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和法律的效力等级一样吗

司法解释和法律的效力等级一样吗
在法律体系中,司法解释和法律的效力是两个不同但又密切相关的概念。
司法解释是指由司法机关对法律进行解释和适用的过程,而法律的效力则是法律规定的权威和约束力。
虽然司法解释和法律的效力在某种程度上是相关的,但它们并不完全一样。
首先,司法解释和法律的效力在权威性上有所不同。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而司法解释是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对法律进行解释和适用,其权威性相对较低,通常只对具体案件具有约束力,对其他案件的解释仅具有指导作用。
其次,司法解释和法律的效力在适用范围上也存在差异。
法律的效力是普遍适用于整个社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所有公民都必须遵守。
而司法解释是针对具体案件的解释,只对该案件当事人产生具体的法律效力,不具有普遍适用性。
另外,司法解释和法律的效力在变更和修改上也有所不同。
法律的修改和变更需要通过立法程序,由立法机关制定新的法律或对现有法律进行修改。
而司法解释可以通过司法机关的解释裁定来变更,但这种变更通常只适用于具体案件,不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
总的来说,司法解释和法律的效力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相关,但在权威性、适用范围和变更修改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其与法律效力之间的区别也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妥善处理。
司法解释的分类与特点分析

司法解释的分类与特点分析。
一、司法解释的分类司法解释按照颁布机关、作用范围和颁布形式这几个方面来分类。
1.颁布机关宪法解释、法律解释、文书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法规解释等。
2.作用范围一般适用、个别适用、专门适用、特别适用等。
3.颁布形式立法型、司法裁判型、政策型、管理型等。
二、司法解释的特点1.操作性和引导性司法解释往往针对具体案例或实践经验,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可以引导司法实践更好地维护法律、推动司法发展。
2.可改性和修补性司法解释具有可改性和修补性,如果司法解释在实践中存在问题,可以通过修补、修改的方式进行完善和改进,使其更符合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
3.右威性司法解释所具有的权威性,可以指导各级法院审判和对于案件的执法行为。
司法解释是指导司法实践的法律工具,具有法律效力和权威性。
4.有法律效力司法解释是通过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其他国家主管部门等颁布的,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可以反映法律变化,使司法实践更加规范化和规范化。
5.高度创新性司法解释在适应社会发展和法律变革的同时,通过创新的方式,推动司法实践的完善,对于司法沙漠现象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司法解释的发展趋势1.司法解释与案例司法解释和案例是相互关联的。
司法解释的颁布和解释须具有案例支撑,而案例的知识汇聚和总结则需要借助司法解释。
2.司法解释与立法司法解释与立法是相辅相成的,司法解释不仅要依法裁判,还要为这种裁判提供理论依据,这就要借助立法。
同时,立法不可能全面、详细地为一切司法问题设置具体规则,因此,司法解释和立法之间可能存在重叠的范畴。
3.司法解释的国际化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加深,司法解释的国际化趋势将越来越明显,这就需要司法解释在推动司法实践国际化的同时,针对国际社会的法律文化潮流和国际法律共性,不断创新,适应国际发展的需要。
司法解释作为中国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法律工具,具有操作性和引导性、可改性和修补性、权威性、法律效力和高度创新性的特点,是推动司法实践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力量。
法律解释与司法解释

法律解释与司法解释在法律领域中,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是两个关键概念。
法律解释是对法律条文的解析和阐释,以确立法律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而司法解释则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法律规定的解释和应用。
虽然二者看似相似,但其实存在一些区别和独特性。
首先,法律解释是对法律的官方解释,其目的是为了使法律的适用更加明确和统一。
法律解释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包括宪法解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解释等。
这些解释往往由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进行,以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法律解释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是正式的文件或公告,也可以是法官在判决中的观点表述。
其次,司法解释是指法院对法律规定的解释和运用。
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法官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必须进行的思考和判断过程。
当法律条文存在歧义或不确定性时,法官需要依据法律解释来解决争议,并作出判决。
司法解释的特点是灵活性和个案性,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力求在维护法律精神的前提下保证公正和合理。
虽然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有所区别,但二者又相互依存、相互补充。
法律解释为司法解释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准则。
司法解释则通过具体案例的解决为法律解释提供了实践的参考和验证。
只有在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共同作用下,才能实现法律的公正、合理和一致性。
不过,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也面临一些争议和挑战。
在法律解释方面,可能存在解释的主观性和多样性,不同解释者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和观点。
这可能导致法律的适用存在差异和纷争。
在司法解释方面,法官的判断和偏见可能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司法公正可能受到威胁。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对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的研究和理解。
法律解释需要更加透明和科学化,确保解释的统一性和合理性。
司法解释则需要更加注重法官的专业素养和中立性,确保判决的公正和客观。
同时,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也需要与社会发展和人民意愿相结合。
法律的内容应与社会的需要相契合,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应更加注重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诉求,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司法解释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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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是对法律条文的理解、解释,也是对法律条文所确定权利义
务之间关系的判定。
法律解释是确定我国法制规范性内容的解释,是
法律条文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判断这一关系的重要方式。
二、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一种司法活动形式,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判断性司法解释,另一种是登记性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司法机关利用其独特的权威科
学的根据对法律条文的实质和范围的解释,是以解释的形式实现法律
内容的确定。
三、司法裁判
司法裁判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律,以裁判书、命令等形式,对案件进行
决定,并决定诉讼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司法活动。
司法裁判是法
律具体实施的基础,是司法机关义务的执行手段,是一种表现法律世
界观和价值取向的重要方式。
四、文书解释
文书解释是司法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司法机关规定,以书面文件的形式,为确定有关诉讼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司法活动。
文书解释和司
法裁判是相辅相成的,二者都是司法活动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五、公正解释
公正解释是司法机关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以公正的方式,为了维护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解释文书的形式,确立有关当事人关系的司法活动。
司法机关通过公正解释活动,不仅可以保护当事人拥有的权利,而且还可以让当事人知道法律的规定。
公正解释可以更具体、更切实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解释和法律的区别

司法解释和法律的区别在法律领域中,常常会涉及到两个概念,即司法解释和法律。
虽然它们都与法律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却具有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司法解释和法律之间的区别。
司法解释的概念和特点司法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对法律规定进行理解和阐释的过程。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文字的普遍抽象和概括性,往往需要通过司法解释来具体解释其适用范围和具体含义。
司法解释通常由法院或相关专门机构进行,其目的是为了确保法律能够得到正确的适用,保障公民权益。
司法解释的特点包括: 1. 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司法解释由司法机关发布,具有法律效力,对司法实践有着直接影响。
2. 具有具体性和针对性:司法解释通常是针对具体案件或法律条文进行解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3. 需要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进行司法解释的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背景,以确保解释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法律的概念和特点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是规范公民行为的基本依据。
法律通常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不同类型的法律文件,具有普遍适用性和约束力,对社会生活起着重要的规范作用。
法律的特点包括: 1. 具有普遍性和约束力:法律是国家制定的普遍规范,具有普遍适用性和约束力,适用于全体公民和组织。
2. 具有明确性和一般性:法律的内容通常比较具体和明确,为公民提供了行为准则和规范。
3. 需要依法实施:法律的有效性和约束力需要通过司法机关和相关执法部门的实施和执行来保障。
司法解释和法律的区别从以上的概念和特点可以看出,司法解释和法律在性质和作用上存在一定的区别: - 司法解释是对法律规定的解释和阐释,是法律的具体应用和实施过程,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特定性;而法律是国家制定的普遍规范,具有普遍适用性和约束力。
- 司法解释是由司法机关进行的,具有权威性和专业性,其目的是为了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公正实施;而法律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是国家统治的基础和法治的依托。
司法解释和法律的区别在哪

司法解释和法律的区别在哪司法解释和法律是法律体系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虽然有一定的关联,但在性质和作用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法律的概念和特点法律是以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规则和条文,用于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并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
法律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多种形式。
法律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权威性的特点,是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规范体系。
司法解释的概念和特点司法解释是指法院对法律规定进行具体或普遍适用的解释和解释规范,以便于具体案件的裁决和司法实践的统一。
司法解释是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的,是法院在具体案件中根据法律条文和法律原则进行的法律解释。
司法解释的特点是具体性、案例性和权威性,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
司法解释和法律的区别1.性质不同: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普遍性规范,而司法解释是法院在具体案件中对法律规定的具体解释。
2.作用不同:法律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性,是社会规范的基础;而司法解释是针对具体案件的解释规范,用于司法实践的统一和规范。
3.形式不同:法律以法律文本的形式存在,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普遍性;而司法解释是法院在具体案件中对法律条文的具体解释,具有具体性和案例性。
4.颁布主体不同:法律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是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社会成员遵守的规范;而司法解释由法院在审理案件中进行制定和解释,是法院自身内部的规范。
综上所述,司法解释和法律在性质、作用和形式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法律是国家制定的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的规范,而司法解释是法院对法律规定的具体解释,用于具体案件的裁决和司法实践的统一。
司法解释在法律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补充和规范作用,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司法解释和法律解释区别是什么
司法解释和法律解释区别是什么
在法律领域中,司法解释和法律解释是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虽然在表面上看起来很相似,但实际上却存在着一些关键的区别。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司法解释和法律解释之间的差异。
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指在实际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对法律条文或规则进行解释和运用的过程。
司法解释的主要目的是尽可能准确地解释法律规定,从而为案件的判决提供依据。
在司法解释中,法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先例法进行解释,并最终作出裁决。
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则是对法律条文本身进行解释和说明的过程。
法律解释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法律规定的明确性和适用性,并为人们正确理解和遵守法律提供帮助。
法律解释可以由立法机关、法律专家或学者等进行,以确保法律的正确理解和适用。
区别比较
1.对象不同:司法解释主要针对具体案件进行解释,而法律解释则是
对法律规定本身进行解释。
2.时效性不同:司法解释是在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进行的,具有一定
的时效性;而法律解释则是为了确保法律规定的普遍适用性,具有较长久的影响。
3.主体不同:司法解释主要由法官进行,以确保案件的正确判决;而
法律解释可以由各种法律专家进行,以确保法律的正确理解和适用。
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司法解释和法律解释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司法解释帮助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合理判决,而法律解释则有助于确保法律规定的正确理解和适用。
通过对司法解释和法律解释之间的区别进行深入了解,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规定,从而维护法治社会的稳定和公正。
司法解释名词解释
司法解释名词解释司法解释名词解释是指由司法机关对法律条文中的一些概念或抽象语义进行解释,以达到清晰确定该概念或抽象语义的目的。
司法解释名词解释的核心思想是在法律条文中,将抽象的、不易理解的概念或抽象语义进行解释,从而使法律条文的意思更加明确,便于实际应用。
一般来说,司法解释名词解释包括两个基本方面:确定概念和解释抽象语义。
首先,司法解释名词解释要做的是确定概念。
法律文书中有时会使用一些抽象的、不易理解的概念,如合法性、公正性、正当性等,这些概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在不同情况下可能会有所差异,因此,对这些概念的解释尤为重要,只有确定了这些概念的准确含义,才能够使法律条文的意思更加明确。
其次,司法解释名词解释还要做的是解释抽象语义。
虽然司法解释名词解释要确定概念,但同时,也要解释抽象的语义,以便于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
这一步对于消除歧义非常重要,并且可以使法律条文的意思更加明确,便于实际应用。
司法解释名词解释属于一种重要的法律解释方式,它可以使法律条文的内涵更加明确,从而使法律的实施更加有效。
司法解释的过程,也是一种跨学科的交流和融合,由于有着多学科的视角,所以司法解释的过程也更加复杂。
一般而言,当司法机关在解释抽象语义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行政原则:司法解释名词解释要符合法律的本意,不得违背法律本意。
(2)历史传统原则:司法解释应当依据历史传统,充分考虑某一概念或抽象语义的历史渊源。
(3)逻辑推理原则:司法解释应当基于正确的逻辑推理,以达到精确定义某一概念或抽象语义的目的。
(4)现实实践原则:司法解释应当结合实际情况,以达到更好的实际应用。
司法解释名词解释是法律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使法律条文的内涵更加清晰,从而使法律的实施更加有效。
因此,司法解释名词解释在实施法律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极其重要。
法律解释与司法解释的区别
法律解释与司法解释的区别在法律领域,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是两个常被用到的概念。
虽然这两者都与解释法律有关,但它们存在一些重要的区别。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法律解释与司法解释的区别。
一、定义区别首先,我们来定义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这两个概念。
法律解释是指根据法律条文的语言表达和规定,通过解释法律的具体含义来准确理解法律的规定和意图。
它是以法律文件本身为基础进行解释的。
相比之下,司法解释是指法院根据具体案件的特定情况和背景,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和适用。
司法解释往往是对法律条文的具体补充和解释。
二、角色区别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在法律制度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法律解释是由立法机关或相关的法定机构进行的,旨在帮助公众和执法机构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
法律解释的目的是为了统一对法律的理解和解释,确保法律的一致性和公正性。
司法解释则是由法院进行的,它是在审理具体案件过程中,由法官对法律进行解释和适用。
司法解释的目的是确保针对具体案件的公正判决,并为日后类似案件提供指导。
三、适用范围区别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也存在一些区别。
法律解释是面向整个社会的,它适用于所有与这部法律有关的人和机构。
通过法律解释,公众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律。
司法解释则是针对具体案件的解释,它只适用于这个特定的案件。
司法解释依赖于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并受到司法权力的约束。
四、效力区别最后,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在效力上也有所不同。
法律解释通常具有相对较高的效力,这是因为它是由立法机关或法定机构发布的,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而司法解释的效力相对较低,它仅具有对具体案件的解释和适用的约束力,不具备普遍适用性。
结论:综上所述,法律解释与司法解释是法律领域中两个重要但有所不同的概念。
法律解释是为了确保对法律的正确理解和适用而进行的,其目标是提供一致性和公正性。
司法解释则是在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进行的,旨在为案件提供正确的解释和适用。
两者在定义、角色、适用范围和效力等方面存在差异。
司法解释属于法律规定吗
司法解释属于法律规定吗
在司法实践中, 司法解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司法解释是指最高法院对法律规
定进行解释,澄清法条涵义并指导具体应用的行为。
司法解释的产生既是对法律明文规定的阐释,也是对法律实际适用的规范。
但是,就其本质而言,司法解释并不是法律规定的一部分,而是法律规定的补充性解释和指导。
司法解释的产生往往是因为法律条文本身并不足以覆盖所有具体情形或涉及的
法律问题,导致法律适用中出现较大的歧义和困惑。
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对法律进行具体的细化和解释,以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和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
司法解释的制定往往得到法律权威的认可,具有指导性和约束力,但并不等同于法律条文本身。
然而,司法解释并非绝对具有法律规定的效力。
在法理上,司法解释的效力属
于次要法源,其权威性不及宪法和法律。
司法解释的约束力主要体现在司法实践中,作为指导性文件而具有重要地位。
而法律规定则是立法机关通过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本,司法解释无法替代法律规定的效力。
总之,司法解释作为对法律的解释和指导,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作用,有着
一定的约束力和权威性,但并非法律规定的一部分。
法律规定是立法机关通过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本,司法解释作为补充性文件起着辅助解释和指导的作用。
司法解释与法律规定并不等同,但缺一不可,共同构成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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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依法有权作出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叫做司法解释
中国的司法解释有时特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所作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我国的司法解释就内容而
言,可以分为规范性解释与个案性解释。
规范性解释通常以《规定》、《解释》等形式发布,而个案性解释则通常以《批复》、《答复》等形发布。
立法解释
又称法律解释,是立法机关根据立法原意,对法律规范具体条文的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所作的说明。
作出法律解释的目的是为了更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属地原则
刑法中的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
我国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这是我国刑法关于刑法空间效力的基本原则。
刑法的溯及力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之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发生在刑法生效以前的行为,适用刑法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发生在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以后至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以前的行为,生效的刑法认为
是犯罪而生效前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生效的刑法对该行为不具有溯及力,
即不能对该行为定罪量刑;
二、发生在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以后至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以前的行为,当时的法律认为
是犯罪,而生效的刑法也依法认定应当予以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定罪量刑,不能按照生
效的刑法规定定罪量刑;
三、发生在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以后至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以前的行为,当时的法律认为
是犯罪,而生效后的刑法认为不是犯罪,或者虽然认为是犯罪,但是处刑较轻,依生效后的刑法
定罪量刑,即生效的刑法对该行为具有溯及力;四、刑法生效以前,人民法院按照当时的法律已作出生效判决,不适用生效刑法,即生效刑法对刑法生效以前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
概括而言,刑罚的溯及力就是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
犯罪概念
犯罪概念是对犯罪各种内在、外在特征的高度、准确的概括,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简要的说明。
犯罪概念一般分为形式概念、实质概念、混合概念。
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混合概念
释义:做出违反法律的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是指依照中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刑事责任
法律后果。
负刑事责任意味着应受刑罚处罚。
这是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行
政责任和道德责任的根本区别。
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称为刑事责任年龄。
各国对此规定不一。
印度刑法规定从7岁开始负刑事责任,西班牙、意大利等国刑法规定为9岁,多数国家规定为14岁。
刑法学
按照解释的效力一般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立法解释是指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
立法机关具有立法权,当然也有权对法律加以解释,这种解释具有与立法相同的法律效力。
刑事立法解释对于弥补刑法规范中的漏洞,使刑法规范适应复杂多变的犯罪活动,维护刑法规范的稳定性,具有重要作用。
司法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多功能解释。
在刑法适用中,经常出现一些疑难问题,需要通过司法解释加以明确。
因此,司法解释对于刑法的正确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把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称为有权解释,即其法律解释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那么,学理解释就是一种无权解释,但具有学理上的参考价值。
尽管学理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它在刑法适用中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可以分为绝对罪刑法定与相对罪刑法定。
绝对罪刑法定是完全排斥法官的自由裁量的,认为法官应当逐字地适用刑法。
而相对罪刑法定则并不排斥法官的自由裁量,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容纳司法裁量。
我国刑法实行的是相对罪刑法定,因而给法官的司法裁量留下了广阔的空间。
尤其是在空白罪状和概括条款的情况下,法官能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加以裁量。
当然,在罪刑法定原则下,法官的自由裁量是有限度的,应当将司法裁量权限制在一定的合理范围之内。
只有这样,罪刑法定原则才有可能真正实现。
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 行为犯。
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 结果犯。
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 结果加重犯。
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基本犯罪构成结果以外的严重结果的犯罪。
4 危险犯。
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
危险犯是与实害犯相对应的概念:以对法益的实际侵害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刑法典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有多个条文规定了危险犯,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暴力危险及飞行安全罪等,都是典型的危险犯,它们是因为使用的犯罪方法特别危险或者侵害的对象特殊而受到刑罚处罚。
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的状态。
不能犯未遂又称“不能犯”。
现代各国刑法或刑法理论上,以行为的实行能否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而划分的犯罪未遂形态的一对类型之一,其对称为“能犯未遂”。
因犯罪人对有关犯罪事实认识错误,其犯罪行为根本不可能完成犯罪达到既遂,而使犯罪停止在未遂形态
中国刑法理论认为,不能犯未遂与能犯未遂一样,都是同时具备了主观罪过和客观犯罪行为这两个犯罪构成中最基本的因素,二者的齐备和内在统一,决定了不能犯未遂也具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
这种主客观要件的统一及其所决定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就是不能犯未遂案件构成犯罪及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科学根据。
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所分工,处于不同的地位。
复杂共同犯罪,简称复杂共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实行行为
与非实行行为分工的共同犯罪。
非实行行为具体包括教唆行为、组织行为和帮助行为。
具体而言:实行行为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组织行为是对整个犯罪活动予以组织、策划、指挥和领导的行为;教唆行为是指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行为;帮助行为是指对犯罪的实施、完成和保持犯罪后的不法状态,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的行为。
具体可以表现为教唆行为和实行行为的分工、实行行为与帮助行为的分工、组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分工,也可以表现为教唆行为、实行行为、帮助行为的分工,还可以表现为教唆行为、组织行为、实行行为、帮助行为之间的分工,等等。
犯罪构成是指依照中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
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国家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对其犯罪行为及本人所作的否定评价和谴责。
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
中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负刑事责任意味着应受刑罚处罚。
这是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行
政责任和道德责任的根本区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说明: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法律提倡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假想避险
定义: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上的认识错误,误以为存在对合法利益的危险,而实行所谓避险行为以至发生对第三者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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