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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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合同法《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第十章  合同法《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2)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
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间的权利
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 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重 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决;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 款的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10.2合同的订立
10.2.3合同的内容
1)合同一般应具备的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10.2合同的订立
10.2.3合同的内容
10.7违约责任
10.7.3违约责任的免除 违约责任的免除也称免除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由于
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的发生而不能履行 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免责条款
10.6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10.6.1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指在合同成立后至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
前,当事人经过协议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合同变更要坚持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一致是合同变更的
必备条件,即包括变更合同的意向,也包括合同新内容的 确定。
10.6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合同。
1)全部无效的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2)部分条款无效的合同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经济法概论》第四章合同法

《经济法概论》第四章合同法
3 合同成立的要件 ❖ 有两个以上的相互独立的缔约当事人。这也
是合同订立的先决条件。 ❖ 缔约各方须为意思表示且各意思表示一致。
所谓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也就是缔约人之间 就某一事项达成了可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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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第四章合同法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v 《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 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可见,合同的订立 过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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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第四章合同法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 承诺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25条规定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26
条第1款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 在超过所要求的承诺期限后到达要约人 ,迟到的承 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但是对于未迟发而迟到的承 诺如果承诺的迟到是因送达的原因造成的,那么要 约人如不承认该承诺,应当立即将承诺迟到的情况 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承诺未迟到,承诺仍发生效 力。另外 ,在承诺生效之前受要约人可以将其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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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第四章合同法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2 承诺 ❖ 承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合同法》第21条对承诺进行界定,“承诺是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必须具 备下列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 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向要 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相一 致
《经济法概论》第四章合同法
二、合同的种类
6 根据合同的主从关系或依附关系合同可分为主合同 与从合同
❖ 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不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 提的合同。
❖ 从合同是不具有独立性,须以他种合同存在为前提 的合同,也称附属合同 区分主合同与从合同的意义在于两者的关系适用 “从随主原则”

经济法-第七章--合同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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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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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STAT
• 南京甲某于3月1日向哈尔滨的乙某发出一份要 约信函,载明乙务必于3月10日前承诺,3月5 日该信函到达乙处。乙于3月8日作出承诺,并 当日以特快专递邮出。依特快专递惯例,3月9 日该信函应能到达甲处。由于特快专递公司的 一职员疏忽,3月15日,甲才收到该邮件。甲 收到后未予任何回复。
• 甲、乙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 假设乙于3月9日早晨以传真电告甲,原承诺无 效。则甲、乙间的合同能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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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
第三节 合同的形式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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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形式
STAT
•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 式和其他形式。
•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 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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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的方式
STAT
•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 作出承诺的除外。
• (1)到达承诺,又称届期承诺。
• 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要约人也是在 此期限内收到了该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 受要约人如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 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 约。
• 新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了接受新要约的 人,而原承诺人成为新的要约入。只有原要约 人同意新的要约,合同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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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
(2)承诺必须由接受要约的人或其合法代表或 合法代理人向要约人表示。
由第三人所表示的承诺,仍不能成立合同。 但对不特定人所表示的要约,如寻人的悬赏广告
,则任何人都可以承诺,不过只限于完成要约 的要求,并最先通知广告人的行为人。

《经济法合同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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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 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
的义务。
经济法合同法的作用和意义
规范市场经济行为
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法合同法通过规范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 运行。
经济法合同法通过规范市场行为,促 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推动国家经 济的发展。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合同法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防止一方利用优势地位侵害另 一方的利益。
实际履行、全面履行、协作履行等原则是经济法合同履行的基
本原则。
经济法合同履行的方式
02
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经济法合同的履行方式包括交付标
的物、提供劳务、支付价款等。
经济法合同的违约责任
03
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
偿损失等责任。
04 经济法合同法的变更与解 除
经济法合同法的变更
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
违约责任的前提是存在合法有 效的合同,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的,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存在违约行为
违约责任要求当事人存在违约 行为,即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义务。
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求当事人主 观上有过错,即当事人故意或 过失地违反了合同义务。
存在因果关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求违约行为 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即损害是由违约行为直接导
解释
经济法合同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 成部分,旨在规范市场经济行为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 经济发展。
经济法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 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自愿原则
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 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

经济法概论合同法

经济法概论合同法

●第二章合同法●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三节合同的效力●第四节合同的履行●第五节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第六节合同的终止●第七节违约责任●第八节合同的担保●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特征1、合同是确立、变更或终止某一权利义务关系民事行为2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民事行为,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3、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合同本身具有相对性。

●下列各种行为属于合同行为的是()●A、甲捡到乙遗失的钱包,由此与乙发生的返还钱包的债务关系●B、甲卖给乙的电器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造成乙严重伤害所产生的损坏赔偿关系●C、甲给乙写信订购一批货物,乙没有回信,在甲表明的时间直接发货给甲●D、甲和乙约定,甲负责运送毒品,乙支付运费●甲购买乙的一台二手电脑。

乙已经将该电脑借给丙使用,于是甲与乙约定,由丙负责将电脑交付给甲。

后来,丙未交付,则甲应当向谁请求给付()●A、乙B、丙●C、乙或丙,二者承担连带责任●D、该合同无效●二、合同的分类●(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三)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四)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五)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平等原则2.合同自由原则●自愿缔结、变更或解除合同●选择合同相对人的自由●确定合同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的自由●合同形式的自由3.诚实信用原则4.公平原则5.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概念当事人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协议的过程。

合同订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前提,而合同成立又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作出● 2.要约原则上是向相对人作出●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4. 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意图● 5.要约还必须表现出受约束的意旨。

经济法概论第四章合同法

经济法概论第四章合同法

第四节 合同履行


知识点检验4-7
下列陈述哪个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 A.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债 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享有拒绝其全部或者相应的履行要求的 权利; B.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 符合约定时,后履行的一方享有拒绝其全部或者相应的履行要求的权 利; C.在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财产、 商业信誉等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并导致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 力时,享有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D.在一般保证中,当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时,保证人 有权要求其先就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 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 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四、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一)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及 特征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 者意思表示存在瑕疵,有权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 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的效力取决于享有变更权或撤销权的当事人。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类型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 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 订立的合同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知识点检验4-6
下列合同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 A.12岁的汤姆购买价值50万元的瑞士名表的合同; B.张某使用欺诈手段与李某订立的合同; C.王某将20张百元大钞卷成香烟形状当做10元一 盒的香烟卖给金某的合同,事后证明王某想向金 某行贿; D.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但合 同相对人不知其超越权限;

《经济法概论》中合同法复习资料

《经济法概论》中合同法复习资料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向新疆某农场发出1份 传真:“因我市市场西瓜脱销,不知贵方能否供应。如有 充足货源,我公司欲购10个冷冻火车皮。望能及时回电与 我公司联系协商相关事宜。”农场因西瓜丰收,正愁没有 销路,接到传真后,喜出望外,立即组织10个车皮货物给 果品公司发去,并随即回电:“10个车皮的货已发出,请 注意查收。”在果品公司发出传真后,农场回电前,外地 西瓜大量涌入,价格骤然下跌。接到农场回电后,果品公 司立即复电:“因市场发生变化,贵方发来的货,我公司 不能接收,望能通知承运方立即停发。”但因货物已经起 运,农场不能改卖他人。为此,果品公司拒收,农场指责 果品公司违约,并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 本案的纠纷是因谁的原因导致? 为什么?此案应如何处 理?
合同法
注:加粗小标题为复习要点
合同法概述
• 合同概念: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第2条规定
• 合同的法律特征 : (1)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 法律行为 (3)合同以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的订立
• 合同成立的三个条件:1、有双方当事人 2、具备必要条款 3、当事人的
合意或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
• 订立合同主体:自然人(注意:16岁以上18岁以下公民,若以自己的劳
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人、其他组织。
• 合同形式:书面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才有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要约的生效: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才开始发生效力。只要要约送达受要约人的通常地址、住所或 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即为送达。即使受要约人在要约送达之前已经知晓要约内容,该要约仍 未生效。

经济法概论合同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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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四)
概念——“发价”、“发盘” 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方式—— “通知” 口头方式
书面方式:寄送订货单、书信;加盖公章或签字的 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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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四)
要约的构成条件: 以缔结合同为目的; 内容具体确定:包括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主要内容: 1、缔结合同的自由 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 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4、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 5、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 6、选择地域管辖的自由 7、选择适用法律的自由 选择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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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四)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的概念、基本要求 合同订立方式:要约、承诺
英美法系——允诺说 “可依法执行的诺言”
5
合同是一种“合意”
我国法律的规定
经济法概论(四)
《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 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优点:迅速、简便、提高交易效率
缺点:发生纠纷时,举证比较困难,不利于保护 交易安全。——口头形式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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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书面形式
经济法概论(四)
当事人以书面文字形式达成合意的合同。
纸面形式——合同书、信件、确认书;(合同书 ≠合同);电报、电传、传真
数据形式——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EDI)、电子邮件
《合同法》a.13:要约和承诺式达成合意的方式;订 立合同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采用要约和承诺方式 进行协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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