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细则
污水处理厂考核实施细则

污水处理厂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目的二、考核内容污水处理厂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技术指标、运行管理、设备维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技术指标主要包括COD、氨氮、总磷等水质指标的达标率和排放浓度;运行管理主要包括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监测数据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设备维护主要包括设备的正常运行状况和维修保养情况;安全生产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危险源管理和事故处理等。
三、考核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污水处理厂考核的标准。
考核标准应包括水质指标达标率、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的完整性和次品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次数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根据不同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和级别,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让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实际情况。
四、考核方法污水处理厂考核的方法主要包括日常巡检、定期抽检和监测数据分析等。
日常巡检主要由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人员进行,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等;定期抽检由相关部门的考核人员进行,对水质、设备维护等方面进行抽查;监测数据分析是通过对处理过程中的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处理效果是否达标。
五、考核周期污水处理厂的考核周期应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建议为半年或一年一次。
这样可以更好地了解污水处理厂的长期运行情况和效果,并及时发现问题。
同时,考核周期应与相关方单位的巡查周期相协调,避免重复工作和资源的浪费。
六、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以定量指标和定性描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考核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同时,应与被考核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共同制定改进方案,提高污水处理厂的整体运行水平和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污水处理厂考核实施细则是指导和规范污水处理厂考核工作的重要文件,对于保障水环境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不仅能够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果,还能够提高社会对污水处理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污水处理考核细则

污水处理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长,污水处理成为了城市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
为了确保污水处理工作的有效运行和管理,制定污水处理考核细则是必要的。
二、考核目的1. 评估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和处理能力。
2. 检查污水处理过程中是否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3. 促进污水处理技术的创新和提高。
三、考核内容1. 运行效率考核a. 检查污水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包括进水口、初沉池、曝气池、二沉池等。
b. 检查设备的维护记录,包括设备的清洁、检修和更换情况。
c. 检查设备的运行参数,如进水流量、出水水质等。
2. 处理能力考核a. 采集进水和出水样品,并进行水质分析,评估处理效果。
b. 检查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如COD、BOD、氨氮等指标的去除率。
c. 检查处理设备的运行稳定性,如出水水质的波动情况。
3. 法规和标准考核a. 检查污水处理过程中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b. 检查处理设备的运行记录和报表,如排放许可证、监测报告等。
c. 检查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管理措施,如噪声、异味等的操纵情况。
四、考核方法1. 现场检查a. 考核人员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实地考察,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处理效果。
b. 考核人员与设施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
2. 数据分析a. 考核人员采集和分析设施的运行数据,如进水和出水的水质数据。
b. 考核人员对设施的运行记录和报表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设施的运行情况。
五、考核结果与评价1. 考核结果a. 根据考核内容和方法,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评估,给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评价结果。
b. 对不合格的设施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 考核评价a. 根据考核结果,对设施的运行效率、处理能力和符合性进行综合评价。
b. 将评价结果用于设施的管理和改进,提高污水处理的效果和水质。
六、改进措施1. 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和处理能力,包括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换代。
2. 加强对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法规和标准的遵守,确保设施的合规运行。
污水处理考核细则

污水处理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污水处理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污水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污水处理考核细则势在必行。
二、考核目的1. 评估污水处理工作的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水质处理水平。
2. 激励和奖励优秀的污水处理工作团队,推动行业的发展。
3. 为相关部门提供科学依据,制定相应政策和措施。
三、考核内容1. 污水处理工艺a. 考核污水处理工艺的科学性、可行性和适合性。
b. 考核工艺的运行稳定性和处理效果。
c. 考核工艺对环境的影响,如废水排放标准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 污水处理设备a. 考核设备的性能指标,如处理能力、处理效率等。
b. 考核设备的运行状态,如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故障等。
c. 考核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如是否按时进行维护、保养记录是否完整等。
3. 污水处理人员a. 考核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如是否具备相关证书、是否参加过培训等。
b. 考核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如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积极参预问题解决等。
4. 污水处理效果a. 考核处理后的水质指标,如COD、BOD、氨氮等参数是否符合排放标准。
b. 考核处理后的水体环境状况,如是否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是否影响生态系统等。
c. 考核处理后的废水排放量,如是否减少了废水排放量、是否达到减排目标等。
四、考核方法1. 实地考察: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实地考察,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处理效果等。
2. 数据统计:采集处理后的水质数据、废水排放量等相关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3. 文件审核:审核污水处理工艺、设备维护保养记录、人员培训证书等相关文件。
4. 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给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五、考核标准1. 污水处理工艺:工艺科学性、可行性和适合性得分占比30%。
2. 污水处理设备:设备性能指标、运行状态和维护保养情况得分占比30%。
3. 污水处理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工作态度和责任心得分占比2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9.12
•【字号】鄂建办〔2017〕317号
•【施行日期】2017.09.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
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城镇污水处理工
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鄂建办〔2017〕31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武汉市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效能,住建部组织对《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建城函〔2010〕166号)进行了修订,并于近日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城〔2017〕143号)。
现将《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修订后的《办法》对考核指标和评分方式作了较大的调整:增加了“污染物收
集效能”和“污泥处置”考评得分项,将“污染物消减率”指标评分从“去除量”改成了“去除效率”,取消了对“设施利用率”的考评。
各行业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指导污水处理厂在“信息系统”上按考评要求及时更新升级改造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等相关信息,以保证考核评分数据的准确。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厅城建处污水专班联系。
电话:************
附件: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鄂建[2011]15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1.01.29
【实施日期】2011.0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细则(试
行)》的通知
(鄂建[2011]1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武汉市水务局:
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规范运行行为,提高污水处理效益,我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一并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城市建设处联系。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细则(试行)
一、有效处理量(共15分)自评得分:分检查得分:分自评总得分:分检查总得分:分。
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

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一、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镇污水处理厂,是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以下称运营单位)是指依法取得城镇污水处理运营资格,并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生产运营管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运行监督管理是指对已建成运行(含试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和水量监督检查工作。
市、州、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环保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和水量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推行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制度。
城镇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应依法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运营单位,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在核定实际污水处理量及处理成本的基础上,签订委托经营协议或服务合同。
特许、委托经营协议或服务合同的文本格式、内容应符合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和有关政策规定。
特许、委托经营协议或服务合同签订后30日内,应报上一级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污水处理厂建设竣工后应进行试运行。
试运行由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同时告知污水处理主管部门。
污水处理厂自试运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必须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验收,试运行三个月仍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应向环保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的理由及拟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方可延长试运行。
污水处理考核细则

污水处理考核细则引言概述:污水处理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污水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制定了一系列的污水处理考核细则。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污水处理考核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考核1.1 设施完善度考核污水处理设施的完善度是评价其运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考核内容包括设施的规模、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的完好程度等。
完善的设施能够更好地处理污水,提高处理效果。
1.2 运行维护考核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是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的关键。
考核内容包括设施的运行记录、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设施的检修维修等。
良好的运行维护能够保证设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1.3 运行数据考核运行数据是评价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的重要依据。
考核内容包括污水处理效率、出水水质指标、能耗情况等。
通过对运行数据的考核,可以评估设施的运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污水处理操作规范考核2.1 操作人员素质考核污水处理操作人员的素质对处理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
考核内容包括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规范、安全意识等。
合格的操作人员能够正确操作设施,保证处理效果和安全运行。
2.2 操作规范执行考核操作规范的执行是确保处理过程稳定和质量可控的重要环节。
考核内容包括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操作步骤的正确性、操作记录的完整性等。
严格执行操作规范能够保证处理过程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2.3 废水排放合规考核废水排放合规是保护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要求。
考核内容包括废水排放的水质指标、排放量的控制、排放许可证的合规性等。
合规的废水排放能够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水资源。
三、污水处理效果评估考核3.1 出水水质考核出水水质是评价污水处理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
考核内容包括出水水质的主要指标、达标率、超标情况等。
合格的出水水质能够保证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3.2 水量处理能力考核水量处理能力是评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果的重要指标。
考核内容包括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处理效率、处理量的稳定性等。
湖北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细则

湖北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旨在评估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状况,确保污水处理工作的高效运行,保护水环境质量,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考核内容1.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考核各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流程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包括预处理、生化处理、二次沉淀等环节。
2. 污水处理效果:考核各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是否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包括COD、BOD、氨氮、总磷等指标的浓度是否符合要求。
3. 设备运行状况:考核各污水处理厂的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包括进水泵、曝气系统、混合池、沉淀池等设备的运行是否稳定可靠。
4. 运行管理制度:考核各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工作人员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设备维护保养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5. 运维人员培训:考核各污水处理厂的运维人员是否接受过相关培训,是否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处理设备。
三、考核方法1. 考核指标评分:根据考核内容,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以反映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状况。
2. 现场检查:组织专业人员对各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处理效果、运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3. 数据分析:对各污水处理厂提供的运行数据进行分析,包括出水水质监测数据、设备运行记录等,评估处理效果和设备运行状况。
4. 面试培训:组织面试,对污水处理厂的运维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测试其相关知识和技能水平。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1. 考核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各污水处理厂的得分情况、出水水质等信息,以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
2. 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得分较高的污水处理厂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考核得分较低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催促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赋予相应的处罚。
五、考核周期与频次1.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2. 考核频次:对于污水处理效果较好的污水处理厂,可以适当延长考核频次,对于污水处理效果较差的污水处理厂,可以适当增加考核频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运行天数及 3
停减产
年运行天数不得少于 350 天。污水处理厂运行天数符合 3 主管部门要求并保持连续运行,因故停减产程序符合要
求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 条;因设施大修、检修、维护等需减产、停产,需 提前 15 个工作日向上级部门和环保主管部门报告, 并按规定时间恢复正常运营
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细则
(试 行)
3 / 23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 年 1 月·编制
4 / 23
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细则(试行)编制说明
1、为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规范运行管理,提高处理效益,保护城镇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重点对有效处理量、生产运行、设施设备、化验分析、安全管理、能耗及成本、其它等七个方面进行考核评分。
(4)鄂建 [2010]129 号《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5)中国供水排水协会全国污水处理厂绩效考核标准
(6)CJ/T51-2004《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
(7)GB11984-2008《氯气安全规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9)GB 50334-2002《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滑管理
设备运行 2
状况
设施运行 3
状况
未配有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扣 0.5 分;从岗一年以上设备管 查设备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 处置
3 脱水后污泥含水率、 污泥处置含水率一次不达标, 扣 0.1 总量(干化、焚烧、卫生填埋、堆肥等污泥安全稳
分,扣完 1 分为止。厂内处置应提供生产记录及含水率
定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 /生成污泥总量 ]× 100% 。
检测,厂外处置应出具厂外处置的合同、发票、含水率
厂内污泥含水率≤ 80% 、污泥处置含水率≤ 60% ;
理水量
投运 1 年以上三年以内: 实际处理量≥设计水量的 60% ; 5 投运三年以上: 实际处理量≥设计水量的 75% ,得满分, 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否则不得分
得分 =3×( COD 年平均进水浓度- COD 年平均出水浓
2 COD 削减率
3 度) /( COD 设计进水浓度- COD 设计出水浓度),最 现场检查 高分为 3 分
7 / 23
检测及生产记录等资料
检查现场和污泥含水率化验台帐
5 在线流量计
未安装出水在线流量计、在线流量计未与环保或污水主
管部门联网,不得分。显示不正常,扣
0.5 分; 流量计 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1 未设有防水、 防晒装置扣 0.1 分;所抽查在线流量记录数 依据现场检查及仪表记录
据与汇报材料不符,扣 0.3 分;未做校验,扣 0.1 分
8 / 23
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细则(试行)
二、生产运行管理方面(共 17 分)
自评得分:
分
检查得分:
分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说明及依据
生产、工艺 1
管理人员
未配有专(兼)职生产、工艺管理人员,扣 0.5 分;从岗一
1 年以上的工艺管理人员无对应技术专业及职称,扣
有污泥处置合同和科学、合理、不造成二次污染的污泥
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
污泥处理、 4
处置
处置办法,污泥安全处置率 100% 得 2 分;不足 100% 的 条;查污泥处置(含污泥外运)合同或协议、污泥
按 2×污泥安全处置率计算;无污泥处置合同,不得分。
出厂单据,财务收费单据。污泥安全处置率
0.5 分
查工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自评 得分
检查 得分
生产计划与 2
任务
无月度、季度、年度生产及成本计划或不全,扣 2
分;未按时、按量完成生产任务,扣 0.5 分
0.1~ 0.5
检查月度、 季度、 年度生产计划制定以及完 成情况
管理制度及 3
岗位责任制
工艺管理 4 规定及执行
情况
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八条;制度如:生产管理制度、生产会议
无《运行与维护手册》,扣 0.5 分;无健全的管理制度及各
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考核制度、设备管理
2
岗位职责、岗位职责未贴示上墙、制度未执行,每处扣
0.1
制度、技术培训制度、化验室管理制度、材
分,扣完为止
料物耗、 车辆安全管理等等日常管理制度均
应齐备,岗位职责应贴示上墙
(10) CJ/T 249-200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混合填埋泥质》
(11)建城 [2009]23 号《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12) DL 408 —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 》
5 / 23
5、对不具备脱氮除磷工艺的污水厂,仍须按 给予批复。
3、国家及相关部门已有标准规定的,如氯气、用电安全等,本《细则》不再另作规定
,但对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执行情况应纳入
考核,尤其是涉及安全的部分;
4、本细则编制依据
(1)CJJ60-94《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2)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3)鄂建 [2009]114 号《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通知
GB 18918- 2002 检测项目检测水质,其免于考核的指标,应由主管部门及环保部门
6 / 23
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细则(试行)
一、有效处理量(共 15 分)
自评得分: 分
检查得分: 分
自评总得分: 分
检查总得分: 分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说明及依据
自评 得分
检查 得分
完成设计处 1
有详细的工艺运行管理规定、工艺调度方案、工艺调度单、
检查工艺运行管理规定制定情况、 工艺月度
有年度、季度、月度工艺运行报告并分析到位,得满分;
及年度分析报告、工艺调度方案及调度单;
2
未对生产工艺各环节有明确规定的、各环节管理未量化、
工艺运行调控方案执行及工艺交接班记录
无责任人、无工艺单执行情况,少一项,扣 0.1 分,扣完为
情况
止
9 / 23
5
操作规程
1
缺一项扣 0.1 分,扣完为止
各构筑物、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健 全、科学、完善;各工艺、工段有操作规程
10 / 23
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细则(试行)
三、设施设备管理方面(共 15 分)
自评得分:
分
检查得分:
分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说明及依据
设备管理人 1 员和设备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