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特点与规则
赠与合同需要注意的要点5篇

赠与合同需要注意的要点5篇篇1一、定义与概述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协议。
赠与合同涉及多方面的法律事项,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并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合法、有效。
本文旨在明确赠与合同中应注意的要点,以确保双方权益。
二、赠与人的注意事项1. 赠与意愿明确:赠与人应明确自己的赠与意愿,包括赠与的财产种类、数量、价值等。
在合同中详细列明赠与的财产清单。
2. 财产安全:赠与人应保证所赠与的财产无产权纠纷,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权利的情况。
如有相关情况,应在合同中明确说明。
3. 履行义务:赠与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赠与义务,确保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顺利转移至受赠人。
三、受赠人的注意事项1. 接受意愿明确:受赠人应明确表示接受赠与的意愿,并在合同中签署确认。
2. 查验财产:受赠人在接受赠与财产时,应仔细查验财产状况,确保与合同约定一致。
如发现财产状况不符,应及时与赠与人沟通并记录在合同中。
3. 遵守约定:受赠人应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处置赠与财产。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处置赠与财产,应与赠与人协商并取得同意。
四、合同的法律要素1. 当事人信息:合同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等基本信息。
2. 赠与财产描述:合同应详细描述赠与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价值等,确保双方对赠与财产的描述一致。
3. 赠与条件:双方应明确赠与的条件,如无附加条件或存在其他限制。
4. 权利义务: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赠与人的履行义务和受赠人的接受意愿等。
5. 法律责任:合同应明确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法律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五、合同的签订与生效1. 合同签订:赠与合同应由双方当事人亲自签署,如有代理人,代理人应在合同中明确代理事项并加盖公章。
2. 合同生效: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应保留好合同原件,以备日后查验。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 合同解除:双方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如赠与财产损毁、受赠人违反约定等。
赠与合同的司法解释

赠与合同的司法解释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出赠财产方为赠与人,接受赠与方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虽然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但赠与不是商品流通的法律形式,因为赠与是无偿的,而且赠与人赠与财产或是出于某种报答,或是为了给与资助,所以赠与一方面可以使受赠人得到经济上的资助,另一方面也有满足当事人感情需要的作用。
1.赠与合同属于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2.赠与合同仅赠与人有义务将其出赠财产给与受赠人,而受赠人并不负担相对应的任何义务;即使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履行所附条件的行为也不是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的对价,所以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3.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
赠与合同受赠人取得赠与标的物不需要给付任何代价。
正因为赠与合同是无偿的,受赠人是纯受利益的,所以即使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单独接受赠与,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主张赠与无效。
二、赠与人撤销权的规定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的撤销权可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具有任意撤销权。
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
但对赠与人的撤销权如果不加以限制,就会使赠与合同无任何约束力,因此法律对此进行了限制:1.撤销须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如果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给受赠与人,赠与人就不能行使这种任意撤销权。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管赠与财产交付与否,赠与人均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这主要是考虑到,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和个人出于种种目的,对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表示愿意向灾区和贫困地区无偿捐赠财物等,但事后并未真正兑现,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因为当事人之间有很深的道义上的情感,如果赠与人任意撤销赠与,则与其原赠与的目的相悖,所以,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赠与合同司法解释8篇

赠与合同司法解释8篇篇1一、引言为了明确赠与合同的性质、效力及履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制定本解释。
二、赠与合同的性质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无因性和诺成性的特点。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或交付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
三、赠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1. 赠与合同的成立需满足以下要件:赠与人具备赠与能力,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无欺诈、胁迫等情形。
2. 赠与合同自双方达成协议时生效。
但涉及不动产等需要登记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财产,应在办理登记手续后发生物权变动效力。
四、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与交付1. 赠与人应履行交付义务,将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给受赠人。
赠与财产为动产的,应办理交付手续;赠与财产为不动产或需要登记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财产的,应办理登记手续。
2. 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和交付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由双方约定。
无约定的,依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赠与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1. 赠与人应按照约定履行赠与义务。
如因赠与人不履行赠与义务导致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 受赠人应履行接受赠与的义务。
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接受赠与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六、赠与合同的撤销与解除1. 赠与人享有撤销权,但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 赠与合同解除的条件参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赠与财产的保全与监管赠与财产在交付前,赠与人有权申请法院保全。
受赠人应当妥善保管赠与财产,不得擅自处分。
如因受赠人的过错导致赠与财产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八、赠与合同的争议解决赠与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赠与合同的概念、特点

赠与合同的概念、特点(一)赠与合同的概念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承受赠与的合同。
转移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公民、法人都可以成为赠与合同的主体,但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才能的公民才能成为赠与人。
限制行为才能的公民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展赠与,无民事才能的公民不能成为赠与人,但可以成为受赠人。
一般对法人做赠与人没有限制,但国有法人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赠与,必须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经过国有资产政府主管部门的登记备案,审查批准,办理有关法律手续才能依法生效。
赠与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各种法律不制止的实物、货币、有价证券及财产权利,财产权利可以是票据权利,也可以是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商号专用权、非专利技术使用权等知识产权。
其中,有价证券的赠与要履行背书的法律手续才能成立。
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的赠与要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或者备案等手续。
不动产如房产、特殊的动产如机动车辆的赠与,要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赠与才能成立。
(二)赠与合同的特征1.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赠与合同以赠与人将其财产给予受赠人所有为内容,赠与的结果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这是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互易合同的一样点,也是它与借用合同的重要区别。
2.是单务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担任何义务。
即使是附负担的赠与,受赠人履行所附的负担也不是赠与人履行义务的对价,不是向赠与人为给付的履行行为,所以,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受赠人获得赠与标的物不需付任何代价,因此,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
受赠人是纯粹的受益人,所以,即使无完全民事行为才能人也可以单独地承受赠与,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而主张赠与无效。
3.既是诺成合同又是理论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交付财产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假设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交付财产之前不能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的效力和范文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人,从而产生了赠与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合同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本文将从赠与合同的效力和赠与合同的范文两个方面来探讨赠与合同的相关问题。
一、赠与合同的效力1.赠与合同的成立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三个要素,即赠与人要有赠与的意思,赠与人要有赠与的财产,受赠人要接受赠与。
只有当这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赠与合同才能成立。
2.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合同是一种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旦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就无法收回赠与的财产,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变更协议。
3.赠与合同的保障赠与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规定赠与人必须遵守赠与合同的约定。
如果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的义务,受赠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二、赠与合同的范文1.赠与合同的范文内容赠与合同范文应包含以下内容:(1) 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2) 赠与的财产对象,包括具体名称、数量、规格等详细信息;(3) 赠与的时间和地点;(4) 赠与的目的和条件;(5) 赠与合同的生效时间和期限;(6) 赠与的权利和义务。
2.赠与合同的范文格式赠与合同的范文格式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包括:(1) 标题:赠与合同;(2) 正文:按照赠与合同的内容,详细列出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基本信息、赠与财产的名称、具体数量等,赠与的时间和地点,以及赠与的目的、条件、权利和义务等;(3) 签名:赠与人和受赠人必须在合同上签名,以表示双方愿意遵守赠与合同的内容。
综上,赠与合同是一种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签订赠与合同时,除了注意其法律效力外,还应注意其范文的内容和格式,以保证赠与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赠与合同法律规定5篇

赠与合同法律规定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赠与合同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无偿赠与财产或权益的一种合同形式。
在我国,赠与合同的法律关系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民事合同,具有合法性和效力。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一种经过两方当事人一致意愿达成的合同,主要是一方无偿向另一方转移自己所有的财产或者权益。
赠与合同是一种单方承诺的合同形式,赠与人只有一方出具财产或权益,受赠人没有出具对价。
因此,赠与合同的确立需要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受赠人的接受。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赠与人对其进行赠与的财产或者权益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不得有过错或者违法行为。
否则,赠与合同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
赠与人必须凭借真实意愿进行赠与,受赠人也必须凭借真实意愿接受赠与。
在赠与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平等交流意见,相互尊重,避免出现欺诈、胁迫等违反公平原则的行为。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还对赠与合同的效力和变更、终止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赠与合同一经成立,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保证合同的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赠与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形式,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保护。
在缔结赠与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确保合同的真实意愿和合法性。
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避免出现违约情况。
希望公民在赠与财产时能够了解赠与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保障自身权益,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篇2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以赠与为内容的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不向对方要求相应价款,将自己的财产权益无偿地赋予对方的合同。
赠予合同说的特点
赠予合同说的特点《说说赠予合同那些事儿》嘿,今天咱来唠唠赠予合同的特点。
这赠予合同呢,可不是啥生僻玩意儿,说不定咱生活中都碰见过呢。
首先啊,赠予合同有个特别明显的特点,那就是“自愿”。
这就好比你心甘情愿给别人一颗糖,没人逼你,完全是你自己乐意。
这自愿可真是太重要了,不能强买强卖不是?要是不自愿,那这赠予就变味儿了。
想象一下,有人非把一样东西塞给你,你不想要还不行,那多别扭啊!赠予嘛,就得是真心实意的,这样大家都开心。
还有呢,赠予合同一旦成立,通常那可是不能反悔的哦。
这就像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啦!你要是答应送别人一个礼物,可别到时候又突然舍不得了哦。
当然啦,要是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法律还是允许反悔的,但那也得有正当理由呀。
所以说,做决定之前可得好好想想,别脑袋一热就答应了,过后又后悔。
不然啊,那可真成了说话不算数的“大忽悠”啦。
赠予合同还有个有趣的特点,就是它可以附有条件。
比如说,你可以跟对方说:“我送你这个东西,但你得答应我每天跑两圈锻炼一下身体。
”哈哈,是不是很好玩?这样一来,赠予就不仅仅是送东西这么简单了,还带着一些期许或者要求呢。
这就像给礼物加上了一层特别的意义,让对方在接受礼物的同时,也得承担起一些小小的责任。
说到这儿,我想起我有个朋友,有一次他说要送我一本书,条件是我得在一个月内看完并且和他分享读后感。
哎呀,当时我就觉得这可真是个特别的赠予啊!这不仅是一本书,还成了我一个月的小任务呢。
不过,当我看完书和他分享的时候,那种感觉还真不错,像是和朋友一起完成了一个小小的挑战。
总的来说,赠予合同虽然听起来有点正式,但实际上在我们生活中还是挺常见的。
它有着自愿、不可反悔、可以附条件等特点。
大家在生活中要是遇到赠予的事情,可得把这些特点记在心间哦。
可别因为不了解而闹出啥笑话或者不愉快啦。
希望大家都能在赠予和接受赠予中收获快乐和温暖,让生活变得更加有趣和美好呀!嘿嘿,你们觉得我说得在理不?。
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的内容
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2024年赠与合同:赠与人将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的合同。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赠与合同:赠与人将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的合同。
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赠与人1.2 受赠人1.3 财产1.4 无偿赠与第二条赠与财产的描述2.1 财产种类2.2 财产数量2.3 财产质量第三条赠与的条件3.1 赠与的条件之一3.2 赠与的条件之二3.3 赠与的条件之三第四条赠与的生效时间4.1 赠与合同的签署日期4.2 赠与财产的交付日期第五条赠与人的权利和义务5.1 赠与人的权利5.2 赠与人的义务第六条受赠人的权利和义务6.1 受赠人的权利6.2 受赠人的义务第七条赠与合同的变更和终止7.1 赠与合同的变更条件7.2 赠与合同的终止条件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诉讼解决第九条适用法律9.1 合同签订地法律9.2 财产所在地法律第十条其他条款10.1 保密条款10.2 继承条款10.3 违约责任第十一条赠与合同的签署地点和日期11.1 签署地点11.2 签署日期第十二条赠与人和受赠人的信息12.1 赠与人的全名和联系方式12.2 受赠人的全名和联系方式第十三条附件13.1 赠与财产的详细清单13.2 相关法律文件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14.1 合同的签署14.2 合同的备案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赠与人赠与人指的是在本合同中承诺将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的个人或机构,具名如下:(具体姓名或名称)1.2 受赠人受赠人指的是在本合同中接受赠与人无偿赠与财产的个人或机构,具名如下:(具体姓名或名称)1.3 财产财产指的是赠与人同意无偿赠与受赠人的所有物品、权益、金钱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财产描述)1.4 无偿赠与无偿赠与是指赠与人出于善意,无需受赠人支付任何对价,即可获得赠与财产的行为。
第二条赠与财产的描述2.1 财产种类赠与的财产种类包括:(具体财产种类,如房屋、车辆、股票等)2.2 财产数量赠与的财产数量如下:(具体数量,如一套、一辆、一千股等)2.3 财产质量赠与的财产质量应符合:(具体质量标准或要求)第三条赠与的条件3.1 赠与的条件之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受赠人必须承诺在赠与完成后:(具体条件)3.2 赠与的条件之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受赠人必须同意:(具体条件)3.3 赠与的条件之三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受赠人必须遵守:(具体条件)第四条赠与的生效时间4.1 赠与合同的签署日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办理公证赠予合同的手续(3篇)
第1篇一、前言公证赠予合同是指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
公证赠予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有效保障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办理公证赠予合同需要遵循一定的手续和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办理公证赠予合同的手续。
二、公证赠予合同的定义和特点1. 定义:公证赠予合同是指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
2. 特点:(1)无偿性:赠予合同中的赠与是无偿的,即赠与人不要求受赠人支付任何费用。
(2)单务性:赠予合同中,赠与人有义务将财产转移给受赠人,而受赠人只需表示接受赠与,无需承担任何义务。
(3)要式性:公证赠予合同需要依法办理公证手续,具有法律效力。
三、办理公证赠予合同的手续1. 准备材料(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赠与财产的权属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车辆行驶证等;(3)赠予合同文本;(4)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委托代理证明(如有);(5)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2. 咨询公证处在办理公证赠予合同前,可以先咨询公证处,了解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及收费标准等。
3. 预约公证根据公证处的规定,办理公证赠予合同需要提前预约。
预约时,需提供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信息、赠予财产的权属证明等。
4. 办理公证(1)赠与人和受赠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2)公证员对赠与人和受赠人进行询问,了解赠予合同的背景、目的等;(3)公证员对赠与财产的权属证明进行核实;(4)公证员对赠予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5)赠与人和受赠人在公证员监督下,在赠予合同上签字或盖章;(6)公证员出具公证文书。
5. 领取公证书赠与人和受赠人领取公证书,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
四、办理公证赠予合同的费用办理公证赠予合同的费用包括公证费、工本费等。
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当地公证处的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1. 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当真实、准确地提供相关材料,不得隐瞒或虚构事实;2. 赠与财产应当是赠与人的合法财产,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3. 赠予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4. 办理公证赠予合同的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公证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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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特点与规则
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以赠与为目的而订立的合同。
它具有以下特点和规则:
1. 无偿性:赠与合同是一种无偿的合同形式。
合同的一方自愿将一定的财产或
权益无偿转让给另一方,并没有要求获得对价或者其他形式的回报。
2. 善意性:赠与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以善意为前提。
双方都应根据亲属、友好
或其他特殊关系的存在而愿意进行赠与,而非出于其他目的。
3. 意思表示需明确:赠与合同要求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明确而被接受,一方
发出赠与意愿,另一方接受后方成立合同。
如果接受不明确或存在瑕疵,赠与合同将无效。
4. 可撤销性:赠与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
如果受赠一方在赠与后对
财产进行了破坏、转让或其他不当处理,赠与人可以提出撤销赠与的请求。
5. 不可要求返还:赠与合同一旦成立,受赠的财产或权益即完全归属于受赠一方,赠与人无法要求返还或索取回报。
即使赠与合同无效,赠与人也不能取回已赠与的财产。
6. 财产合法性:赠与的财产必须合法所有,不能涉及非法或侵权的财产。
双方
应确保赠与的财产权益合法,并且没有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或权利争议。
总结起来,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以善意为基础达成的无偿合同。
在合同成立后,赠与人不可要求返还财产,但当事人需确保赠与财产的合法性,且赠与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被撤销。
赠与合同是在特殊关系的基础上建立的一种合同形式,它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友情以及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