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详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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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变化:现金流量表编制准则

新准则变化:现金流量表编制准则

⼀、⼀般企业现⾦流量表的编制 ㈠经营活动产⽣的现⾦流量有关项⽬的编制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部门的现⾦ “本项⽬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如罚款收⼊、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收到的现⾦、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租⾦收⼊,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赔偿的现⾦收⼊,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等。

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如果价值较⼤的,应单列项⽬反映。

本项⽬可以根据“库存现⾦”、“银⾏存款”、“管理费⽤”、“销售费⽤”等科⽬的记录分析填列。

” 6、⽀付的各项税费 “本项⽬反映按规定⽀付的各项税费,包括本期发⽣并⽀付的税费,以及本期⽀付以前各期发⽣的税费和预交的税⾦,如⽀付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地增值税、车船使⽤税等,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等,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中反映。

本科⽬可以根据“应交税费”、“库存现⾦”、“银⾏存款”等科⽬分析填列。

” ㈡投资活动产⽣的现⾦流量有关项⽬的编制 1、收回投资受到的现⾦ 本项⽬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融资产、持有⾄到期投资、可供出售⾦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收到的现⾦。

不包括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收回的⾮现⾦资产,以及处置⼦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净额。

债权性投资收回的本⾦,在本项⽬反映,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不在本项⽬中反映,⽽在“取得投资收益收回的现⾦”项⽬中反映。

处置⼦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净额单设项⽬反映。

本科⽬可以根据“交易性⾦融资产”、“持有⾄到期投资”、“可供出售⾦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库存现⾦”、“银⾏存款”等科⽬的记录分析填列。

2、取得投资收益受到的现⾦ 本项⽬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分得的现⾦股利,因债权性投资⽽取得的利息收⼊。

股票股利由于不产⽣现⾦流量,不在本项⽬反映。

包括在现⾦等价物范围的债券性投资,其利息收⼊在本项⽬反映。

新准则下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与分析

新准则下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与分析

新准则下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与分析一)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是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出发点,它明确了现金流量表所涉及会计要素的范围。

我国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现金。

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具体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2.现金等价物。

现金流量表准则将现金等价物定义为“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

现金等价物的核心是“支付能力大小,可否视为现金”,而不在于其是否是“投资”。

例如,企业持有的3个月期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虽然不是投资,但它的支付能力不次于3个月到期的短期债券投资,并且由于银行承兑汇票能随时贴现和背书转让,其到期收回几乎无风险,所以,其应属于现金等价物。

(二)现金流量表项目分类及内容。

除特殊项目(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索赔等项目)外,对于企业一般活动项目应按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类别列示。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理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新准则下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详解版)

新准则下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详解版)

新准则下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按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直接法是按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主要类别列示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在直接法下,一般是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账户法。

业务简单的,也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本项目可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分析填列。

本项目的现金流入可用下述公式计算求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营业收入净额+本期应收账款减少额(-应收账款增加额)+本期应收票据减少额(-应收票据增加额)+本期预收账款增加额(-预收账款减少额)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应收票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预收帐款(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本期转回多提的坏帐准备―票据贴的利息―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应收款―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17%)+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注:上述公式中,如果本期有实际核销的坏帐损失,也应减去。

(因核销坏账损失减少了应收帐款,但没有收回现金)。

如果有收回前期已核销的坏帐金额,应加上。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现金流量表编制方法【1】确定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17%)+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2、收到的税费返还=(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补贴收入+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一)计算公式是: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式二)=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5+6+7) }公式二倒挤产生的数据,与公式一计算的结果悬殊不会太大。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17%)+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6、支付的各项税费=“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应交款”各明细账户借方数+“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业务支出”中有关税金项目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其他应付02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新准则下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新准则下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新准则下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按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直接法是按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主要类别列示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在直接法下,一般是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账户法。

业务简单的,也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本项目可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分析填列。

本项目的现金流入可用下述公式计算求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营业收入净额+本期应收账款减少额(-应收账款增加额)+本期应收票据减少额(-应收票据增加额)+本期预收账款增加额(-预收账款减少额) 注:上述公式中,如果本期有实际核销的坏帐损失,也应减去。

(因核销坏账损失减少了应收帐款,但没有收回现金)。

如果有收回前期已核销的坏帐金额,应加上。

(因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并没有增加或减少应收账款,但却收回了现金)。

2.”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该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

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费”、”营业税金及附加”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目以外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

本项目可根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本项目可根据”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存货”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本项目的现金流出可用以下公式计算求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本期存货增加额(-本期存货减少额)+本期应付账款减少额(-本期应付账款增加额)+本期应付票据减少额(-本期应付票据增加额)+本期预付账款增加额(-本期预付账款减少额)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该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含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各种保险和其他福利费用)。

(完整版)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和计算公式

(完整版)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和计算公式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和计算公式一、确定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17%)+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2、收到的税费返还=(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补贴收入+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一)具体操作中,由于是根据两大主表和部分明细账簿编制现金流量表,数据很难精确,该项目留到最后倒挤填列,计算公式是: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式二)=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5+6+7) }公式二倒挤产生的数据,与公式一计算的结果悬殊不会太大。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17%)+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6.支付的各项税费=“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应交款”各明细账户借方数+“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业务支出”中有关税金项目即: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税,不包括进项税。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其他应付二、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最新)1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最新)1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一、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1、间接法和直接法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一项重要的指标,它可以说明企业在不动用企业外部筹得资金的情况下,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足以偿还负债、支付股利和对外投资。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通常可以采用间接法和直接法两种方法反映。

间接法,即通过将企业非现金交易、过去或者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收入或支出的递延或应计项目,以及与投资或筹资现金流量相关的收益或费用项目对净损益的影响进行调整来反映企业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现金流量。

间接法以利润表上净利润为起点,通过调整某些相关项目后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直接法,即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总括分类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有关企业现金收入和支出的信息可以从企业会计记录获得,也可以在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以下项目获得。

第一:一切存货及经营性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第二: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其他非现金项目;第三:其现金影响属于投资或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其他项目。

采用直接法提供的信息有助于评价企业未来现金流量,而间接法却不具有这一优点。

所以,国际会计准则鼓励企业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

在我国,现金流量表也以直接法编制。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投资活动比通常所指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范围要广,投资活动包括非现金等价物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购买与处置、固定资产的购建与处置、无形资产的购置与处置等。

通过单独反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了解为获得未来收益和现金流量而导致资源转出的程度,以及前资源转出带来的现金流入的信息。

投资活动流入和流出的现金的各个项目的填列,此处不一一详述。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现金流量表需要单独反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通过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的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可以帮助投资者和债权人预计对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要求权,以及获得前期现金流入而付出的代价。

新准则下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新准则下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按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直接法是按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主要类别列示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在直接法下,一般是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账户法。

业务简单的,也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本项目可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分析填列。

本项目的现金流入可用下述公式计算求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营业收入净额+本期应收账款减少额(-应收账款增加额)+本期应收票据减少额(-应收票据增加额)+本期预收账款增加额(-预收账款减少额)注:上述公式中,如果本期有实际核销的坏帐损失,也应减去。

(因核销坏账损失减少了应收帐款,但没有收回现金)。

如果有收回前期已核销的坏帐金额,应加上。

(因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并没有增加或减少应收账款,但却收回了现金)。

2."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该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

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费"、"营业税金及附加"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目以外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

本项目可根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新准则下快速编制现金流表(含公式)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46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减:收益) 财务费用(减:收益) 投资损失(减:收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47 48 49 50 51 52 53 0.00 0.00 0.00 0.00 0.00
只考虑与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有关的财务费用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5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 56 57
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 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本期坏账准 0.00 备期末余额+上期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票 据(期末数-期初数)+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期初数)+仅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部分,不含在建工程的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期末数-期 0.00 初数),不含在建工程的税费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
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8
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0.00 0.00 0.00 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贷方发生额+与交易性金融资产一起收回的投资收益 收到的股息收入或分期付息债券利息 注:该部分公式设置仅考虑固定资产处理的部分

(最新)1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最新)1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最新)1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一、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1、间接法和直接法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一项重要的指标,它可以说明企业在不动用企业外部筹得资金的情况下,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足以偿还负债、支付股利和对外投资。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通常可以采用间接法和直接法两种方法反映。

间接法,即通过将企业非现金交易、过去或者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收入或支出的递延或应计项目,以及与投资或筹资现金流量相关的收益或费用项目对净损益的影响进行调整来反映企业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现金流量。

间接法以利润表上净利润为起点,通过调整某些相关项目后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直接法,即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总括分类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有关企业现金收入和支出的信息可以从企业会计记录获得,也可以在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以下项目获得。

第一:一切存货及经营性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第二: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其他非现金项目;第三:其现金影响属于投资或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其他项目。

采用直接法提供的信息有助于评价企业未来现金流量,而间接法却不具有这一优点。

所以,国际会计准则鼓励企业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

在我国,现金流量表也以直接法编制。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投资活动比通常所指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范围要广,投资活动包括非现金等价物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购买与处置、固定资产的购建与处置、无形资产的购置与处置等。

通过单独反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了解为获得未来收益和现金流量而导致资源转出的程度,以及前资源转出带来的现金流入的信息。

投资活动流入和流出的现金的各个项目的填列,此处不一一详述。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现金流量表需要单独反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通过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的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可以帮助投资者和债权人预计对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要求权,以及获得前期现金流入而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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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按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直接法是按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主要类别列示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在直接法下,一般是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账户法。

业务简单的,也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本项目可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分析填列。

本项目的现金流入可用下述公式计算求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营业收入净额+本期应收账款减少额(-应收账款增加额)+本期应收票据减少额(-应收票据增加额)+本期预收账款增加额(-预收账款减少额)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应收票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预收帐款(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本期转回多提的坏帐准备―票据贴的利息―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应收款―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17%)+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注:上述公式中,如果本期有实际核销的坏帐损失,也应减去。

(因核销坏账损失减少了应收帐款,但没有收回现金)。

如果有收回前期已核销的坏帐金额,应加上。

(因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并没有增加或减少应收账款,但却收回了现金)。

如果借: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等,贷方不是“收入及销项税额”则加上,如果:贷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等,借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

2."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该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

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费"、"营业税金及附加"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收到税费的返还=返还的(增值税+消费费+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3."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目以外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

本项目可根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一)具体操作中,由于是根据两大主表和部分明细账簿编制现金流量表,数据很难精确,该项目留到最后倒挤填列,计算公式是: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式二)=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式二)=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5+6+7) }公式二倒挤产生的数据,与公式一计算的结果悬殊不会太大。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本项目可根据"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存货"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本项目的现金流出可用以下公式计算求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本期存货增加额(-本期存货减少额)+本期应付账款减少额(-本期应付账款增加额)+本期应付票据减少额(-本期应付票据增加额)+本期预付账款增加额(-本期预付账款减少额)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存货(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应付票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取得现金折扣―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工资及福利费―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折旧费和固定资产大修理费+非外销减少的存货―非现金资产抵偿=[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支出支出) +存货期末价值-存货期初价值)]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付帐款期初数-应付帐款期末数) +(应付票据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 +(预付帐款期末数-预付帐款期初数) +库存商品改变用途价值(如工程领用) +库存商品盘亏损失 -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工资及福利费 -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折旧费和摊销的大修理费 -库存商品增加额中包含的分配进入的制造费用、生产工人工资 ±特殊调整事项特殊调整事项的处理,如果借: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预付帐款等(存贷类),贷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如果贷:应付帐款数、应付票据、预付帐款等,借方不是“销售成本或进项税”科目,则加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17%)+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该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含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各种保险和其他福利费用)。

但不含为离退休人员支付的各种费用和固定资产购建人员的工资。

支付给职工的 =本期工资费用分配数+本期计提的福利费+应付工资(期初―期末)+应付福利费(期初―期末)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工资,福利费 +(应付工资期初数-期末数)+(应付福利费期初数-期末数)附:当存在“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福利费时,注意期初、期末及计提数中是否包含“在建工程”的情况,按下式计算考虑计算关系。

本期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工资 =(期初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期初数) +(计提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计提数) -(期末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期末数)当题目只给出本期列入生产成本的工资及福利,期初无在建工程的工资及福利时,公式为: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工资、福利费 +(应付工资、应福利费期初数-期末数) -(应付工资及福利费在建工程期初数-应付工资及福利费中在建工程期末数)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本项目可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生产成本"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6."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本项目反映的是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项税费和有关费用。

但不包括已计入固定资产原价而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和本期退回的所得税。

支付的各项税费=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所得税+其他业务支出(税金)+管理费用(税金)+应交税金(期初―期末)+其他应交款(期初―期末)支付的各项税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及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 =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 +消费费+营业税 +关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支付的各项税费=“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应交款”各明细账户借方数+“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业务支出”中有关税金项目即: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税,不包括进项税。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7."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包括罚款支出、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支出、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等。

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剔除各项因素后的费用+罚款支出+保险费等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本期借方发生额+银行手续费(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如下: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本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和到期收回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

不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

本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 =短期投资收回的本金及收益(出售、(广告内容,已被删除)、到期收回) +长期股权投资收回的本金及收益(出售、(广告内容,已被删除)、到期收回) +长期债券投资收到的本金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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