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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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讲稿

(九六年十月一日施行,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计八章六十四条)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要件及原则.

1、概念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对实施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制裁.

含义①不同于行政处分,(内部秩序)

②不同于行政强制措施,违法的不确定性、待查,如查封、扣押等、收容审查、强制戒毒.

③区别于刑罚及民事责任先刑,再行,再民双重责任竞合

2、要件: 1>违法性

2>责任能力(年龄精神状态)-----主体

3>法定(明文有规定)

3、原则1>行政处罚法定原则(非文件)------溯及力(无)

2>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 “不教而诛”“一事不再罚原则”

3>公正、公开原则. 程序分开,依据分开. “抽屉里的文件”

4>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 复议、诉讼、赔偿等---申辩

5>受处罚不免除民事责任原则.但其财产不足时,先赔民后罚行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

1、处罚的种类:

申诫罚:警告,通报批评

财产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购物

能力罚(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

人身罚(自由罚):行政拘留(区别于刑拘)、劳动教养---教育性强制措施而非处罚以前限期治理、责令改正等等,计90余种

2、设定权与规定权

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职权和实际需要,在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中,自行创制设定行政处罚的权力,其特点是:国家机关依照职权自行创设,属于立法性权力范畴,而规定权属执法性权力范畴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

1、实施机关(主体资格制度)

㈠、⑴行政机关①履行外部职能不同于人事监察部门(内部)

②法定明确授权

③授权与外部职能相一致

⑵授权组织①依法成立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事业或企业)

②有熟悉法律法规及业务的人员

③有相应检查、鉴定等技术条件

④能独立承担责任如地铁公司、国境卫生检疫、免疫机构等

⑶受委托的组织①依法成立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事业)

②熟悉业务的人员

③以委托机关名义(不超过委托权限、不得再委托)如乡镇治安

㈡、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

是指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综合执法)

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级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2、处罚的管辖

①地域管辖:违法行政发生地(着手地、经过地、实施发生地与危害结果发生地)→→共同管辖(先查处原则)

②职权管辖:“三定”方案

③级别管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但法律与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④指定管辖: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争议)

3、当场处罚制度(当场处罚程序也称简易程序)

⑴条件:①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

②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二个条件需同时具备

⑵内容:①表明执法身份

②告诉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和依据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③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并告知救济权利

④执行(无法执行需转入一般程序)

决定书必需具备条款(第三十九条)A被处罚人名称B主要违法事实与情节C处

罚的法定依据、形式及幅度D执行期限E告之复议、诉讼权利与期限F处罚机关及负责人G执法机关签名盖章、填写处罚日期

4、听证制度

1>一般程序(调查取证程序、处罚决定程序)

调查:①询问当事人②询问证人(分别询问)③提取和索取物证、书证(证据保全)④现场勘查和鉴定→→(二年的追诉时效)

时间、地点、调查人、记录人(不同于调查人)、钢笔、文盲者(未成年人)有在场人签名、被调查人签名(首页上端、每页底部、尾页下瑞)

处罚决定程序(处罚与调查分离):①决定前的告之与申辩(不得因申

辩而加重处罚)②作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后决定③送达时间、地点、送达人、被送达人(签名、写时间)、送达文件名称、备注(拒绝签名)

2>听证程序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听取有关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质证的制度

条件:①处罚种类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和较大数额的罚款;

②行政机关与当事人之间对违法事实有重大分岐(如自行交纳罚款);

③当事人要求听证必须在接到行政机关通知后3日提出或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举行听证

注意事项:①回避制度②7日通知听证时间与地点③一般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除外)④听证笔录(签名)⑤听证主持人⑥不得收取费用⑦委托一或二名代理人⑧听证人员为非调查人员

5、罚缴分离制度

是指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拿着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收支二条线

例外⑴在当场处罚程序中即简易程序如为20元以下罚款且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⑵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可当场收缴。执法人员需(抵岸后)2日上交。

执行:按3%日加处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财政、外汇、工商、央行、税务、海关、审计、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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