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颗粒物组分网自动监测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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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在线监控建设方案

颗粒物在线监控建设方案

重点污染源烟粉尘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方案一、项目建设背景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行业国控、省控重点工业企业和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包括供暖锅炉与工业锅炉)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增设烟粉尘监控因子,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的要求,结合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在全省重点排污单位统一规划安装废气烟粉尘自动在线自动监控设施。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将废气烟粉尘等监控因子纳入到我省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可使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达到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要求,并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科学的环保决策和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排污提供可靠的依据,从而达到定量监管重点企业排污、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目标。

二、项目建设现状因烟粉尘不属于“十二五”四项减排因子,我省之前未对重点污染源烟粉尘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联网做统一要求,目前个别企业自行建设的烟粉尘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属于直插式采样方式,不具备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功能,不能满足精细化环境监管要求。

三、建设依据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国办发[2014]21号;2、《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3、《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76-2007;4、《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5、《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 477-200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9、《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10、《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11、《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1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92;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BGJ 232.90.92;15、《防雷及接地安装工艺标准》,GB 22-1998。

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国家环境监测网空气自动站的运行管理,促进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运行与持续改进,保障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和信息的准确可靠,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气网”)由城市空气监测网、区域空气监测网和背景空气监测网等组成。

城市空气监测网数据质量由各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区域空气监测网和背景空气监测网数据质量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气网各监测站点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国家气网质量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模式,分别由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环境监测中心(站)三级管理。

第五条总站(国家级)组织构建和完善国家网空气自动站质量管理相关的制度和技术体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核查机制,组织对国家网空气自动站开展质量核查。

第六条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级)负责执行国家统一建立的空气自动站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程序,定期向国家级标准进行O3的量值溯源,在辖区内开展颗粒物的手工比对、O3的量值传递以及其它气态污染物(SO2、NO2、CO)的准确度审核等工作。

组织对辖区内各个城市的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开展质量核查。

第七条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级)负责落实相关管理制度与技术规范,保证辖区内所有国家网空气自动站的监测数据质量。

定期向省级或上一级标准进行O3的量值溯源;开展辖区内各个空气自动子站的颗粒物手工比对、O3的量值传递以及其他气态污染物(SO2、NO2、CO)的准确度审核等质量管理与监督活动。

第三章工作机制第八条总站对国家网空气自动站的质量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核查。

省级站定期向国家级机构开展量值溯源工作,向辖区内的市级站进行量值传递,并对辖区内市级站开展不定期的质量监督核查。

市级站按照相关制度、规范要求对空气自动站进行运维与管理,并接受总站、省级站的监督,反馈相关质量信息。

大气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监测方案

大气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监测方案

大气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1.监测范围按照3个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及周边地区和长三角地区)全覆盖,其他PM2.5浓度较高、且具备手工监测条件的城市开展手工监测的原则,在88个城市,共布设手工监测点位99个:京津冀及周边地区31个城市开展手工监测,共布设38个手工监测点位,其中北京5个,天津4个,其余每市1个。

具体包括:北京、天津、石家庄、廊坊、保定、雄安新区、唐山、邯郸、衡水、邢台、沧州、张家口、秦皇岛、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开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太原、阳泉、长治、晋城。

汾渭平原及周边地区11个城市开展手工监测,共布设11个手工监测点位,每市1个。

具体包括:三门峡、洛阳、晋中、运城、临汾、吕梁、西安、宝鸡、渭南、咸阳、铜川。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开展手工监测,共布设45个手工监测点位,其中上海5个,其余每市1个。

具体包括:上海、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绍兴、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马鞍山、淮北、铜陵、安庆、黄山、滁州、阜阳、宿州、六安、亳州、池州、宣城。

长江中游城市群仅武汉开展手工监测,共布设1个手工监测点位。

成渝地区4个城市开展手工监测,共布设4个手工监测点位,每市1个。

具体包括:重庆、成都、自贡、绵阳。

2.监测项目必测:PM2.5质量浓度;PM2.5中的水溶性离子,包括硫酸根离子、硝酸根离子、氟离子、氯离子、钠离子、铵根离子、钾离子、镁离子、钙离子;PM2.5中的无机元素,包括钒、铁、锌、镉、铬、钴、砷、铝、锡、锰、镍、硒、硅、钛、钡、铜、铅、钙、镁、钠、硫、氯、钾、锑等24种元素;PM2.5中的元素碳、有机碳。

选测:PM2.5中的水溶性有机碳、二元羧酸、多环芳烃、正构烷烃、左旋葡聚糖等有机化合物。

3.监测频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及周边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地区在1月、2月、3月、10月、11月、12月,所有点位监测频次为1次/天,4—9月所有点位监测频次为1次/3天。

大气环境监测实施方案

大气环境监测实施方案

大气环境监测实施方案一、简介大气环境监测是为了掌握空气质量状况,预防和控制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有效的大气环境监测实施方案是确保监测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

下面将就大气环境监测实施方案的内容、工作流程和技术要求进行详细介绍。

二、监测内容1. 监测点位:根据国家和地方大气环境监测布点方案确定监测点位。

2. 监测参数:包括臭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以及气象要素等。

3. 监测频次:根据监测要求确定监测频次,通常为每天连续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数据。

三、工作流程1. 监测准备:对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数据采集: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准确记录监测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数据处理:对采集到的监测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生成监测报告。

4. 数据发布:将监测报告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发布,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四、技术要求1. 仪器设备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仪器设备,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人员素质要求:监测人员应具备专业的大气环境监测背景知识和操作技能,严格遵守监测规范和流程。

3. 质控要求:建立健全的监测质控体系,严格执行质控程序和标准,确保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4. 数据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的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做好监测数据的存储和备份工作,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查询性。

五、结语大气环境监测实施方案是确保监测工作科学有序进行的关键。

各级监测部门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履行监测职责,为保护地球家园、净化空气质量作出应有的贡献。

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我们能够共同守护好我们的蓝天白云,让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提升,让人民群众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生活在一个更加美好的环境中。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保障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和信息准确可靠,依据《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发〔2015〕56号)和《“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环办监测〔2016〕104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以下简称国家城市站)是指经环境保护部批准设置的,以监测城市建成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整体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目的而设置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

第三条国家城市站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包括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

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和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一)环境空气颗粒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由空气质量监测子站、质量保证实验室和系统支持实验室组成,其主要功能及基本要求参见《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与质控技术规范》(HJ 817)。

(二)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由空气质量监测子站、中心计算机室、质量保证实验室和系统支持实验室组成,其主要功能及基本要求参见《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与质控技术规范》(HJ 818).第四条国家城市站监测项目包括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颗粒物(PM10、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气象五参数(风速、风向、空气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压力),其他项目结合相关标准要求确定。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城市站的运行管理。

二、运行机制和职责分工第六条环境保护部负责组织管理国家城市站,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国家城市站运行所需基础条件的保障工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国家城市站的技术管理和运行考核,并依托省级环境监测机构组建区域质控实验室,配合开展本区域国家城市站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工作,委托运维机构负责国家城市站的运行维护工作.第七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区域质控实验室和运维机构,依据各自职责开展相关工作,保障国家城市站稳定规范运行。

大气污染问题的环境监测方案与应对策略

大气污染问题的环境监测方案与应对策略

大气污染问题的环境监测方案与应对策略大气污染是当前世界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之一,不仅严重影响人类健康,还对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为了有效监测大气污染并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需要制定一份有效的环境监测方案。

本文将针对大气污染问题,制定一份环境监测方案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以期能够有效减少大气污染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的危害。

一、环境监测方案1. 确定监测目标和指标需要明确监测大气污染的目标和指标。

主要监测目标包括大气中的颗粒物、有机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等主要污染物。

监测指标需要覆盖大气污染的来源、排放量、传输过程和影响范围等,以便全面了解大气污染的状况。

2. 确定监测方法和设备需要确定监测方法和使用的监测设备。

监测方法主要包括样品采集、分析处理和数据解读等步骤。

监测设备需要具备高灵敏度、高精度和长时间稳定性,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确定监测点位和频次监测点位需要覆盖城市、工业区、交通枢纽、燃煤电厂等大气污染的重点区域,以全面了解大气污染的分布和变化。

监测频次需要根据大气污染的季节性和地区差异等因素进行调整,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4. 确定数据报告和信息通报需要确定监测数据的报告和信息通报方式。

监测数据需要及时发布,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进行通报,以引起社会关注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还需建立数据共享平台,以便不同部门和研究机构之间进行数据交流和共享。

二、应对策略1. 加强大气污染源监管针对大气污染的来源,需要加强对工业排放、机动车尾气、燃煤电厂等大气污染源的监管。

可以通过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加大对违规排放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措施,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的排放量。

2. 推动清洁能源和低碳技术发展为了减少燃煤等高排放能源的使用,需要加大对清洁能源和低碳技术的支持力度。

可以通过制定清洁能源发展规划、推动燃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的利用,鼓励企业采用低碳生产技术等方式,减少大气污染的排放。

大气超级站绩效审核方案、监测数据审核管理办法、技术方案

大气超级站绩效审核方案、监测数据审核管理办法、技术方案

附录A:大气超级站绩效审核方案大气超级站绩效审核方案包括颗粒物化学组分网和光化学组分网绩效审核方案。

一、颗粒物化学组分网绩效审核方案1、精密度审核精密度审核采用连续多次向监测仪器加入同一浓度的标准物质(离子标准溶液或蔗糖溶液等),水溶性离子自动监测仪加入100ppb的标准溶液,有机碳/元素碳自动监测仪加入10μgC的蔗糖溶液,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接近环境中污染物实际浓度水平的浓度点。

记录每个浓度点的仪器示值(Y i)和标准物质的浓度(X i),重复7次,根据仪器的相对标准偏差RSD,来确定仪器的精密度。

2、准确度审核准确度审核采用连续多次向监测仪器加入一系列浓度的标准物质(离子标准溶液或蔗糖溶液等),水溶性离子自动监测仪依次加入浓度为50、100、150、200、250ppb的标准溶液,有机碳/元素碳自动监测仪依次加入2.5、5、7.5、10μgC的蔗糖溶液,记录每个浓度点的仪器示值(Y i)和标准物质的浓度(X i),计算仪器示值与标准物质浓度的平均相对误差D,来确定仪器的准确度。

3、空白审核(1)每日自动空白有机碳/元素碳自动监测仪每日自动空白,统计其最大值、最小值和平均值的变化。

(2)手动空白待仪器稳定后,放入空白滤膜或去离子水,启动程序,连续测量2次,记录仪器示值。

(3)全系统空白在仪器采样口接入高效过滤器,仪器正常采样,记录仪器响应值,连续测量2小时,记录仪器示值。

4、全系统校准:有条件的可每半年开展一次全系统的校准,分为SO2全系统校准和颗粒物组分全系统校准。

仪器设备:动态校准仪(输出流速≥20L/min,最大稀释倍数≥1000)、零气发生器(储气量≥30L)、SO2标准气体、缓冲瓶、SO2监测仪(在线紫外荧光法)、可移动式颗粒物化学组分校准仪。

(1)使用大流量SO2校准设备,产生16.7L/min或者3L/min已知浓度的SO2标气通入水溶性离子自动监测仪,每个浓度点获取3组数据,记录仪器监测结果,依次通入0、5、10、20、50、0ppb的SO2标气,每次校准分别记录水溶性离子在线监测仪和SO2监测仪(在线紫外荧光法)的监测结果,以SO2监测仪(在线紫外荧光法)的监测结果为基准,计算水溶性离子在线监测仪监测结果的相对偏差、精密度和准确度,结合离子色谱检测器的校准结果(液体外标的校准结果),评估采样系统气体的吸收效率η和响应时间t。

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

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

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客观、准确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是评价、考核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依据。

针对当前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发展现状近年来,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截至2014年底,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共建成1436个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项目包括颗粒物(PM10、PM2.5)、臭氧(O3)和常规气态污染物(SO2、NO2、CO)三类6项指标。

实现了环境监测数据一点多发、实时传输,实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此外,大部分省(区、市)也建成了方空气自动监测站,形成了覆盖全国,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环境空气监测方法标准体系逐步完善,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水平持续提升,基本保证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真实可信。

随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的快速发展,其运行管理逐渐暴露出质量控制技术欠缺、质量管理手段不足等问题。

一是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体系和质控体系不健全。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及技术规范体系尚不完善;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臭氧自动监测的量值溯源和传递体系以及颗粒物比对监测体系;国控站点不同来源标准样品质量良莠不齐,个别站点的SO2、NO2、CO等气体标准样品的量值偏差过高。

二是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体系尚不完善。

仪器适用性检测的法律地位不清;缺少配套的适用性检测管理办法,检测技术规范不完善;缺乏不同区域颗粒物自动监测仪器比对测试;颗粒物切割效率测试能力不全。

三是缺乏有效的对运维机构的监管手段。

部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社会运维机构缺乏必要的技术装备与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尚待健全;运维人员流动快,业务水平不高,上岗资质欠缺;对社会运维机构的监管办法和处罚手段缺失。

四是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需要更新和完善。

国家网的运维机制发生了变化,原有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监测点位管理办法、监测质量管理办法等需要更新,质量管理工作依据需要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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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颗粒物组分网自动监测
⒈监测范围
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及周边地区全覆盖,其他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城市及PM2.5浓度较高且具备自动监测能力的城市开展自动监测,在全国90个城市,共布设组分自动监测点位102个: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37个城市开展自动监测,共布设44个自动监测点位,其中北京5个,天津4个,其余每市1个。

具体包括:北京、天津、石家庄、廊坊、保定、雄安新区、唐山、邯郸、衡水、邢台、沧州、张家口、秦皇岛、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开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青岛、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漯河、商丘、驻马店、周口、信阳。

汾渭平原及周边地区11个城市开展自动监测,共布设11个自动监测点位,每市1个。

具体包括:三门峡、洛阳、晋中、运城、临汾、吕梁、西安、宝鸡、渭南、咸阳、铜川。

长三角地区16个城市开展自动监测,共布设20个自动监测点位,其中上海5个,其余城市每市1个。

具体包括:上海、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镇江、杭州、宁波、嘉兴、湖州、金华、绍兴、合肥。

长江中游城市群10个城市开展自动监测,共布设11个自动监测点位,其中武汉2个,其余城市每市1个。

具体包括:武汉、宜昌、鄂州、孝感、黄石、咸宁、黄冈、襄阳、长沙、南宁。

成渝地区4个城市开展自动监测,共布设4个自动监测点位,每市1个。

具体包括:重庆、成都、自贡、绵阳。

东北地区4个城市开展自动监测,共布设4个自动监测点位,每市1个。

具体包括:沈阳、哈尔滨、长春、大连。

珠三角地区4个城市开展自动监测,共布设4个自动监测点位,每市1个。

具体包括:广州、福州、厦门、深圳。

西北地区4个城市开展自动监测,共布设4个自动监测点位,每市1个。

具体包括:兰州、银川、乌鲁木齐、呼和浩特。

⒉监测项目
必测项目:PM2.5质量浓度、PM2.5中的元素碳、有机碳;PM2.5中的水溶性离子(包括硫酸根离子、硝酸根离子、氟离子、氯离子、钠离子、铵根离子、钾离子、镁离子、钙离子等);PM2.5中的无机元素(硅、锑、砷、钡、钙、铬、钴、铜、铁、铅、锰、镍、硒、锡、钛、钒、锌、钾、铝等)等。

选测项目:PM2.5质量浓度、PM2.5中的元素碳、有机碳;PM2.5中的水溶性离子(包括硫酸根离子、硝酸根离子、氟离子、氯离子、钠离子、铵根离子、钾离子、镁离子、钙离子等);PM2.5中的无机元素(包括硅、锑、砷、钡、钙、铬、钴、铜、铁、铅、锰、镍、硒、锡、钛、钒、锌、钾、铝等);温度、气压、湿度、风向、风速;在线来源解析(多种组分数浓度、实时污染来源解析结果);大气颗粒物垂直分布;温度廓线、风廓线、水汽廓线。

3.监测频次
每天24小时连续监测。

4.工作方式
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26”城市、西安、临汾、运城、洛阳的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网中的站房、设备为总站租赁或购买,由总站委托社会化运维机构承担日常运维。

站房用地、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和出入站房等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工作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涉及电费、网络通讯费等费用支出的,由社会化运维机构承担。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负责北京顺义、通州、房山、大兴四个区的自动监测工作。

其他城市自动监测由省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统筹组织开展相关站点建设及运行管理,并负责数据审核、上传等工作。

5.数据报送
以VPN方式实时报送数据。

相关技术框架结构设计、数据交换/共享流程、传输要求等参考《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数据联网技术规定》(总站气字〔2019〕0187号)。

6.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各省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行政区域内监测活动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自动监测质控遵照《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第一版)》(总站气字〔2019〕424号)的要求执行。

总站组织省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质控监督检查,对运维情况和标准物质溯源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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