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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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2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何光辉,男,1951 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杭州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汤民强,男,1957 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十一、本人符合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 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五家,本人在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 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发起人持有 31,500 万股,社会公众股东持有 8,500 万股。 公司当前股份总数为 83,893.875 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83,893.875 万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6,199.8875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7,693.9875 万股。 修改为: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0,000 万股, 其中发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简历见附件 1),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杭州

杭萧钢构案三被告被起诉等

杭萧钢构案三被告被起诉等

杭萧钢构案三被告被起诉等作者:来源:《商界·中国商业评论》2008年第01期人物陈德铭2007年12月1日,陈德铭以商务部副部长身份亮相首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

在过去七年里,陈德铭的角色不断变换,被称为“学习型官员”,是“苏州模式”的重要缔造者,推行亲商政策;在国家发改委,他曾力推新能源政策。

唐如安国产3G标准TD-SCDMA产业化标杆性人物唐如安最近辞去大唐移动总经理一职。

“大唐系”内部是“让大唐移动单飞”还是“对整个大唐电信集团各个部分业务重新整合”的路线之争导致其辞职。

唐如安一直是前一方案的坚定支持者。

陈义红在最近发布的《2007胡润服装富豪榜》中,动向体育的陈义红家族以财富178亿元,成为服装富豪榜首富;波司登的高德康和安踏的丁世忠家族以财富170亿元,并列排名第二;李宁以财富110亿元,排名第三。

在分销渠道比较成熟后,品牌是推动服装产品销售的关键。

动向体育的陈义红家族所经营的Kappa不是自己的品牌,却能如此成功,品牌起到了重要作用。

乔世波华润集团副总经理兼华源集团CEO乔世波最近接受华润集团正式任命,接替孙晓民担任三九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

三九集团自2004年赵新先下课后就未设置过董事长,总经理及党委书记就是最高职务。

作为大型央企三九集团目前已交由华润管理。

周正毅2007年11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前“上海首富”周正毅宣判,犯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

龚家龙涉案金额达31亿元、关联公司有130余家的荆州天发集团“12·2”经济大案,已侦查终结,其董事长龚家龙等共涉嫌伪造金融票证,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违法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职务侵占5宗经济犯罪。

雷军2007年12月20日,金山软件宣布,雷军因健康原因辞去总裁兼CEO职务,同时留任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及战略委员会主席。

董事会主席求伯君将出任代理CEO。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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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77杭萧钢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年10月修订)

600477杭萧钢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年10月修订)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年10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制订、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二章人员构成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第四条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或方案;(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三)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四)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股权激励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须提交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决策程序第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时,公司应提供有关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履行情况;(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四)公司薪酬计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第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资料,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并参考其他相关因素,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指标、薪酬方案、薪酬水平等作出评估。

资本市场风险与收益案例

资本市场风险与收益案例

案例分析1杭萧钢构(600477)内幕交易案例(一)案例介绍杭萧钢构公司成立于1994年12月,前身为1985年5月创办的萧山县长山金属板厂,2000年12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单银木、潘金水、戴瑞芳和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建筑钢结构行业首家上市公司,公司股票简称为杭萧钢构,股票代码为600477。

公司目前主要拥有安徽杭萧钢结构、山东杭萧钢构、河南杭萧钢构、江西杭萧通力钢构、广东杭萧钢构、河北杭萧钢构、浙江杭萧物流、浙江汉德邦建材等8家控股子公司。

在2007年2、3月份杭萧钢构连续涨停前,其股价走势并不显山露水,成交量也不大,根本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

从2007年2月12日到3月16日,杭萧钢构(600477)连续10个涨停板,股价从4.14元涨到了10.75元,累计涨幅159%,可谓是当时市场最大的牛股。

以下是杭萧钢构的股价飙升实录:(1)2月12日~14日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股价连续三个涨停。

(2)2月12日杭萧钢构董事长单银木在公司2006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透露了公司将介入一个“国外重大项目”的重大内幕消息。

(3)2月15日公告公司正与有关业主洽谈一境外建设项目,该意向项目整体涉及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300亿元。

尚未正式签署任何相关合同协议。

(4)2月15日~16日股票连续两个涨停。

(5)2月17日~25日春节,股市休市。

(6)2月26日新年开市第一天,涨停。

(7)2月27日沪深股市暴跌,杭萧钢构凑巧“因有重大事项披露”停牌。

(8)2月27日~3月12日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

3月13日杭萧钢构再次公告确认签订344亿合同。

当天股票复牌后至16日股票连续四个涨停。

经过短短10个交易日,杭萧钢构股价飙升至10.75元,累计涨幅159%。

同时,对于344亿元合同的质疑之声充斥整个市场。

3月19日~20日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全天停牌。

600477杭萧钢构关于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2021-02-04

600477杭萧钢构关于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2021-02-04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编号:2021-008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履行的审议程序《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的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单银木、张振勇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一致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较年初预计超出部分主要因公司在2020年中出售全资子公司万郡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导致,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情况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主要因公司在2020年中出售全资子公司万郡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2020年9月底完成股权剥离,导致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了预计金额,现对超出部分进行确认。

杭萧钢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杭萧钢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编号:2020-024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30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要求公司对2019年年度报告的相关问题作进一步补充披露,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经公司认真核实,将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回复如下:一、关于技术许可模式业务你公司自2015年开始开展技术许可模式,将技术、品牌、管理等技术许可给合作方,收取资源使用费,同时出资与合作方成立参股公司。

2015-2017年你公司技术许可模式业务快速增长,是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163.34%、283.07%、77.03%的主要原因,但2018-2019年上述业务迅速萎缩,是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下滑28.45%、40.17%的主要原因。

1.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主动放缓技术许可模式业务的节奏,全年实现收入约1.8亿元,较2018年减少6.13亿元,较2017年减少约10.53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请公司详细分析2019年行业环境变化情况,阐述技术许可模式业务迅速收缩的具体原因;(2)结合公司2015-2017年业绩大幅增长、2018-2019年业绩却不断下滑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前期出售核心技术导致核心竞争力逐步下降、业务模式难以维持的情形;(3)公司收取金额较大的一次性资源使用费,是当期全部确认收入还是分摊至后续年度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关于使用费收入确认相关规定,收入确认方式是否为导致公司近年业绩波动的主要原因。

600477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2021-02-24

600477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2021-02-24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编号:TCYJS2021H0216号致: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审查。

本所律师根据知悉的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据此进行了必要判断,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发表意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资料,是真实、完整,无重大遗漏的。

本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掌握的事实及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所发表的法律意见,并依法对此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此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一)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2月4日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指定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公告中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已按《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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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临2010-025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第
届董事会第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5月14日在杭州瑞丰国际商务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单银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应随董事会换届而变更。

公司董事会任命各委员会组成名单如下:战略委员会:单银木(主任)、颜春友、徐金发;
审计委员会:罗金明(主任)、徐金发、葛崇华;
提名委员会:徐金发(主任)、颜春友、李炳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颜春友(主任)、罗金明、张振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下列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
(1) 聘任陆拥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 聘任陈瑞小姐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3) 聘任寿林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叶静芳小姐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为江西杭萧在招商银行南昌西湖支行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江西杭萧钢构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办理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最高余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期限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2010年5月14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17,000,000.00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陆拥军:男,1970年出生,大专文化,浙江萧山人。

曾任杭州钱江味精总厂劳服公司汽配部经理,杭州江南管道总公司任水暖科科长,浙江省安装公司、萧山同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经理,1999年加入本公司任新疆办事处主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2)陈瑞:女,硕士研究生,1998年至2000年在浙江省电子工业学校任教,2000年至2009年6月在浙江树人大学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任教。

2007年8月至2009年7月期间,在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兼职担任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3)寿林平:男,1964年出生,大专文化,高级会计师,浙江萧山人。

曾任职于浙江省地矿厅机械厂,萧山市国营工业供销公司,北京中都大厦房地产开发公司,杭州杭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4)叶静芳:女,1985年出生,大学本科,2007年6月入司至今一直在公司证券办任职,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管理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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