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3年广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13年度广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第一章 环境状况第一章 环境状况(一) 城市空气2013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全省城市空气污染指数API达标率为97.5%,比2012年下降2个百分点。
珠三角10个城市(区)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两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下称“新标准”)二级标准;二氧化氮年一. 大气环境- -2013 Report on the state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environment 2013年广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略高于“新标准”二级标准40微克/立方米限值;细颗粒物(PM 2.5)年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高于“新标准”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限值。
臭氧(O 3)日最大8小时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123~191微克/立方米,其中广州、深圳、珠海、惠州4个城市达到“新标准”160微克/立方米要求,6个城市(区)超标;一氧化碳(CO )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1.3~2.2毫克/立方米,均达到“新标准”二级标准。
珠三角城市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率平均为76.3%,高出全国74个重点城市(平均达标率60.5%)15.8个百分点(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2013年重点区域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20年度深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0年度深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1.06.01•【字号】•【施行日期】2021.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2020年度深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
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饮用水源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河流水质实现历史性突破;东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保持为优,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保持稳定。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处于一般(三级)水平。
辐射环境状况良好。
一、环境空气(一)环境空气质量。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国家一级(优)和二级(良)的天数共355天,占全年监测有效天数(366天)的97.0%(见图1),比上年上升6.0个百分点;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臭氧(见图2)。
全年灰霾天数3天,比上年减少6天。
图1 2020年深圳市空气质量级别天数图2 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污染物单项指数分担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日平均浓度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天数比例分别为100%、100%、100%、100%、100%和97.0%。
全年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0.6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臭氧评价浓度为1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微克/立方米。
降水pH年平均值为5.45,同比下降0.03;酸雨频率为26.6%,同比下降2.3个百分点。
1998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1998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第一篇:1998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1998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深圳市环境保护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现将1998年我市环境状况公告如下:综述1998 年,我市空气污染指数范围为25~98,空气环境质量良好;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地面水水质Ⅱ类标准,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近海海域东部海水水质符合国家海水水质二类标准,西部海水水质基本符合国家海水水质三类标准;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均符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全市水土流失治理有明显成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继续保持在全国前列;但全市河流污染依然严重,大部分流经城区的河段水质劣于国家地面水水质Ⅴ类标准。
一、环境质量状况1、空气环境全市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平均浓度92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3.2%,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小于200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9 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12.5%,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小于60微克/立方米)。
氮氧化物年日平均浓度62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14.8%,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50微克/立方米)。
铅含量年日平均浓度为0.08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44.4%,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小于1微克/立方米)。
降尘年平均值5.03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下降13.0%,符合广东省推荐标准(小于8吨/平方公里×月)。
降水pH年平均值4.64,比上年降低0.27。
酸雨频率56.2%,比上年上升6.4个百分点,酸雨量占总雨量的68.6%,比上年上升13个百分点。
2、水环境我市主要饮用水源深圳水库、西丽水库、铁岗水库、石岩水库、清林径水库和赤坳水库等水质保持良好,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7.2%,比上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
特区内深圳河、布吉河、大沙河水质有机污染依然严重,水质劣于国家地面水水质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是总磷、生化需氧量、石油类。
深圳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深圳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统计局深圳市农业和渔业局2010年9月28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的要求,我市认真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时期为2007年度。
普查对象是深圳市辖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以下简称“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普查内容包括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数量、污染治理情况等。
经过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三年的共同努力,现已完成了深圳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
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体情况(一)各类普查对象数量1、全市总数量普查对象总数73292个,包括:工业源42369个,农业源546个,生活源30320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57个。
2、各区普查对象数量各区普查对象数量表单位:个(注:龙岗区普查数据包括坪山街道和坑梓街道)(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各类污染源废水排放总量85358.87万吨,废气排放总量2498.20亿立方米。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16.53万吨,氨氮1.98万吨,石油类1.21万吨,重金属(镉、铬、砷、汞、铅,下同)3.97吨,总磷0.32万吨,总氮2.74万吨;二氧化硫5.17万吨,烟尘0.72万吨,氮氧化物14.83万吨。
二、工业污染源(一)基本情况1、普查对象数量工业源普查对象为42369家。
我市工业源主要分布在宝安区和龙岗区,分别占工业源总数的50.8%和26.7%。
工业源普查对象数量居前几位的行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7360个,金属制品业4761个,塑料制品业4707个,专用设备制造业3222个,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209个,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2488个,造纸及纸制品业1852个。
上述7个行业合计占全市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的65.14 %。
深圳湾环评报告

深圳湾环评报告深圳湾是广东省深圳市的一片环境优美的滨海区域,也是该市最具代表性的自然景观之一。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深圳湾的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深圳湾的生态平衡和景观价值,政府决定进行一次全面的环境评估,并委托专业团队编写了一份湾区环评报告。
深圳湾环评报告从多个方面对湾区的环境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评估。
首先是对湾区海洋生态系统的分析。
报告指出,深圳湾的生态系统受到水质污染、海水退潮等因素的影响,造成了鱼类和海洋生物数量的减少,甚至有些物种濒临灭绝。
更为严重的是,湾区的水文动力学也发生了变化,海域的浮游植物种类和分布范围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给整个生态系统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其次,报告对深圳湾的陆域环境进行了评估。
在城市化过程中,深圳湾周边的土地大量被开发建设,导致湾区的生态系统断裂,野生动物栖息地减少,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此外,大量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湾区,水体的环境质量受到了严重破坏,严重威胁到湾区的可持续发展。
报告还强调了深圳湾的景观价值。
深圳湾作为一个自然的滨海景观,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优美的自然风光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和居民。
然而,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湾区的景观环境也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大量的高楼大厦遮挡了湾区的原始景观,压缩了湾区的开放空间。
此外,湾区周边的环境噪音、空气污染等问题也严重影响了游客的体验感受。
面对深圳湾环境问题报告中的种种问题和挑战,政府和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改善环境状况。
首先,加强水质监测和治理,控制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
其次,划定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地,保护湾区的植物和动物物种。
同时,政府加大了城市规划和控制力度,保持湾区的自然景观和开放空间。
最后,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综上所述,深圳湾环评报告详细分析了湾区的环境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改善措施。
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努力,在保护和改善湾区环境的过程中,落实报告中提到的各项措施,并加强监督和评估,确保湾区的生态平衡和景观价值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
深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深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公布日期】2024.04.28•【字号】•【施行日期】2024.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深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深圳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2024年4月28日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
一年来,深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1310”具体部署,落实市委七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市政府工作安排,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全市经济持续恢复、回升向好,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加快形成,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深圳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综合根据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深圳地区生产总值34606.40亿元,比上年增长6.0%。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71亿元,比上年增长2.6%;第二产业增加值13015.32亿元,增长6.5%;第三产业增加值21566.38亿元,增长5.6%。
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0.1%,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7.6%,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62.3%。
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95230.17元,比上年增长5.6%。
图1 2019-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速度图2 2019-2023年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合计14489.68亿元,比上年增长8.8%,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41.9%。
其中,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5717.12亿元,比上年增长3.1%;数字与时尚产业增加值4099.01亿元,增长18.3%;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增加值571.20亿元,增长6.2%;绿色低碳产业增加值2213.58亿元,增长16.9%;新材料产业增加值352.57亿元,增长15.2%;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增加值752.99亿元,下降0.3%;海洋经济产业增加值783.20亿元,下降0.2%。
2005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一、总述(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05年,深圳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建设,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超额完成“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经济运行的质量与效益提高;科学、教育、文化等社会各项事业加快发展;积极创建并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全面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城市功能更趋完善。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本地生产总值(GDP)亿元,比上年增长%。
人均GDP达60507元,比上年增长%。
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亿元,比上年增长%。
三次产业结构为::。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猛,全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亿元,比上年增长%。
全市年末常住人口万人,比上年增加%。
(二)环境质量概况深圳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
空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全年优良天数为360天。
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
河流水质污染仍然比较严重,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劣于国家地表水水质Ⅴ类标准。
近岸海域东部海水水质符合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
城市声环境处于轻度污染水平。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程度提高。
环境辐射处于安全状态。
(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深入开展珠江流域(深圳)整治行动和治污保洁工程,全面加强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顺利办结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我市生态环境的议案》和《关于治理我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的议案》。
全年完成环境保护投资亿元,比上年增加亿元,占同期本市国内生产总值(GDP)的%。
成功举办了“9?16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大会,因在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中成绩突出,荣获第三届中国臭氧层贡献奖特别金奖。
完成国家环保总局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在国内率先通过全国生态监察试点考核。
二、空气环境(一)空气环境质量200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优)和二级标准(良)的天数共计360天,占全年的%,比上年增加16天;超过二级标准的天数为5天,占全年的%(见图1)。
2005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2005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一、总述(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05年,深圳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建设,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超额完成“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经济运行的质量与效益提高;科学、教育、文化等社会各项事业加快发展;积极创建并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全面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城市功能更趋完善。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本地生产总值(GDP)4926.90亿元,比上年增长15.0%。
人均GDP达60507元,比上年增长11.5%。
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2432.16亿元,比上年增长19.4%。
三次产业结构为0.2:52.4:47.4。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猛,全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4885.26亿元,比上年增长49.6%。
全市年末常住人口827.75万人,比上年增加3.4%。
(二)环境质量概况深圳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
空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全年优良天数为360天。
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8.1%。
河流水质污染仍然比较严重,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劣于国家地表水水质Ⅴ类标准。
近岸海域东部海水水质符合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
城市声环境处于轻度污染水平。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程度提高。
环境辐射处于安全状态。
(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深入开展珠江流域(深圳)整治行动和治污保洁工程,全面加强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顺利办结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我市生态环境的议案》和《关于治理我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的议案》。
全年完成环境保护投资115.7亿元,比上年增加36.2亿元,占同期本市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35%。
成功举办了“9?16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大会,因在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中成绩突出,荣获第三届中国臭氧层贡献奖特别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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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一)环境质量概况
2011年,深圳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
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主要河流部分时段氨氮、总磷等指标超标,其它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东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城市声环境处于轻度污染水平;辐射环境处于安全状态。
(二)环境保护与建设
深圳市人居环境工作紧密围绕创造深圳质量的战略部署,强力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完成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二五”规划、深圳市污染减排“十二五”规划、深圳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编制;颁布实施《深圳市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完成《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完成“十一五”和2011年度污染减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大运会生态环境保障任务;顺利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预评估。
二、环境空气
(一)环境空气质量
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优)和二级标准(良)的天数共362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9.2%,比上年
增加6天(见图1);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二氧化氮(见图2)。
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11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48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0.003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057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降水pH年平均值为5.02,比上年上升0.22,降水酸性有所减弱;酸雨频率为49.2%,比上年下降14.2个百分点。
深圳市年平均降尘量为4.20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上升0.02吨/平方公里·月,达到广东省推荐标准。
(二)措施与行动
大力推进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
11台电厂机组完成低氮燃烧改造;淘汰和改造高污染锅炉898台;129家家具企业完成涂装生产线的水性化升级改造,年削减VOC排放量13000吨;62家印刷企业改用环保性油墨,年削减VOC排放210吨。
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
2011年1月起在深圳市推广使用国IV标准车用汽油,继续对轻型汽车和重型燃气汽车上牌执行国IV排放标准;深圳市投放纯电动、混合动力等各类新能源汽车3035辆;全面实施在用车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和简易工况法排气检测新标准;路检、抽检高污染车辆3.9万辆;出台黄标车淘汰奖励政策,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大运期间签署《深莞惠机动车排气污染联防联治工
作协议》,与东莞、惠州周边城市联合开展跨境黑烟车、高排放车辆联合整治行动。
三、水环境
(一)水环境质量
水库:铁岗水库、松子坑水库和铜锣径水库等10座水库水质为优,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其它水库水质良好,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
与上年相比,铁岗水库水质有所改善。
深圳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河流:部分河流上游河段水质相对较好,深圳河、龙岗河、坪山河上游水质均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盐田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部分时段氨氮、总磷等指标超标,其它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
与上年相比,新洲河水质显著改善,龙岗河、布吉河、福田河、茅洲河水质明显改善,深圳河、皇岗河、大沙河、西乡河水质有所改善,其它河流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近岸海域:东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良好,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等。
与上年相比,东、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保持稳定。
(二)措施与行动
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
开展以清理面源污染为重点的“雨季行动”专项执法和深圳市重点饮用水源区的水源保护稽查专项行动,减少汛期水库水质污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