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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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进修申请表

姓名

进修科别

选送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填表时间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进修人员须知

一、申请到我院进修人员请填写《进修申请表》,填写时要求书写工整,据实认真填写。

二、交寄回《进修申请表》时须附上学历证明、单位聘书复印件(或提供单位证明),医师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护理人员须提供《护士资格证书》及《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求盖上选送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并提供两张彩色照片(大一寸一张,小一寸一张)。如材料不全,我方将不予受理。我院进修主管部门为医务科,联系电话:2528078。

三、进修人员一律凭我院“进修通知书”并持原单位行政、组织介绍信按通知时间来院报到,未经事先联系,不予保留名额。

四、进修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遵守我院的进修生组织纪律。在进修期间,尊敬老师,努力学习,认真钻研业务技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保护病人的“隐私”和秘密;廉洁行医,依法行医,以德行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我院的有关职业道德规范、医疗检验规范。在医疗活动中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廉洁自律,不接受病人的钱物,不收受“红包”和药品回扣。如发现有上述违法违纪情况,一经核实,除按有关法规处理外,立即终止在我院的进修学习,退回原单位,违法违纪情况由我院直接通报原单位。

五、进修人员需爱护国家财产和科技资料,不得拿走我院图书、病案、X光片、病理切片、血片等各种资料和标本。

六、要求进修人员仪表整洁,着装一致,佩戴胸卡,我院不提供工作服,需自带。听诊器及其它生活用品一律自备。

七、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进修期间不准因晋升,学习,会议,搬家或单位人手不够等原因请假。休假三天之内科室批准,三天以上向医务科申请,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需持有原单位证明写出请假报告,所在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批准方可离院。

八、来院报到时一次付清进修费,每人每年每个科目3000元,每月250元。进修人员中途不能随意调换科目,不得退学,不得更换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延长学习时间。如果提前结束进修需持原单位公函,进修费一律不退。

九、进修人员住宿,有条件时可安排,100元/月。

十、进修结束前一周进修人员需来医务科领取个人进修总结表,填好后由科主任签字签署鉴定意见,办理离院手续,领取进修结业证。

十一、进修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不予办理结业证书,情节严重者予以中止进修:

1、进修期间出现1份丙级病历,经修改后仍未达标者;

2、劳动纪律差,无故三次缺勤,请假逾期三天不归;进修期限半年者,病事假超过两周,进修期限一年者,病事假超过一月者;

3、进修期间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责任心差,患者投诉达三次者;

4、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及医疗操作常规,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者;

5、未办相关手续擅自离院者;

6、未备案项目及短期参观学习者;

7、擅自更改进修计划者。

来院前,请进修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进修人员须知》并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否则我院恕不接纳。

选送单位(盖章):进修人员签字:

年月日

注:联系部门: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医务科联系电话:(0756)2528078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邮编:5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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