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重点
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

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是企业在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纳税申报过程中必须要考虑的两个重要方面。
税务会计要求企业按照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记录和报告税务相关信息,确保纳税义务得到履行;而纳税筹划则是企业通过合理的税收优化手段,合法降低税务负担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本文将探讨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的基本概念、重要性以及应注意的问题。
一、税务会计的基本概念税务会计是指企业按照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记录和报告纳税相关信息,以便正确申报纳税。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辅相成,相互联系但存在一定区别。
税务会计关注的是与纳税相关的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等项目,其目标是准确计算纳税义务和缴纳相关税款。
企业在进行税务会计时应注意几点要求。
首先,企业应根据税法的规定,界定和确认应纳税的项目和纳税义务,确定相关的税率和计税方法。
其次,企业应保留并备查相关的税务会计凭证、台账和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的审查。
最后,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申报税款,并缴纳相应的税金。
二、纳税筹划的基本概念纳税筹划是指企业通过合法的手段和方法,合理地降低税务负担,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和竞争优势的过程。
纳税筹划是企业战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纳税筹划的核心是合法避税,它包括合理利用税务法规的规定和政策,选择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使企业享受到合法的税收减免和激励措施。
此外,纳税筹划还涉及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投资项目选择、财务决策等方面的优化,以实现最佳的税负与经济效益的平衡。
三、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的重要性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税务会计能够帮助企业准确计算纳税义务,避免因税务纠纷导致的罚款和损失。
通过建立健全的税务会计制度,企业可以规范财务报表编制和纳税申报流程,确保相关税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其次,纳税筹划可以帮助企业合理降低税务负担,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通过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减少应纳税款项,以获得更多资金用于企业的发展和经营。
会计学中的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

会计学中的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是会计学中的两个重要分支领域。
税务会计是指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结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企事业单位的税务处理进行记录、核算和报告的过程。
而税收筹划是指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运用税收政策,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优化企业税收成本,提高利润水平的一种方法。
本文将从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的定义、作用以及实际应用中进行探讨。
税务会计作为会计学的一个分支,主要关注企业在税务核算过程中的记录、核算和报告。
其基本任务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企业税收进行准确、全面的记录和报告。
税务会计的目的是确保企业纳税义务的履行,使企业能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合法合规的税务处理。
税务会计的核心内容包括税务会计凭证的填制、税务会计账簿的建立和税务报表的编制等。
税收筹划则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运用税收政策和相关优惠措施,结合企业自身经营情况,合理安排财务、投资和税务等方面的事务,以最小化税收负担,提高企业利润水平。
税收筹划的目标是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企业创造更多的附加值。
税收筹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选择合适的税收政策、合理安排企业结构、优化资金运营和合理规避税收风险等。
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在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税务会计可以帮助企业准确了解纳税义务,并及时履行税务申报和缴纳义务,保证企业的税务合规性。
其次,税务会计可以通过记录和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税收信息,为企业税务管理和税收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再次,税收筹划可以帮助企业合理规划税务事务,降低税务风险,减少税收成本,提高企业利润水平。
此外,税收筹划还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企业的税收政策和税收优惠措施,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在实施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企业需要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合法合规的税务操作。
同时,企业还需要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研究和了解,不断更新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以更好地应对税收政策的变化和调整。
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第四版)税收筹划的基础和方法

税收筹划与偷税、欠税、骗税、避税的区别
3.税收筹划与骗税 (1)骗税的法律界定与法律责任。骗税是指纳税人用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 家出口退(免)税款的行为。纳税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免)税款的,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免)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免)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刑 法》规定,纳税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 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或者没收财产。
税收筹划与偷税、欠税、骗税、避税的区别
1.税收筹划与偷税 (2)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是否违法是税收筹划与偷税之间最本质的区别,偷 税是触犯了国家相关税收法律的行为,将构成违法甚至犯罪,偷税的纳税人要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而税收筹划则是在不 触犯国家法律情况下的一种涉税行为,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所涉及的收入、支 出等的安排,都是在税法不禁止的框架下进行的。
税收筹划的概念
近年来,我国学术界也开始对税收筹划进行研究。有的学者认为:“税务筹划是纳税人 依据所涉及的现行税法(不限一地一国),遵循税收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 税人的权利,根据税法中的‘允许’、‘不允许’以及‘非不允许’的项目、内容等,对 企业组建、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有利于财务目标实现的谋划 与对策。”还有的学者认为:“税收筹划应包括一切采用合法和非违法手段进行的纳税方 面的策划和有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安排,主要包括节税筹划、避税筹划、转退筹划和实现涉 税零风险。”“税收筹划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活 动事前进行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节约税收成本的理财活动。它包括投资税收筹划、经营 税收筹划和分配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取得税收法律制度支持和税务机关 认可的前提下,运用科学的技术方法,通过参与经营策划,使经济活动能够沿着最低税负方 向和延期纳税结果运行的一系列谋划活动。它是企业经营管理策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立 足于取得税收利益的经营管理策划。”
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的关系

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的关系税务会计和税务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中重要的两个方面,二者密切相关且互相影响。
税务会计主要关注企业的税务核算和报告,而税务筹划则针对税法规定,通过合理的税务规划和优化,追求最低的税负。
本文将探讨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的关系及其重要性,并介绍如何合理运用税务会计来支持税务筹划的实施。
1. 税务会计对税务筹划的支持税务会计是指根据税法规定,按照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的过程。
税务会计的目标是确保企业按照法律要求纳税,并提供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会计信息。
税务会计对税务筹划的支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 税务规划的依据税务规划是企业根据税收法律法规,通过合理的税收安排和筹划,以最小化税负为目标的一种管理方法。
税务会计提供了税务数据和信息,为企业的税务规划提供了依据。
通过对税务会计信息的分析,可以了解企业当前的税务状况,包括纳税义务、税务风险等,从而制定相应的税务筹划方案。
1.2 税务风险的识别税务会计在核算和报告过程中需要遵守税法规定,这使得企业能够准确记录和报告相关的税务信息。
通过对税务会计信息的分析,可以识别潜在的税务风险,防范可能的税务风险。
例如,在识别到某项交易涉及高风险的税务安排时,企业可以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税务争议。
1.3 税务筹划方案的评估税务会计信息为企业制定税务筹划方案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方案的评估提供了数据支持。
在实施税务筹划方案前,可以通过对税务会计信息的分析,了解当前的税务负担和可能的税务优化空间,确定最适合企业实施的税务筹划方案。
2. 税务筹划对税务会计的要求税务筹划是企业为了降低税负,合理避税,并符合法律规定的一种管理方法。
税务筹划对税务会计提出了以下要求:2.1 准确性和合规性税务筹划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要求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和报告。
税务会计需要准确记录和报告相关的税务信息,确保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符合法律规定,并通过合规的税务会计核算来支持相应的筹划措施。
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基础

1. 纳税义务人
(3)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 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替纳税人缴纳的企业、单位和个 人。
(4)代收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 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如受 托加工单位等。
“代收代缴”是指纳税义务人向交易对象收取税款并缴纳 。
负税人、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义务人
(2)负税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义 务人如果能通过一定途径把税款转嫁或转移出去,纳税人 就不再是负税人。否则,纳税人就是负税人。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企业缴纳的所有税款都应能够通过 直接或间接方式转嫁出去,因此,企业不是负税人。
那么,谁是真正的负税人呢?
就所得税核算来说,税法的规定一般与会计原则一致, 但也存在相当多的不一致的情形。
路漫漫其悠远
1.2 纳税基础知识
1.2.1 税收实体法要素 1. 纳税义务人 2. 课税对象 3. 税率 4. 减税、免税 5. 纳税环节 6. 纳税期限
路漫漫其悠远
1. 纳税义务人
(1)纳税义务人,是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 的单位和个人。
(1)不增加企业税收负担;
“应抵尽抵、应享尽享”原则
(2)降低企业税收风险;
“合规经营、依法纳税”原则
(3)维护企业税收权益的活动。
“征纳平等、有理有据”原则
路漫漫其悠远
税务筹划的其他定义
(3)美国南加州W.B.梅格斯博士: “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
尽可能低的税务。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纳税筹划…… 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税务是纳税筹划目标之所在。” 另外他还讲到:“在纳税筹划之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经 营或特征行为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地少缴所得税, 这个过程就是纳税筹划。” (4)教材: 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 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及兼 并、重组等事项做出筹划和安排,以实现最低税负或延迟 纳税的一系列策略和行为。
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第七版)课件:纳税基础

2.3 税收征纳制度
2.3.4 纳税申报制度
5.网络发票管理 • 纳税申报制度是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按国
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的具体要 求,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有关纳税事项及应 缴税款时,应履行法定手续的制度。
2.3 税收征纳制度
2.3.4 纳税申报制度
1. 纳税申报的方式
(1)直接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的报告。如增值税采用的就是直 接申报方式。
1.按照税率的经济意义划分——分为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 2.按照税率的表现形式划分——分为以绝对量形式表示的 税率和以百分比形式表示的税率。
2.2 税收实体法及构成要素
2.2.4 税率
定额税率
我
国 现
比例税率
行
税
率
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
形
式
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
2.2 税收实体法及构成要素
2.2.5 纳税环节
2.会计制度、会计处理方法的管理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
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核算软件 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3 税收征纳制度
2.3.3 发票管理制度
2.发票基本要素和管理要求
发票
普通发票
专用发票
基本要素有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 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 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 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 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纳税人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 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 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 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 理变更税务登记。 (3)应提供证件和材料。
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第七版)课件:税务会计总论

1.5 税务会计要素
1.计税依据 2.应税收入 3.扣除费用 4.应税所得 5.应纳税额 6.税务会计等式
应税收入-扣除费用=应税所得 计税依据×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应纳税额
1.6 税务会计计量属性
1.历史成本(实际成本) 2.重置成本(现行成本) 3.现行市价 4.公允价值 注意:与财务会计计量属性的适用范围及条件。
• 特定目标则是根据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不同, 向其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具有决策相关性的信息。
1.3 税务会计基本前提
1.3.1 纳税主体 1.3.2 持续经营 1.3.3 货币时间价值 1.3.4 纳税会计期间 1.3.4 年度会计核算
注意:与财务会计基本前提的区别和联系?
1.4 税务会计原则
1.税法导向原则 2.以财务会计核算为基础原则 3.应计制原则与实现制原则 4.历史(实际)成本计价原则 5.相关性原则 6.配比原则 7.确定性原则 8.合理性原则 9.税款支付能力原则 10.筹划性原则
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
(第七版)
税务会计总论
1.1 税务会计概述 1.2 税务会计对象、任务与目标 1.3 税务会计基本前提 1.4 税务会计原则 1.5 税务会计要素 1.6 税务会计计量属性
会计学科三大分支
财
税
管
务
务
理
会
会
会
计
计
计
1.1 税务会计概述
1.1.1 税务会计的产生
• 国家产生并开始征税 • 现代所得税法的诞生和不断完善
1.1 税务会计概述
1.1.2 税务会计的概念
• 本书作者认为:税务会计是以所涉税境的现行税 收法规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理论、方法和程序, 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涉税事项进行计算、调整和 税款缴纳、退补等,即对企业涉税会计事项进行 确认、计量、记录和申报(报告),以实现企业 最大税收利益的一门专业会计。
税务会计重点笔记摘抄(3篇)

第1篇税务会计重点笔记摘抄一、税务会计概述1. 税务会计的定义:税务会计是指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根据税法规定,对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税收减免等进行核算和管理的会计活动。
2. 税务会计的作用:- 保障企业合法纳税。
- 优化税收筹划。
- 提高企业税务风险防范能力。
3. 税务会计的职责:- 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 及时计算和申报税款。
- 参与税收筹划。
- 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审计。
二、增值税会计核算1. 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增价值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加工修理费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2. 增值税会计科目设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3. 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 一般纳税人核算方法: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
- 小规模纳税人核算方法:简易计税方法。
4. 增值税发票管理:- 专用发票管理: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销售、进口等业务。
- 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用于一般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
三、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1. 企业所得税概述: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取得的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直接税。
2. 企业所得税会计科目设置:-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3. 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 权益法:以企业的实际利润为基础计算所得税。
- 源泉法:以企业的所得额为基础计算所得税。
4.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税收减免:根据国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减免企业所得税。
- 税收抵免: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允许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抵免部分税款。
四、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1. 个人所得税概述: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种直接税。
2. 个人所得税会计科目设置:-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薪酬福利支出3. 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 按月预扣预缴:每月根据工资薪金所得计算预扣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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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标明题型的是老师上课说过考试类型的,没有标明的题型不确定题型:单选10 多选10 判断10 名词解释15 简答15 计算40知识点:1税收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2判断:纳税人是双主体,即国家税务机关以及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3选择:我国现行税率有三种基本形式: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包括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我国没有全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目前我国税收体系中采用这种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一般可以分为按期申报与按次申报两种类型4税务登记的基本步骤包括: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税务征管机关进行审核;审核后填发税务登记证件。
5选择,判断:税务登记的基本内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
开业登记:各类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其他纳税人应当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成为纳税义务人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变更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按规定,纳税人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注销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之前,向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注:开业登记和变更登记要先去工商管理局办营业执照,再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注销登记是先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再去工商管理局办营业执照。
6纳税申报可采取直接申报、邮寄申报和电子申报等方式。
7缴纳税款的方式:(1)按查账征收方式缴纳税款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进行审核并确认。
一般适用于会计资料完整、会计核算体系健全的纳税人。
(2)按查定征收方式缴纳税款纳税人正常条件下的生产能力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
一般适用于产品零星、税源分散的纳税人。
(3)按查验征收方式缴纳税款适用于财务管理混乱、账册不全、会计核算水平较低的从事产品生产的纳税人。
(4)按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缴纳税款一般适用于不建立账簿的个体工商业户。
(5)按自核自缴方式缴纳税款自己计算出应缴纳税额,并经自己审核后自行填开税款缴款书,直接到其开户银行缴纳税款。
(6)按代扣代缴方式缴纳税款采用这种方式,由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负责代扣纳税人应缴的税款并代为完成缴款手续。
(7)代征采用这种方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单位代理税务机关按照税收法规办理税款征解的一种征收方式。
税务机关应按照规定付给代征人手续费。
8名词解释:税务会计是以所涉税境的现行税收法规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理论、方法和程序,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涉税事项进行计算、调整和税款缴纳、退补等,即对企业涉税会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申报,以实现企业最大税收利益的一门专业会计。
9税务会计的特点:税法导向性;税务筹划性;协调性;广泛性另有表述:法律性、专业性、融合性、两重性10简答: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异同(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税务会计是企业会计的一个特殊领域,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的,两者同属于企业会计学科范畴,共同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等。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1.提供的信息不同2.核算对象不同3.法律(或核算)依据不同4.计算损益的程序不同11简答: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纳税主体;持续经营;货币时间价值;纳税会计期间/纳税年度财务会计的基本前提: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期间,货币计量12选择,判断,简答:纳税主体&会计主体纳税主体与财务会计中的“会计主体”有区别。
会计主体是财务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典型的会计主体是企业。
纳税主体指的是能够独立承担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例如,自然人是纳税主体但不是会计主体。
即,会计主体≠纳税主体13选择,判断:税务会计原则:1.税法导向原则2. 2.以财务会计核算为基础原则3. 3.应计制原则与实现制原则(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结合原则)4. 4.历史成本计价原则5. 5.筹划性原则14名词解释,选择,判断: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15税收筹划的基本特征:前提:遵守或者说至少不违反现行税收法律规范;目的:交纳最低的税收或者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事前筹划性:通过对公司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的事先规划和安排,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16名词解释,多选,简答: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节税的区别(1)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偷税:又称税收欺诈,指的是以非法手段逃避税收负担,即纳税人缴纳的税少于他按规定应纳的税收。
偷税有非法性,欺诈性。
税收筹划是合法或者至少非违法和事前筹划性。
(2)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关系避税:指纳税人采取利用某种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其应承担的纳税数额。
联系:1.两者具有相同的特征,即合法性、事前筹划性和相同的目的性;2.避税是税收筹划的一个子集,是其中不符合立法精神的行为;区别:避税由于不符合政府的立法意图,因而具有相当大的风险,避税不是税收筹划的首选。
(3)税收筹划与节税的关系节税:亦称税收节减,是指以遵循税收法规和政策的合法方式少交纳税收的合理行为节税和避税都属于税收筹划的一部分,但是节税是符合政府立法意图的税收筹划行为,避税是违背了政府的立法意图的税收筹划行为。
17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一)选择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二)选择合理的企业组织形式(三)税负转嫁筹划18名词解释:税负转嫁:某些税收的最初纳税人,通过价格的调整与变动,把所纳税款部分或全部地转嫁给其他人负担。
这种税款转移过程就叫税负转嫁。
19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20名词解释:小规模纳税人: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
2.其余纳税人(货物批发或者零售),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以下的。
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法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事业单位。
21计算,简答,选择:视同销售货物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二者之中的较早者。
若均未收到,则于发货后的180天缴纳增值税。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①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③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④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的,移送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22名词解释,选择:混合销售行为:如果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即应征营业税的劳务),则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兼营非应税劳务: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且二者之间并无直接的从属关系。
23判断: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1.一般规定(1)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具体规定(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24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购买方持有2010年1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80天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
25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6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④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⑤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27消费税的征税范围1.生产应税消费品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3.进口应税消费品4.零售应税消费品:只有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5.批发环节: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