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人员胸牌管理办法
医院胸牌管理制度

医院胸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胸牌管理,保证医院医务人员的身份识别、职称确认和工作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胸牌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佩戴的身份证明和职称证明的载体,也是维护医疗秩序和保障患者权益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医院胸牌应当标明医务人员的姓名、照片、职称、部门和医院名称等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性并保持清晰可识别。
第四条医院胸牌必须佩戴在医务人员的上衣左侧胸部位置,并在工作时间内始终佩戴,不得随意取下或挂于其他地方。
第五条医院胸牌应当定期更换,避免磨损和污损影响使用效果,如发现胸牌损坏应及时更换。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医院胸牌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监督医务人员的胸牌使用情况,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自己的胸牌,不得转借他人或私自更改信息,如有发现应及时上报并配合调查。
第八条医院胸牌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二章胸牌使用第九条医院新进人员入职后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领取医院胸牌,并完成注册和确认手续。
第十条医务人员胸牌应当与其本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等资料相一致,内容真实准确。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当始终佩戴医院胸牌,不得擅自取下或挂在其他地方。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在离岗或下班时应当及时将胸牌交由专人保管或放置于指定位置,保证胸牌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医院胸牌不得私自更改和涂抹信息,如有发现应立即上报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胸牌丢失或损坏应当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应当主动归还、注销或报废胸牌,不得继续使用。
第三章胸牌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胸牌管理台账,记录每位医务人员的领取、更换、归还情况以及胸牌编号等信息。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定期检查和核实医务人员的胸牌使用情况,严格执行胸牌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胸牌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具备一定管理和监督能力。
医院仪容仪表及着装规定

医院仪容仪表及着装规定一、目的为了规范员工仪容仪表及着装,保持良好的医院形象。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肿瘤医院全体员工。
三、具体规定:1、仪容仪表规范(1)发型:男员工头发不要太长,胡子要经常修剪。
女员工工作时应将发型梳理得当,将长发扎起,不得染过于夸张的颜色。
(2)化妆:女员工淡妆上岗,自然大方,不浓妆艳抹。
口红以红色为主色调,不得用深褐色、银色等异色口红;不得涂深色或异色眼影;指甲以本色为主。
(3)饰物:女员工不得戴耳坠及手链、脚链等外露首饰,可戴一副耳钉。
(4)员工必须经常剪指甲,指甲内不能藏污垢,不准留长指甲,保持清洁卫生。
2、着装要求:(1)员工上班着装应整洁、纽扣齐全,无掉扣,无破洞。
(2)男医务人员10月中旬到4月底上班应穿着:衬衣、西裤,打领带,深色皮鞋,长袖白大褂。
女医务人员11月初到4月底视天气情况(25摄氏度以下)戴丝巾,长袖白大褂。
后勤人员按专业工种穿相应的工作服。
(3)护士的长短袖着装时间由护理部规定。
戴燕帽前,应将头发梳理整齐,刘海不过眉毛。
戴口罩时应完全遮盖口鼻,在一般情况下与人讲话要注意摘下口罩。
(4)上班时间内严禁穿短裤、七分裤等非正式服装。
禁止穿拖鞋上班,应穿皮鞋,鞋面保持干净。
女员工的鞋跟不得超过7公分。
(5)遇医院有重大活动时,应根据医院要求和场合不同着正装。
(6)不得穿工作服进食堂就餐或出入其他公共场所。
3、胸卡配戴要求(1)员工应佩戴胸牌上岗,戴胸牌时要求正面向外,胸牌表面保持干净,不可吊坠或粘贴它物。
(2)胸牌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胸牌补发或维修。
四、附则:1、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着装,医院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如有违反者,扣罚本人100元,另该科室的科室主任扣罚100元。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其修改和解释权归党办。
医院员工胸牌编号方案【经典范例】

医院员工胸牌编号方案MLY-HR-121一、编号原则:1、实行三位号码。
2、首位号码为员工类别识别码,第二位为专业识别码,第三位为顺序号。
二、编号方法1、行管后勤人员(000)001 总经理002 院长003 总经理助理004 院长助理005 行政人事总监006 市场营销总监007 医疗总监008 财务科长009 后勤保障部经理010 总务科长011——039 办公区人员040——059 总务后勤人员2、医生(100——300)111——130 妇科中心131——150 产科中心151——160 儿科中心161——170 整形美容中心171——180 乳腺病治疗中心181——190 生殖医学中心191——200201——220 专家门诊221——230 五官诊疗中心(口腔、眼科、耳鼻咽喉科)231——240 内科241——250 外科251——260 急诊科261——270 心理科271——290 综合病区291——3003、医技(400)401——410 麻醉科411——420 放射科421——430 B超室、心电图室431——450 检验科451——470 特诊科471——490 药剂科491——4994、护理(500——700)501——520 综合病区521——540 妇科中心541——560 产科中心561——590 儿科中心591——600 整形美容中心601——610 乳腺病治疗中心611——630 生殖医学中心631——650651——660661——670671——680681——690691——6995、服务人员(800——899)801——820 导医821——840 收费员841——860 卫生员861——880 食堂工作人员。
医务人员着装与仪表规范

医务人员着装与仪表规范为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形象,规范职业行为,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行为约束力,现就医务人员执业着装和仪表规范如下:一、着装要求1、行政职能人员在医院上班时着装上以端庄稳重为原则,体现职业特点,颜色素雅大方,上班时,不穿过份暴露不雅观的时装,女士不穿露脐装、吊带装、超短裙、迷你裤;男士不穿背心、短裤,夏天不穿拖鞋和露脚趾的凉鞋走上工作岗位。
行政后勤人员在工作时间,无论是否穿工作服,均必须佩戴胸牌。
2、工勤人员穿工作服和佩戴胸牌上岗。
以整齐洁净、大方适体和便于各项操作为原则。
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如有油渍、血渍、污渍要及时清洗,有损坏时,及时修补。
保卫人员着制服上岗。
3、医务人员,即医生、护士、技术人员、药剂人员等,在医疗工作区均必须穿工作服并佩戴胸牌。
胸卡戴在左上胸,吊牌垂挂在前胸,不能翻戴或插在衣兜里。
要着装整齐,衣帽整洁,白大衣和护士服的穿着要求尺寸合身,以衣长刚好过膝,袖长刚好至腕为宜。
不穿颜色过艳的长裤和长裙,着裙装时裙摆不超过白大衣。
不得将自己的衣服内领(帽子)、内衣袖口外露在白大衣之外。
冬天护士可外罩医院统一毛线上衣和配白色长工作裤。
手术室人员着手术衣、洗手衣或白大衣上岗,手术服不准穿出手术室。
工作时间出手术室时要穿白大衣。
夏季,男性工作人员在白大衣内必须穿背心,不能穿短外裤、沙滩裤。
工作人员不得裸身穿工作服,不得穿工作服在非医疗区从事与医疗无关的活动,包括食堂、会议室,以防交叉感染。
衣扣袖扣:要求全部扣整齐,不敞衣露怀,缺扣子要尽快钉上,白大衣上禁止粘贴胶布等。
衣兜内忌塞鼓满。
帽子:医生进行特殊操作时,按无菌技术操作要求穿戴。
在佩戴帽子前,应仔细整理好发型,头发应全部放在帽子内,前不露刘海,后不露发际。
短发可直接佩戴帽子。
长发用小发卡或网套盘起后再佩戴;普通病房、门诊部的护士,工作时佩戴燕尾帽。
高低适中,短发前不遮眉,后不过衣领,侧不掩耳,长发要梳理整齐,盘于脑后,上盘后,网不过肩。
医务人员穿戴不整齐未佩戴胸卡胸卡的整改意见

医务人员穿戴不整齐未佩戴胸卡胸卡的整改意见医务人员穿戴不整齐未佩戴胸卡胸卡的整改意见一、问题背景在医院工作中,医务人员的穿着和佩戴胸卡是非常重要的。
穿着不整齐或未佩戴胸卡会影响医院形象,同时也会降低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度。
因此,对于这些问题需要及时进行整改。
二、问题分析1. 穿着不整齐穿着不整齐主要包括衣服褶皱、衣角外露、衣服污迹等问题。
这些问题会给患者带来不良的视觉体验,同时也可能会传播病菌。
2. 未佩戴胸卡未佩戴胸卡主要是指医务人员没有将自己的身份证明挂在胸前。
这样会让患者无法辨认医务人员的身份,容易引起误解和疑虑。
三、整改措施1. 着装规范化培训针对穿着不整齐的问题,可以开展一些着装规范化培训。
通过培训,让医务人员了解到穿着整齐的重要性,同时也可以提高他们的形象意识和卫生意识。
2. 着装检查制度为了确保医务人员的着装整齐,可以建立一套完善的着装检查制度。
制定具体的着装标准和要求,并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检查。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警告。
3. 胸卡佩戴制度为了确保医务人员佩戴胸卡,可以建立一套完善的胸卡佩戴制度。
规定在工作时必须佩戴胸卡,并且要求胸卡上必须清晰地标注自己的姓名、职务等信息。
对于未佩戴胸卡或者胸卡不清晰的情况,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警告。
4. 宣传教育针对这些问题,还可以通过宣传教育来提高医务人员对穿着和佩戴胸卡问题的重视程度。
通过宣传海报、宣传视频等形式,让医务人员深入了解穿着和佩戴胸卡问题带来的影响。
四、整改效果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解决医务人员穿着不整齐和未佩戴胸卡等问题。
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医院形象,也可以增强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度。
同时,这些措施也可以让医务人员更加注重自己的着装和佩戴胸卡问题,提高他们的形象意识和卫生意识。
五、结论医务人员穿着不整齐和未佩戴胸卡是一些常见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及时进行整改。
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和规范化培训,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
医院员工着装规范制度

医院员工着装规范制度一、前言为了规范医院内员工的着装,营造乾净、专业的工作环境,提升医院形象,加强员工职业素养和统一形象管理,特订立本规范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员工,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三、基本原则1.卫生安全:员工着装应符合卫生安全标准,保证医疗环境的干净、安全。
2.专业形象:员工着装应体现医务人员的专业形象,合理凸显医疗行业特殊职业群体的尊严和责任感。
3.统一要求:在保证个人化的前提下,员工的着装应体现出整体的统一性,避开个体差别过大。
四、具体要求1.医生着装要求–上装:白色短袖或长袖衬衣/工作服,无饰物,保持干净乾净。
–下装:黑色、灰色或深蓝色裤子/裙子,不得过于紧身或过于宽松。
–鞋类:黑色/白色软底皮鞋,无斑纹,保持干净。
–不得佩戴大型首饰、手表、腕带等金属装饰品。
–必需时应配戴固定的胸牌或代表职务的徽章。
2.护士着装要求–上装:护士服/工作服,颜色鲜明但不刺眼,无饰物,保持乾净。
–下装:宽松舒适的裤子或裙子,黑色、灰色或深蓝色。
–鞋类:黑色/白色软底皮鞋,保持干净。
–不得佩戴大型首饰、手表、腕带等金属装饰品。
–必需时应配戴护士帽或代表职务的徽章。
3.行政人员着装要求–上装:白色长袖衬衣/工作服,无饰物,保持干净乾净。
–下装:黑色、灰色或深蓝色裤子/裙子,不得过于紧身或过于宽松。
–鞋类:黑色/白色软底皮鞋,无斑纹,保持干净。
–不得佩戴大型首饰、手表、腕带等金属装饰品。
–必需时应配戴固定的胸牌或代表职务的徽章。
4.技术人员着装要求–上装:统一制服或工作服,颜色鲜明、干净乾净。
–下装:合适的裤子,黑色、灰色或深蓝色。
–鞋类:黑色/白色软底皮鞋,无斑纹,保持干净。
–不得佩戴大型首饰、手表、腕带等金属装饰品。
–必需时应配戴固定的胸牌或代表职务的徽章。
5.非直接接触患者工作岗位员工着装要求–上装:统一制服或工作服,颜色可依据不同部门进行区分。
–下装:合适的裤子或裙子,颜色可依据不同部门进行区分。
医院规范化培训学员胸牌及医疗常用物品管理办法
医院规范化培训学员胸牌及医疗常用物品管理办法为加强规范化培训学员在开展临床培训时的有效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管理秩序,提高学员职业荣誉感,根据XX医院相关工作胸牌及医疗常用物品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管理范围与定义1.本办法所指规范化培训学员为XX医院在训住院医师/专科医师、住院技师/药师、住院护士。
2.本办法所指胸牌为具备XX医院门禁卡和医院内具有消费功能的消费卡。
胸牌标注以下信息:姓名、胸牌号、所属部门名称、学员类型、照片。
3.本办法所指医疗常用物品为工作服、听诊器等。
管理细则1.胸牌。
(1)学员报到时提供蓝底标准相一张,由毕业后培训部组织,按照医院规定,统一办理XX医院门禁卡和医院内具有消费功能的消费卡。
(2)按照医院的规定,胸牌补助为每月220元/人。
(3)工作胸牌系工作环境的身份证明,学员应正确佩戴,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将胸牌借给他人使用。
(4)学员在离开医院时,应按照医院规定归还胸牌。
规范化培训结业时,到膳食中心办理结清、停卡、注销手续。
如有遗失当事人需到档案科补办,开具发票后再交膳食中心验收。
中途离职学员,需先到会计科分管卡证的教师处办理结清手绫并到卡证中心进行余额确认,再到膳食中心办理结清、停卡、注销手续。
如有遗失,当事人需到档案科补办开具发票后再交膳食中心验收。
(5)学员胸牌如不慎遗失,按照XX医院相关办法进行登记和补办,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工本费到卡证中心补办胸牌。
2.医疗常用物品。
(1)学员的工作服,由毕业后培训部组织,按照医院规定,统一申请,由设备物资部采购和发放。
(2)工作服系工作环境的身份证明,学员应正式穿着,妥善保管,并不得擅自将工作服借给他人使用。
(3)学员在结业/离职离开医院时,应按照医院规定,应将工作服归还至设备物资部民用库房。
(4)学员如不慎将工作服遗失,按照XX医院相关办法进行登记后携带胸牌和制作费到设备物资部民用库房补领。
(5)其他医疗常用物品管理办法参照XX医院相关规定。
医院着装及胸牌管理的规定
医院着装及胸牌管理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为健全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各类工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胸牌。
具体规定如下:
1. 医务人员(医生、护士、技术人员、药剂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职业规范着装、佩戴胸牌(夹在左上胸部),不得穿工作服在非医疗区从事与医疗无关的活动。
2. 行政人员在工作时间,无论是否穿工作服,均必须佩戴胸牌(套头式),到临床科室开展院内活动时必须着白大衣。
3. 后勤人员(包括保洁人员)应按职业要求统一着装,在岗期间必须挂牌上岗(套头式),一律不得穿医务人员工作服(白大衣)。
4. 工作服换装时间:原则上夏季5月份,冬季10月份,由医院统一发布时间。
5. 行风建设科负责本院职工和临时工胸牌的制作、登记和发放。
本院职工的胸牌应有姓名、部门、职务、编号和一寸正面免冠照片,是共产党员的应有明显标志。
临时工的胸牌应有姓名、部门、工种和编号,由用工科室统一协助办理。
6. 进修、见习、实习人员的胸牌,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审查后交行风建设科统一制作。
7.对未按规定着装、佩戴胸牌的临床、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其医德医风考评将扣分。
其他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着装、佩戴胸牌,将追究其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8. 工作期间严禁穿工作拖鞋、鞋套及科室特用工作服在院内走动,严禁穿工作服进入膳食科,严禁穿工作服进入卫生间,严禁穿工作服出医院。
本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医院行风建设科将定期组织检查并通报。
医院员工胸徽(胸牌)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胸徽(胸牌)管理制度
为树立医院形象,提升医院品牌,使每位员工增强集体荣誉感,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胸徽(胸牌)由医院统一制作配发,全院职工在工作时间,必须佩带胸徽(胸牌)。
二、胸徽佩戴在外衣前胸左上侧,胸牌挂在外衣胸的正前方,不得挂在腰际或被外衣遮盖,胸徽(胸牌)属公共财产,使用年限为2年,在期限内如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告知院办进行补办,费用自行承担。
三、新进职工报到时应到院办统一办理胸徽(胸牌),所有人员离职时必须将胸徽(胸牌)完整地归还院办,否则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四、胸徽(胸牌)必须本人专用,不许混用、串用、借给他人,利用胸徽(胸牌)在外作不正当或有损医院名誉的事情、将胸徽(胸牌)借给他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五、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所属职工正确佩带胸徽(胸牌),每月由院办及人事科不定期组织检查,未正确佩带胸徽(胸牌)或未戴胸徽(胸牌)者,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
科室(部门)职工本月内出现3人次违规者,同时扣除科室(部门)负责人管理绩效100元。
六、研究生、实习生的胸徽(胸牌)统一由教务科发放,规培生、进修生的胸徽(胸牌)统一由医教科发放,并按照本制度
管理。
本制度于即日起执行,原有规定如与本规定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医院标识管理制度
医院标识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设立醒目、明晰的诊疗区域指示标识(包括夜标识)和路标,并责成专人负责管理。
2.所用标识要规范统一,美观大方。
通用标识应当按国家惯例进行绘制,卫生系统通用标识按卫生部统一规定制作。
3.医院内部标识设立部位,要根据医院环境,统一规划,不准随意乱设。
4.所有标识的色彩、图形、比例、字体均应当严格按医院提供版图制作,以示严肃;字体应当统一规范,不用繁体字。
5.院内已经陈旧的标识,应当及时修整更换,已经过时的标识应当及时清除。
6.所有标识的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规定要求。
7.工作人员佩戴的胸牌,至少应当有姓名、职称、所在科室等项目,进修、实习人员与本院工作人员应当有区别。
8.要注意与安全有关的防跌倒、防烫伤、消防通道等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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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卧龙医院工作人员胸牌管理办法
医务人员佩证上岗,是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也是我们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
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卧龙医院胸牌管理办法,请全院各科室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除保安、保洁、食堂外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胸牌是员工个人身份识别的标志,主要由院徽、姓名、职称、职务等内容组成。
第三条品牌运营部负责胸牌的制作;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人员信息提供;医务科负责对医务人员胸牌进行监管;护理部负责对护理人员胸牌进行监管;
第四条胸牌办理流程:新入职员工在人力资源部报到入职后,到品牌运营部提供个人信息申领临时胸卡,胸卡办理后进入工作岗位,待试用期过后,有证人员带临时胸卡到品牌运营部更换正式胸卡。
第五条胸牌管理具体规定
1.员工胸牌为身份识别、证明岗位资质及接受社会监督之用,不得作为其他身份之证明。
2.员工应珍惜、爱护好各自的胸牌,保持胸牌整洁,严禁在胸牌上胡乱张贴或涂画。
3.胸牌由于正常消耗损坏,凭原胸牌可免缴工本费,予以更新胸牌。
5.新入职员工、晋级晋称、岗位调动需要制作胸牌的,由医院统一免费制作。
6.因个人原因损坏(遗失)胸牌,到品牌运营部登记制作,需提供姓名、职称、职务等信息,并到财务科现金缴纳每个胸牌10元的
工本费。
7.员工损坏(遗失)胸牌必须第一时间到品牌运营部补办,超过两个工作日仍未登记补办者因未佩戴胸牌出现问题自行负责。
8.不得擅自涂改胸牌内容或伪造胸牌,一经查实,严惩不怠。
9.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所属员工佩戴胸牌,并由院办、人力资源部不定期进行检查,对经提醒仍不挂牌上岗的给予处罚。
第五条胸牌佩带规定
1.全院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一律佩戴胸牌。
2.胸牌佩戴要端正;不得挂于上衣衣兜内或以其他物品遮盖,违者以未佩戴胸牌处理。
3.新入职员工试用期间以及实习人员也必须佩戴临时胸牌。
员工试用期满后有证人员自行到品牌运营部更换正式胸牌,试岗人员试岗结束后需将胸牌交回品牌运营部。
4.员工离职时,须将胸牌交回品牌运营部注销。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医院品牌运营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