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网峰谷平时段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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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峰、平、谷四个时段介绍

高峰、峰、平、谷四个时段介绍

高峰、峰、平、谷四个时段介绍
为鼓励用电客户合理安排用电时间,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所以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峰、平、谷四个时段,所以为了适用于不同时段电量和电费的计算,在智能电能表中按照规定设定了时段。

时段事例
高峰时段;8:00-12:00 16:00-20:00
平段时段:6:00-8:00 12:00-16:00 20:00-22:00
低谷时段:22:00-次日6:00
尖峰时段:9:00-12:00
低压用户执行分时电价的有居民峰谷分时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和近刚实行的清洁能源取暖峰谷分时电价。

清洁能源取暖峰谷和居民生活的分时只执行峰谷(早8点至晚8点为峰,晚8点至早8点为谷)
每个时段的电价是不一样的,一般工商业的尖峰平谷四个时段的电价是不一样的。

(只参考单一制,两部制电价只用于高压315kva及以上用户)
电能表的分时时段。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摘要:
一、阶梯电价简介
二、山东阶梯电价标准
1.峰时段
2.平时段
3.谷时段
4.尖峰时段
三、阶梯电价计算方法
四、注意事项
正文:
【提纲】
一、阶梯电价简介
阶梯电价是指根据用电量的不同,将电价分为若干个阶梯,每个阶梯对应不同的电价水平。

阶梯电价政策旨在引导用户合理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我国自2012年起开始实施阶梯电价政策,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阶梯电价标准。

【提纲】
二、山东阶梯电价标准
1.峰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8:00至22:00;11月1日至3月31日,8:00至20:00。

尖峰时段的电价为0.5769元/千瓦时。

2.平时段:除尖峰时段外的其他时间,电价为0.5307元/千瓦时。

3.谷时段:一般为夜间22:00至次日8:00,电价为0.3079元/千瓦时。

4.尖峰时段:根据需求响应措施调整,电价为0.5769元/千瓦时。

【提纲】
三、阶梯电价计算方法
阶梯电价计算方法分为三步:
1.确定用户所属的用电阶梯档次;
2.计算用户在各个阶梯的用电量;
3.根据各个阶梯的电价,计算用户应缴纳的电费。

【提纲】
四、注意事项
1.用户应了解所在地区的阶梯电价政策,合理规划用电;
2.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注意电表读数,确保准确计算电费。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对山东阶梯电价标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山东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7.10.31•【字号】鲁价格一发〔2017〕107号•【施行日期】2017.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107号各市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为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国家发展改革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规定,现将我省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实施范围。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

(二)时段划分。

峰段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

其中,采暖期峰段由14个小时减少至12个小时,谷段由10个小时增加至12个小时。

即峰段8:00至20:00,谷段20:00至次日8:00。

(三)电价标准。

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含税,下同);谷段电价降低0.17元。

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

其中,采暖期谷段电价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元。

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4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加价标准不变。

(四)执行时间。

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居民用户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应调整。

二、其他事项(一)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并由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峰谷电能表(抄表周期调整为“单月抄表”)。

不选择的,仍按原方式计价。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概述
2.山东阶梯电费规则的具体内容
3.规则的实施及影响
4.总结
正文
1.概述
阶梯电费是一种按照用户用电量分段计费的电价定价机制,目的在于鼓励用户节约用电,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在我国,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阶梯电费规则。

本文将介绍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2.山东阶梯电费规则的具体内容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主要分为三个档次,分别是:
(1) 第一档:用电量在 2200 千瓦时以内,电价为 0.55 元/千瓦时;
(2) 第二档:用电量在 2200 千瓦时至 4000 千瓦时之间,电价为0.75 元/千瓦时;
(3) 第三档:用电量在 4000 千瓦时以上,电价为 1.00 元/千瓦时。

此外,山东地区还针对夏季和冬季的高峰用电时期,实行尖峰时段电价,以鼓励用户在高峰时段减少用电。

3.规则的实施及影响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的实施,对于引导用户合理用电、降低电力资源浪费、减轻居民用电负担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分段计费的方式,让用户更加直观地了解到自己的用电情况,有利于提高用户节能意识。

同时,阶梯电费规则对于电力企业的运营也产生了影响。

规则的实施使得电力企业需要更加精细化地管理电力供应,合理安排电力资源,以满足不同用户的用电需求。

4.总结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作为一种电价定价机制,旨在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鼓励用户节约用电。

规则的实施在提高用户节能意识、降低电力资源浪费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效果,对于电力企业和用户均产生了影响。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公布日期】2019.11.29•【字号】鲁发改价格〔2019〕1110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1110号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78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省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省电力市场实现分时交易前,参与中长期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交易电价作为平段电价,峰(含尖峰,下同)、谷电价按现相应类别目录电价峰平谷比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计算;电力用户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执行与交易电价执行相同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二、现货试结算(日前、实时)电量,根据《关于山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期间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878号)规定执行。

三、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关于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8〕1387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2019年11月29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第一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发布单位】81502 【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5-01-09 【生效日期】1995-01-09 【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1995年1月9日)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是在电价总体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充分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鼓励用户调整用电负荷,削峰填谷,缓解用电紧张局面,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社会效益的有效措施,是供电、用电和社会三方都受益的事情。

国家计委、电力部以计价格[1994]368号文,已批准山东电网峰谷电价办法。

青岛、烟台等首批试点城市已收到明显的效果。

为此,省政府决定在前段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峰谷分时电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一、按照国家计委、电力部计价格[1994]368号文批复的《山东省峰谷分时电价办法》,自1995年3月1日起在全省规定的范围内推行峰谷分时电价。

到1995年9月30日,各市地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电量比例达到规定范围电量的50%,年底达到100%。

二、二、由省经委会同省电力局、物价局依据国家批准的《山东省峰谷分时电价办法》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地进行,电力部门负责分时计价表计的配备,为推行峰谷分时电价创造条件。

三、三、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是在电价总体水平不提高的前提下进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乱涨价现象的发生。

四、四、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各级经委要会同电力、物价等部门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峰谷分时电价在全省顺利推行。

附:《山东电网峰谷分时电价办法》山东电网峰谷分时电价办法(已经国家计委、电力部同意)为缓解缺电矛盾,鼓励用户调整用电负荷、削峰填谷、合理用电,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根据国务院国发[1985]72号《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等部门〈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原水电部、国家经委、国家物价局(87)水电财字第101号《关于多种电价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山东居民用电价格收费标准2024

山东居民用电价格收费标准2024

山东居民用电价格收费标准20242024年山东居民用电的价格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能源政策和山东省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调整。

以下是具体的收费标准:一、电价区划划分根据山东省的用电情况和能源发展策略,将山东分为城镇和农村两个电价区划。

城镇电价区划适用于城市居民和工商业用户,农村电价区划适用于农村居民和农业生产用电。

二、城镇电价标准1. 城镇居民生活用电:根据居民用电的峰谷分时电价制度,峰电价为0.75元/千瓦时,谷电价为0.35元/千瓦时。

2. 城镇工商业用电:工商业用户的电价按照用电峰谷分时制度执行,工业峰电价为0.60元/千瓦时,谷时电价为0.30元/千瓦时。

商业峰电价为0.65元/千瓦时,谷时电价为0.35元/千瓦时。

三、农村电价标准1. 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农村居民生活用电采用阶梯电价制度。

每月首次使用50度(含50度)以下电量,电价为0.50元/千瓦时;超过50度的部分,电价为0.60元/千瓦时。

2. 农业生产用电:对于农业生产用户,按照用电的峰谷分时制度执行,峰电价为0.55元/千瓦时,谷时电价为0.25元/千瓦时。

四、电量计量和结算所有用户的电量计量和结算均采用智能电能表进行实时监测和计量,用户每月按实际用电量进行结算,定期收到电费账单并缴纳相应费用。

五、能源优惠政策为鼓励居民节约用电和使用清洁能源,山东省将推出一系列的能源优惠政策。

例如,居民使用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的,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电费补贴;购买能效等级高的家电产品的居民,可以获得一定的购买补贴。

六、用户权益保障山东省将建立健全用户投诉处理机制,确保用户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用户对电费计量、收费标准等方面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并及时得到解决。

综上所述,2024年山东居民用电的价格收费标准根据不同用电需求和能源政策制定,满足了居民生活和工商业生产的需求,并通过能源优惠政策激励居民节约用电和使用清洁能源,保障了用户的权益。

七、能源发展与环境保护2024年山东省居民用电价格的调整不仅考虑了居民用电需求和能源消耗,还充分体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电费收费标准2023时间段(最新完整版)

电费收费标准2023时间段(最新完整版)

电费收费标准2023时间段(最新完整版)电费收费标准2023时间段电费收费标准2023时间段划分为高峰时段、平时段、低谷时段等。

1、高峰时段08:30到11:30,18:00到23:00。

2、平时段07:00到08:30,11:30到18:00。

3、低谷时段23:00到7:00。

时间段划分的作用:1、峰谷电价制度能充分发挥价格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用户削峰填谷、均衡用电的积极性,峰谷电价的应用。

2、缓和了电力供需矛盾,提高了电网负荷率和设备利用率,达到控制高峰负荷、充分利用电网低谷电量,充分挖掘发、供电设备的潜力,全面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益的目的。

同时也达到了成本合理分摊的目的。

3、后续将视电力供需状况、系统调节能力、新能源消纳、天气变化等因素,灵活调整尖峰电价机制执行时间。

电费收费标准20232023年国家电费新执行标准如下:1、居民用电:居民用电按照电量分档收费,每度电收费标准为0.45元/度;2、工商业用电:工商业用电按照电量分档收费,每度电收费标准为0.6元/度;、3、大工业用电:大工业用电按照电量分档收费,每度电收费标准为0.4元/度;4、小工业用电:小工业用电按照电量分档收费,每度电收费标准为0.5元/度;5、农村用电:农村用电按照电量分档收费,每度电收费标准为0.3元/度;6、农村生活用电:农村生活用电按照电量分档收费,每度电收费标准为0.2元/度。

用户用电价格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及工商业用电(除执行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以外的用电)三类;尚未实现工商业同价的地方,用户用电价格可分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电(除执行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大工业用电价格以外的用电)四类。

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电价政策。

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用户,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单一制电价;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电价或两部制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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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范围
电网直供的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用户;100千伏安及以上非工业、普通工业用户;趸售转供单位。

二、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8:00—ll:00
18:00—23:00
低谷时段:23:00—7:00
其余时段为平时段。

三、峰谷分时电价的确定
1.电量范围:包括指令性电量和指导性电量。

2.峰谷分时电价的计价,以国家新颁布的目录电价和新机还本付息为基础电价,实行浮动。

在电价之上加收的电力建设基金、电力附加费、城建费、综合加价等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基本电费暂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3.计价方法。

保持电价总水平不变的原则:
高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50%
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下浮50%
平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

四、计量装置
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必须装设分时计量装置,分别计量高峰、低谷和平时段的用电量。

五、峰谷分时电费计算公式
峰段电费=高峰时段用电量x基础电价x(1+上浮比
例%)
谷段电费=低谷时段用电量x基础电价x(1-下浮比
例%)
平段电费=平时段用电量x基础电价
总电费=(峰段电费+谷段电费+平段电费+基本电费)+(-)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六、峰谷分时电价随基础电价的变化而调整。

七、其他规定
1.高压供电低压计量的用户,其变压器和线路损失电量按平段电量计算。

2.对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用户,在峰谷分时总电费的基础上,按《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计算增收或减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3.经供电部门同意,通过用户转供并在供电部门立户收费的符合实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的被转供户,应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其用电量从转供户相应时段电量中扣除。

4.供电部门应与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按批准的办法签订有关协议。

5.趸售转供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对转供用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八、实行峰谷电价,原计划用电管理办法不变。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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