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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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钢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轧钢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轧钢厂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轧钢厂所有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

第三条轧钢厂的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轧钢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 制定全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 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 审批重大安全项目,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5. 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6.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轧钢厂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如下:1. 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 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5. 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

第六条轧钢厂各岗位操作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如下: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3. 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4. 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工作;5. 参与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 轧钢厂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 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第八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3. 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

轧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轧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轧钢厂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轧钢厂所有生产区域、作业岗位以及相关辅助设施。

第三条轧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轧钢厂成立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2.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队伍,明确检查人员的职责;3. 负责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4. 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总结和报告;5. 负责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各车间、班组设立安全生产检查员,负责本区域、本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检查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对本区域、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常巡查;2. 负责发现和报告安全生产隐患;3. 负责督促整改安全生产隐患;4. 负责参加安全生产检查会议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内容第八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3.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情况;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5. 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完好情况;6.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7.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8. 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9. 职工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10. 职工劳动保护情况。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程序第九条安全生产检查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条定期检查:1. 全厂性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2. 车间、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第十一条不定期检查:1. 针对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重点时段,以及季节性、特殊性安全生产问题,适时组织专项检查;2. 对安全生产事故、违章行为等,及时进行查处和整改。

轧钢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轧钢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轧钢厂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生命安全,保障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轧钢厂所有生产、管理、辅助等部门及全体员工。

三、安全工作方针轧钢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四、安全责任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3. 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安全生产环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五、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员工应按照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3)员工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2. 设备管理(1)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设备检修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 作业现场管理(1)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

(2)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志,确保员工安全通行。

(3)禁止在作业现场吸烟、使用明火等。

4. 防火安全管理(1)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员工防火意识。

(2)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3)严禁在厂区内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5. 应急预案(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安全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员工有权对安全生产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七、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轧钢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轧钢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轧钢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轧钢厂所有员工、承包商和临时工。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轧钢厂生产安全、有序、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轧钢厂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审查和批准安全生产重大决策;3. 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4.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 指导和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轧钢厂各部门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2. 制定和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组织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4.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5. 协助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轧钢厂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以下内容:1.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 各级管理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3. 岗位人员对本人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条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1. 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3. 岗位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生产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一条轧钢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轧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轧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轧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前言轧钢厂属于危险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检查内容1.生产作业检查对与生产安全有关的设备和设施,应进行常态化的检查,保障生产作业的安全进行。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设备是否完好,有无异常声响。

2.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等安全隐患。

3.现场环境是否安全,有无油污和积水,有无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隐患。

2.文化建设检查为了建立安全文化,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对文化建设方面也要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员工安全意识,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等不当行为。

2.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员工是否接受了必要的安全培训与教育。

3.防范措施,包括对应急情况的应对和控制措施等。

3.消防检查消防安全是重中之重。

对轧钢厂各个区域应设置相应长度、风险等级划分的灭火器、防火卷帘及应急通道等设施,并在设施周围贴上标识,以便于员工了解应急处理方法。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灭火器、防火卷帘、泡沫罐、消火栓等设施是否完好。

2.应急通道是否通畅,是否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周围。

3.公司消防相关规定是否到位,员工是否接受了必要的消防培训。

二、检查方法1.检查形式为了做到全面地检查和发现安全隐患,检查应采取联合检查制度,由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等部门联合组成一个检查组,按照统一的检查标准、方法和程序,对轧钢厂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进行检查。

2.检查时间为了保障检查的效果,检查应该在生产中止后进行,及时查找出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对其进行整改。

3.检查对象轧钢厂生产装置、厂房、车间、工艺管线、应急设施等。

4.检查标准检查标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相关法律和部门规定,以及厂内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检查责任和整改1.各部门责任轧钢厂各部门应承担相关责任。

例如,环保部门所在区域存在厂内空气污染问题,必须对其进行整改。

轧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轧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轧机安全生产检查系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识别和控制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实现连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该系统适用于高速线材轧制,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第三条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四条安全检查贯彻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每年还应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

第五条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及具体实施方案,必要时制订《安全检查表》。

第六条成立由领导负责、相关职能人员参与的安全检查机构,做到“定时、定人”整改安全隐患,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防止职业危害,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第七条因安全检查或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导致发生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生产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厂的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第二章全面安全检查第九条综合检查本厂、车间、班组三级,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安全检查。

每次检查应在一般检查的基础上明确重点检查内容。

第十条五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得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职责的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五同时”的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纪律、安全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发现和识别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和复查、安全组织、日常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厂级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车间级安全检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班组级每班一次。

第十二条各级检查机构和人员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查阅各种安全生产台帐和资料。

有权制止各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

对安全隐患问题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

对故意对抗检查者,有权向生产厂长提出处理意见。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本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本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钢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钢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钢铁企业的所有生产环节和岗位,包括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

三、检查主体1. 安全生产检查小组:由钢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成立,成员由安全生产管理员、生产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2. 监督检查机构:由有关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负责监督,监督检查机构有权随时对钢铁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四、检查程序1. 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的编制: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根据生产情况和生产环节的特点,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安全生产检查计划。

2. 安全生产检查的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按照计划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

检查过程中,应当与被检查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3. 检查结果的汇总和分析: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究。

4. 整改及复查:被检查单位在检查结果出来后,应根据整改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完成整改后,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将进行复查。

五、检查内容1. 生产设备的安全状态:检查生产设备的完好程度、是否存在漏洞和安全隐患。

2. 作业场所的安全性: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照明、防火设施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 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检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情况。

4. 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包括应急设备的完好性和员工的应急演练情况。

六、检查记录与报告1.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应当对每次安全生产检查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2. 检查报告: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应当根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编写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等。

轧钢厂岗位安全隐患排查(3篇)

轧钢厂岗位安全隐患排查(3篇)

第1篇一、前言轧钢厂作为钢铁生产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将钢坯轧制成各种规格钢材的任务。

然而,由于生产环境的特殊性,轧钢厂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本报告对轧钢厂各岗位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排查范围及方法1. 排查范围: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涉及轧钢厂的生产区域、辅助设施、办公区域等。

2. 排查方法: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员工、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

三、安全隐患排查结果1. 生产区域(1)设备安全- 设备老化:部分轧机、输送设备存在老化现象,易发生故障。

- 设备防护:部分设备缺少防护装置,存在安全隐患。

- 设备维护: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2)电气安全- 电气线路:部分电气线路老化,存在短路、漏电等安全隐患。

- 接地保护:接地保护措施不完善,存在触电风险。

- 防雷设施:防雷设施不完善,存在雷击风险。

(3)机械伤害- 设备运转:部分设备运转速度过快,操作人员存在被卷入、夹住等风险。

- 设备维护: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存在机械伤害风险。

2. 辅助设施(1)消防设施- 消防器材:消防器材配备不足,部分器材过期。

- 消防通道:消防通道被占用,存在火灾蔓延风险。

(2)通风设施- 通风设备:通风设备运行不稳定,存在有害气体积聚风险。

- 通风管道:通风管道堵塞,影响通风效果。

3. 办公区域(1)办公设施- 办公桌椅:部分办公桌椅存在安全隐患,如稳定性差、易翻倒等。

- 电气设备:电气设备老化,存在漏电风险。

(2)办公环境- 照明设施:照明设施不足,存在安全隐患。

- 消防设施:消防设施配备不足,存在火灾风险。

四、整改措施1. 生产区域(1)设备安全- 对老化设备进行更新换代,提高设备安全性。

- 加强设备防护装置的安装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电气安全- 对老化电气线路进行更换,提高电气线路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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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钢高线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识别和控制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实现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轧钢高线,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第三条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
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四条安全检查贯彻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每年还应定期进行综合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
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

第五条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实施计划,必要时制订《安全检查表》。

第六条建立由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定时、定人”整改安全隐患,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防止职业危害,促
进安全文明生产。

第七条凡因安全检查或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导致发生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生产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负全面责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第二章综合安全检查
第九条综合检查本厂、车间、班组三级,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安全检查。

每次检查在普遍检查的基
础上要明确重点检查内容。

第十条五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得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职责的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
贯彻、“五同时”的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纪律、安全规章制度的制
订和实施、发现和查明安全隐患及整改和复查、安全组织、日常安
全管理。

第十一条厂级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车间级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班组级每班一次。

第十二条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有权要求受检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查阅各种安全生产台帐和资料。

有权制止各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

对安全隐患问题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

对故意对抗检查者,有
权向生产厂长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厂级、车间级安全检查结束后应在第二天汇总检查结果,并发出检查通报。

第十四条班组应每班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上,车间每周进行一次查看,并签名确认。

发现需要进行考
核的问题时,车间有提出考核的权力。

第三章专项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专项安全检查由各车间的主管领导、专业人员参加的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

第十六条轧钢厂专项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专项安全检查、加热炉系统专项安全检查、消防系统专项安全检查、轧钢机系统专项安
全检查。

第十七条专项安全检查结束后应在第二天汇总检查结果,并把编辑好的书面和电子版本上交生产厂长,车间主任应当日对检查结果进行审查、
确认,在征求生产厂长提出考核要求,并发出检查通报。

第四章其它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轧钢厂根据气候特点及季节的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雷电、防台风等工作,进行预防性的季节检查。

第十九条在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厂的安全大检查。

并发动员工不定期地对本厂或本岗位进行群众性的安全、卫生检查,将发现的
隐患汇报生产厂长。

第五章检查通报
第二十条综合安全检查(厂级、车间级)、专项安全检查在检查活动结束后均需发出检查通报。

第二十一条其它安全检查必要时也可发出检查通报。

第二十二条检查通报由安全管理员负责根据检查结果编写,并征求生产厂长,提出考核要求。

第二十三条检查通报由安全管理员统一集中保存,并建立专门台帐。

第六章隐患整改
第二十四条检查组和检查人员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十五条隐患整改必须遵守“三定四不推”原则。

三定: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四不推:凡是自己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
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厂、厂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第二十六条由于条件限制而不能立即解决的安全隐患,应制订出防范措施和限期整改计划,使整改工作做到项项有交待,条条有着落。

第二十七条轧钢厂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报告上级部门。

在问题未解决前,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八条对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实行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第二十九条轧钢厂《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安全管理员签发,并接收和保存“反
馈联”。

第三十条车间或班组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时,车间主任、班组长、整改责任人应立即着手整改,不可拖延,如对隐患整改不重视或不积极
整改,或因此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车间主任、班组长、责任人的责
任,并予以严格考核。

第三十一条《隐患整改通知书》由生产安环部制订,一式两联。

安全隐患整改后,责任人认真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返回“反馈联”给安
全管理员。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考核由各车间主任执行,并征求生产厂长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考核金额由车间主任报送综合管理员。

第三十四条考核资金直接从责任人工资扣除。

第三十五条每缺一次安全检查考核责任人100元。

第三十六条检查结果不上报或检查不记录结果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第三十七条检查时故意对抗检查人员,不配合、拒绝、破坏和干扰检查的考核责任人200元,责任人班组的班长和车间主任负管理责任,各考核
100元。

第三十八条对隐患整改不重视、不积极或不整改的,责任人、责任人班组班长、车间主任各考核200元。

第三十九条《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填写、不反馈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第八章附录
第四十条本制度所指本厂均代表轧钢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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