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
法院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法院案件评查整改报告一、引言近年来,我院案件质量出现了一些问题,给全院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为了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经过全面调研,制定了案件评查整改方案,并在整改工作中进行了全面的落实。
现将本次案件评查整改情况做详细汇报。
二、问题分析在我们对案件质量进行全面评估的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1.案件办理时间较长,超出了当事人的合理期望,导致当事人不满意。
2.案件查证不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没有充分审查,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明确。
3.法官办案思路单一,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综合运用,导致判决结果不尽如人意。
4.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程序违规现象,如庭审记录不准确、不完整等。
5.法官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差,导致案件推进不及时和不顺利。
三、整改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制定了如下整改措施:1.缩短案件办理时间,加强与各参与方的沟通协调,合理安排庭审时间,尽量避免延期。
2.开展培训,提高法官对证据审查的能力,确保案件的查证工作得到充分展开。
3.鼓励法官进行多学科交叉学习和研究,提高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并鼓励法官互相学习、互相借鉴经验。
4.加强与庭审员的沟通,明确庭审记录的重要性,确保记录的准确和完整。
5.强化对法官的组织协调能力培养,提高案件的推进效率,确保案件顺利进行。
四、整改效果在实施以上整改措施后,我们进行了评估,整改效果如下:1.案件办理时间明显缩短,与当事人的沟通也加强,得到了较好的效果,当事人满意度明显提高。
2.法官对证据的审查工作有了明显改进,案件事实得到了更好的查明,确保了判决的准确性。
3.法官们在学习和研究上均有所进步,运用法律法规更为灵活,判决结果得到了改善。
4.庭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得到了明显提高,保证了案件审判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5.法官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案件的推进效率明显提高,案件办理流程更加顺利。
综上所述,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案件评查整改取得了初步效果,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

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一、评查背景和目的XX市公安局为贯彻落实党的高度重视,加强案件办理质量,提高公安机关办案水平,特进行案件质量评查。
本次评查的目的是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提供整改意见,促进案件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评查方法和内容本次评查采取了案卡调阅、庭审听取、讯问笔录查看等方式,评查内容包括案件质量、办案程序是否合规、证据是否充分、办案单位的配合与沟通等方面。
三、评查结果经过细致研究和分析,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1.案件登记不规范:部分案件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导致案件办理过程中信息不完整或者错漏,给案件的后续查证和审理带来困难。
2.证据收集不全面:部分案件中,警察在收集证据时,未能全面搜集证据,或者忽略了与案件相关的重要证据。
这导致了证据链的不完整,影响了案件的审理过程。
3.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在部分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办案单位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案,程序不规范,不仅影响了案件的审理进度,也削弱了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4.协作配合不到位:在部分跨区域办案的情况下,办案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不到位,导致信息交流不畅,案件办理进程拖延。
五、整改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整改措施:1.加强培训:对所有办案人员进行相关案件管理和办案规范培训,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案件登记、证据收集、程序规范等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完善制度:修订并完善案件登记、证据收集和办案程序等相关制度,确保流程规范,各环节无漏洞。
3.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跨区域案件办理协作机制,促进各办案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调合作,确保案件办理进度及时沟通。
4.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和巡查制度,加强对案件办理质量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跟进。
六、落实整改情况我们将制定整改方案,并根据经费和人员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并根据要求落实整改。
各部门将积极响应,加强沟通和协作,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们相信,通过本次评查和整改,XX市公安局办案质量会得到明显的提升,为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3篇

【导语】整改报告是⼀个单位或部门在⼀定的时间段内对执⾏某项⼯作中存在的问题的⼀种⾃我检查⽅式的报告⽂体。
以下是⽆忧考整理的案件评查整改报告,欢迎阅读!【篇⼀】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严格按照确定的执法检查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查⼯作的每⼀步骤都作了精⼼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
⼆、抓住重点,严格⾃查 为确保环保⾏政执法⽂书的严格规范,我局就环保⾏政执法⽂书评查⼯作专题进⾏了安排部署,于2014年7⽉10⽇⾄15⽇,在环境监察⼤队组织开展了为期五天的环保⾏政执法⽂书⾃评⾃查活动,要求⼤队对2013年6⽉⾄2014年6⽉期间⾏政执法过程中产⽣的⾏政处罚、⾏政许可等⾏政执法案卷逐⼀进⾏认真⾃查。
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执法⽂书从实体、程序、⽂书、案卷装订等诸多⽅⾯进⾏了严格的检查。
经⾃查,我局⾏政执法案卷严格规范,格式⽂本完备,卷内⽬录和材料齐全,排列有序,装订整齐。
事实认定基本清楚、证据合法有效,⾏政处罚和许可程序合法规范。
全部案卷显⽰,我局所处理的⾏政执法案件中,未出现⼀件⾏政错案,也未出现⼀起⾏政复议案件。
具体表现在:执法主体合法;⽆超越法定权限案件;适⽤法律依据正确;执法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裁量适当;能充分保障相对⼈的参与权、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权,特别是作出的具体⾏政⾏为相对⼈的权利、义务可能产⽣不利影响的,能正确告知其申请⾏政复议的权利、⾏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超过法定期限案件;⾏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三、规范案卷管理,促进依法⾏政 ⼀直以来,我局按照⼀案⼀卷要求,对所有⾏政处罚案卷进⾏了整理完善,特别是⾏政征收排污费、⾏政许可、进⼊到⾏政强制执⾏、⾏政复议等案卷,我局⾼度关注,明确专⼈,按照⾏政处罚、征收的相关法定程序,确保所有案卷档案规范归档,也为下⼀年度严格执法提供了有⼒依据。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虽然我局在上⼀年度的⾏政处罚案卷⼯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兄弟先进单位相⽐,仍存在许多不⾜和问题。
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

以下是为⼤家整理的关于案件评查整改⼯作报告,希望⼤家能够喜欢! xx年案件评查总结报告 汉中市中级⼈民法院: 根据你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汉中法【xx】12号)的要求,我院精⼼组织安排,利⽤35天时间对xx年审(执)结的所有案件进⾏了认真全⾯的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开展好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本着实是求是,公平公正,不⾛过场的原则,使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扎实有效的进⾏,我院专门成⽴了以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继忠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建荣为副组长及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明、审监庭庭长袁青锋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领导⼩组”,统筹安排布署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确保了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有序推进。
⼆、时间安排与⽅法步骤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xx年2⽉10⽇开始⾄3⽉17⽇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阶段从2⽉10⽉⾄2⽉28⽇全院各审判业务庭进⾏案件质量⾃查,逐案填写案件评查表;第⼆阶段从3⽉1⽇⾄3⽉10⽇由各业务部门进⾏交叉评查和院评查领导⼩组进⾏重点抽查;第三阶段从3⽉11⽇⾄3⽉17⽇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三、案件评查范围和评查情况 案件评查范围为xx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
对于执⾏监督案件、调解(和解、协调)结案和撤诉等引发当事⼈申诉、上访或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列⼊评查范围。
下列七类案件为重点评查的案件:(⼀)被上级法院⼆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三)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四)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五)引发重⼤涉诉信访的案件;(六)超审限、执限的案件;(七)上级法院、⼈⼤、党委领导机关及⼈⼤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督办的案件。
2⽉10⽇⾄3⽉17全院各审判庭对xx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进⾏了⾃查,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
对所评查的案件,均按省院评查标准和评查登记表的要求作了如实填写,对评查中发现案件质量⽅⾯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整改措施都已书⾯报告案件评查办公室;3⽉1⽇⾄3⽉10具体由刑庭与⾏政审判庭,民⼀庭与民⼆庭,龙头法庭与⽂川法庭,五堵法庭与南乐法庭、博望法庭与桔园法庭对各⾃⾃查的案件进⾏了互查。
案件质量评查报告_法律(3篇)

第1篇一、引言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
为提高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我们对近一段时间内的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
现将评查情况报告如下:二、评查范围及方法1. 评查范围:本次评查范围为本地区近一年内审结的民事、行政案件。
2. 评查方法:本次评查采用全面审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查。
三、评查结果1. 事实认定方面:(1)事实认定准确:大部分案件的事实认定准确,证据采信合理,能够全面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
(2)事实认定错误:少数案件存在事实认定错误,主要表现为证据不足、认定依据错误、认定程序违法等问题。
2. 法律适用方面:(1)法律适用正确:绝大多数案件的法律适用正确,符合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2)法律适用错误:个别案件存在法律适用错误,主要表现为对法律条文理解不准确、适用不当等问题。
3. 程序规范方面:(1)程序规范:大部分案件在程序上符合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能够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2)程序违法:少数案件存在程序违法,主要表现为审理期限过长、送达违法、回避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
4. 文书质量方面:(1)文书质量较高:大部分案件的文书质量较高,格式规范,内容完整,逻辑清晰。
(2)文书质量较差:个别案件的文书质量较差,主要表现为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逻辑混乱等问题。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1. 存在问题:(1)事实认定错误:部分案件存在事实认定错误,导致判决结果不公。
(2)法律适用错误:个别案件存在法律适用错误,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3)程序违法:部分案件存在程序违法,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4)文书质量较差:个别案件的文书质量较差,影响司法公信力。
2. 原因分析:(1)法官业务水平:部分法官对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理解不够深入,导致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
案件质量评查自查自纠报告

案件质量评查自查自纠报告在司法工作的舞台上,案件质量就如同演员的表演水平,直接决定着“剧情”的精彩与否和观众的满意度。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深知案件质量的重要性,它不仅关乎公平正义的实现,更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石。
最近,我们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而我也借此机会进行了深入的自查自纠。
先来说说我最近处理的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吧。
这是一起邻里之间因为房屋漏水引发的赔偿纠纷。
原告和被告是住在同一栋楼上下层的邻居,因为一场暴雨,楼上住户的阳台积水渗透到了楼下,导致楼下住户的墙面受损、部分家具泡水。
楼下住户一气之下将楼上住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接手这个案子后,我第一时间去现场进行了勘查。
那场面,真是一片狼藉!墙面脱落的石灰粉满地都是,被水浸泡的家具散发着一股潮湿的霉味。
我仔细观察着每一处受损的地方,拍照、记录,心里默默盘算着损失的大致金额。
回到办公室,我开始梳理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
原告提供了购买家具的发票、维修墙面的报价单,还有邻居们的证言,证明漏水是楼上住户的疏忽造成的。
被告呢,则辩称自己已经采取了措施,但因为雨势太大无法避免。
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证据审查方面存在一些不够细致的地方。
比如,对于邻居们的证言,没有进一步核实他们与双方当事人的关系,是否存在偏袒的可能。
在法律适用方面,我也进行了反思。
对于类似的房屋漏水纠纷,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虽然比较明确,但在具体运用到这个案件中时,我没有充分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
比如,这栋楼的建筑年代较久,物业管理方面存在一些漏洞,这些因素在责任划分上应该如何权衡,我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
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我发现自己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沟通协调不够到位。
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时,有时候没有充分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意见,导致信息传递不畅,增加了调解的难度。
其次,文书写作不够规范。
一些法律文书的格式、用词不够准确,甚至出现了错别字和语法错误,这可太不应该了!再者,时间管理不够合理。
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

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案件质量评查是法院内部审判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是否严格执法等情况进行评查验收,不仅能够客观、公正评价法官办案质量,为考核法官业绩提供充实依据,还能够总结办案经验,规范法官审判行为。
如何建立和完善一套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对案件实行有效的监督,是人民法院不断探索的课题。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按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开展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查机机制亦日趋完善,并取得了显显著成效。
但是,评查工作中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这些不同程度错误或瑕疵的存存在,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定定性,影响了对案件的公正处处理,从而影响了案件的质量量和其应达到的社会效果。
笔笔者以此文浅析在案件评查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以期在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加完善善这项制度,促进案件评查工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案件件质量评查的基本做法近年年来,各地基层法院主要由资资深法官、审监庭审判员和纪纪检监察人员组成评查组,针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开展质量评评查工作。
评查组按照《案件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常态态评查与重点评查、专项评查查与年度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序、实体处理、社会效果、法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等方方面开展评查验收工作。
评查查结束后,评查人员分别对每每一个参评案件评定等次并指指出存在的问题。
评查组将发发现的问题汇总并报院审判委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形成情况通通报,再反馈给各审判业务部部门及主办法官。
二、案件件质量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不足1、对评查工作重视不不够,认识不到位。
对案件质质量评查普遍存在两个方面的的误解:一是将案件质量评查查工作简单地定位为纠错,认认为评查就是纠错,通过纠错错达到确保质量的目的。
二是是案件质量评查功能定位不准准确。
目前基层人民法院主要要以生效案件为评查对象,即即实行事后监督,虽然对有重重大影响或领导过问的案件提提前介入监督,但也是极个别别案件,对事前和案件审理过过程中的质量评查不够重视。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尊敬的领导:
根据您的指示,我们对案件进行了评查,并制定了整改报告。
经过反复的调研和分析,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和建议:
1. 案件背景:对案件的整体背景和相关信息进行了梳理,包括案件的性质、时间、地点、当事人等。
2. 问题分析: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评估,包括案件调查不彻底、证据收集不全、法律适用不准确等。
3. 整改建议:针对问题的具体情况,我们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
例如,加强对案件调查人员的培训和督导,完善证据收集的程序和规范操作等。
4. 效果评估:为了验证整改措施的有效性,我们建议进行效果评估,并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和方法。
5. 延伸建议:除了针对具体问题的整改建议外,我们也提出了一些延伸建议,如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案件办理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等。
总结起来,针对该案件,我们提出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和建议,以期能够改善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我们将尽快落实这些措施,并在后续的工作中不断优化和完善。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此致
礼敬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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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
案件质量评查是法院内部审判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是否严格执法等情况进行评查验收,不仅能够客观、公正评价法官办案质量,为考核法官业绩提供充实依据,还能够总结办案经验,规范法官审判行为。
如何建立和完善一套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对案件实行有效的监督,是人民法院不断探索的课题。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查机制亦日趋完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评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不同程度错误或瑕疵的存在,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定性,影响了对案件的公正处理,从而影响了案件的质量和其应达到的社会效果。
笔者以此文浅析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加完善这项制度,促进案件评查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案件质量评查的基本做法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主要由资深法官、审监庭审判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评查组,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工作。
评查组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常态评查与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与年度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社会效果、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等方面开展评查验收工作。
评查结束后,评查人员分别对每一个参评案件评定等次并指出存在的问题。
评查组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形成情况通报,再反馈给各审判业务部门及主办法官。
二、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对评查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
对案件质量评查普遍存在两个方面的误解:一是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简单地定位为纠错,认为评查就是纠错,通过纠错达到确保质量的目的。
二是案件质量评查功能定位不准确。
目前基层人民法院主要以生效案件为评查对象,即实行事后监督,虽然对有重大影响或领导过问的案件提前介入监督,但也是极个别案件,对事前和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质量评查不够重视。
案件质量管理应是预防胜于纠正。
2、案件评查制度欠缺依据,设置部门不统一,影响评查工作的开展。
法院对所审结且已生效的案件进行事后评查,其目的是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感。
但现行法律框架内及法院组织内部设置上没有设置案件评查内容和机构,法律上仅规定通过上诉程序或再审程序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而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方式确定案件是否存在差错则无法律上的依据。
另外由于认识不同,各地基层法院虽然都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部门,但具体做法不一,有的认为它应是平行于庭室的一级机构,下设于审委会,这样才能加强评查力度;有的认为应下设于某个部门如审监庭、研究室、监察室等作为二级机构,这样更符合基层法院实际情况。
3、案件质量评查的规程和标准不统一,实践中很难操作。
根据基层人民法院自身的特点,虽然制订了一系列的《评查细则和标准》,采取了自查自纠、全面评查、重点评查、交叉评查等各种形式对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予以通报,要求业务庭及承办人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予以说明、检讨及整改完善。
但是,在目前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法院没有形成统一的质量评查标准,评查结果并不能全面反映办案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案件质量水平,还有可能造成相同的案件由不同的法院评查,产生不同的结果。
4、评查激励和保证机制不健全,未能充分发挥评查应有的作用。
以前是目标管理实行积分制,根据每个案件疑难繁简程度和结案方式等进行评分。
虽然对案件存在的差错程度进行了量化、细化,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及所在的庭室,客观地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但是改为现行的百分制,缺乏奖惩机制。
另外,评查人员不愿“评”与被评查人员不愿“受评”的心态仍然存在。
案件评查工作本来是对事不对人,但由于评查法官与承办人均在同一法院,被评查对象不理解,认为跟自己过不去、“挑刺”。
而年底的年度考核以及竞聘上岗等采取的是民主评议测评,评查法官因顾虑将来对自己评议时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而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和畏难情绪,在评查过程中束手束脚,应付了事,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能动性,影响了评查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5、评查人员不固定以及评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制约了评查工作的开展。
多数基层法院已经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组,但是,由于评查人员不固定,而且个别临时抽调的评查人员评查工作经验以及全面处理各类案件的能力不足,造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
6、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检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
个别法院对存在问题的整改不重视,往往只是把评查结果通报各业务庭或主办法官,并未对是否认真剖析问题、是否自我查找原因以及是否及时整改等进行监督,致使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反复出现。
三、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要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各基层法院要牢固树立争办“精品案”的意识,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质检”。
首先,评查人员要履行好职责,严格按照各项标准开展评查工作,杜绝不负责任与应付了事的工作态度。
其次,作为被评查的案件主办法官则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克服不服气、抵触等思想情绪,自觉接受评查。
2、建立评查标准系统,制定明确、规范、细致的涵盖案件质量评查各个环节的具体量化标准,使评查工作有章可循。
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水平,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实效,除了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外,进一步明确评查范围、规范评查程序,由评查到问责,环环相扣,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评查问责工作方法。
在评查标准上,进一步向细化延伸——通过看、听、议、评、报、讲等多种形式,把握好评查的每一个细节,正确处理好以“查”促“评”的关系。
3、建立集事前、事中、事后为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层层把关,让评查贯穿案件质量运作的全过程。
改变过分注重规范文书的做法,从实体到程序,从事实证据到法律适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案件的立、审、执、查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评查。
对先予执行、财产保全、刑事案件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等对案件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执法活动实行重点监管和异体监管,进行全程跟踪、专项审查。
坚持常抓不懈,通过“普查、抽查、专项案件评查、集中案件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水平。
4、调整和充实评查力量,确保评查工作常规性开展。
首先明确评查主体的地位,不能凌驾于审委会之上,评查工作必须向审委会负责和服务,这样才能保证审委会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的职能得以实现。
其次主张建立独立的质量评查部门。
从整合法院审判资源出发,由审监庭作为负责评查工作的日常机构,进一步调整和充实评查力量,选派一些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资深法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并保持相对稳定,以确保审判监督管理更具有权威性。
各基层法院审管办要全面负责好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协调工作,并指导评查组开展评查工作以及履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职能。
5、加强培训,熟练掌握评查标准。
不但评查人员要熟悉掌握评查标准,所有被评查案件主办法官也应知晓。
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要求基层法院审判人员全面学习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同时将评查标准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业务庭,引起全体审判人员高度重视,杜绝差错发生。
6、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坚决改变以往将案件评查结果通报反馈后不注意监督检查的工作态度,要进一步加大审判监督管理力度。
一是业务庭或者办案法官要在通报评查情况后限期撰写关于剖析存在问题原因和提出整改措施
的材料交案件评查组、审管办(或审监庭)备案;二是审管办组织审监庭、监察室等职能部门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若再次出现类似的瑕疵、质量问题时应依照《法律文书差错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对屡有问题,工作明显不负责任,且经多次帮助、指导、培训仍不改正的人员,将其调离审判岗位。
7、建立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将评查工作纳入绩效考评。
尽快制定出《审判绩效考评办法》,严格按照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
建立案件质量通报制度,使案件评查结果公开透明,强化评查的警示作用。
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写入部门和法官执法档案,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过错追究,真正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审判质量的促进作用。
提高评查人员待遇,考虑对评查法官由院党组单独考核评定,而不与其他法官共同评比、考核,从而消除评查法官在年度民主评议时的影响和顾虑。
四、评查结果的运用
首先,通过案件评查,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干警的工作责任心,改进了工作作风,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其次,促进了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了法官的业务能力。
再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办理高质量案件,提高当事人服判率,
上诉率降低,提高了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
在审判工作中,各基层法院要以案件评查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提升审判质量和提高审判效率的过程,把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努力提升司法水平及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