房地产初始登记流程图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流程图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流程一、权属调查权属调查是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核心,是保障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的关键。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8〕191 号)文件要求,对于已完成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开展补充房屋调查;对于已完成地籍调查尚未登记发证但符合发证条件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对原有地籍调查成果进行核实,并对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进行补充调查,形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对于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均未开展过权籍调查的,应开展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
①权属调查主要包括:调查核实宗地和房屋的权属情况、实地指界、设置界标、丈量宗地界址边长和房屋边长相关距离、绘制宗地草图及房屋权界线示意图、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等。
②土地权属状况调查a、宗地状况调查。
应根据《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要求,借助工作底图和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结合现场核实,调查每宗地的土地坐落与四至。
b、宗地权利人状况调查。
包括调查核实权利人或实际使用人的或者名称、单位性质、行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其明、代理人及其明等,属于宅基地的,除了调查记录土地权利人的情况外,还应调查权利人家庭成员情况,复印权利人家庭户口簿等资料。
c、宗地权属状况调查。
调查核实确定土地权属性质、使用期限等,以及宗地是否有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和共有情况;宗地批准用途和实际用途等。
d、权利人和宗地界址清楚,四邻无争议,因不符合相关政策不能予以确权登记颁证的,可依实际使用情况记录实际使用人和实际使用围,在《地籍调查表》说明栏中,注明“该权利人为实际使用人,因不符合 XX 规定暂不予确权登记。
”将调查成果录入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
e、存在权属争议的,划为争议宗,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待权属争议解决后再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
③房屋权属状况调查a、房屋权属来源调查。
工程拿到房地产权证所需流程图

盘谷项目正在办理事项及后期手续办理流程图高新区盘谷项目房产证办理前各项验收具体细节1、房地产权证办理须提交资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服务台领取)(2)、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校核原件。
(3)、土地证(原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请照图(原件)(5)、施工许可证(原件)(6)、房屋已竣工证明(原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规划综合验收合格证)(7)、实测建筑面积审核报告单(原件)(8)、测绘成果入库证明和测绘报告书(原件)(9)、公安机关出具的门牌号证明(原件)(10)、已有土地或在建工程抵押的还须抵押权人即银行出具同意办证说明。
(11)、实地查看表(房产中心出具)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项目(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会签表。
(4)、工程施工许可证。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6)、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7)、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3、建设工程综合验收(会签):(1)、由建设单位组织,会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共同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并联合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会签表.(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邀请公安消防部门、规划部门、环保部门等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规划部门出具单体规划验收意见.(3)、工程在消防及规划单体验收后,向工程所在地(区)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申报工程竣前检查及竣工验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将对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提出整改问题应及时给予整改和回复。
(4)、工程规划单体验收合格后,应申报工程规划综合验收,并办理规划综合验收合格证。
(5)、施工企业的劳保费应缴纳,缴纳齐全后,劳保办应签署竣工验收会签表。
市住建局审批流程图(1)[1]
![市住建局审批流程图(1)[1]](https://img.taocdn.com/s3/m/624c872a453610661ed9f476.png)
莆田市建设局核发施工许可证流程图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有收费项目申请受理:江春发当天申请提交有关资料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联系电话:2958902□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材料通知书审核1、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2、审查并提审批收费审定签发文发证当天负责人:江春发申请主体建筑业科审查经办人:苏伟2个工作日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2、建设项目报建表;3、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5、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6、中标通知书(注明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投标);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备案书、消防、人防、涉外审查意见书;8、经监理或建设单位审查并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10、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登记表、安全生产许可证;11、施工承包合同(原件);12、监理合同、监理中标通知书、旁站监理方案、监理人员花名册、总监任命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13、施工企业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件(收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待工程竣工后交返);14、邀请招投标或自行发包的工程,提交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15、已备案的《莆田市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施工合同》16、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17、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承诺函。
备注:(1)、申请人保证提供材料证件的内容、签章、签名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申请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分管副局长审定签发副局长:徐益珊1个工作日证书莆田市建设局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核准流程图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不含现场勘察2个工作日) 该项目不收费申请受理:蔡林花当天申请提交有关资□不予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 □补正材料通知书审核1、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2、审查并起初意见审批分管副局长审定签发. 徐益珊 1个工作日审定签发文资料整理、 办理文件1、资料归档2、印刷文件办结 当天 责任人:申请主体证书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经办人:蔡金火 2个工作日1、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备案表;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3、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承诺函。
房地产项目报批报建流程指引手册

附件2房地产项目报批报建流程指引手册1、目的1.1为了加强项目公司报批报建工作管理、规范报批报建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指引手册。
2、适用范围2.1 适用于柏庄置业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报批报建工作指导。
3、术语和定义3.1报批报建主要指房地产开发前期过程中相关开发证件的报批获取、工程的报建验收等。
3.2 集团指柏庄置业有限公司。
3.3 “六证”指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最主要的证件,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完成整个开发周期所必须获取的证件,具体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
3.4 其他证件:《项目选址意见书》、《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房屋所有权证》、《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等。
4、职责4.1 集团投资发展部4.1.1 指导、协调、监督和协助项目公司报批报建工作;4.1.2 跟踪、落实项目公司报批报建工作计划;4.1.3 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公司报批报建过程存在的问题与困难;4.2 项目公司开发/前期部4.2.1 结合项目具体开发建设节点,编制报批报建工作计划;4.2.2 负责从项目立项至“六证”获取的全部手续;4.2.4 协助组织工程综合竣工验收、档案验收等工作,办理房屋初始产权登记;4.2.5 项目开发周期内其他报批报建手续以及证件的办理。
5、报批报建涉及的主要政府部门和业务6、报批报建简易流程图7、主要工作流程7.1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集团投资发展部主导,集团财务部、法务部配合,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公司开发部协助负责针对合同范本、条款、地块范围、技术指标进行核对,避免产生争议条款。
7.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项目选址是指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获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7.2.1主管部门:规划局7.2.2申报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3)规划部门提供的设计条件(4)1:500或1:1000地形图(5)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他有关计划文件7.3 项目立项办理开发项目立项即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市发改委)对项目的批准文件,同时列入本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不动产登记项目具体操作流程图

不动产登记项目操作流程一、前期入场摸底调查1、各类数据摸底,包括各类数据的数量、数据格式、坐标系,电子数据和档案数据的具体情况等;2、甲方的需求,包括软件、硬件、数据等具体需求,工作总体方案的编制,入场人员、设备的数量,项目实施工期等要求;3、摸清甲方对该项目有实际影响力的人员,联系方式等;4、如有需要,还需针对甲方的流程,协助设计甲方的中心机房、办公场地布局,硬件设备、办公设备等需求列表;5、对前期入场的调查情况,编制前期文档,做好与实施组的交接,以及实施组的入场工作;6、根据现行的标准,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作切合本地的技术实施方案。
二、不动产项目实施培训1、针对所有不动产项目实施参与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市场部、前期组、项目实施部等所有员工;2、重点针对项目经理、实施组员工分别进行专门的培训;3、进行考核,过关的上岗,不过关的继续学习,直至过关上岗。
三、实施组进场(一)人员及设备根据甲方提供的场地及入场实际的工作量,核算需要的人员和设备数量,设备包括电脑、高拍仪或速扫机、打印机、办公工具等。
(二)整理汇总针对所有数据进行一个整理汇总,列出数据处理的主次顺序、先后顺序;所需整理的数据包括土地、房产和林业数据,但由于目前各地仍处于职能整合阶段,房产、林业数据仍未提供,故只能做土地数据。
土地数据包括纸质档案数据、电子业务数据、集体调查数据、基础地理数据、影像数据等。
全部档案大类分两种,一种是发证档案,一种是地调未发证档案(如二调档案和集调未发证档案)。
实际上已发证档案才是具有法律效果的真实成果,所有地调、摸底等过程档案,只是参考之用。
所以我们优先做发证档案数据,后做地调未发证档案数据。
(三)倒排工期根据技术实施方案,结合本地数据的实际情况和数量、投入的人员和设备、甲方的项目工期,制定切合实际的总体倒排工期和详细的工期表,具体到每月、每周和每日。
(倒排工期和详细工期表由实施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列出)(四)按步实施根据以上方案及工期表,项目按部就班进行实施。
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制度

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责任人:承办人(、)、科员、主管主任二、权力行使依据(一)《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第号令)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其他必要材料。
”(二)发改价格[]号第三条规定:“住房登记费元件;非住宅登记费元件。
”三、条件和标准因合法建造的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应办理房屋初始登记。
四、所需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需要验收的,由建设单位出具房屋竣工证明)、房屋测绘报告。
五、受理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出具书面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六、审查与决定(一)对符合条件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个小时办结;按照权限不属于齐齐哈尔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受理的,退回有关材料,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二)承办人(、)将有关材料归档。
七、办理时限受理登记后天内办结。
八、公开公示本制度原文及相关材料示范文本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房产信息网站()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执行《齐齐哈尔市建设局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十、责任追究执行《齐齐哈尔市建设局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件: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工作流程图附件: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工作流程图。
上海房地产登记办事流程
上海房地产登记办事流程
一、首先,申请人需要前往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申请人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购房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需有公证或者经过法律程序进行过认证;
2.房屋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书,需经公证或法律程序认证;
4.购房者的银行账号等金融信息;
5.购房者的税收证明。
二、到达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后,申请人需要在窗口领取并填写《上海市不动产权利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上述准备好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确保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且所有材料齐全。
三、将填写好的《上海市不动产权利登记申请书》和所准备好的材料一同提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初审主要是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将受理申请,并收取相应的登记费用。
如果存在问题或者材料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将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材料或修改。
四、经过初审通过后,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然后工作人员将核发《不动产权证明》并加盖戳章。
该证明为不动产权利的凭证,属于正式的产权证书。
同时,工作人员还会进行电子数据录入,将登记信息录入国土资源部门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
五、完成登记和办理手续后,申请人还需要进行相关的税务、金融等手续,比如缴纳相关税费和物业费等。
这些手续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个人情况和政策要求而有所不同,申请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办理。
初始产权证明(精选多篇)
初始产权证明(精选多篇)第一篇:初始产权证明初始产权证明初始产权证明是商品房的开发商在房屋竣工后先把所有的房子办理一个大产权证.然后再分割给每个买房的业主(也就是给业主办理产权证).初始登记初始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的统一登记。
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土地权属,完备地籍资料。
初始登记就是我们常说的“确权”。
在房屋竣工以后90日内,由开发商向登记机关申报,经过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核,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
通过确权以后,开发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大产权证)。
这个过程只能由开发商来办。
开发商不进行初始登记,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损失的数额不好估计,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没有初始登记,不能办理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
只有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取得了大产权证以后,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领取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编辑本段初始登记办理程序一、流程申请登记→窗口受理→地籍调查→地籍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登记注册→核发证书→窗口领证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应提交的资料(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1、土地登记申请书;2、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代码证;3、规划部门制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定点图,征地勘测成果;4、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5、市人民政府批准划拨土地文件;6、建设用地批准书;7、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8、征地协议、征地补偿清册及征地批准文件;9、建设项目原土地证书等权源资料10、其他有关文件(二)国有土地出让1、土地登记申请书;2、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代码证;3、土地估价报告;4、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文件;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定点图,测量成果图;7、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8、已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凭证;9、征地协议、征地补偿清册及征地批准文件;10、原土地证书;11、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房地产初始登记流程图
房地产初始登记流程图(一)预检①办事指南――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公地址:昌平路403号电话:62554188-255、256、233投诉电话:62553500接待时间:周一至周日(国定假日除外)上午8:45~11:30 下午13:00~16:30申请人应提交资料:参照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统一制定的客户告知单总办事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登记。
如补件,文件补齐日为受理日。
②职能依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27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3.1.1至3.1.8节。
《关于核准本市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函》沪价商(2003)026号、沪财预(2003)061号第1条第1款第3项。
③岗位职责――《受理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④办事期限――即时。
⑤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部负责人:陈亦伟(二)受理①职能依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27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3.1.1至3.1.8节。
②岗位职责――《受理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③办事期限――2天。
④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部负责人:陈亦伟(三)收费①职能依据――《关于核准本市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函》沪价商(2003)026号、沪财预(2003)061号第1条第1款第3项。
②岗位职责――《财务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③办事期限――即时。
④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财务部负责人:马嫣(四)初审①职能依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27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3.1.1至3.1.8节。
房地产开发全流程图
各方要求的调整
三维所需:总平面;平立 剖图纸;效果图;设计方
案色彩参数RGB值
15天
总平方案通过后30天,出 建筑报建图,用于办理面 积校核。同步出用于消防 、供电、教育等各部门协 审所需图纸。T+90出建筑
施工图。
同步进行建筑平立剖单体 图审查
前提条件:取得实测 报告、规划验收合格 证、单体竣工备案证
等。
实测成果审核,取得 实测采集单(资料齐 全,顺利的话2周完成
办理,预留3周)
消防验收意见文件
3,房屋基础信息采集单
维修资金发 票(资料齐 土地解压
全一周)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证或验收监督意见
垃圾清运协议
社区用房预留证明
已备案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用房已落实的
证明 正式供电证明 正式供水证明 人防工程竣工备案表 电梯检验合格证 智能化、道路、绿化、 市政验收记录 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
购房合同 小区绿化种植完成情况
4,网上录入已备案户数信 息
维修资金发 票在交付前 10天左右给 到客服部。
综合竣工交付备案证(资料齐全1周)
注意:供电:在合同中约定总包要在交付前完成 正式用电手续,并取得正式供电证明;对于公变
供电总包需牵头开发单位配合
维修资金发票
已解压的土地 证
预售证
红线定位册
规划验收合格 证及竣工图 人防竣工联系
单 单体竣工备案
证 施工许可证 用地规划许可 规划许可证 测绘成果报告
书及附图 现场照片及看
现场
土地解压及 1:500宗地图
资料进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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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地产初始登记流程图
(一)预检
①办事指南――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昌平路403号电话:62554188-255、256、233
投诉电话:62553500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上午8:45~11:30 下午13:00~16:30
申请人应提交资料:参照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统一制定的客户告知
单
总办事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登记。
如补件,文
件补齐日为受理日。
②职能依据――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
27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3.1.1至
3.1.8节。
●《关于核准本市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函》沪价商(2003)026
号、沪财预(2003)061号第1条第1款第3项。
③岗位职责――《受理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④办事期限――即时。
⑤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部负责人:陈亦伟
(二)受理
①职能依据――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
27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3.1.1至
3.1.8节。
②岗位职责――《受理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③办事期限――2天。
④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部负责人:陈亦伟
(三)收费
①职能依据――
●《关于核准本市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函》沪价商(2003)026
号、沪财预(2003)061号第1条第1款第3项。
②岗位职责――《财务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③办事期限――即时。
④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财务部负责人:马嫣
(四)初审
①职能依据――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
27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3.1.1至
3.1.8节。
②岗位职责――《审核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③办事期限――6天。
④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部负责人:杨复初、钟德铭
(五)复审
①职能依据――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
27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3.1.1至
3.1.8节。
②岗位职责――《审核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③办事期限――4天。
④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部负责人:杨复初、钟德铭
(六)审定
①职能依据――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
27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3.1.1至
3.1.8节。
②岗位职责――《主任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③办事期限――4天。
④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何增勤
(七)打印通知书
①职能依据――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
27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3.1.1至
3.1.8节。
②岗位职责――《信息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③办事期限――4天。
④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信息部负责人:孟祥芬
(八、十)通知、发件
①职能依据――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
27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3.1.1至
3.1.8节。
②岗位职责――《受理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③办事期限――2天。
④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部负责人:陈亦伟
(九)缮证、校核、注记
①职能依据――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
27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3.1.1至
3.1.8节。
②岗位职责――《信息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③办事期限――4天。
④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信息部负责人:孟祥芬
(十一)装订、立卷
①职能依据――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9.2节。
②岗位职责――《资料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改中。
③办事期限――未明确规定。
④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资料部负责人:陆成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