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管理办法三篇

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规范公司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零散工程不实用本办法)。
2、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职责落实,将合格工程顺利移交给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投运管理。
二、竣工验收条件1、工程按建设合同的内容完成工程量;2、在施工单位自查基础上,经公司工程部、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初验合格;3、竣工资料完整,经相关人员审定;4、工程相关的现场签证、收方检尺等相关手提续办理完成。
三、工程验收的程序1、公司成立工程验收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工程副总,副组长:分管安全技术部、客户部、运行管理部副总,组员:工程部经理、安全技术部经理、客户部经理、运行管理部经理。
2、基本程序: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和工程部组织初验------工程部组织验收公司领导小组进行整体验收。
3、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流程:四、工程竣工验收1、时间:工程完工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工程部提前2个工作日发出验收通知。
若有公司开会特殊原因需请示验收领导小组组长调整时间并及时将调整后时间告之相关人员;2、参加部门和人员:由工程组织工程验收,参加的部门和人员为工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各部门的全体成员,凡有事不能参加需向验收领小组长请假并委托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另外相关的施工队代表、设计、监理代表和建设方同时参加验收;3、竣工验收内容:工程部介绍工程的基本情况,对照施工图查验工程安装情况,对气密性实验进行不得少于50%的抽查,对磁性阀进行50%的抽查,同时对竣工资料的试压记录等重要环节等进行查看;4、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需整改的由验收小组提出,工程部向施工单位和监理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落实整改内容。
整改完整后再由工程部提请验收小组进行再次对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管理措施

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管理措施首先,建立完善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工程验收的组织机构、职责划分、工作流程、验收标准等内容,明确各方的权责。
制度的建立能够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加强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等工作,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在建设过程中,要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再次,建立完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是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关键,需要明确工程的功能、性能、质量等各项指标,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评价和确定。
同时,要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沟通确认验收标准,避免出现分歧。
同时,建立严格的验收程序。
验收程序包括验收前准备、现场检查、验收报告编制、验收评审等环节,每个环节都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在进行现场检查时,要严格对照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和评定。
此外,要注重信息沟通和协调。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之间要保持定期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工程竣工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工程顺利移交并得到接受。
最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交付手续、工程结算、备案登记等。
这些手续的及时办理,有助于确保工程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综上所述,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管理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验收标准、制定验收程序、注重信息沟通和协调以及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可以确保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顺利进行,实现工程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一、引言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的重要环节,竣工验收完成后,需要将验收资料进行归档和移交管理,以便日后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追溯和查阅。
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二、验收资料归档1.归档目的验收资料归档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记录完整、准确,并能够随时进行查阅和使用。
2.归档内容主要归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竣工验收报告;(2)竣工图纸和设计文件;(3)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记录;(4)工程计量测量报告;(5)工程测试、检测报告;(6)竣工验收备忘录;(7)材料、设备、施工质量检验报告;(8)施工计划和工程进度记录;(9)施工合同和工程付款文件;(10)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记录;(11)施工过程的问题整改记录;(12)验收前的工程复核记录。
3.归档方式(1)纸质归档:将验收资料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整理,放置于统一的归档柜或文件柜中,同时注明归档日期和归档人员。
(2)电子归档:将验收资料进行扫描或拍照转换为电子文件,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存储,并设置权限和备份。
4.归档责任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主要包括资料的归档和档案管理。
归档人员应负责将验收资料按照规定的方式整理完成,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进行归档登记。
三、移交管理1.移交前的准备工作(1)确定移交的范围和内容;(2)编制移交清单,记录要移交的资料和文件的名称、数量及状态;(3)对要移交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确保完整和准确;(4)制定移交计划,确定移交时间和地点;(5)确定接收方和移交方的责任,明确各自的权限和要求。
2.移交过程(1)移交清单的核对:移交方将准备好的移交清单与接收方进行核对,确保移交的资料和文件无误。
(2)签署移交协议:移交方和接收方签署移交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移交资料的交接:移交方将验收资料交给接收方,并进行验收确认。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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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3)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3)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4)
第四章工程移交 (5)
第五章保修期内维修 (6)
第六章附则 (6)
房屋、设备验收移交单(GCGL-表55) (7)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GCGL-表56) (8)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一、验收准备在工程竣工之前,需要进行验收准备工作,以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些关键的验收准备事项:1.确定验收标准和程序:根据工程合同、相关法规和规范,确定验收的标准和程序,确保验收工作有明确的依据。
2.编制验收计划: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人员、设备、资料等方面的安排。
3.收集整理资料: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日记、质量检验记录、安全环保记录等,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4.检查施工质量:在验收前,应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二、验收程序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施工单位自检: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标准。
2.初步验收:施工单位完成自检后,应组织初步验收,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和重要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无重大问题。
3.提交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完成初步验收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并附上相关资料。
4.正式验收:建设单位收到验收申请后,应组织正式验收。
在此过程中,应对工程的所有部位进行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标准。
同时,应审查相关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5.签署验收报告:如果工程符合要求,建设单位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如果工程不符合要求,建设单位应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应重新进行验收。
三、竣工资料竣工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以下是一些关于竣工资料的管理要点:1.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种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日记、质量检验记录、安全环保记录等。
这些资料应该分类归档,以便后续的查阅和使用。
2.完整性:竣工资料应该完整无缺,不能有遗漏或缺失的部分。
所有相关的资料都应该进行归档管理。
3.准确性:竣工资料应该准确无误,能够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所有数据和信息都应该经过核对和审查,以确保其准确性。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含表格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贝y (1)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1)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2)第四章工程移交 (3)第五章保修期内维修 (4)第六章附贝U (4)房屋、设备验收移交单(GCGL-表55)5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GCGL-表56)6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工程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

工程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管理流程,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织实施的各类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结果客观准确。
第四条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项目验收与交付的主体、程序、要求和责任。
第六条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管理应当与工程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相衔接,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管理第七条工程项目验收是指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的核实、评审和确认过程。
第八条工程项目验收应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单位组织实施,验收过程应当充分体现对工程项目的真实情况和质量水平的评价。
第九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必要时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以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为依据,对工程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查和评审。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在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下进行,结果应当公开、透明。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和验收合格证,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归档。
第十三条对于验收未通过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重新进行验收。
第三章工程项目交付管理第十四条工程项目交付是指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单位将工程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或者出让单位的过程。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交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必要时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监督。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交付应当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确保交付的工程项目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交付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的要求进行,确保交付的工程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交付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对交付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确认。
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

一、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一)工程验收及资料编制提交一、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工程施工的最后一个阶段,竣工验收通过后,本工程将交付业主使用,办理工程的各项移交手续,从而标志着本工程施工的结束,同时进入工程的保修服务阶段。
1.1 竣工验收组织管理1、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在公司工程管理部的指导下,成立竣工验收组织管理机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各专业工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为组员,全面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图见下图。
工程管理部(公司总部)暖通工程师竣工验收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物资采购工程师专业分包协调员质量工程师调试工程师深化设计工程师资料管理员项目副经理2、竣工验收管理职责 序责任部门竣工验收职责1 项目管理部对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检、确确认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条文,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提出完工申请报告;整理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确保其完整性、正确性、真配合质监站的质量检查验收,对其提出的整改单及时消与业主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配合办理竣工备案有关手2公司工程管理督促项目部对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完成情况序 责任部门 竣工验收职责部 接到项目部完工申请报告后,检查完工条件,符合要求参加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协调竣工验收事宜,组织竣工3 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管理)组织分部工程质量初评,提出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申报;组织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参加质监站组织的质量预验收,并按单位工程建立质量1.2 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及条件竣工验收依据1 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2 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资料等;3 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过往文件、变更等;4 国家或部委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等;5 工程所在地对竣工验收方面的有关规定。
竣工验收条件1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2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相关试验报告;4各分部分项子系统验收完毕,子系统验收包括:防雷接地、人防、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卫生防疫、消防、空调检测、航空障碍灯检测;5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6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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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一条工程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建设单位复验。
第二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二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和使用说明书。
第三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工程(如高压供电
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
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和对
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质量评价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部组织技术部、监察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
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
单位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四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工程均竣工验收完毕后
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分期
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5、工程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进行复查和
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质量评价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
工程部组织技术部、监察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
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
单项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6、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14天内,由工程部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申请验收。
7、竣工验收后的14天内,由工程部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8、单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式办理移交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完工工程的保护
和维护。
第五条建设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项目所有内容均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由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向工程部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部在审查通过监理单位竣工验收报告后,按照《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项目的综合验收。
第四章工程移交
第六条建设项目移交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体已竣工并经质监站、消防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2、正式给排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暖气已接通,电话具备装机条件;
3、单体竣工资料齐全:包括管线图资料、竣工图;
4、室外围墙完成,形成封闭环境。
第七条建设项目移交验收工作程序
1、工程部为项目移交验收工作的牵头部门;
2、工程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在工程项目通过竣工综合验收后的30天内完成
向物业公司的移交。
工程部应在拟定的移交验收日期前7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移交验收相关单位,并将移交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提交物业公司;
3、移交验收应提供的资料
1)单项工程移交单;
2)房屋移交单;
3)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质量检查资料一套(交物业公司);
4)竣工图纸一份(交物业公司);
5)房屋钥匙。
4、移交验收的程序:
1)工程部与物业公司根据单项工程移交单、房屋移交单逐项检查核对;
2)验收检查后对存在的质量缺陷提出书面验收整改意见;
3)工程部安排施工单位在14天内完成整改工作;
4)整改完成后经物业公司复查合格,参加验收人员在单项工程移交单、房屋移交单上签字,物业公司将一份移交单返回监察部签收,移交工作完成;
11)验收时间:根据工程规模确定验收周期,原则上1-7天完成验收工作。
第八条工程的提前移交:根据公司确定的计划,部分单位工程需延期竣工的(如天然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等,依公司确定的进度计划而定),工程项目可在竣工验收后先期移交物业公司,移交程序同前。
剩余工程在竣工并通过综合验收后按上述程序一并完成验收和移交。
第五章保修期内维修
第九条工程移交物业后,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物业公司提出维修申请经工程部签字确认后安排维修,维修费用从工程质保金中出。
物业公司负责对保修期内的维修进行记录,并作为对工程质量的考评依据。
保修期内维修率=发生维修的次数/(房屋总套数+公用设备设施总件数)。
公用设备设施指:电梯、消防、给排水系统、天然气系统、供配电系统、供暖系统等,以物业公司设施设备台帐为准。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公司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已发布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房屋、设备验收移交单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