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基本原则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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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基本原则案例

刑法基本原则案例

刑法基本原则案例在刑法中,有一些基本原则是我们需要了解和遵守的。

这些原则不仅是法律的基石,也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下面我将通过一些案例来详细介绍刑法的基本原则。

首先,我们来谈谈刑法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在刑法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

这意味着无论一个人的社会地位、财产状况、种族、宗教信仰等因素,都不应该影响法律对待他们的方式。

一个案例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原则。

比如,某市某县一名富有的商人因为醉酒驾驶被抓,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

这个案例表明,无论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如何,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其次,我们来谈谈刑法的法无规不成原则。

法无规不成是指刑法是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使国家的刑事权力。

一个案例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原则。

比如,某市某县一名年轻人因为盗窃被抓,经过审判,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

这个案例表明,刑法是以法律为准绳,只有依法进行刑事制裁,才能保障公平正义,体现了法无规不成的原则。

再次,我们来谈谈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是指刑法是以罪刑法定为基础,即只有依法认定了某一行为构成了某一罪名,才能对其进行刑事制裁。

一个案例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原则。

比如,某市某县一名年轻人因为故意伤害他人被抓,经过审判,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

这个案例表明,只有在依法认定了某一行为构成了某一罪名的情况下,才能对其进行刑事制裁,体现了罪刑法定的原则。

最后,我们来谈谈刑法的最后一种基本原则,即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是指刑法是以罪责刑相适应为原则,即对于不同的犯罪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刑事制裁。

一个案例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原则。

比如,某市某县一名年轻人因为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被抓,经过审判,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

这个案例表明,对于不同的犯罪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刑事制裁,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综上所述,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我们需要了解和遵守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无规不成、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只有遵守这些原则,才能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

刑法案例

刑法案例

刑法案例·刑法基本原则1.2003年,李某为营利,张贴广告招聘男公关,并在经营的南京金麒麟、廊桥及正麒酒吧将多名男公关介绍给男性顾客,从事同性卖淫活动。

辩护人认为刑法对同性间性交易是否构成卖淫未作明文规定,辞典解释卖淫是指妇女出卖肉体的行为。

因此李某行为不属于组织“卖淫”。

·刑法的管辖原则1.【属人管辖】2001年10月,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三忍行长许超凡、余振东、徐国俊潜逃加拿大,美国。

4.82亿美元洗钱转移到国外,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

4月2日,与正当在美国拉斯维加斯联邦法院受审,因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钱三项罪名被判处144个月监禁。

根据余振东与美方达成辩诉交易协议,美国把余振东遣送回中国之前,应从中国政府得到关于余振东在中国起诉和监禁的香影保证,即:余振东在中国杯起诉,应当被判处不超过12年的有期徒刑,并不得进行刑讯逼供和判处死刑。

04年4月16日,美方讲余振东驱逐出境并押送至中国,这是第一个由美方正式押送移交中方的外逃经济犯罪人,江门中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余振东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

2.【属地管辖】2005年11月钟万亿向在泰国的廖正雄联系购买毒品海洛因,由钟万亿的同伙钟溪州、刘文嵩到泰国支付部分毒资,由王俊鹏在泰国负责检验毒品,她自己则在昆明与钟溪州、王俊鹏电话联系货物发运事宜,将毒品藏匿于家具夹层中,通过国际海运的方式从泰国走私进入台湾贩卖,后再台中港被台湾警方查货,总计缴获毒品海洛因约57.4公斤,市值2亿多元,2006年2月,民警在昆明将钟万亿、王俊鹏、刘文嵩、钟溪州抓获,法院一审以非法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决该案主犯钟万亿死刑。

钟溪州死缓;王俊鹏、廖正雄有期15年。

钟万亿对一审判决持不同意见,认为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行为发生地、结果地都不在中国大陆境内,用中国大陆的刑法来判决是不合适的。

虽然案件实施地在泰国,犯罪结果地在台湾地区,一案三地,但是指挥、策划地均在中国大陆,在昆明遥控指挥团伙成员进行贩毒,云南高院二审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整理)推荐刑法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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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刑法经典案例一、刑法的基本原则的运用甲男与乙女于某目中午公开在某公园内发生性关系,引起游客的极大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甲、乙的行为如何认定?A、聚众淫乱罪B、组织淫秽表演罪C、寻衅滋事罪D、无罪答案:D罪行法定原则的体现二、空间效力张某系美国公民,因为多次组织从哥伦比亚向美国贩卖毒品,被美国有关当局通缉。

张某于2000年5月到中国旅游。

美国方面通过国际刑警组织通报中国警方,请求中国警方将张某逮捕。

经查明张某从未向中国贩卖过毒品,也未在中国贩卖过毒品。

我国依法可以对张某采取下列措施:A、对张某实行逮捕;B、立即驱逐出境C、由我国司法机关审判D、应美国请求实行引渡答案:A、C、D(普遍管辖原则)三、时间效力刑法第12条溯及力规定的掌握:从旧兼从轻原则。

1995年李某因倒卖外汇于1995年9月被法院以投机倒把判处有期徒刑5年。

修改后的刑法实施以后,李某提出申诉,理由是现行刑法无此罪名,要求改判无罪。

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撤销原判,改判无罪B、释放并给予国家赔偿C、驳回申诉,维持原判D、考虑到李某已服刑2年,改判为有期徒刑2年并予释放答案:C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范围类似情况如:甲乙二人于97年2月在结扎手术证明书上偷盖医院印章,伪造4份医院证明出售给他人获得400元。

甲乙二人的行为:A、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B、构成伪造事业单位证件罪C、不构成犯罪D、构成非法经营罪答案 C五、主观方面1、间接故意:黄某意图杀死张某,当其得知张某当晚在单位值班室值班时,即放火致使值班室烧毁,其结果却是将顶替张某值班的李某烧死。

下列哪些判断不符合黄某结李某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B、过于自信的过失C、疏忽大意过失D、意外事件答案:BCD(间接故意的认定)2、过于自信与疏忽大意: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时,一新生婴儿啼哭不止,甲为了止住其哭闹,遂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并将棉被盖住婴儿头部。

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该婴儿已无呼吸,该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

刑事诉讼法原则案例

刑事诉讼法原则案例

刑事诉讼法原则案例一、案例背景。

话说在一个小县城里,有个叫小李的年轻人。

小李被指控偷了邻居老张的名贵手表。

这事儿啊,可就闹到了法院。

二、无罪推定原则。

1. 一开始,小李坐在被告席上,那是一脸的委屈。

按照刑事诉讼法里的无罪推定原则呢,在法院还没有判定小李有罪之前,他就应该被看作是无罪的。

就好比在比赛还没开始宣布结果之前,大家都是平等的选手,不能一开始就把小李当成小偷对待。

2. 检察官虽然拿出了一些证据,像有个路人说看到一个身形很像小李的人在老张丢表的那个时间段出现在老张家门口。

但是小李的律师就指出,这只能说明有这么一个疑似的情况,并不能直接证明小李就是偷表的人。

这就体现了无罪推定原则下,举证责任主要在检察官那边,不能因为一点嫌疑就给小李定罪。

三、证据裁判原则。

1. 法院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可不能光听老张在那喊:“我觉得就是小李偷的,我相信我的直觉!”那可不行。

得靠证据说话。

老张说他的表是在上午10点到11点不见的,检察官又找来了小区的监控录像。

可是这录像呢,有点模糊,只能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在老张家门口晃悠了一下,根本看不清脸。

2. 律师就反驳说,这个证据不具有明确的指向性,不能证明那个影子就是小李。

而老张说他之前和小李有过矛盾,小李有动机偷表。

律师又说,动机不能等同于犯罪行为,没有实实在在能证明小李偷表的证据,比如在小李身上找到表或者小李有卖表的记录之类的,就不能判定小李有罪。

这就是严格遵循证据裁判原则,一切判决得基于确实、充分的证据。

四、控辩平等原则。

1. 在法庭上,检察官那是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感觉很有气势。

但是小李的律师也不含糊。

检察官提出一个论点,说根据那个模糊的监控和路人的证言,小李有重大嫌疑。

律师马上站起来反驳,指出这些证据的漏洞,比如说路人可能看错了,监控画面不清晰不能作为有力证据。

2. 法官呢,也得平等对待检察官和律师的发言。

不能因为检察官是官方的就偏袒,也不能因为小李是被告就歧视。

法律刑法基本原则与案例分析

法律刑法基本原则与案例分析

法律刑法基本原则与案例分析教案主题:法律刑法基本原则与案例分析一、引言法律刑法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节课中,我们将深入探讨法律刑法的基本原则,并通过案例分析来深化对刑法的理解和应用。

二、法律刑法的基本原则1. 法律刑法的基本概念通过引用刑法的定义和范畴,介绍刑法的基本概念,明确刑法以保护国家利益、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为目的的特点。

2. 平等原则的意义和作用刑法平等原则是指法律对于犯罪行为的认定和制裁,不论对于任何人都应当平等适用。

通过引用实际案例,进一步说明平等原则的重要性和作用。

3. 罪刑法定原则的重要性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意味着法律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必须明确并具有法律依据。

通过引用案例,让学生理解罪刑法定原则对于司法公正和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4. 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意义和具体运用罪刑相适应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意味着犯罪行为的刑罚应当与其所犯罪行的情节和后果相适应。

通过引用案例,让学生具体理解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运用。

5. 宽严相济原则的灵活运用宽严相济原则是指在刑法执行中,既要严厉打击罪犯,又要考虑人性尊重和犯罪的可教化性。

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宽严相济原则的具体运用。

三、案例分析1. 案例一:盗窃案通过一个盗窃案例,让学生分析犯罪行为的情节、后果以及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具体运用。

2. 案例二:故意伤害案通过一个故意伤害案例,让学生分析犯罪行为的恶劣性、社会危害性以及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具体运用。

3. 案例三:贪污受贿案通过一个贪污受贿案例,让学生分析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宽严相济原则的具体运用。

四、案例讨论与总结1. 小组讨论让学生分小组讨论以上案例中的犯罪行为,以及相关刑法原则的适用情况,通过互相交流让学生深入思考案例分析的不同层面。

2. 总结与展望结合学生讨论的结果,对法律刑法基本原则进行总结,并展望如何在实践中运用这些原则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刑法案例教学

刑法案例教学

刑法案例教学案例一王某驾车过失撞倒他人后,在旁人的要求下,拦一辆出租车,请求出租车司机林某协助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

去医院途中,王某谎称买礼品打点一下医生而乘机逃跑。

林某见王某逃跑,心里十分害怕,虽然继续送被害人去医院,但在行驶至医院门口50 米处停下,将被害人背出出租车,把他摆靠在一棵树下,用随身携带的粉笔在他前面的地板上急速写下“请速送往医院抢救”,并用石块压住300元钱,然后驾车离去。

当天是星期天,出租车离去时正是傍晚时分,医院门口没有行人来往,最后被害人因被延误抢救时间多时,失血过多死亡。

请运用刑法基本原理,分析王某和林某的行为性质。

答:··构成犯罪,构成过失杀人罪。

过失杀人罪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

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此---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案例二:倪辉在为儿子(12岁)整理床铺时发现一个塑料袋,内装同村邻居李刚的存折、身份证、户口簿及一张写有六位数字的纸条。

经询问,儿子告诉倪辉,这些物品是从李刚家窃取的,纸条上的六位数字可能是密码,但还未来得及使用。

倪辉携带存折和数字纸条前往银行取款。

经尝试,倪辉确认该六位数字即为存折密码并支取了1.6万元现金,还在银行取款凭条"客户签名"处签下了李刚的姓名。

对本案中倪辉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一种意见认为,倪辉的行为应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该罪中的"犯罪所得",不仅指通过一般意义上的犯罪所获得的财物,还应解释为虽未达到犯罪标准但依然是一种犯罪行为,只是因法定事由免责(如本案中,倪辉的儿子才12岁,不承担刑事责任)而获得的财物。

典型刑法法律案例(3篇)

典型刑法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基本案情张某某,男,25岁,某市某区人。

2019年3月,张某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被告人张某某于2019年1月至3月期间,先后在市区某商场、某超市、某便利店等场所,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0万余元。

经调查,张某某盗窃的财物包括手机、笔记本电脑、金银首饰等。

二、争议焦点1. 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2. 被告人张某某的盗窃数额如何认定?3. 被告人张某某是否具有自首情节?三、法院审理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关于盗窃数额的认定,法院认为,根据被告人张某某供述和证人证言,结合被盗财物的种类、数量及市场价格,可以认定被告人张某某盗窃的财物价值人民币10万余元。

关于自首情节,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应当认定为自首。

四、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2. 对被告人张某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五、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盗窃案件,涉及盗窃罪的构成要件、盗窃数额的认定以及自首情节的认定等问题。

1.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2. 盗窃数额的认定:盗窃数额是认定盗窃罪的重要依据。

本案中,法院根据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及被盗财物的种类、数量及市场价格,认定被告人张某某盗窃的财物价值人民币10万余元。

3. 自首情节的认定: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某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应当认定为自首。

有关行刑公正原则案例

有关行刑公正原则案例

有关行刑公正原则案例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杀人案。

经过法庭举证、质证,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死刑,这个结果是我国刑法适用人人平等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展示,实现了作为现代法律基础的公平与正义。

首先,对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任何人(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都应受到中国刑法的管辖,这是我国刑法第6条明确规定的属地管辖原则。

适用的属地性,既是一国的司法主权,更是一国的国家主权。

1927年的“荷花号案”对此做了经典的阐释。

属地原则已经成为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国家享有属地优越权。

行为人在一国领域内实施犯罪行为,无论其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该国均可对其行使刑事管辖权,并对其罪行适用该国刑法予以追诉。

结合本案,沙迪德·阿布杜梅亭在我国领域内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且不具有法律规定的例外适用情形,对其适用我国刑法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其次,对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杀人罪适用死刑遵循了刑法适用基本原则的核心——罪刑法定原则。

我国刑法第3条明确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罪刑法定原则是世界各国刑法理论与实践中普遍接受的一项基本原则,且在世界各国刑法中均将故意杀人明确规定为犯罪,甚至有的国家还将直接故意杀人界定为一级谋杀罪。

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是全球公认的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

我国刑法第232条明确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沙迪德·阿布杜梅亭实施的故意杀人行为,无论从主观故意,还是客观行为,完全符合我国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完全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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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探索犯罪现象的成因,因而顺理成章地产生了超越罪刑 法定主义的形式合理性、注重防卫社会、科学地、人道地、 合理地对待犯罪人的要求。从而形成了不定期刑和类推制 度。(纳粹对社会防卫理论的利用)
3、罪行法定的不同表现形式
大陆法系强调立法权的 民主性、实体法的明确 性、合理性来约束司法 权
大陆 法系
强调通过刑法的自律原则(指对什么 样的行为科以刑罚、科以何种程度的 刑罚,由国民自己通过代表来加以决 定)和预测可能性原则(对什么行为 科以何种程度的刑罚,对于一般国民
来说必须具有可预测性)制约具 体行使国家刑罚权的司法权。
英美法系强调通过 程序的公正性来约束司法权
英美 法系
其基本特征是在以立法权 对司法权进行实体制约的
同时,更为强调程序对保
障自由的重要性。因此,英美法
系可以说没有罪刑法定之形而有罪
刑法定之实。
4、罪刑法定主义的思想基础
17、18世纪启蒙运动:以洛克和贝卡里亚 为代表的启蒙思想家,宣扬自然法理念和 社会契约论,主张人人生而自由平等,享 有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提倡理 性主义和自由主义,主张个人本位、个人 权利至上的政治哲学。
1
2
实质的罪行法定主义
(1)法律主义
禁止习惯法
禁止溯及既往
禁止类推 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即首先要求作为处罚依据的刑法渊源必须是立法机关通过的成文法,排 斥习惯法。
虽然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判例本身不能作为刑法的依据,但判例在成文 法规的范围内仍然具有某种法源性,而可以作为构成要件的理解与违法性 判断的依据,可以根据它们来确定某种行为是否属于刑罚法规所规定的犯 罪行为。
• 二、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刑法基本原则对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具有巨大的指导意义。
第二节 罪行法定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的渊源 • 费尔巴哈于1801年在他的《刑法教科书》中套用拉丁格言
首次表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无法律则无刑罚”、 “无犯罪则无刑罚”、“无法律规定的刑罚则无犯罪”。 • 但罪刑法定的渊源,则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英国《大宪章》。 • 179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第5条规定:“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 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这就是美国有名的 “正当程序”条款。 • 1810年的《法国刑法典》第4条规定:“不论违警罪、轻 罪或重罪,均不得以实施犯罪前未规定之刑罚处罚之。”
(3)禁止类推解释
禁止习惯法
禁止溯及既往
禁止类推 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类推解释则是对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事项创造法律,是由法官立法,从 而根据类推解释的处罚,超越法官的权限,将导致法官恣意适用法律,侵 害个人的自由权利,显然有悖于罪刑法定主义的原则。
启蒙的 自由主义
思想
孟德斯鸠 三权分立

费尔巴哈 的心理强
制说
民主主义 与尊重人 权主义
5、罪刑法定主义的内容
刑罚法规的明确性原则
法律主义: 类推禁止原则:不得作不 禁止习惯法 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刑罚法规的内容 实体正当原则
禁止事后法主义: 刑法不得溯及既往
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1
2
3
4
形式的罪行法定主义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几个重点的概念 溯及力、类推、不定期刑 心理强制、三权分立、人权 量刑起点、基准刑、宣告刑
罪刑法定 思想基础 罪刑均衡
第一节 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 一、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刑法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规范,体 现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 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
同样道理,按照法律主义的要求,习惯不能直接成为论罪科刑的刑法渊 源,但在解释适用刑法规定的概念时,仍然不能否定习惯的意义。
法律主义虽然排斥习惯与判例的直接法源意义,但仍然容许习惯和判例 在适用刑罚法规时发挥一定的解释功能。
(2)禁止事后法主义
禁止习惯法
禁止溯及既往
禁止类推 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禁止事后法被认为是罪刑法定的形式侧面的核心。禁止事后法,不仅 体现了罪刑法定对司法权的制约,更突显了罪刑法定对立法权的制约。 是否坚守禁止事后法的原则,因而也可以成为判断罪刑法定是否得到贯 彻的基本指标。
孟德斯鸠提出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 力由不同的机关分别行使以互相制衡。
费尔巴哈认为人皆有追求快乐、逃避痛 苦的本性。要防止犯罪,就必须根据人 们这种利害权衡大心理作用。
罪刑规范由民意代表机关通过正当法律 程序加以制定,才能最大限度地反映和 体现全体公民意志。保证法的预测可能 性,才能实现公民的法自由与法安全。
禁止事后法的机理:(1)行为前的警告是国民实现对其行为自律可 能性和预测可能性的前提。(2)行为前的警告不仅能对国民的行为产 生心理强制作用,实现国民的自律可能和预测可能,而且也才能保障国 民的法律安全。
禁止事后法的例外:如果行为时为犯罪,行为后法律发生变化,不认 为是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情况下,则应当认为有溯及力(从旧从轻)。
2、罪刑法定原则的发展 • 罪刑法定自18世纪开始配合法治国家的理念的发展,逐渐
成为现代刑法的基本原则。
• 经济结构:由自由资本主义 垄断资本主义转变, • 会思潮:个人本位主义向 国家本位主义 • 研究方法:形而上学的抽象思辨 自然科学和实证方法: • 强调内容:形式合理化 实质合理性 • 强调用科学的眼光去注意和分析犯罪人的个性特征,科学
明。在裸聊时,方某先将以其丈夫王某名义开户
的银行账号或自己在支付宝网站申请的支付宝账
号告知对方,待核实对方已将钱汇入后,即根据
判决被告人方某犯传播淫 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 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追缴违法所得,没收作案 工具。
对方的要求以及汇入资金的数额通过视频提供不 同的裸聊内容。自2006年11月1起,方惠茹裸聊范 围达二十余个省份,裸聊的对象有三百余人,其 用于裸聊收费的银行账号以及支付宝账号共汇入 1054次,计24973.03元。
裸聊案
• 方某(女)于2006年将两个QQ号挂于QQ聊天室
大厅,发信息告知“好友”可进行色情聊天。之
后,方某又在这两个QQ号的“个人资料”、“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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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满意后50元服务30分钟,特殊的加钱。绝对
真人,有良好的信誉,欢迎付费男士”的个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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