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源产品成品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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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灯具成品检验指导书

LED灯具成品检验指导书

同色点Φ ≤0.5mm N≤2 DS≥20mm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RS-WI-QC-004
版次 页次
1.0 第4页/共5页
核 准
LED灯具成品检验指导书
检验方法 仪器设备
编 制
审 核
检验项目
标准描述 无感觉划伤/线W≤0.5 L≤3 N≤3 DS≥ 20mm 有感觉划伤/线W≤0.2 L≤2 N≤2 DS≥ 20mm 颗粒,同色点¢≤1mm N≤3 DS≥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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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页,共 5 页
6.3.6 样品检验以工程部工程师的要求的测试项目为准,标准或特殊要求以工程师的签名为准。 6.4 仓库成品复检 6.4.1 库存成品超过1个月的出货须PMC安排送OQC检验,检验按6.1-6.3执行。 6.4.2 库存超过半年的出货须由PMC安排生产线重新老化、包装,OQC检验流程。 6.5 入库 生产入库仓库收货,核对数量的同时须核对是否有OQC PASS 印章或者‘合格标签’,若无则 6.5.1 不允许入库。 第 2 页,共 5 页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RS-WI-QC-004
版次 页次
1.0 第1页/共5页
核 准
LED灯具成品检验指导书
1、
编 制
审 核
目的 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客户的 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2、
3、
3.1 缺陷级别定义
3.2 检验面的定义 A 面:使用过程中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需将视线偏转45°~90°才能看到的四周边。如:灯 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须拆卸的面。 3.3 缺陷代码定义 代码 N L W S 4、 检验条件 名称 数目 长度(mm) 宽度(mm) 面积(mm2) 代码 Φ H DS 名称 直径(mm) 深度(mm) 距离(mm)

LED光源进料检验规范(DOC)

LED光源进料检验规范(DOC)
6.5.2用发光效果(主要是照度/均匀度)与承认书样品相适配的透镜进行测试,做为灯源测试时组装成品的基准(用于判定灯源可否满足成品灯具要求)。
6.5.3对于LAMP/SMD LED,须测试LAMP/SMD LED(SMD LED可借助治具)的反向漏电流情况;依光源检验的产品型号分别按WD、VF上下限测试产品各5PCS(白光、暖光不被测试波长),按相应产品型号的规格书要求逐项检测,有一项不合格即判不合格。
合格标识卡
不合格标识卡
物料/产品名称
物料/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规格/型号
订单号
订单号
交货数量
交货数量
检验日期
检验日期
检验员
不合格原因
检验员
6.8整理设备、工具、记录将记录归档。
7、不合格判定标准
7.1外观检验
不良项目
不合格判定标准
检验方法/工具
等级
检验依据
厂商
厂商不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
观察
A/CR
合格供应商名录
杭州滨讯科技有限公司
LED光源进料检验规范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2016.6.18实施日期:2016.6.18
文件修改履历
项次
修改内容
修改日期
修改人
审批人
备注
1目的
制定本规范,确保进料光源的品质,满足我司使用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采购或客供的光源(SMD、LAMP灯)在入库前的检验。
3.参考文件
3.1《进料检验控制程序》
包装不符
包装未注明型号、厂商、BIN级、生产日期、数量、ROHS标识及标识中BIN级标准不符本司规格要求
观察
B/MA

LED灯具成品通用检验标准

LED灯具成品通用检验标准

一.目的
为规范LED灯具的检验作业,明确检验内容和要求,有效管控产品品质,确保满足顾客和生产需要。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LED灯具产品。

三.抽样方案
采用GB/单次抽样,检查水平(IL)和接收质量(AQL)遵循如下规定:
四.定义
4.1 A面:灯具的正前面、上表面(在使用过程能直接看到的表面);
B面:灯具的侧面(需将视线偏转45°~90°才能看到的四周边);
4.3C面:灯具的背面及底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背面及底面)。

五.检验标准
六、参数标准
1、调光标准:
计算方法:如L101-30W-DC24V,输入电压为24V,实测输入电流为,则实测功率为(按表格中要求,功率范围27W-33W)。

25%调光实测输入电流为,则实测调光为()*100%=%。

2、跌落标准:
3、各型号灯具光通量指标:。

led及灯具产品检验标准

led及灯具产品检验标准

XXX产品检验标准(试验版)1.管理规章2.检验规章3.外观检验与标准4.功能测试与标准5.材料检查与标准6.包装7.附录.<LED标准和认证>,<LED光电性能测试的主要方面>,<照明基础参数简介>,<普通照明用安规><常用灯头形状><常用安规标志>,1.管理规章1.1 目的1) 本规范,系预防JBT生产的LED Lamp产品出现不良现象,确保LED Lamp的质量,以满足JBT需求。

2) 作为JBT内部与协力厂之间质量沟通桥梁。

3) 提供质量规范订定之参考。

1.2 范围适用于JBT所出货的LED lamp产品与零件,但设计图面或承认书有另行标定规格者,应优先采用该标定规格。

2. 检验规章2.1 目的1) 抽样检验的目的,系决定可能被退货的任何状况。

2) 抽样检验并非用以发现产品或系统的所有不良,而是确保送到客户的产品或系统可被接受。

2.2 定义1) 批次:每次进料/ 出货的数量2) 取样数:每批次取样的检验数。

3) 严重缺点:产品的功能性缺点。

4) 主要缺点:产品的组装或机构性缺点。

5) 次要缺点:不影响产品之功能/ 组装/ 机构的缺点及外观缺点。

2.3 抽样计划1) 成品的抽样计划依据” 抽样计划作业细则” 规定执行。

2) 采用『分批检查,分批验退』的方式。

3.外观检验与标准3.1 方法: 40~45 cmm-1.5m1.灯脚材料为铜镀镍,铆压在电源上盖.检查时注意灯脚本身是否有污痕,划伤,砸伤,利边锐角,电镀层是否有磨损,压花. 检查灯脚和电源上盖铆压后是否不垂直于上盖端面,灯脚之间是否平行,灯脚的脚距是否合格,可用灯头量具检查. 检查经过灌胶后,灯脚顶部被快压夹具压住后会否出现上述不良.可用灯头量具检查或按图纸检验.2.电源上下盖为塑胶PC,表面光面,颜色为象牙白,灌胶后结合在一起.检查时注意胶件本身是否有缩水,批锋,拉白,拖花,污痕等不良.塑胶颜色上下盖是否有色差,同一批货是否有色差.检查灌胶后是否有污痕,划伤,电源上下盖接合处是否有缝隙,是否对平.3.铝合金灯杯材料为铝合金,喷砂后上银色烤漆.检查时注意灯杯本身是否有污痕, 划伤,砸伤,利边锐角,漆层是否有磨损,压花..同一批货是否有色差.4.铝合金装饰环材料为锌合金,电镀银色.要特别注意其是否有起泡,拖花,划伤,变形,利边锐角. 同一批货是否有色差.5.透镜材料为透明PMMA,注意检查透镜本身是否有气泡,异物,刮伤,缩水,夹水纹,污痕.组装后是否会松动,透镜表面和灯杯表面装饰环是否对齐3.3.外观检查:3-3-1烤漆/喷漆测试:(此项主要用于铝合金灯杯和铝基板上的烤漆)1、百格测试:1)在100mm2之区域以美工刀每隔1mm划一条线(深度须见底材),交叉刻画100个方格,以3M#600 Scotch胶布或与其兼容的胶布粘贴于刻画测试区, 将胶带以垂直方向瞬间并快速撕离,测试面上的漆不可有5%以上的脱落(不含)。

LB灯条成品检验标准资料

LB灯条成品检验标准资料

1.0目的规范TV Light Bar成品外观检验标准,使产品不被误判。

2.0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送样,试产,量产的侧入式,直下式 Light Bar成品外观、功能的检验。

3.0职责:3.1品质部负责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并负责保持标准的适用性。

3.2其它部门:执行标准,并对标准提出修订建议。

4.0缺点定义:4.1严重缺点(Cr):系指缺点足以造成人体或机器产生伤害,或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缺点,称为严重缺点,以Cr表示之。

4.2主要缺点(Ma):系指缺点对制品之实质功能上已失去实用性或造成可靠度降低,产品损坏、功能不良称为主要缺点,以Ma表示之。

4.3次要缺点(Mi):系指单位缺点之使用性能,实质上并无降低其实用性,且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一般为外观或机构组装上之差异,以Mi表示之。

4.4 “D”表示直径,“L”表示长度,“W”表示宽度,“S”表示面积,“N”表示数量。

5.0品质抽样水平:5.1样品,试产品 100%全检5.2 量产品QC检验依据MIL-STD-105E 单次抽样计划正常检验(Ⅱ级水准)进行CR:(Ac=0,Re=1); MA:AQL=0.65, MI :AQL=1.0光电性能抽测:2pcs/批次6.0抽检条件6.1检验环境要求:6.1.1外观目视检验照度:1000~1500 Lux,必要时用3D测量仪加以确认。

6.1.2温湿度:25±5℃,50±20%6.1.3E SD防护:佩戴静电手环,戴防静电手套。

6.2目视的检验方法:6.2.1根据不同光照情况,检验者采取两种检验视角:1)光线与被检验平面垂直时,检验者视线应与被检验平面成45°角(见图1)。

2)光线与被检验平面45°角时,检验者视线应与被检验平面成90°角(见图2)。

图1 图2备注:如果能保证光源为漫散射时,检验者视线可以选择45°或90°角。

6.2.2检验者眼睛检验时应保证与被检验平面20~35cm的距离。

LED灯条成品检验标准

LED灯条成品检验标准

1.0目的规范灯条成品外观检验标准,使产品不被误判。

2.0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送样,试产,量产的侧入式,直下式成品外观、功能的检验。

3.0职责:3.1品质部负责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并负责保持标准的适用性。

3.2其它部门:执行标准,并对标准提出修订建议。

4.0缺点定义:4.1严重缺点(Cr):系指缺点足以造成人体或机器产生伤害,或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缺点,称为严重缺点,以Cr表示之。

4.2主要缺点(Ma):系指缺点对制品之实质功能上已失去实用性或造成可靠度降低,产品损坏、功能不良称为主要缺点,以Ma表示之。

4.3次要缺点(Mi):系指单位缺点之使用性能,实质上并无降低其实用性,且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一般为外观或机构组装上之差异,以Mi表示之。

4.4 “D”表示直径,“L”表示长度,“W”表示宽度,“S”表示面积,“N”表示数量。

5.0品质抽样水平:5.1样品,试产品 100%全检5.2 量产品QC检验依据抽样计划正常检验(Ⅱ级水准)进行CR:(Ac=0,Re=1); MA:AQL=0.65, MI :AQL=1.0光电性能抽测:2pcs/批次6.0抽检条件6.1检验环境要求:6.1.1外观目视检验照度:1000~1500 Lux,必要时用3D测量仪加以确认。

6.1.2温湿度:25±5℃,50±20%6.1.3ESD防护:佩戴静电手环,戴防静电手套。

6.2目视的检验方法:6.2.1根据不同光照情况,检验者采取两种检验视角:1)光线与被检验平面垂直时,检验者视线应与被检验平面成45°角(见图1)。

2)光线与被检验平面45°角时,检验者视线应与被检验平面成90°角(见图2)。

图1 图2备注:如果能保证光源为漫散射时,检验者视线可以选择45°或90°角。

6.2.2检验者眼睛检验时应保证与被检验平面20~35cm的距离。

6.2.3使用显微镜辅助检验时,规定的放大倍数为10~40倍。

LED灯具成品检验规范标准

成品检验规范文件编号:版本号: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奏效日期:受控状态:文件更改记录版本版次订正日期订正页次主要订正内容订正者审查者1、目的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查验流程,保证出货产品知足客户的需求,不停的提高质量,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考证。

2、合用范围合用于全部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查验。

3、定义3.1 缺点级别定义CR: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及财富安全组成威迫的缺点,不切合国家法律,法例,地方标严重准,靠谱性考证等.产品存在以下六种缺点,为主要缺点1、功能缺点影响正常使用。

MA:2、性能参数高出规格标准。

主要3、漏元件、配件及主要表记。

4、多出没关表记及其余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物件。

5、包装存在可能影响产品形象的缺点。

6、构造及外观方面存在让一般顾客难以接受的严重缺点。

MI:上述缺点之外的其余不影响产品使用和功能的缺点(稍微的外观缺点)稍微3.2 查验面的定义A 面:直接看到的地区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裸露在外的面,如:灯具双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

须拆卸的面。

3.3 缺点代码定义代码名称代码名称N 数目 D 直径(mm)L 长度(mm)H 深度(mm)W 宽度(mm)DS 距离(mm)S 面积(mm24、查验条件4.1 查验光源:一般日光灯灯源500lux.4.2 查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野成30°,并在查验时±15°旋转产品。

4.3 外观查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100cm±10cm.4.4 外观查验时间:10s/ 每个面。

4.5 测试设施: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5.1 GB/T 2828.1-2003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查验抽样计划。

5.2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1.5 MAJ=0.65 CRI=0 (抽样方案主要以0.65 抽取数目)。

灯饰成品检验规范

目视

15.外箱标清晰度不高,图形模糊,重影
目视

16.外箱标或彩图粘性差,贴后易翘起、脱落
目视

17.外箱标或彩图出现少贴、贴错、位置不当等现象
目视

18.条形码印刷不清,不能扫描
扫描测试

批准
审核
制定
制定部门
品质管理
中山市灯饰厂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成品检验规范
版本
01
页次
2/8
包装
19.贴错条形码
目视
3.3三路四段的开关效果为四段灯光效果,第一段为第一层亮,其余两层不亮,第二段为第一、二层亮,第三层不亮,第三段为第一、三层亮,第二层不亮,第四段为一起亮。
点灯测试

批准
审核
制定
制定部门
品质管理部
中山市灯饰厂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成品检验规范
版本
01
页次
8/8
功能测试
4.人体感应器开关:在光线黑暗的地方,距人体感应器4-6米的地方,人在灯具左右60度范围内感应器应能正常启动。

20.条形码张贴位置与要求不符
目视

21.零配件遗漏或放错
目视

22.说明书漏放或错误,印刷不清楚
目视

23.说明书、安装图有轻微模糊,但能辨认
目视

24.PE胶袋没打孔,或没按客户要求印警告语
目视

25.封箱不规范,影响美观
目视

26.未采用客户指定的封箱胶
目视

27.封箱胶粘性差,封箱口张开
目视
缺陷等级
CR
MAJ

LED灯具检验标准及灯具安全检测要求

LED灯具测试1,高温高压及其冲击测试:针对对象:LED灯具(含LED Driver的成品灯具)参照标准:行业经验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室温为60℃的房间;2,通过调压器将LED灯具的输入电压调为最大额定输入电压的1.1倍;3,接通电源,点灯24H,并观察灯具是否有损坏、材料受热变形等异常现象;4,点灯测试后,通过继电器控制灯具在此环境下进行冲击测试,测试设置为:点灯20s、熄灯20s,循环100次。

测试要求:A,灯具在经过高温高压测试后,不能发生表面脱漆、变色、开裂、材料变形等异常现象;B,灯具在经过冲击测试后,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2,低温低压及其冲击测试:针对对象:LED灯具(含LED Driver的成品灯具)参照标准:行业经验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15℃的环境下;2,通过调压器将LED灯具的输入电压调为最小额定输入电压的0.9倍;3,接通电源,点灯24H,并观察灯具是否有损坏、材料受热变形等异常现象;4,点灯测试后,通过继电器控制灯具在此环境下进行冲击测试,测试设置为:点灯20s、熄灯20s,循环100次。

测试要求:A,灯具在经过低温低压测试后,不能发生表面脱漆、变色、开裂、材料变形等异常现象;B,灯具在经过冲击测试后,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3,常温常压冲击测试:针对对象:LED灯具(含LED Driver的成品灯具)参照标准:行业经验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室温为25℃的环境下;2,按LED灯具的额定输入电压接通电源点灯;3,通过继电器控制灯具在常温常压下进行冲击测试,测试设置为:点灯30s、熄灯30s,循环10000次。

测试要求:灯具在经过常温常压冲击测试后,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4,温度循环测试:针对对象:LED灯具(含LED Driver的成品灯具)参照标准:行业经验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测试箱,测试箱的温度可以调节温度变化速率;2,按LED灯具的额定输入电压接通电源点灯;3,测试箱的温度变化范围设置为从-10℃到50℃,温变速率为:大于1℃/min,但小于5℃/min;4,测试箱在高温和低温各保持0.5H,循环8次。

灯具成品检验标准

外观
1.成品表面无破损、刮花、斑点、黑点、污渍等影响外观的缺陷;表面无刮伤、生锈、麻点现象,喷漆件表面颜色均匀无杂质。
2.成品PC罩、扩散罩、型材、五金件等同一批次颜色应一致,不能有色差现象。
3.支架灯成品PC罩不能过长或过短,型材不能有弯曲、凹凸、破损、变形等不良;支架堵头应盖到位,不能有松动易脱落不良。
5.抽样方法:按AQL抽样计划表中的AQL值对应的数量随机抽取进行检及判定标准:
判定
项目
检验内容及要求
抽样水平
判定标准
检验方法
标识检验
产品丝印、产品标贴及产品防撕标贴的位置、内容、符号、文字应正确清晰无误且与包装资料一致。
S-2
AQL=1.0
目视检查
AQL=1.5
卡尺、卷尺
亮灯效果
1.整灯点亮后应无阴影、无暗区、无色差;2.检查是否有线体、部件等对灯珠、灯管等光源造成干涉,形成阴影暗区。
S-2
收0,退1
目视检查
老化测试
成品通电老化,高压、低压各2H无死灯、暗灯及不稳定现象,OQC出货前确认生产老化作业。
S-2
收0,退1
目视检查
耐压测试
按技术规格书要求,调整好相应频率、电压、电流,测试时间测试无击穿现象。
S-2
目视检查/卡尺
驱动电源
1.驱动电源带外壳的丝印字体应清晰不能有模湖。2.电路板的元器件不能有虚焊、浮高、倾斜不良。
S-2
目视检查
包装
1.彩盒、外箱印刷的图片文字应和包装设计资料一致标识清新。2.合格证、说明书、附件、配件包有无与订单核对。3.包装要求、材质、层数、数量符合包装要求。
S-2
目视检查
S-2
耐压测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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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源产品成品检验规程1.0目的:制定本规范,使光源产品成品的检验工作有据可依,各检验人员标准一致,使产品满足客户要求。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光源产品成品的检验。

3.0责任单位:3.1 制造部门负责产品的生产及产品的全检。

3.2 品保部QA负责产品入库/出货前的抽检。

3.3 品保部负责制定该检验规程。

4.0 QA定义QA:即英文QUALITY ASSURANCE 的简称,中文意思是品质保证。

5.0抽样计划和允收标准定义MIL-STD-105E正常单次抽样Ⅱ级水准AQL值CR=0 MA=0.65 MI=1.06.0缺点定义:6.1严重缺点:(CRITICAC、简爲:CR)6.1.1会导致使用人员或财産受到伤害。

6.1.2産品完全失去应有能力。

6.1.3会严重伤害到企业的信誉。

6.2主要缺点:(MAJOR、简爲:MA)6.2.1産品失去部分应有的功能。

6.2.2可能降低信赖度或品质性能。

6.3次要缺点:(MINOR、简爲MI)6.3.1不会降低産品之应有的功能。

6.3.2 外观不良。

7.0检验条件7.1光源:两支40W 日光灯照射下距物件 1.2 ~ 1.5 米。

7.2目视距离:35 ± 5cm、目视时间:5 ~10S7.3目视角度:检测面与人眼方向成45°~90°7.4 环境温度:25+/-2℃、湿度60+/-10 RH8.0试验方法8.1 丝印检测要求:8.1.1 高温存储试验:1)试验条件:存储温度: +60°C,存放时间: 48 hours﹔2)接受标准:样板出炉后在室温下放置2小时后,印刷表面无起皱、起泡、裂纹、剥落且顔色光泽无明显变化。

8.1.2 低温试验:1)试验条件:存储温度: -40°,存放时间: 48 hours﹔2)接受标准:样板出炉后在室温下放置2小时后,印刷表面无起皱、起泡、裂纹、剥落在且顔色光泽无明显变化。

8.1.3 高温高湿存储试验:1)试验条件:存储温度/湿度: +60°C/85%RH,存放时间: 96小时﹔2)接受标准:样板出炉后在室温下放置2小时后,印刷表面无起皱、起泡、裂纹、剥在落且顔色光泽无明显变化。

8.1.4 冷热冲击试验:1)试验条件:存储温度: -40°C/+66°,-40°C +66°C 爲一回圈,温度间的转换时间不地超过5分钟,共12 回圈时间:1hour ﹔2)接受标准:样板出炉后在室温下放置2小时后,检查零件:和印刷表面无起皱、起泡、裂纹、剥落且顔色光泽无明显变化。

8.1.5丝/移印附着力测试:1)测试目的: 评估丝/移印油漆的附着力﹔2)测试工具: 3M600透明胶带或粘力大于5.3N/18mm的透明胶带﹔3)测试方法: 将3M600透明胶带贴在所要测试的试样的印刷字体或图案上﹔4)并用手压平, 然后拉起胶带尾部与测试面呈90度,迅速撕下胶带﹔5)相同部位重复3次﹔6)接受标准: 肉眼观察表面,丝/移印字体或图案应能清晰可辩,没有剥落情况。

8.1.6摩擦测试:1)测试目的: 评估涂装表面油漆及丝/移印油漆的附着力﹔2)测试设备: 橡皮擦﹔3)测试方法: 将试件固定,用500G的垂直力,15MM的行程来回摩擦, 每一单程行程爲一次,丝/ 移印字体或图案,连续式摩擦50次﹔4)接受标准: 肉眼观察表面,磨损不能见底,丝/移印应能清晰可辩。

8.1.7抗溶剂测试:1)异丙醇试验:取1ml 异丙醇溶液滴在试样喷涂面或丝/移印表面,10分钟后用白布擦干异丙醇溶液;2)抗酒精测试:(1)测试方法: 用棉团或白布浸润浓度爲99%的酒精溶液, 然后以1kg压力和1秒钟往返1次的速度在试样印刷字体和图案的同一位置来回擦试20次﹔(2)接受标准: 试样表面经擦拭后印刷字体或图案应清晰可见,且顔色也不得有失光,掉色等现象。

8.1.8 粘附测试:1)测试目的: 为保証表面加工,如喷油、移印、丝印、烫金等的品质而作出的试验﹔2)测试设备: 界刀,胶纸﹔3)测试方法:(1)用界刀在测试表面上划出9条1/16寸宽的平行宽﹔(2)用界刀划出另处9条1/16寸宽的平行线垂直交叉于第一批的线上﹔(3)用指珲的胶纸(思高牌或指定标准)粘附于测试物表面上,并用手指将之刮平,用力将胶纸沿45度的方向拉起。

4)接受标准:(1)脱油面积大达10%--轻微缺点﹔(2)脱油面积大过20%--严重缺点。

8.1.9 盐雾测试:(1)测试方法:在水里放食盐,比例是3:1,再把需测试的镙钉放于已搅拌好的盐水里。

放置24小时,再观察,螺钉是否生锈。

(2)试设备:杯子、水、食盐(3)接受标准:观察螺钉表面不可以出现生锈现象。

9.0 成品检验标准见下页。

物料名称检查项目检查方法缺陷描述缺陷判定CR MAJ MIN纸箱目视法与BOM表要求或样品不一致●纸皮潮湿,印刷错误●印刷字体或图案有严重重影、脏污●表面严重脏污、模糊、油墨、折痕●外观表面轻微脏污、模糊、油墨、折痕●切边不整齐●破损、撕裂、粘接移位、订边不牢●箱订生锈、镀层脱落,排列不整齐、距离不均匀、少钉、多钉●内衬纸有文字、破裂●结构尺寸用卷尺测量规格尺寸超出公差范围,无法装配●规格尺寸超出公差范围,但不影响装配●装配与相应物件试装与相应物件试装,过紧或过松●标签外观目视法与BOM要求或样品不一致●印刷字体或图案有严重重影、脏污●切边不整齐、歪斜、孔槽未冲开●破损、起皱●字体缺画、断笔、毛边,轻微切边不良(但未切去文字内容)●粘性不良,不易撕掉●系列号标贴经扫描无显示,严重切边不良(切去文字内容)●物料名称检查项目检查方法缺陷描述缺陷判定CR MAJ MIN标签结构尺寸用卷尺测量规格尺寸超出公差范围无法装配或严重影响外观●规格尺寸超过公差范围,但不影响装配●装配与相应物件试装配合不良,影响外观●核对目测法缺页、重页、空白页装订序号混乱,文字内容有错,错字、别字●包装目视法送检产品与《送检单》、《制令单》型号不符●外箱产品型号、毛重、净重、数量等填写不完整●内容填写不清晰、不工整、难识别●封口胶纸散开、不紧贴●外观外箱破损露底材L>2cm、W>0.5cm ●外箱折痕L>1/5L、W>1/10W ●外箱、中盒、封口胶纸与BOM表要求不符●成品装箱后多佘空间过大(产品可倒向任意方向)●成品送检单数量与实际送检数量不符●外箱箱麦与承认要求不符●外箱标识填写不完整●外箱订生锈、镀层脱落,排列不整齐、距离不均匀、少钉、多钉●中盒标识不清,标签错贴、漏贴●中盒漏盖IPQC PASS印章●中盒放置方向不一致●箱内衬纸有文字、破裂●物料名称检查项目检查方法缺陷描述缺陷判定CR MAJ MIN成品外观目视法物料料号与BOM表要求不符●物料用量与BOM表要求不符●贴纸位置与作业指导书要求不符●电压、颜色标签与BOM表要求不符,所贴位置不正确●丝印内容错,有重影、缺画、断纹●丝印易脱落●灯脚松动●漏划产品型号、电压、功率、颜色等相关内容●型号、电压、功率、颜色划错●中盒标识与彩盒内产品数量、型号不符●彩盒内漏放内卡或产品●灯脚松动、生锈、参差不齐>0.5mm ●中壳与底座间隔>0.2mm以上●物料名称检查项目检查方法缺陷描述缺陷判定CR MAJ MIN成品外观目视法外壳有脏污(可擦除)●刮伤>2m,深度>0.5mm、刮花<3mm,多于3处●螺丝漏打、螺丝滑牙、螺丝头花●外壳杂色>0.5mm,多于2处●电性功能老化测试板积分球测试産品出现死灯、暗灯、闪烁●産品的流明与规格承认书要求不符●産品出现色温差●産品不能正常点亮●可靠性测试开关冲击试验,开3秒,关2秒,1500次开的状态中,産品不能正常点亮●关的状态中,産品不能正常关闭●老化测试测试时间为48H老化后産品不能正常点亮●老化后産品有死灯、闪烁●常温寿命测试Ta = 25 ℃测试时间为3000H相关技朮参数与承认书要求不符●高温/湿度测试Ta = 50 ℃,85%RH, 测试时间为48H相关技朮参数与承认书要求不符●物料名称检查项目检查方法缺陷描述缺陷判定CR MAJ MIN成品可靠性测试冷热冲击测试-40 ℃ - + 50℃, 30Min. Dwel,<5 Min transfer测试时间为48H相关技朮参数与承认书要求不符●高温存储测试Ta = 50℃,测试时间为48H相关技朮参数与承认书要求不符●低温存储测试Ta = -40℃,测试时间为48H相关技朮参数与承认书要求不符●碰撞试验振动台取10pcs已包装好的产品,固定放在振动台上模拟产品在运输期间可能受到的冲击,检验产品的结构和电性是否良好。

频率50HZ,时间是0.5h,振动完后产品不能正常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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