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项目的确定与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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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
及具体的医疗事故情况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医疗事故赔
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1.赔偿标准:
- 医疗费用:包括医疗费用、药费、康复费等直接与医疗事故相关
的费用;
- 误工费:因医疗事故导致就业能力暂时或永久丧失的,可以进行
误工费的赔偿;
- 伤残赔偿金:对于医疗事故导致的身体伤残或残疾,根据伤残程
度给予相应的赔偿金;
- 精神抚慰金:对于经历严重医疗事故导致精神痛苦的患者或家属,可以给予精神抚慰金;
- 死亡赔偿金:对于因医疗事故导致死亡的患者,可以给予死亡赔
偿金。

2.计算方法:
-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费用清单、收据等文件核实实际发生的费用; - 误工费:根据患者的工资、就业前后的收入差额等来计算;
- 伤残赔偿金:根据医疗评估机构对伤残程度的评估结果,按照一
定的比例计算赔偿金;
- 精神抚慰金: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一般根据痛苦程度
和影响程度来确定;
- 死亡赔偿金: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一般与被赡养人的
死亡损失和丧葬费用有关。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事故赔偿的具体计算方法可能会有一些特殊
的规定,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

同时,赔偿金额也
可能受到医疗机构的责任承担程度、患者或家属提供的证据等因素的
影响。

因此,在面对医疗事故赔偿问题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以确保合法权益的维护。

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1.医疗费医疗费系指患者因医疗事故的发生而支出的医疗费用,计算具体数额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医疗费不包括患者治疗原发疾病的费用。

例如,某患者为晚期肿瘤病人,在因化疗药物超量到某医院急诊接受治疗时,因医师治疗失误而死亡,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认为一级医疗事故。

患者家属要求医院赔偿患者在此次治疗前于国外医院治疗肿瘤时支付的巨额医疗费用。

法院认为该部分费用系患者治疗原发疾病而支出的费用,与医院的医疗过失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故判决驳回其该项诉讼请求。

(2)医疗费包括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和继续治疗时将发生的医疗费用。

对于实际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应要求患方提供原始的票据凭证并据此进行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若干意见》)第144条的规定,患者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不予赔偿。

因此,应对患方提供的票据加以严格的审查。

(3)继续治疗费的计算。

该部分的计算较为复杂,但是必须强调的是,该费用是指将来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是二期手术费,也可以是因医疗依赖所产生的必然医疗开支。

因此,对于该费用的确定,不能简单根据患方提供的诊断证明或者专家建议,而是需要经过严格的评估程序,且评估时应该考虑患者生活地区的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准。

《条例》在第31条第2款第8项中规定,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包括“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该条款实际是要求专家鉴定组就患者是否需要继续治疗和护理进行医学评估。

但是,单纯的医学评估并不能解决具体赔偿数额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通过法医学鉴定以确定继续治疗费的数额,而法医多通过咨询相关医学专家来进行鉴定。

例如,在著名的湖北“龙凤胎案”中,双胞胎患儿的237万元后续康复治疗费即是通过法医鉴定加以确定的。

2024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

2024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

2024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根据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2024年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如下:一、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条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反诊疗规范,或者医疗机构管理不善,致使患者损害的行为。

医疗事故包括医疗责任事故和非医疗责任事故。

二、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1.临床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根据患者的损害程度和情况,划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等级。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轻伤:根据患者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一般在20万到50万之间;-重伤:根据患者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一般在50万到150万之间;-死亡:根据患者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死亡赔偿金额一般在50万到300万之间。

2.非临床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指在非临床医疗活动中发生的医疗事故,如药品不良反应、接种疫苗造成的不良反应等。

根据患者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一般在10万到50万之间。

三、医疗事故赔偿方式对于医疗责任事故,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纠纷处理机构或人民法院作出的赔偿决定,及时足额支付赔偿款项。

患者也可以与医疗机构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协商的赔偿款项以不低于赔偿标准为原则。

对于非临床医疗责任事故,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按照患者遭受损害程度和情况进行赔偿。

四、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应该由医疗纠纷处理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依据医疗事故的调查和鉴定结论,综合考虑医疗机构的机构管理责任和医务人员的专业责任。

五、赔偿款支付方式医疗机构可以通过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者以折现方式支付赔偿款项,根据患者的意愿和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

六、特殊情况下的赔偿标准对于因患者自身因素导致的损害,医疗机构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应如实告知患者相关风险和后果,并提供必要的治疗和救助。

以上是根据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对2024年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概述。

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赔偿方式还要根据实际案件和法律程序进行具体的认定和执行。

医疗事故赔的法律规定(3篇)

医疗事故赔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为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我国制定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本文将对医疗事故赔偿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二、医疗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是我国关于侵权行为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

根据该法,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过错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条例》是我国专门针对医疗事故处理的规定,其中详细规定了医疗事故的定义、鉴定、处理和赔偿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的基本法,其中包含了关于侵权责任、合同、人身权等方面的规定,对医疗事故赔偿具有指导意义。

三、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1.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包括实际发生的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2)误工费:根据患者误工天数、误工收入等计算。

(3)护理费: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由医疗机构提供护理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4)营养费: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由医疗机构提供营养支持所产生的费用。

(5)交通费:患者因医疗事故需要出行所产生的费用。

(6)住宿费:患者因医疗事故需要住宿所产生的费用。

2.精神损害赔偿医疗事故造成患者精神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由法院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确定。

3.其他损失赔偿医疗事故造成患者其他损失的,如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医疗机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1.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按照患者误工天数、误工收入计算。

误工天数一般不超过180天。

3.护理费:按照患者病情需要,由医疗机构提供护理服务所产生的费用计算。

4.营养费:按照患者病情需要,由医疗机构提供营养支持所产生的费用计算。

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实用手册

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实用手册

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实用手册
一、概述
医疗纠纷赔偿是当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因医疗服务产生的争议而产生的。

赔偿金额的计算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和规定。

本手册旨在为医疗机构和患者提供实用的赔偿计算标准,以解决医疗纠纷。

二、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1. 医疗费
根据患者因医疗事故产生的实际医疗费用计算,包括治疗费用、药品费用、检查费用等。

需提供相关发票和凭证进行赔偿。

2. 误工费
根据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需提供患者的收入证明和因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

3. 陪护费
根据陪护人员的数量和陪护时间计算。

需提供陪护人员的收入证明和误工证明。

4. 伤残生活补助费
根据患者的伤残等级和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需提供伤残等级鉴定结果。

5. 残疾用具费
根据患者需要配置的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需提供相关发票和证明。

6. 丧葬费
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所在省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一般为6个月工资总额。

需提供相关证明。

7. 被抚养人生活费
根据被抚养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抚养年限计算。

需提供相关证明。

8. 交通费
根据患者及家属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计算。

需提供相关发票和凭证。

9. 住宿费
根据患者及家属住宿天数和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需提供相关发票和凭证。

10. 精神损害抚恤金
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和年限计算,最高不超过3年。

需提供相关证明。

2023年最新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23

2023年最新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23

2023年最新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23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

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4条的规定,治疗一般应在发生医疗事故的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未经医院批准或出具证明而强行转院、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患者经医院治疗已痊愈后,没有必要再住院治疗的,应当立即出院。

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的,继续住院的费用由患者自理。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医疗费还包括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和适当的美容费,仅作参考。

2、原发病医疗费用是指非医疗事故所致的、患者治疗本身原有疾病的医疗费用。

可从两个方面加以审查:(1)以医疗事故发生的时间判断。

医疗事故发生前的医疗费用为原发病医疗费用;(2)以处方药品和治疗项目判断。

凡用于治疗患者本身原有疾病或损伤的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为原发病医疗费用。

但上述原则也不完全尽然,如以时间判断为例,医疗事故发生前的医疗费用为原发病医疗费用,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反之却不必然,因为医疗事故发生后,往往两种医疗费用会同时交混发生,即在治疗因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损害的同时,也在治疗患者的原发疾病,特别是当患者的原发病为重危疾病、而医疗事故只给患者造成较轻伤害(如四级医疗事故)时,单纯以时间来划分,将医疗事故发生后的所有医疗费用视为非原发病医疗费用,显然有失公平。

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是根据医疗事故的性质和影响程度来确定的。

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因业务操作不当、技术失误、设备故障、医患沟通不畅等原因,给患者造成的一定损害的行为。

医疗损害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后给患者造成的身体、精神、经济等各方面的实际损害。

1.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交通费、住院费、护理费、康复费、鉴定费等与患者因医疗事故发生而直接产生的经济支出,以及由于医疗事故导致患者工作能力减退、致残或丧失的工伤赔偿金、伤残津贴等。

3.身体损害赔偿:包括由于医疗事故导致患者的身体伤害,涉及康复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4.丧失生活质量赔偿:包括因医疗事故导致患者生活质量下降、丧失家庭角色等带来的损害,涉及家庭侍护费、护理费、生活费等。

1.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根据患者的实际医疗费用和丧失的工作收入等因素进行计算,一般按照患者实际支出的费用为基础,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赔偿。

此外,还需要对医疗费用进行合理的鉴定和审核,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精神赔偿金的标准:根据患者精神损害的程度和影响进行评估,并结合司法实践和相关指导意见进行赔偿。

一般情况下,精神赔偿金的标准较为模糊,需要根据具体案例和法律原则进行具体的判断。

3.身体赔偿金的标准:根据患者的身体损伤程度、残疾程度、康复需要等因素进行评估,参考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进行赔偿计算。

4.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等赔偿标准:根据患者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需要和损失进行计算,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赔偿。

总之,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既要考虑患者的实际损害,也要兼顾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赔偿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保证赔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同时,提高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水平,减少和避免医疗损害的发生,对于维护医患关系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23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23一、医疗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需承担的赔偿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损害程度予以确定。

二、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死亡而应由加害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伤致残后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而由加害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确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明细表及标准

医疗事故赔偿明细表及标准一、医疗事故赔偿的那些事儿。

咱先说说医疗事故赔偿是个啥概念呢。

简单来讲,就是当在医疗过程中出现了差错,给患者造成了伤害,医院或者相关的医疗方就得给患者一些赔偿。

这赔偿可不是乱给的,是有一定标准和明细的哦。

1. 医疗费赔偿。

这个医疗费呀,就是患者因为这个医疗事故额外花的钱。

比如说,本来只是个小感冒去看病,结果因为医生的失误,搞出了其他问题,那后续治疗这个新问题花的钱就得算在医疗费赔偿里。

这部分赔偿很实在的,花多少就得赔多少,当然得是合理的医疗费用哈,不能乱开天价药然后让人家赔。

医院得拿出详细的账单来,每一笔钱是怎么花的,都得清清楚楚。

就像我们平时花钱记账一样,得明明白白的。

2. 误工费赔偿。

患者因为这个医疗事故不能正常工作了,这时候就得有误工费赔偿。

这误工费怎么算呢?就看患者之前的收入情况呗。

如果是有固定工作的,那就按照他每天或者每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要是没有固定工作,比如说打零工的,那也得根据当地同类型工作的平均收入水平来算个大概。

你想啊,患者本来好好地能赚钱,现在因为医疗事故躺在床上,这损失肯定得有人来承担呀。

3. 护理费赔偿。

有的患者因为医疗事故生活不能自理了,那就需要人照顾。

这护理费就是给照顾患者的人的报酬。

可以是请护工的费用,如果是患者家属自己照顾的,也得按照护工的市场价格来算。

毕竟家属照顾患者也是付出了时间和精力的,总不能让家属白白辛苦吧。

这护理费也是根据患者的实际护理需求来定的,是需要全天护理还是部分时间护理,价格都会有所不同。

4. 交通费赔偿。

患者因为医疗事故可能要多次往返医院复查呀,或者转院治疗,这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用也是要赔的。

不是说想报多少就报多少哦,得是合理的交通费用。

比如说,坐公交、地铁的钱,或者打车的钱(当然要是合理的打车距离和次数)。

要是患者说自己坐私人飞机来医院,那肯定不行啦,得符合咱们普通大众的交通消费标准。

5.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

患者住在医院里,吃饭也是一笔开销呀。

2023年最新公布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2023年最新公布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根据最新公布的信息,2023年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 医疗费用赔偿标准:
- 住院治疗费用:根据实际住院天数和医疗费用细则进行计算。

- 门诊治疗费用:根据实际门诊治疗次数和医疗费用细则进行
计算。

- 康复治疗费用:根据实际康复治疗次数和医疗费用细则进行
计算。

- 特殊治疗费用:根据实际特殊治疗项目和医疗费用细则进行
计算。

2. 伤残赔偿标准:
- 根据医学评定结果和伤残等级,确定伤残赔偿金额。

- 伤残等级评定参照《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进行。

3. 死亡赔偿标准:
- 根据死亡人数、死亡依据和家庭关系确定死亡赔偿金额。

- 死亡赔偿金额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计算。

4. 精神损害抚慰金:
- 根据精神损害程度和法律规定确定抚慰金金额。

请注意,以上赔偿标准仅为概述,实际赔偿金额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如事故责任、医疗过失等因素。

为确保准确性,请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或参考官方发布的具体法律文件和标准。

参考文献:
-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 相关法律文件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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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项目的确定与计算标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

所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基本一致,将原医疗事故的一次性补偿制度正式确立为民事损害赔偿制度。

但在具体的医疗事故处理中,如何确定赔偿项目,正确计算赔偿数额,由于目前未出台相关解释,以致出现医患双方乃至卫生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因理解不一而发生分歧的情况。

本文根据条例的起草背景和立法原意,结合《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就医疗事故中如何确定赔偿项目和计算赔偿数额问题进行探讨。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

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4条的规定,治疗一般应在发生医疗事故的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未经医院批准或出具证明而强行转院、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患者经医院治疗已痊愈后,没有必要再住院治疗的,应当立即出院。

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的,继续住院的费用由患者自理。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医疗费还包括“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和“适当的美容费”,仅作参考。

2、“原发病医疗费用”是指非医疗事故所致的、患者治疗本身原有疾病的医疗费用。

可从两个方面加以审查:(1)以医疗事故发生的时间判断。

医疗事故发生前的医疗费用为原发病医疗费用;(2)以处方药品和治疗项目判断。

凡用于治疗患者本身原有疾病或损伤的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为原发病医疗费用。

但上述原则也不完全尽然,如以时间判断为例,医疗事故发生前的医疗费用为原发病医疗费用,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反之却不必然,因为医疗事故发生后,往往两种医疗费用会同时交混发生,即在治疗因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损害的同时,也在治疗患者的原发疾病,特别是当患者的原发病为重危疾病、而医疗事故只给患者造成较轻伤害(如四级医疗事故)时,单纯以时间来划分,将医疗事故发生后的所有医疗费用视为非原发病医疗费用,显然有失公平。

出现争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界定,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鉴定部门单纯就医疗费用予以鉴定。

3、关于续医问题。

由于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不可能在医疗事故解决阶段全部治愈,故条例对继续治疗费(亦称续医费、预期医疗费、二期医疗费)规定为:“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首先,通过分析该立法用语可理解为,在解决医疗事故赔偿时(即结案时),对患者尚未发生的续医费不能以一次性结算的方式予以给付。

因为续医费是指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者未来治疗的费用,由于患者的体质、病情差异和各医院等级、技术水平、收费标准的不同,无法确定续医费数额,任何医疗机构或鉴定部门的估算都是不准确的,必然会损害医患一方的利益。

故条例规定续医费的主张是在“结案后”;其次,是否需要继续治疗,应以专家鉴定组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为依据;其三,继续治疗费按照基本医疗费用计算支付。

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基本医疗的具体范围和项目,按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卫生部法制与监督司、卫生部医政司组织编写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百问》中解释:“1998年国务院做出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展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地确定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范围和标准等,基本医疗费用的范围和标准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但是,由于该条款操作起来较为复杂,加之法院系统对该规定本有抵触情绪(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唐德华、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法学博士杨永清编写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理解与适用》一书第379页“基本医疗费用问题”一节),笔者担心今后法院在审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可能会对患者的继续治疗费问题采取“实报实销”的处理方式,甚至“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见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一)款)。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

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此外,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

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3、误工日期的认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

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按司法解释的原意,是指行政级别为“处级”以下的工作人员。

其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各地均由规定,如重庆市现规定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为12元/天。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陪护费”这一称谓比国务院1991年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称的“护理费”要科学一些,因为医护人员进行的医疗活动中也有护理活动。

陪护费的计算期间只限于患者发生医疗事故后的“住院期间”,均以上一年度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按日计算。

需指出的是,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一刀切”陪护费计算方式与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规定的陪护费计算方式有所不同,该条规定:“经医院批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如何适用还有待于最高法院解释的明确。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平均生活费”是指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该地方上一年度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如重庆市2002年公布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为5767元。

但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每年在转发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数据的同时,都要明确规定该数据使用于处理从什么时间至什么时间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以便于操作,建议卫生行政机关可予以借鉴。

根据卫生部新公布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中“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的规定,只有经鉴定为三级以上医疗事故即构成十级伤残以上的,才能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等级为四级医疗事故的,不能计算该赔偿项目。

本项规定的30年、15年、5年只是承担残疾补助费责任的最高年限,并非任何一起医疗事故都必须赔偿满30年、15年或者5年。

具体年限或赔偿金额应根据患者的伤残等级来确定:(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90%计算。

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90%(伤残等级系数,下同);(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80%计算;(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四级伤残)按70%计算;(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五级伤残)按60%计算;(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六级伤残)按50%计算;(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七级伤残)按40%计算;(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八级伤残)按30%计算;(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九级伤残)按20%计算;(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十级伤残)按10%计算。

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1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须注意的十,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六)残疾用具费“因伤残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残疾用具包括假肢、轮椅、助听器、义眼、假牙、假发、眼镜等。

其中义眼、假发等虽无功能补偿作用,但为社会普遍观念所认同,仍属残疾用具。

计算费用时既包括残疾用具的购入费,也包括安装费。

费用按照市场上普及型器具的价格计算,也可以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规定。

同时还应按照残疾用具的使用年限和人均寿命年限(75岁)把将来需要更换的费用计算在内。

所谓“普及型器具”,是指在同一品种中被广泛使用的器具,一般以国产为限,不包括豪华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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