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国企改制的会计处理
国企改制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谈谈

国企改制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谈谈【摘要】本文探讨了国企改制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
在国有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确认和处理起着重要作用。
文章首先介绍了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确认与模式选择,然后详细分析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理的会计处理能够确保国企改制的顺利进行,因此会计处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
最后强调国企改制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需谨慎对待,以确保整个改制过程的顺利进行。
通过对国企改制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进行深入探讨,可以为企业实现合理、合法、规范的改制提供指导和借鉴。
【关键词】国企改制、资产评估、会计处理、国企改制资产评估结果、会计确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法律法规、准则、确保顺利进行、需谨慎对待1. 引言1.1 国企改制资产评估结果的重要性国企改制是指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和重新组织,以提高效益和竞争力的过程。
在国企改制中,资产评估结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资产评估结果是国企改制的基础,直接影响到改制的方向、方式和效果。
国企的资产规模庞大,资产种类繁多,如果没有对资产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就很难确定改制的方向和重点。
资产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国企改制至关重要。
资产评估结果是确定国企改制的重要依据。
资产评估结果可以帮助相关部门了解国企的资产状况和价值,从而确定改制的方向和重点。
通过资产评估,可以确定哪些资产应该保留、哪些应该转让或出售,从而更好地实现国企改制的目标。
资产评估结果也是国企改制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工具。
资产评估可以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资产流失和资金损失。
通过对资产评估结果的认真分析和处理,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改制过程中的风险,确保改制的顺利进行。
1.2 会计处理在国企改制中的作用会计处理在国企改制中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国企改制涉及到资产评估、资产转让和资产重组等多个环节,而这些环节都需要进行严谨的会计处理,以确保整个改制过程的合法性、透明性和可靠性。
新会计制度下的国有企业会计核算

新会计制度下的国有企业会计核算 □ 辽宁清河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刘 洋 / 文会计制度是要与国家的经济发展同步。
当前受到快速经济发展的影响,旧会计制度显然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现状,所以要进行改革。
从2013年新会计制度出台以后,我国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不但能为企业财务工作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也能为财务发展指明新的方向。
本文主要概述新会计制度推行下国有企业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以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让新会计制度下的核算工作开展取得更好的效果。
新会计制度 国有企业 会计核算市场经济压力正在逐年增大,部分企事业单位的核算工作地位作用也日益凸显。
无论是单位的内部经济关系亦或是外部交易状况,都要通过财务核算的方式让其明确。
新的会计制度实施以后,有关财务核算的工作内涵又产生新的变化,部分事业单位需要在明确其自身职权范围后,正视财务工作中存有的部分问题,以促使财务工作能高效合理运行。
新会计制度下国有企业的会计核算产生的新情况(1)修缮传统会计科目传统的会计科目有一定局限性,若在工作中不能做到及时的处理,不但会影响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甚至会让会计核算工作开展的科学性受到阻碍。
故此,新的会计理念下,需要对传统的会计科目进行完善,这能让新会计模式下的科目系统更加的精炼,从而对推进我国会计制度核算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新会计科目的完善需要在编号输入时,做到一一对应,这样能方便后期的查阅,也能减少查阅中的出错概率。
传统的会计科目下,由于所有的科目编号不能保持一致,致使核算人员在寻找和查阅资料时有诸多不便,使会计核算工作的开展频频受阻。
总之,新会计制度开展时,为让国有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能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就应该在较短的时间内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规范化调整,进而完善核算制度。
增设报表的对比度传统会计制度中企业的财务报表反映出来的内容十分模糊,能涉及到的企业信息较少,这就很难将企业真实的状况体现出来,所以会制约财务核算工作的准确性,不利于企业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国有企业改制的会计账务处理探讨

ACCOUNTING LEARNING87国有企业改制的会计账务处理探讨王蓉 苏州高新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摘要:随着国有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很多国有企业也在不断地进行改制,虽然国有企业改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果,但就目前部分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现状来看,还存在许多问题。
部分企业对国有企业改制涉及的财务程序不够了解,在会计账务处理上还有一定的缺陷,本文就国企改制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进行了粗略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措施。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制;财务程序;会计账务引言国有企业改制主要是指根据相关的规定将国有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合作制企业。
改制的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转让股权、增资扩股(提高非国有股权的比例)、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管理层收购、企业托管、公司制改造等[1]。
国有企业改制有很强的系统性,涉及的范围和内容非常广。
除了需要政府指定的牵头部门以外财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工商管理部门、金融债权银行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等相关的单位都要充分参与,共同进行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研究、制定和实施[2]。
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最大难点就是会计账务处理问题,其中涉及资产评估、清产核算、财务审计和资产剥离等一系列问题。
一、国有企业改制涉及的财务程序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地方比较多,就财务问题来说,其主要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包括离任审计)。
企业的改制申请经过省集团公司批准同意后,在集团财务部的组织下进行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2)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包含确定评估范围、聘请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公示、资产评估核准和备案;3)处理企业债券和债务问题等。
二、国有企业改制的会计账务处理的问题(一)资产评估的问题资产评估是国企改制过程中会计账务处理的重要内容,部分企业为了方便直接采用货币基金注册新设的方法跳过了资产评估的流程,从而加快改制的速度。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以新设之名行改制之实,等新公司成立之后,将原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等通过内部协商的价格进行购买。
国企如何应对新会计准则实施

国企如何应对新会计准则实施【摘要】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国企带来了挑战和机遇。
在应对新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国企需要建立对新会计准则的认识,加强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财务报告透明度,加强人员培训,以及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财务处理效率。
国企应总结应对新会计准则实施的经验教训,展望未来国企财务管理和会计准则实施的发展方向,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提升竞争力。
通过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加强人才培训,国企能够更好地应对新会计准则的挑战,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国企、挑战、内部控制、财务报告、透明度、人员培训、信息技术、财务处理效率、经验教训、发展方向。
1. 引言1.1 新会计准则的背景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是国企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会计准则的不断演变和更新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
新会计准则的背景主要包括国际会计准则和国内会计准则的整合,对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的提高,以及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国际会计准则采用国际金融报告准则(IFRS),旨在实现全球财务报告的标准化和比较。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其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新会计准则的背景中还涉及到国内会计准则的更新和完善,以适应国内市场的需要并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对国企的财务管理和公司治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企业建立更加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加强人员培训,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财务处理效率。
国企需要认识到新会计准则的重要性,积极应对挑战,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1.2 国企面临的挑战国企面临的挑战包括法律法规的不确定性、外部监管压力的增加、文化背景的差异、企业风险管理的不完善、信息系统的薄弱以及员工素质的落后等问题。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于国企而言,意味着需要适应新的会计政策和程序,提高内部控制能力,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人员培训,引入新的信息技术手段,以应对更加严格和规范的财务管理要求。
混改状态下的国有企业会计处理

混改状态下的国有企业会计处理混合所有制改革(简称混改)是指将国有企业引入私人资本,实现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体制。
在混改状态下,国有企业的会计处理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和变化。
本文将探讨混改状态下国有企业会计处理的相关问题和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股权变动会计处理在混改过程中,国有企业可能发生股权变动,包括引进民营资本、国有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
这对企业的会计处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首先,需要准确计量股权交易的金额,确保交易价格的准确性和公允性。
其次,需要及时记录和报告股权变动的信息,以便提供给相关方进行监管和决策。
具体的会计处理可以采用以下步骤。
首先,根据相关合同或协议确定交易价格,并记录在会计凭证中。
其次,将交易金额按照股权比例划分为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等账户,确保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进行恰当分类。
最后,及时更新股权变动的信息,包括股东名册、资本结构等,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备。
二、资产负债表调整混改可能导致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的调整,诸如对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
这就需要对资产负债表进行相应的调整,以及准确反映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在资产负债表调整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对资产进行准确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和折旧摊销政策,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反映。
其次,对负债进行准确估计,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负债账面价值和利息计提政策,确保负债义务的准确反映。
最后,对所有者权益进行准确核算,并根据股权变动的情况调整股东权益的分配。
三、经营成果分析混改后的国有企业可能面临经营成果分析的挑战,因为企业的经营模式和所有权结构发生了变化。
为了准确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表现,需要重新分析和解读企业的经营财务指标。
在经营成果分析中,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首先,引入比较分析,将企业的经营指标与行业平均水平进行对比,评估企业的相对优势和劣势。
其次,引入趋势分析,比较企业在不同时间点的经营数据,分析经营成果的变化趋势,并对未来发展进行预测。
新旧会计准则转换涉及的主要调整事项

新旧会计准则转换涉及的主要调整事项
一、前言
由于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和财务管理制度的不断改变,以及企业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国际会计准则(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及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如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的改变与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各国企业都应准备迎接新的会计准则。
企业在进行新旧会计准则转换时,需要调整会计政策,会计处理,金额折算,报表编列和审计程序等,以确保会计准则的转换及时有效地实施。
本文将讨论新旧会计准则转换涉及的主要调整事项。
1、会计政策转换
2、会计处理转换
新的会计准则有其独特的处理规定,因此,企业在新旧会计准则转换时,必须适时对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调整,以保持会计准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3、金额折算转换
新的会计准则对账户余额的折算和会计计量等均有新的规定,因此,企业在新旧会计准则转换时,必须按照新准则的要求进行金额折算转换。
国企改制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谈谈

国企改制 资产评 估结果 的会计处理谈谈
重 庆市 国有 资产 管理委 员会
摘要: 本 文结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 关指导 , 从 国有企 业改制资产评
估 价值 的 会 计 调 账 、 资 产 评 估 增 减 值 的 会 计 处理 等 方 面 探 讨 了 国 企 改
蓝 宁
而在会计处理上 , 根据财税字[ 1 9 9 7 1 第7 7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 内资企业 股 份制改造 , 评估 增值额不折成股 份 , 应将未来所得税 扣除后的余额 ,
制 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 处理方案。
关键词: 国企改{ ; I 6 资 产 评 估 会 计 处 理
计 入“ 资本公 积” 增值准备账户 。同时 , 国有企业改 制资产评估增值 的
会计 处理还 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 :
( 一) 评 估 增值 调 账 日的会 计 处 理
国企改 制是 当前社会 主义市场 经济 发展的 主要 特色 , 同时也 是推 在会 计实务中 , 因被评 估企业的调账 日与评估 基准 日不同 , 而在从 进 国有 经济战略性重 组 、 促使企业成 为独立经济 实体的重大举措 。资 评 估基准 日 到评 估报告批准 日期间 , 被评估企业 的资产会发生不 同程 产评估 作为 国企改 制过程 中的重 要环节 , 通过 资产评估来对 国有 企业 度的变动。因此 , 资产评估增值的会计人账时间应以调账 日为准 , 增值 价值进 行合理确定 , 并 在此基础 上形 成各方均能 够合理接受 的改制方 额 的会计记 录应 以批准增值额 为准。同时 , 针对从 评估基准 日到评估 案 已成为共识 。然 而 , 在 国企改 制实践中存 在许 多与资产评估 相关的 报告批准 日 期 间被评估企业 资产的变化情况 , 会计 词账时应予 以针对 如资产数量增加 , 增加部分根据资产的实际价值 予以其账面 问题 , 其 中, 对资产评估结果 的会计 处理如何 进行实施对国企改制的时 性 的处理 : 资产评 估具有重 大的影响 。本文 笔者结合工作 实践 , 从资产评 估价值 价值的确认 ; 如资产数量减少 , 减少部分与原评估 确认增值 的差 额 , 不 的会计调账及资产评估增减值 的会计 处理等方面探讨了国企改制资产 再 对资产账 面价值进行调整 。 评估结果 的会计处理方案 。 ( 二) 固定 资 产 计提 折 旧 的会 计 处 理 国有企业改制资产评估价值的会计调账 国企改制资产评估中关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两 国有 企业改制 中需对企业 的资产进行评估 , 并按资产评估 确认 的 种方案 : 一是根据固定资产 的原账面原价计提折旧。 由于在该方案下 , 价值调整 企业 相应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而 国有资产改制评估后如何调 企业评估增值 部分未计提折 旧 , 其价值未实现 。因此 , 在会计处 理上 , 账, 如何进行后 续计量等一 系列会计处理 是会计实务操作 的重点 。 目 评估增值 的递延税款不需计算 , 会计调账时 , 于“ 资本公积” 账户 中将增 前, 国有企业 改制资产评估价值的调账主要有两种做账方法 : 一种是在 值全部计人 。同时 , 在计 提固定资产折 旧时 , 应 将增值额逐 步从“ 资本 企 业成立 E l 建新 账 、 弃 旧账 ; 另一种则是在原 有账务 的基础 上 , 根据资 公积” 向“ 累计折 旧” 转销 。二是根据评估调账 后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 产 评估 结果进 行差额 调账 。财政部 《 企 业会计 准则 解释第 2 号》 中指 折 旧。在该方案下 , 由于企业评估增值部分计提 了折 旧, 导致折 旧费用 出, 企业改制过 程 中应 以经评 估确认 的资产 、 负债价值作 为认定成本 , 的增加 。因此 , 在会计处理上应将未来应缴纳 的所得税计算 出来 , 并进 该成本 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 , 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 。同时 , 目前 国有企 行纳税调整 , 结转递延税款。 兰、 国有企业改制资产评估减值 的会计 处理 业 改制资产评估价值会计调账的重点一般在流动资产 、 固定 资产 、 无形 资产 、 长期投 资上 。 资产评估减值主要是指资产评估所确认 的价值低 出原账面价值 的 ( 一) 流 动 赉 产 差额 。对于 国有企业 改制资产评估减值 的会计处理 , 目前尚未规定统 般情况下 , 流动资产 的评 估增减值不 需进行调账 。但针对流转 明确的方案 。但 在实践中 , 主要有 两种会计处理方案 : 一是直接 冲 速度慢 , 评 估过程中有出现减值 现象的流 动资产则需进行调整 。 减资本公积 ; 二是作 为营业外支 出处理 。但在实践应用 中, 应根据 资产 ( 二) 固定资产 评估减值 的原 因来选择合理 的处理方案来进行会计处理 。若 国有企业 评估调账 的主要对象 即是固定资产 。会 计实务 中 , 应结合评估 明 改 制资产 评估减值 是 因客 观因素 而造成 的评 估值 降低或重 置价值 降 细表的参照 , 根据调账 日固定资产在基准 日的账面值 和评估值 , 对 固定 低 , 基 于正确体现 资产所有 者权益 真实情况 的考虑 , 应将减值额直 接冲 资产原值 和累计折 旧进行 分别调账 , 然后根据调账 后产生的价值 和剩 减 资本公积金 , 而不是作为 当期 费用处理 。若 国有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 余使用年限来 计提折旧。 减值是 因企业经 营管理不善等造成 的资产评估减值 , 基于资本保全原 ( 三) 无形资产 则 的考 虑 , 应将资产减值 予以当期费用处理 , 而非冲减资本公积金。同 对于 因超原值 人账 、 折 旧少提 等原因而 引发 的资产评估减值 , 其本 国有企业改制无形资产评估 的会计调账 主要是针对 土地 资产增值 时 ,
国企业改制中的财务与会计问题探讨

国企业改制中的财务与会计问题探讨[摘要]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企业资产价值的评估变动、改制企业亏损的承继结转、银行债务的剥离核销、改制企业工资基金的处理等方面存在一些财务与会计问题值得探讨,需要进一步规范。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仍然是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中,还存在着一些财务与会计问题值得研究。
一、资产评估价值的变动产生的财务会计问题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需要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由于企业账面资产按历史成本记录,而评估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收益折现法等方法,因此资产评估结果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不可避免要产生差异,即资产评估增值和减值。
改制企业资产评估的增值和减值必然会带来一些财务与会计问题。
(一)存货评估价值的变动产生的财务与会计问题企业改制由于大量的手续要办,评估基准日到企业改制成功后注册成立新公司的调账日有一个较长的时间间隔,而存货资产的流动性大,在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已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资产已经发生流转,有的已经销售,有的是以其它实物形态形式或仍存在于企业中,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的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对于评估基准日与调账日之间发生的被评估存货资产的处置、销售等,按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进行调整。
在会计账务调整过程中,对于工业企业原材料评估价值发生变化的流转调整问题很难处理和把握,原材料转化为产成品到最终出售是一个过程,有多少原材料已作为产成品的转化形式被出售,有多少仍以产成品的转化形式保留在企业,实际操作中很难界定。
笔者认为,一个比较可行的方法就是比例分摊法,计算公式为:若该比例大于或等于1,则原材料评估价值差异全部调整利润,若该比例小于1,则以该比例为基础来计算原材料评估价值差异调增或调减利润的数额,其余部分调整原材料的转化形态产成品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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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国企改制的账务处理
张晓庆
国际内部审计师
国有企业以整体或部分资产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时,依据新公司法及公司注册资本管理规定,企业改组时企业的净资产应当折价入股,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企业净资产额;原非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可见,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应以资产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作为国有股股本的折股依据并进行验资。
在实际操作中,折股净资产额的确定通常直接以评估结果作为折股净资产额。
将主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出资以评估报告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并对其进行验资;对其他发起人的出资以实际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作为出资到位。
建账时采用结束旧账建立新账或沿用旧账册调整。
实务中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建建账一般采用在沿用旧联的基础上进行账务调整的方法。
对于主发起人的投资即为按照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在原企业现有账簿基础上进行调账。
但由于以公司设立日为建账基准日,它与评估基准日必然不一致,造成两时点资产类型和价值有所差异,而企业调账的数据必须按照批准的评估结果进行,该调账过程比较复杂;对于其他发起人投入资产按验资报告确定的出资额入账,此入账比较简单。
以下为沿用旧账册对原企业的账务进行调整的主要步骤。
一、资产评估基准日(审计截止日)及其以前的会计事项调整
资产评估基准日一般与改制审计截止日一致,且资产评估行为常常建立在审计调整后认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基础上。
因此,首先应按照审计报告中所描述的调整事项对企业账务进行逐笔调整。
但应注意审计截止日至建账基准日期间企业是否已对审计调整事项进行了有意或无意的账务处理,已账务处理的不能再次重复调整。
其次,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将评估增减值调整入账,这一步要对照资产评估明细表,将资产及相关负债的评估增值和减值记入账簿中。
再次,根据股权改革方案和验资报告确定的主发起人投入的实收股本(实收资本)注销原企业所有者权益,计入“股本”或“实收资本”。
将评估后净资产与实收股本(实收资本)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另外,在调整账务的同时还应进行企业现有会计科目与改制后执行的新会计科目的对接调整。
主要会计处理如下: I
1.资产评估增值的账务处理 I
对于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增值项目,应当按照评估的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有关的资产账户,贷记“递延税款负债”、“资本公积”账户。
对于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则分三部分计入累计折旧(原值增值额与评估增值额之差)、递延税款负债(评估增值额扣除计入累计折旧部分后余额乘以适用税率)和资本公积(评估增值额扣除计入累计折旧部分与递延税款负
债后的余额账户。
[例l]某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时,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该固定资产原值为600万元,累计折旧140万元,评估确认的原值为800万元,净值为580万元。
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经计算:原值增值额:800-600=200万元,评估增值额:580-(600-140)=120万元,根据评估结果会计处理如下: _ 借:固定资产 2000000
贷:累计折旧800000
(2000000-12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0000
(1200000 *25%)
资本公积 900000
(2000000一800000一300000)
2.资产评估减值的账务处理
对于评估减值的账务处理,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评估减值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账户,增加相应的资产项目减值准备,然后转人损益。
[例2]某企业的存货评估减值l0万元,固定资产评估减值40万元,应收账款评估减值8万元,评估结果的会计调整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580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l500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00000
坏账准备80000
3.在经过审计、评估增值和减值项会计调整后根据验资报告确定的实收资本借记“实收资本”、“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所有者权益相关科目,贷记“股本”或“实收资本”科目,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与实收资本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二、通过分析资产评估基准日与建账基准日期间原企业的经营活动所导致资产数量和形态发生的变化,对其差异进行账务调整由于大部分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建时在改建期间继续经营,资产评估基准日与会计建账基准日之间的会计账项变动和企业经营会产生利润或亏损,此期间的经营盈亏根据规定:原企业实现的利润,应当上交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作为公司制企业国有独享资本公积管理;原企业经营亏损,由国有资本持有单位补足,或者由公司制企业用以后年度国有股份应分得的股利补足。
会计处理原则如下:
(1)评估基准日发生增减值而且至建账日仍然存在的资产,经过第一步骤后已对其进行了调整;
(2)评估基准日至建账日之间资产数量增加的,增加部分按取得资产的实际成本确认其价值,与评估增减值无关,无需调整;
(3)评估基准日至建账日之间发生的被评估资产的耗用、处置、销售、折旧等,按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主要项目调整如下:
1.固定资产、存货项目的调整
若资产评估基准日与建账基准日之间评估的固定资产报废或数量减少、存货流转消耗,则此部分评估增值和减值按资产变化方向进行追溯调整。
如所减少资产为评估增值,对增值额应借记“其他应收款”或“资本公积”或“其他应付款”(具体科目依据增值额与评估基准日至建账日原企业盈利或亏损比较确定),借记“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值额乘所得税税率),贷记相关资产。
如所减少资产为评估减值,则做相反调整,但不涉及递延所得税。
[例3]某企业一项存货原账面值1500000元,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评估日至建账日120000元生产耗用,评估基准日至建账日期间经营亏损由国有资本持有单位补足。
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15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5000
贷:存货 20000
2.固定责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挂销的调整
因企业改组为股份制公司时,评估增值部分已按规定折成股份,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时.应依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评估值及重新确定的尚可使用年限等资料计算折旧和摊销额,与企业已计提折旧和摊销额相比。
若大于已计提额、已摊销额,应进行补提或补计,借记“其他应收款”或“资本公积”或“其他应付款”(具体科目依据补提或补计额与评估基准日至建账日原企业盈利或亏损比较确定),借记“递延所得税负债”(补提或补计额乘所得税税率),贷记“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
若小于已计提额、已摊销额,则做相反调整,但不涉及递延所得税。
[例4]接上述例1,该企业按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残值率l%,折旧年限l0年。
改组为股份公司时评估尚可使用年限5年,残值率不变。
评估基准日至建联日经过6个月,企业按原有折旧政策计提了29000元折旧,此期间的经营亏损由国有资本持有单位补足。
经重新计算,应计提折旧额为574200元,补提折旧额277200元。
折旧调整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207900
(277200—693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9300
(277200x25%)
贷:累计折旧 27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