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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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例——鄂职改办[2013]119号文件

湖北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例——鄂职改办[2013]119号文件

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发布时间:2013-09-16 稿件来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鄂职改办[2013]119号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直有关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现将《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评审条件即停止执行。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8月30日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在原有条件试行实践多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及国家和省里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修订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三级,高级职务名称为教授、副教授,中级职务名称为讲师,初级职务名称为助教。

第三条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的申报和评审,按照教师工作的实际情况划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与推广型4种类型。

第四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在职教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二章分则第五条申报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其中破格人员近两年内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四)按规定取得高校教师职业资格;(五)外语、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六)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XX〕31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教师、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函〔20XX〕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XX年的职称评审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20XX年度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一)考核等次条件正常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20XX、20XX年的考核必须达到称职以上。

破格申报的人员,教师、实验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其他系列人员近两年专技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思想政治条件申报对象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遵纪守法,积极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及有关管理工作和服务性工作。

对在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审高一级职务:1、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屡出一般事故而无改进的(学校有具体规定的,按学校相应规定执行。

)。

2、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校纪,造成严重影响的。

4、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犯错误正在受审查或屡犯错误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5、谎报、剽窃教育教学成果、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成绩以及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的。

(三)学历、资历条件学历、资历条件严格执行《试行条例》的规定。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均按破格对待。

根据省职改办有关精神,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学历按相当本科对待。

(四)免试条件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XX〕12号)文件精神,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为:1、外语免试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1)具有省级以上政府教育、外事等主管部门认可的一年以上国外访问学者、留学经历,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首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

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作者:————————————————————————————————日期:2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鄂职改办〔2000〕192号各市、州、省直管市、县(市)、林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现将《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评审条件即停止执行。

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高校教师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件》和我省职称改革经常化以来有关政策,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高等学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教授、副教授。

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第四条申报条件一、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一)教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

湖北省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湖北省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高校教师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件》和我省职称改革经常化以来有关政策,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高等学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教授、副教授。

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第四条申报条件一、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一)教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

(二)副教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讲师职务工作二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讲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讲师工作五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讲师工作五年以上。

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一、职称评定条件
1.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并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了突出的学术成果,发表了若干篇高水平论文或者在科研项目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2.教授职称评定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从事高等教育工作满10年,并具有5年以上副教授工作经历;
(3)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了显著的学术成果,发表了若干篇高水平论文或者在科研项目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职称评定流程
1.申报阶段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向所在院系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发表论文清单、科研项目情况等。

(2)单位推荐:院系将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初步筛选后,向上级单位推荐候选人。

上级单位根据推荐情况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2.评审阶段
(1)专家评审:根据推荐人选,学校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答辩。

(2)学校审核:学校聘请专家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职称评定结果。

3.公示阶段
(1)公示:学校将职称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10个工作
日。

(2)异议处理: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学校将组成专门的处理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4.颁证阶段
(1)颁发证书:经过审核和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教师将获得相应的职称证书和津贴。

(2)档案存放:学校将相关材料归档保存,并建立个人职称档案。

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一)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1、符合教师高级职称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条件规定;
2、被推荐高级教师应当担任一科A级学科(一级学科)的学科负责人;
3、应聘者有至少5届毕业班的毕业综合社会实践经历;
4、有5年以上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5、至少发表2篇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
6、具有较强的外国语能力(可以熟练阅读外国语言文献);
7、获得国家、省部级及行业内科研成果奖、技术成果奖一等以上奖励,或者被评为全国、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奖、全国优秀教学能手奖等;
8、参加至少2次国家、省部级以上教育科研、实践活动;
9、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规范,无职称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违规行为记录。

(二)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材料
1、职称评定须知和评定表;
2、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者的个人简历,生活照片1张、工作证明;
3、教学研究成果清单1份;
4、参加教育科研、实践活动的证明材料;
5、外国语证书;
6、发表论文清单;
7、科研成果奖励情况、教育教学能力和贡献;
8、作品简介;
9、任职期间受到表彰情况;
10、被推荐人个人申请书1份。

湖北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湖北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一、学历、资历条件第一,教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教授职称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称并从事副教授工作5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3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称并从事副教授工作5年以上;3、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称并从事副教授工作5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并取得副教授职称并从事副教授工作5年以上。

第二,副教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副教授职称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职称并从事讲师工作2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取得讲师职称并从事讲师工作5年以上;3、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取得讲师职称并从事讲师工作5年以上;发职称论文联系期刊之家就职11年的资深论文帮办编辑老师Q/微信766085044工作中与各大医学、教育、社科、工程、农业期刊杂志社进行学术交流过程中建立了稳定的编辑朋友圈,系多家杂志社的特约编辑,常年为几百家杂志社期刊供稿,负责论文·分检·编校·推送·指导等工作!欢迎加好友咨询!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的相应年限,并从事讲师工作5年以上。

第三,讲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或申报评审讲师职称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并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取得助教职称,并从事助教工作3年以上;4、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取得助教职称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4年以上;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和助教职务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

2024年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2024 年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1.首先得有高学历呀。

这就跟你想进好地方得有张厉害的门票一样。

比如说本科及以上学历,最好还有硕士、博士学位呢。

我有个老师朋友为了评高级职称,努力提升自己的学历。

2.要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教学经验就像你的宝藏,越多越好。

就像老司机开车更稳,经验丰富的老师评高级职称也更有优势。

我认识一个在讲台上站了好多年的老师,教学成绩特别棒,准备参评高级职称。

3.得有出色的教学成果。

教学成果就像你的勋章,得闪亮。

要是教学成果不行,那可不行。

我见过一个老师,带领学生在各种比赛中获奖,这就是厉害的教学成果。

4.要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师德师风就像你的良心,可不能丢。

要是师德不好,咋能评高级职称呢。

我觉得有好师德的老师最靠谱。

5.得有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就像你的武器,得厉害。

要是没有拿得出手的科研成果,那可不行。

我知道有个人为了出科研成果,没日没夜地钻研。

6.要有带团队的能力。

带团队就像当将军,得有领导力。

要是不会带团队,那可不行。

我见过一个教研组长,带的团队可厉害呢,这也是评高级职称的优势。

7.要有创新教学方法的能力。

创新教学方法就像给教学插上翅膀,能让学生飞得更高。

我认识一个老师,总是能想出创新的教学方法,让学生爱上学习。

8.得积极参加各种培训。

参加培训就像给自己充电,能让你更强大。

我知道有个人为了提升自己,积极参加各种培训。

9.要有一定的社会服务。

社会服务就像你的爱心奉献,得有。

我认识一个老师,经常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教育事业做出了更多贡献。

10.最后,2024 年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不少,但只要努力提升自己,满足这些条件,就能成为教育界的佼佼者。

我相信只要有决心,就一定能行。

我的观点结论:2024 年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有条件,努力满足条件,就能在教育事业上更上一层楼。

湖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湖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一、湖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湖北高级职称评审是对具有一定工作年限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进行职称认定的过程。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相关规定,以下是湖北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要求:1.学历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

2.工作年限:申请人在取得本科学历后,需至少连续工作10年,并在专业领域中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

3.技术能力:申请人需要在自己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内具备较高水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并且能够独立完成复杂技术任务。

4.学术论文:申请人需要在相关领域内发表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论文,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5.参与项目:申请人需要在自己所从事的领域内参与过重大科研项目或者工程项目,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6.职称评定:申请人需要在初级职称评定中获得相应的职称,并且在此基础上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7.业绩考核:申请人需要通过单位组织的业绩考核,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湖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为了进行湖北高级职称评审,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和所获荣誉等内容。

简历要求详实清晰,突出个人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

2.学历证书和毕业证书:申请人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毕业证书的复印件,以证明自己具备相应的学历水平。

3.职称证书:申请人需提供初级职称证书复印件,以证明自己已经通过初级职称评定。

4.技术资格证书:申请人需提供相关专业领域内的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以证明自己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

5.成果清单:列举申请人在自己所从事的领域内取得的重要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等。

成果清单应详细列出每项成果的名称、完成时间和所处地位。

6.推荐信:申请人需要提供单位领导或者同行专家的推荐信,以证明自己在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好的工作表现。

7.个人陈述:申请人需要撰写一份个人陈述,介绍自己在专业领域内的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

武汉市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指南

武汉市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指南武汉市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指南一、申报资格:1. 申报者须为武汉市内正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职称条件和工作年限。

2. 申报者应当在自己所在单位取得书面同意,并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3. 申报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连续从事业务工作10年以上。

4. 申报者在过去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

二、申报材料:1. 个人简历:包括工作经历、学术成果、科研项目、社会兼职等内容。

2. 申报声明:说明个人申报真实性,承诺遵守评审规定。

3. 业绩材料:论文、专著、科研成果及技术成果等材料。

4. 推荐信: 由2名以上资深专家或科研机构负责人出具的书面推荐信。

三、评审标准:1. 学术研究能力:包括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科研项目等。

2. 工作绩效:包括专业技术服务和业绩、成果转化和应用等。

3. 社会影响力:包括学术地位、专业技术荣誉、社会服务等。

4. 专业技术操守:包括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等。

四、申报流程:1. 申报时间:具体时间以武汉市人社局发布的通知为准。

2. 材料递交:线上提交电子版材料,并打印成书面材料递交至单位人事部门。

3. 初审通过:各单位人事部门对递交材料进行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人社局。

4. 评审公示:人社局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5. 进入汇总评审:根据公示结果,进入最终的汇总评审。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武汉市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指南体现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严格要求和重视。

我认为,这种评审制度有助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工作绩效,也能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间的学术交流和互相促进。

这也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激励,可以让更多的人投身于专业技术领域,提升自身水平,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结回顾:通过对武汉市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指南的全面解读和个人观点的阐述,我对这一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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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高校教师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件》和我省职称改革经常化以来有关政策,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高等学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教授、副教授。

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第四条申报条件一、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能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一)教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1.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2.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3.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4.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

(二)副教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1.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讲师职务工作二年以上;2.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讲师工作五年以上;3.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讲师工作五年以上;4.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讲师工作五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条件(一)教授破格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文科十八篇以上,理科十五篇以上,其中,在权威学术期刊(收入省职改办整理的〈〈国内学术期刊参考名录》及本学科公认的权威性学术期刊,下同)上发表的论文,文科八篇以上,理科六篇以上。

2. 公开出版具有高水平的二十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教材一等奖的教材(任主编、第一副主编)一部,或本人承担二十万字以上撰写任务的具有高水平的合著一部,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九篇以上,其中,在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四篇以上。

3. 获得国家科技奖,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两项,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五篇以上。

4.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八篇以上,所发表的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被SCI、SSCI收录五篇以上。

5 .从事科技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为学校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在100万以上,或取得的文化、教育、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社会效益得到学校和市(厅)以上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五篇以上。

(二)副教授破格申报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文科十二篇以上,理科九篇以上,其中在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文科五篇以上,理科四篇以上;2. 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十万字以上学术专著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教材三等奖以上的教材或规划教材(任主编、第一副主编)一部,或本人承担十万字以上撰写任务的合著一部,或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两项或其他有重要影响的科研项目两项,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五篇以上,其中在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两篇以上;3. 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或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两篇以上;4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四篇以上,其中所发表的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被SCI、SSCI收录三篇以上;5 .从事科技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或科技推广取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且为学校创造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或取得的文化、教育、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社会效益得到学校和市(厅)以上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两篇以上。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

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四、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五、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1. 掌握一门外语,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标准。

2. 掌握计算机技能,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水平(一)教授: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

(二)副教授: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比较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不断拓宽知识面,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二、教学条件评审教授、副教授职务,应系统地承担过两门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必须是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

医学、体育、艺术院校的某些专业和其他院校个别专业的教师,长期担任公共基础课的教师以及在校部工作的“双肩挑”教师,评审副教授职务,可只要求独立系统地讲授一门课。

(一)教学工作量本科院校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44学时,专科学校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60学时,本、专科院校公共基础课教师、成人高等学校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80学时。

具体标准由学校确定。

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教学工作量可适当减少:1. 近两年来,确因工作需要从事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工作的教师,教学工作量不低于额定要求的四分之一;2. 医学院校临床课教师,教学工作量不低于额定要求的四分之一;3. 兼任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的教师,教学工作量可适当低于额定要求。

兼任系主任、总支书记的教师,教学工作量不低于额定要求的二分之一。

“双肩挑”教师,在学校部、处一级工作的,教学工作量不低于额定要求的三分之一。

担任校领导工作的,教学工作量不低于额定要求的四分之一;4. 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以科技推广开发为主的教师,教学工作量由学校确定。

(二)教学质量1 .教学内容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能反映本学科领域国内外最新成果;2. 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3. 坚持教学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能根据学科和学生特点因材施教,有自己的教学风格和特色。

(三)教学指导工作评审教授、副教授职务,应承担一定指导助教、讲师和进修教师或指导、协助指导研究生的工作,且成绩突出。

三、科研条件(一)申报晋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专业课教师十五篇以上,公共基础课教师十三篇以上,其中,在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专业课教师六篇以上,公共基础课教师五篇以上;2. 公开出版十五万字以上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教材二等奖的教材或规划教材(任主编、第一副主编)一部,或本人承担十五万字以上撰写任务的具有高水平的合著一部,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八篇以上,其中在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3. 主持完成具有重要学术意义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两项或市(厅)级科研项目三项,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八篇以上,其中在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4. 获得国家科技进步或自然科学或科技发明等奖励,或获省(部)级一等奖一项或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两项,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以上奖,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5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六篇以上,其中所发表的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被SCI、SSCI收录四篇以上;6 .从事科技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或科技推广取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且为学校创造经济效益80万元以上,或在文化、教育、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并得到学校和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定,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四篇以上。

(二)申报晋升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本科院校专业课教师七篇以上,其中在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本科院校公共基础课、专科学校专业课教师五篇以上,专科学校公共基础课、成人高校教师四篇以上;2. 本科院校专业课教师,公开出版有一定水平的十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一部或本人承担十万字以上撰写任务的合著一部或编写十万字以上教材(作主编或第一副主编)一部,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本科院校公共基础课教师和专科学校、成人高校教师,公开出版五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较高水平的教材(本人撰写五万字以上),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两篇以上;3. 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一项或市(厅)级科研项目两项或其他有重大影响的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4. 本科院校专业课教师,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一项,本科院校公共基础课教师和专科学校、成人高校教师,获得市(厅)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一项,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两篇以上;5. 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以上奖,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两篇以上;6 .所发表的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被SCI、SSCI收录两篇以上;7 .从事科技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或科技推广取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且为学校创造经济效益30万元以上,或所取得的文化、教育、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社会效益得到学校和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定,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两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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