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应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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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医院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方案。

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培训、宣传、演练、评估、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协调、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二、应急预案的分类和内容医院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医院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预案,包括医院的基本情况、组织机构、职责分工、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后期处置等内容。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特定类型突发事件制定的预案,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的预案,包括现场组织、现场处置、现场保障等内容。

三、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审批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突发事件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遵循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医院主要负责人审批。

四、应急预案的发布和备案应急预案经审批后,医院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发布和备案。

发布应急预案时,应采取适当的方式,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

备案应按照相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相关部门。

五、应急预案的培训和宣传医院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确保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流程。

应急预案的培训应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培训、宣传、演练、评估、修订等内容。

医院应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宣传,提高全体人员的应急意识。

医疗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医疗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医疗单位,包括公立医院、私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等。

第三条医疗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四)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五)宣传教育、提高意识。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审批第四条医疗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措施等内容。

第五条医疗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总则:包括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二)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配备等;(三)应急响应程序:包括预警、响应、恢复等阶段的措施;(四)应急保障措施:包括物资、技术、人员等方面的保障;(五)应急演练与培训:包括应急演练的频率、内容、评估等;(六)应急信息报送与处置:包括信息报送流程、内容、时限等;(七)奖惩与责任追究:明确应急工作中的奖惩措施和责任追究。

第六条医疗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经过以下审批程序:(一)医疗单位内部编制;(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三)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审议;(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章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医疗单位应当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第八条应急指挥部成员及其职责:(一)指挥长:负责应急工作的全面领导;(二)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三)各专项工作组组长:负责本组应急工作的具体实施;(四)其他成员: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承担相应职责。

第九条医疗单位应当设立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信息报送、物资保障等工作。

第十条应急办公室成员及其职责:(一)主任:负责应急办公室的全面工作;(二)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三)其他成员: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承担相应职责。

医院应急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医院应急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医院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及医院自身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应急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应急指挥部,负责医院突发事件的总体指挥、协调和决策。

2. 设立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3. 设立应急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类型,成立相应的专项应急小组。

四、应急响应程序1.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科室或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医院应急指挥部。

2. 医院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 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类型,组织相关应急小组开展处置工作。

4. 应急小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五、应急处置措施1. 保障医疗安全:确保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及医院自身的安全。

2. 应急医疗救治:组织医疗救治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做好伤员转运工作。

3. 防疫消毒: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防止疫情扩散。

4. 保障物资供应:确保应急物资、药品等供应充足。

5. 通信保障:确保应急通信畅通,确保信息及时传递。

6. 交通保障:确保应急车辆、交通工具等交通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7. 维护社会秩序:协助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维护医院周边社会秩序。

六、应急恢复与总结1. 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后,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恢复工作。

2. 对突发事件进行总结,分析原因,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奖励与处罚1.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导致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应急管理实施方案

医院应急管理实施方案

医院应急管理实施方案一、前言。

医院是人们生病时的重要场所,因此医院应急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在日常工作中,医院可能会面临各种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传染病爆发等,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以保障医院内部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安全,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

二、组织机构。

1.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医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应急管理方案、协调应急资源、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的起草、应急演练的组织、应急设备的维护等。

3. 应急处置小组,根据不同的应急情况,成立相应的处置小组,负责应急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

4. 应急资源保障组,负责医院应急资源的储备和调配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动所需资源。

三、应急预案。

1. 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火灾扑救等内容,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

2. 传染病爆发应急预案,包括传染病的监测报告、隔离治疗、医疗废物处理等内容,确保在传染病爆发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3. 地震应急预案,包括地震后的人员疏散、医疗救护、设备维护等内容,保障医院在地震发生后能够迅速恢复正常运转。

四、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医院内部的应急演练,包括模拟火灾、传染病爆发、地震等突发事件,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

1. 灭火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确保医院内部能够及时进行初期火灾扑救。

2. 防护物资,包括口罩、防护服等,用于应对传染病爆发时的防护工作。

3. 应急药品,包括急救药品、抗生素等,确保医院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进行及时救治。

六、应急信息通讯。

建立健全的应急信息通讯系统,包括内部通讯设备、外部联络渠道等,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传递信息,协调处置工作。

七、总结。

医院应急管理实施方案是医院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机制对于保障医院内部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管理办法2024

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管理办法2024

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管理办法20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机制与流程,规范、高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报告及时、快速处置、分级响应、平急结合〃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准确、全面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医疗应急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突发事件医疗应急管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医疗应急管理办法或规定。

第二章突发事件医疗应急信息的发现和报告第五条突发事件医疗应急相关信息的发现途径包括:(-)各地、各有关单位报告的信息。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重视发挥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作用。

相关医疗机构获悉事发地人员伤亡情况后,应第一时间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信息。

(二)新闻媒体报道中涉及的信息、社会公众报告、其他部门通报和上级部门反馈等。

建立健全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共享突发事件信息。

要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提高信息报告人员素质,提升信息时效和质量,力争第一时间获取有效信息,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赢得宝贵时间。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突发事件及其隐患。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事件监测机构等为突发事件医疗应急信息责任报告单位,应依据各自职责和相关要求向地方人民政府和(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医院的应急管理制度

医院的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安全事件等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部门及医护人员。

第三条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4. 保障安全,降低损失。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第五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以下机构:1. 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联络和上报;2. 医疗救援组:负责患者救治、伤员转运和医疗物资保障;3. 护理救援组:负责护理人员的调配、培训和救治工作;4. 财产保障组:负责医院财产的安全和恢复;5. 通信保障组: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发布;6. 综合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和调配。

第六条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应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应急预案第七条医院应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应急响应机制;2. 应急物资储备;3. 应急人员培训;4. 应急措施;5. 应急信息报告。

第九条医院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条发生突发事件时,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救援组应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救治,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护理救援组应配合医疗救援组,做好护理工作。

第十三条财产保障组应确保医院财产的安全,防止损失扩大。

第十四条通信保障组应确保应急信息的及时传递。

第十五条综合保障组应做好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和调配。

第五章应急信息报告第十六条医院应急信息报告应遵循以下原则:1. 及时、准确、全面;2. 依法依规报告;3. 分级报告。

医院突发应急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突发应急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医院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工作,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和医院财产的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医院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监督全院的应急工作。

3.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各部门、科室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4. 科学应对,确保安全:在应急工作中,要遵循科学原则,确保应急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应急工作组织体系1. 成立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设立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3. 各部门、科室设立应急小组,负责本部门、科室的应急工作。

四、应急工作内容1. 预防与应急准备(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和应急物资储备。

(2)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和员工的应急能力。

(3)加强与政府、卫生部门、消防、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 监测与预警(1)建立监测网络,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

(2)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 应急处置与救援(1)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组织医护人员和员工迅速开展救援工作,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安全。

(3)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争取社会支持。

4. 事后恢复与重建(1)对突发事件进行总结评估,查找不足,完善应急预案。

(2)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受影响的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3)恢复正常医疗秩序,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五、应急工作要求1. 各部门、科室要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应急工作有序进行。

医院应急管理办法

医院应急管理办法

医院应急管理办法
颁布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生效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医院应急处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发生意外、灾害事件时的处置、应急救援、预防救援、恢复和调整等活动。

第二章医院应急管理组织
第三条本市医院应急管理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各医院负责执行。

第四条各医院应当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应急处置活动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各医院应急管理机构由医院领导牵头,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训练,工作小组负责处置活动的实施。

第六条各医院应急管理机构成员应由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人员组成,应包括法律、社会医学、卫生行政、法警、军人、防总工务、联防联控、消防、救护、培训、应急物资、应急通信、医疗卫生等专业人员。

第三章医院应急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医院应建立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处置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医院在应急处置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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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保证应急情况下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全院各科室、部门。

本办法供各部门、科室在制订本部门、科室牵头负责的应急预案时参考。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对应活动,适用本办法。

三、定义突发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电气水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包括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非法侵害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突发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

四、标准(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信息灵敏、反应及时,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措施果断,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原则。

(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统一院级应急组织机构,构建三级网络体系。

建立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业工作组;专业工作组下设工作小组,主要包括应急决策小组、执行小组、信息小组、宣传小组。

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织及职责见附1。

2.领导小组下设专业工作组(1)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组(2)安全事故事件工作组(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组(4)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工作组(5)后勤保障事件工作组(6)医疗救治应急工作组各专业工作组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详见相关预案。

(三)预防与应急准备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办制定医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医院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有关部门、科室根据《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关部门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制定科室、部门应当根据医院灾害脆弱性分析报告及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定期检查医院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请,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院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化。

加强危险品、危险区域的管理,建立登记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安全措施,定期组织检查、监控。

3.应急队伍的建立。

建立综合性应急队伍和专业应急队伍。

应急队伍组成垂直和水平关系明晰,跨度合理,覆盖应急反应的各个方面,确保应急行动的协调和高效,能够得到后勤系统和医学装备部门的支持。

4.应急预案的制定。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职责、联络电话、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事后恢复等内容。

5.应急知识的培训。

应急办与科技教育部协同,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对全院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应急处置知识的普及,培养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

6.应急知识宣传和演练。

应急办及宣传科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各科室、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系统的防灾训练。

应急办组织协调相关方面开展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应急演练。

所有防灾训练和应急演练于开展实施后的3个工作日内报应急办备案。

7.应急物资储备。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根据本地、本院突发事件防控形势和重点,建立应急基本物资储备库,有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计划,制定应急物资和设备的管理制度、审批程序,建立必备物资储备目录。

定期检查,适时更换,保持应急状态。

建立应急物资信息库,与有关供应产商建立联系,遇突发事件能及时采购救援物资。

8.应急通信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总体预案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立移动通信和对讲机和网络三联应急通信系统,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四)监测与预警1.建立健全应急报告制度。

应急办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

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

应急办指定1名同志为兼职信息报告员,并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报送分管院领导,认为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报送领导小组研究。

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储存、分析、报送。

报送、报告信息时,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

应急办根据医院灾害脆弱性分析报告中,风险相关危险值高的前5项事件[内部火灾、电力故障、医疗纠纷(事故)、信息系统故障、强雷暴]进行重点监测,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明确监测点,对可能发生的头发事件进行检查。

各科室、部门是突发事件的监测单元,每名职工都有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义务。

3.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识,一级为最高。

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根据预警级别和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1)加强值守。

(2)指定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3)安排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4)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可能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5)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险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6)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要设备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7)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行。

(8)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物资。

(9)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10)其它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

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根据预警级别和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1)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2)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3)加强对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4)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5)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7)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物资。

(9)其它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

发布突发事件警报的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警报的应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五)应急处置与救援1.按照分类处置,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一岗双责制”和牵头负责制度。

2.应急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应急领导小组可以采取下列一行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1)灾害自救: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病人,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采取控制措施;抢修被损坏的设备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险场所和生活必需品。

(2)援助施救:参与营救和救治受伤害人员;组织应急后备队伍,参与互救工作。

(3)必要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应急领导小组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技术支援。

(六)事后恢复与重建1.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应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需要恢复重建的,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2.应急办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报告,根据具体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适时修订。

(七)做好资料收集和宣传报道。

及时收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领导活动、先进典型人物事件、各应急专项组织及重点部位工作情况的图文、声像资料,采编工作信息简报,积极协调新闻部门做好正面宣传报道。

(八)加强与各级党委、政府的沟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人员、物资、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帮助。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促进新闻媒体正确报道突发事件,合理引导社会群众。

(九)建立健全奖惩制度。

对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进行评先选优,给予适当奖励。

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流程(见附2)六、职责(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1)(二)应急办(见附1)(三)科技教育部:协同应急办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并将应急知识纳入常规培训项目。

(四)宣传科:负责协同应急办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采集应急演练图片、音像资料;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做好正面宣传报道。

(五)招标办公室: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工作;与有关供应商建立联系,遇突发事件及时采购救援物资。

(六)仓储部:建立应急基本物资储备库;有应急物资和舍不得储备计划;制定应急物资和设备的管理制度;建立必备物资储备目录;定期检查、适时更换,保持应急状态。

(七)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1次医院灾害脆弱性分析评估。

(八)院长:是医院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组长领导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把应急工作纳入医院发展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遇重大突发事件直接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九)分管行政工作的院领导:对应急管理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的领导责任。

组织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组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检查和考核;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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