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木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木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木材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木材加工、运输、储存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木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四)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五)负责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六)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六条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暂时不能消除的事故隐患,应采取隔离、警示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组织机构、职责、措施等。
第十二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按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考核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木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4篇)

木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引言】木制品生产企业是一种比较重要的行业,然而由于木材本身的特性,木制品生产过程中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木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以供参考和借鉴。
【一、总则】1.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木制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完整。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木制品生产的员工。
3. 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防护设备,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公司领导层应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同时,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 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行为和作业规范,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3. 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同时,员工有权利提出安全隐患和建议。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1 公司应对新进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等。
1.2 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1.3 公司要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参加的安全培训内容和成绩。
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1 公司领导层应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检查内容包括工作场所环境、作业设备、用电安全等方面。
2.2 安全检查组应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制定检查计划和检查标准,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整改。
3.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3.1 发生事故时,责任人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层,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置。
3.2 公司领导层应组织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3 对事故责任人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和法律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4. 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4.1 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器材、安全门窗、防护栏杆等,确保员工的安全。
木业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木业车间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间所有员工、外来施工人员及与木业生产相关的人员。
第三条木业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生产安全、有序、高效。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四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车间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对特殊工种、重点岗位员工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第八条各班组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本班组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九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主动参与安全生产活动。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十条车间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员工随时了解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一条定期对车间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严禁酒后上岗、违章作业,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第十三条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护眼镜等。
第十四条严禁在车间内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并系在牢固的构件上。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严禁超负荷、超范围操作。
第十八条加强消防设施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齐全、定置摆放。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九条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第二十条事故发生后,组织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一条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事故教训得到有效吸取。
木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木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生产培训制度1. 新员工进厂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厂级、部门级、班组级。
2.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员工必须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隐患进行分类、登记、上报、整改。
3. 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与教育。
2. 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 生产场所按规定要求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4. 生产、生活场所有各自的防火分区和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设有疏散标志。
5.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两层以上(含两层)不准设置防盗窗,疏散门向外开启。
六、危险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使用。
2. 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台账,定期检查库存情况。
3.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掌握相关技能。
七、厂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 建立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车辆使用、维护、保养等规定。
2. 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3. 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八、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木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木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全体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企业应建立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时间、考核结果等。
3.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1)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
(3)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进行整改或更换。
4.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1)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整洁有序。
(2)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作业。
(3)企业应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5. 防火安全管理(1)企业应建立健全防火管理制度,加强火灾预防工作。
(2)禁止在作业现场吸烟、使用明火等违规行为。
(3)企业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有效使用。
6. 应急救援管理(1)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组织、人员、物资和设备。
(2)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三、安全检查与考核1.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四、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木业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木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2.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全体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不得堆放杂物。
(2)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完好。
(3)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4.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2)严禁违章操作、使用设备设施。
(3)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维修,并报告上级领导。
5.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使用明火。
(2)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储存、使用。
(3)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紧急措施。
(2)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落实责任。
(3)对事故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各部门、车间、班组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4. 凡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木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木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1.1 目的:为了确保木制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安全及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木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2.1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2.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需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制定、监督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
2.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需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会议,讨论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1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
3.2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3.3 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四、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4.1 确保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检验和维修保养。
4.2 配备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火灾防控演练和消防设备维护。
4.3 定期检查和维护机器设备,确保安全运行。
五、安全生产控制措施5.1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5.2 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禁止违规操作行为。
5.3 加强对化学品、危险品等特殊物品的储存和管理,确保安全。
六、安全事故应急管理6.1 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流程。
6.2 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6.3 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
七、安全生产培训与宣传教育7.1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7.2 制作安全宣传教育资料,提供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材料。
7.3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八、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8.1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8.2 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督导和指导。
8.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记录和档案,备查。
木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木业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2. 公司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4. 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特殊岗位员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各部门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整改。
3.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结果应记录在案,并存档备查。
五、消防安全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2. 生产、生活场所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 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设备安全管理1. 公司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严禁违章操作设备,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设备。
3. 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七、环境保护1. 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管理。
2.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应按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3. 加强绿化、美化工作,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八、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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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睦木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安全生产总则..............................................................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8)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0)危险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 (11)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2)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3)厂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4)安全生产总则为加强工厂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事业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工厂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1,工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生产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2,坚持各级安全教育制度,新员工进厂,员工上岗都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专人操作指定设备,不准随意操作他人设备。
3,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严禁班前饮酒,带小孩到工作场地,不准穿拖鞋、赤膊、敞衣、穿裙子进入工作场地,不准跨越运转设备和危险部位。
4,检查修理机械设备时,必须悬挂警示牌,非机修或电工人员不准修理设备和线路。
5,爱护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设备。
6,搞好文明生产、保证工作场地道路通畅,严禁乱倒废料,厂区内严禁吸烟和串岗嬉戏。
7,严格执行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水\气开关,按规定处理物料及在制品,工作区域要清理干净。
8,发生事故,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如实地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9,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车间和设备,员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拒绝操作并等候上级领导处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目的:为加强厂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特制定此制度。
2.范围:覆盖厂所有区域、所有服务、生产过程。
3.职责:3.1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为厂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对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负责厂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各部门之间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3.2工厂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明确职责,确保运行安全。
3.3各部门、各岗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工厂所有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都负有责任。
各车间主管是所属车间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4.程序:4.1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4.1.1组织保障:厂部成立了由厂长为主任、项目经理为副主任、各部门主管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工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4.1.2制度保障: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修订,以保证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
4.1.3资源保障:厂在人力资源、组织机构设置、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等方面要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保证资源供应。
4.1.4奖惩机制的保障:厂对各部门、各岗位签订全员《安全防火责任书》,并定期总结评比、考核,奖惩严明。
4.2部门级的安全生产责任:4.2.1各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安全员,并明确职责。
4.2.2各部门应组织本部门人员积极参加厂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4.2.3在工作中要加强检查、监督,检查员工遵守厂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如发现违章作业要及时进行处理。
4.2.4强化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安排、布置工作时要首先考虑安全,并进行必要的风险分析。
4.2.5要经常组织各岗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汇报上级部门。
4.2.6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开展工作,并与其他部门做好沟通、协调、配合,做到安全生产一盘棋。
4.3员工安全生产责任:4.3.1明确各自安全职责,严格遵守厂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操作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4.3.2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岗位自查、安全监督等活动,积极参加各类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4.3.3作为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对厂内的所有违章、违规作业和行为,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制止和汇报。
4.3.4对于发现的大小安全事件、事故,隐患苗头,都要及时汇报或处理。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一)新入厂人员均须经过厂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安全教育(一级),由厂部组织,人事行政部协助,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各车间工作。
2.车间教育(二级),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各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防页眉内容3.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二)厂内调动(包括分厂内调动、部门内调动)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三)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
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四)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五)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六)各车间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
(七)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部门领导或厂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上岗证”内。
(八)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九)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十)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确保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厂生产实际情况制订以下制度。
1.厂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1)检查各主管。
主管对安全生产是否有正确的认识,是否真正关心员工的安全健康,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是否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效益的关系。
(2)检查员工思想。
就是查各位职工是否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能否做到当生产、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3)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就是查员工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能否严格执行。
(4)检查安全隐患,就是深入生产储存各环节,查管理上的漏洞,人的不安全行为。
(5)检查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检查机器设备的零配件是否齐全,设备是否运转良好。
2.各生产岗位根据情况每日进行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难于处理的应及时上报。
3.厂部根据季节和生产储存状况将采取不定期检查制度。
4.厂部按检查出的隐患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各岗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于整改的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制定方案上报厂部进行审批。
5.厂部将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发生问题的部事故管理制度门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加强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事故定义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二、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2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2人以下重伤,或者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1人重伤,或者2以上人轻伤,或者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2人以下轻伤。
或者1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伤事故:无需上医院,本厂可自行处理的伤害事故。
三、事故报告1、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厂部分管行政的领导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到厂长,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应报告到总经理。
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事故的救援1、接到事故报告的厂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
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情况较轻者,现场人员可采用妥善办法将伤害人员迅速护送到离厂医院进行救护。
情况严重者,要立即送大医院救治。
4、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五、事故调查处理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厂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