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1)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人防详细审批流程

北京市民防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办理流程一、总体流程(一)流程图说明:依法需办理的其他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市民防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告知)(二)环节设置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1)前置条件建设单位申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已取得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②已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
(2)环节内容工程科按建设项目内容出具咨询意见,初步确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
(3)环节时限此咨询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时限。
(4)收费标准咨询服务不收费。
2、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1)前置条件①已取得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或者已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②已取得《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
(2)环节内容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下列内容:①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②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或易地建设审查。
(3)环节时限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总时限13(8)个工作日,其中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8个工作日或易地建设审查3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审查工作不收费。
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每平方米1640元。
3、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1)前置条件对规划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项目:①已取得《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核批准通知单》;②已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环节内容人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依据国家和本市的专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专项技术审查。
(3)环节时限20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不收费。
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备案(1)前置条件对规划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项目:①已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②已取得《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报告单》。
人防详细审批流程

人防详细审批流程北京市民防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办理流程一、总体流程(一)流程图说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备案初步设计审查易地建设审查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依法需办理的其他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市民防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告知)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1)前置条件建设单位申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已取得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②已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
(2)环节内容工程科按建设项目内容出具咨询意见,初步确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
(3)环节时限此咨询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时限。
(4)收费标准咨询服务不收费。
2、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1)前置条件①已取得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或者已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②已取得《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
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下列内容:①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②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或易地建设审查。
(3)环节时限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总时限13(8)个工作日,其中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8个工作日或易地建设审查3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审查工作不收费。
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每平方米1640元。
3、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1)前置条件对规划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项目:①已取得《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核批准通知单》;②已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环节内容人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依据国家和本市的专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专项技术审查。
20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不收费。
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来源:发布时间:2016-09-29 10:02:00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和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是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内行审查的原则。
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考核认定的设计审查人员,或者委托已取得施工图审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均属审查范围,由建设单位按程序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报。
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施工图审查,应当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按工程类型和建设规模,实行分级审查。
大型项目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中、小型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零星项目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第七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的依据:(一)《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人民防空工程部分);(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四)人民防空行业标准、规范;(五)其它有关规定。
第八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一)人民防空工程结构和防护安全性、可靠性审查,包括主体结构、防护能力、防护功能平战转换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二)是否符合消防、防水、抗浮、抗震、节能、环保、卫生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三)施工图是否按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进行调整和修改;(四)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2001〕国人防办字第90号各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现将《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自即日起试行。
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是各级人民防空办公室对人防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人防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
望你们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二○○一年六月九日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和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是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内行审查的原则。
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考核认定的设计审查人员,或者委托已取得施工图审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均属审查范围,由建设单位按程序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报。
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施工图审查,应当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按工程类型和建设规模,实行分级审查。
大型项目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北京建筑工程前期手续详细

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流程(内部)北京市**********公司二Ο一五年**月目录一、项目立项阶段 (1)(一)主体授权 (1)(二)规划设计 (1)(三) 用地钉桩 (1)(四) 用地预审 (2)(五) 立项批复 (3)二、规划许可阶段 (4)(一)用地规证 (4)(二) 方案复函 (5)(三)人防规划条件 (6)(四)人防初步设计审查 (6)(五)土地权属审查 (7)(六)园林审查 (7)(七)消防施工图技术审查、备案 (8)(八)人防施工图审查 (9)(九)交评 (9)(十)环评 (10)(十一)水土保持 (10)(十二)洪评 (10)(十三)地灾 (11)(十四)地震安全评估 (12)(十五)节能审查 (13)(十六)划拨手续 (14)(十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5)三、施工许可阶段 (17)(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7)(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8)工程建设前期手续办理主要流程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和发改委、国土局、规委、建设等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可将前期手续办理流程分为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三个主要阶段,其中项目立项阶段和规划许可阶段某些行政许可事项可穿插并行开展。
一、项目立项阶段(一)主体授权1.办理部门:市发改委2.办理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天银大厦3.申报资料:无4.费用:无5.取得文件:《关于确定XX项目建设主体的意见》(二)用地钉桩测量1.办理部门: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城八区)2.办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5号3.申报资料:①规划部门发出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②委托测绘院进行测量4.费用:有5.取得文件:《建设用地钉桩测量成果报告书》(三)规划设计条件1.办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839781272.办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3.申报资料:(以当日窗口领取的需提交资料为准)①市投资中心给市规委的《关于确定XX项目规划条件的请示》②主体授权文件③市住保办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纪要④钉桩钉桩成果报告书⑤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⑥ 1:2000地形图⑦ 1:500总平面图⑧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⑨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⑩营业执照4.费用:无5.时间:20个工作日6.取得文件:《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选址意见书》7.有效期:2年(四)用地预审1.办理部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处(分局)2.办理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号(总局)3.申报资料:(以当日窗口领取的需提交资料为准)①用地预审的申请报告②主体授权文件③市住保办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纪要⑤建设项目规划条件⑥征地批复⑦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关于XX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⑧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⑨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⑩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1)营业执照复印件(1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费用:无5.时间:10个工作日6.取得文件:《北京市国土资源局XX分局关于XX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7.有效期:2年(五) 立项批复1.办理部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办理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3.申报资料:①申请文件(申请立项和招标方案核准)②主体授权文件③市住保办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纪要④钉桩钉桩成果报告书⑤规划条件⑦招标方案核准表⑧项目申请报告⑨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⑩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11)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1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 费用:无5. 取得文件:《关于XX项目核准的批复》、《关于XX项目勘查设计招标方案核准的批复》二、规划许可阶段(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办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2.办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3.申报资料:①申请文件②主体授权文件③钉桩钉桩成果报告书④规划条件⑤立项核准批复⑥ 1:2000地形图⑦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⑧用地预审意见⑨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⑩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 费用:无5. 取得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方案复函1.办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2.办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3.申报资料:①申请文件②钉桩钉桩成果报告书③规划条件④立项核准批复⑤总平面图1:500⑥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⑦用地预审意见⑧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⑨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 费用:无5. 取得文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三)人防规划条件1.办理部门:北京市民防局2.办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北里8号3.申报资料:①绿色审批通道确认表②申请表③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④方案复函⑤人防总平面图4. 费用:无5. 时间:12个工作日6. 取得文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核批准通知单》(四)人防初步设计审查1.办理部门:北京市民防局2.办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北里8号①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②《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复印件);③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一套);④《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修改通知书》(复印件)(可选)3. 费用:无4. 取得文件:《人防工程建设设计审核批准通知单》(五)土地权属审查1.办理部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分局)2.办理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号(总局)3.申报资料:①土地权属审查通知书②钉桩钉桩成果报告书③关于供地方式的证明文件④设计方案说明⑤土地登记委托书⑥法人身份证明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⑧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 费用:无5. 取得文件:《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六)园林审查1.办理部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分局)2.办理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小黄庄北街1号(总局)3.申报资料:①申请文件;②《规划意见书(选址)》或《规划意见书(条件)》;③《设计方案复函》或《大院总体规划方案审批文件》;④《钉桩成果通知单》;⑤《代征绿地移交承诺书》(含代征绿地项目);⑥绿地布置平面图(一式两份);⑦覆土绿地剖面图(一式两份);⑧建筑首层、二层、地下各层平面图;⑨建筑剖面图。
人防工程报建审批文书和表格示范文本

附件:广东省人防工程报建审批文书和表格示范文本一、文书示范文本1、人防工程报建申请材料接收凭证2、人防工程报建不予受理通知书3、人防工程报建补正材料通知书4、人防工程报建受理通知书5、人防工程报建审批延长期限告知书6、不予审批决定书7、人防工程准予变更报建审批决定书8、人防工程不予变更报建审批决定书9、人防工程变更、撤回报建审批决定书二、表格示范文本(一)工程建设1、广东省* *市人防工程报建表2、广东省* *市人防工程报建呈报表3、* *市人防工程设计要点通知书4、* *市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5、* *市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6、人防工程概况及设施设备清单(设计)7、* *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缴款通知书(二)竣工验收备案8、广东省* *市人防工程竣工备案申报表9、广东省* *市人防工程竣工备案呈报表10、广东省* *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核准书(三)工程竣工易地建设费核定11、广东省* *市工程竣工易地建设费核定申报表12、广东省* *市工程竣工易地建设费核定呈报表文书1:人防工程报建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编号:申请人:申请事项:接收地点:接收时间:联系电话:接收材料目录:1、2、3、4、申请人接收人联系电话(人防工程报建审批专用章)年月日文书2:人防工程报建不予受理通知书编号:(申请人名称):年月日,你(单位)向我单位提出的(人防工程报建事项名称)申请事项,经审查,属于以下第种情形:1、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你(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4、(其他不予受理理由)。
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人防工程报建审批专用章)年月日文书3:人防工程报建补正材料通知书编号:(申请人名称):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你(单位)申请(人防工程报建事项名称)所送的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发现你(单位)所送的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具体存在如下问题:(经办人视材料中的情况据实详细填写)请你依照(法律法规名称)第条第项第款的规定,将上述材料尽快补正后送本机关。
北京市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各阶段)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规划设计条件)办事指南发布时间:2007-08-20 点击数:19095办理机构:北京市民防局办理地址、电话:北京市民防局接待窗口宣武区槐柏树街北里8号北楼一层接待大厅83116137、83116177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办理时限:承诺5个工作日办理程序:一、受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1. 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申请表》;2. 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可选);3. 设计单位提供的单体建设项目各层建筑面积指标明细表(可选);4. 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复印件)(可选);5. 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复印件)(可选);6.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复印件);7. 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设防方案及总平面图(一式四份)(可选);8. 单体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图(一套)(可选);9.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修改通知书》(复印件)(可选)。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审核标准:1. 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 建设项目各项指标数据与规划部门同意的设计方案相一致;3.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面积指标符合《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文件精神;4. 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设防方案符合《北京市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关于执行〈新建居住区和旧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88]京防办字第74号)、《关于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的若干意见》([92]京防办字第72号)文件精神及本市相关政策要求,且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途与战时用途相适应,并兼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需要;5. 防空警报设施的设置符合《北京市人民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与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京防办发[1999]62号)、《关于下发结建工程修建防空警报网点有关要求的通知》(京防办发[1999]63号)文件精神。
大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5.04•【字号】大人防发[2011]25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的通知(大人防发〔2011〕25号)金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长海县人防办,市人防办有关处站:现将《大连市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大连市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连市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其相关工作的管理,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国人防〔2009〕280号)和《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相关管理活动,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防空地下室,是指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四条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指取得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质的机构,依法对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人防专项内容出具审查意见,经由人防主管部门审批确认的行为。
第五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审查制度。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人防工程,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审查。
其中,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只进行人防专项审查。
第六条建设单位必须将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报经具有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资格的机构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经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方可用于防空地下室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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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编号:初
表1、(2)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申请表
表1、(3)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查申请表
编号:易
表1、(4)人防工程竣工认可申请表
注:本表一式二份,区(县)民防局、建设单位各一份。
表1、(5)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
说明:
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
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
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表1(6)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申请表
编号:规
表1(7)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申请表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