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区城市设计以及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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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总体规划第三章总体规划时期的各项专业规划第四章分区规划第五章操纵性详细规划第六章修建性详细规划都市规划编制方法实施细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统一都市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都市规划编制方法»制定本细那么。

第二条本细那么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以及未设镇的县城。

第三条本细那么是和«都市规划编制方法»配套的具体规定,编制都市规划除遵守本细那么外,尚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都市规划设计成果一样由三部分组成:〔一〕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应当规范、准确、确信、含义清晰。

〔二〕规划图纸:用图象表达现状和规划设计内容,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势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显现状和地势。

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刻、规划设计单位名称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规划图纸所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

〔三〕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说明规划文本等。

都市规划编制方法实施细那么第二章总体规划第五条编制总体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样包括以下各项:〔一〕市〔县〕域基础资料1.市〔县〕域的地势图,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2.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难、生态环境等;3.资源条件;4.要紧产业及工矿企业〔包括乡镇企业〕状况;5.要紧城镇的分布、历史沿革、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经济进展水平;6.区域基础设施状况;7.要紧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爱护区的分布和开发利用条件;8.三废污染状况;9.土地开发利用情形;10.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财政状况;11.有关经济社会进展打算、进展战略、区域规划等方面的情形。

〔二〕都市基础资料1.近期绘制的都市地势图,图纸比例为1/5000~1/25000。

浙江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

浙江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

省城市设计编制导那么前言为了推动我省的城市设计编制和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化,提升我省的城市设计编制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特色的形成和环境品质的提升, 2OI2年5月省建立厅组织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省城市设计编制导那么》研究制定工作。

编制组深入研究国外关于城市设计的理论和方法,借鉴国其它省、市的城市设计编制导那么,对国已建成的城市设计案例效果进展考察和分析,并结合我省城市设计编制和管理的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根底上,形成最终成果。

《省城市设计编制导那么》分五个局部: 1) 总那么; 2) 总体城市设计; 3) 详细城市设计; 4) 实施性城市设计; 5) 城市设计的组织管理。

在"总那么"中,明确了目的、适用对象与容、解释单位以及城市设计的目的、根本原那么和层次划分等。

根据"总体城市设计, "详细城市设计"、"实施性城市设计"这三个层次城市设计的各自特点,从主要任务、资料收集重点、主要容、成果容和要求四个方面分别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

在"城市设计的组织管理" 中,对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实施管理等提出了相应要求和建议。

1 总那么1.1 关于本导那么为了提高城市规划编制质量,规城市设计编制的技术要求和组织、管理、实施,特制定本导那么。

省各市¡¢县 (市) 和建制镇单独编制的城市设计。

容却要求参照本导那么的相关规定。

容和深度为根本要求,在城市设计编制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根底上补充和深化。

省住房与城乡建立厅负责解释。

l.2 关于城市设计1、以人为本。

满足人的使用功能和审美要求,营造人性化的城市空间环境。

2 、保护自然,传承文脉。

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创造表达自然山水格局,延续历史文脉,独具一格的城市风貌。

3、表达时代特色。

表达先进的城市开展理念,设计低碳生态具有时代特色的城市空间环境。

城市设计编制的内容及深度

城市设计编制的内容及深度

城市设计编制的内容及深度城市设计的成果包括三个部分: (1) 城市设计研究报告:通过图纸、图示和文字,汇编基础资料并进行分析研究;(2)城市设计图则:通过图纸、模型(或计算机三维图形)和文字,表达城市设计内容; (3) 城市设计导则:以条文和表格的形式,表达城市设计的目标、原则和控制体系。

(4) 以上成果应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和必要的设计模型。

一、城市设计研究报告城市设计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主要内容:1、前言说明城市设计编制背景及主要过程等,包括项目委托、编制、修改和审批程序等。

2、基础资料调查局部城市设计的基础资料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范围内的土地利用、道路交通现状。

(2)相关城市规划对设计范围所提出的控制要求。

(3)现状城市空间系统如公共开敞空间、天际线、发展轴线及重要节点的分布及形态结构特征。

(4)现状自然景观资源如植被、地形地貌和水系等的分布及其特征。

(5)现状建筑风格、组合方式、体量、色彩、质感特征。

(6)设计范围内的历史文遗产及保护,传统民俗民情,社区习惯。

(7)设计范围内的市民活动类型、场所、领域、路径和强度特征。

(8)市民(居民)对设计范围内的空间景观的感知、认同和建议。

(9)设计范围相邻地区的有关资料。

3、分析研究(1)在收集现状基础资料的基础上,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2)依据城市设计指标控制体系提炼主要影响因素。

(3)对主要问题和主要影响因素作出评价。

二、城市设计图则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1、城市设计依据、原则阐明城市设计编制的主要依据,明确城市设计所要解决的问题,确定必须遵循的指导原则。

2、城市设计的目标与构思根据对现状基础资料的分析研究,阐明城市设计编制的理论基础;对设计范围的可能形式和发展方向作出预测和分析,提出发展目标,阐明城市设计编制的构思。

3、空间要素(1)高度控制:确定高度分区、高度限制,建立设计范围的空间体量三维模型。

(2))空间结构控制:确定城市街道网络和绿化网络,街道网络主要包括路幅、断面构成、退线等内容,绿化网络内容括园林绿地系统的布局、用地安排、意向设计等内容。

武汉市新城区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武汉市新城区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武汉市新城区(开发区)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2021年3月目录一.总则 (3)1.1编制目的 (3)1.2适用范围 (3)1.3编制依据 (3)1.4编制层次及要求 (4)1.4.1编制层次 (4)1.4.2编制要求 (4)1.5编制期限 (4)1.6编制原则 (5)1.6.1强化统筹作用 (5)1.6.2突出远近结合 (5)1.6.3利管控促实施 (5)1.6.4鼓励技术创新 (5)二、重点功能区城市设计 (6)2.1一般规定 (6)2.1.1选取原则 (6)2.1.2编制要求 (6)2.1.3管控要素 (7)2.2整体城市设计成果形式 (8)2.2.1设计说明 (8)2.2.2必要图纸 (8)2.3地段城市设计成果形式 (9)2.3.1设计说明 (9)2.3.2必要图纸 (9)2.4带规划方案挂牌项目城市设计成果形式 (11)一.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围绕《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全面强化城市设计“实现支撑战略性的城市功能,打造更精致的空间格局、塑造更具特色的标志形象,提供更优质的品质环境”,推进新城区(开发区)城市设计编制及实施,按照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关于开展武汉市(开发区)城市设计相关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导则。

1.2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武汉市5个新城区及2个开发区,具体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经开区(含汉南)、东湖高新区范围内的重点功能区的城市设计编制工作。

对重点功能区以外需要点状供地地块的城市设计编制,可参照本导则执行。

1.3编制依据(1)《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征求意见稿);(2)《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及各区十四五规划;(3)《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248号)》、《武汉市建筑管理审批指导意见(汉十条)》等法规及政策文件;1.4编制层次及要求1.4.1编制层次新城区(开发区)城市设计编制层次包括分区城市设计(纲要)、重点功能区整体城市设计及地段城市设计。

城市规划的编制

城市规划的编制

城市规划的编制总的来说,城市规划的编制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主要阶段,每个阶段又分为几个层面。

一、总体规划纲要阶段的任务:I 研究和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并作为编制总规的依据。

二、城镇体系规划三、总规主要是对于城市的一个总体状况的评定、定性、设计、预测,给城市一个指导纲领,一个大的领头的框框架架。

四、专项规划–包括:I 道路系统II 给排水绘画III 供点IV 通信V 文物古迹VI 等等等等五、分区规划I 主要是在总规基础上细化,为详细规划提供明确依据II 城市主次干道将会在这个层次确定III 原则确定分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布、建筑及用地容量的控制标准IV 管线布置V 市、区、居住区级公共中心位置六、详规编制I 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个阶段七、控制性详规I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用地性质用地的界限,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II 各地块的建筑高度、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III 提出各地块内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要求IV 规定各级支路红线位置、控制点标高和坐标V 管线容量等八、修建性详规I 对于建设计划已经明确的城市重点地区进行具体安排和规划设计II 已经应该包括有i 建筑、道路、绿地等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总平面图设计ii 等等iii 估算工程量、拆迁量、总造价等等九、城市设计的编制I “城市设计成为各阶段城市规划编制的组成部分(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解说,1990年)”II 各阶段的城市设计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是综合来说,核心内容是城市空间形态,包括i 高度分区ii 天际轮廓iii 公共开放空间体系iv 具有重要景观意义的轴线网络和节点分布v 划定具有独特景观风貌的地区十、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的协同方式有两种I 一种是在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包含城市设计内容II 另一种方式,是城市设计作为相对独立的规划编制内容,包括总体城市设计、专项程式设计、局部城市设计。

3.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

3.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

第三章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第一节城市规划的任务和原则一、城市规划的任务1、是“空间体系规划”的组成部分2、作用3、任务二、编制城市规划应遵循的原则1、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的原则2、历史环境与未来环境相和谐的原则3、城市环境中各社会集团之间社会生活和谐的原则第二节中国的城市规划体系一、城市规划法规体系1、法规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地方城市规划法规体系2、技术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二、城市规划编制体系1、城镇体系规划: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2、城市总体规划: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和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3、城市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城市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空间环境和各项建设用地所作的具体安排。

4、城市设计三、城市规划行政体系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国家2、省、自治区、直辖市3、城市四、城市规划的组织编制(一)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分区规划。

具体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

(二)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城市分区规划组织编制。

(四)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五、城市规划的审批(一)城市规划纲要要经城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二)城市总体规划(三)人防规划(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五)城市分区规划(六)城市详细规划第三节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工作特点一、基本内容1、收集和调查基础资料2、论证、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及技术经济指标3、合理选择用地、确定功能布局4、提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5、拟定新区开发、旧区改造的原则、步骤及方法6、确定城市各项市政设施和工程设施的原则和技术方案7、拟定城市建设艺术布局的原则和要求8、安排城市各项重要的近期建设项目9、提出建设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步骤二、工作特点1、城市规划是综合性的工作2、城市规划是法制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3、城市规划工作具有地方性4、城市规划是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5、城市规划工作具有实践性——要付之实现三、城市规划的成果1、规划文件A文本B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各专题规划等2、图件第四节城市规划的调查研究与基础资料一、调查研究的方法1、现场踏勘或观察调查2、抽样调查或问卷调查3、访谈和座谈会调查4、文献资料的运用二、调查研究的工作阶段1、现场踏勘2、资料收集及整理3、分析研究三、基础资料的内容1.城市勘察资料2.城市测量资料3.气象资料4.水文资料5.城市历史资料6.经济与社会发展资料7.城市人口资料8.市域自然资源资料9.城市土地利用资料10.工矿企业单位的现状及规划资料11.交通运输资料12.各类仓储资料13.城市行政、经济、社会、科技、文教、卫生、商业、金融、涉外等机构以及人民团体的现状和规划资料14.建筑物现状资料15.工程设施(指市政工程、公用设施)资料16.城市园林、绿地、风景区、文物古迹、优秀近代建筑资料17.城市人防资料及底下建筑物、构筑物的资料18.城市环境资料第五节城市规划的层面及其主要内容一、城市规划的层面和阶段层面:1、战略层面2、建设控制引导层阶段:1、总体规划纲要2、城市总体规划3、分区规划(大中城市)4、详细规划二、城市总体规划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中心城区规划3、分区规划(大中城市)(一)总体规划的内容1、纲要的内容(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

城市设计——导则设计

城市设计——导则设计

城市设计——导则设计城市设计,导则设计城市设计是指对城市规划、建筑布局、交通线路、绿化环境等方面进行有目的地安排和组织,从而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城市设计的导则设计是城市设计的核心内容,是指为城市设计提供指导方针和规范的设计。

城市设计的导则设计应该具备以下特点:1.基于城市的整体发展规划:城市设计的导则设计应该与城市整体发展规划相结合,确保导则设计的实施与城市的整体发展方向相一致。

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是相互依存的,城市规划提供了整体的战略指导,而城市设计则通过具体的设计方案实现这些规划目标。

2.遵循人本主义的原则:城市设计的导则设计应该贯彻人本主义的原则,以人为本,关注居民的需求和体验。

导则设计应该鼓励建设人性化的城市环境,提供舒适、便利、安全的公共空间,满足人们的社交、休闲、文化等方面的需求。

3.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城市设计的导则设计应该平衡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方面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导则设计应该促进社会公平、经济繁荣和环境保护的有机结合,避免城市发展中的社会矛盾和环境问题。

4.强调创新和灵活性:城市设计的导则设计应该鼓励创新思维和设计手法,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城市需求和挑战。

导则设计应该灵活适应城市发展的变化,保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和完善设计标准和规范。

在城市设计的导则设计中,应该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城市空间结构:导则设计应该规划城市的空间结构,包括功能分区、用地比例、街道布局等方面。

合理的空间结构能够提高城市的效率和可达性,提供方便交通和便利的公共设施。

2.建筑设计原则:导则设计应该制定建筑设计的原则和标准,包括建筑高度、密度、体量、材料等方面。

建筑设计应该与周围环境和历史风貌相协调,保持城市的人文特色和个性化。

3.交通与交通规划:导则设计应该规划城市的交通网络和交通规划,包括道路网络、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等方面。

交通规划应该注重交通流动性和交通安全,优化交通资源的利用。

城市设计的编制内容与方法

城市设计的编制内容与方法

城市设计的编制内容与方法初探孙骅声李凡1编制城市设计的目标与原则城市设计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城市设计的目的是为人创造良好的人工环境,保护和利用自然环境以及城市文脉。

通过城市设计而创造的人工环境回避不了人与生态的协调问题。

1.1人的活动需求大家常说,进行城市设计要以人为本,这其中主要是指城市设计所创造的城市空间环境应当满足人的活动的需求。

如果进一步观察和分析,不难发现,不同的人在不同时间有不同的活动及其特点。

既在同一空间环境中,这几个“不同”也同时发生。

城市设计师的责任就是将这些同时发生的几种“不同”,作出综合统筹安排,据此确定实体的构成要素(Physicalcomponents)及其布局,形成空间载体的内容与形式,这是城市设计师构思和下笔之初不可回避的功夫,是首要最关键的一步,缺了这一步,城市设计就缺少了灵魂,甚至可以说,就不是城市设计。

例如美国旧金山市在1970年编制的城市设计中,就把人的通联与停车(Circulationandparking)作为七项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即当驾车人有位停车之后,还要设计好下车后到停车场附近的几个公共空间的通联,包括空间指向与识别,各功能用地的布置、标志物等,以使人能随即安全而轻松地到达目的地。

这种设计不是城市交通工程,而是与城市交通的衔接,并把人的活动需求纳入。

1.2人与环境的关系人与环境的关系是城市设计中必须考虑的重要一环。

因为上述不同的人的不同活动是在环境中发生的,反过来,环境又是这些活动的载体。

人与环境的关系包含两大方面:一是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在城市设计中要尊重自然,利用自然,但是不能破坏自然。

所以,城市设计编制之初,要对自然环境进行分析。

另一方面是人与人工环境的关系,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人的活动需求不仅是功能方面的(诸如购物、上班、访友、上学、休息等),还含有精神方面的(诸如观景时对环境气氛的体验,对空间中艺术作品的欣赏等),因而在人工环境中,如果配合人的活动空间,即步行街、广场等,设有一些宜人事物(Amenites),使人在解决功能性的需求的同时,也能解决精神性的需求,那效果是非常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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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城市设计以及城市设
计导则的编制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分区城市设计的编制
分区城市设计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等相关规划,针对特定区域,进一步提炼城市空间景观要素,深化完善片区的空间景观、形态结构,组织公共环境艺术设计。

分区城市设计的内容应当包括:
1. 确定片区城市特色定位。

根据规划用地布局和总体城市设计,结合片区的区位条件、空间特色和功能结构,研究提出片区在特定区域中的空间形态格局和景观特色定位,制定片区的城市设计目标。

2. 明确片区空间景观格局。

依据总体城市设计,研究确定片区内主要空间轴线、景观节点、特色区域,明确各区域之间的对景、借景等空间关系,构建完整的空间景观格局。

3. 分析片区景观要素。

根据片区的空间景观资源特色和片区整体形象塑造的要求,挖掘片区独特的城市景观要素。

提出各景观要素尤其是绿化、广场、风貌建筑等,在空间布局和空间形态上的建设要求和实施建议。

4. 组织公共环境艺术设计。

对城市重要环境设施(街道小品、市政环卫设施、标识系统、雕塑、广告等)、城市夜景、绿化景观(街道景观绿化、公园绿地等)进行整体设计构思。

5. 布置人文活动空间。

根据城市游憩交往、娱乐健身、集会庆典、民俗文化等各类人文活动的行为特征和分布规律,合理布局市民公共活动场所,尤其是对游憩广场、滨水岸线、公园绿地等公共活动场所的分布、完善,分析并提出城市道路、绿化及公共开放空间系统,以及与人行系统关系。

6. 组织道路景观设计。

对城市景观性道路、重要干道的道路空间、街道景观、对景节点等提出具体的控制和设计要求。

7. 根据需要,提出重点地段及节点的规划设计立意和群体空间意向设计。

8. 以图则、表格和条文的形式,对城市设计研究报告中设计控制内容提出规定性和指导性控制建议,指导下一层次的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
城市设计导则分为总则、整体控制与片区控制三个部分。

其中,整体控制以定性为主,确定控制要素及控制内容;片区控制在整体控制的指导下,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将控制要素细化落实到各片区,并对重点片区提出控制性和引导性要求(重点控制与一般控制要求)。

城市设计导则的表述应规范、简洁、准确,采用规范性条文书写,直接表述城市设计的核心内容,对城市设计的各项要素提出控制要求和实施策略。

1总则
阐明城市设计的适用范围、设计目标、设计原则和解释权属部门等内容。

2整体控制
用地功能
结合城市风貌特色、区域用地功能布局、整体形象塑造等方面的要求,提出设计范围的功能定位和片区划分,在各片区主导用地功能进行整合和细化的基础上,提出建设策略及原则。

空间景观
根据各片区的功能、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特色及整体形象塑造的要求,发掘和提炼其独特的城市景观要素,明确各片区之间的空间关系,提出各片区的功能景观特色及设计目标及各控制要素控制要求。

具体包括:
(1)景观结构:根据片区景观特色需求,提出区内主要轴线、节点、标志、特色区域等空间景观要素的控制目标。

(2)视线景观:根据景观结构以及视线景观分析,提出片区视廊、对景点的控制意向。

建筑群体形态
(1)建筑群体组合:根据景观结构,结合区域特色,明确重要节点建筑布局与空间群体的关系,设计风格以及群体组合控制景观意向。

(2)建筑高度及天际线:根据景观结构,结合区域特色,明确片区的高度及天际线的控制意向。

(3)建筑界面:根据片区景观特色需求,明确各片区道路界面的控制意向和一般控制要求。

开放空间
提出山体、水体等自然景观利用,结合功能及景观结构,明确公共开放空间体系的控制原则和意向。

交通组织
提出车行、步行交通组织和交通设施的控制原则和要求。

协调道路交通设施与建筑群体、公共开敞空间的关系,提出重要景观道路的断面构成控制要求。

重点地段及公共建筑密集区域应增加地下、地面、地上立体人行系统的规划内容。

公共环境
提出城市重要环境设施(街道小品、市政环卫设施、标识系统、雕塑、广告等)、城市夜景、绿化景观(街道景观绿化、公园绿地等)的控制要求和设计原则。

特殊控制
(1)对自然景观相邻地区的要求:落实并明确“三边”管理规定、上位城市规划及城市设计等控制要求。

(2)对历史文化区保护的要求:维护城市发展进程的连续性和多样性,落实并明确传统风貌区、保护区与协调区划定等控制要求。

3片区控制
对非重点片区根据整体控制要求,结合项目特色,提出通则式控制要求。

对重点片区提出细则式控制要求。

(1)提出各重点片区的控制性要求(重点控制)
①用地功能:明确区段的主导功能,对重要片区的土地使用和建筑用途进行详细安排,对可开发地块提出适宜或禁止建设的建设项目。

②建筑界面:提出不同功能片区建筑后退道路距离、贴线率、建筑开敞度等控制要求。

③视线景观:明确视点、视廊、视景的控制要求。

④建筑高度及天际线:对重要的景观(临山、水、风貌区等)及节点区,应明确建筑的限高及限低的建筑高度。

⑤开放空间:明确开放空间的功能、位置、规模以及其周边的控制要求。

⑥明确可开发地块的划分,提出建筑群体空间特色(空间布局、塔楼位置、主体建筑高度)、建筑界面、开放空间、视廊、公共通道、人行过街地道和天桥、车行和人行及地下空间出入口等控制要素。

(2)提出各重点片区的引导性要求(一般控制)
①建筑形态:建筑布局与空间群体关系、建筑设计风格、建筑立面及屋顶设计等。

②交通组织:人行车行组织、停车布置、主要交通流线等、疏散通道控制等。

③建筑色彩与材质:提出宜采用的冷暖色调、色系及材质形式的指导意见,并提出不宜采用的色彩及材质。

④地下空间与步行空间:明确轨道交通设施、地下通道及公共停车库出入口、地下功能开发意向;提出步行空间的组织和活动场所的控制和引导要求。

⑤对可开发地块建设强度、对建筑体量(裙房高度、建筑面宽、建筑高宽比)、建筑设计风格(建筑形态、建筑色彩、材质、屋顶设计)、交通组织、环境设施等提出引导要求。

⑥环境要素及夜间照明:对市政设施、环境小品等户外公共设施和标志提出意向选型方案;对重要景观及商业地段,应提出夜间照明的整体意向的控制要求。

针对临山、滨水区、历史保护区等不同项目的编制背景和设计对象,可根据具体情况,相应地调整控制性和引导性内容,补充和增加相应的图文内容,突出城市设计编制的目的性和针对性。

提出保留地块的改造建议以及开发地块的实施策略,以利于城市设计控制要求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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