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改区”事业单位改革法律问题研究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法律对策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法律对策正文:1. 引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之一,旨在通过分类调整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推动事业单位职能定位的精准化,提高事业单位的效能和服务水平。
为了确保此项改革的顺利进行,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对策,以便明确相关的法律规定,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2. 法律框架2.1 相关法律背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事业单位设立和改革暂行条例》等。
在制定法律对策时,应充分考虑这些法律背景,确保法律的衔接和连贯性。
2.2 法律对策的目标和原则制定法律对策的目标是为了完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法律体系,明确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方向和路径,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在制定法律对策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合规:法律对策应立足于现行法律框架,确保改革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2)科学决策:法律对策应基于充分的调研和科学的分析,确保改革政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3)注重实践:法律对策应结合实践经验,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改革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3. 法律对策内容3.1 事业单位分类标准的明确为了实现事业单位分类的目标,法律对策应明确事业单位分类的具体标准和划分要求。
可以参考《国家事业单位设立和改革暂行条例》第四章的相关规定,细化事业单位的分类标准,明确事业单位在分类过程中需要符合的条件和要求。
3.2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程序和程序依据法律对策应明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程序和依据。
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设立许可、备案许可等程序的规定,明确事业单位改革的各个环节需要遵循的法律程序和依据。
3.3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财务管理法律对策应明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财务管理要求。
可以参考《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财务管理细则》,对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财务制度、财务审核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3.4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人事管理法律对策应明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人事管理要求。
山西“综改区”先行先试相关问题研究

步伐 , 实 现 区域经 济 的协 调发 展 , 进而 有效地 发挥 典 型示 范作 用 , 促 进全 国资源 型地 区经济 转型 。 综合 配 套改 革试 验 区的实 施 ,就是 要推 动 山西 经济 结构 战 略性 调整 , 破解 长期 积 累 的深 层次 矛盾 , 促进 经济 发 展方 式转 变 。综合 配套 改革 试验 区设 立 的核 心在 于
山西 “ 综 改区 ” 先行先试相关 问题研 究
闰爱 青 邵 勇
( 1 .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 学校 , 山西 太原 0 3 0 0 2 4 ; 2 . 中共 山西省直工委, 山西 太原 0 3 0 0 7 1 )
摘
要: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 天 , 资源型经济面临着诸多发展 机遇 。山西获批 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 配套改革试
要 的能 源 和原 材料 供 应 基地 , 长期 以来 为 国家 能源 供应 和 现代 化 建设 作 出 了突 出贡 献 。但 是 , 过 分依 赖 煤 炭 等资 源 的开发 导 致 了 山西 发 展 方式 粗 放 、 产
“ 综合配套 ” , 从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城乡关系、 土地 开发 和环 境保 护等 多方 面考 虑 ,全面 推进试 验 区建 设 。从 山西 实际 出发 , 大力推 进改 革创 新 , 完 善相 应
收 稿 日期 : 2 0 1 3 — 0 5 — 1 1
作者简介 : 闫爱青( 1 9 7 1 一 ) , 女, 山西警官 高等专科 学校教研 室副主任 , 讲师 , 经济法学硕士 ; 邵 勇( 1 9 7 1 一 ) , 男, 中共 山 西省直工委 办公 室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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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造 成 了 山西 财 政 收入 的 流失 。此 外 , 现行 的
事业单位改革的法律思考

1 12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 产品和服务 市场化 的事业 有 效 解 决 , 而 推 进 事 业单 位 分 类 改 革 的有 效 展 开 。 .. 从
单位 , 改变其事业单位的法律属性 , 改制 为企业
如经营类文化事业 单位等 , 坚决地将其推 向市场 , 使其
12 2 以 法律 的 方式 完善 事 业 单 位 法人 治பைடு நூலகம் 结构 . . 现有 事 业 单 位 在 法 律 上 虽 是 独 立 的 法 人 , 从 单 位 的 但
府 部 门 ; 于 一 些 承 担 次 要 政 府 职 能 且 业 务 量 不 大 的 准 行 位 , 对 有利 于划分事业单位 与政府的职 能区域 以期 政事不分 政 组 织 , 交 通 监 理 机 构 、 格 认 定 机 构 等 , 合 并 到 已 有 问题 的 有 效解 决 , 利 于划 分 事 业 单 位 与 企 业 的 职 能 区域 如 资 将 有 的政 府 部 门 或设 置 一 个 综 合 的部 门 , 其 业 务 纳 入 依 法 行 以期企事不分 问题 的有效解决 , 将 有利 于划分事业单位 与社 政 的范 围 , 化 对 其 活 动 的监 督 与 约 束 。 强 会 团 体及 民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的 职 能 区 域 以 期事 事 不 分 问题 的
第 4期 21 00年 7月
湖 南 人 文 科 技 学 院学 报
J u n lo n n I s t t o ma i e ,S i n e a d T c n l g o r a fHu a n t u e fHu n t s c e c n e h o o y i i
对于公益性很强的事业单位 , 如基础教育 、 基本 医疗服 理等 问题 的法制化 , 有利于推进事业 单位 的分类改革 。
事业单位改革的法律思考

事业单位改革的法律思考事业单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事业单位改革势在必行。
在这一改革进程中,法律的作用不可忽视,需要我们从法律的视角进行深入思考。
事业单位改革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涉及到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多个方面。
从法律层面来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改革的合法性基础。
改革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遵循法定的程序和原则,以确保改革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产权制度的改革是一个关键环节。
一些事业单位拥有大量的国有资产,如何明晰这些资产的产权归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法律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应当建立健全严格的资产清查、评估和登记制度,规范资产的处置和流转程序,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人事制度改革也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
过去,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如人员能进不能出、岗位能上不能下、待遇能高不能低等。
改革需要打破这种僵化的人事制度,建立起能者上、庸者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
这就需要从法律上对人员的招聘、考核、晋升、解聘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提供法律依据。
此外,分配制度的改革也需要法律的规范。
在事业单位中,分配不公、激励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
通过改革,要建立起与工作业绩和贡献相挂钩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法律应当对分配的原则、方式、标准等进行明确,防止出现分配的随意性和不公平现象。
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过程中,还应当注重法律的稳定性和前瞻性。
法律不能朝令夕改,但也不能滞后于改革的实践。
因此,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要充分考虑到改革的发展趋势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为改革预留一定的空间和灵活性。
同时,要加强法律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让他们了解改革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要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
综改试验区“先行先试”与法治的协调

综改试验区“先行先试”与法治的协调作者:温万名来源:《经济师》2014年第09期摘要:先行先试是综改试验区的关键所在和最大政策。
如何协调“先行先试”与法治的关系,并使先行先试始终在法治的框架内运作,避免产生公然、明显的违宪或违法现象,显然决非易事。
因此,通过探讨“先行先试”与法治的协调,对上述疑问作出回答和阐释,对于正确理解综合配套改革及其顺利推进大有裨益,同时也能够总结改革的成功经验,为未来改革指明方向。
关键词: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先行先试法治协调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9-094-03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综改区的设立,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赋予山西最大的综合性政策,为山西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表明中央就是要赋予山西一个广大的政策空间,希望通过山西举全省之力深入探索实践,为全国的资源型地区转型提供经验和样板。
于是,作为综改实验区灵魂的“先行先试”成为全省改革者的共识,省委书记袁纯清在2013年全省综改实验区建设大会上讲到,先行先试是转型综改试验区的关键所在和最大政策。
然而,对于“先行先试”这一权力本身的认识以及如何在改革中运用,改革者尚有众多疑问。
什么是先行先试权?它的权力边界又在哪儿?如何协调“先行先试”与法治的关系?迄今为止尚未有任何权威的主体对其作出过清晰的界定和解释。
要使先行先试始终在法治的框架内运作,避免产生公然、明显的违宪或违法现象,显然决非易事。
2014年2月,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要“坚持胆子要大、步子要稳,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点面结合、示范引领,因地制宜、基层首创的原则,力争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的体制机制。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与中央要求相比、与改革开放先进地区相比、与广大干部群众期盼相比还有明显差距,存在破题不够、路径不宽的问题。
事业单位改制

• 第六、土地管理法规 • 1、土地管理法 • 2、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的若干意见 • 3、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 4、关于规范国有土地租赁的若干意见 • 5、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 6、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 • 第七、科技体制改革 • 1、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 • 2、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有关问题的通知 • 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 • 4、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0]38号)
2021/3/6
二、科研机构向企业(公司)法人转制的条件
• 1、科研机构向企业法人转制的条件和程序 • 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国有
企业设立的条件:已经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有自己的名称、组织 机构和章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 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事业单位改制中的法律问题与对策
2021/3/6
事业单位改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 第一、基本法律 • 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信托法、担保法、会计法、仲裁法 • 第二、国有资产管理法规 •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 • 3、国有科研机构整建制转型为企业或进入企业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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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工商登记法规 • 1、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 • 3、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 4、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 5、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 6、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 • 第五、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法规 • 1、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 2、关于审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 • 3、关于审批股份有限公司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 4、拟上市公司改制重组指导意见
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探索与思考

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探索与思考作者:郑洪建来源:《机构与行政》2017年第10期根据中央、省和威海市的部署要求,荣成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探索有益经验。
本调研报告重点就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协调配合、执法机构人员编制类型不统一等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
一、基本情况和成效启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荣成市着力在“统、分、下”三个方面创新举措、探索经验。
一是在“统”上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按照“基层发生频率高、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多头重复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标准,将城市管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国土资源、物业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水务管理、环境保护、旅游管理、农业(含畜牧兽医、农机)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组建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现“一支队伍跨部门综合执法”。
二是在“分”上实行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整合部门内设多支执法队伍,集中交由一支队伍行使责权,整合劳动保障、交通运输、海洋渔业、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察、食品药品稽查系统内部执法队伍。
目前,全市共保留8支执法队伍(含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的执法大队),基本实现部门内执法权的集中。
三是在“下”上坚持重心下移,向镇(街道)、功能区延伸,在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设立两处综合执法大队,成立22个执法中队,派驻各镇(街道),负责区域内综合执法。
坚持执法属地管理,镇街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派驻执法中队联合办公,统筹协调辖区执法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通过改革,全市执法队伍由17支整合为8支,重塑了执法组织架构,拓展了执法范围和内容,有效整合行政资源,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整合执法力量。
实行综合执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执法力量分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二是加强监督制约。
持续深化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对策研究

持续深化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对策研究
马立军;张丙涛;侯丽娜
【期刊名称】《行政科学论坛》
【年(卷),期】2024(11)5
【摘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接续递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河南省新乡市坚持理论先行,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精神,扎实推进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各项工作,完成了优化布局、职能重塑、机构编制精简等改革任务。
2011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来,特别是2022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更加科学、公益属性更加明显、专业化更加突出的发展格局正在形成。
【总页数】6页(P16-21)
【作者】马立军;张丙涛;侯丽娜
【作者单位】新乡市委编办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
【相关文献】
1.太原市财政局全面深化局属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
2.深化改革背景下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问题与应对策略研究
3.公共服务领域事业单位的重塑性改革逻辑闭环——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全域试点省份为体察样本
4.持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不断促进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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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改区”事业单位改革法律问题研究【摘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中央加强民生领域建设的重要推动举措,也是山西综改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内容。
在山西综改区的建设中,应坚持不懈的贯彻中央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精神,落脚山西本土实际情况,运用综改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不断从管理体制、宏观调控等领域进行创新,推进综改区公益服务格局的构建。
【关键词】综改区建设;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先行先试
一、山西综改区建设与中央事业单位改革
山西作为全国第九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也是我国第一个全省域、全方位、系统性的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设立的目的在于通过试验区先行先试,率先突破长期制约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加快山西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步伐,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其中,在综改区的建设中,民生建设始终是改革的重点。
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说:“民生为本是转型发展和跨越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山西推进综改区建设的五个着力点与民生保障直接相关有两点:积极推动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和统筹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
要求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政府各部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能力。
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增强服务能力,形成促进转型发展的强大合力。
我省在2008年就被中央确定为事业单位改革的试点省份,按计划应于2010年底结束试点工作并向全国推广经验,但由于遇到诸
多棘手难题,截至目前试点仍未结束。
事业单位改革难以推进,这其中既有事业单位内部的动力不足的原因,也有长期以来事业单位法律属性模糊,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的原因。
当前,我省正处于综改区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省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
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二、中央事业单位改革特色分析
此次事业单位改革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分类改革,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现有事业单位类别的划分上,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3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使其向专业化、民营化、市场化与社会化方向发展;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为了事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事业单位公益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是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
二是重新构建事业单位和政府关系。
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
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这种划分更加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便于国家进一步对从事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管理扶持,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部分公益事业的发展,能够有效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
这将重新界定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的关系,由过去的隶属关系改变成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契约关系,与国际上对“公共服务行业”改革的方向大体一致。
三、山西综改区事业单位的改革要点简述
此次给予山西综改区的最重要的政策,就是改革的先行先试权,其本质是中央在改革攻坚期给地方的一次改革授权,是地方以此为载体加快改革发展的难得契机。
山西综改区设立的目的就是为解决资源型经济的种种弊端,推动整体经济社会的转型展、跨越发展。
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就必须放宽眼界、大胆尝试、整体突破。
从长远看,我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目标就是逐步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有特色的公益服务体系,真正让人民群众受益。
具体改革应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断创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体制机制是管全面、管长远的根本所在。
对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进行体制机制创新,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核心任务,也
是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
管理体制创新的目的就是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力求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
(二)发挥财政政策的调控机制
为积极配合我省转型综改区建设,省政府要充分发挥财政调控职能作用,立足山西实际,有针对性地出台多项财政政策措施引导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积极为推进我省转型综改区建设服务。
充分发挥省级政府的作用,建立健全基本财力保障制度,同时明确划定公共服务的范围,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加大公共财政对我省公益事业的投入力度,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欠发达和基层地区倾斜,促进不同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公益事业的财税政策的出台。
同时不断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机制,形成公益事业丰富发展的局面。
(三)推进公益服务格局的构建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也是重新界定政府与社会、市场的边界问题,目的既是为了政府本身能够提升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也为了社会的发展能够拥有广阔的空间,尤其是公益服务事业能够构筑新的格局。
因此,在公益服务格局的构建中,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合理布局,利用山西省综改
区先行先试的优势,放宽准入门槛,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