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购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购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购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购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遴选,采购管理,特制订本办法。根据国家卫生部令第8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一、基本制度

1、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不得采购。(附: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2014)

2、严格控制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抗菌药物品种、品规结构基本合理,包括:

(1)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

(2)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

(3)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不超过3个品规;

(4)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

(5)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3、确因临床工作需要,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超过规定的,应当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理由充分,卫生行政部门才能接受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的备案。

4、应当定期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并于每次调整后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

5、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6、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临床上不得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二、抗菌药物遴选程序

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新品种遴选程序:

1、申请人完成内容

(1)申请人资质:在职的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

(2)填写“兴和县医院新药申请表”中要求的各项内容并准备相关材料,材料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GMP认证证书及该药品的注册批件的复印件,药品说明书及包装、检验报告书加盖鲜

章。将以上材料交于药剂科。

(3)未中标的抗菌药物不得提出申请。

2、药剂科人员对申请人所申请的药品以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药剂科主任填写意见并递交医务处。

3、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完成内容

(1)医务处通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召开会议评审新药。(实行申请新药本人回避制度,在该次会上不得入选评审小组)。

(3)各成员根据申报抗菌药物特点,发表意见,投票表决,该药品的同意票超过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为通过。

(4)各参会人员签字,交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

4、药事会工作组完成内容

(1)召开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评审新药(实行申请新药本人回避制度,在该次会上不得入选评审小组)。

(2)各成员根据申报药品特点,发表意见,投票表决,该药品的同意票超过参会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即为通过。

(4)各参会委员人及医务处主任签字,交药剂科采购。

三、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程序

因特殊治疗需要,需使用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临床采购程序:医师申请(以病房主管医师为宜)并递交申请表——科主任签字——药剂科采购员查询是否中标、可否购得等——药剂科主任

签字——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审核同意后工作组组长签字——药剂科采购(仅购入一次使用量,并由医师一次性领用,原则上不办理退货事宜)——定期由采购员汇总临时采购申请报医务处、主管院长。

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乌兰察布市卫生局备案。

兴和县医院新药(抗菌药物)申请表(2014)

申请受理编号:

以下由申请人填写

申请人所在科室职称电话

药品基本信息药品名称剂型规格

批准文号使用级别分类

生产厂商联系方式是否中标经销商联系方式中标价适应症及用法用量:

主要特点(侧重与我院现有同类品种比较):

以下由药剂科填写

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注册批件说明书样稿检验报告书其他资料

贮存条件及药品顺应性:

药剂科主任意见:

临时申购药品审批表(2014)

申请受理编号:

药品基本信息(由申请人填写)

药品名称剂型规格

使用级别分类请购数量

生产厂家联系方式参考价格

申请原因、用药目的:

药品审批信息(由申请人送签)

申请科主任意见同意

不同意签字:日期:

药剂科主任是否中标:能否够得:

抗菌药物购进管理制度

XX 医院 抗菌药物购进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证购进药品的合法、合格、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根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 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严格执行《抗菌药物购进管理制度》,未经审核批准不得购 进。 三、购进药品前,采购员必须向供货企业索取加盖该企业原印章的 《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与供货单位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面标明有效期。购进药品前,必须对供货企业的销售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企业法人签署的业务员委托书原件、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证件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 四、购进抗菌药物的品种严格执行我院《抗菌药物目录》,不得自行 增减。 五、二级医院抗菌药物的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 种,同一通用名称注 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 2 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 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 3 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 5 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1 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2个品规,深部抗真菌药物不超过2 个品规。 六、凡临床需要使用我院抗菌药物目录外的药品或新药时,必须由

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启动临时采购程序。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采购。 七、临时采购程序: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需使用本院采购目 录以外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医务科审批、分管领导签字后,由药剂科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 次。如果超过5 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本院抗菌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八、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 帐、货相符。购进记录注明药品的品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企业、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日期等内容。购进票据和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九、 十、(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 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技术方案

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 技术方案
一、监测目的 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以下简称“监测网”)通过对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监测,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并及时准确地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 况和决策依据。 二、监测方式 采取回顾性随机抽样调查方式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入 网医院登录“”,通过网络直接上报监测数据。统计分析数据采用 集中管理,资源共享,按权限查询提取相关数据资料和统计结果。 三、监测内容 (一)主要数据信息。

上报数据主要分为月报数据、季报数据和年报数据三部分。 1.月报数据—住院病例和门诊处方 (1)住院患者非手术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①病历首 页的相关内容、②主要诊断、③主要实验室检查指标、④使用抗 菌药物的用药医嘱等) (2)住院患者手术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①病历首页 的相关内容、②主要诊断、③实验室检查指标、④使用抗菌药物 的用药医嘱、⑤手术名称、类型及时间等) (3)门诊患者处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调查(包括:①主要诊 断、②处方药品品种、③处方金额、④使用抗菌药物情况、⑤使 用抗菌药物金额) 2.季报数据—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消耗情况 3.年报数据—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情况 (1)医院及其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的基本情况 (2)医院医疗及药品收入、抗菌药物使用经费情况

(二)主要统计指标。 按不同层级,分为全国、省市区和医疗机构三个层次。 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包括:抗菌药物使用率;平均用药天数;抗菌药物品种数等。 2.非手术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3.手术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4.手术组清洁手术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5.门诊处方调查统计情况 6.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主要是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消耗量(累计 DDD 数)和使用强 度等。 7.住院病人使用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情况 8.抗菌药物使用经费情况 9.医院及其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的基本情况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福州市第六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根据《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计委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重症感染者须经两名以上抗菌药物会诊小组成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副高以上医师开具处方;其他需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情况,可由科主任会诊同意后使用。 1、会诊成员由医务科组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感控科等相关专家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对于容易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例,可邀请医务科人员在场旁听,在会议上提出规避医疗风险及纠纷的措施并记录。 2、我院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小组成员名单: 林东兴何华清林锦如黄卿郑晓静郑敏华林艺王聚新肖卫文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 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小组成员以及各科主任(不含主诊医师) 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5、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应做好血常规、PCT、细菌涂片、细菌培养等检查,且微生物送检率必须100%。 5、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越级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①感染病情严重者;②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③已有证据表明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使用时间限定在24 小时之内,其后需要向我院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会诊申请,同意后并由具有处方权限的医师完善处方手续。 6、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7、对未经申请擅自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按医院相关奖惩措施予以处罚。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流程 主管医师提出申请会诊 填写电子《会诊单》 会诊专家会诊(确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一、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 1、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有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2、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3、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4、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5、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不得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每2年进行一次调整,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执行,并同时上报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6、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有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7、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8、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9、一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原则上不超过35种,其中: A:碳烯青霉素类抗菌药物注射剂不得超过3个品规。 B: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个品规。 C: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2各品规。 D:深部抗其他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各品规。 E: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各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各品规。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 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对综合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做出一下规定。 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3、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 4、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手术除外) 6、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相关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相关管理规定 这节课学习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在这里边抗菌药物在临床的使用情况要遵循哪些相关的管理规定?今天就学习这方面的内容。 首先介绍一下这节课的主要内容,跟大家学习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方案,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方案里边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情况以及管理,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还有就是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现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方案里边要求,要对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的情况进行管理,而且要达到一定的目标。 这次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目的是什么?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的管理,在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过程中要有相关的管理规定,要依据这样的管理制定去实施。其二,要制定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在WHO里边药物的合理使用包括选择的药物,它是不是安全的。第二点是不是有效的,第三点是不是经济的。提高了临床合理用药的水平,达到的最主要的目的是什么?就是可以有效地控制细菌的耐药,这几年细菌的耐药情况很严重,国家抗菌药物的耐药,比如喹诺酮类的药物,还有链球菌的耐药的问题,还有金黄色葡萄球菌耐药的问题,也就是非常非常的严峻。在做好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时候,要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这是最主要的方面。 说到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它是由卫生部办公厅卫办医政

发的文件,就是所说的56号文件,文件的名称是《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专项整治为期3年,是从2011年开始到2013年结束。药师或者医务工作者都知道,在2011年6月份就按照卫生部的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方案,建立了每个省市自治区相应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活动方案。每一级区医院,三级甲等医院,要根据当地的卫生局或者卫生厅活动方案的内容要求又制定了相应的每个医院活动的方案,而且有具体的目标、具体的步骤、具体的方案。全国的范围主要在哪儿开展?医院主要是重点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要注意一下。这类的医院要不要按照卫生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下面所说的一些目标是要求,如果私立的医院或者民营的医院要评定,我想也应该是纳入到范围的。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前段时间就把一些民营医院有升级,要达标,所以纳入到专项整治活动的范围里边。在其中也颁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目录是试行版,但最终没有颁布。但目前制定的每个医院的分级管理的目录是借鉴这个目录来的。同时,还颁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这节课主要讲的是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和目标。 看一下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内容是什么?史上最严格的抗菌药物专项整治里边,有人归纳成为“硬指标”的12条。在这“硬指标”12条里有哪些具体的内容,接下来跟大家一一叙述。抗菌药物专项整治里边有三大块,第一就是抗菌药物购用的管理,就是所说的抗菌药物品种的限

合理用药软件系统

合理用药软件需要系统: 1、PASS合理用药监测系统详细信息 PASS(Prescription Automatic Screening System)合理用药监测系统,是一种数据库应用软件系统,它是根据临床合理用药专业工作的基本特点和要求,运用信息技术对科学、权威和不断涌现的医药学及其相关学科知识进行标准结构化处理,可实现医嘱自动审查和医药信息在线查询,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合理用药问题,帮助医生、药师等临床专业人员在用药过程中及时有效地掌握和利用医药知识,预防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工作的数据库应用系统。 PASS主要在门诊医生工作站、住院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静脉输液配置工作站等HIS平台上运行,除此之外,PASS系统还有独立研发的临床药师工作站,可以为药师提供一个合理用药监控的工作平台。PASS系统是采用计算机数据库等技术,按照医学、药学的专业审查原理,以医学、药学专业知识为标准,在录入医嘱时能提供相关药品资料信息,并对医嘱进行药物过敏、药物相互作用、药物禁忌、不良反应、注射剂体外配伍等审查来协助医生正确地筛选药物和确定医嘱,并在发现问题时能及时进行提醒和警示,以减少错误发生的可能。这样,通过PASS系统能将原来由医疗人员借助查阅书本或者依靠大脑记忆来完成的合理用药检查交给计算机系统来完成,可以极大地弥补记忆的不足和人工失误所导致的用药错误,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审查效率,使审查从人工完成变为自动完成,从只能人工审查少量患者的医嘱,扩大到可以自动审查医院全部的医嘱,让几乎所有的患者从中受益。医生和药师也可以通过PASS数据库信息得到医院在用药品知识的补充和学习,,并通过PASS系统内置的搜索引擎查询所关注的多方面信息,达到熟悉药物特性、使用方法和掌握指导病人用药技巧等再学习的目的;同时指导病人正确用药,告诉其正确的用药方法、时间和注意事项,漏服后应如何做,发生不良反应后该如何处理等,使病人提高药物治疗的依从性以便达到最佳的用药治疗效果。 医院的药剂科和管理者等还可以通过PASS系统提供的统计分析模块对全院所有病人的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掌握全院各科室的合理用药状况,及时避免可能的用药错误和医疗纠纷,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和用药管理水平。 PASS系统具有灵活适用的参数设置和功能模块的自由组合,可以根据医院的需求设置所需的审查项目、最低审查级别、参考文献的来源和优先级别、药品简要信息浮动窗口显示信息等,来满足不同医院、不同地区、不同学术观点的用户对合理用药审查和医药信息获取的特殊要求。 2、PASS临床药学管理系统详细信息 临床药学管理系统(PASS PharmAssist)根据临床药师工作的专业特点和基本要求,结合《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方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管理规范的要求,运用信息技术实现处方(医嘱)查看、处方(医嘱)点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调查上报、抗菌药物专项点评(治疗性用药评价)、围术期使用抗菌药物评价、电子药历、抗菌药物使用统计分析、全院用药情况统计等功能。 PASS PharmAssist系统通过标准数据接口读取HIS系统中的病人及医嘱信息,将PASS合理用药监测系统的处方自动审查功能和本系统提供的处方(医嘱)点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调查、围术期抗菌药使用评价等功能相结合,并将各审查和评价的结果进行量化处理,通过统计的方式,快速分析医院中的不规范处方和不合理用药情况;同时PASS

抗菌药物管理指标汇总

《2012年XXXX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五、重点内容 (二)掌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 使用量和使用金额:分别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 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六)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综合医院)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 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抗菌药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0.5至 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合理。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I类切口手术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

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八)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 38号 四、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 (一)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 (二)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经验用药。 (三)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四)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

一、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 1、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有临床科室提交申 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2、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 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不得超过2种。 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 3、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供应目录以外 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有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

有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4、二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原则上不超过35种,其中: A:碳烯青霉素类抗菌药物注射剂不得超过3个品规。 B::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个品规。 C::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2各品规。 D::深部抗其他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各品规。 E: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各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各品规。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 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对综合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做出一下规定。 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3、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

抗菌药物采购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采购管理规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抗菌药物采购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有关文件精神,保证购进药品的合法与合格,保障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抗菌药物采购工作,由药剂科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统一在该网上采购平台集中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临床上不得使用非药剂科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二、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三、严格执行《药品购进管理制度》,未经审核批准不得购进。 四、购进抗菌药物的品种严格执行本院《抗菌药物品种目录》,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减。 五、本院抗菌药物采购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品种药物每种剂型不超过2种规格,处方组成相同的复方制剂1—2种。第3和4代头孢菌素类(含复方制剂)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口服和注射剂型分别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不超过5个品规。 1.如确因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超过35种规定,经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其申请抗菌药物的品种、规格的数量和种类。 2.临时采购制度与程序。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需使用本院《抗菌药物品种目录》以外的,必须启动临时采购程序。由临床科室填写《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申请表》,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通过后,由药剂科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并做好记录,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要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但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3.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剂科提出意见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2/3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后,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4.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促销使用等情况的抗菌药物品种,临床科室、药剂科、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或者更换获得抗菌药物管理组1/2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进入本院药物采购供应目录。 六、其余条款按本院药品采购有关的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软件操作手册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用户图解) (第三版) 福州玖叁医药软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http:\\ e_mail: 总工程师手机:魏峰松目录

第1章运行环境3 第2章合理用药指标5 第2.1节三级医院合理用药指标(部颁2011版)5 第2.2节抗菌药物品种用量DDDs排名(住院)6 第2.3节抗菌药物品种用量DDDs排名(门诊)6 第2.4节抗菌药物品种分类统计(住院)7 第2.5节抗菌药物品种分类统计(门诊)7 第2.6节抗菌药物DDDs科室排名(住院)8 第2.7节抗菌药物DDDs科室排名(门诊)8 第2.8节抗菌药物DDDs医生排名(住院)9 第2.9节抗菌药物DDDs医生排名(门诊)9 第2.10节抗菌药物用量DDDs/分类汇总(住院)10 第2.11节抗菌药物用量DDDs/分类汇总(门诊)10 第3章抗菌药物监测11 第3.1节抗菌药物库存供应监测11 第3.2节门诊抗菌药物处方监测11 第3.3节住院抗菌药物医嘱监测12 第3.4节住院病人联合用药监控12 第3.5节清洁手术预防用药监控13 第3.6节抗菌药物申请审批监控13 第3.7节抗菌药物申请使用说明14 第4章抗菌药物季报14 第4.1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信息季报表(1)14 第4.2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信息季报表(2)15 第5章抗菌药物自查15 第5.1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自查表115 第5.2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自查表216 第5.3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自查表316 第5.4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自查表417 第6章系统维护17 第6.1节系统运行参数设置17 第6.2节处方权调剂权管理18 第6.3节抗菌药物目录管理18 第6.4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字典19 第6.5节抗菌药物分类目录字典19 第6.6节抗菌药物DDD值目录字典20 第6.7节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字典20 第6.8节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目录21 第6.9节质量问题分类字典维护21 第6.10节质控反馈信息字典维护22 第6.11节用户登陆口令修改22 第7章门诊医生工作站说明23 第8章住院医生工作站说明24

抗生素应用管理制度

抗生素应用管理制度 各科室: 为规范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控制病原微生物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河北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及分线目录。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是指对细菌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主要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缺乏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依据的,原则上不使用抗菌药物。 二、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未获结果前或严重感染,病情急迫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选择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一旦明确病原菌,应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并参考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合适的抗菌药物治疗。 三、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常用抗菌药物。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

况,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四、临床医师选择抗菌药物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2)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半衰期、血药浓度和细胞内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3)给药途径:轻中度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重症感染或因病情需要者可采用注射给药。 (4)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优先选用价格低廉、抗菌作用独特、窄谱、不良反应少的抗菌药物。 五、抗菌药物的调整: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疗效或病原菌检测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调整所用抗菌药物。 六、疗程:一般感染在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继续用药2~3天,特殊感染或特殊药物按特定疗程执行。 七、抗菌药物应尽量避免皮肤和粘膜局部用药,以防耐药产生。若全身用药在局部感染灶难以达到有效浓度时,可考虑局部应用。一般不用抗菌药物雾化吸入作为气道预防给

抗菌药物管理 医院系统信息化解决方案

1.1.抗菌药物管理 1.1.1.总体目标 医院感染管理系统的应用范围应该遵循卫生部相关规范,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实现管理软件覆盖全面性、软件功能专业性、感染监测实时性、系统监测自动化、统计分析精确化的总体目标。 ?功能全面:系统功能涵盖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监测、医院消毒卫生学 监测、暴发预警监测等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可生成各类统计图表和报表,方便医院感染管理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全院感染情况,辅助管理者对医院感染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策略。 ?及时报病:临床医生可以在写病例的时候方便快速填报报告卡,同时系统将手术信息、 送检标本、细菌培养等情况自动获取,无须手工录入,避免转抄工作量,降低出错率。 ?实时监控:系统可以根据可能临床诊断、病原学诊断、排除因素等主动搜索感染疑似病 例,发现临床医生可能漏报的病例。 ?主动预警:系统自动监测重要项目,如多重耐药菌检出后,系统自动预警提醒,并发送 消息给相关科室与医生。 ?提高效率:不依赖临床医生送上来的报告卡进行核查和统计分析,完全由系统辅助完成, 大大减少工作量,提高效率,使原本需4个人完成的工作,完全由一个人就可以完成。

1.1. 2.系统功能介绍 1.1. 2.1.业务数据流分析 系统提供一个平台对当前抗菌药物控制情况的管理一目了然,可以随时开启关闭相关模块抗菌素的控制要求,目前针对门诊医生处方录入、住院医生站医嘱录入,手术申请单,出院带药,小处方录入等涉及药品录入的模块可以灵活控制。 总体流程控制 1.1. 2.2.三级管控 1.1. 2.2.1.流程设计

?根据医院医生的三级设置住院医师、主治医生、主任副主任医生分别对应抗菌素的三 级设置非限制、限制、特殊的三级设置,严格控制对应设置; ?针对抗菌素联合使用的情况进行跟踪,要求医生在联合使用时必须输入使用原因,进 行联合用药的事后跟踪; ?特殊类型用药需要进行会诊申请,审批后方可使用; 1.1. 2.2.2.特殊用药流程设计 副主任以上职称医生有申请权(主任、副主任、主治临时允许越级1次) 申请按钮后:弹出申请单(特殊用药申请单)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一)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 1、选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1)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尽可能早地多次按操作规程采集标本进行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并按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或修正原使用的抗菌药物。药敏结果获知后调整用药应以经验治疗的临床效果为主。 (2)病情急、危、重者或细菌培养失败者,可按血清学诊断或临床估计的病原菌选用相应的抗菌药物。 (3)抗菌药物除因掌握其抗菌谱外还必须明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物动力学及其毒副反应、用药剂量、给药途径与感染部位的药物浓度及其有效浓度的持续时间等。 (4)一般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使用广谱药物与抑制厌氧菌的抗菌药物,以防止宿主自身菌群失调而造成外来细菌的定植与耐药菌株的生长。 (5)使用抗菌药物时应避免与降低抗菌效力或增强毒性的其它非抗菌药物联用。 (6)对新生儿、老年人、孕妇及肝、肾功能损害者,应酌情选用抗菌药物及调整给药方案,并定期做好临床监测。 (7)抗菌药物的疗效因不同感染而异,一般宜继续应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但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骨髓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氏杆菌病、溶血性链球菌咽峡炎、结核病等不在此列。 (8)急性感染如抗菌药物的临床疗效不明显,在48—72小时内应考虑改用其她药物或调整剂量(血清杀菌效价有重要参考价值)。 (9)病毒性感染合并细菌感染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适当使用抗菌药物。 2、病毒性疾病或估计为病毒性疾病者不使用抗菌药物。 3、发热原因不明者不用抗菌药物,以免导致临床表现不典型或影响病原体的检出而延误诊断与治疗。病情严重同时高度怀疑为细菌感染,虽然细菌培养阴性仍可有针对性的选用抗菌药物,否则均按最近药敏试验的情况指导用药。 4、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使用抗菌药物,尤以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得使用。必要时可用新霉素、杆菌肽与磺胺胺酰钠、磺胺嘧啶银等。 5、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必须有明确的指征。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应能达到协同作用与相加作用的治疗效果、减少毒性、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等目的。但不可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尤其就是无协同、相加作用的甚至就是拮抗作用,并可加重毒、副作用及导致耐药菌株生长的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6、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 7、抗菌治疗的同时应重视综合治疗,特别就是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份依赖抗菌药物。 8、注重研究药物经济学,努力降低药费支出,防止浪费。 (二)抗菌药物给药方案的制订与调整原则 1、抗菌药物给药方案(包括种类、剂型、剂量、途径、间隔时间、配伍等)应根据各类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活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特点、细菌耐药情况,不良反应及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并要根据患者的生理特点(如高龄、小儿、孕妇与哺乳妇等)、病理特点(如肝肾功能损害、过敏体质等)、感染部位等具体情况制定经验性给药方案;有细菌培养与药物敏感试验结果的,则调整个体化给药方案。 2、对于轻中度感染,如选用口服药物有效,尽量不用注射剂;静脉用药除治疗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一、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加强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医院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示和诫勉谈话制度。对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情况予以公示;对排名后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部门负责人、医师进行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 三、医院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四、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 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 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五、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一)抗菌药物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私利的。 六、药师连续3 次以上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七、医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后仍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使用未经批准抗菌药物的; (四)索取、收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财物或者通过开具抗菌药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八、药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给子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三十四条的规定,违法购入未经批准抗菌药物的; (二)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调剂审核处方、医嘱,造成患者严重损害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私自增加抗菌药物品种和规格的; (四)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在药品购销、临床应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抗菌药物管理系统规章制度、方案设计总汇编

目录 第一章商南县医院医院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办法 ........................................................................ - 2 - 第二章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 6 - 第三章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程序及管理规定.................................................................................. - 9 - 第四章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目录........................................................................................ - 11 - 第五章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 15 - 第六章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和规化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 .................................................... - 18 - 第七章商南县医院抗菌药物规使用及管理制度 ...................................................................... - 19 - 第八章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 28 - 第九章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 - 32 - 第十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制度................................................................................ - 34 - 第十一章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及评价标准 ........................................................ - 35 - 第十二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 42 - 第十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 - 44 -

抗菌药物相关指标

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计算公式 一、处方指标(Prescription indicators )。 1.每次就诊人均用药品种数 表达方式: 每次就诊人就诊用药总品种数 均用药品种数同期就诊人次 2.每次就诊人均药费 表达方式: 每次就诊就诊药物总费用 人均药费二同期就诊人次 3.就诊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表达方式: 就诊使用抗菌_就诊使用抗菌药物人次药物的百分率_ —同期就诊总人次 4.就诊使用注射药物的百分率 表达方式: 就诊使用注射_就诊使用注射药物人次药物的百分率-同期就诊总人次 5.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表达方式: 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就诊用基本药物品种数同期就诊用药总品种数

二、抗菌药物用药指标( Indicators of antimicrobial drugs use )。 1. 住院患者人均使用抗菌药物品种数 表达方式: 住院患者人均使用 出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 总品种数 抗菌药物品种数 =同期使用抗菌药物的出 院总人数 2. 住院患者人均使用抗菌药物费用 表达方式: 住院患者人均使用_出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 总费用 抗菌药物费用 同期使用抗菌药物出院总人数 3. 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表达方式: 住院患者使用抗出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总例数 菌药物百分率_ 同期总出院人数 4 . DDDs (用药频度) 表达方式: 某药一定时期销售总量:是指对同一品种、不同规格、 不同厂家,分别计算同期其销售总量 (g),最后求和得到该 一定时期某药DDDs 二 某药某一时期销售总量 该药DDD 值 (g)

品种消耗的总量(g ) DDD(defined daily dose) :成人限定日剂量。 5.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表达方式: 抗菌药物抗菌药物消耗量(累计DDD数)100 使用强度= 同期收治患者人天数 如计算某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它的抗菌药物消耗量(累计DDD数)即为该医院住院患者消耗的所有抗菌药物DDDs相加;计算某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它的抗菌药物消耗量(累计DDD数)为该科室消耗的所有抗菌药物DDDs相加。 同期收治患者人天数=同期出院患者人数x同期住院患者平均住院天数 6.抗菌药物费用占药费总额的百分率 表达方式: 抗菌药物费用占已使用抗菌药物总费用 100%药费总额的百分率已使用药品总费用 7.抗菌药物特殊品种使用量占抗菌药物使用量的百分 表达方式: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文件.doc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抗生素使用管理,降低感染发生率,减少耐药性细菌的产生,促进抗生素的合理应用。特作以下规定: 一、成立合理使用抗生素管理小组,成员由临床科室主任,医务科主任、药剂科主任、检验科主任等参加。 二、该小组负责拟订抗生素使用规定,组织药剂科和检验部门定期检查,根据药房反馈信息,调研和分析全院抗生素使用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检验科对各科送检的培养标本按要求做细菌培养、 鉴定,并分科登记检验结果,定期上报(每季度一次)主要 病原菌及其它真菌、病毒等感染情况,为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提供信息。 四、药房应建立各类抗生素的出入消耗登记制度,将临床使用抗生素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合理使用抗生素管理 小组。 五、各科主任应督促检查各级医师使用抗生素,应严格掌握抗生素使用的适应症和给药途径,遵照有效少量的原 则,消除重复用药现象。住院总医师必须熟悉管理办法及使 用规则,协助科主任做好此项工作,护士要了解各种抗生素的药理作用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 六、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并监督实施抗生素分线分级使

用规范。确定医院内抗生素的一、二、三线用药;一线药物 (窄谱、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价格低廉、货源充足的抗 菌药物)、二线药物(抗菌谱较广、疗效好但不良反应较明 显或价格较贵的抗菌药物)、三线抗菌药物(疗效独特但毒 性较大、价格昂贵、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以及一旦发生耐 药即会产生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严格控制使用),并对每线抗菌药物的使用权限作出相应规定,越线使用需经上级医生授权。一线用药需住院医师资格以上处方方可使用;二线用药应采取一定程度的限制措施,如规定处方量,规定临床选用的适应症,需经上一级医师(一般指主治医师以上)同意等并由临床药房监督;三线用药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医师 方可使用。 抗生素合理使用的原则及参考规则 为保障患者能得到最佳疗效和最小毒、副反应的抗生素 治疗,同时减少耐药性细菌而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率,特制 定以下原则及相关规则: 一、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原则 1、有效控制感染,争取最佳疗效; 2、预防和减少抗生素的毒副作用; 3、注意剂量和疗程,避免产生耐药菌株; 4、密切注意病人体内正常菌群失调; 5、根据药敏试验,严格选药和给药途径,防止浪费。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附件一: 十堰市西苑医院(传染病医院)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文件精神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加强医院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根据医院用药目录和用药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作用特点、疗效和安全性、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 2、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鉴于此类药物的抗菌特点、安全性和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需对药物临床适应证或适用人群加以限制,价格相对较非限制类略高。 (3)特殊使用:包括某些用以治疗高度耐药菌感染的药物,一旦细菌对其出现耐药,后果严重,需严格掌握其适应证者,以及新上市的抗菌药,后者的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尚不多,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相对较高。 3、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4、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病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该类药物适应证或适应人群使用,并应受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的监督检查,有相关医疗文书记录和签名。 5、“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经主治医师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审批表、主管院长签字,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医师在临床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师要严格审核处方。 6、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7、对违反制度者根据情节给予警示谈话、院内公示、并处100元以上200元罚款,特别严重者降一级职称使用或晚两年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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