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监测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监测监理工作细则

基坑监测监理工作细则一、前期准备工作1.明确监理的目标和任务,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2.对施工单位进行前期资质审核,确保施工单位的资质和能力符合监理工作的要求。
3.与施工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4.确定监理人员和监理团队,保证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经验能够胜任监理工作。
二、施工前工作1.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和核实,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
2.与施工方讨论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确认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3.编制详细的施工监理方案,包括监理的方法和步骤,监测的要求和范围,监测设备和工具的准备等。
三、施工中的监理工作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监测基坑的开挖和支护工程,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问题和隐患。
3.检查和验收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确保其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4.进行定期的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
5.监测基坑的周边环境和结构变形,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7.及时向业主和设计人员汇报施工进展和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四、施工后的监理工作1.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达到设计要求。
2.完成监理报告和文件的编制和归档工作。
3.与业主和设计单位进行交接工作,保证工程的顺利移交和使用。
4.及时处理和解决施工中的纠纷和问题。
五、监理工作的管理和评价1.建立监理工作的管理体系和流程,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制定监理工作的验收标准和评价方法,评价监理工作的成效和质量。
3.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监理工作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4.与业主和设计单位进行定期的沟通和交流,了解他们对监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及时总结和反馈监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促进监理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高。
总结:基坑监测监理工作细则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上提到的细则是基于对基坑监测监理工作的常规要求和流程进行的归纳总结,实际的监理工作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补充和调整。
深基坑专项方案监理细则

一、前言为确保深基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深基坑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等相关法规和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监理细则。
二、监理工作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 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环境保护。
3. 充分发挥监理的监督、控制和协调作用。
4. 主动服务,积极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等各方沟通协作。
三、监理工作内容1. 方案审查(1)审查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
(2)审查方案中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3)审查方案中临时设施、设备、材料等配置是否满足施工需求。
2. 施工现场监理(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进度。
(2)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3)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3. 监测与验收(1)监督施工单位对深基坑支护结构进行监测,确保支护结构安全。
(2)监督施工单位对基坑变形、地下水位等进行监测,确保施工安全。
(3)验收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各项指标,确保施工质量。
4. 文档管理(1)监督施工单位对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数据进行记录、整理和归档。
(2)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深基坑施工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2. 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深基坑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 监理人员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等各方沟通协调。
4. 监理人员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理效率。
五、附则1. 本细则适用于深基坑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2. 本细则由监理单位负责解释。
3.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细则仅为示例,具体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基坑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开挖监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基坑开挖是建造施工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理工作尤其重要。
本文将详细阐述基坑开挖监理的实施细则,包括监理的职责、监理的工作内容、监理的技术要求等。
一、监理的职责:1.1 监督施工单位的合规操作:监理应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像关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基坑开挖,包括土方开挖、支护结构施工等。
1.2 检查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监理应子细审核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设计要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3 监测基坑开挖过程:监理应对基坑开挖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包括土方开挖深度、土方边坡稳定性等,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二、监理的工作内容:2.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监理应参预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监理计划、组织开工会议、审核施工单位的人员资质等。
2.2 施工中的监督工作:监理应定期巡视基坑开挖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整改施工中的问题。
2.3 施工后的验收工作:监理应对基坑开挖完成后的工程进行验收,包括检查土方开挖质量、支护结构的稳定性等,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三、监理的技术要求:3.1 熟悉相关法规和规范:监理人员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熟悉基坑开挖相关的法规和规范,能够准确判断施工是否符合要求。
3.2 具备监测技术和设备的应用能力:监理人员应了解基坑开挖的监测技术和设备,能够正确使用并解读监测数据,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
3.3 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监理人员应具备解决施工中问题的能力,包括对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的解决等。
四、监理的注意事项:4.1 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监理应与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4.2 定期报告工作发展:监理应定期向业主或者相关部门报告工作发展情况,包括施工质量、安全状况等,及时反馈工程的发展情况。
4.3 做好监理记录和档案管理:监理应做好监理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检查记录、监测数据等,便于后期查阅和分析。
基坑监测监理细则

基坑监测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海云路设计长度5452.309m,位于启动区中部,截流河西侧,道路呈南北走向,分别跨跃南北连通渠,为城市主干道,路幅宽度40m,包含道路、管廊、桥梁及排水工程。
空港新城位于珠江口东岸,处于广深经济带核心位置,居于珠三角区域发展脊梁与沿海功能拓展带的交汇点,是未来深圳经济和城市发展新的重要区域,对于深圳实现有质量、内涵式发展,提升城市功能、经济功能和长远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海云路位于空港新城启动区中部,福永海河西侧,道路分别跨越南北连通渠,道路呈南北走向,起于规划道路,止于新沙路西延段。
海云路位于空港新城启动区中部,截流河西侧,道路总体呈南北走向,起于规划道路,沿线下穿现状沿江高速,与海滨大道形成三层菱形立交,海云路下穿海滨大道,平层设置平交口进行交通转换,沿道路前进方向分别与展览大道、桥和路西延段、和秀西路西延段、景芳路西延段、凤塘大道西延段、云汇路、沙福路西延段、沙井南环路西延段、规划道路、万乐路西延段平交,止于新沙路西延段,海云路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 50km/h,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40m,含桥梁 2 座(桥梁中心里程分别为 K2+970.5(南连通渠中桥)和K4+571.3(北连通渠中桥))、地通道 1 座(下穿海滨大道)。
海云路设计长度为 5452.309m。
二、基坑施工监测重点如下:1、以围护体系的变形为主要监测对象;2、以地下水位变化为主要监测对象;3、以地表垂直位移为主要监测对象;4、以地下管线垂直位移为主要监测对象;5、基坑施工影响范围2~3倍基坑开挖深度内的建(构)筑物为主要监测对象;6、以围护体系的锚索拉力监测对象;通过掌握关键性的施工监控数据、周边坏境巡视信息、支护体系巡视信息、开挖面巡视(地质状况观察描述)还包括综合预警信息、风险事故处理信息(包括处理方案、过程、结果及变化趋势等)来加强对重点风险源的监测控制。
三、监理依据: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5)《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6)《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7)业主提供的有关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及周边环境资料8)关于基坑围护设计和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意见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检测基坑过程的质量控制如下:(一)、事前控制:1、熟悉基坑围护工程图纸和相关规范。
基坑监测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监测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基坑工程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核心环节之一,它的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为了确保基坑施工过程中的监测监理工作能够科学、规范地进行,本文将针对基坑监测监理的实施细则进行详细介绍。
二、监测监理的目的基坑监测监理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确保基坑施工工程的安全、稳定和顺利进行。
具体来说,基坑监测监理的目标包括:1. 监测基坑工程的变形情况,及时掌握变形的趋势和范围,防止出现变形超标的情况;2. 监测基坑周边建筑物的变化情况,确保基坑施工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控制在合理范围内;3. 监测基坑施工期间的地下水位和地下水压力变化情况,防止地下水突然涌入基坑造成事故;4. 监测基坑施工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程质量标准得到有效控制。
三、监测监理的内容基坑监测监理的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1. 基坑变形监测:采用定点观测和定期测量的方法,对基坑的变形情况进行监测,包括基坑周边建筑物的沉降、位移、变形等情况;2. 地下水位监测:通过设置水位计或其他水位监测设备,对基坑施工过程中地下水位的变化进行实时监测;3. 地下水压力监测:通过设置压力计或其他压力监测设备,对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地下水压力进行实时监测;4. 施工质量监测:对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施工质量标准进行监测,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填筑、基坑支护、地下连续墙施工等。
四、监测监理的具体步骤基坑监测监理的具体步骤如下:1. 制定监测监理计划:在基坑施工前,由监理单位编制基坑监测监理计划,明确监测监理的具体内容、方法和频率;2. 安装监测设备:在基坑施工前,按照监测监理计划的要求,安装各类监测设备,确保设备的准确、可靠;3. 进行监测监理工作:在基坑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按照监测监理计划的要求,定期对基坑工程、周边建筑物、地下水位和地下水压力等进行监测;4. 数据分析与汇报:监理单位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将监测报告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以供参考和决策。
沟槽、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沟槽、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对沟槽、基坑支护工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的一套细则和规范。
这些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监理人员需要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学历和资格证书,具备相关工程实施经验,并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知识。
2. 施工方案的审核和批准: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根据技术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批准。
3. 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方案的正确实施,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4. 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理人员需要确保施工方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施工现场的标识、防护措施、安全设备的使用等。
5. 安全教育和培训:监理人员需要组织施工方和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 安全记录和报告: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和隐患,并提出相关的处理措施和意见。
7. 安全会议和协调:监理人员需要组织施工方、设计方和相关部门进行安全会议和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通过实施上述的监理细则,可以有效地提高沟槽、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性,保障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基坑监测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监测监理实施细则一、一般要求1.1 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基坑工程的监测监理工作,以确保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及土方回填等过程中的安全稳定。
1.2 监理单位和监测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相关标准规范及本细则要求,制定详细的监测监理方案,并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1.3 监测监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基坑工程安全有序进行。
二、监督内容与方式2.1 监督内容主要包括基坑开挖过程中的变形监测、支护结构应力应变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周边环境影响监测等。
2.2 监督方式应采用仪器监测与人工巡视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3.1 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基坑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开挖方法、支护结构设计、降水措施、土方开挖顺序等。
3.2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
四、支护结构与材料4.1 支护结构的设计应满足基坑稳定和变形控制要求,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4.2 支护结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五、开挖过程与顺序5.1 基坑开挖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改变开挖顺序和深度。
5.2 开挖过程中应加强对支护结构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六、支护结构拆除6.1 支护结构拆除应在确保基坑稳定和周边环境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6.2 拆除过程中应加强对基坑变形和支护结构应力的监测,确保拆除过程的安全可控。
七、地质勘察与监测方案7.1 地质勘察应准确反映工程区域的地质条件和地下水位,为支护结构设计和监测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7.2 监测方案应根据地质勘察结果和工程特点制定,确保监测项目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八、监测项目与要求8.1 监测项目应包括基坑变形、支护结构应力应变、地下水位、周边环境影响等关键指标。
8.2 监测要求应明确监测频率、精度要求、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等内容,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基坑监测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监测监理细则—、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1、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本工程基坑围护设计总说明;3、国标《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120—99);4、省标《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33/T1008—2000);5、《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7、其他相关规范及规程;8、本工程监理规划内容;三、基坑围护的设计概况综合考虑本工程场地地质条件、基坑开挖深度,本着安全、经济、合理可行的原则,本工程地下室基坑围护主要确定本基坑采用立柱桩上段采用1000*1000*12 钢板、<2 337*8 钢管4<t)22U型筋>770 mm,插入钻孔灌注桩中2. 5米,插入深度应严格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钢管的垂直度及下沉。
立柱桩径800下段采用主筋12 4>18,加强筋4)16 @2000,螺旋筋4>8@200加密区100。
西南角支护桩85根,桩径800 mm,桩长10000〜12000 mm。
南面是多排双轴深搅桩,北而是单排双轴深搅桩,桩径700 mm, 桩长7. 1〜14. 6不等,水泥搅拌桩止水。
南面深搅桩内插入钢管、毛竹、钢筋等。
北而做护坡挂网喷浆处理,桩顶增加圈梁一道。
四、基坑工程监测内容1、基坑工程监测是指基坑工程在施工全过程中对岩土体反应性状、地下水位、边坡变形、支护结构内力和变形以及侧土压力、撑锚体系轴力和变形以及周围建筑变形等内容的观测或测试。
所谓建筑变形,包括建(构)筑物本身(基础和上部结构)变形、建筑地基及其场地道路、地下建筑、地下管线等的变形。
建筑变形分为沉降与位移两类。
沉降类包括建筑物(基础)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建筑场地沉降等;位移类包括建筑物的水平位移、主体倾斜、裂缝、挠度、日照变形和风振变形以及场地滑坡等。
2、基坑工程监测的目的:①做好信息化施工;②信息反馈优化设计,指导施工;③用反分析法修正计算参数和理论公式,指导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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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监测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1、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本工程基坑围护设计总说明;
3、国标《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120--99);
4、省标《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33/T1008--2000);
5、《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7、其他相关规范及规程;
8、本工程监理规划内容;
三、基坑围护的设计概况
综合考虑本工程场地地质条件、基坑开挖深度,本着安全、经济、合理可行的原则,本工程地下室基坑围护主要确定本基坑采用立柱桩上段采用
1000*1000*12钢板、¢337*8钢管4φ22U型筋L=770 mm,插入钻孔灌注桩中米,插入深度应严格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钢管的垂直度及下沉。
立柱桩径800下段采用主筋12φ18,加强筋φ16﹫2000,螺旋筋φ8﹫200加密区100。
西南角支护桩85根,桩径800㎜,桩长10000~12000㎜。
南面是多排双轴深搅桩,北面是单排双轴深搅桩,桩径700㎜,桩长7.1~14.6不等,水泥搅拌桩止水。
南面深搅桩内插入钢管、毛竹、钢筋等。
北面做护坡挂网喷浆处理,桩顶增加圈梁一道。
四、基坑工程监测内容
1、基坑工程监测是指基坑工程在施工全过程中对岩土体反应性状、地下水位、边坡变形、支护结构内力和变形以及侧土压力、撑锚体系轴力和变形以及周围建筑变形等内容的观测或测试。
所谓建筑变形,包括建(构)筑物本身(基础和上部结构)变形、建筑地基及其场地道路、地下建筑、地下管线等的变形。
建筑变形分为沉降与位移两类。
沉降类包括建筑物(基础)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建筑场地沉降等;位移类包括建筑物的水平位移、主体倾斜、裂缝、挠度、日照变形和风振变形以及场地滑坡等。
2、基坑工程监测的目的:①做好信息化施工;②信息反馈优化设计,指导施工;③用反分析法修正计算参数和理论公式,指导设计。
3、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时间和空间的准确性要求很高,现场监测的拖延或失误造成的事故往往增加抢救的难度。
因此,在基坑开挖之前应制定现场监测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监测目的、监测对象和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和成果分析、项目报警值、信息化施工。
监测项目的选择,关系到基坑工程的安全施工,盲目增加项目是对工程费用的浪费,但任意削减项目,可能造成严重事故的发生。
应根据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选择监测对象和项目,参见附表。
五、基坑工程监测方法
1、基坑工程监测应以仪器观测或测试为主,目测调查为辅相结合。
目测调查可起到定性、补充的作用,例如:①目测调查自然环境可预见地表水的流向,采取截水措施,自然环境条件的变化往往具有规律性,基坑开挖应避开当地雨季;②目测周围地面的超载状况,采取限量措施;③观察基坑周围建(构)筑物和地面的裂缝分布,判别裂缝的新旧区别,产生原因与发展趋势等,常用注浆法加固土体,注浆压力控制较小为宜,否则对周围建筑物有可能不均匀抬起;④目
测调查基坑周围地下管线的变位与损坏,可采用简易的挖隔离沟方法,对支护结构也有减小主动土压力的作用;⑤目测边坡土体的渗、漏水状况,采取防治整体稳定性措施;⑥目测支护结构的漏水状况,由此导致支护墙后地面、道路的严重裂陷,采取摸清水源、内注外堵、低压浓浆、间断注浆措施等;⑦目测支护桩墙侧面与支撑连接点等关键部位的开裂变位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或减慢挖土速度;⑧目测基坑底面的渗、漏水状况,对轻微的流土流砂现象,可采用加厚地基垫层加快施工方法,对较严重的必须降低坑内地下水位(注意支护结构渗漏时慎用)或在支护结构内侧加固土体。
2、关于仪器观测或测试,包括有:①边坡土体顶部水平、垂直位移和支护结构墙顶水平位移的观测,监测点均沿基坑周边布置,间距不宜大于20m。
②支护结构墙身水平位移即墙身沿深度侧向位移的测试,测试点布置应选在支护结构稳定的不利断面部位,如基坑每边的中间部位,可间隔30m布置一点,或根据基坑周围需要保护建筑物、地下管线部位。
③周围建筑物的观测,一般与基坑周边距离不超过3H ( H为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均应观测其沉降、主体倾斜和水平位移,监测点布置在建筑物的外轮廓上,其间距不宜大于10m。
④对于周围地下管线的沉降观测点宜设置在其顶部,必要时可设置在其底部地层内。
⑤对于基坑周围地面(道路)沉降、土体分层沉降、地下水位、支护结构墙身内力、墙背土体侧压力和孔隙水压力的测试点,宜设在基坑纵横轴线或其它有代表性的部位,如土体分层沉降测点布置,一般设在地表沉降或坑底回弹较大的部位。
⑥对于支撑及预应力锚杆的轴力、变位的测试点应布置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部位,各立柱桩的隆沉量和水平位移的测试点直接布置在立柱桩上方的支撑面上。
坡顶、支护桩顶、周围建筑物和道路的位移观测,一般采用水准仪测量沉降,经纬仪或全站仪(由光电经纬仪和光电测距仪联合组成或整体组成)测量水平位移。
桩墙墙身水平位移由测斜仪在预埋的竖向测斜管中测试。
测斜仪的构造一般为圆柱体,体内安装高精度的重力摆锤,用于仪器倾斜时实测中
轴线与摆锤铅直线的倾斜角;体侧上、下(标距各安装两对滚动轮,用于自由滑动在配套的测斜管内壁的导槽中;注意内壁刻有两对互为90的四道导槽,钻孔埋测斜管时其中一对竖向导槽的水平方向务必垂直于基坑边线,便可准确实测基坑支护结构墙身沿深度每隔部位的水平位移。
《强制性条文》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的规定执行。
3、地下水位监测孔采用钢尺水位计测量,判断坑内降水、支护墙止水及坑外回水的效果。
详细数据每天填写《基坑监测记录表》,表式如下:
基坑监测记录表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1.审查承包方提交的基坑围护监测方案。
2.根据基坑四周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实情,在例会中确定沉降观测点的位置。
3.复核测斜管、水位管的埋设位置和复核沉降观测点标识位置。
4.检查监测设备仪器和监测方法。
5.检查监测单位资质和监测人员上岗证。
6.监控基坑水平位移警戒值为50mm,每日水平位移值小于5mm。
7.监控水位管的水位线必须在基坑开挖深度以下lm。
8.监控基坑四周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不得出现大的沉降和裂缝。
9.本工程监测重点保留住宅周围,在开挖前必须对其进行初测,在开挖过程最好每天做一次观测,挖土结束到底板浇筑完成应每星期2-3次,地下室顶板浇筑完成后仍需不间断进行观测,直至土方回填完成后方可停止。
监测结果必须在每次结束后做成书面资料,报相关单位。
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检查测斜管、水位管的材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测斜管、水位管的埋设根数和沉降观测点标识个数。
(3)旁征围护体水平位移监测记录。
(4)旁证地下水位线记录。
(5)旁证基坑四周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沉降观测记录。
(6)本工程施工中监测数据,固体水平位移接近或超过警戒值50mm水平位移变化速率每天超过5mm;水位线在基坑开挖底以上;沉降速率大,建筑物四周出现大的裂缝,围护体坡顶。
四周道路地下管线出现塌方等情况,先通知出事的施工段落,暂停土方开挖施工,立即通知有关方来现场及时处理。
表B基坑施工中异常情况的处理与预防
附录C现场监测的时间间隔
注:当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三级时,时间间隔可适当增大。
南京工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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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