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学院学生管理制度-四川大学1.doc
旅游系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旅游系旅游管理类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目的专业实习是为了理论联系实际,掌握实际管理与操作技能,获得实践经验的学习活动;是体验职业生涯、了解认识社会、了解认识自己,在实践过程中寻找和确定自己的职业定位的过程。
第二条场所和途径一、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原则上必须在酒店实习,旅游管理、旅游英语专业学生的专业可以兼顾酒店、旅游社、旅游公司、旅游景点等单位。
二、工学交替原则上以系部安排为主;毕业实习途径以基本以系部安排为主,自己联系实习单位为辅。
第三条时间长度学生工学交替和毕业生实习时间一般时长为6个月,学生实习结束后应准时返校,但愿意继续在系部安排的酒店实习的,在不影响系部其它教学安排的前提下,学生可灵活安排,但系部不再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根据院教学计划,实习时间如有提前,学生应遵循相关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组织安排一、工学交替和毕业实习学生参加院系组织安排的实习供需见面会,一般采取双向选择的形式,经实习单位录用后,根据系部和实习单位签署的实习协议,在双方确定的时间前往实习单位实习。
二、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到系部履行相关手续。
三、学生在实习供需见面会上投递简历需要持慎重的态度,酒店专业学生一经录用,必须在所投递酒店中选择一家单位实习。
第五条实习纪律一、学生必须按系部与实习单位所签署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实习,不得中途脱岗或私自离开。
二、参加系部安排实习的学生,必须服从系部与实习单位所签署协议约定的管理制度,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安全操作制度和管理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后果者,将注销实习成绩,并根据《学院学生纪律处分条例》作相应处罚。
三、确因特殊情况(如身体健康)不能完成实习者,应按系部和实习单位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实习过程的指导和管理一、学生在单位实习过程中应当服从系部和实习单位管理人员的管理或指导,尊重老员工。
二、系部实习就业指导人员与实习单位有关部门和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沟通,了解学生实习过程的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学生旅游管理制度

学生旅游管理制度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经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之一。
而对于学生来说,旅游更是一种丰富知识、体验生活、开拓眼界的途径。
然而,在学生旅游中,管理制度尤为重要,能够保证学生的安全、秩序和学习效果。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分析学生旅游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有效实施的方法。
一、明确旅游目的和主题学生旅游的首要任务是培养学生的知识、情感和道德等方面的素养。
因此,在学生旅游管理制度中,应该明确旅游的目标和主题。
学生旅游可以分为社会考察、科技考察、文化考察等不同类型,每种类型的旅游都应该有明确的目标和主题,以便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二、制定详细的旅游行程和计划学生旅游的行程和计划需要事先确定,并且要详细到每一天的活动内容。
这样可以保证旅游的有序进行,避免出现混乱和浪费时间的情况。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安全、教育、文化交流等因素,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活动,使学生能够全面地了解和体验旅游地的风土人情。
三、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旅游过程中,安全是首要问题。
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旅游管理制度中必须包含安全教育的内容。
学校和相关机构应该为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在旅游过程中,应该配备专业的导游和教师,定期检查旅游交通工具和住宿设施的安全状况,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四、落实负责人和监管机构学生旅游管理制度要明确负责人和监管机构,以便对学生旅游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负责人应该具备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有责任心和使命感。
监管机构则需要对学生旅游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五、强化学生的行为规范学生旅游过程中,学生的行为规范是非常重要的。
学校和相关机构应该制定学生旅游行为规范,明确学生在旅游过程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基本要求。
这样可以保证旅游过程的秩序和效果,减少学生的违法和违规行为。
六、促进学生的自主管理和自主学习学生旅游不仅仅是一种娱乐活动,更是一种学习和成长的机会。
学生旅游教育管理制度

学生旅游教育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教育理念的改变和社会环境的变迁,学生旅游教育日益受到关注。
学生旅游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对学生的身心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学生旅游教育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学生旅游教育的健康发展。
一、组织机构学生旅游教育管理应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规划、指导和管理学生旅游活动。
该机构应由教育相关部门、学校和旅行社等共同组成,形成联合管理的工作模式。
同时,还应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起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保证各方的合作顺畅。
二、制定学生旅游教育计划学生旅游教育管理制度需要制定学生旅游教育计划,合理安排学生旅游的时间、地点和行程。
计划应包括学生旅游的主题、目标和内容等要素,确保学生在旅游过程中获得全面的教育体验。
三、选择合适的旅游目的地学生旅游教育管理制度应明确选择合适的旅游目的地的原则和标准。
目的地的选择应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学科需求以及健康安全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同时,还需对目的地进行评估和监测,确保学生旅游的安全和可行性。
四、制定详细的旅游安全规定学生旅游教育管理制度应制定详细的旅游安全规定,包括旅游前的准备工作、旅游期间的安全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等。
此外,还应对学生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进行明确,确保学生旅游过程中的安全和秩序。
五、指导学生旅游教育的师资培训学生旅游教育管理制度需要关注师资培训的问题,提供相关的培训课程和资源,提高师生的旅游教育水平。
师资培训内容应包括旅游知识、安全教育以及教育技巧等方面,以帮助教师更好地组织和指导学生旅游教育。
六、建立学生旅游教育评估机制学生旅游教育管理制度需要建立评估机制,对学生旅游的效果和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测。
评估结果可以为学校和组织部门提供参考,改进旅游计划和管理制度,提高学生旅游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七、倡导绿色环保的旅游理念学生旅游教育管理制度应倡导绿色环保的旅游理念,引导学生学会尊重和保护环境。
旅游学校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游学校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旅游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旅游学校的全体师生员工,以及学校聘请的各类兼职人员和校外合作单位。
第三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与社会需求相结合,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旅游专业人才。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应明确职责,协同工作。
第五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备课、授课,关心学生成长,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六条学生应遵守教学纪律,按时参加课程学习,认真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课外实践活动。
第七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需按照教学计划修满规定学分后方可毕业。
第八条学校定期组织教学检查、评估,对教学成果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九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
第十条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一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学校形象,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应诚实守信,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第十三条学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自身社会实践能力。
第四章后勤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后勤部门应保障教学、生活设施的正常运行,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确保食品安全,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
第十六条学校宿舍应保持整洁、卫生,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第十七条学校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经费。
第五章奖励与处分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学校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由旅游学校制定,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旅游管理系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旅游管理系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第一章学生宿舍管理规定1、住宿者必须按时缴纳水电费和其它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合理收费。
2、晚上全系学生宿舍按规定时间关大门和熄灯,住宿者必须按时回宿舍休息,因特殊情况迟归者,需凭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准入内,不准翻墙爬门进入宿舍。
3、未经系部主管辅导员同意,不准在房间内留宿非本房间人员,并严禁留异性人员住宿。
4、学生宿舍计算机和校园网的管理使用,参照《学院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执行。
5、必须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水。
学生房间除正常的使用计算机、收录机、电风扇及其它校方同意使用的家用电器外,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棒、电茶壶、电熨斗等高功率或危险性的电器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家用电器;严禁私接电线、偷电。
违反本规定对他人或院方财产造成损失的要照价赔偿,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6、必须保持宿舍内外的整洁卫生,房间内不得张贴不文明健康的装饰,不准在宿舍内外乱扔、乱吐、乱丢、乱倒脏物;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
7、必须爱护宿舍内的家具、水电设施、门窗、门锁、电话等,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住宿期间无条件服从学校对宿舍的调整。
8、不准在宿舍走廊打球、溜冰;不准敲打铁桶、脸盆、餐具、口盅等器具;任何时候不得喧闹起哄或向楼下摔东西,并禁止在宿舍区内打架、斗殴、谩骂、酗酒、聚众哄闹。
9、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
房间内严禁使用蜡烛、煤油灯等明火照明;严禁使用液化气瓶,严禁燃放鞭炮、烟花和在走廊内烧东西。
10、进出学生宿舍必须佩戴胸卡,离开房间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以及房门钥匙,不准将房门钥匙交给其他人员。
11、房间内发生案件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学院有关部门和报警。
12、以上各条款请住宿者严格遵守。
因住宿者违反规定而造成的财物损失、人身伤害及政治影响等,按学院的有关规定或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13、本管理规定由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解释。
第二章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旅游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规定

旅游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规定为从严治院,规范治院,优化育人环境,强化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督促学生严格遵守校规,坚持学生常规管理及教育的连续性,培养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建设锐利进取、蓬勃向上的班风、学风、院风,结合我院实际,特作如下规定:1、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同学,严格按学院对违纪处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师范类学生受学校警告处分者,扣发1个月奖学金;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者,扣发2个月奖学金;受记过处分者,扣发半年奖学金;受留院察看处分者,扣发全年奖学金。
2、政治学习、校院大会、班团活动、集体劳动无故缺席者,按旷课处理。
3、注意仪表,不穿背心、拖鞋进入教学区,对屡教不改者,给予院通报批评。
4、卫生包干区劳动,责任到班级和个人,检查未清扫1次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按旷课1节处理。
5、遵守学院教学纪律,第一节课提早5分钟进入教室,做好课前准备,严格考勤纪律。
对自习课(白天自习课、晚上自习课)进行严格考勤,出勤情况当天及时反馈到各班辅导员。
6、学生在校园内应按要求佩戴校徽,2次未佩戴者,全院通报批评。
7、升旗缺席者,记旷课1节。
8、晚自习期间应保持教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任意走动影响他人学习。
9、学生需利用晚自习时间参加勤工俭学者,须经辅导员同意并报院批准,但不得留宿在外。
10、遵守学校晚熄灯制度,对迟归影响他人休息者,给予批评教育;被学院抽查到迟归1次者,全院通报批评。
11、期末无故提早返家,开学无故推迟报到者,按旷课累计处理,并全院通报批评。
12、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去。
特殊情况未及时办理请假手续者,应电话或请同学代假,返校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13、凡受处分的学生,取消本学年的奖学金评定和各种荣誉评选资格,其中师范类学生干部按《政法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规定处理。
14、学生处分决定,记入本人档案,并通知家长。
15、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6、本规定的解释权属院。
旅游系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旅游系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旅游人才,保障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旅游系设立系主任、副主任、教务秘书、辅导员等岗位,负责旅游系全面工作。
2. 系主任全面负责旅游系管理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教务秘书负责教学管理,辅导员负责学生管理。
三、教学管理1. 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进行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2. 教师应遵守教学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自调课或停课。
3. 教师应注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积极引导学生主动学习。
4. 学生应按时上课,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做好笔记。
5. 教师应根据课程特点,合理安排实验、实习、考察等实践教学环节。
6. 教师应定期进行教学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教学方法。
四、科研管理1. 教师应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提高自身学术水平。
2. 教师应鼓励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
3. 系部定期组织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学术成长。
4. 鼓励教师申请科研项目,争取科研经费。
五、学生管理1. 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学生应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增强团队协作精神。
3. 学生应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4. 辅导员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包括思想教育、心理健康、生活指导等。
5. 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课外实践活动。
六、设备管理1. 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工作。
2. 教师和学生应爱护设备,合理使用,不得随意拆卸、损坏。
3. 设备损坏应及时报修,不得私自修理。
七、财务管理1. 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2. 教师和学生应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3. 系部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安全。
八、奖惩制度1. 对表现优异的教师和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纪律的教师和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分。
旅游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旅游学生在旅游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减少旅游事故的发生,提高旅游学生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将学生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2. 责任到人,分工明确。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教职工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3. 严格执行,持续改进。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水平。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校旅游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学院(系)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旅游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3. 教师在旅游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旅游活动安全有序。
4.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安全规定,服从旅游活动的安排,确保自身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学生安全教育(1)新生入学教育中,开展旅游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2)在旅游活动前,组织学生进行安全培训,讲解旅游安全注意事项。
(3)在旅游过程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2. 旅游活动安全(1)制定旅游活动方案,明确旅游线路、行程安排、交通工具等。
(2)安排经验丰富的导游,负责旅游活动的组织和安全保障。
(3)购买旅游保险,为学生提供安全保障。
(4)在旅游活动中,密切关注学生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3. 住宿安全(1)选择安全、卫生、舒适的住宿环境。
(2)对学生进行住宿安全教育,提高学生住宿安全意识。
(3)定期检查住宿环境,确保住宿安全。
4. 食品安全(1)选择卫生、安全的餐饮场所。
(2)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
(3)加强餐饮场所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5. 交通安全(1)选择安全、合法的交通工具。
(2)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3)在交通过程中,加强学生安全提醒,确保交通安全。
五、安全监督检查1. 定期对旅游活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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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学院学生管理制度- 四川大学1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制度一.学生寝室达标管理办法
(一)学生寝室学习达标及学习标兵评选办法
评选条件:
(1)学生寝室全体成员学习成绩平均75分以上(当年无补考)为寝室学生学习达标。
(2)学生寝室学习标兵评选条件为:
A.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和技能,学习成绩优秀(85分以上)。
B.遵守学校学习纪律及相关制度。
C.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综合素质高。
评选程序:
(1)寝室全体同学民主选评。
(2)班上初步征求意见。
(3)报辅导员及学院有关老师(教务干事)进行考察。
(4)由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
(5)学院学生工作组予以张榜公示。
学习标兵职责:
(1)带头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能处理好学习、工作、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合理的分配和掌握学习时间,努力争取优秀的学习成绩。
(3)关心本寝室同学的学习情况,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帮助其他同学,带动其学习的积极性,在寝室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
对学习标兵的奖励和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优秀者的奖励:
1. 评上学生寝室学习标兵者,由学院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元;对第一次参加英语四级考试获优秀成绩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元。
2.符合《四川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有关条款者,可以评当年的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优秀学生。
3.学习、表现特别优秀者,可以推荐参加省市的优秀学生评选。
(二)学生寝室室长管理办法
1.每个学生寝室推选出一名责任心强,愿意为同学服务,有良好自理能力的成员作为室长。
2.室长有责任监督寝室成员遵守学校的寝室管理制度。
必须对寝室成员在遵守消防、安全、清洁等方面的规定的情况负责。
3.室长有责任安排寝室成员每天轮流打扫寝室卫生并保持寝室卫生。
4.为确保寝室成员人生财产安全,对寝室成员的违章用电情况,室长有责任进行规劝,如遇不听其劝说者,室长有责任向学院反映情况。
5.节假日期间,室长有责任了解寝室成员外出活动的去向及联系方式,并提
醒其外出须事先向学院请假以及外出要注意安全以及按时返校。
6.室长有权组织寝室成员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
7.室长应关心寝室成员的学习、生活情况,有责任向学院反映有困难需要帮助的寝室成员的情况。
8.每学期期末,由学院及同学对室长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给予一定奖励。
9.在评选奖学金获得者、优秀学生干部时,室长与学生干部享有同等待遇。
10.优秀寝室评选办法参照学校“十佳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执行。
二.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一律按照《四川大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条例》处理。
对于学生中出现的未达到《暂行条例》规定程度的轻微违纪情况,依照本办法规定处理。
1.一学期无故旷课累计二次以上或请假未上课累计三次以上者,由学院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2.学生寝室在学院统一组织的清洁卫生、安全、消防检查中不合格的,由学院给予该寝室全体成员通报批评;累计两次检查不合格,给予该寝室全体成员警告处分。
3.学生无故晚归一次,由学院进行通报批评,累计二次以上者,由学院给予警告处分。
4.晚点名一次无故不到,由学院给予警告处分。
5.未经学校允许,学生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的,由学院给予警告处分。
同时,
将处分情况通报学生家长。
6.凡是受到学院通报以上处分的学生,均不能参加当年的奖学金评定。
三.学生会日常管理
(一).院团委、院学生会例会制度
1. 全体会议隔周一次,时间定于星期日晚7:30。
2. 主席、部长会议,每周一次,时间定于星期二中午。
3. 每次例会由办公室负责签到和记录,并保留签到和记录情况。
需要时可召集各班团支委或班委参加例会。
(二)院团委、学生会各部活动申报制度
1. 在活动筹办前报院团书记或学生会主席批准。
2. 填写活动申报表,说明活动主题、意义、范围、参加人员、组织形式、内容以及设备的借取情况和物品购买情况报团委书记或学生会主席签字批准。
3.凡需对活动进行校内宣传均应于活动举行前三天至一周通报院团委宣传部,活动宣传海报统一由宣传部制作张帖。
活动结束后,要将活动申报表、活动记录和相关图片、资料交办公室备案。
(三)院团委、学生会活动经费及设备的使用和保管制度
团委、学生会经费使用:
以“少花钱、重实效,”为原则开展活动。
1.学生会经费由学生会主席统一领取,由生活部长保管。
2. 学生会经费支出记帐由办公室负责。
3. 生活部长和办公室要定期核实帐目,将经费开支情况进行通报。
4. 每次购买物品前要报经学生会主席批准后方可购买。
5. 购物发票需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方能到生活部长处报帐。
学院设备的使用及维修:
1.设备使用前一天要报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批准,并报办公室登记在案,明确使用人和使用时间。
2017年旅游管理专业大学排名情况
旅游管理专业排名
旅游管理就业前景
1.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就业要通过考取公务员的方式,具体流程包括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名单公示等环节。
就业单位包括各省市地县旅游局及其附属企事业单位,各单位具体职位根据需要而定,可参看当年公务员招生简章。
2. 旅行社
旅行社各职能部门分为:业务部、计调部、接待部、导游部、外联部、财务部等。
业务部:负责旅行社产品的营销策划,招徕组团,地接等旅行社业务以及会议、中小型展览的组织营销业务;主要有经理、助理、文秘、组团、地接等职位。
计调部:具体操作旅行社业务,包括设计旅游线路及报价等。
接待部:接待来咨询的客人及来访的其他人员。
导游部:安排导游带团,导游人员需有导游证。
外联部:旅行社在外地的代言人,经常到其他城市宣传该旅行社等。
财务部:负责旅行社所有资金运作,工作人员需有一定的财会知识。
3. 旅游咨询公司
主要业务包括:出境旅游咨询、国内旅游咨询、旅游中介、商务考察咨询、移民及留学咨询、代订全国各地酒店、代订旅游(商务)用车、会议会展、旅游顾问、导游培训服务等。
4. 旅游电子商务企业
旅游业被认为是对因特网敏感度最强的产业之一,与金融、软件和网上书店一起被称为最适合在网上经营的四大行业,由此可见,旅游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前景看好。
旅游电子商务企业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提供旅游信息,预订酒店、机票、旅行线路及商旅实用信息查询检索等,比如,携程旅行网和艺龙旅行网是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电子商务企业。
5. 旅游规划策划机构
毕业生可从事旅游规划与策划,旅游规划策划机构主要包括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景区规划、旅游策划等业务。
6. 旅游营销策划企业
新兴的旅游营销策划企业,是从原旅行社的业务部的营销策划工作延展扩大成为独立的的旅游市场的营销策划企业,是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企业从新分工产生的旅游新行业。
业务包括旅游景区、大型旅游演出、大型旅游活动、旅游线路以及旅游目的地的市场营销策划;也从事会展的组织营销业务。
他们是旅游需求市场与旅游供给市场之间的桥梁与弄潮儿,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消费产品及其组合(实体与信息),为旅游产品及旅游目的地提供消费者群体(实体与信息);一些旅游大型产品在市场中的火爆与旅游营销策划企业的操作不无关系,如大型实景歌舞《印象刘三姐》就是一例。
作为新兴的旅游营销策划企业,业务量巨大而企业人员精干;要求员工有较高学历、了解旅游企业发展现状、了解旅游消费趋向,有较高的交际与即时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有良好的团队精神与诚信品格。
旅游营销策划企业大都设有电子商务业务。
旅游管理就业方向
旅游管理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可以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咨询公司、旅游电子商务企业、旅游规划策划机构、主题公园的旅游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工作;或旅游与休闲行业的自主创业,或者国外品牌旅游企业如外资旅行社、国际旅行社、高星级外资酒店、旅游景区以及其它旅游企业就业,就业岗位涉及:
1.外资旅行社、国际旅行社或导游公司从事旅游线路策划、产品经理、旅游咨询师、导游等;
2.国内或新加坡高星级外资酒店从事客户主任、高级接待人员、领班、主管、市场营销管理人员等;
3.旅游景点策划、接待人员、旅游交通管理与服务人员;
4.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5.其他旅游企业接待服务或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