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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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质量评估标准(非手术科室)

住院病历质量评估标准(非手术科室)
xx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估标准(非手术科室)
项目
评估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值




10

医疗信息未填写(指空白首页)
单项否决,丙级病历
传染病漏报
单项否决,乙级病历
血型填写错误
单项否决,乙级病历
主要诊断填写错误
5
次要诊断填写错误
3
药物过敏/医院感染未填写或填写错误
2
各级医师未签字或病案质量未评
2/处
其他不规范填写(指填写有欠缺、缺项、漏项等)
5
其他不规范书写(指书写不规范、描述不清、记录欠缺等)
1/项





5

住院期间未行对诊断治疗有重要价值的辅查检查
单项否决,乙级病历
缺长期医嘱单或临时医嘱单
单项否决,乙级病历
重要辅查检验报告单丢失
5
辅助检查项目与医嘱不吻合
3
缺辅助检查结果记录和分析
2
回报的检验报告单无必要的标记
2
未按顺序整理检验报告单或严重破损
抢救记录未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
单项否决,乙级病历
会诊无会诊记录
单项否决,乙级病历
无抢救记录
单项否决,丙级病历
实习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程记录无上级医师签名
单项否决,丙级病历
违反抗菌药物使用原则,无指征使用抗菌素
单项否决,丙级病历
对病情稳定的患者未按规定时间记录病程
3/次
无阶段小结
5
治疗或检查不当
3
无辅助检查记录/专科查体记录有缺陷
2
无初步诊断或初步诊断书写有缺陷
2

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估要点(标准版)

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估要点(标准版)

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估要点(一)、病案首页各项书写内容按时限完成。

内容及项目完整,书写格式规范。

要求:1、医疗信息填写应完整、准确。

2、传染病及时上报。

3、血型书写准确。

4、科主任、主(副主)任或病房主管医师签字应及时。

(二)、住院志按时限完成各项记录。

住院志应在24小时内完成。

内容及项目完整,各项记录书写规范,能够反映患者病情演变过程及医师诊治准确、及时。

1、主诉:(1)主诉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能反映出疾病的本质。

当有多个症状时,要选择最主要的特点,要与现病史、初步诊断(第一诊断)相符。

(2)避免直接使用疾病名称,应使用症状学名词。

(3)描述准确,尽量将部位写具体,时间要明确。

2、现病史:(1)现病史必须能够反映本次疾病起始、演变、诊疗过程,与主诉、体格检查、初步诊断相一致。

(2)重点要突出,主线清晰。

(3)内容要求全面、完整、系统,但避免写成流水帐。

(4)描述要确切,用词要恰当,语言要精练。

(5)要科学、客观、准确的采集病史,没有的症状不要去拼凑。

(6)注意搜集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症状,尤其不要忽略一些有价值的阴性症状、体征及检查。

(7)一般情况:发病以采的精神、饮食、大小便、睡眠及体重变化等。

3、既往史:描写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要求描写患病时间及诊治情况。

4、体格检查:记录应准确,填写完整,严禁漏项,不要遗漏标志性的阳性体征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

5、门诊资料:要求注明检查时间、医疗机构名称。

6、病史小结:简单明了,高度概括,又要能反应疾病的主要症状与体征。

7、诊断:要规范,且与主诉相符。

8、签名:上级医师审阅住院志时,如进行了修改,在审阅医师签名栏签名时要注明修改处数。

(三)病程记录(评估重点及要求)按时限完成各项记录,内容详尽、项目完整,书写格式规范、运用医学术语准确。

A、首次病程记录1、时限: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费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分标准科别:住院号:患者姓名:合计得分:病案等级:填表日期:项目缺陷内容扣分标准扣分一、首页(5分)诊断、手术操作名称未填写或填写错误2分其他项目未填写或错误或不规范0.5分/项缺科主任、主治医师或住院医师签名2分/项二、入院记录(20分)书写形式不符合要求1分/项缺病史陈述者签字2分一般项目缺项、错误或不规范0.5/项主诉超过20个字、未导出第一诊断1分主诉不规范或用诊断代替而在现病史中发现有症状2分现病史与主诉不相关、不相符2分现病史缺发病情况:发病时间、地点、起病急缓、前驱症状、可能原因或诱因。

缺:1分/项记录不符合要求:0.5分/项缺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或加重因素及演变发展情况。

缺记录伴随症状:描述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缺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后到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

缺发病以来一般情况;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的内容。

既往史缺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或药物过敏史中的内容缺:1分/项记录有缺陷:0.5分/项缺个人史或遗漏与诊治相关的个人史缺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体格检查缺任何一项检查记录、描述顺序颠倒或记录有缺陷1分/项与本次住院相关的查体项目不充分。

专科查体不全,应有的鉴别体征未记录或记录不全。

2分/项表格病历体格检查填写有漏项0.5分/项有辅助检查结果未记录或记录有缺陷1分缺少与诊断相关的检查结果2分初步诊断不合理、不规范、排序有缺陷;仅以症状或体征代替诊断。

2分/处无本院执业医师签名1分三、病程记录(50分)首次病程记录中缺病例特点、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中的任何一项或照搬入院记录内容未归纳提练3分/项首程中上述任何一项书写有缺陷(分析讨论、鉴别诊断不够、诊疗计划无具体内容、无针对性)2分/项诊疗计划中未体现已与患方沟通病情的内容、危重患者未体现紧急处理措施1分/项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未记录上级医师对病史、体征有无补充1分/项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无分析讨论、无鉴别诊断4分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分析不够或与首次病程记录内容雷同3分日常上级医师查房无内容,无分析、无诊疗意见3分/次未按时进行上级医师查房3分/次未按规定记录日常病程记录(危重患者随时书写,每天至少一次,时间记录到分钟。

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住院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对于评价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疗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对住院病历的质量进行评价和监控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及时性等方面,对住院病历的质量评价标准进行探讨。

首先,完整性是评价住院病历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

完整的病历应当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病情观察等内容。

其中,患者的基本信息应当准确无误,各项内容应当齐全,没有遗漏。

在病历书写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记录,确保病历的完整性。

其次,准确性是评价住院病历质量的关键指标之一。

病历中的各项内容应当准确反映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应当科学合理。

在书写病历时,医务人员应当认真核实患者的病史资料,确保准确无误地记录在病历中。

同时,医务人员在进行诊断和治疗时,应当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确保诊断准确、治疗科学,避免病历中出现错误和遗漏。

其次,规范性是评价住院病历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

规范的病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的规范要求,书写清晰、字迹工整、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书写,不得有涂改和错漏,确保病历的规范性。

最后,及时性是评价住院病历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

病历应当及时记录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应当及时更新。

在书写病历时,医务人员应当及时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过程,确保病历的及时性。

综上所述,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及时性是评价住院病历质量的重要标准。

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负责地书写和管理病历,确保住院病历的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说明

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说明

"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说明在中国医院协会病案专业委员会的主持下,邀请了多个学科的专家〔包括临床医学专家、医院管理专家、病案信息管理专家、医学统计专家及计算机管理专家〕的共同参与,历经多年的实践、交流、沟通和探讨,编写了"住院病案书写质量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在编写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全国各地、不同等级医院的病历书写质量监控医师的意见,并做了屡次的补充和修改,使本"评估标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代表性和权威性。

它将用于医院评审及各类检查中病历书写质量的评估、病历环节质量的评审及终末质量检查等。

现将本"评估标准"简要介绍如下:一、"评估标准"的制定原则: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2、遵循医学伦理3、培养临床医师的临床思维二、"评估标准"的特点1、突出三级医师职责,加强各级医师对病历书写的责任。

2、适用于数字化管理,可以进展计算机网络传输,能够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连接。

3、符合病历书写质量监控医师的工作习惯和工作程序,具有可操作性。

三、"评估标准"的设计:1、评估规则:〔1〕单项否决将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各项规定中对病历书写明确提出的工程为单项否决的容,使各级医师真正认识到病历书写在这些方面是不可以被无视的,对于已经出现的、违规事实,应加大行业管理力度。

单项否决仅作为对一份不合格病历处分的规则之一,不会影响因病历书写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医疗纠纷事件的依法处理,仅限于对行业部的管理。

〔2〕重要工程有些工程的缺陷直接影响了临床医学记录的完整,不能客观地反映疾病的发生、开展及诊断、治疗的过程。

会对病人的医疗或费用造成*些方面、不同程度的影响,有碍于医院的名誉,不利于医师的培养,甚至对社会带来不良后果,可能由此承担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中所涉及的责任。

河北省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

河北省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

河北省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医院:科别:患者姓名:病案号:支持。

5.患者入院及病情变化时有病情评估,由上级医师进行评价核准,并记录。

注:大于90分为甲级病历,大于80分、小于等于90分为乙级病历,小于等于80分为丙级病历;1项单否扣10分。

河北省病历书写规范单项否决内容河北省医疗机构门诊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试行)评分标准说明:1、采取累加的计分方法,最高不超过本书写项目的标准分值。

2、总分为100分,75分以下(含75分)为不合格病历。

检查结果:门诊科别患者姓名(病案号)扣分得分质控医师评分标准说明:1、采取累加的计分方法,最高不超过本书写项目的标准分值。

2、总分为100分,75分以下(含75分)为不合格病历。

检查结果:门诊科别患者姓名(病案号)扣分得分质控医师╳╳╳医院入院记录(表格式)姓名:xxx 科室:xx xx 床号:xx 病案号:xxxxxx 姓名:xxx 出生地:xx市xx县xx村人性别:男现住址:xx市xx县xx村年龄:65 工作单位:xx市xx县xx村婚姻:已婚入院时间:2005年9 月1日16:00 时0 分民族:汉族记录时间:2005年9 月1日18:00 时0 分职业:农民病史叙述者:患者本人与患者的关系:主诉:腹胀1年,下肢浮肿8个月,精神萎靡10天。

现病史:患者缘于1年前出现腹胀,以上腹为主,劳累或食用高脂食物尤为明显,当时无腹痛、腹泻,烧心反酸。

曾在当地县医院诊治未明确诊断,间断服用“健胃消食片”、“食母生”等治疗,腹胀症状时轻时重。

8个月前,腹胀加重,并伴腹部隐痛,以下腹明显,无腹泻,腹部较前胀大。

同时出现双下肢浮肿,无排尿困难。

就诊XXX传染病院, 化验乙肝五项呈“HBsAg、HBeAg、HBcAb阳性”,诊断为“慢性乙型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

用“氨体舒通”等治疗。

腹胀、腹痛、下肢浮肿症状减轻。

此后间断用药,腹胀、腹痛、下肢浮肿仍间断出现,近10天来,以上症状加重,饭后受凉出现腹痛、腹泻,每日3~4次,大便呈稀水样混有少量黏液,无脓血,无里急后重感,食欲明显减退。

中医医院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

中医医院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

**中医院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2015年4月**中医院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说明:一、医疗记录设百分制进行评价.二、用于病历环节质量评估时,按评分标准找出病历书写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不进行评分.三、用于病历终末质量评估时:1、先用单项否决的方法进行筛选,如病历中存在单项否决所列项目之一者,为不合格病历,不再进行病历质量评分。

2、选合格病历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质量评分。

3、对每一书写项目的扣分采取累加的计分办法,最高不得超过本书写项目的总分值。

如:病程记录部分总分值50分,在病程记录部分扣分累计最高应为50分,不得超过该分数.4、总分值为100分,>75分为合格病历;≤75分为不合格病历。

90分(含90分)以上为甲级病历;有二项及二项以下单项否决或89~76分为乙级病历;有三项及三项以上单项否决或75分(含75分)以下为丙级病历。

《**中医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说明一、目的:用于规范病历书写质量评估工作,提高病历书写质量,从而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二、《评估标准》的制定原则:本《评估标准》参照网上资料“中国医院协会病案专业委员会《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四川省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病历书写评估标准(试行)》”制定.(一)维护病历作为法律凭证的诚信和严肃性,确保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的落实。

(二)突出三级医师职责,加强各级医师对病历书写的责任。

(三)适用于数字化管理,可以进行计算机网络传输,能够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连接。

(四)符合病历书写质量监控医师的工作习惯和工作程序,具有可操作性。

三、操作程序:(一)医疗记录设百分制进行评价。

(二)用于病历环节质量评估时,按评分标准找出病历书写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不进行评分。

(三)用于病历终末质量评估时:1、先用单项否决的方法进行筛选,如病历中存在单项否决所列项目之一者,为不合格病历,不再进行病历质量评分。

2、选合格病历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质量评分。

《江苏省住院病历质量评定标准(2024版)》

《江苏省住院病历质量评定标准(2024版)》

江苏省住院病历质量评定标准(2024版)科室:患者姓名:病案号(住院号):经治医生:项目缺陷内容扣分标准扣分扣分原因基本规则(14项)(1)字迹潦草难以辨认、不能通读;或有两处以上重要内容明显涂改;存在伪造行为;或代替、模仿他人签名重度缺陷(2)病历记录系拷贝行为导致的原则性错误重度缺陷(3)病历内容(含首页、眉栏等)记录有缺项,填写不完整或信息记录有误1/处(4)病历书写欠规范,存在描述不正确、语句不通顺、有错字和漏字、单位符号书写不规范、英文缩写不规范等1/项(5)使用无电子签名的计算机Word文档打印病历重度缺陷(6)缺入院记录、住院病历,或非执业医师书写入院记录、首次病程录重度缺陷(7)入院记录、住院病历、首次病程录、手术记录、出院(死亡)记录等重要记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5/项(8)其他各项记录未按规定时限完成(除外41条、44条内容)2/项(9)缺应有医嘱及医嘱开立的检验、检查报告单;医嘱开立和停止时间不明确;医嘱书写及执行记录不规范;缺医师签名2/项(10)缺对诊断、治疗有重要价值的检验、检查报告单5/项(11)上级医师审签病历不及时或漏签名,或缺电子病历系统打印的纸质病历手工签名2/次(12)病历中记录内容互相矛盾、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或麻醉记录内容不一致;同级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执行情况记录不规范;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相关病历缺教学查房记录(可另页)2/次(13)其它病历书写缺陷(如页面不整洁、破损,排序有误,报告单粘贴错误,漏项,缺页,打印模糊或不完整等)2/项(14)病历中出现该标准中未能涉及的其他严重不符合规范者酌情扣1~5病案首页(6项)(15)门(急)诊诊断未填写或填写有缺陷2/项(16)其他诊断、其他手术及操作填写不完整、不准确;药物过敏栏填写错误或漏填2/项(17)出院主要诊断选择错误5(18)出院诊断中入院病情、治疗转归、离院方式填写不准确1/项(19)主要手术及操作选择错误5(20)危重病例、疑难病例、MDT病历、单病种病例、日间手术病例、教学查房病例填写不准确;缺编码员签名1/项住院病历(16项)病史(21)主诉冗长(通常不超过20个字),重点不突出,或记录不完整,不能导致第一诊断5(22)主诉未体现症状+体征+持续时间,或现病史有症状,但使用检查结果或用诊断代替(特殊情况除外)2(23)主诉与现病史不相关、不相符5(24)现病史中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伴随状况、诊治经过及结果等描述不清,层次不分明,逻辑性不强,未使用医学术语等2/项(25)缺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重要阳性或阴性资料2(26)未描述一般情况:包括食欲、大小便、精神、体力、睡眠等情况1/项(27)既往史中缺与主要诊断相关的重要脏器疾病史;缺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包括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药物过敏史等)1/项(28)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不完整1/项(29)遗漏与诊治相关的内容,记录不规范1/项体格检查(30)遗漏主要阳性体征或重要脏器体征描述不全5(31)阳性体征描述不规范或缺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体征3(32)缺专科情况记录,或专科检查不全面,应有的鉴别诊断体征未记录或记录有缺陷(限需写专科情况的病历)2实验室及器械检查(33)未记录与诊断相关的实验室和器械检查及其结果,未写明检查日期,如系在其他医院所作检査,未注明医院名称及检查日期2/项诊断(34)诊断不确切,依据不充分重度缺陷(35)缺初步诊断或入院诊断或修正诊断;主次排列颠倒;仅以症状或体征待查代替诊断;初步诊断、入院诊断或修正诊断书写不规范2/项(36)其它主要疾病误诊、漏诊5病程记录(49项)首次病程记录(37)首次病程记录无病例特点,未对病史进行归纳总结,照搬入院病史、体格及辅助检查,未归纳提炼,要点不清晰,未反映鉴别诊断要点3/项(38)首次病程记录缺拟诊讨论(初步/入院诊断、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未全面分析讨论本次住院的主要诊断、次要诊断以及重要并发症和特殊问题,未阐述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未体现临床思维3/项(39)对待诊、待查的病例首次病程录中缺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10(40)首次病程记录诊疗计划:不规范、不合理、不具体,空洞无针对性;未记录诊疗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可能出现问题的防范措施;无主治及以上医师审签等3/项上级医师首次查房(41)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未在患者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无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疗效不佳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分析讨论重度缺陷(42)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无对危重、疑难病例进行的病史补充、查体新发现、病情分析、进一步诊疗意见重度缺陷记录(43)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中的病史补充、诊疗方案补充和纠正、分析讨论等无针对性,过于笼统,未体现临床思维2/项日常医师查房记录(44)未按照规定书写各级医师查房记录:新入院患者连续记录3天(含首次病程);病危患者每天至少1次;病重患者至少2天1次;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重度缺陷);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人员查房在入院后72小时内完成;病情稳定患者一周需有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记录3/次(45)日常医师查房记录无实质性内容;无对病情演变的分析判断;未明确诊疗措施及处理意见;诊疗效果无分析3/次(46)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对一周内确诊困难或经常规治疗后疗效不显著甚至病情进展恶化的病例,无以科室为单位的疑难病例讨论记录;记录无明确的进一步诊疗意见与措施重度缺陷(47)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仅有床位医师和主持者总结发言记录;缺记录者签名及主持者审签;缺主持者总结发言记录2/项(48)病情评估记录:缺新入院患者、转科患者初次病情评估记录;缺手术患者、病情出现变化的危重症患者、非计划再次手术以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病情再评估记录,再评估记录非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完成;出院患者缺出院前评估记录2/次(49)缺重大检查记录(1):接受CT/MRI检查的住院患者病历,CT/MRI相关医嘱、报告单、检查结果及在病程记录中分析处理记录存在缺项或前后内容不一致;分析记录未体现诊断过程与诊疗思路3(50)缺重大检查记录(2):开展病理检查的住院患者病历,病理检查报告单、取材情况、病理结果及在手术记录、病程记录分析处理记录存在缺项或前后内容不一致;分析记录未体现诊断过程与诊疗思路3(51)缺重大检查记录(3):开展细菌培养检查的住院患者病历,缺细菌培养检查相关医嘱、报告单、培养结果及在病程记录中分析处理记录存在缺项或前后内容不一致;分析记录未体现诊断过程与诊疗思路3(52)缺重大检查记录(4):其他重要检查结果异常的住院患者病历,相关医嘱、报告单、检查结果及在病程记录中分析处理记录存在缺项或前后内容不一致;分析记录未体现诊断过程与诊疗思路3(53)缺诊疗行为记录(1):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病历,抗菌药物使用相关医嘱,使用情况在病程记录中的分析记录存在缺项或前后内容不一致;无相关病程记录或分析记录未体现诊治措施依据和诊疗思路3(54)缺诊疗行为记录(2):在接受恶性肿瘤化学治疗的住院患者病历中,化学治疗同意书、化学治疗医嘱、治疗情况在病程记录中的分析记录存在前后内容不一致;无相关病程记录或分析记录未体现诊治措施依据和诊疗思路3(55)缺诊疗行为记录(3):在接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的住院患者病历中,放射治疗同意书、放射治疗医嘱(治疗单)、治疗情况在病程记录中的分析记录存在前后内容不一致;无相关病程记录或分析记录未体现诊治措施依据和诊疗思路3(56)缺诊疗行为记录(4):在接受手术治疗的住院患者病历中,手3术医嘱、术前讨论结论、手术治疗知情同意书、手术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表、麻醉前访视记录、护理记录等手术相关内容前后内容不一致、不完整(缺术前讨论结论、手术治疗知情同意书、手术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表为重度缺陷)(57)缺诊疗行为记录(5):在接受植入类医用耗材治疗的住院患者3病历中,植入物种类和数量在植入物医用耗材知情同意书、术前讨论、手术记录或操作记录中存在记录不完整、不一致(58)缺诊疗行为记录(6):输血知情同意书、医嘱、输血记录单、输血病程记录、护理记录等相关内容记录不完整、不一致;已输血病例3中缺输血前9项检查报告单或化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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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说明在中国医院协会病案专业委员会的主持下,邀请了多个学科的专家(包括临床医学专家、医院管理专家、病案信息管理专家、医学统计专家及计算机管理专家)的共同参与,历经多年的实践、交流、沟通和探讨,编写了《住院病案书写质量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在编写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全国各地、不同等级医院的病历书写质量监控医师的意见,并做了多次的补充和修改,使本《评估标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代表性和权威性。

它将用于医院评审及各类检查中病历书写质量的评估、病历环节质量的评审及终末质量检查等。

现将本《评估标准》简要介绍如下:一、《评估标准》的制定原则: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2、遵循医学伦理3、培养临床医师的临床思维二、《评估标准》的特点1、突出三级医师职责,加强各级医师对病历书写的责任。

2、适用于数字化管理,可以进行计算机网络传输,能够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连接。

3、符合病历书写质量监控医师的工作习惯和工作程序,具有可操作性。

三、《评估标准》的设计:1、评估规则:(1)单项否决将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各项规定中对病历书写明确提出的项目为单项否决的内容,使各级医师真正认识到病历书写在这些方面是不可以被忽视的,对于已经出现的违法、违规事实,应加大行业管理力度。

单项否决仅作为对一份不合格病历处罚的规则之一,不会影响因病历书写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医疗纠纷事件的依法处理,仅限于对行业内部的管理。

(2)重要项目有些项目的缺陷直接影响了临床医学记录的完整,不能客观地反映疾病的发生、发展及诊断、治疗的过程。

会对病人的医疗或费用造成某些方面、不同程度的影响,有碍于医院的名誉,不利于医师的培养,甚至对社会带来不良后果,可能由此承担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中所涉及的责任。

在出现这些缺陷时,将在处罚中占有相当的权重。

以此使各级医师警觉,约束自己的医疗行为,对重要的评估项目应给以重视。

(3)非规范化书写这一部分是指不规范的书写或书写中存在缺陷及空项/漏项等。

出现这类问题,虽然在整体上没有明显的影响,但是不符合病历标准化评估规则、规范化的书写要求,造成信息不全、信息中断、信息丢失或信息不准确。

有损于医院管理的严谨性和科学性。

因此,凡是病历中要求的项目必须认真准确填写,不得空项、漏项。

在项目设计上这一部分没有细化,主要考虑到这一部分涉及内容较多,而且有些新的内容和问题可能随时出现。

为避免内容过多、过细,而新的问题出现时又难以归属而影响评估,因此未规定具体内容,目的是方便质量监控医师操作。

2、结构设计:根据病历的基本书写顺序而进行的内容结构设计,基本符合质量监控医师的工作习惯,同时便于计算机管理。

内容包括:1、住院首页2、入院记录3、病程记录4、手术记录5、出院记录四、操作程序:(一)住院病历评估标准设百分制进行评价。

(二)用于住院病历环节质量评估时:1、先用单项否决的方法进行筛选,如病历中存在单项否决所列项目之一者,为不合格病历,不再进行病历质量评分。

2、经单项否决筛选合格的病历,根据评分标准找出病历书写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予以扣分,扣分>25分为不合格病历。

(三)用于住院病历终末质量评估时:1、先用单项否决的方法进行筛选,如病历中存在单项否决所列项目之一者,为不合格病历,不再进行病历质量评分。

2、经单项否决筛选合格的病历,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质量评分。

3、对每一书写项目的扣分采取累加的计分办法,最高不得超过本书写项目的总分值。

如:病程记录部分总分值50分,在病程记录部分扣分累计最高应为50分,不得超过该分数。

4、总分值为100分,≥75分为合格病历;<75分为不合格病历。

五、各项说明:(一)单项否决:将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中对病历书写提出明确要求的内容为单项否决的项目,也是病历书写的最基本要求,各级医师必须做到。

单项否决仅作为对一份不合格病历处罚的规则之一,仅限于对行业内部的管理。

第一条病案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空白首页)系病案首页中临床医师所填写的内容,应在患者出院前由住院医师准确、完整地填写,出院病历不应有空白首页出现。

第二条传染病漏报住院医师在接收传染病患者后应按规定上报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病案首页中详细填写。

第三条血型、HBsAg、HCV-Ab、HIV-Ab书写错误住院医师应将患者住院期间检查的血型、HBsAg、HCV-Ab、HIV-Ab的结果准确填写在首页血型、HBsAg、HCV-Ab、HIV-Ab一栏中,不得有误。

第四条无入院记录入院记录内容包括:患者一般情况、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指患者入院前作的检查)及初步诊断和书写医师签字等。

须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住院医师完成。

入院记录应由住院医师书写,大专院校在医院实习的医师不得替代住院医师书写的入院记录。

第五条入院记录未在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须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在环节质量检查中对超过此时限而医师仍未完成入院记录,为单项否决。

第六条首次病程记录未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须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在环节质量检查中对超过此时限而医师未完成病历书写,应为单项否决。

第七条首次病程记录中无病例特点、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和诊疗计划之一者首次病程记录中无病例特点、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及诊疗计划应逐项记录,不得缺少四项中任何一项。

第八条患者入院48小时无主治医师、72小时无副主任以上职称医师的首次查房记录患者入院48小时内须有主治医师的首次查房记录,入院72小时内应有副主任以上职称医师的首次查房记录。

第九条医师未在交、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交、接班记录或无交接班记录住院医师进行交接班时,应书写交接班记录。

交班记录须在交班前完成,接班记录应在接班后(即交班后)24小时内完成。

第十条 24小时内未完成转出、转入记录或无转出、转入记录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转科时,由转出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出该科室前书写完成转科记录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该科室后24小时内完成转入记录。

第十一条对危重症者不按规定时间记录病程危重患者应根据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病程,至少每天记录一次病程。

第十二条疑难或危重病例无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对于确定诊断有困难或治疗不顺利的病例,必须有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的查房记录,或由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主持的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

第十三条抢救记录中无参加者的姓名及上级医师意见抢救记录中须详细记录参加抢救的医师姓名,尤其是指导抢救的上级医师,除记录医师姓名、职称,还须记录抢救、治疗意见。

第十四条无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有创检查、操作知情同意书或无患者/家属、医师签字在为患者实施手术、麻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有创检查、操作前,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或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由其委托的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无法签署知情同意书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以下四种情况之一:1、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2、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重,可能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3、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4、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

当患者需要作以上检查和治疗时必须填写知情同意书。

第十五条中等以上手术无术前讨论记录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前需在上级医师主持下进行术前讨论。

各个科室的中等以上手术应在医务处(科)备案。

第十六条新开展的手术及大型手术无由科主任或授权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经医院主管部门准入后开展的手术及大型手术在病历中必须有科主任或授权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无麻醉记录为患者进行全身、椎管等麻醉时须作麻醉记录,使用《麻醉记录单》记录;一般局部麻醉、臂丛麻醉及无痛人流手术可以不写麻醉记录。

第十八条手术记录未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手术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由手术者书写。

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

第十九条无手术记录手术记录是由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的特殊记录,手术记录应当另页书写。

第二十条植入体内的人工材料的条形码未粘贴在病历中植入体内的人工材料(包括人工晶体、人工关节、心脏起搏器、人工血管、支架等)于术后将人工材料的条形码粘贴在病历中。

第二十一条无死亡抢救记录死亡抢救记录是指患者临终前的抢救记录,如患者或家属放弃抢救,应将临终治疗情况及患者或家属的意见以及在场的上级医师意见详细记录,并要求患者或家属签字。

第二十二条抢救记录未在抢救后6小时内完成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第二十三条缺死者家属同意尸检的意见及签字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解,病程记录中应记录死者家属同意尸解的意见并由死者直系亲属签字。

第二十四条缺出院(死亡)记录或未按时完成出院(死亡)记录出院记录是指经治医师对患者此次住院期间诊疗情况的总结,内容包括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诊断、出院情况、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

死亡记录是指经治医师对死亡患者住院期间诊疗和抢救经过的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死亡日期、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重点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等。

记录死亡时间应当具体到分。

出院记录应在患者出院前完成,死亡记录应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第二十五条无死亡讨论记录死亡讨论记录应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

第二十六条产科无新生儿出院记录,无新生儿脚印及性别前后不符产科病历必须有新生儿出院记录,并有新生儿脚印。

注意分娩记录与婴儿记录中的性别一致,准确无误。

第二十七条缺住院期间对诊断、治疗有重要价值的辅助检查报告住院期间所做的一切检查报告单均应按时间顺序分类粘贴,其内容应与医嘱、病程相符。

尤其是对于诊断有意义、对治疗有价值的检验报告不可遗漏。

尤其是患者住院期间曾输血但未检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HIV、肝功。

第二十八条病历中摹仿或替他人签名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的医务人员签名,各项病历记录所需医师、患者或家属签字时必须由本人亲笔签署,不得由他人摹仿代替签字。

第二十九条缺少护理记录或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案不完整护理记录是住院病历中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能够反映患者住院期间病情变化的客观过程。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患者可以复印护理记录。

因此,护理记录是不可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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