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计量安装合同
热计量改造合同范本

热计量改造合同范本甲方(发包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具体建筑物名称]热计量改造工程2. 工程地点:[详细地址]3. 工程内容:对[具体建筑物名称]的供热系统进行热计量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安装热计量表、数据采集设备、调控装置等,以及对相关管道和设备的改造和调试。
二、工程期限1.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2.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3. 总工期:______天三、工程质量和标准1.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热计量系统准确、稳定运行。
2. 乙方应按照经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变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四、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1. 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__%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进度达到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4)剩余工程总价款的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热力计量安装合同

热力计量安装合同一、签署日期本热力计量安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署。
二、甲方信息甲方:(甲方单位名称)地址:(甲方单位地址)联系人:(甲方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三、乙方信息乙方:(乙方单位名称)地址:(乙方单位地址)联系人:(乙方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四、安装服务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热力计量设备的安装工作,并保证提供相应的安装位置和必要的配合。
2. 乙方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对热力计量设备进行安装并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安装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料和垃圾,乙方应及时清理并处理,保持安装现场整洁。
4. 乙方安装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交相关安装验收报告,并协助甲方进行设备的使用培训。
五、安装期限1.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设备安装完成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终止。
2. 安装期限为___天,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延期,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重新协商安排。
六、服务费用1. 甲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的费用标准及时支付安装费用。
2. 安装费用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相关费用,具体金额为___元。
3. 若安装过程中发生额外工作或费用变动,应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支付。
七、保修条款1. 乙方对安装的热力计量设备提供___年免费保修期,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设备故障,均由乙方承担维修和更换责任。
2. 保修期外产生的设备故障,双方协商处理,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1. 如因一方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
2. 若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对方利益受损,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1.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供热计量装置采购安装协议

工程供热计量装置采购安装协议合同编号:年月甲方:乙方: 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1]37号),甲乙双方就**工程供热计量装置采购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工程供热计量装置及设施配套的采购与安装。
二、工期1、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后,乙方十天内完成供热计量装置的安装及设施配套,并满足供热条件。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价款:人民币(¥),总价包干(按照济政发[2011]37号文件,公共建筑按建筑面积累进法分档计费,收费标准为:,本工程供热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合计元)。
2、支付方式:协议生效后七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在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出具符合财经制度要求的票据,以便发包人凭票据付款,否则发包人有权迟延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甲方责任1.按合同约定支付委托费用。
2.提供符合乙方设计要求的安装热计量表的位置。
3.提供施工电源。
4.提供计量室(土建部分)。
5.提供计量装置数据远传网络接口。
四、乙方责任1、按照**工程供热设计,组织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相应的**工程供热计量装置及配套设施,并组织实施。
采购与安装内容按济政发(2011)37号文件内容为准。
2、负责采购计量装置及设施配套所需要的材料,严格设备采购及施工质量控制,确保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
3、做好供热计量装置使用期间的日常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4、因工程或设备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无条件返工。
五、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拾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副本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联系人与电话:联系电话: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热计量安装施工合同

热计量安装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供热单位):__________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热计量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热计量安装工程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1.3 工程内容:根据《供热计量技术规程》和相关规范要求,为甲方安装热计量装置,包括栋表、户表等,并确保热计量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合同金额2.1 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包括热计量装置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费用。
2.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3 剩余款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税务发票金额支付。
三、施工期限3.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在____年__月__日前完工。
3.2 乙方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工,应提前__天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
四、质量标准4.1 乙方应按照《供热计量技术规程》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热计量系统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4.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书。
五、售后服务5.1 乙方应提供热计量系统的定期维护和检修服务,确保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5.2 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请求后,应在__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6.2 乙方未按照约定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3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解除合同。
七、违约责任7.1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工程,甲方有权按照逾期天数向乙方追讨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合同总价×逾期天数×__%。
热计量安装合同

热计量装置及远传系统供货安装施工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投资开发的热计量装置及远传系统产品供货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货安装/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合同价款/主要商务约定见下表:第二条合同价款支付:1、产品进场支付合同价款的20%,安装完毕支付25%,其余50%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交付使用”手续后甲方以等价商品房抵顶,具体房屋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乙双方书面确定。
2、产品供货安装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监理单位、银川市物业办及供热单位组织的供热计量装置和运传系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资料),并且在办理和完成“项目交付使用”手续后,甲乙双方进行结算,甲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
3、剩余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贰年,自完成“项目交付使用”手续之日起算,于质保期满后,在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无质量问题且妥善履行保修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一次性结算给乙方。
4、付款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工程款发票。
第三条项目施工地点/产品供货安装期限/工程验收日期:1、项目施工地点:2、产品供货安装期限:(具体节点工期甲乙双方现场书面确定)。
3、工程验收日期:(乙方根据热计量装置及远传系统工程完成情况,及时与银川市物业办联系,并且以物业办确定的验收日期为准)。
4、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现场要求和配合土建等其他专业工作需要,及时调整进场和安装完成时间。
第四条供货安装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1、乙方负责供货和安装的全部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计量检定规程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同时必须符合《银川市热计量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
2、供热计量表选用重庆“伟岸”牌超声波热量表(计量精度值)必须达到“贰级表”的要求(超声波热计量表“必须”设有“远传通讯接口”和“具有数据远传”等功能;“热量表和内置电池”在确保“正常使用和适时远传”状态下,使用寿命均应“大于五年”)。
供暖热计量装置施工合同

供暖热计量装置施工合同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供暖热计量装置的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供暖热计量装置施工工程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1.3 工程内容:供暖热计量装置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二、合同金额2.1 本合同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
2.2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等额的正规发票。
三、施工期限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确保供暖热计量装置施工工程在____年__月__日前完工。
3.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工程质量,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质量标准4.1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确保供暖热计量装置的质量和安全。
4.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和验收报告。
五、付款方式及进度5.1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分为三次,具体付款比例和时间如下:(1)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2)工程进度达到__%时,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
5.2 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后,甲方按约定比例支付相应款项。
六、违约责任6.1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工程,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__%。
6.2 甲方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应付款项的__%。
七、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
热计量施工合同

热计量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供热单位):_______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热计量施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1 项目名称:_______1.2 项目地点:_______1.3 项目规模:_______1.4 项目内容:热计量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等。
二、合同金额2.1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1)热计量设备购置费用:_______元;(2)施工费用:_______元;(3)调试及验收费用:_______元;(4)其他费用:_______元。
2.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三、施工期限3.1 施工期限为_______天,自甲方签字确认之日起计算。
3.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施工期限完成施工任务,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延期,甲方有权按照逾期天数向乙方追讨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乘以逾期天数。
四、质量标准4.1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2 工程验收合格标准:(1)热计量设备安装位置、管路布置合理,符合设计要求;(2)设备及其配件材质、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3)设备安装牢固,密封性能良好,无泄漏;(4)系统调试正常,各参数符合设计要求;(5)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竣工图纸等齐全。
五、付款方式及进度5.1 甲方支付合同款项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如下:(1)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2)工程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3)质保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5.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及时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六、质保期6.1 乙方对所施工的工程提供_______年的质保期。
热计量表合同6篇

热计量表合同6篇篇1热计量表采购安装合同甲方(需方):XXXXXX乙方(供方):XX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热计量表采购安装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热计量表信息1.1 热计量表品牌:XXXX。
1.2 热计量表型号:XXXX。
1.3 热计量表规格:XXXX。
1.4 热计量表数量:XXXX。
二、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2.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元整),甲方应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XX%(即人民币XXXX元整),作为预付款;(2)甲方应在热计量表安装完毕后X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剩余款项(即人民币XXXX元整)。
2.2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户名:XXXXXX开户行:XXXXXX账号:XXXXXX三、热计量表安装及调试3.1 安装时间:乙方应在收到预付款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完成热计量表的安装工作。
3.2 安装地点:XXXXXX。
3.3 调试及验收:乙方在安装完成后,应对热计量表进行调试,确保其正常运转。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安装完成通知后XX个工作日内,对热计量表进行验收。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4.1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热计量表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文件。
4.2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热计量表进行终身维护,并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XX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
五、违约责任5.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XX%的违约金。
5.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热计量表安装工作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XX%的违约金。
5.3 乙方提供的热计量表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负责更换或维修,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六、争议解决6.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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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计量装置及远传系统供货安装施工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投资开发的热计量装置及远传系统产品供货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货安装/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合同价款/主要商务约定见下表:第二条合同价款支付:1、产品进场支付合同价款的20%,安装完毕支付25%,其余50%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交付使用”手续后甲方以等价商品房抵顶,具体房屋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乙双方书面确定。
2、产品供货安装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监理单位、银川市物业办及供热单位组织的供热计量装置和运传系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资料),并且在办理和完成“项目交付使用”手续后,甲乙双方进行结算,甲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
3、剩余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贰年,自完成“项目交付使用”手续之日起算,于质保期满后,在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无质量问题且妥善履行保修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一次性结算给乙方。
4、付款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工程款发票。
第三条项目施工地点/产品供货安装期限/工程验收日期:1、项目施工地点:2、产品供货安装期限:(具体节点工期甲乙双方现场书面确定)。
3、工程验收日期:(乙方根据热计量装置及远传系统工程完成情况,及时与银川市物业办联系,并且以物业办确定的验收日期为准)。
4、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现场要求和配合土建等其他专业工作需要,及时调整进场和安装完成时间。
第四条供货安装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1、乙方负责供货和安装的全部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计量检定规程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同时必须符合《银川市热计量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
2、供热计量表选用重庆“伟岸”牌超声波热量表(计量精度值)必须达到“贰级表”的要求(超声波热计量表“必须”设有“远传通讯接口”和“具有数据远传”等功能;“热量表和内置电池”在确保“正常使用和适时远传”状态下,使用寿命均应“大于五年”)。
3、远传系统采用:“有线传输”(要求:终端管理软件简单实用,具备异常状态的报警功能,数据传输频率可以设定,便于内部管理)。
4、对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乙方必须持有银川市住房保障局核发的《银川市热计量产品准入证书》。
5、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产品时,必须向甲方提交证明供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银川市物业办文件规定的出厂检验合格证、热计量表(包括:配套产品)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和产品质量保证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等相关技术资料:一式肆份。
第五条供货产品包装的要求:1、乙方供货产品的包装,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包装方式对供货产品进行包装。
并且保证全部供货产品在运抵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交付甲方验收前的安全。
2、乙方供货产品包装之标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产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语、生产期、质保期、质保条件等必须有清晰的标识。
第六条产品检验标准的约定:1、本合同约定的供货安装产品,在乙方运到合同约定的“产品交货地点”后,甲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标准做为质量验收标准。
并且对乙方供货到现场的产品实物数量进行验收确认。
2、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热计量表及远传系统(包括:配套产品)乙方必须持有“银川市热计量产品准入证书”,并且通过银川市计量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以产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报告单或证明书为据)方可调入本合同安装工程中使用。
第七条施工要求:1、乙方须于该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需包涵施工组织、人员调配、技术措施、现场管理、进度计划、材料品种等符合本工程实际的可操作性内容,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审定签字后,乙方须严格执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该工程在正式施工前由双方和监理单位共同选定样板段,乙方在保证该整体进度的前提下先行进行样板段的施工,样板段完工后,经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现场确认后作为后续工程的施工标准。
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等规定要求进行施工管理,并遵守甲方制订的奖罚条例。
4、乙方应按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为所属人员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措施等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并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程监督与管理,工程中使用材料的规格、品种,必须与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图纸品种标准相同,需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材料进场,并提供相应产品合格证、近期检测报告。
6、在通过甲方正式验收前,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所有成品保护责任,包括对所有中间产品的成品保护。
7、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垃圾、拆除临时设施(遵从甲方要求),并负责运出现场,不得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否则甲方有权安排他人清运垃圾,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工程完工后7日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验收技术资料一式四套。
第八条质量保证:1、乙方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加工、安装,所用材料及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质检部门及相关产品类别合格标准;2、在通过甲方正式验收前,由乙方承担成品保护责任,不得有碰伤、划伤、开裂、压痕等损伤现象;3、工程中使用材料的规格、颜色,必须与甲方及设计单位所确认的规格、颜色相同,所有后置埋件必须经监理全数验收,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4、乙方为甲方及相关部门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认证(乙方负责将以上相关资料统一整理后交甲方收存);如若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上述手续,则视为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该工程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施工规程及《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所规定的材料规格及样板段施工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第十条双方职责:甲方职责:1、组织乙方、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2、提供施工作业面及水电接口;3、协调解决材料堆放场地,及时提供工作面,积极为乙方创造工作条件;4、协调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时对完成部位进行检查和验收;5、对三无产品、材料有权禁止进入工地,对违章作业、不按规范施工等有权对其进行处罚;6、甲方在收到乙方供货产品到货通知后应及时验收,不得无故拒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供货到施工现场的产品。
乙方职责:1、乙方应做到认真仔细的了解热计量装置及远传系统施工现场的现有供热管道安装情况(包括安装部位、现有管道位置、管道口径、热表适用规格、数量、远传系统控制室位置)等产品供货安装工程必需的相关情况;2、如果乙方未进行以上工作,造成产品供货安装工程发生差误(包括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独立负责承担;3、乙方必须保证本合同工程产品的供货质量和安装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银川市物业办供热计量装置及远传系统的验收要求,并通过银川市物业办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未通过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货。
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独立负责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赔偿甲方损失的权利;4、如果出现乙方向甲方供货的产品,因所有权有争议或受到限制,以及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无条件负责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由于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或配合工作不利等原因造成产品供货安装工程工期延误,每逾期壹天应承担500元/天的逾期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扣除,因此,乙方不得持有异议;6、乙方应遵守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承包工程所需的资质和技术能力有关规定,并已获得相应资格,有关资料虽经甲方审查,也不能因此减免乙方应负的上述任何责任;7、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是完备和切实可行的),提交甲方审核,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及加工构件进场计划,并提供给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8、指派现场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技术资格和施工管理经验)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事宜,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生产协调会,代表乙方做出决定和遵照甲方指示工作;9、负责处理现场有关本工程设计图纸、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施工、检查验收和洽商签证等事宜;10、根据施工图纸(包括配套说明、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检测结果通知单和国家的施工验收规范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专业规程、规定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和工程隐蔽工作,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和隐蔽工程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一切因乙方原因而致的责任和经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1、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要求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置现场照明围护设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若发生事故,应积极处理(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12、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13、材料堆放整齐,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保持现场的整洁,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市容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14、自行办理所属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15、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遵照其指示工作,并为其日常查验提供便利和安全条件,如接到指示而不执行时,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16、已竣工未交付甲方前,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发生损坏,分清责任处理;17、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按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对本工程负责保修,在此其间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费修理(人为损坏除外);18、工程竣工后,提交三套竣工资料,有关具体要求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19、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公共配套设施原有现状、清理现场垃圾(包括建筑物内)、拆除临时设施(遵从甲方要求),并负责运出现场,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20、做好与本工程土建施工、装饰施工和其他专业分包单位的协作配合;21、负责完成本系统必需的本工程有关的各种批文、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等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22、承担施工中的水、电费用;23、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工期延误、人员生命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供货产品退货(更换)以及相关责任的约定:1、乙方必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和无条件收回不符合国家或行业计量标准规定的产品;2、在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供货安装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如发现乙方供货的产品或在安装工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包括供热单位提出有“用户投诉”情况),乙方应无条件负责及时更换合格产品(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如果出现乙方未及时更换合格产品,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及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负责赔偿给甲方及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在乙方承包的工程竣工验收后,在运行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要求乙方退货或更换合格产品不受时间限制);3、在任何情况下(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由于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要求退货和更换合格产品所发生的运输等相关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独立负责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