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社会医疗保险费的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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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疗保险学期末考试要点

社会医疗保险学期末考试要点

●风险:客观性、严重性和不确定性。

风险分类:(产生原因)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性质)纯粹风险(疾病)、投机风险(股票);可管理风险(车祸)、不可管理风险(火山爆发)。

●疾病风险定义:所谓疾病风险,是指发生及其所造成健康损失的不确定性。

(狭义:)由于人身所患疾病而带来的经济、生理、心理等损失的风险;(广义)包括了人身的疾病、生育以及伤害等方面存在或引起的风险。

疾病风险具有一般风险的共同特点,即疾病风险具有客观性、严重性和不确定性。

●保险定义:是指通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即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或依据有关法令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财产在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受到损失进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经济补偿,或对人身伤亡、疾病或丧失能力给付保险金的一种方法,即一种对风险所造成的意外损失的经济补偿制度和方法。

两大指标:风险的转移;补偿损失。

●保险的分类:(保险经营性质)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保险实施形式)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保险业务范围)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等。

●保险的功能:1经济补偿功能,保障生产再分配功能,安定人民生活;2促进风险预防工作,减少社会财富损失;3集聚和融通资金,支援经济建设;4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对外贸易和对外开放。

●社会保险概念:所谓社会保险,就是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强制筹集和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或其亲属、遗属)遭遇失业、工伤、疾病、生育、年老和死亡等风险造成损失、暂时或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制度。

●与商业保险区别:1性质(公益性福利性;商业性)2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以营利为目的)3投保(强制性;自愿参加)4保险费(国家单位个人;个人单位)5保险范围(较广;限定范围)6参保条件(一般全体对象;常有条件和选择性)7机构(政府领导和保险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8待遇(基本保障;多投多保)●社会医疗保险:是指社会劳动者乃至全体公民因疾病需要治疗时,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从国家或社会获得应有的医疗服务,对因疾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医疗费用给予可能的补偿,以恢复和保障社会劳动者或公民身体健康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障学各章节习题

社会保障学各章节习题

第一章社会保障体系一、名词解释(5×5′)1、社会保障2、社会保险3、社会救助4、社会优抚5、社会福利单项选择1、“社会保障”一词最早出现于()A、1601年英国《济贫法》B、1834年英国《新济贫法》C、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D、1944年国际劳工大会发表的《费城宣言》2、福利国家的核心内容()A、强调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性B、消除贫困C、保持社会稳定D、社会保障制度3、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是()A、自助者公助B、权利和义务对等C、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D、维护社会稳定4、衡量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性的常用指标()A、社会保障项目覆盖社会成员的比例B、社会保障对社会成员保障水平的高低C、社会保障支出占该国GDP的比重D、社会保障支出增长速度与经济发展速度5、不属于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管理社会保障应遵循的原则的是()A、统一管理B、立法、行政、监督三分离C、征、管、用三分离D、政、企、事三分离四、多项选择1、社会保障体系包括()A、制度结构B、网络服务C、管理体制D、工作运行机制2、福利国家包含的两大支柱()A、充分就业B、全民保障C、社会保障制度D、普遍的福利措施3、社会保障的社会性是指()A、实施对象具有社会性B、社会保障责任和义务的社会化C、强调政府、企业和个人的社会责任D、社会化管理4、中国的社会救助包括()A、自然灾害救助B、农村五保户救助C、救灾、扶贫D、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政府在社会保障制度运行中的目标为()A、促进经济发展B、充分就业C、协调社会各阶层和社会各方面的利益矛盾D、保持社会安定6、社会保障支出的增长速度应该()A、低于经济增长速度B、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C、高于物价增长速度D、低于工资增长速度7、属于社会经济运行动力系统的内在机制是()A、市场的供求机制、B、计划预测机制C、风险机制D、社会公平机制五、简答题1、简述社会保障的内涵。

2、简述社会保障制度的特征。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有哪些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有哪些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有哪些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网友咨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有哪些?律师解答:只有纳入基本医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的范围,符合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才能由统筹基金予以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主要包括:(一)参保职工和居民生病住院,发生符合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

(二)参保职工和居民患特殊慢性病(冠心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治疗等),经申请、鉴定确认后,可以在门诊治疗用药发生的医疗费用。

具体的职工和居民特殊慢性病病种由各统筹地区规定。

(三)门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疗费用。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律师补充: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医疗保险费用的偿付

医疗保险费用的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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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保险方的偿付方式
四、医疗保险费用的控制
四、医疗保险费用的控制
公共管制 内部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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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的措施
政府、保险机构采取措施来保障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一致医疗费用增长,主要包括投入控制、价格控制、对医疗机构费用的审核和监督等。 医疗保险机构采取一定的方式引导医疗机构提高效率、控制成本,主要通过医疗保险费用的偿付方式。
一、医疗保险费用偿付概述
患者
医疗服务提供者
医疗保险机构
(医院、医生、诊所)
雇主
医疗服务提供者
被保险人
费用支付
医疗服务
传统医疗服务中的双方交换关系
保险费
医疗服务
自付费用
支付费用
保险费
医疗保险中的三方交换关系
医疗保险费用偿付的原则
量入为出 医疗费用偿付总额只能低于或等于而不得超过筹资水平。
二、医疗被保险方的偿付方式
②上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起付线
起按比例分担的难点:自付比例的合理确定
自付比例过低,对被保险人制约作用很小,达不到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目的 自付比例过高,可能会超越被保险人的承受能力,抑制正常的医疗需求
为使按比例分担方式更加完善,在医疗保险的操作过程中,可采用变动比例自付或相应的辅助办法
定义:是指在公、私营医疗保险并存或以私人医疗保险为主的多元医疗保险体制下,多个偿付人以不同的方式和标准偿付医疗保险费用。
一、医疗保险费用偿付概述
医疗保险费用偿付方式的发展趋势
偿付模式由分散独立向集中统一发展
偿付体制由分离式相结合式发展
偿付标准由全额支付向部分支付发展
偿付方式由后付制向预付制发展

健康保险复习重点

健康保险复习重点

健康保险复习重点名词解释:1、健康保险:是以人身健康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的伤害,发生费用支出或收入损失而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2、长期护理保险:指为那些因年老、疾病或伤残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保险。

3、重大疾病保险: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通常这种保单的保险金额比较大,给付方式一般是在确诊为特种疾病后,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险金额。

4、收入保障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具体是指当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以致失去收入或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给付保险金的一种健康保险。

5、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是指通过法律或合同的形式,由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个人在事先确定的比例下,缴纳规定数额的医疗保险费汇集而成的一种货币资金。

它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运营和管理,用于偿付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参保人因疾病、伤残或生育等全部或部分医疗费用的专项资金。

6.残疾:指由于伤病等原因在人体上遗留的固定症状,并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能力。

通常导致残疾的原因有先天性的残障、后天疾病遗留、意外伤害遗留。

7.失能收入保险:指当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以致失去收入或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付保险金的险种,又称为残疾收入保险、丧失工作能力所得保险、收入损失保险及收入保险等。

8.长期护理保险:指为那些因年老、疾病或伤残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保险。

9.健康保险:是以人身健康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的伤害,发生费用支出或收入损失而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10.医疗保险监督:是指享有监督权的监督主体,通过法定的方式,依据法定的程序对医疗保险系统中各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的综合管理过程。

11.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医疗保险基金是以法律的形式向参保单位或劳动者个人征集的医疗保险费。

第七章 医疗保险

第七章 医疗保险

2、医疗保险模式主要有哪些?各自有什么特点?
答:医疗保险模式主要有:①国家医疗保险模式。也称全民医疗保险,其医疗保险资金主要来自税收,政府通过预算分配方式,将税收形成的医疗保险基金有计划地拨给有关部门或直接拨给公立医院,医疗保险享受对象看病时,基本上不需支付费用。因此,国家医疗保险又称为免费医疗保险。②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社会医疗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主要是由雇主和雇员缴纳,政府酌情补贴。党参保劳动者及其家属因病、受伤或生育需医治时,由社会提供医疗服务和物质帮助。③社区合作医疗保险模式。又可称为基层医疗保险和集资医疗保障制度。社区医疗保险的对象可以是城市社区居民,也可以是农民,但一般以农村社区较为常见。社区医疗保险是依靠社区的力量,按照风险分担、互助共济的原则,在社区范围内多方筹集资金,用以支付参保人及其家庭的医疗、预防、保健等服务费用的一项综合性医疗保健措施。④储蓄医疗保险模式。储蓄医疗保险制是强制储蓄保险的一种形式。它通过立法强制劳方或劳资双方缴费,以雇员的名义建立保健储蓄账户(即个人账户),用于支付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险制度。⑤多元化医疗保险模式。美国是实行多种医疗保险模式并存的典型代表。美国多元化医疗保险模式的特点是:医疗保险主要通过非营利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来实施市场化经营和管理,政府只是负责老年人和贫困者的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费主要由个人和企业负担。
12、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的特点有哪些?
答:①医疗保险的支付环节将医疗保险的提供者与医疗服务的提供者连接起来,成为二者直接发生经济关系的纽带。②医疗保险机构与定点(约定)医疗单位的费用支付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③医疗费用的补偿是有限补偿。
13、中国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2018年修订)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2018年修订)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201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8.12.1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8号•【施行日期】2018.12.1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正文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2011年6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公布根据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条为了维护公民的社会保险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

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前款规定中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造成其伤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二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经审核确定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规定先行支付相应部分的医疗费用。

第四条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被认定为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个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四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审查个人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和其所在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等情况,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退还先行支付的费用;(二)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无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用;(三)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偿还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六章 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偿付方式

第六章 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偿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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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偿付的作用: ➢ 经济补偿; ➢ 控制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 调节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行为; ➢ 影响卫生资源的配置与利用; ➢ 体现社会医疗保险的政策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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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疗保险的偿付范围和偿付水平能体现出医
疗保险的政策取向是“风险保险型”-保大放小, 还是“保健福利型”-保大又保小。
社会医疗保险的偿付范围和偿付水平还能反映医
疗保险的政策取向是“计划型” (采用约束性较 强的预付制,如总额预算和按人头付费,其偿付 标准由国家或保险机构统一定价)或是“市场型”
(采用按服务付费的后付制方式,其偿付标准由 供方和支付方根据市场情况自由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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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偿付方式的分类: 1. 按偿付主体分类 分离式: 医疗保险机构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享福独立,医疗保
目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按病种付费;按费用 分类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算制;按以资源 为基础的相对价值标准偿付;按资源利用III组偿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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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偿付概述
一、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偿付的概念: 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偿付,也称为医疗保险费用支付
或结算。它是指由医疗保险组织(机构)按照保 险合同的规定,在被保险人接受医疗服务后对其 所花费的医疗费用进行部分或全部补偿。
后,首先自付一定额度的医疗费用,超过此额度 标准的医疗费用由保险方支付。这个自付额度标 准称为起付线(俗称“门槛”)。
三种类型:1)年度累计费用起付线法; 2)单次就诊费用起付线法; 3)单项目(一般为特殊医疗项目)费用
起付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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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点: 1. 有利于集中有限财力,保障高费用风险的疾病医疗,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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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偿付对象分类: 直接付费型和间接付费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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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社会医疗保险费的偿付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偿付概述 社会医疗被保险方的费用偿付方式 社会医疗方的偿付方式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偿付方式的选择
第一节 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偿付概述
一、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偿付的定义 二、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偿付的基本原则 三、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偿付方式与分类 四、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偿付的作用
(1)按偿付时间分类:预付制和后付制 (2)按偿付内容分类:对医生的偿付方式,对医疗服务 的偿付方式 (3)按偿付对象分类:直接偿付和间接偿付 (4)按偿付水平分类:全额偿付和部分偿付 (5)按偿付主体分类:分离式偿付和一体式偿付
四、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偿付的作用
1、维护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 2、调节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行为 3、调控卫生资源的配置与利用 4、体现医疗保险的政策取向
1、起付线方式:又称为扣除保险,它是由保险机构规定医疗保险费 用偿付的最低标准,低于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全部由被保险人自付 或由被保险人与其单位分担。超过起付线以上的费用由医疗保险机构 偿付。起付线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年度累计费用起付线法;二是单次 就诊费用起付线法;三是单项目费用起付线法。 该方式特点:一是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病人自付或病人与其单位 分担,增强了被保险人的费用意识,有利于减少浪费;二是将大量的 小额医疗费用剔除在医疗保险费用偿付范围之外,减少了保险结算工 作量,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三是小额医疗费用由被保险人自付,有 利于保障高额医疗费用的疾病风险,即保大病。 2、按比例分担:又称共付保险,是一种费用分担方式,即保险机构 和被保险人按一定的比例共同偿付医疗费用。该方式特点:一是简单 直观,易于操作,被保险人可根据自己的偿付能力适当选择医疗服务 ,有利于调节医疗消费,控制医疗费用;二是由于价格需求弹性的作 用,被保险人往往选择价格相对较低的服务,有利于降低卫生服务的 价格。
二、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偿付的基本原则
1.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原则 2.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3.符合保险合同规范原则 4.有限偿付原则
三、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偿付方式与分类
1.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偿付方式 集中统一的偿付模式 比较集中的准统一偿付模式 分散独立的偿付模式
三、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偿付方式与分类
2.医疗保险费用偿付的分类
第三节 社会医疗保险方的偿付方式
一、社会医疗保险方偿付方式的内涵 二、医疗保险方常见的偿付方式 三、国外医疗保险方偿付方式的发展趋势
一、社会医疗保险方偿付方式的内涵
1.社会医疗保险方偿付方式 社会医疗保险方偿付方式亦称供方医疗保险 费用结算方法,是指医疗保险机构向医疗服务供 方偿付医疗保险费用的方法和途径。根据中西方 国家医疗服务体制的不同,社会医疗保险方对医 院和医生的偿付方式主要包括:按服务项目付费、 按服务人次付费、按住院床日费用付费、按病种 分类付费、总额预付制、按人头付费、按工资标 准偿付、按以资源为基础的相对价值标准偿付、 按资源利用组Ⅲ偿付等九种方式。
二、医疗保险方常见的偿付方式
(四)按病种付费
按病种付费,是根据每一种疾病或病程所需全部服务事先定价后,由医保机构支付 费用的一种方式,属于"预付制"。 病种收费标准的确定,实行诊断相关分组(DRG)方法,即是根据国际疾病分类方法 (ICD-9)的疾病码,将临床特征相同、医疗资源消耗近似的病种,归类到同一诊断 相关组,并参照不同地区、不同类别医院,考虑每年的物价因素,确定出每一病种 的收费标准。DRG是目前国际上较理想的病例组合模式,它综合反映了病种的严重 程度、预后、治疗难度、医疗服务强度及资源消耗程度。 优点:医疗费用支付不再根据医院的投入,而是根据医院的产出(即治疗的病例), 从而对医院资源的消耗给予较合理的补偿;同时会大大激励医院提供更有效率的服 务和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加强内部管理,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做到合理检查, 合理用药,刺激医院自觉控制每一病例的费用。 缺点:医院可能会通过减少必要的服务和诱导不必要的诊次和住院而获得经济利益 ;对医疗费用可能会超过定额标准的危重急症病人,医院会出现推诿现象。另外, 由于对病例组合的研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不论对医疗机构还是医保部门管理成本 都较高。
二、医疗被保险方偿付方式的选择
(1)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与医疗被保险方承受能 力相适应的费用分担比例。 (2)优势互补,组合应用多种医疗被保险方偿付 方式。 (3)规范个人账户管理,是医疗保险方偿付方式 的间接体现。
三、医疗保险方偿付方式的选择
(一)必须改革我国单一的按服务项目付费的偿 付方式。 (二)偿付方式的作用发挥是一个系统工程。 (三)医疗保险方偿付方式的探讨。 (1)建立总额预付制作为医疗保险方的偿付机制 基础。 (2)采用预付制与后付制相结合的偿付方式,总 额预付与按服务项目付费相结合。 (3)试行混合偿付方法。
二、医疗保险方常见的偿付方式
(三)按住院床日费用付费
住院床日费用是指将某段时间内所有出院病人花费的 医院总费用除以总住院天数。 优点:由于医院或医生的收入与患者住院天数相关,日均 住院费用的标准促使医院降低每天住院成本,成本意识增 强。 缺点:未来扩大服务量和收入,医院医生会延长住院日, 通过增加住院天数来造成医疗费用的增长,也可能会出现 为了降低医疗服务成本,住院病人每天得不到合适治疗, 造成医疗服务质量下降。
二、医疗保险方常见的偿付方式
(七)按工资标准偿付
二、医疗保险方常见的偿付方式
(八)按以资源为基础的相对价值标准偿 付
、医疗保险方常见的偿付方式
(九)按资源利用组Ⅲ偿付
三、国外医疗保险方偿付方式的发展趋势
(一)由分散式偿付体制向集中统一偿付 体制发展
(二)由单一偿付模式向混合偿付模式发展 (三)由后付制向预付制发展 (四)由全额偿付向费用分担发展 (五)按病种偿付方式得到丰富和发展
二、医疗保险方常见的偿付方式
(六)按人头付费
按人头付费,是医保机构按参保人的人均医疗费事先一次 性承包给定点医疗机构的一种付费形式,属于"预付制"。 优点:因有较强的定额约束,医院主动控制费用的意识增 强,可以产生总额预付制的效率优势。重要的是,通过实 行人头费,可激发医院把工作重点引导到预防保健上来, 实现"预防为主"的目标。 缺点:如果不根据个人风险进行调整,可能促使医院选择 低风险的参保人,以降低服务成本,限制可提供服务的数 量和质量。另外,由于人头费用方案的设计很重要,也较 复杂,因而存在一定的管理成本。
(一)按服务项目付费 按服务项目付费是指对医疗服务过程中的每一个服务项目制定价格, 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按服务项目价格逐一计算费用,然后由医疗保险 机构向患者或医疗服务提供者偿付费用。所偿付的医疗费用额取决于各 类服务项目的价格和实际服务总量。 优点:操作比较简单,适应性、灵活性强,医疗机构管理成本低,有利 于医疗机构因人因病施治,利于医学科技成果的及时应用和服务项目的 不断更新。 缺点:一般认为此方式医疗费用开支约束性最弱。因为医疗市场属于不 完全商品市场,医生处于主导地位,决定着病人的医疗消费,医疗机构 受利益驱动,通过增加医疗服务项目和数量达到增收的目的,给病人提 供过度的不必要服务,刺激医疗需求,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导致医疗 费用增加。此外,由于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繁多、复杂,医保机构须进行 审核、检查,工作量很大,管理成本较高。
一、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偿付的定义
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偿付是指社会医疗保险分担疾 病风险,保障被保险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手段,也是社 会医疗保险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功能之一。社会医疗保 险费用偿付是指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作为主要付费方, 按照保险合同或者法规条款规定的保险范围,代替被 保险人支付他们因接受医疗服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所消耗的经济资源进行补偿 的行为。 费用偿付既涉及医疗保险方与被保险方之间的关 系,又涉及医疗保险方与医疗服务提供方之间的关系, 是二者之间的经济纽带。
二、医疗保险方常见的偿付方式
(五)总额预算
总额预付制,通常是按往年实际发生的门诊人次和出院病人数支付费总 额,并考虑物价指数,特别是卫生服务生产要素的价格、参保人数等, 预先确定一个周期内的医疗费支付总额。 总额预付制,必须基于大数原则,即存在着众多次数的情况下,即使每 个单位就诊人次之间可以出现较大差别,却存在一个稳定的平均值。所 以,这种支付形式只适用于业务量很大的医院。 优点:最大好处在于费用的可控性。医院必须在总预付额内精打细算, 控制过量卫生服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作为医保机构通过实行这种 方式,可以保证医疗保险费"收支平衡",且管理成本较低。 缺点:医院有可能为防止突破医疗费预付总量而对病人服务不到位。另 外,医院的管理成本会随着预付主动权的增加而增加。
二、社会医疗保险被保险方的费用偿付 方法
3、封顶线:也叫限额保险,是与起付线相反的费用分担方法。该方 法先规定一个费用封顶线,医疗保险机构只偿付低于封顶线以下的费 用,超出部分由被保险人自付或由其它途径支付。该方法特点: 一是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比较低的情况下,医疗保险 只能首先保证享受人群广、费用比较低,各方都可以承受的一般医疗 。二是有利于限制被保险人对高额医疗服务的过度需求,以及医疗服 务提供者对高额医疗服务的过度提供。三是有利于鼓励被保险人重视 卫生保健,防止小病不治酿成大病,提高被保险人的身体素质。 4、混合支付:取以上三种偿付方式中的几种,结合起来应用,形成 优势互补,更有效地促使被保险人的合理需求得到满足,控制医疗费 用的过度增长。
第四节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偿付 方式的选择
一、选择偿付方式的基本原则 二、医疗被保险方偿付方式的选择 三、医疗保险方偿付方式的选择
一、选择偿付方式的基本原则
(1)符合现阶段国家发展卫生事业与医疗保障事业的总体 政策。 (2)适应现阶段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和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体 制。 (3)考虑现阶段医院管理和医疗保险管理水平。 (4)兼顾费用控制盒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两方面的要求。 (5)有利于医疗保险和卫生事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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