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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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评审

初步设计评审

初步设计评审(内审)管理要求参与评审的单位建设部、发展策划部、财务部、安质部、营销部、运检技术部、调控中心、物资部、信通公司、经研所、设计单位。

评审流程评审计划管理:每月20日前通过e基建2.0平台上报次月的输变电工程初设评审计划。

初步设计审查要点总的部分、电力系统部分、变电一次部分、变电二次部分、线路部分、土建部分、工程造价部分。

一、总的部分审查工程设计依据文件,工程建设规模,设计范围,审查站址条件勘探,线路走廊设计,主要技术方案及设计原则。

建设部1.审查变电站站址和输电线路走廊地方政府支持性文件。

2.审查变电站站址,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相关协调问题,考虑周边环境发展及站址标高,考虑四通一平、防汛、防震要求。

3.审查主要经济指标。

4.审查工程造价分析。

二、电力系统部分审查系统发展规划,变电站负荷、出线,主变压器参数选择、主接线选择、无功补偿、中性点接地方式、系统阻抗、谐波计算内容。

三、变电一次部分审查工程电气主接线、短路电流计算及主设备参数选择、绝缘配合及过电压保护、电气平面总布置及配电装置、站用电及照明、防雷接地、电缆敷设设计。

建设部1.审查设备型式、数量合理,满足施工、生产需求。

2.审查各级电压出线走廊。

3.审查电气总布置是否合理,占地是否优化,扩建工程是否需要征地。

4.审查GIS设备的母线隔离开关设置是否合理,后期扩建对运行设备影响。

5.审查高压配电装置型式选择,明确扩建方向,高压配电装置的间隔配置及远近期结合是否合理。

四、变电二次部分审查工程监控系统、保护及自动装置、二次设备配置、直流系统、对时系统、安全监视系统设计、调度自动化、调度监控系统、工程通信设计。

五、土建部分审查土建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及土方工程、地基处理、建构筑物、暖通空调、水工部分、消防、设备运输部分设计。

建设部1.审查变电站总平面布置规模设计合理,无堵死扩建的可能,节约占地并结合自然地形布置,尽量减少土(石)方量。

2.审查进站道路的引入方向及长度。

初步设计审查文件及步骤

初步设计审查文件及步骤

初步设计审查步骤及有关资料目录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程序一、业主填写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1、项目立项批文(原件)2、工程可行性报告批文(原件)3、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使用证)(验原件留复印件)4、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5、规划设计要点(原件)6、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原件)7、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8、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原件)9、初步设计文件(含说明书、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工艺等专业初步设计图纸) 5份10、概算书 1份11、勘察、设计合同副本以及建设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建管站领表)二、初步设计文件预审建管站收到上述齐全资料后,3日内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预审。

1、检查勘察、设计企业资质与所承担的工程规模和内容是否相符。

2、初步文件是否按质量管理要求加盖行政章、出图章、注册执业资格章等,会签责任制是否到位。

3、检查初步设计的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和概算是否在计划立项批复、可研报告批复范围之内。

如发现与批复相悖,退回文件,由业主补办有关手续后再重新申报。

(经办人、科室负责人、主管局领导签署同意审查意见)三、审查工作通过初步设计文件预审的项目,建管站在10日内安排审查。

1、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并阅读文件;2、确定会议时间、地点、与会单位和人员;3、审查内容:一般以初步设计审查会议形式进行,建设局主持,项目业主、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单位参加。

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技术、经济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1)、审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及规划部门的具体意见;(2)、审查工程勘察设计是否执行了国家现行有关勘察设计规范和标准,特别是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方面是否到位;(3)、审查工程设计文件内容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有关初步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4)、审查有关专业重大技术方案是否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是否安全、可靠;(5)、审查初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定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6)、审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设计是否注明,是否合理;(7)、审查工程概算编制是否按国家和湖南省现行有关规定进行编制,深度是否满足要求。

初步设计审查与施工图设计审批程序

初步设计审查与施工图设计审批程序

初步设计审查与施工图设计审批程序作者:佚名来源:本站整理发布时间:2004-4-29 14:36:09减小字体增大字体一、办理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一)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二)建设单位应提交以下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1、立项批准书(政府出资项目)2、初步设计图纸(全套)两套3、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红线及设计要求原件一份4、规划方案设计批复文件原件一份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初勘)原件一份6、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原件各一份(三)勘察设计管理处审核上述资料,符合规定要求的受理初步设计审批。

资料不齐、明显违规或深度不够的项目,退回重新设计,待满足规定及要求时方能履行审批手续;(四)满足规定要求后开始审查,一般项目不超过十个工作日;重要建设项目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二、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一)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二)建设单位应提交以下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1、立项批准书(政府出资项目)2、规划设计红线、设计要求及方案批复意见3、初步设计批复4、施工图(全套)八套5、完整的计算书一份(明确使用的软件名称)(软盘和打印资料)6、地质勘察报告(详勘)原件一份7、施工图预算一份8、《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原件各一份9、消防部门审查意见10、气象部门审查意见书11、人防部门审查意见书(三)勘察设计管理处审核上述资料,符合规定要求的受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否则,不予受理;(四)勘察设计管理处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委托给攀枝花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审查中心进行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五)建设局对审查结论为合格的工程项目办理《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审查批准书》;(六)一般项目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重要项目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因设计不合格造成返工,不计入时限)三、设计审批收费情况1、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不收取费用。

2、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建设局不收取费用。

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委托给攀枝花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审查中心进行审查,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审查中心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按川建厅设发[2000]0177号文件精神、川建厅设发[2001]0794号文件及市物价局核定的攀价费证字:0494 号四川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进行收费。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管理,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初步设计审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确保审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审查范围和内容(一)审查范围包括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其他项目。

(二)审查内容1、设计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2、设计方案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功能要求和使用需求,是否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要求。

3、工艺流程、设备选型是否先进、合理、可靠。

4、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设计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

5、消防、抗震、防雷、人防等专项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投资估算是否准确、合理,是否符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要求。

三、审查程序(一)申报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审查主管部门提交初步设计审查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文件、勘察报告等相关资料。

(二)受理审查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查。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材料。

(三)审查审查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专家评审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审查专家或咨询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四)批复审查主管部门根据审查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初步设计审查批复。

对审查通过的项目,予以批复;对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应当说明理由,并要求建设单位修改完善后重新申报。

四、审查要求(一)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设计,确保初步设计文件的质量。

(三)审查专家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客观、公正地进行审查。

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内容

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内容

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内容一、总则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合理使用土地资源、保护环境,依法规划工程建设,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工作,提高审查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审查标准。

二、审查范围1. 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位置、总平面布置、结构及布局、主要工程量、主要技术措施、符合国家和行业关于建设工程的规定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具体要求。

2. 在初步设计方案审查范围内,应审核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绿化、强弱电、通风等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工程质量。

3. 审查范围还应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以及环评等相关文件的审查,确保工程建设与地方规划、环保要求及法规相适应。

4. 审查还应着重关注节能环保要求是否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三、审查程序1. 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审图文件及资料2. 报建审查机构进行初步审查3. 报建审查机构组织专家会审4. 报建审查机构出具审查意见四、审查内容1. 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应首先审查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包括土地出让手续、规划许可手续、环保审批手续等。

2. 施工图预留数据:审查是否留出适当预留数据。

3. 整体规划:审查规划布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满足道路、排水、园林绿化、安全疏散等要求。

4. 结构安全:审查建筑物结构主要构件的尺寸、截面、配筋、楼层荷载、地基承载力、环境振动和风荷载等是否符合规范,达到结构安全要求。

5. 功能布局:审查房间功能布局是否合理,设备设施布置是否规范。

6. 节能环保:审查是否采用了节能环保措施,如采光、自然通风、能源利用等。

7. 地基基础:审查基坑及基础处理方案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工程要求。

8. 强弱电:审查强弱电系统设计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工程要求。

9. 给排水:审查给排水系统设计是否合理,排水设施是否满足要求。

10. 绿化景观:审查绿化景观设计是否合理,是否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程序

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程序

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程序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程序01审查范围(一)凡属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主要是房屋建筑工程,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垃圾处理等市政工程),均应依法进行初步设计文件审查。

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施工。

(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范围包括:1.政府预算内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

2.各级政府专项建设资金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或提供担保的建设项目。

3.使用银行政策性贷款、国外贷款及国债、地方债券资金的建设项目。

4.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

5.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参建的建设项目。

6.政府采用BOT、PPP、BT等方式进行的建设项目。

02审查权限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实行省和设区市分级管理制度。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下列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与管理:1.国家和省级部门立项的大中型建设项目。

2.设区市、县(市、区)级部门立项的大型建设项目。

设区市、县(市、区)级部门立项的中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由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03审查程序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的建设项目,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核,符合审查条件要求的,以正式文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初步设计审查请示,并转报相关材料。

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初步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正式请示文件。

(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

(三)建设工程勘察文件。

(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含说明书、图纸、概算资料等)。

(五)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批准文件或证明,主要包括:1.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设计要点、建筑单体设计方案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4.环保、人防、安全生产、卫生、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航空管制、地铁、风景名胜、航道通航等方面的,须提供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工程初步设计方案会审流程

工程初步设计方案会审流程

工程初步设计方案会审流程一、会审背景工程初步设计方案会审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是确保工程初步设计质量和可行性的重要手段。

通过会审可以发现问题,协调各方意见,确保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节约投资,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

二、会审主体工程初步设计方案会审的主体包括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专家、政府部门等。

1. 业主:负责承建工程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对工程的建设目的、经济效益、工程用地、技术要求等有决策权和投资权的单位。

2. 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和会审工作的单位,负责初始设计、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

3. 施工单位: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负责施工工艺、工程设备、施工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

4.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工程的施工、预算和造价管理、质量管理等工作的单位。

5. 相关专家:工程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论证和评价。

6. 政府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审批、监管、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部门。

三、会审程序工程初步设计方案会审程序包括前期准备、会议召开、会审材料准备、现场检查等环节。

1. 前期准备确定会审组成员,包括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专家等需要参与会审的各方。

确定会审的时间地点、会议议程和会审材料要求。

明确会审的目标和要求,确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 会议召开由业主或由相关主管部门召集会议,主持会议表决决议。

会议召开前,相关单位应准备好会审材料,包括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书、施工方案等。

3. 会审材料准备会审材料应包括工程初步设计说明、设计计算书、设计依据、设计图纸,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 现场检查会审组成员可以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和检查,以便更好地了解工程实际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会审内容工程初步设计方案会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的设计目标、性质、规模、功能等。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一、总则初步设计审查是指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审核,以保证初步设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一种管理措施。

为了规范初步设计审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审核质量,制定本办法。

二、审查范围初步设计审查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力、通信、智能化、暖通等工程专业。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构造安全、工程成本、工程进度、环境影响等方面。

三、审查程序1. 提交申请: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向审查机构递交初步设计审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设计文件和资料。

2. 审查受理:审查机构收到申请后,进行受理并核实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专家评审:确定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由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和建议。

4. 审查意见反馈:审查机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向建设单位反馈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并要求做出相应修改或调整。

5. 再次审查:建设单位按照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查申请,进行再次审查。

6. 审查结果:审查机构根据再次审查结果,出具初步设计审查报告,并将审查结果告知建设单位。

四、审查要求1. 法律法规要求:初步设计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法、规划法等。

2. 技术要求:初步设计应符合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工程的安全可行性和施工可操作性。

3. 经济要求:初步设计应以合理的成本控制为基础,确保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和投资回报率。

4. 环境要求:初步设计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或影响,注重可持续发展。

五、监督与管理1. 规定责任:明确审查机构和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审查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各方按规定履行责任。

2. 随机抽查:审查机构可以随机抽查已审查通过的项目,确保初步设计符合审查要求,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 事后评估:对初步设计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事后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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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审查程序
一、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立项批文或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
2、规划部门规划意见;
3、特殊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意见;
4、初步设计文件(含项目概算);
二、安排审查日期,发放会议通知;
三、审查合格项目,批复初设审查批文;
基本建设项目报批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
一.报批程序:项目建议书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二.申报材料:
(一)报批项目建议书应提交的材料
1.项目业主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申请审批项目建议书的文件;
2.项目建议书文本,大中型项目和有特殊规定的项目须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3.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审查意见;
4.初步的资金筹措方案。

(二)报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提交的材料
1. 项目业主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申请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文
件;
2. 具备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3. 大中型项目应有相应资质工程咨询机构的评估报告或论证会专家评审意
见;
4. 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审查意见;
5. 资信证明,包括财政资金承诺函、单位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资金意向
书等有关资金证明;
6. 工程招标方案;
7. 经营性项目,要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城市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保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涉
及人防、消防、文物保护、劳动安全预评价、卫生防疫(产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岸线规划、海域使用、征用林地、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水工程防洪规划同意书、流域综合规划同意书和涉河工程防洪审查同意书等前置批准文件,总平面规划批文,旧城改造项目须有省批准的拆迁计划文件,房地产开发项目须有相应的开发资质,危房改造项目须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
9.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必须附成果鉴定证书。

(三)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应提交的材料
1. 项目业主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申请审批工程初步设计的文件;2.具有相应资质机构编制的并符合国家规定深度和要求的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文本;
3.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咨询意见;
4.工程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5.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

(四)报批工程开工报告应提交的材料
1.项目业主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申请审批开工报告的文件;
2.项目法人设立的批准文件;
3.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初步设计及总概算的批复文件;4.项目资本金和其它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文件;
5.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大纲;
6.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单位通过招标选定的证明材料及已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
7.项目法人与项目设计单位签订的设计图纸交付协议,至少可满足连续三个月施工需要的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施工图纸;
8.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的证明材料;
9.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四通一平”(即供电、供水、运输、通讯和场地平整)工作完成的证明材料和已签订的有关外部配套生产条件的协议;10.项目建设需要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已经订货的证明材料;
11.规划部门“一书两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工作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评估、论证时间)。

四.收费标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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