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2022年05月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历年高频考点试题答案解析

2022年05月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历年高频考点试题答案解析(图片可自由调整大小)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壹卷一.高等教育法规(共15题)1.福建真题:下列不屈于教育法律的责任种类的是()。
A.行政法律责任B.民事法律责任C.刑事法律责任D.行为法律责任答案:D本题解析:暂无解析2.按照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可以再次申请教师资格的期限是()。
A.3年以后B.终身不可以C.5年以后D.1年以后答案:C本题解析: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按照法律规范表现的强制性程度,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
A.制裁性规范B.奖励性规范C.任意性规范D.义务性规范答案:C本题解析:按照法律规范表现的强制性程度,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4.不属于教育法律的责任种类的是()。
A.行政法律责任B.民事法律责任C.刑事法律责任D.行为法律责任答案:D本题解析:暂无解析5.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审定。
A.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B.省级教育行政部门C.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D.组织教师资格考试的学校答案:A本题解析:暂无解析6.不属于我国教育法规实施内容的是()。
A.教育执法B.教育司法C.教育守法D.教育普法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7.马克思、恩格斯针对无产阶级政党建立之初,普遍存在的对党的性质认识不清、目标不明的情况,强调党的()。
A.路线建设B.组织建设C.制度建设D.思想建设答案:A本题解析:暂无解析8.我国应以哪部法律为核心构建起教育法律法规体系()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答案:D本题解析:暂无解析9.学满多少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应当颁发肄业证书()A.半学年B.1学年C.2学年D.3学年答案:B本题解析:暂无解析10.下列机构中无权进行教育行政处罚的是()。
高校毕业证与学位证管理规定

高校毕业证与学位证管理规定1. 毕业与学位:毕业证和学位证是高校学生完成学业后的重要证明文件。
毕业证是证明学生已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标准,学位证是证明学生已经获得相应学位的文件。
这两个证书的管理规定对于高校和学生都具有重大意义。
2. 学校责任:高校应当建立健全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管理制度,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合理制定毕业标准,并将标准公示,让学生明确自己是否能符合条件毕业。
3. 学生资格审核:学校在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前,必须对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学生所修课程的成绩、毕业论文或设计的完成情况等。
只有通过了审核的学生才能获得相应的证书。
4. 学位授予条件:学位证是高校授予学生相应学位的证明文件。
学生获得学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等。
学校应当明确学位授予的条件,并在学生入学时向其明确告知。
5. 证书真实性保障:保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真实性是防止学历证书造假的重要措施。
学校应当采取防伪措施,如特殊纸张、防伪标识,以确保证书的真实性。
此外,学校还应当建立学历证书查询系统,供用人单位和个人查询验证。
6. 证书的保管和遗失处理:学生个人应当慎重保管毕业证和学位证,避免遗失和损坏。
一旦证书遗失,学生应当及时向学校申请补发。
学校也应当建立健全的证书遗失处理机制,确保学生的权益。
7. 证书使用范围和权益:毕业证和学位证是学生的重要学历证明,用途广泛。
学生可以凭借这些证书申请工作、升学等。
同时,学校和学生也应当清楚掌握证书的使用范围和权益,避免违规使用。
8.证书的持有期限:毕业证和学位证是学生的终身学历证明,在拿到证书后,学生应当好好保管。
学生在工作、升学或其他需要时,都可以使用这些证书。
然而,学校也应当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证书信息的留存。
9.虚假证书惩处:学历证书的真实性对于用人单位招聘者来说至关重要。
如果学生使用虚假证书进行就业,将严重损害用人单位和整个社会的利益。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成[1990]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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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990年12月24日教成〔1990〕023号)为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管理,现将《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加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亦请参照本规定实施管理。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非学历教育包括大学后继续教育和其他各类培训、进修、辅导(不含以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为目的的自学辅导)等。
《专业证书》教育按照国家教委、人事部的有关规定实施管理,不在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内。
第三条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服务。
要端正办学思想,重视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保证办学质量。
第四条学校在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学历教育事业计划的前提下方可举办非学历教育;举办非学历教育必须提供能保证教学质量、与规模相适应的物力、人力投入。
第五条非学历教育的学习方式可以是脱产的,也可以是业余的。
脱产学习的学习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业余学习的学习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半。
非学历教育不得与学历教育混淆、衔接。
第六条学校面向社会举办非学历教育招收学员的范围一般不得超出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所属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招生范围由计划单列市和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协商确定。
学校接受部委委托,可举办面向委托部委主管系统的非学历教育。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题库含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题库含答案一、单选题(共40题,每题1分,共40分)1、我国《义务教育法》第56条第1款规定:"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 )依法给予处分"A、副校长B、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C、校长D、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正确答案:B2、法律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与道德等其他调整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不同的地方在于( )A、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B、法律可以调整市场经济关系C、违反法律会受到舆论或内心信念的谴责D、违反法律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确答案:A3、表述义务性教育法律通常采用的字样是( )A、“有权”B、“必须”C、“有……的自由”D、“可以”正确答案:B4、在我国教育司法实践中,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种类是( )A、教育道德责任B、教育民事责任C、教育刑事责任D、教育行政责任正确答案:D5、动态意义的教育法制,其核心在于( )A、教育普法B、教育执法C、教育立法D、依法治教正确答案:D6、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有社会团体和公民自觉按照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从而使教育法律法规得以实现的活动,即( )A、教育法规的适用B、教育法规的制定C、教育法规的实施D、教育法规的遵守正确答案:D7、教育法规的实施在内容上不包括( )A、教育司法B、教育守法C、教育执法D、教育立法正确答案:D8、我国政协对我国教育法制情况进行的监督属于( )A、权力机关的监督B、司法监督C、社会监督D、行政监督正确答案:C9、根据《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但不属于留级范围或未修满规定的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可以获得( )A、肄业证书B、毕业证书C、结业证书D、学习证明书正确答案:C10、我国的学科门类大约有( )个A、50个左右B、10个左右C、3个左右D、超过100个正确答案:B11、不属于教育法律的责任种类的是( )A、民事法律责任B、刑事法律责任C、行为法律责任D、行政法律责任正确答案:C12、教育法律救济的目的在于( )A、补救合法权益受损害者B、惩治侵权行为C、维护国家教育法律的尊严D、解决法定权益的纠纷正确答案:A13、世界上最早对教育进行立法,也是最早研究教育立法的国家是( )A、德国B、英国C、美国D、日本正确答案:A14、教育法律责任的内容依据处罚严厉程度的不同,可分为( )和制裁A、吊销办学许可证B、补救C、通报批评D、返还财产正确答案:B15、高等学校章程的修改,应当报以下机构核准( )A、国务院B、原审批机关C、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D、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正确答案:B16、根据我国《学位条例》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如发现已授予学位的学生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学位条例》规定的情况,可以( )A、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报请撤销其获得的学位B、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撤销其获得的学位C、向法院申请,由法院裁决撤销其获得的学位D、向学位授予单位的主管部门申请撤销其获得的学位正确答案:B1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 )A、其效力低于其解释的法律,高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B、其效力不能确定C、其效力低于其解释的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等于其解释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D、与其解释的所有法律具有同等效力正确答案:D18、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举办颁发外国教育机构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中方合作办学者( )A、必须是具有硕士学位授权资格的普通高校B、可以是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企业C、可以是实施专科层次学历教育的普通高校D、必须是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正确答案:D19、根据《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的具体标准由谁制定?( )A、人大常委会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C、国务院D、教育部正确答案:C20、我国教育法规的体系的核心是( )A、《宪法》B、《高等教育法》C、《教师法》D、《教育法》正确答案:D21、下列哪个惩罚措施不属于我国对学生进行处分种类?( )A、罚款B、警告C、开除学籍D、勒令退学正确答案:A22、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适龄儿童少年有受教育的( ),各级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到学校接受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学历证书管理制度

学历证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历证书管理工作,规定学历证书的颁发、存档、查验、补发等相关事宜,有效维护学历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提高学历证书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颁发的各类学历证书管理,包括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证书补发等。
第三条学历证书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学生权益,维护学校声誉。
第四条学历证书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学历证书管理的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学历证书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历证书的颁发第五条学生完成学业,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经教务处审核,方可颁发学历证书。
第六条学历证书应由学校正式签字并盖有公章,确保学历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学历证书颁发的档案记录,确保学生的学历证书在未来能够查验到。
第八条学校应及时将学历证书送达学生手中或邮寄给学生,确保学生及时收到学历证书。
第三章学历证书的存档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学历证书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学历证书进行分类、编号、存档,确保学历证书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条学历证书存档应设置专门的保管人员,负责学历证书的存储、维护和保密工作。
第十一条学历证书存档应采取一定的防伪措施,防止伪造、篡改或丢失。
第四章学历证书的查验第十二条学历证书的查验应由学生或用人单位提出,学校应及时响应,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学历证书的查验应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确保查验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学历证书查验的工作流程,明确查验的程序和责任人。
第五章学历证书的补发第十五条学生的学历证书遗失或被损坏,可以向学校申请补发学历证书。
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学历证书补发的程序和规定,确保学历证书的补发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学校应核实学生的身份和学历信息,确保学历证书的补发是合法合规的。
第十八条学校应及时补发学历证书,并在学生档案中进行相应记录。
第六章学历证书管理的监督第十九条学历证书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学历证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和规格,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系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
第三条国家承认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所证明的学历,持证人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四条按国家规定招收,入学后取得学籍的学生,完成某一阶段的学业后,根据考试(考查)的结果,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第五条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第六条毕业证书应具备以下内容:(一)毕业生姓名、性别、年龄、学习起止年月(提前修完者应予注明);(二)学制、专业、层次(研究生、本科或专科),毕业;(三)贴有本人免冠照片并加盖学校骑缝钢印;(四)学校名称及印章,校(院)长签名;(五)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第七条结业证书应具备以下内容:(一)结业生姓名、性别、年龄、学习起止年月;(二)学制、专业、层次(研究生、本科或专科),结业;(三)贴有本人免冠照片并加盖学校骑缝钢印;(四)学校名称及印章,校(院)长签名;(五)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第八条肄业证书应具备以下内容:(一)肄业生姓名、性别、年龄、学习起止年月;(二)学制、专业、层次(研究生、本科或专科),肄业;(三)贴有本人免冠照片并加盖学校骑缝钢印;(四)学校名称及印章,校(院)长签名;(五)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第九条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或修满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
第十条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但不属于留级范围或未修满规定的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准予结业者,可取得结业证书。
第十一条具有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而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可取得肄业证书。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1.02.05•【文号】教学[2001]4号•【施行日期】2001.02.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2001年2月5日教学〔2001〕4号)现将《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有利于高等教育健康发展,保证高等教育质量,维护国家学历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维护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特建立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
第二条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经批准承担培养研究生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同)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学生,所取得的学历证书予以注册。
第三条证书注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
第四条教育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学历证书注册工作。
教育部对经注册的证书进行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后国家方予承认和保护。
第五条注册学历证书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两种。
第六条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毕(结)业证书以及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取得的毕业证书,由证书颁发单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注册。
第七条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毕(结)业证书应具有以下内容:(一)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习起止年月;(二)专业、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第二学士学位),毕(结)业;(三)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成人脱产、业余、夜大学、函授、电视教育、网络教育);(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并骑缝加盖学校钢印;(五)学校名称及印章,校(院)长签名;(六)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第八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应具有以下内容:(一)姓名、性别;(二)身份证号;(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四)专业、层次(本科、专科)、毕业;(五)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名称和印章、主考学校或就读学校名称和印章;(六)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办法
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办法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证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XX省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发放和管理暂行规定》、《XX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为维护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下简称“学历证书”)的严肃性,保证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具有XX学院正式学籍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专科层次学生。
3内容3. 1学校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两类,颁发对象为学校具有正式学籍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专科层次学生。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3.1. 2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 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颁发结业证书。
3.2.3结业学生在结业后一年内通过重修等方式修完培养方案(原培养方案)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可以换发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中的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或换发毕业证书日期填写。
3.2学生未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但在校学习满一学年以上,课程通过期末考核,经本人申请,学校可颁发肄业证书。
3.3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包含以下内容:(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习起止年月;(2)专业、层次、毕业结论(毕业、结业);(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并加盖学校钢印;(4)学校名称及印章,校长签名;(5)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证书电子注册号);(6)教育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3.4学生毕业证书遗失,学校不再补发,但可向学校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原证书作废。
3.5学校每年对本校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后,将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报送数据要求,完成学历注册,毕业证书上发证日期与电子注册的毕业日期一致。
从学校填写的发证之日起,毕业生可在学信网上查询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办法
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维护学历证书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是指经过高考招生录取后,取得我校学籍,且学习满一年以上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我校根据其修业情况发给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第二条我校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学历证书的管理、发放及学历证书的验证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第三条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第五条学满一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颁发肄业证书(被开除学籍的学生除外)。
第六条毕(结)业资格审查实行学院初审和学校复审两级审查制度。
教务处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
第七条学历证书记载内容如有错误,在证书发放七个工作日内到教务处申请更正。
逾期无法更正的,责任自负。
第八条学校严格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省教育厅审核注册,并由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备案。
毕业生可在当年的九月之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自己的学历证书信息。
第九条在学历证书的管理、发放及学历证书验证工作中,对错发的证书或证明,一经发现,要予以追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对单位书面提出的学历证书验证请求,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学历证书丢失或损毁者,可向教务处申请补发学历证明书(证明),学历证明书(证明)与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的程序:(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补发原因。
(二)在学校档案室查询所学专业和毕业证书编号。
(三)在《XX日报》刊登包括学校名称、专业名称、毕业时间、学历层次、姓名和毕业证书编号等基本信息的遗失声明。
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法规类别】学历学位学籍
【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2.03.27
【实施日期】2002.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2002年3月27日)
第一条为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的规格,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系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
第三条国家承认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所证明的学历,持证人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四条按国家规定招收,入学后取得学籍的学生,完成某一阶段的学业后,根据考试(考查)的结果,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第五条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第六条毕业证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毕业生姓名、性别、年龄、学习起止年月(提前修完者应予注明);
(二)学制、专业、层次(研究生、本科或专科),毕业;
(三)贴有本人免冠照片并加盖学校骑缝钢印;
(四)学校名称及印章,校(院)长签名;
(五)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第七条结业证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毕业生姓名、性别、年龄、学习起止年月;
(二)学制、专业、层次(研究生、本科或专科),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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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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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27日)
第一条为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的规格,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系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
第三条国家承认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所证明的学历,持证人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四条按国家规定招收,入学后取得学籍的学生,完成某一阶段的学业后,根据考试(考查)的结果,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第五条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第六条毕业证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毕业生姓名、性别、年龄、学习起止年月(提前修完者应予注明);
(二)学制、专业、层次(研究生、本科或专科),毕业;
(三)贴有本人免冠照片并加盖学校骑缝钢印;
(四)学校名称及印章,校(院)长签名;
(五)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第七条结业证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毕业生姓名、性别、年龄、学习起止年月;
(二)学制、专业、层次(研究生、本科或专科),毕业;
(三)贴有本人免冠照片并加盖学校骑缝钢印;
(四)学校名称及印章,校(院)长签名;
(五)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第八条肄业证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毕业生姓名、性别、年龄、学习起止年月;
(二)学制、专业、层次(研究生、本科或专科),毕业;
(三)贴有本人免冠照片并加盖学校骑缝钢印;
(四)学校名称及印章,校(院)长签名;
(五)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第九条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或修满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
第十条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但不属于留级范围或未修满规定的学分阶段,德育体育合格,准予结业者,可取得结业证书。
第十一条具有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而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可取得肄业证书。
第十二条学历证书遗失后,可由本人向原发证机构申请。
原发证机构审查后依据其毕业(结业、肄业)的情况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
第十三条普通高等学校接收的进修生,进修结束后可取得进修证明书。
第十四条普通高等学校未按国家招生规定而自选招收的学生以及举办的各种培训班的学生,学习结束后学校只能发给学习证明书,不得颁发毕业(结业、肄业)证书。
第十五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和结业证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作,学校填写后颁发。
普通高等学校肄业证书由学校自行印制并颁发。
第十六条统一制作的学历证书内芯印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结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部负责印制”及防伪标记。
第十七条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学校三级管理。
国家教育部对地区、部门按招生计划及实际毕业(结业)人数进行总量控制,统一印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和结业证书或证书的内芯;制定有关学历证书的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学生的毕业(结业)资格审查和证书的
颁发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所属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和学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在地区范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的每届毕业和结业生进行毕(结)业资格审查,将学历证书按相应年份经国家审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所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数发给学校。
学校每年将毕业和结业生人数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领取该年度所需的证书,填写并颁发给学生。
第十八条从一九九四年起,凡未使用“国家教育部印制”的毕业或结业证书内芯而自行印发的毕业或结业证书,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在本《规定》下发前,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向具有学籍的学生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仍予承认,毋须换发。
第十九条有特殊情况需颁发、换发毕业证书的,须报国家教育部批准。
第二十条各地、有关部门、各学校必须加强对学历证书的管理,对失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责任者和单位,除责令其收回学历证书外,并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对仿制、伪造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辽宁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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