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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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现状与思考

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现状与思考

03
社会认知度不足
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的 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社会上 的认知度较低,导致资源 和支持不足。
复杂案件处理
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往往 较为复杂,包括家庭背景 、心理创伤等多方面因素 ,处理难度较大。
专业人员缺乏
具备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专 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储备 不足,影响救助工作的质 量和效果。
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创新救助服务模式,提高救助效果
01
个性化救助服务
针对未成年人的不同特点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救助服务。例如,根据
未成年人的年龄、性别、心理状况等因素,制定针对性的救助方案,提
高救助效果。
02
多元化救助手段
综合运用法律、心理、教育、经济等多种手段,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
有效的司法救助。加强与社会力量的合作,引入专业机构和志愿者参与
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
03跟踪评估与反馈来自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的跟踪评估机制,及时了解救助效果,发现
问题并进行改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确保救
助工作的连贯性和有效性。
05
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未 来展望
推动立法完善,实现救助工作有法可依
完善法律法规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救助的对象、范围、程序和标准,确保救助工作的法 律基础坚实。
优化救助机构设置,提升人员素质
优化救助机构设置
根据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规划救助机构的布局和规模,确保 救助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强救助机构之间的协作与交流,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救 助效率。
提升人员素质
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事业。

法律援助少年案例(3篇)

法律援助少年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日益严重。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为了帮助这些少年回归社会,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手,法律援助成为挽救未成年犯罪少年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法律援助少年案例为切入点,探讨法律援助在未成年犯罪少年救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案例介绍(一)基本案情小张,男,16岁,某市一所中学学生。

因家庭矛盾,小张与父母关系紧张,长期处于压抑状态。

2019年,小张结识了一群社会青年,开始沾染不良习气。

在朋友的影响下,小张逐渐走上了犯罪道路。

2019年5月,小张伙同他人抢劫了一辆出租车,抢得现金2000元。

案发后,小张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法律援助过程1. 申请法律援助小张被抓获后,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聘请律师的费用。

在其辩护律师的建议下,小张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2. 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对案件进行了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小张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遂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3. 指派律师法律援助中心为小张指派了一名具有丰富经验的刑事辩护律师,负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4. 律师介入律师介入后,立即对小张的案件进行了全面调查,包括查阅案件卷宗、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背景等。

在调查过程中,律师发现小张犯罪动机主要是为了追求刺激,且犯罪情节较轻。

5. 法律援助律师辩护在庭审过程中,法律援助律师充分履行辩护职责,针对小张的犯罪动机、犯罪情节等方面进行有力辩护。

同时,律师还向法庭提交了小张的悔过书、家庭情况调查报告等证据,证明小张具备悔改表现。

6. 法庭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考虑到小张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改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三、案例分析(一)法律援助在案件中的作用1. 保障未成年犯罪少年的合法权益本案中,小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聘请律师的费用。

儿童法律援助真实案例(3篇)

儿童法律援助真实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权益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然而,由于年龄、认知能力等方面的限制,未成年人在面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无法独立应对。

在此背景下,儿童法律援助应运而生,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案例简介小华(化名),10岁,某市一所小学学生。

一天,小华放学回家时,遭遇了一名陌生男子拦路抢劫。

在慌乱中,小华被抢走了身上的500元现金。

事发后,小华向家人讲述了遭遇,家人十分担忧,遂寻求儿童法律援助。

三、案件经过1.接受案件接到小华家人的求助后,儿童法律援助中心迅速介入,了解案件情况。

经调查,小华遭遇抢劫的事实属实。

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为小华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其维护合法权益。

2.收集证据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小华及其家人收集证据,包括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现场监控录像等。

同时,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了当地警方,了解案件进展。

3.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为小华及其家人提供法律咨询,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并指导他们如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4.提起诉讼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代表小华及其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被抢走的500元现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案件审理法院受理了该案,并依法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为小华及其家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成功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6.案件结果经过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返还被抢走的500元现金,并赔偿小华及其家人精神损失费。

被告不服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四、案例分析1.儿童法律援助的重要性本案中,小华在遭遇抢劫后,由于年龄和认知能力限制,无法独立应对。

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介入,为小华提供了法律援助,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这充分体现了儿童法律援助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2.儿童法律援助的必要性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和认知能力限制,往往无法正确处理法律问题。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调研报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每个社会成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然而,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和经验,未成年人容易面临不公正待遇,无法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调研旨在了解我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调研内容及方法本次调研主要内容包括: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定义、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设置和专业培训、法律援助的实施方式及效果、法律援助中存在的问题。

调研方法包括:文献资料的查阅、专家访谈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的实地调查。

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现状1. 定义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具体概念,但可以理解为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和保护,使其能够享受平等的法律权益。

2. 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设置和专业培训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定数量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但设置不够完善,一些地区还存在覆盖面不足的问题。

此外,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需要加强专业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3. 实施方式及效果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主要包括法律咨询、公益诉讼代理、法律援助仲裁等方式。

虽然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不完善、法律援助资源不足等。

四、问题分析1. 法律援助机构设置不足、覆盖面不广。

2. 专业人员培训不足,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3. 法律援助资源有限,无法满足需求的增长。

4. 法律援助过程中的信息不够透明,未成年人难以获得及时、准确的信息。

5. 法律援助与其他相关机构的协调不够紧密。

五、改进措施1. 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置,提高覆盖面。

2. 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3. 调整资源配置,增加法律援助的资金投入。

4. 完善法律援助的信息发布机制,提高透明度。

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合力。

六、结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是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手段,但目前我国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之完善与不足.docx

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之完善与不足.docx

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之完善与不足以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设立为标志,我国基于未成年人诉讼权益保护的工作也迈上了新的高度,不仅有法律上的保障,还有政策上的扶持。

然而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进展的并非那么顺利,究其原因,该制度在我国发展较迟,制度设计之缺陷加上法律援助之基础薄弱共同阻碍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

基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政策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的需要,本文以实践的观点予以剖析,进一步提出“体系化”“全程化”“专业化”及“明确化”的完善路径。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之缺陷(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立法缺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立法缺陷主要表现在专门立法的不足与相关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不强两个方面。

就前者而言,立法不足体现在现有法律出现混同与过于分散,混同是指将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与成年人法刑事律援助程式相混同,而忽视了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且易受到外界影响等诸多影响因素;分散是指《未成年人保护法》《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虽都有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但过于分散。

可操作性不强体现在法律规定过于粗放与针对性不强,过于粗放是指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仅予以原则性规定,具体操作性规定不足。

针对性不强是指虽然现有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基本内容予以了规定,但针对核心问题却未作出规定。

(二)“分阶段”法律援助现象较为普遍按照法律规定,公检法三机关在案件侦查、起诉及审理三个阶段都有为没有辩护人的未成年人向法援机构通知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

在实践操作中往往会出现如下两种页数情况:侦查、起诉与审理三个阶段都由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侦查、起诉与审理三个阶段中的某一个或两个阶段的辩护律师是由法律援助机构提供,而其他阶段的律师由当事人方面自己聘用。

在这两种情况下,极易出现三个阶段的律师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这带来了诸多弊端。

首先,不能在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律师之间形成一种亲密的信赖关系,这使得律师并不能完全了解未成年人内心的真实想法,也不利于对案件案情的把握。

未成年犯罪法律援助案例(3篇)

未成年犯罪法律援助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我国未成年犯罪问题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为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我国设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援助制度。

本案例将围绕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介绍法律援助的实施过程及取得的成效。

二、案情简介2019年3月,某市某中学学生李某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李某父母得知此事后,深感愧疚和焦虑,但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有限,无法承担李某的辩护费用。

在了解到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援助制度后,李某的父母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了申请。

三、法律援助实施过程1. 受理申请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接到李某父母的申请后,迅速进行了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规定,李某作为未成年人,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

法律援助机构决定受理李某的法律援助申请。

2. 指派律师根据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张某律师作为李某的辩护人,负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张某律师具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擅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

3. 审查案件张某律师在接受指派后,迅速对李某的案件进行了审查。

经调查,李某涉嫌抢劫的犯罪事实基本清楚,但其在作案过程中属于初犯,且犯罪情节较轻。

张某律师认为,李某具有悔罪表现,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

4. 提出辩护意见在审理过程中,张某律师针对李某的犯罪事实、悔罪表现等方面提出了辩护意见。

他认为,李某作案时年仅15岁,属于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处罚。

同时,李某在作案过程中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具有悔罪表现,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判决。

5. 协助调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律师积极与被害人及其家属沟通,协助调解。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及其家属表示对李某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

6. 提交辩护词在庭审过程中,张某律师提交了辩护词,详细阐述了李某的犯罪事实、悔罪表现及从轻处罚的理由。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某律师的辩护意见,对李某从轻判决。

四、案件结果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法律援助少年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对无力承担诉讼费用或符合特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的无偿法律帮助。

未成年人作为国家的未来,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尤为重要。

本文将以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为例,分析法律援助在未成年人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案例背景2019年6月,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

被告人小张(化名),男,16岁,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侦查机关查明,小张因家庭经济困难,曾多次盗窃他人财物。

在作案过程中,小张盗窃了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手机一部。

案件发生后,小张的父母委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三、案件审理过程1. 法律援助申请小张的父母在了解法律援助的相关政策后,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了申请。

经审查,小张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

2. 辩护律师介入辩护律师在接受案件后,对小张进行了会见,了解其作案原因、家庭背景等。

同时,律师还调查了相关证据,为小张的辩护做好充分准备。

3. 法庭审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提出了以下辩护意见:(1)小张作案时不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应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2)小张家庭经济困难,盗窃行为主要是为了解决生活问题,具有悔罪表现。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对小张适用缓刑。

4. 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认定小张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作案时不满18周岁,且具有悔罪表现,判处小张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四、案例分析1. 法律援助在未成年人案件中的重要性(1)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人由于年龄、认知能力等原因,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法律援助为其提供了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有助于消除其心理压力,使其在司法过程中得到公正对待。

(2)促进司法公正:法律援助使得未成年人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能够充分行使辩护权,有助于查明案件事实,确保司法公正。

(3)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通过法律援助,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能够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预防违法犯罪。

法律援助未成年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由于家庭、社会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未成年人仍面临着种种困境。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法律援助未成年案例的剖析,展现法律援助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二、案例介绍(一)基本情况小张,男,16岁,系某中学初中生。

因家庭贫困,父母离异,小张随母亲生活。

母亲因病去世后,小张独自生活,生活无着落。

在街头流浪期间,小张结识了一群不良少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案件经过1. 报案2019年5月,小张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审讯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小张生活困难,便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反映情况。

2. 法律援助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接到报案后,立即指派律师为小张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在了解案情后,发现小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便为其提供以下援助:(1)协助小张申请临时救助律师向当地民政部门提交了小张的临时救助申请,为其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

(2)协助小张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为小张申请了法律援助,确保其在诉讼过程中得到法律援助。

(3)提供心理辅导律师了解到小张在成长过程中经历了诸多磨难,便为其提供了心理辅导,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

(4)协助小张回归社会律师与小张沟通,了解其兴趣爱好,协助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

3. 案件审理在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依法对小张进行了审理。

最终,法院考虑到小张的未成年身份、悔罪态度及家庭情况,对其从轻处罚。

4. 后续跟踪案件结束后,律师继续关注小张的生活状况,协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三、案例分析(一)法律援助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中的作用1.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 帮助未成年人走出困境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提供临时救助、心理辅导等服务,帮助未成年人解决生活、心理等方面的困境。

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的实践与新发展

目目

未成年人刑 事法律援助的实践 与新发展
【 内容摘要】 未成年人 因其生理 、 心理方面发 育不完全等原 因, 而致其辨别和控制 自己行 为的能
力、 感知和表达的能力与成年人存在较大的差距 。因此 , 在刑事诉讼 中更应该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
本文的写作得到了笔者所指导的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崾在文献资料方面的帮助特此致谢83万方数据青少年犯罪问题2013年第1期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指定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的不论未成年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如何法律援助机构无须对其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而直接对其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无须对其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而直接对其提供法律援助 ; ( 4 ) 本条规定 的未成年人刑事
案件 的指定 辩 护 , 其性 质 为强制 指定辩 护 , 即未 成年 犯罪 嫌 疑人 、 被 告 人 没有 委 托辩 护 人 的 , 人 民法 院 、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 . 国 内现 行 法律规 定 。我 国尚无关 于 未成 年人 法律 援助 的单 独 立法 , 相关 的制度 规 定 ( 法律 条 文 )
分散于《 刑事诉讼法》 、 《 未成年人保护法》 、 《 法律援助条例》 、 《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 等法律 、 法 规和规章之 中。2 0 1 2 年3 月1 4日修正通过的新《 刑事诉讼法》 第2 6 7 条 明确规定 :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
助的权利。《 联合 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 ( 北京规则 ) 第1 5 条、 UL 童权利公约》 第3 7 条、 《 联合
国保护被剥夺 自由少年规则》 第l 8 条都不 同程度上规定 了儿童( 少年 ) 有权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这

未成年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频发,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案例选取了一起发生在我国某中学的校园霸凌案件,通过对该案件的分析,旨在揭示校园霸凌的严重性,以及法律在预防和处理校园霸凌中的重要作用。

案件概述:2019年10月,某中学初二学生李某(化名)因与同班同学张某(化名)发生矛盾,被张某伙同其他几名同学围殴,导致李某头部受伤,经鉴定为轻微脑震荡。

事发后,李某家长向学校反映情况,学校及时介入调查。

经查,张某等同学因长期欺负李某,形成了一个霸凌团伙,对李某进行多次欺凌。

在案件发生后,张某等同学均表示悔过,但李某的伤势已经造成。

二、案件分析1. 校园霸凌的定义及特征校园霸凌是指在学校环境中,学生之间因年龄、性别、身体、心理、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差异,一方(霸凌者)通过语言、肢体行为或其他方式,对另一方(受害者)实施欺凌、侮辱,造成其心理、生理伤害的行为。

本案中,张某等同学长期欺负李某,对其进行围殴,属于典型的校园霸凌行为。

校园霸凌具有以下特征:(1)重复性:霸凌行为具有持续性,反复出现。

(2)故意性:霸凌者明知其行为会对受害者造成伤害,仍故意为之。

(3)力量不对等:霸凌者往往在身体、心理、社会地位等方面占优势。

2. 校园霸凌的原因分析(1)家庭因素:部分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导致孩子缺乏关爱,从而在校园中寻求关注,采取霸凌行为。

(2)学校因素:学校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视不足,缺乏有效的预防和干预措施。

(3)社会因素:社会环境复杂,不良信息传播,使部分学生价值观扭曲。

3. 法律在校园霸凌中的作用(1)预防: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预防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

(2)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对校园霸凌行为进行处罚。

(3)教育:对霸凌者和受害者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三、案件处理1. 学校方面:(1)对张某等同学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向李某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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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实践分析
作者:孙敏英
来源:《法制博览》2014年第10期
【摘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了保证法律赋予的未成年人各项权利的实现,对未成年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救济制度。

西方国家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供法律援助主要有司法保障模式、专职律师模式和混合模式三种。

这一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条文中也有明文规定,东丽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我国相关法律条文,对在检察阶段引入法律援助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关键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
一、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含义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了保证法律赋予的未成年人各项权利的实现,对未成年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救济制度。

它是国家维护司法公正的需要,也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

更是我国人权进步与法制文明建设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制度规定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是源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尤其自身存在的特殊情况,一旦其合法权益受到或可能、即将受到侵害时,他们往往很难依靠自身的力量来维护权益,因而此时来自社会的法律援助便好比雪中送炭。

(一)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有所规定。

西方国家提供法律援助的模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司法保障模式
这是指由社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而由国家支付费用的模式。

这种模式首先由英国设立,其特点是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对政府的独立性较强,但所耗费的政府法律援助经费巨大。

2专职律师模式
这是指由政府资助的法律援助中心的专职法律援助人员进行援助的模式,也称“公职律师模式”。

这种模式来自美国的“公职辩护人”制度,其特点是耗费政府法律援助经费较少,但法律援助服务的独立性有时候会受到怀疑。

3混合模式
这种模式介于前两者之间。

有的是以司法保障(即私人律师服务)为主,专职律师(也就是所谓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和其他服务(如法学院学生的法律诊所)为辅;有的是以专职律师服务为主,司法保障和其他服务为辅。

混合模式可以有助于避免司法保障模式与专职律师模式的缺点,兼具两者的优点。

(二)在我国《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了是由政府法律援助中心的专职人员、社会律师和社会团体等其他社会力量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属于混合模式。

目前,这种混合模式实际上主要依靠广大社会律师受政府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而提供的义务或准义务性劳动。

三、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的实践情况
为了充分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切实履行未检职责,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捕、诉、防”一体化办案模式的要求,对在检察阶段引入法律援助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2012年初,我院未检科主动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沟通,提出了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前置于审查批捕阶段并延续到审查起诉阶段的设想。

此提议得到区司法局领导和区援助中心的积极支持。

为了使这项工作有序规范地开展,检、司双方于2012年10月正式签定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开展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并进行了实际运作。

《规定》把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阶段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害人列为法律援助对象。

并详细规定了法律援助的受理时间、审查转交过程、审查指派程序和法律援助律师相关权利义务等程序,为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提供了优质的保障。

总结起来,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突破:
(一)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范围“扩展化”,加大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将法律援助的范畴限定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并没有涉及未成年被害人。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我院制定会签的《关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开展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将未成年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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