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食品安全大比较

合集下载

农业食品安全标准中国和美国的对比

农业食品安全标准中国和美国的对比

农业食品安全标准中国和美国的对比近年来,农业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中国和美国作为世界上两个最大的经济体和农产品生产国,其农业食品安全标准备受到了特别的关注。

本文将对中国和美国的农业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对比,以期加深我们对这一重要问题的理解。

一、监管机构与政策法规中国的农业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主要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食品安全的市场监管和监督,而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则负责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的卫生标准。

此外,中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以确保农产品的安全性。

美国的农业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和美国农业部(USDA)。

FDA负责监督和管理食品和药物的安全性,而USDA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产品的标准和政策。

美国也有一系列针对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食品质量保证法》等。

二、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中国将食品安全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和经营,而行业标准由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制定,适用于特定行业和领域。

中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主要包括农产品质量标准、农药残留限量等方面,旨在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与此相比,美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主要由FDA和USDA制定和实施。

美国的食品安全标准相对更为严格,涵盖了更多的方面,如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使用等。

美国食品安全标准致力于保障食品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公正性,并根据最新科学研究和技术进展进行持续更新。

三、食品溯源与追溯体系中国在食品溯源与追溯体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中国实施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制度,要求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建立起完善的追溯体系,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此外,中国还推行了一系列的食品溯源与追溯技术,如RFID技术、条码技术等,以提高食品追溯的精准度和效率。

浅谈我国食品安全体系及其与欧美国家的比较-食品安全评价课程论文

浅谈我国食品安全体系及其与欧美国家的比较-食品安全评价课程论文

课程名称:食品安全评价题目:浅谈我国食品安全体系及其与欧美国家的比较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工程管理学生姓名:学号:2016年 12月 6日浅谈我国食品安全体系及其与欧美国家的比较摘要:近几年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层出不穷,主要原因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后、相关食品安全监管的立法滞后、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不完善、可追溯性制度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未能与国际接轨。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需要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并结合我国国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完善,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欧美体系;改进前言:近年来,随着“三聚氰胺事件”、“龙口粉丝事件”以及其它各种食物中毒事件不断出现,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以及中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质疑越来越多。

面对如此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的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已成为衡量人们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研究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与监管体系,将为中国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与监管体系的建设提供借鉴作用。

《食品安全法》实施后还是出现了“问题奶粉”,可口可乐“雪碧含汞”,“主食转基因”等食品安全问题,2010年2月海南“毒豇豆”事件席卷全国,2011年“地沟油”屡禁不止,将政府和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关注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这些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立法、职能分工与执行等方面仍然存在问题。

我也在生活中深深体会到对于我国食品的不信任和对进口食品的信赖,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向欧美国家借鉴学习。

1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1.1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现状及其缺陷目前,我国已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确定了产品召回制度、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风险和评估制度,危害物质的限量制度等内容,使我国的食品法律体系有很大改善并趋于完整,但与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食品安全立法体系相比,我国的食品安全立法体系还存在明显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食品法律法规相互之间的协调性不够强、操作性还有不足。

美国与中国饮食的差异和特点

美国与中国饮食的差异和特点

美国与中国饮食的差异和特点中国与美国的饮食差别体现在:其一、美国人喜欢一日多餐,每餐适量;而中国人传统习惯一日三餐。

(相关阅读:美国饮食文化)中国与美国的饮食差别其二、许多中国人习惯每日购买新鲜食品烹饪;美国人往往一次性购买一周的食品贮存在冰箱里,每日食用冷冻食品,且食用的罐头和腌制品分别为中国人的八倍和六倍,要知道它们含较多的防腐剂和色素等化学品,均对身体不利,这值得生活日趋简单化的都市白领一族注意的。

其三、中国许多家庭逢年过节时菜肴特别多,应酬也特别多。

而美国人宴客或过节,从不铺张,连总统宴请外国元首也是五菜一羹,更不劝酒。

本网注明“来源:美国饮食特点”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居外,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其四、中国人烹调时喜欢用植物油,美国人则喜欢用含胆固醇较高的动物油。

植物油为不饱和脂肪酸,不含胆固醇,因此美国人的心血管疾病发病率特别高。

其五、中国人的烹调往往放盐较多,而美国人做菜下盐仅为中国人的一半,有的甚至完全不放盐。

摄盐太多可引发种种疾病。

其六、中国人烹调时爱下味精,而美国人不下味精。

味精含钠,过量摄入有损健康,特别是对幼儿的发育影响甚大。

(实际上世卫组织已经取消了对味精-谷氨酸钠的食用限制,并认为味精是一种安全的食品。

当然味精确实含有纳,吃太多会让你口干舌燥。

)其七、中国人进食新鲜蔬菜瓜果比美国人多得多。

而美国人较中国人每日摄入的蛋白质亦多得多,但肠胃功能却因体内缺少纤维素而受到影响。

中国的消化系统患病率及患癌率却大大超过美国。

其八、中国人尤其是广州及珠三角一带的居民爱食猪肝、肠、肺等动物的内脏,美国人则无此爱好。

其九、中国人喜爱食糙米和普通面粉,美国人则偏爱精白面粉制作的面点。

实际上糙米和普通面粉所含营养物质高于精白面粉,这对日益爱食精白面粉制品的中国人是一个有益的提示。

其十、中国人尤其是珠三角一带的群众和美国人都有爱食刺身或煎牛扒五六成熟的习惯,但美国人十分注意刺身的海鲜和牛肉的质量和卫生条件,选取深海的无污染的为必须的条件。

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比较

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比较

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比较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

随着全球化程度的提高,食品从世界各个角落流通到我们的餐桌上,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的比较成为了必要的一项探讨。

本文将分别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监管机构、食品添加剂、农药和兽药残留、重金属以及转基因等方面来对比国内外的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在国内,食品安全法是最主要的法律法规,它确立了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措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部门负责监管和评估工作。

而在国外,不同国家有不同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英国、美国等国家设立了类似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其法律法规体系相对完善。

与此对比,国内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需要更加严谨的法律法规体系来确保食品安全。

监管机构国内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地方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而国外的情况则不同,有些国家成立了专门的独立监管机构,如美国成立了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

国外的监管机构相对独立,能够更加专注于食品安全领域,而国内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是保证食品营养品质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在国内,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而在国外,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更加广泛,但也有相应的限制。

例如,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对食品添加剂有着严格的审批制度。

能否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需要在国内更加科学地平衡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之间的关系。

农药和兽药残留农药和兽药残留是食品安全的重要指标之一。

国内对农药和兽药残留的监管越来越重视,提出了严格的标准和检测要求,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然而,在国外,尤其是一些农业发达国家,对农药和兽药的使用较为频繁,其残留量标准较国内宽松。

因此,国内还需加强对农药和兽药残留的监管,保护民众的食品安全。

重金属重金属是食品中的一种污染物,常见的有铅、镉、汞等。

国内对重金属的监管比较严格,对食品中的重金属含量有明确的规定限值。

中美食品安全监管差异及对策建议

中美食品安全监管差异及对策建议

作者简介:高歌(1990~ ),女,山东茌平人,本科生,主要从事食品质量与安全研究。

中美食品安全监管差异及对策建议高 歌(山东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泰安 271018)摘 要:食品安全是世界性的难题,各国都有自己的制度。

美国是世界上食品安全水平较高的国家之一,它在食品安全立法上体系完善,安全政策公开透明,监管严格缜密,值得我们借鉴。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立法及实践方面存在配套法规体系滞后,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及预警基础薄弱,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统一、不衔接,地方经费投入明显不足,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等问题,因此我们要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尤其要借鉴美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法律、监管制度及做法,提高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关键词:食品安全;美国;监管;对策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是世界性的难题,各国都有自己的一套制度。

美国是世界上食品安全水平较高的国家之一,他们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一些成功经验,特别是注重细节的做法,对我们改善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1 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优势1.1 食品安全立法体系较为完善美国的食品安全立法是由专家制定,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

制度修订过程中有相关企业共同参与和推动,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在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根据规定和现实需求,适时修正完善,体现较强的时效性。

(1)配套的食品安全法律。

既有《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食品质量保护法》等综合性法律,又有配套的规定非常具体的《食品添加剂修正案》、《色素添加剂修正案》、《婴儿食品配方法》[1]。

这些法律不仅在细节上要求生产商保证食品对人体无害,更要求所有农药必须严格按照使用限量规定,确保“零风险”。

1994年又将农药残留限制标准扩大到原始农产品,要求对成人和儿童设置不同的残留标准。

2001年公布了世界上最权威并得到普遍认可的食品安全质量保护体系H A C C P管理法案,另外,《食品生产企业良好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也是美国以法规形式明令要求执行的。

中国食品检测与美国FDA食品检测标准差距!!!

中国食品检测与美国FDA食品检测标准差距!!!

中国⾷品检测与美国FDA⾷品检测标准差距
⽬前我国⾷品安全监控与发达国家有较⼤差距,提⾼⾷品安全⽔平⽇趋迫切
与发达国家相⽐有5⼤差距
⽬前,我国国家标准只有40%左右等同采⽤或等效采⽤了国际标准,⾷品⾏业国家标准的采标率则只有14.63%。

计融分析,与发达国家相⽐,我国⽬前的⾷品安全监控还存在5⼤差距:
⼀是系统监测与评价资料缺乏。

⾷源性危害的系统监测与评价背景资料缺乏,如沙门⽒菌等污染情况均没有系统的检测报告。

⼆是关键检测技术与设备落后。

FDA的多残留⽅法可检测360多种农药,德国可检测325种农药,加拿⼤多残留检测⽅法可检测251种农药;⽽我国缺乏同时测定上百种农药的多残留分析技术。

三是未⼴泛采⽤危险性评估控制技术。

危险性评估是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品法典委员会⽤于制定⾷品安全法律、标准和评估⾷品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段。

四是新产品安全性评估⽋缺。

美国已投⼊巨资开始对批准登记的农药进⾏内分泌⼲扰活性的筛选,并将于2008年根据筛选结果重新确定农药的最⾼残留限量,⽽我国对⽬前⼤量使⽤的农药未进⾏内分泌⼲扰活性的筛选。

五是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不健全。

我国现⾏相关⾷品的法律有13部,法规26个,主要集中在5个部门。

由于这些法律法规的最终解释权的主体不⼀,法律法规相互冲突,⾷品安全体系中存在“⾓⾊不清”和“权限不清”的问题。

同时,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明显滞后。

例如,1995年正式出台的《⾷品卫⽣法》,对为假冒伪劣⾷品提供原料及其他材料者是否予以处罚没有作出相关规定。

据新华社。

食品安全标准的国内外对比分析

食品安全标准的国内外对比分析

食品安全标准的国内外对比分析随着我国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越来越高。

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长期存在的世界性难题,不仅涉及到国家的经济、民生、社会稳定等方面,而且对国际贸易的发展也有重大影响。

因此,本文将从国内外的角度来对比分析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探讨它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措施,以期加强食品安全的管理和保障。

一、国内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我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实行,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此外,我国还颁布了一系列食品安全标准,以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食品卫生法和相关法律食品卫生法是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食品的标准、检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我国还颁布了《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划分和编写规则》等法规,以规范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

2、食品安全标准我国制定了大量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等。

其中,国家标准是最为重要的标准之一,它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4800多项国家标准,覆盖了大部分食品品种。

3、食品安全检测我国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包括食品生产企业自检、检验检疫机构检测、第三方检测等多层次检测。

我国的食品检测水平逐年提高,但在质量监测水平、检测手段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二、国外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国外的食品安全标准相对于我国而言,已经较为成熟和完善。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实行的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即将食品安全贯穿整个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并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

例如,欧盟实行了一套完整的“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进行了严格的监管。

2、特定食品标准和标签一些发达国家对特定的食品制定了特别的标准和标签。

美国进口食品的安全管理及中美监管比较

美国进口食品的安全管理及中美监管比较

美国进口食品的安全管理及中美监管比较目前,进口食品市场和进口食品贸易大约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与进口食品有关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增加。

2008年12月15日《中国经济周刊》报道了爱尔兰产的猪肉中二恶英含量超标200倍的事件,该批猪肉当时已销往2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08年12月,我国上海、四川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入境口岸例行检查中,从多种欧洲输华食品中相继检出质量安全问题,包括:意大利白兰地酒甲醇超标、英国调味酱山梨酸超标、荷兰大豆蛋白粉检出转基因成分、西班牙奶制品苯甲酸超标等。

如何维护和加强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必须给予足够重视。

本文采用比较分析法,在深入分析美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发展和成就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现状和问题,尝试提出完善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的方法和建议。

一、近年来美国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举措(一)FDA的《食品保护计划》和2009年《美国食品安全加强法案》2007年11月,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推出了《食品保护计划:国家食品供应综合保护战略》。

该计划从保护国家食品供应安全的战略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有关食品安全和食品防护监管的新举措和构思,具体包括加强对境外食品企业的监管职能,考虑认可高资质的第三方食品检查机构,计划对高风险企业货物要求提供进口电子证书,拟提高对不合格企业和产品复检和查验的收费标准等。

2009年美国又通过了《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和2007年的《食品保护计划》相比,该法案有以下变化:1. 提高了FDA的权限。

包括给予FDA制定农产品和其他特定初级农产品生产和安全标准的权利,强制回收受污染食品、扣留不安全食品、限制或禁止来自某个地区的不安全食品流通,以及就可能违规情况索取相关数据等新权限,甚至要求FDA应发展一套能够完善追查食物污染来源的追溯系统。

在进口食品方面,从预防角度提出,FDA被赋予制订适用于食品进口的相关指导原则;从干预角度提出,FDA要干预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在州以及地方层面上提升食品安全和防护能力;从反应角度,强调了行政扣留、禁止或限制食品移运的授权、行政处罚、民事处罚等措施以及不适当的入境申报食品有关信息的提交不正确或不完整、未能提交禁止进口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美食品安全大比较:美国治毒靠的不光是法律
远隔大洋,中美近日双双出现损人健康的“毒食”。

不过,中美在食品安全上面临的,是两类绝然不同的问题。

美国的含大肠杆菌菠菜、生菜或青葱,是生产过程中的意外事故;而中国大陆的致癌咸蛋、毒鱼或含砒霜豉油,则是黑心商人获取暴利的、故意的违法经营。

中国目前这种奸商不顾食客健康制伪、掺假、掺毒的欺诈现象,差不多相当于美国一百年前的那种乱象:1850中晚期,由于资本主义迅猛发展,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下,美国许多不法奸商只要能赚钱,什么都会做。

在公众的愤怒反弹下,美国国会1906年通过《食品、药物法》和《肉类制品监督法》,遏制生产经营领域的违法行为。

开始了美国以法管制食品业的漫长过程。

百年后之美国,已是世上公认食品最安全之国。

一般认为,这是美国食品业立法完善、执法严格的结果。

食品安全行业中所谓“食品安全四大支柱”——法规、监管、标准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美国得分远远高于他国;这为美国食品安全打下了最根本的基础。

然而,比较中美两国食品安全监管,便能发现除法律严密、执法严格外,美国还有两个十分有利的结构上的优势。

从管理体系看,美国实行从上到下的“塔式结构”垂直管理。

涉食品安全管理的四大部门,农业部管肉类禽蛋,从饲养场一直管到民众餐桌上的成品;食药局(FDA)管除肉蛋外的其它一切食品,也是从“农田到餐桌”的一揽子管理;环保局(EPA)管的是保护公众免受环境污染伤害,如食物中农药残留限量等;而美国疾病防治中心(CDC)的职责,则从调查食源性疾病爆发、治理,一直到研究防治后期工作。

这样垂直管理的好处是一管到底,几无漏察之处。

但管理部门须十分强力,有能力管制漫长食物链中涉及到的众多部门。

然而中国和食品安全管理是“平行管理式”:食品生产由处于同一权力水平的不同部门分段管理。

种植养植归农业部;生产和流通由工商局和卫生部等主导;进出口检验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

农业、卫生、质检、工商、食药等众多部门“块状责权划分”方式,十分容易出现责任重复和脱节问题,造成职能错位、缺位、越位和交叉重迭。

其中只要有一环监管不力,整个行业全盘都出问题。

食品安全专家把这称为“木桶效应”,即只要有一块木板短去一截,不论其它木板有多高,木桶永远装不满水,即从最短那块处漏掉了。

这是中国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个先天不足。

中国食品安全第二个先天不足是“小作坊制”加工食品。

美国的食品行业经过近百年优
胜劣汰,现在生产、经营食品的都是大公司。

如早年美国成千上万家屠宰场,现已统合成十三家,几乎垄断了所有美国人吃的牛肉和大部分猪肉。

这样几乎完全断绝了这些公司违法经营、短期图利行为的可能。

因为只要这些公司的六千二百家工厂中有任何一家出事,执法人员就会拿总公司问罪。

此外,偌大的美国,由FDA分管的其它在肉蛋之外的食品生产者或食品货栈,也仅五万多家,管理相对就比较容易。

而中国现在食品加工业则是遍地开花的“家庭小作坊作业”。

在巨额利润驱使下,小商家铤而走险谋取暴利比比皆是。

被抓可能小,纵使失手落网,也不过是罚款了事,或一走了之。

在这样情况下,指望小商家们守法自觉,成了一种奢望。

所以中国食品安全事件就像割韭菜一样,割去一茬又爆一茬。

另外,中国食品行业“追溯机制”不健全。

美国的食品全都可追溯至原产地。

出事后既利于迅速查出祸根便于防治,也能严惩祸首以儆效尤。

“911”后,更是开始对向美供应食品的国内外厂商完整登记造册。

虽说中国近年已开始重视建立“追溯机制”,可惜在目前小公司遍地开花情况下,追查到祸首也难获杀一儆百之效。

纵以美国执法人员之多,也主要是靠法的威慑力量,以阻吓民众不敢犯法,而不是一个个去抓违法者。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大多在民众吃到伪劣食品后发现的,而美国靠的是重罚和威慑警告,把不法奸商掺假造伪事件扼杀在未成形之前。

美国在过去的三月个中,连续出现了三次食品受污染事件。

明年开始的新国会,将会把严格食品安全立法列为要务,很可能通过希拉莉和舒默提出的成立食品安全总局的提案。

美国的食品安全事故是意外事故,加强执法便能明显收效。

美国食品安全结构上的优势,与美国的严密法律制度,使美国成为世界上食品最安全的国家。

老百姓尽可以“放心买,大胆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