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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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调研报告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从我国的普法教育开始就一直常抓不懈,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一五”、“二五”、“三五”普法中学生属于重点对象之一。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调研报告一1、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社会背景

作为接受高等教育、被誉为“时代骄子”的大学生,理应具备更高的法律素养;其法律素养水平将直接引领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发展方向、提升构筑法治社会的速度。经过二十多年普法工作的努力,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不仅能够自觉遵守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以致大学校园里的违法犯罪现象有所下降;而且能够通过自身的影响力向社会公众传播法律知识,成为普法宣传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转型,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也随之发生质的变化:原来相对静止、封闭、有序的生活状态,走向了变动、开放和相对无序的状态,给我们带来更快更多的消息,这些信息在开阔视野的同时,也带来众多不安定因素。部分高校大学生由于意志力比较薄弱且个人独立思考、辨识能力还不够成熟,致使难以抵抗外界不良影响的诱惑,违法犯罪现象不断提升,

因此,不管是从推进我国法治化进程、提高综合国力的角度,还是从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的角度,都有必要认真研究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现状,进而寻求对策,以期在最短时间能感受到其法律素质的提高。

法律知识欠缺

当前,我国大多数高校都以《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一课作为向大学生传播法律常识的重要平台。但一门课程的讲授几乎涵盖了本科法学专业的所有课程内容,且学时相对较少,任课教师也只能有选择性的传递有限的知识信息。学生们受“专业知识至上”观念的影响,面对普法课程只能是敷衍了事,以顺利通过期末考试为“己任”,学习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更是无从谈起。因此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整体水平还是较低的。

法律意识淡薄

据调查显示,大学生中也存有“法律虚无主义、工具主义”、“人治”胜过“法治”、“有权就有钱、钱大于法”等错误认识,影响着对当代法律制度的实质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正确认识,无形中对现代法律意识的导入形成了心理上的抵触;纵然将法律条文熟记于心,也是理论与实践相分离,在自身合法利益受到侵犯时,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无力与不法现象相抗衡。

法律意识错位

导致大学生法律意识错位的主要原因,在于校园与社会法治氛围的缺失。校园内学生的法律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亦或是学校中出现的违法事件未受到依法惩治,使得学生对于法律的预期不断下降。这不仅有损于法律的权威,也使学生误认为法律在校园内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从而造成了部分大学生忽视了自己在校园里的法律主体地位,不愿积极的学习法律知识、践行法律理念,更不愿关注身边的法律现象,与社会对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律行为习惯的较高期望相去甚远。

而社会中大量违法行为的出现、法律漏洞的显现,对于满怀希望、意欲步入社会实现人生理想的大学生而言,更是一种重创;部分学生逐渐失去了对于法律的信赖与尊重,漠视法律、践踏法律的事件不断发生。本应成为建设法治社会主力军的“天之骄子”,却随之的时间的推移,混同于普通民众,甚至成为犯罪群体的成员,不禁让人惋惜,更意识到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刻不容缓!

法制教育模式,构建法治宣传平台

在发挥课堂优势、充分利用传统教育载体的同时,必须努力探索课堂教育的新方法,既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又关注法律技能的指导和法律信仰的培育,使大学生树立起正确

的法制观念。在教学内容上做到与时俱进,使法律教育贴近大学生的生活,让学生有机会学以致用;在教学方式上避免单纯说教,可适当的借鉴法学专业教学方法改革的优秀成果,增加启发式、情景式、案例式等教学模式,提高课堂的吸引力,更好的调到同学们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除此,增设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大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也是校内法制教育要实现的目标之一。例如:组织学生到监狱参观;观看优秀的法制影视作品;对青少年犯罪分子进行重点帮教;对大学生进行现身说法教育,进行法庭旁听;请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开展一些以法律为主题的法律演讲、辩论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使同学们能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教育,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同时,有意识的将学校普法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相融合,借助各具特色的文化活动阵地,为学生创造出更多的法律思考、法律实践机会,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深刻领悟法治内涵,并自觉养成法律思维习惯和行为模式。由此既升华了校园文化活动的主题思想,也为法制教育开辟了第二课堂,二者相得益彰,最终目的直接指向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

法律至上的信念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若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

必须要解决他们对于法治的信任危机,重塑法律在其心目中的权威,培养起一种宗教般虔诚而真挚的对法的信仰。而权利意识的树立、权利观念的深入人心正是我们信仰法律、采取护法行为的思想基础。

权利意识是指人们对于一切权利的认知、理解和态度,是人们对于实现其权利方式的选择,以及当其权利受到损害时,以何种手段予以不就的一种心理反映。作为学生活动中接触到的重要人群,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平时要重视有关法律、制度的学习,了解自身和学生的权利范围,树立“大学生是平等的权利主体,合法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形成正确的权利观和法律信仰,支持学生的维权活动,支持学生的权利主张,自觉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法定权利,不利用管理权力压抑学生张扬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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