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服务指南
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操作指南一、登录系统1.打开浏览器,输入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的网址,点击进入系统首页。
2.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登录页面。
3.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
二、个人信息管理1.在登录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管理页面。
4.点击“修改密码”按钮,可以修改登录密码,确保账户安全。
三、参保信息查询1.在登录成功后,进入参保信息查询页面。
2.点击“参保人信息查询”按钮,可以查看当前参保人的参保信息,包括参保类型、参保时间、参保状态等。
3.点击“缴费记录查询”按钮,可以查询个人的缴费记录,包括缴费时间、缴费方式、缴费金额等。
4.点击“医疗保险查询”按钮,可以查询个人的医疗保险信息,包括就医记录、报销金额等。
四、社保缴费1.在登录成功后,进入社保缴费页面。
2.点击“缴费查询”按钮,可以查询个人的社保缴费情况,包括缴费时间、缴费基数、缴费单位等。
3.点击“缴费明细查询”按钮,可以查询个人每次的缴费明细,包括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个人缴费金额等。
4.点击“在线缴费”按钮,可以选择缴费方式并进行在线缴费,确保缴费信息准确无误。
五、社保待遇申领1.在登录成功后,进入社保待遇申领页面。
2.点击“社保待遇查询”按钮,可以查询个人的社保待遇信息,包括养老金、医保报销金额等。
3.点击“养老金申领”按钮,可以申请养老金待遇,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审核。
4.点击“医疗报销申领”按钮,可以申请医保报销,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审核。
六、账户管理1.在登录成功后,进入账户管理页面。
2.点击“账户余额查询”按钮,可以查询个人账户的余额情况。
3.点击“账户充值”按钮,可以选择充值方式并进行在线充值。
4.点击“申请注销账户”按钮,可以提交账户注销申请,申请成功后账户将不可再使用。
东营区社会保险征缴大厅业务流程

东营区社会保险征缴大厅业务流程东营区社会保险征缴大厅业务流程一、社会保险征缴大厅业务概述社会保险征缴大厅是为了方便市民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而设立的服务窗口。
该大厅主要提供以下业务:参保登记、缴费查询、社保卡办理、费用发票查询、参保资格审批等。
二、业务流程详述1.参保登记1.1 提供相关材料:联系明、户口本、劳动合同等。
1.2 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完整性与准确性。
1.3 工作人员录入信息到系统,并参保登记证明。
2.缴费查询2.1 提供个人联系明。
2.2 工作人员查询个人缴费信息并核对。
2.3 如有问题,工作人员协助解决;如无问题,则提供相关缴费信息打印件。
3.社保卡办理3.1 提供个人联系明。
3.2 工作人员办理社保卡申请手续,包括拍照、录入个人信息等。
3.3 办理完成后,将社保卡交给申请人,并进行操作说明。
4.费用发票查询4.1 提供个人联系明。
4.2 工作人员查询个人费用发票信息并核对。
4.3 如有问题,工作人员协助解决;如无问题,则提供相关发票信息打印件。
5.参保资格审批5.1 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如医疗救助申请、工伤认定申请等。
5.2 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5.3 根据相应法规进行资格审批,如审批通过,则发放相关证件或证明;如审批不通过,则提供相应解释和补充材料的建议。
三、附件信息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申请表格样本、费用发票查询表、参保登记证明样本等。
如需查看,请联系大厅工作人员。
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参保登记证明:由社会保险征缴大厅发放的证明,用于证明个人已完成参保登记。
2.缴费查询:通过系统查询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业务。
3.社保卡:用于个人参保身份识别和参保待遇发放的卡片。
4.费用发票查询:通过系统查询个人社会保险费用发票的业务。
5.参保资格审批:根据相关法规对个人参保资格进行审批的流程。
社会保险缴费管理指南

社会保险缴费管理指南在当今社会,社会保险对于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它是我们生活的保障,为我们在面临疾病、失业、养老等问题时提供经济支持。
而社会保险缴费管理则是确保这一保障体系有效运行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社会保险缴费管理的相关知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处理这一重要事务。
一、社会保险的种类及覆盖范围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大类。
养老保险旨在保障劳动者在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求,使他们能够安享晚年。
无论是企业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一定年限,都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医疗保险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因病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覆盖了从门诊到住院的各类医疗支出。
失业保险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生活补助,并帮助他们重新就业。
工伤保险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生育保险则对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进行保障。
二、社会保险缴费的主体与比例社会保险缴费通常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
对于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为 16%左右,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 8%。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一般在 6% 10%之间,个人缴费比例为 2%左右。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约为 05% 1%,个人缴费比例为05%。
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确定,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也是由单位缴纳,缴费比例一般在 05% 1%左右。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和金额会有所不同。
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缴费基数是计算社会保险缴费金额的重要依据。
一般来说,职工的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但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上限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下限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如果职工工资低于下限,按照下限作为缴费基数;如果工资高于上限,按照上限作为缴费基数;在上下限之间的,按照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参保登记指南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指南一、参保登记内容(一)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新成立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 30 日内,到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或指定经办点)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1. 流程社会保险登记人员受理单位递交的《淮南市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T审核申请资料T录入单位基本信息T产生社会保险单位代码T审核参保人员资料T录入参保人员基本信息T 录入参保人员缴费基数T单位经办人员确认2. 携带证件和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行证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供批准成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②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税务登记证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注意:三证合一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 份;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⑥最近一个月职工工资花名册原件(须职工本人签字)及复印件。
⑦•所有职工身份证复印件⑧•参保职工劳动合同原件。
3. 填写表单①《淮南市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一式3份;②《淮南市社会保险费缴纳申报表》一式3份;③《淮南市参加社会保险花名册(增员)》一式3份(不含曾在淮南市参保职工信息)注: 1 .登记申请表中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填入三方协议书上的银行名称和账号。
2. 参保单位所有员工均要参保,法人代表在外地已参保的提供参保所在地的参保证明原件和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人员新参保报盘模版提供电子版4. 请开户单位尽量于每月 15 号之前报送开户材料,审核后 20 号之前办结。
4.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时,需按规定的格式报送参保人员电子表格花名册。
(不含曾参保职工信息)。
(二)社会保险变更登记参保单位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须提供与变更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填制《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登记表》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参保登记科办理变更登记。
1. 流程社会保险登记人员受理单位递交的《淮南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申请表》T审核申请资料T录入变更信息T单位经办人员确认2. 携带证件和资料涉及到变更内容的营业护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帐户、法人资格证等原件;(三)社会保险注销登记参保单位关、停、并、转、破产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制《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登记表》一式两份,结算清缴社会保险费后,到参保登记科办理注销登记。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一、人员增加(一)单位收取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收取参保人员填写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及参保人员18位公民身份号码的证件复印件二份和两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照片单位留存一份,以备办理社会保障卡使用,照片具体要求如下)照片具体要求:①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照片一定要清晰;②要求照片必须是正规照相馆(部)拍摄冲洗的,不能扫描打印、不能人工修片,相纸表面光滑无纹路;③应为近期免冠、正面、有肩部、白底、标准彩色1寸照片,服装与背景色反差要大,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参保人应配戴眼镜,长头发的参保人员要把头发梳到头后、露出两个耳朵和眉毛;④要求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⑤要求照片上无划痕、斑点、瑕疵、钢印、印墨和胶水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照片背面不要书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免造成凸起;⑥照片尺寸:26mm(宽)×32mm(高),头像不能超大,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mm;(二)提交的材料:1、未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本市城镇、本市农村、外埠农村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外埠城镇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2、存有增加人员信息的U盘。
(三)应填写的表单: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全体参保人员填写〕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首次在本市参加保险的人填写、需参保人签字确认〕(四)定点医院的选择: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厂矿、高校等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本市的定点中医、定点专科医院、A类医院不用选择,参保人可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直接就医(农民工不适用本条规定)。
社保征缴业务指南(2021)

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征缴业务指南一、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一)多证合一企业提交以下材料:1.《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二)非多证合一企业的单位提交以下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3. 事业单位提供批准成立文件,如未分类的事业单位需提供编制委员会分类改革的批文;属于参公的事业单位需提供相关部门批复的文件。
参保登记可柜台办理,也可网厅自助办理。
进入广西“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后点击“单位办事”→点击“社会保险登记业务”→点击“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界面,录入单位信息→点击“提交”。
二、“三险合一”征缴“三险合一”征缴是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征缴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申报,统一缴费。
三、统一缴费基数“三险”征缴基数统一,缴费基数按自然年度计算,一年一定。
参保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新招用人员以新确定的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月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高于300%的,按300%计算缴费基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5号),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3078元(5256.5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5769.5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153.9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955.1元/月。
四、统一按月申报缴费用人单位应在每月10日前到我中心申报人员变动、单位信息变更等情况。
无人员增减的按上月核定数额征缴;新增参保人员的,报送《增员申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1份,录用(招聘)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调令或干部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减少参保人员的,报送《减员申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1份,辞职批文、调令或干部免职文件、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一、人员增加(一)单位收取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收取参保人员填写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及参保人员18位公民身份号码的证件复印件二份和两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照片单位留存一份,以备办理社会保障卡使用,照片具体要求如下)照片具体要求:①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照片一定要清晰;②要求照片必须是正规照相馆(部)拍摄冲洗的,不能扫描打印、不能人工修片,相纸表面光滑无纹路;③应为近期免冠、正面、有肩部、白底、标准彩色1寸照片,服装与背景色反差要大,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参保人应配戴眼镜,长头发的参保人员要把头发梳到头后、露出两个耳朵和眉毛;④要求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⑤要求照片上无划痕、斑点、瑕疵、钢印、印墨和胶水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照片背面不要书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免造成凸起;⑥照片尺寸:26mm(宽)×32mm(高),头像不能超大,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mm;(二)提交的材料:1、未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本市城镇、本市农村、外埠农村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外埠城镇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2、存有增加人员信息的U盘。
(三)应填写的表单: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全体参保人员填写〕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首次在本市参加保险的人填写、需参保人签字确认〕(四)定点医院的选择: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厂矿、高校等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服务类项目指南

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服务类项目指南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服务类项目指南办事机构名称: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一)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办事依据: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号令)。
办事条件及材料: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单位公章、财务大小印、提供参保人员个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已参保的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大连市社会保险企业登记(变更)申报表》。
办事程序:由企业专管人员携带办理材料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办事时限:每月工作日办公地点: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8-1号便民服务方式:83709020(二)企业更改社会保险登记办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号令)。
办事条件及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材料及复印件;涉及变更法人的,须新法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变更的须带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涉及变更的其他材料及复印件、《大连市企业保险信息变更申报表》。
办事程序:由企业专管人员携带办理材料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变更企业档案信息。
办事时限:每月工作日办公地点: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8-1号便民服务方式:83709020(三)企业新建职工档案办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办事条件及材料:劳动合同、身份证原件、一寸照片三张、《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网上申报的,提交建档申请。
办事程序:由企业专管人员携带办理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或在网上操作。
办事时限:每月工作日办公地点: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8-1号便民服务方式:83709020(四)企业申报个人缴费基数办事依据:《关于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大劳发[2007]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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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服务指南
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征缴管理的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办理市本级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建立、转移、终止、接续,审核调整缴费基数。
3、积极配合地税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及时与地税、财政等部门做好征缴工作的衔接,提高基金征缴率。
4、负责做好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建立和管理参保人员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定期公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
5、负责全部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建立正常的稽核机制。
6、负责社会保险政策和业务查询工作,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咨询服务。
7、负责对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二、办事依据
1、〘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
4、〘关于印发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劳社〔2006〕66号)
5、〘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2007〕102号)
6、〘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事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芜政办〔2007〕73号)
7、〘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8、〘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9、〘芜湖市失业保险实施办法〙(芜湖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
10、关于印发芜湖市深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芜政〔2004〕9号)
11、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芜政〔2009〕77号)
12、〘芜湖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芜政〔2004〕37号)
13、〘芜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芜湖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
三、服务流程
1、单位参保
单位新参保。
用人单位提供①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成立证件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③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④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财务报表、帐册、⑤〘用人单位地税缴费登记基本信息表〙复印件、⑥劳动部门登记备案的单位用工花名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须提供人事部门批复或调令复印件及编制卡、⑦其它资料。
单位填制〘社会保险登记表〙、〘芜湖市社会保险单位职工(险种)增加表〙于每月10日前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属单位向市征缴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柜9-12窗口申报)申请登记,符合参保条件的准予登记。
10个工作日内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次月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IC卡等有关证件。
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对新参保单位进行参保登记初审后,向市征缴中心报批。
单位变更、注销登记。
参保单位提供变更、注销文件等资料,填制〘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于每月5-20日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属单位向市征缴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柜窗口申报9-12窗口)申报办理。
2、职工增减变动
参保单位提供职工因增减变动所需要的相关证明,填制〘芜湖市社会保险单位职工(险种)增加表〙或〘芜湖市社会保险单位职工(险种)减少表〙,每
月5-20日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市属单位向市征缴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柜9-12窗口)申报办理。
3、出国定居或职工(离退休人员)死亡
参保职工出国定居或死亡。
本人、单位或死者亲属提供出国定居死亡证明、〘职工社会保险手册〙、指定领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制〘芜湖市社会保险单位职工(险种)减少表〙或〘芜湖市社会保险单位离退休人员险种增减表〙于每月5-20日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市属单位向市征缴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柜9-12窗口)申请办理,涉及个人帐户支付的,由受理经办机构打印终止关系通知单,到基金支付会计核算部门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4、关系转移
一般帐户转入。
异地转入申请由市征缴中心统一受理。
参保单位和个人统一向市征缴中心综合业务柜9号窗口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异地社保机构出据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等申请资料,审核后符合转入条件的,由两地社保机构负责办理关系转移和基金转汇,在受理45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办结情况;审核后不符合转入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并在我市所属经办机构建立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临时帐户转入。
参保单位和个人向临时帐户建帐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由异地社保机构与我市所属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关系转移和基金转汇及建帐手续。
一般帐户转出。
参保人员跨市流动前,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市属单位参保人员向市征缴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柜9-12窗口申请),异地就业时由异地参保单位或个人向异地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临时帐户转出。
参保单位和个人向所属社保经办窗口申请办理(市属单位向市征缴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柜9-12窗口申请)。
5、职工(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基本信息变更业务
参保单位填报〘芜湖市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每月5-20日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市属单位向市征缴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柜9-12窗口)申请变更,符合变更条件的,经审核审准后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6、市属单位职工缴费记录(帐户)错误检查及帐户合并、更正
参保单位于每月5-20日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市属单位参保人员向市征缴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柜9-12窗口申请)申请办理受理单位职工缴费记录(帐户)错误检查及帐户合并、更正业务。
涉及职工缴费记录(帐户)错误。
经办人员初审核、复核后填制数据修改单,报中心领导批准后,提交信息中心和东软公司更正。
涉及帐户补录业务。
填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入补录基金划账申报表〙,申请人签字确认,经审核审批后及时办结。
涉及帐户合并业务。
经审核审批后,及时办理。
7、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调整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参保单位于每年2-3月到所属经办机构(市属单位参保人员向市征缴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柜窗口申报9-12窗口申报办理)领取〘单位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及报盘文件,依据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于当年4月底前报送到所属经办机构。
年度缴费基数核定。
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参保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复核,并开展年度缴费基数专项稽核工作。
年度缴费基数调整。
经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单位年度职工缴费基数于当年7月1日起更新调整:每月单位缴费基数不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当期缴费基数之和,职工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60%的,按60%计缴,超过省平300%的部分不计入职工缴费基数。
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其年度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账基数以本人当年度6月份计发的养老金为依据,按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8、出具单位月度《缴费结算通知单》
参保单位于每月5-10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市属单位向市征缴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柜9-12窗口)申请开具单位月度〘缴费结算通知单〙,缴费单位于当月10日前到地税部门申报缴费。
9、单位缴费对帐及更正处理
参保单位提供缴费凭证于每月5-20日向所属社保机构(市属单位向市征缴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柜9-12窗口申请)申请缴费单位对帐。
经审核确实有误的,单位填报〘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更正调帐单〙,窗口经办人员复核报中心领导审批后及时办结。
10、单位和职工补收补缴
参保单位于每月5-15日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市属单位参保人员向市征缴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柜9-12窗口申请)申请单位及职工补收补缴业务。
经办人员及时出具〘缴纳社会保险费欠费通知单〙,单位经办人员于次日持〘缴纳社会保险费欠费通知单〙到地税部门申报缴费。
11、退收、差额调整及调整缴费计划
参保单位于每月5-15日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市属单位参保人员向市征缴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柜9-12窗口申请)申请办理退收、差额调整及调整缴费计划业务。
经初审、复核和中心领导审批后,按规定的时间办结。
12、医疗补充金的核定
单位和个人提供〘芜湖市参保人员退休审批表〙、填制〘芜湖市城镇职工申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审核表〙于每月20日前统一向市征缴中心业务大厅基金结算7-8窗口申报,经核定后及时办理补缴业务,以核定的〘芜湖市城镇职工申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审核表〙和缴费凭证作为医疗转退休的依据。
13、单位职工证卡发放及挂失补发
每月1日至月底受理市属单位职工IC卡挂失、报废、补发业务及证、历、册的发放;每月25日后发放上月参保人员IC卡的发放业务。
14、其他事项
个体参保人员参保登记、基金征缴业务请向所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