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教案2
6.1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6.1 《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教学设计一、教学分析【目标要求】1.能力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权利,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提高学生搜集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知识目标:通过教学,帮助学生认识人身权利的含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内容;引导学生明白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不容侵犯,受法律保护;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特殊保护。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通过教学,让学生知道公民有哪些人身自由权利和生命健康权利;认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应该享有的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生命健康是最高的人身权益;感受生命和健康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意义,体会人身权利在社会交往中的重要作用。
【内容分析】《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是八年级《思想品德》第六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的第一课时。
本单元在整册教材体系中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前承第五单元“我是中国公民”,是第五单元内容的深化;后启第七单元“我们的文化、经济的权利”,为接下的内容作好铺垫。
本框“公民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主要讲了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的内涵及意义;阐述了在公民的人身权利中,人身自由是最基本的权利,生命权是最高的人身权益,健康权也是重要的人身权利,让学生明确了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的地位。
“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介绍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学生明白法律保护我们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不容侵犯。
【学情分析】现实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行为时有发生,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生命安全、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隐患也经常存在,而作为未成年人,很多学生缺乏安全、健康意识,加上法制观念不强,对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也了解得不全面,以致自己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经常受到侵犯或伤害。
学生需要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道德和法律素质。
二、教学重难点1.教学重点: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法律维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害。
6.1公民的人身自由与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教案 (粤教版八年级下册)

《公民的人身自由与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教案教学目标:知识与能力:了解我国关于公民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的规定和具体内容,能够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人身自由权利不受侵犯。
提高中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能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和生命健康权的行为,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和生命健康权应受到怎样的制裁等,特别是能正确辨别发生在中学生身上的生命健康权受侵害事件,并懂得保护自己,不做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学习,懂得当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利和生命健康受到非法侵害时,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遇到社会上发生损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或伤害人的生命健康的行为,能够在不危及自己生命的情况下,通过正确的途径求救,维护其他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生命健康权利。
在中学生日常生活中要守法,尽量避免发生各种侵犯他人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行为,使自己的青春在法律和首先的约束下过得更加灿烂。
教学对象分析认知结构方面:八年级学生能初步认识到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力,但他们往往孤立地看待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力,对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力认识尚肤浅,而且个体的道德是非观念容易受从众心理的影响,周围亲友、同学的道德观念和言行往往对他们的行为有直接的影响。
这就造成中学生在道德认知方面的一些不确定性。
八年级学生对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重要性是有感性认识的,但具体到法律的层面还是比较模糊。
对这个年龄段的中学生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法理教育,能有效地提高他们的理性认识能力和相关的实践能力。
情感方面:初中生处于青春前期,情感丰富,情绪波动大,对自身行为的控制力和调整力较弱,道德认知和行为的冲突十分常见,这类冲突与青少年日常行为冲突及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关系非常密切。
因此要提高中学生思想品德修养,正确规范学生行为,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引导,使学生增强法治意识,遵纪守法,依法维权。
生活背景方面:从主观方面看,初中生的自我意识已开始觉醒,自我意识一方面对学生的修改形成有正面的作用,一方面也普遍表现为反叛心理较强,但自控能力较弱。
《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课件

法律依据:
早在1981年,文化部、公安部就 联合发出通知,规定任何团体和个人不 得表演恐怖、残忍和摧残少年儿童的节 目,对严重摧残少年儿童的卖艺活动要 坚决取缔,对因此造成儿童伤残和死亡 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发现这类杂技演出,应该及时 报告有关部门,用法律武器来保障少年 儿童的合法权益,保证杂技艺术的健康 发展。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工单位非法 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 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 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一、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1、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2、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二、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
1、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二者皆可抛。
匈牙利—裴多菲
(一)什么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其在公 民权利中处于什么地位?为什么?(重要 性) (1)内涵: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包括肉 体和精神)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 捕和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2)地位: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 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必要条件。
第六单元
我们的人身权利
6.1
维护人身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
1、公民的平等权利 2、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 3、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4、公民的社会生活权利 5、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案例研讨:街上来了杂
耍队,大家都去看热闹
• 认真阅读并分析漫画,回答问题:
1、看过之后你有什 么感觉?
2、这种行为违法吗? 为什么? 3、观众对这种行为 能管吗?怎样管才 合适?
想一想:王强为什么而忏悔?是什么 原因导致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你觉得 这个结果可以避免吗?
《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教学设计新部编版

教师学科教案[ 20 – 20 学年度第__学期]任教学科:_____________任教年级:_____________任教老师:_____________xx市实验学校《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教学设计一、教学目标知识与能力:了解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的含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内容;认识公民人身自由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人身自由权利不受侵犯。
了解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组成,知道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提高中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能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和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并懂得保护自己,不做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情感、态度、价值观:能自觉地尊重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为形成高度尊重自由和生命的信念打下基石,使自己的青春在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下过的更加灿烂。
二、教学重难点重点:人身自由权利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法律维护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害;中学生要自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难点: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三、教学方法情境教学法、讨论法、讲授法四、课时安排:两课时五、教学过程【导入新课】播放视频《实拍昆明火车站砍人事件现场最新》【师】受到伤害的人什么权利被侵犯了?【生】生命健康权【师】就像鸟儿需要广阔的天空展翅飞翔,人生需要自由的天地健康成长。
在我国,法律保护着我们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基本权利。
【新课教学】一、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一)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生】【师】没有。
因为商场不是执法机关。
【师】大家想象一下,如果一个人失去了人身自由会怎样?【生】播放视频《控制人身自由犯罪团伙割取人体器官贩卖》2、地位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人们一切行动的前提条件,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
【师】公民只有具有人身自由,才有可能进行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参与国家管理,享有其他各项自由和权利。
6.1.2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导学案

6.1.2 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一、学习目标我知道1、了解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2、在实际生活中,学会判断是否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3、知道在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受到侵犯时,能够运用合法途径,正确维权。
二、自主学习我参与1、哪些法律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作了具体规定?2、法律如何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1)、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2)、法律保护公民不受。
3、法律对搜查公民的身体或住宅做了哪些规定?(1)、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2)、执法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必须进行搜查的,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必须由执法机关严格按照进行;(3)、除此之外,其他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对公民的身体额住宅进行搜查,都是行为,当事人有权加以制止,甚至提起诉讼,追究法律责任。
4、法律怎样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批准或决定或者决定,并由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或限制。
公民违反法律,需要拘禁的,必须由执行。
5、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如何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1)、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都明确规定(2)、伤害他人生命,;伤害他人健康,包括精神健康,也为(3)作为未成年人,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
6、如何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1)、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掌握______________,增强_____________懂得_______________;(2)、维护人身自由权利和生命健康权利的具体方法:当我们遇到损害公民人身自由权利或伤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时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_______________________,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旦受到侵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粤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6.1《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优教教案

《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教案(建议配套“《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课件”使用)一、教材分析<一>本框的地位和作用维护人身权利、维护人格尊严和保护个人隐私权共同构成第六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的法律教育体系。
其中,维护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主要的权利。
学习本课,一方面,是为后面两课的学习做了理论铺垫;另一方面,有利于学生了解法律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保护的规定,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二>教学目标根据课本教材的知识结构和内容分析,结合八年级学生的认知水平及其心理特征,制定了以下的教学目标:1.知识了解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和最根本的人身权,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
2.能力能根据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分辨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不危害别人的生命健康权。
3.情感、态度与价值感受生命和健康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意义,自觉尊重生命与健康的权利,增强维护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加强社会责任感。
<三>教学的重点和难点重点: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和最根本的人身权,受法律保护。
难点:增强权利意识,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二、学情分析现实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行为时有发生,对未成年人生命安全、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隐患也一直存在。
作为未成年人,很多学生缺乏安全、健康意识,加上法制观念不强,部分学生有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不良行为,或者自己的生命健康经常受到侵犯或伤害。
作为未成年人有必要对自己的生命健康权进行了解,从而对某些行为做出是非辨别,运用法律加以维护。
三、教学方法根据八年级学生的学龄特点和认识水平,教学时可以采用图示法、信息收集法、材料法等方法展示案例,用最直观的方法展示给学生,引导他们主动参与。
四、教学准备和教学手段(1)学生准备:课前学生分组收集有关资料。
(2)教师准备:多媒体教学课件,欣赏的图片、故事等素材。
《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教学设计

南安市中学政治教师教学设计评选活动参赛文章课题: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学校:南安华侨中学姓名:梁汝灵日期: 20XX年5月11日《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教学设计【粤教版《思想品德》八年级下《维护人身权利》(第二课时)】南安市华侨中学梁汝灵一、教学设计理念本节课以新课程改革的精神为指导,以课程标准提出的基本要求为依据,以学生的心理特征和认知规律为基点。
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在课堂中自主学习、合作探究,凸显主体地位;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使教师成为课堂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体现主导地位。
本课以校园安全事件为主线,紧扣当前社会热点,选取贴近学生的社会、学校、班级素材开展探究活动。
通过“新闻回放”、“情景剧场”、“角色感悟”等活动,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习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正确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提高学生的自我控制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自觉维护他人和自身的人身自由权利。
从而有效提升生命品质,树立高度尊重自由和生命的信念。
二、教学内容分析:1、本课在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本课是粤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6.1维护人身权利的第二课时,在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如何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既是对前一个课时的承接,也是对整节内容的总结与升华。
2、内容结构分析本课时分成两目,第一目是引导学生应自觉增强防范和保护意识,学习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
当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受到侵犯时,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第二目是每个公民都有义务不去侵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这不仅是道德对我们的要求,更是法律对我们的要求。
3、教学重难点:中学生要自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三、教学对象分析:八年级的学生处于青春期,情感丰富,情绪波动大,对自身行为的控制力和调整力较弱;虽对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重要性有感性认识,但具体到法律的层面还比较模糊。
6.1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第1课时

制定
搜查证
公安机关
犯罪 嫌疑人
出示
第一课时 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二、法律如何保护人生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 (1)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1. 对象: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2. 目的:收集犯罪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 3. 性质:一种强制性的侦查行为。 4. 依据:搜查证
2.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逋和拘禁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 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决 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人民检 察院 人民 法院
公安 机关
执 行
犯罪嫌 疑人
2.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逋和拘禁
刑事拘留:《刑法》 期限最长为14日。 重大犯罪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治安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 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 执法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必须进行搜查的,要向被搜 查人出示搜查证。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 或者经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 (2)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
• (3)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3.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1)伤害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要承担法律责任;
3.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2)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 遗弃未成年人。 《劳动法》: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婚姻法》: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 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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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维护人身解放和生命康健》教案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了解我国公民人身解放权利的含义、地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内容,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人身解放权利不受侵犯;
2.了解公民的生命康健权的组成和意义,知道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康健权,未成年人的生命康健权受到法律的分外保护。
能力目标:
1.提高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人身解放权和生命康健权的行为,及应受的制裁;
2.懂得保护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知道公民有哪些人身解放权利和生命康健权利,认识到人身解放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生命康健是严重的人身权利,从而自觉地尊崇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解放和生命康健。
2.当自己的人身解放和生命康健受到非法侵害时,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遇到社会上发生损害公民的人身解放或损害人的生命康健的行为,能够在不危及自己生命的情况下用正确途径求教,维护其他公民的人身解放权利和生命康健权利。
教学重点:
1.人身解放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法律维护公民的生命康健权不受非法侵害;
2.中学生要自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解放权利。
教学难点:
1.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
2.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公民的人身解放和生命康健权利。
1.人身解放权利的含义和地位。
(1)人身解放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包括肉体和精神)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和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2)人身解放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必要条件。
原因:公民具有人身解放,才有可能进行正常的生活、学习工作,参与国家管理,享有其他各项解放和
权利。
2.生命康健权的组成和意义。
(1)生命康健权由生命权和康健权两部分组成。
(2)生命权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权益。
(3)康健权包括身体康健和精神康健。
康健权是我们严重的人身权利。
原因:康健的身体和康健的精神,是我们保持劳动能力、行为能力和喜悦生活的条件。
二、人身解放和生命康健权利受法律保护。
1.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解放权利,表现在两方面:
(1)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阅读P29社会场景“当被强行搜身的时候”,回答下列问题:
请你设想事件可能发展的几种结局。
商场经理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学生发表意见)
教师点评。
P32分析与模拟:“父母有权打骂孩子吗?”
讨论问题:你对以上案例或类似事件有什么看法?遇到类似事件,你会怎么做?(2)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康健权利。
问:有哪些行为会侵害人的生命康健权?探究园:“情景研讨”P28
认真阅读并分析P28-29漫画,回答下列问题:
杂耍队的这种行为违法吗?为什么?观众对这种行为能管吗?怎样管才适合?
第二课时
三、自觉维护人身解放和生命康健权利。
1.要如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这些权利呢?
做法:可以打“110”电话报警,也可以直接到附近的公安部门向公安人员求教,或通知家人、朋友,向社会求教。
受到损害,要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以讨还公道和获得赔偿。
2.阅读“小链接”:
自我保护的方法案例分析:一小偷在工地偷东西时被人逮住,并被工地的工人用皮带和竹板打得遍体鳞伤。
你是否赞同工人这样的做法呢?为什么?多数市民认为:他被打是活该!但也有少数市民认为,抓住小偷后应马上送公安部门处理,而不应动手打他。
律师说,小偷虽然是犯罪嫌疑人,但也有自己的人身权利;市民仇恨小偷的心态可以理解,但殴打等暴力行为,如果不是正当
防卫,都是法律不容许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
当然,小偷要为自己的偷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小结:法律捍卫我们的人身解放与生命康健权
3.每个公民有义务不去损害别人的人身解放和生命康健,我们享有人身解放和生命康健的权利,相应地就有义务不去损害别人的人身解放和生命康健。
(举例子)实践与评价:P32-33“小民的教训”,思考:
故意损害要负法律责任吗?
学生回答P33后面的问题。
教师小结:15岁,正是求学增知的黄金时代,李民等人却要在牢狱里度过。
中学生年轻气盛,如果法制观念稀薄,就简易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打架斗殴,甚至动用器械,以致酿成悲剧。
假如他们两个中有一个人理智一点,就不至于出现这样的结果。
这不能不令我们深思。
作为青少年要加强和注重个人修养,以和为贵,遇到同学间的矛盾要清静处理,互相体谅,或寻求老师、家长的帮助,化解矛盾。
四、小结
公民的人身解放和生命康健权利的含义及地位、人身解放和生命康健权利受法律保护、自觉维护人身解放和生命康健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