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公益信托的现状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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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慈善信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慈善信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慈善信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慈善信托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信托,旨在通过资产的积累和管理,持续支持慈善事业。

然而,慈善信托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缺乏透明度:慈善信托的管理往往不够透明,资金使用情况难以公开公示,可能存在违规使用或滥用资金的情况。

2. 责任不明确:慈善信托的管理人责任不明确,缺乏监管,容易出现管理不善或不作为的情况。

3. 风险控制不足:慈善信托往往依赖于捐赠人所捐赠的资产,如果捐赠人所捐赠的资产出现风险,可能会对慈善信托造成影响。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 建立专业的信托管理机构,加大对慈善信托的监管和管理力度,提高透明度。

2. 明确慈善信托的管理人责任,加强管理人的培训和监督,确保管理人能够履行自己的职责。

3. 加强慈善信托的风险控制,规避潜在风险,做好资产配置和投资管理,确保信托资产稳定增值,保障慈善事业的持续发展。

信托行业的年度总结(3篇)

信托行业的年度总结(3篇)

第1篇2023年,中国信托行业在宏观经济的复杂多变、监管政策的持续深化以及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中,迎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在这一年中,信托行业在转型升级的道路上稳步前行,业务结构优化,风险管理能力提升,社会责任担当,整体呈现出稳中求进的发展态势。

以下是对2023年信托行业发展的年度总结。

一、行业规模稳步回升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2023年信托行业年度数据,截至2023年四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余额为23.92万亿元,已连续7个季度保持正增长。

这一数据表明,信托行业在经历了2018年以来资产规模持续回落之后,已经逐渐走出低谷,步入稳步回升的发展轨道。

二、业务结构优化2023年,信托行业在业务结构上进行了全面优化。

具体表现为:1. 资产服务信托增势明显。

资产服务信托业务作为信托行业的本源业务,在2023年呈现出明显的增长态势。

信托公司通过发挥专业优势,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投资、资产管理等服务,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2. 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快速增长。

在监管政策的引导下,信托公司加大了资产管理信托业务的投入,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主动把握金融市场投资机遇,培育专业化的资产管理能力。

3. 公益慈善信托持续推进。

各家公司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推动公益慈善信托业务发展。

三、监管政策持续深化2023年,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引导信托行业规范发展,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

1. 业务分类改革正式推行。

根据《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信托公司应当以信托目的、信托成立方式、信托财产管理内容作为分类维度,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25个业务品种。

2. 差异化监管政策出台。

《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等新规的出台,真正启动了差异化监管,为信托公司创造了更为公平的发展空间。

四、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在监管政策的引导下,信托公司加强风险管理,提升风险控制能力。

1. 建立四级风险治理架构。

我国公益信托的现状及发展

我国公益信托的现状及发展

我国公益信托的现状及发展公益信托是一种重要的公益组织形式,以非营利性为目的,通过信托财产的合理利用,为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支持和帮助。

我国公益信托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成为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本文将介绍我国公益信托的现状和发展,并探讨其未来的发展前景。

首先,我国公益信托的现状。

自2008年《慈善法》的颁布以来,我国公益信托得到了政策的支持和推动,信托企业和个人纷纷加入到公益事业中。

截至目前,我国已有众多公益信托基金会成立,资产规模逐年扩大。

公益信托的领域也在不断拓展,涵盖了教育、医疗、环保、扶贫等各个领域。

通过公益信托的运作,为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提供支持,为老年人和残障人士提供福利服务,为环境保护事业出力等,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其次,我国公益信托的发展。

公益信托在中国的发展是一个相对短暂的过程,但取得了巨大的进展。

首先,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为公益信托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减免公益信托的税费,简化审批手续,提升公益信托的管理效率,吸引了更多的信托企业和个人参与到公益事业中。

其次,社会对于公益信托的认知和接受度不断提高,公益信托的慈善项目和活动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支持。

此外,公益信托的运作模式和管理理念也得到了不断的创新和完善。

然而,我国公益信托还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公益信托的法律环境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

尽管《慈善法》为公益信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具体的配套法规还未完善,公益信托的监管也相对薄弱。

其次,公益信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还有待提高。

一些公益信托组织的管理和运作不够规范,导致信任缺失。

再次,公益信托的运作效率还可以进一步提高。

尽管政府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但公益信托的审批程序和税务问题仍然存在一些不便之处。

对于未来,我国公益信托的发展有着广阔的前景。

首先,公益信托将继续受到政府的支持和鼓励。

政府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公益信托的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

其次,公益信托将更加注重公众的参与和社会的共治。

公益信托在中国发展的必要性及现实可能性分析

公益信托在中国发展的必要性及现实可能性分析

公益信托在中国发展的必要性及现实可能性分析[摘要]公益信托在西方国家已有400多年的历史,而在我国仅发展了几十年,它作为公益慈善的一种新选择正在逐渐被中国社会所熟知和接受。

本文通过将公益信托与慈善基金会进行对比得出公益信托相比于传统慈善模式的优点,同时总结西方有经验国家的公益信托的特点,进而证明中国发展公益信托事业的必要性,并对在我国公益事业领域大力发展公益信托的现实可能性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公益信托慈善基金必要性现实可能性[正文]一.公益信托的概念及独特价值公益信托是指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为使社会公众或者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公众受益而设立的信托。

它是委托人将信托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使用,并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将信托财产及其受益用于实现信托文件所规定的社会公益目的。

我国《信托法》对公益信托的定义是为救济贫困、救助灾民、扶助残疾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环境保护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而设立的信托[1]。

相较于传统的以私益目的的信托而言,虽然许多规则具有共同性,但也具有很多独特价值:1.信托目的具有公益性。

公益信托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其信托目的必须实质上有利于社会公众的利益,且当信托目的不止一项的,每一项都必须是为公益目的。

2.完全为了公共利益。

《信托法》要求公益信托必须是完全为了公共利益。

这样要成立公益信托,必须使整个社会或者其中的相当一部分人受益,受益人范围必须是明确的。

所以仅仅信托目的的公益性并不一定能确保信托完全具有公共利益。

当然受益人范围的明确,并不意外具体受益对象必须是确定的。

3.受益人属性的特殊性。

一般的信托满足“受益人确定原则”即受益对象是某个或某些确定的或可确定的人,但公益信托的受益对象却是整个社会或社会公众的一个足够大的部分,不会因为受益对象不确定而无效。

只是在具体实现时才通过受托人或法院或其他机关依据自由裁量按照公益信托的目的选择受益人,使信托有效。

信托公司的信托行业趋势把握未来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信托公司的信托行业趋势把握未来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信托公司的信托行业趋势把握未来发展的机遇与挑战信托行业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信托行业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本文将重点探讨信托公司在未来发展中需要把握的趋势,以及如何应对所面临的挑战。

一、趋势分析1.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互联网金融在信托行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信托公司通过搭建在线交易平台,可以实现与客户的直接对接,提供更便捷、高效的信托产品和服务。

同时,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托公司可以更好地拓展客户群体,实现规模化经营。

2. 多元化的产品创新传统的信托产品主要包括信托贷款、信托投资等,但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信托公司需要不断创新,推出更多元化的产品。

例如,房地产信托、高科技产业信托等,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投资需求,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信托服务。

3. 资产证券化的发展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资产证券化成为一个重要的理财工具。

信托公司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将信托产品转化为证券化产品,并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这不仅可以提高信托产品的流动性,还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实现更好的资金利用效率。

二、挑战分析1. 监管政策的不确定性信托行业作为金融行业的一部分,受到监管政策的影响较大。

目前,我国信托行业的监管政策还在不断完善之中,信托公司需要时刻关注监管政策的变动,并及时进行调整。

同时,信托公司需要加强内部风控管理,提高自身的合规能力。

2. 市场竞争的加剧随着信托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上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传统的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等纷纷进入信托市场,信托公司面临着更多的竞争对手。

在这样的背景下,信托公司需要提高自身的竞争力,通过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三、应对策略1. 加大技术投入,提高服务水平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信托公司需要及时跟进,并加大技术投入,提升自身的信息化程度。

通过建设更智能化的交易平台和风控系统,提高客户的使用体验,并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遗产公益信托在中国的推广与应用

遗产公益信托在中国的推广与应用

遗产公益信托在中国的推广与应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富裕人群不断增加,他们关注的不仅是个人财富的增值,还有着对公益事业的责任和担当,通过遗产公益信托的方式,把自己有限的财产变成长久的公益资金,用于支持教育、环保、医疗、文化等公益事业,这样既可以实现个人的财富传承,又可以让更多的人受益。

遗产公益信托在国外已经有着比较成熟的法律制度和实践案例,但在中国还是一个相对新颖的概念。

在此,本文将从以下角度进行探讨:首先,介绍遗产公益信托的基本概念和特点;其次,分析中国遗产信托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最后,探讨遗产公益信托在中国的推广和应用。

一、遗产公益信托的基本概念和特点遗产公益信托是指个人或家族成员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其生前或去世后,将个人或家族的财产通过受托人的管理,使用于公益事业,以达成一种对公益事业的贡献。

主要特点包括:一是在遗产规划中加入公益元素,让个人的遗产传承变得更加长期化和有意义。

二是信托资产实现专业化管理,确保公益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三是实现公益效应,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积极的角色。

二、中国遗产信托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尽管中国遗产信托业已经发展多年,但遗产公益信托仍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得到广泛关注和应用。

目前,中国遗产信托出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对“遗产公益信托”予以明确的规定,信托公司开展遗产公益信托业务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指导;二是信托公司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我国大部分信托公司还未拥有专业的遗产公益信托服务团队,缺乏有效的推广渠道。

三是公众对遗产公益信托的了解有限。

亟需加强知识普及和宣传推广。

三、遗产公益信托在中国的推广和应用目前,随着社会公益事业需求不断增加,一些富豪也开始意识到自己对公益事业的责任和担当,积极投身于遗产公益信托。

在推动遗产公益信托业务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法律法规。

加快出台法律制度,规范遗产公益信托的业务操作和管理。

《公益信托设立问题研究》范文

《公益信托设立问题研究》范文

《公益信托设立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公益信托作为慈善事业的一种重要形式,在现代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能够有效地汇聚社会资源,还能够将捐赠者的意愿与公益目的相结合,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

然而,在公益信托设立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这些问题,分析其成因,并尝试提出解决方案。

二、公益信托设立的背景及意义公益信托设立的背景在于社会的多元化需求和人们对于慈善事业的关注度日益提高。

它以信托的方式设立,以实现特定公益目的为宗旨,是一种将资金、物资或服务进行捐赠、管理和分配的机制。

它的意义在于,通过有效地管理和运用社会资源,帮助弱势群体,推动社会公平和进步。

三、公益信托设立中存在的问题尽管公益信托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其设立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法律制度不健全当前,我国公益信托的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缺乏统一、明确的法规指导。

这导致在设立公益信托时,往往面临法律条款模糊、操作流程复杂等问题。

(二)信息透明度不足公益信托的设立和运作过程中,信息透明度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这导致公众对于公益信托的运作情况和效果缺乏了解,影响了公众的参与度和信任度。

(三)管理机制不科学公益信托的管理机制不科学,表现在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足等方面。

这导致公益信托的运作效率低下,甚至出现滥用资金、管理不善等问题。

四、问题成因分析(一)法律制度不健全的原因法律制度不健全的原因在于立法滞后、法律条款模糊等。

这导致在设立公益信托时,往往无法找到明确的法律依据,增加了操作的难度和风险。

(二)信息透明度不足的原因信息透明度不足的原因在于缺乏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和监管机制。

这使得公众无法及时了解公益信托的运作情况和效果,降低了公众的参与度和信任度。

(三)管理机制不科学的原因管理机制不科学的原因在于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足等。

这导致公益信托的运作无法达到高效、规范的要求。

我国公益信托的现状及发展

我国公益信托的现状及发展

浅议我国公益信托的现状及发展————————————————————————————————作者:————————————————————————————————日期:浅议公益信托在我国的规范发展摘要:公益信托作为公益事业发展的一种辅助手段,在西方发达国家运用得相当成熟,而在我国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

在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种种问题的背景下,发展公益信托意义重大。

本文分析了公益信托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以及遇到的瓶颈,探讨如何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发挥自身优势等来促进公益信托的发展,使之在公益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关键词:公益信托,公益信托监察人一、公益信托概述公益信托,在西方也称慈善信托,是指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为使社会公众或者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公众受益而设立的信托。

公益信托利用信托制度参与公益事务,是社会资源参与公益事业的重要途径之一,我国2001 年颁布的《信托法》在第六章用十五条的篇幅对公益信托做了专门规定,鼓励利用公益信托制度大力发展我国的公益事业。

根据《信托法》及《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中对于公益信托的定义,它涉及救济贫困、救助灾民、扶助残疾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社会公益事业。

相对于一般意义上的信托来说,公益信托具有信托目的的公共性以及受益人不确定等特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二、公益信托发展的必要性和意义目前我国公益慈善事业主要依靠基金会等慈善组织。

据调查,我国基金会已超过1000家,基金总规模达100亿元人民币。

但近年来发生的“诈捐门”、“郭美美”等事件暴露出我国慈善事业捐助制度的不完善,基金会等慈善组织弊病丛生。

(一)缺乏有效监管和内部控制对于红十字会等慈善组织的监管不到位,缺乏明确的监管人、监管责任以及有效的法律约束。

对基金会运作缺乏监管容易造成善款挪作他用,妨碍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另一方面,慈善组织内部缺乏有效的善款监察人。

如果设立了有效的善款监察人,及时通知捐助人善款到位情况,提醒其兑现承诺,并及时登记实际捐款额,将其公之于众,“诈捐门”事件就会减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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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浅析我国公益信托的现状与未来刘秋月作者简介:刘秋月(1998-),女,河南商丘人,本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河南郑州450000)摘要:2008年的汶川地震让人们初步了解了公益信托,而之后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和《信托法》等相关法律的施行,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公益信托。

然而,目前我国公益信托的发展在质和量上都要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因此,本文从这些问题出发,通过对中美两国公益信托进行简要对比,并结合我国的发展实际,提出在以后的公益信托发展中应注意的问题及发展方向。

本文认为我国应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增强其在社会公众的认知度,并希望能以此来促进我国公益信托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公益信托;中美对比;未来发展一、引言信托最先出现于英国,在美国、日本等国家引入后也得到了更大程度的发展。

2001年的公益信托制度提出了我国鼓励发展公益信托的重大规定;2016年9月1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正式实施,使得公益信托在我国的一步步发展中有法可依。

但目前而言,我国公益信托的发展并不成熟,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学者徐孟洲(2012)表示,导致我国公益信托发展较为缓慢的原因之一在于公益信托设立制度存在问题[1];黄凯(2009)在《浅析我国公益信托发展及现状》[2]一文中提到我国的公益事业虽然有了进步,但还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机遇,其中还表示了期待我国公益信托以后的发展;高岩、杨新(2013)等均相信我们可以通过研究、学习发达国家的公益信托,以此促进我国公益信托的发展[3]。

综合以上观点,本文认为,美国作为将公益信托加以引进、创新和传播的发达国家之一,一定会有值得我国学习与参考的地方。

本文将结合以上观点,通过对中美两国公益信托的对比来对本国公益信托的现状与发展作一探讨。

二、我国公益信托的现状(一)设立的需求迫切2008年西安信托发行的“5.12抗震救灾公益信托计划”意味着当时国内信托法律环境下真正意义上的公益信托的落地,它的模式也对未来一些信托公司公益信托的实施起到了借鉴意义[5]。

可以发现,我国的公益事业相对之前已经有了较大的进步。

社会公民的慈善意识有所提升,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参与到公益慈善活动中,这可以从我国近年来慈善捐款额连年递增看出[6]。

根据数据分析预测,2017年,我国社会捐赠总量预估约为1558亿元,继续保持增势。

截止至2017年末,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大约3046万,贫困发生率为3.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也不在少数[4]。

教育、贫穷、就医等方面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很明显,如果这些资金全由政府拿出,势必会给政府造成较大的财政负担。

因此,以上情况不仅要依靠政府扶持,更需要社会各人的爱心援助。

(二)目前的发展现状目前,我国有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逐渐参与到公益慈善事业中来。

其中,四川信托、江苏信托、北京信托等多家公司为国内外多家公益慈善机构供专业理财服务或者设立准公益信托,实现了公益慈善财产的保值增值和资金运用。

而真正成立标准化公益信托的公司只有十多家,如长安信托、重庆信托、紫金信托、中原信托、国元信托、厦门信托等。

通过查阅各信托公司官网数据可知,到2015年年底我国相关信托公司共发行了15款标准化公益信托产品,初始管理公益信托资金为12532.378万元。

之后随着《慈善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的颁布到2017年6月底,我国已经成功设立了30单公益信托产品[7]。

2017年10月,我国一共有25家信托公司共推出了45只产品,其中包含资金达到了8.7亿元。

从目前国内推出的部分公益信托计划可以了解到,自从2008年的“5.12抗震救灾公益信托计划”以后,我国公益信托便逐步发展起来,再加之相关法律条文的进一步完善,越来越多的公益信托开始出现,这表明了我国公益信托的良好发展迹象,也表明了公益信托未来的大有可为。

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过于乐观,相比一些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标准公益信托的设立还是比较缓慢,不能适应社会巨大且迫切的需求。

三、中美两国公益信托的对比虽然美国的信托制度来源于英国,但其对公益信托进行了较好的创新与推行,有自己国家独有的特色,因此会有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的地方[8]。

本文通过对两国公益信托对比得出了以下几点。

(一)两国的对比1.设立程序美国的公益信托大多实行事后登记制度。

公益信托主要由各州检察长监督,公益信托的受托人应当在信托设立后一定期限,向检察长申请登记[9]。

我国的信托则实行许可主义制度。

这要求受托人应提交各行政主管机关规定的提出申请相关文件,经行政主管机关许可后方成立。

2.登记和监管制度在美国,监管权主要由州检察长掌握,包括公益信托的登记。

美国法学会组织编纂的《美国信托法重述》规定了公益信托的设立问题:公益信托的受托人在受让信托财产之日起6个月内,向州检察长申请登记并附上信托文件的复印本。

而在我国,公益信托审批程序较为繁琐,需要通过不同主管部门批准。

此外,公益事业管理机构职权范围不清也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我国公益信托发展缓慢的原因。

我国《信托法》明确规定,审批公益信托设立的机关是“有关公益事业管理机构”,设立公益信托需要通过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批准,但具体哪些部门和部门应采121取的规定并不是很明确,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公益信托的推行[10]。

目前我国在如何选用合格的监察人,督促信托监察人尽职尽责方面以及对信托监察人不履行职责或着采用不正当方式违法操作等现象并没有明确规定。

3.税收政策在美国,公益信托享有很多优惠政策,比如,受托人可免交所得税、委托人可享有税收减免等[11]。

这些优惠政策的设立也对公民推行公益信托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利于促进美国公益信托的发展。

相反,我国公益信托在相关税收方面没有较好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优惠幅度较小或者可能存在的执行不到位、甚至有重复征税的问题出现。

4.社会认知度美国公民对公益信托的认知度较高,其次公民具有较强的捐赠意识。

再加上其较好的相关法律保障和公益信托制度这些因素都对美国公益事业的发展起着推动作用。

公益信托进入我国的时间则较晚,再加之宣传力度不够,所以很大一部分中国公民对公益信托的了解甚少,甚至毫无了解。

因此,目前我国公民对公益信托的认知度还比较低。

(二)对比分析的结果通过中美两国公益信托的对比,可以得出中国在设立程序上门槛较高,加之审批程序繁琐,或许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公益信托的发展;监管上仍存在不完善现象,对监管人的规定不明确、部分监管人不能尽职尽责工作、监管部门无法可依均是目前公益信托监管上存在的问题;同时税收优惠政策的缺失,重复纳税的行为也在影响着人们对公益信托的积极性;最后,我国公民对公益信托的认知普遍较少,因此我国在公益信托的宣传与知识普及也有着更多的进步空间。

四、未来我国公益信托的发展方向通过对比分析两国公益信托的发展,我们可以认识到中国公益信托的发展并不是很好,这其中不免要包含传统、历史等原因对公益信托推广的干扰,但同时还有监管制度以及相关法律不健全、公益信托准入门槛较高等因素的较大影响。

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学习美国公益信托的发展并结合自身情况,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为尽快推行我国公益信托的发展作出努力。

(一)完善登记监管制度公益信托中监察、管理都对信托的良好施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中美两国公益信托的比较,可以看出我国在监管制度、法律上有明显的弱势和不足,对于监察人的任职资格、行为准则、法律责任等规定过于简单化或没有详细得说明。

为此,我国可以再进一步完善监管法律,确立信托监管人制度,让相关部门有确定的人员依法做事,提高监管效率、增强监管力度。

(二)降低准入门槛我国公益信托的设立采用许可制希望以此达到严格监管公益信托的准入、防止公益信托制度的滥用,维护公益目标和受益人的权益的目的。

但在实际推行中,因为我国公益信托自身的门槛较高、许可制审核程序较为繁琐,不仅没有起到太大的监管作用,反而在某一方面限制了我国公益信托的发展。

学者方嘉麟[2004]曾说,“私益信托因纯私益在其成立及生效要件上不妨从严;然公益信托因嘉惠大众自宜使其易于成立而使资源得被用于公益目的[12]。

”故我国可以逐渐由许可制度向登记制度发展,降低准入门槛,以此来吸引公益信托数量的增加,以此来让更多有意愿的人参与到公益信托中。

(三)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美国公益信托的税收政策已经成熟,但我国相关税收政策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

因此,我国应完善相关政策,严格监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同时加大税收优惠处罚力度。

有了更好的优惠政策,同时也要有严格的监管制度,防止不法分子趁机从中谋取私利。

(四)进行公益信托创新美国在引进公益信托后,创新了其理念,使其更符合本国发展情况,再加之相关税收政策对公益信托的支持,对其进行了创新与调整,推出了公益余额信托、公益优先信托等类型。

因此,我国在完善了相关法律等外部因素的的同时,也应从自身出发,结合先前的经验与不足,积极研发出更符合大众需求,可提高社会认可度与参与度的公益信托。

(五)增强社会认知度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益信托起步较晚,当发展公益事业的时候人们首先想到的还是慈善,基金会等方式,对公益信托了解太少,甚至毫无所知。

因此,在有了更好的监管制度和优惠政策的前提下,我国可以加大公益信托的宣传,普及信托知识,增加社会公众对其认知度;同时还可以通过举办一些活动或通过在城镇银行,甚至农村信用社等机构设立信托业务代办点、宣传点来帮助普通民众更好地了解信托知识,参与到公益信托中。

参考文献:[1]徐孟洲.论我国公益信托的设立[J ].广东社会科学,2012(5):226-232.[2]黄凯.浅析我国公益信托发展及现状[J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9(S1):64.[3]高岩,杨新.发达国家公益信托发展经验对我国公益信托发展的启示[J ].兰州交通大学学报,2013,32(02):45-48.[4]王帅锋.我国公益信托的设立困境及解决之策[J ].南方论刊,2018(07):82-85.[5]李慧芹.中国公益信托事业研究[D ].复旦大学,2010.[6]卓武扬.社会捐赠的公益信托模式及现实途径[J ].特区经济,2009(12):17-19.[7]中国慈善联合会:中国慈善联合会工作动态[J ].2017(6):2.[8]周贤日.慈善信托:英美法利与中国谈索[J ].2017(2).[9]李慧芹.中国公益信托事业研究[D ].复旦大学,2010.[10]冯崇徽,曹波.《发达国家对非营利性组织的税收政策》,中国社会组织,2014(15).[11]李子顺.公益信托的性质与税收优惠[J ].法律适用,2009(02):91-92.[12]方嘉麟.《信托之理论与实务》,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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