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总量核查综述

合集下载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政策法规解读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政策法规解读

第二章 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审核
第十七条——外币现钞结汇审核
企业的进出口贸易应当通过金融机构办理结算。因 汇路不畅需要使用外币现钞结算的,外币现钞 结汇时,金融机构应当审核企业提交的出口合 同、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单证。结汇现钞金额达 到规定入境申报金额的,金融机构还应当审核 企业提交的经海关签章的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申 报单正本。
第二章 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审核
第六十条——B类企业适用措施
1、 对于以汇款方式结算的(预付货款、预收货款除外),金融机构应当审核相
应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口合同;对于以信用证、托收方式结算 的,除按国际结算惯例审核有关商业单据外,还应当审核相应的进、出口 合同;对于以预付货款、预收货款结算的,应当审核进、出口合同和发票 ;
第二章 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审核-转 口贸易外汇收支
• A类企业:可直接办理转口贸易收入结汇或划转经 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手续,不必等到相应转口贸易 对外支付后办理。

国家对贸易项下国际支付不予限制

企业出口外汇收入可按规定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


取消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核销管理
• 企业依法履行的义务
• 1、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与货物 进出口一致;

2、企业应当根据贸易方式、结算方式以及资金来源或流向
,按照分类管理要求,凭相关单证在金融机构办理贸易外汇收
对于业务类别为“收汇”的《登记表》,属于贸易融资业务的,在金融机构放款时按 对应的境外回款总额签注收款金额,待企业从境外实际收回货款时补签注申报单号;对于 贸易融资以外的其他贸易收款,在资金从待核查账户结汇或划出时同步完成申报单号和金 额的签注。
对于业务类别为“付汇”的《登记表》,结算方式为“信用证”的,在开证时签注付 款金额,在信用证实际付款时补签注申报单号;结算方式非“信用证”的,在付款时同步 完成申报单号和金额的签注。

国内外外汇储备规模进展论文

国内外外汇储备规模进展论文

国内外外汇储备规模研究进展分析【摘要】文章分析了外汇储备规模国内外研究动态及研究趋势:国外研究按比例分析法、成本收益法、回归分析法和定性分析法等进行归纳;国内研究从外汇储备过大论、过小论和适度论等角度进行综述。

最后提出了外汇储备规模发展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外汇储备规模;比例分析法;成本收益法;回归分析法;定性分析法近年来,我国外汇储备持续攀升,截止2011年6月,已经接近3.2万亿美元。

如何衡量我国外汇储备规模,成为学者研究重点。

本文从国内外研究进展、研究趋势及结论建议等几个方面叙述。

1.国外研究进展国外主要以比例分析法、成本收益法、回归分析法和定性分析法等方法研究外汇储备规模。

1.1 比例分析法早在1960年,robert triffin提出利用外汇储备与进口额之间的比率来研究外汇储备规模的进口比例法。

他认为:一国外汇储备应与其进口额度保持一定比例,40%最合适但不低于20%,且低于30%后应采取调节措施,一个国家至少保持三个月进口额度以上的外汇储备规模[1]。

约翰逊等人以外汇储备与广义货币的比例为研究指标。

他们认为一国国际收支不平衡是一种货币现象:当一国国内的货币供应量大于需求时,供给剩余的货币就会流向国外,从而使得该国出现国际收支逆差,外汇储备规模减小。

遗憾的是约翰逊等人没有给出比率的一个合理界限。

比例分析法是静态分析,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可行性。

此法只从单一因素出发考虑外汇储备需求,未全面考虑外汇储备规模影响因素,具有片面性。

所以采用比例分析法研究外汇储备时应采用多项指标对外汇储备规模进行衡量。

1.2 成本收益法成本收益法又称机会成本法,代表人物有heller、fleming、agarwal等人,主要代表模型有:1.2.1 heller模型该模型假定一国国际收支逆差的概率为50%,融通t时间内一国国际收支逆差的储备需求量r=ht=hlg(rm)/lg0.5,其中h为一国外汇储备的平均变动量、m为边际进口倾向、r为资本社会收益率与持有储备本身收益率之差,表示持有储备的边际机会成本。

人民币国际化背景下本外币跨境资金一体化监管研究

人民币国际化背景下本外币跨境资金一体化监管研究

人民币国际化背景下本外币跨境资金一体化监管研究姚兴素【摘要】当前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跨境人民币的使用日益广泛,本外币替代效应明显,跨境人民币相对外汇而言,无论从政策规定上还是具体的监管方式方法上都相对较宽松,本外币的分离监管影响了跨境资金监管的整体性和有效性.本文通过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本外币跨境资金监管政策以及监管系统的差异分析,剖析本外币"割裂而重复"的监管问题,从顶层政策修订上、监测系统以及主体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建立本外币跨境资金一体化的政策建议.【期刊名称】《吉林金融研究》【年(卷),期】2018(000)003【总页数】6页(P50-55)【关键词】人民币国际化;外汇;跨境人民币;一体化【作者】姚兴素【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长春 13005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30近几年,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人民币已在多个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本外币替代效益明显,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产生较大影响[1],尤其是2015年“811汇改”后,我国短期跨境资金异常波动明显,因此,本外币跨境资金一体化监管需求也日益迫切。

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简介货币国际化,通俗来讲就是一个国家发行的货币可以跨出国门,在其他国家进行使用,公认已实现国际化的货币包括美元、欧元和日元等。

货币国际化是一国综合国力的象征,可显著增加在全球事务中的话语权,可以促进一国的投资与贸易发展,且可有效规避汇率风险。

人民币国际化从贸易到投资,从金融市场交易到资本市场开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见附表1)。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跨境人民币的使用日益广泛,2016年,跨境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量4.12万亿元,占货物进出口额(24.33万亿元)的17%;跨境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量1.11万亿元,占服务进出口额(5.25万亿元)的21%;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量2.46万亿元,同比增长6%。

非现场监测指标概述

非现场监测指标概述

一、非现场监测指标概述如表1所示,根据非现场监测的设计思路,未来系统中的非现场监测指标主要包括4个监测项目,涉及12个核心监测指标。

其中,“重点主体监测”模块包含所有监测项目和指标,指标体系最全;“分项及报告业务监测”和“标识主体监测”模块包含除总量核查监测外的其他所有指标,但“标识主体监测”侧重于对主体绝对业务量,如进出口额绝对数值等的分析。

二、总量筛选指标的计算方法及管理含义(一)总量差额总量差额是核销改革后货物贸易外汇总量核查管理的核心指标之一,可直接衡量微观企业资金流与货物流的偏离情况。

1、计算方法-+总量差额+=①(总量差额)出口额)(进口额(付汇额收汇额)-=②(顺收顺差缺口)-付汇额)(收汇额-进口额)(出口额+-(进口额-=③(进出口分项差额)付汇额)出口额)(收汇额在衡量资金流与货物流缺口时,总量差额数据可以用月度数据,也可以用前12个月的累计数据,但在系统设计的总量筛选模块中,总量差额为企业前12个月的累计数据。

2、管理含义从上述公式的变形情况可以看出(①=②=③),总量差额与传统宏观分析的顺收顺差缺口在内涵上是一致的。

总量差额运用于单个企业,即为微观主体的货物流、资金流偏离指标,可衡量单个主体对外贸易的平衡性;总量差额运用于全国(或地区),可直接分析全国(或地区)贸易收付汇和进出口顺差缺口的偏离情况,即以全体企业归集形成的宏观顺收顺差缺口。

(计入总量差额的贸易方式详见附1,总量差额与传统顺收顺差的区别与联系详见附2)。

(二)总量差额率衡量企业资金流与货物流整体平衡性的指标中,除绝对性指标总量差额外,还包括相对性指标总量差额率。

1、计算方法为控制指标的数据范围,以四项数据项之和为分母,使得总量差额率的数据范围为[-1,+1],理论均衡值为0。

为增加总量差额率的准确性,减少短期内指标的偏离幅度,以上计算总量差额率的各项数据均为个体倒推12个月的汇总数据,同时有助于在企业业务规模差距较大的情况下,提高总量核查敏感度,提高系统筛选企业的精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2.06.27•【文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施行日期】2012.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为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

现公告如下:一、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改革之日起,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企业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对企业的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由现场逐笔核销改变为非现场总量核查。

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采集企业货物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数据,定期比对、评估企业货物流与资金流总体匹配情况,便利合规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对存在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必要时实施现场核查。

二、对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外汇局根据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的合规性及其与货物进出口的一致性,将企业分为A、B、C三类。

A类企业进口付汇单证简化,可凭进口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何一种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直接办理付汇,出口收汇无需联网核查;银行办理收付汇审核手续相应简化。

对B、C类企业在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业务类型、结算方式等方面实施严格监管,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由银行实施电子数据核查,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须经外汇局逐笔登记后办理。

外汇局根据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遵守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外汇总量核查综述

外汇总量核查综述

外汇总量核查综述2011.08.20第一部门:背景外汇核查制度分为三个阶段:2010.12.01 之前的进出口付汇核销制度建立于1994 年。

主要是为了适应外汇短缺的国内背景。

1996 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着手推进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

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要求的贸易外汇真实性审核制度。

2010.12.01 新制度试行开始。

新制度的主要思路是:由逐笔核销逐渐转变为总量核查,由现场核销转变为非现场核查,由行为审核向主体监管转变。

其内核还是对异常资金流动进行审查。

第二部分总量核查分环节介绍 1.外管局总量核查监测范围所有企业涉及国际外汇收支的业务。

2.现场核查单位的确定 核查期内进口货物金额与进口付汇金额的比率小于80%或者大于120%,且多付汇/到货绝对金额大于等于100 万美元的企业; 核查期内转口贸易、境外承包工程收回金额与付汇金额比率小于90%或者大于110%,且多付汇/到货绝对金额大于等于等值100 万美元的企业; 单月进口退汇频次大于5 次货单笔退汇金额大于等值50 万美元的企业。

3.总量核查规则进口企业:核查对象包括企业所有的进口日期与进口付汇核查凭证上“最迟装运期+30 天”在同一季度内的进口报关金额与付汇金额业务,然后外管局对其进行总额比对。

出口企业:以收汇日期与付汇日期在同一季度内的进口项下收汇金额(转口贸易和境外承包工程收汇数据)与付汇金额(转口贸易和境外承包工程付汇数据)进行总金额对比。

4.风险预警4.1 概述风险预警分为货物核查预警和收汇核查预警。

货物核查预警主要分为:一级正常—一级关注—二级正常—二级关注—三级正常—三级关注。

收汇核查预警分为:收汇正常和收汇关注。

4.2 货物核查预警分类 一级正常:定期货物总量核查率大于80%,小于120%的企业,其余为一级关注; 二级正常:在一级关注企业的范围内,(定期货物总量核查率大于90%小于110%)U(累计核查差额小于100 万美元),其余为二级关注; 三级正常:总量核查率偏离度大于- 50% 小于50%。

国际结算业务试题及参考答案

国际结算业务试题及参考答案

国际结算业务试题及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30题,每题1分,共30分)1、汇入汇款自通知收款人之日起()内无法确认申报入账的,我行扣收有关费用后,将余款退汇出行。

A、一星期B、三个月C、一个月D、两个月正确答案:C2、分支行应当建立结汇、售汇业务的单证保留制度。

分支行应按照与客户之间的结汇、售汇业务和自身结汇、售汇业务将有关单据分别留存,留存期限不得少于()年,涉及会计凭证的,按照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办理。

A、10B、1C、5D、3正确答案:C3、厦门银行与台北富邦商业银行香港分行美元速汇业务采用的发报方式是A、MT103B、MT199C、MT103+910D、MT103+202正确答案:D4、下列不属于开立NRA外汇账户需要提供的材料的是()A、境外机构在境外合法注册成立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B、公司章程C、董事会或公司内部其他有权机构同意开户的决议D、供在境内开展相关活动所依据的法规制度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正确答案:D5、申报号码与每笔业务应一一对应,申报号码具有唯一性,申报号码有()位数字组成A、23B、22C、24D、21正确答案:B6、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纸质文件资料,包括商业单据、有效凭证、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申请书、《登记表》、《分类结论告知书》以及《现场核查通知书》的原件,均应作为重要业务档案留存备查。

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业务档案,留存()备查。

A、2年B、5年C、永久D、10年正确答案:B7、银行对客户办理衍生产品业务,应当坚持()原则,客户办理衍生产品业务具有对冲外汇风险敞口的真实需求背景,并且作为交易基础所持有的外汇资产负债、预期未来的外汇收支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可以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

A、利润优先B、外汇管理C、实需交易D、展业三原则正确答案:C8、下列机构不能在我行开立NRA账户的是:A、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机构B、在台湾注册成立的机构C、在澳门注册成立的机构D、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在香港上市的机构正确答案:C9、我行通过()操作小币种汇款。

外汇业务自查报告

外汇业务自查报告

外汇业务自查报告外汇业务自查报告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

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外汇业务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外汇业务自查报告1近期,我们部门共同学习了汇综发【20xx】33号文,对于其中的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案例进行了讨论和总结。

文件中涉及的违规案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银行办理售汇业务时,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存在问题,与事实不符或存在伪造情况。

如20xx年8月10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在企业提交伪造的到期还款通知书,申请材料存在瑕疵,售汇资金划转去向与申请用途不符的情况下,为异地企业办理大额售汇业务。

第二、货物贸易项下,企业办理汇出汇款时提供的资料存在问题、或者缺少资料。

如,20xx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务为淮安某公司办理预付货款业务,存在发票与合同中的交易对手不一致、实际预付金额与约定预付金额不一致,以及未满足预付货款约定条件等问题。

又如20xx年1月至6月,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上海分行在上海某公司进口合同涉及境外交易对手共13家,但合同绝大部分境外交易对手签字为同一人签署;合同关于协议有效期的约定中英文不一致;实际预付款超过合同总价;进口合同均为同一版本且总价一致。

第三、服务贸易项下对外付汇,企业未提供“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如20xx年8月至9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背景东四支行未按规定审核“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为背景两家公司办理股息红利付款和借款利息付款。

第四、分拆情况。

20xx年8月1日至9月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分行及辖内支行为境内居民违规办理个人个人分拆购付汇业务,共41笔,均为5万美元或近5万美元,且汇往境外同一人。

又如天津银行滨海分行为某企业服务贸易项下涉外收入业务46笔且金额类似。

第五、办理出口押汇业务时,企业提供虚假单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汇总量核查综述
2011.08.20
第一部门:背景外汇核查制度分为三个阶段:2010.12.01 之前的进出口付汇核销制度建立于1994 年。

主要是为了适应外汇短缺的国内背景。

1996 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着手推进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

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要求的贸易外汇真实性审核制度。

2010.12.01 新制度试行开始。

新制度的主要思路是:由逐笔核销逐渐转变为总量核查,由现场核销转变为非现场核查,由行为审核向主体监管转变。

其内核还是对异常资金流动进行审查。

第二部分总量核查分环节介绍 1.外管局总量核查监测范围所有企业涉及国际外汇收支的业务。

2.现场核查单位的确定 核查期内进口货物金额与进口付汇金额的比率小于80%或者大于120%,且多付汇/到货绝对金额大于等于100 万美元的企业; 核查期内转口贸易、境外承包工程收回金额与付汇金额比率小于90%或者大于110%,且多付汇/到货绝对金额大于等于等值100 万美元的企业; 单月进口退汇频次大于5 次货单笔退汇金额大于等值50 万美元的企业。

3.总量核查规则进口企业:核查对象包括企业所有的进口日期与进口付汇核查凭证上“最迟装运期+30 天”在同一季度内的进口报关金额与付汇金额业务,然后外管局对其进行总额比对。

出口企业:以收汇日期与付汇日期在同一季度内的进口项下收汇金额(转口贸易和境外承包工程收汇数据)与付汇金额(转口贸易和境外承包工程付汇数据)进行总金额对比。

4.风险预警4.1 概述风险预警分为货物核查预警和收汇核查预警。

货物核查预警主要分为:一级正常—一级关注—二级正常—二级关注—三级正常—三级关注。

收汇核查预警分为:收汇正常和收汇关注。

4.2 货物核查预警分类 一级正常:定期货物总量核查率大于80%,小于120%的企业,其余为一级关注; 二级正常:在一级关注企业的范围内,(定期货物总量核查率大于90%小于110%)U(累计核查差额小于100 万美元),其余为二级关注; 三级正常:总量核查率偏离度大于- 50% 小于50%。

其余为三级关注4.3 收汇核查预警分类分为收汇正常和收汇关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列入核查关注企业,以下情况之外的则属于收汇正常。

转口贸易总量核查率或境外承包工程总量核查率小于90%且多付汇金额大于等值100 万美元; 转口贸易总量核查率或境外承包工程总量核查率大于110%且多收汇金额大于等值100 万美元; 单月进口退汇频次大于5 次,或者单笔退汇金额大于等值50 万美元。

5.风险预警核查结果 进口单位报告 约见进口单位法人代表或者其法人代表授权人 现场调查 其他惩罚性方式
6.现场核查实施收到现场核查通知书15 日内向外汇局提交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告以及相关资料。

外汇局根据非现场核查及监测预警的结果,对于总量核查指标超过规定范围或者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进口单位进口项下外汇收支业务实施约见法人现场核查办法。

对现场核查中发现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进口单位,移交外汇检查部门。

7.考核分类管理措施依据核查结果对进口单位分ABC 三个档次,实施分类管理。

对违规业务和相关进口单位进行处罚。

外管局每半年公布一次考核结果,每年4 月和10 月公布考核分类结果。

若发现违规行为,随时会被列入BC 类。

对A 类进口单位:进口付汇业务实施便利化管理,该类进口单位可按规定正常办理进口付汇业务。

九三目前是三级关注企业,但是比较配合外管局核查,情况都得到了说明。

目前在名录里是A 类进口单位。

对B 类进口单位:1.进口付汇业务应在进口货物报关单进行日期或者收汇日期后30 日内向外管局逐笔报告;2.单笔预付货款金额超过等值5 万美元的,需提供银行核对密押的外方银行出具的预付货款保函;3.约见进口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风险警示谈话。

对 C 类进口单位:不得办理信用证、托收、预付货款等结算方式的付汇登记;对所有进口付汇业务实施事前登记管理;外汇局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分类期限:自公布之日起半年,截至日期以外汇局公布最新名单日期为准。

第三部分:对进出口企业的利弊3.1 新制度对企业的利 正常的日常业务无需再办理现场核销手续。

贸易项下对外支付得到便利。

对企业实习名录管理,进口付汇名录信息在全国范
围内实行共享,企业异地付汇无需再提前备案。

银行无需再为企业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的联网核查手续,缩减了企业付汇流程。

3.2 新制度对企业的弊端坏处则是显而易见的,若没有通过外汇局的总量核查,我们的进口付汇将会受到管制,这是任何一家进出口企业都不愿意遇到的情况。

外贸部:999
2011.08.2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