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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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考核细则

污水处理考核细则

污水处理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污水处理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污水处理工作的高效运行和质量提升,制定污水处理考核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污水处理考核细则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考核内容、考核标准以及考核方法。

二、制定目的1. 提高污水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2. 规范污水处理工作的操作流程;3. 促进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4. 保护环境、预防污染。

三、适用范围本考核细则适用于所有涉及污水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居民小区等。

四、考核内容1.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包括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处理效果是否达标等;2. 污水处理工艺的操作情况:包括工艺流程的控制、添加剂的投加量是否合理等;3. 污水处理设备的维护情况:包括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记录的完整性等;4. 污水处理工作的数据记录:包括污水流量、处理效果等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考核标准1.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 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设备无故障运行时间占总运行时间的比例不低于90%;- 处理效果是否达标:出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污水处理工艺的操作情况:- 工艺流程的控制:各处理单元的操作参数稳定在设定范围内;- 添加剂的投加量是否合理:添加剂的投加量符合设计要求。

3. 污水处理设备的维护情况:- 设备的定期检修:设备按照规定的检修周期进行检修;- 维护记录的完整性:设备维护记录完整、准确。

4. 污水处理工作的数据记录:- 污水流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污水流量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记录完整;- 处理效果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处理效果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记录完整。

六、考核方法1. 定期抽查:由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定期抽查,对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和评估。

2. 数据分析:对污水处理工作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处理效果和设施运行情况。

3. 用户满意度调查: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用户对污水处理工作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

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镇污水处理厂,是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以下称运营单位)是指依法取得城镇污水处理运营资格,并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生产运营管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运行监督管理是指对已建成运行(含试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和水量监督检查工作。

市、州、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环保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和水量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推行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制度。

城镇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应依法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运营单位,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在核定实际污水处理量及处理成本的基础上,签订委托经营协议或服务合同。

特许、委托经营协议或服务合同的文本格式、内容应符合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和有关政策规定。

特许、委托经营协议或服务合同签订后30日内,应报上一级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污水处理厂建设竣工后应进行试运行。

试运行由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同时告知污水处理主管部门。

污水处理厂自试运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必须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验收,试运行三个月仍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应向环保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的理由及拟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方可延长试运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12.06•【字号】鄂建[2010]151号•【施行日期】2010.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建[2010]15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环保局、发改委,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根据国家住建部、环保部、科学技术部联合下发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省住建厅、环保厅、发改委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一○年十二月六日关于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意见为加快推进我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根据国家住建部、环保部、科学技术部联合下发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等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重要性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是污水处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评价污水处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随着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相继建成投产,以及设施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深度的不断深化和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量也急剧增加。

仅2009年我省已建成投运的72座污水处理厂,年产污泥就高达30多万吨。

若不妥善及时加以处理处置,污泥进入环境后,将直接给水体、土壤和大气带来二次污染,不但降低了污水处理系统的有效处理能力,而且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构成严重威胁,同时也会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

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佚名
【期刊名称】《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0(000)001
【摘要】<正>鄂建[2009]114号第一条为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总页数】3页(P46-4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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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城函[2010]16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城函[2010]16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城函[2010]16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海南省水务厅、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的要求,推进城镇减排工作,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建设和运行的监管,我们制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城建司联系。

联系人:毛联华章林伟联系电话:************(兼传真)************附件: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考核。

第三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务厅(局)、市政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

第四条考核采取日常监管、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考核指标主要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污水处理率、处理设施利用效率、污染物削减效率以及监督管理指标。

第六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每年5月前,对上一年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湖北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细则

湖北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细则

湖北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旨在评估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状况,确保污水处理工作的高效运行,保护水环境质量,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考核内容1.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考核各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流程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包括预处理、生化处理、二次沉淀等环节。

2. 污水处理效果:考核各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是否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包括COD、BOD、氨氮、总磷等指标的浓度是否符合要求。

3. 设备运行状况:考核各污水处理厂的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包括进水泵、曝气系统、混合池、沉淀池等设备的运行是否稳定可靠。

4. 运行管理制度:考核各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工作人员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设备维护保养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5. 运维人员培训:考核各污水处理厂的运维人员是否接受过相关培训,是否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处理设备。

三、考核方法1. 考核指标评分:根据考核内容,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以反映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状况。

2. 现场检查:组织专业人员对各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处理效果、运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3. 数据分析:对各污水处理厂提供的运行数据进行分析,包括出水水质监测数据、设备运行记录等,评估处理效果和设备运行状况。

4. 面试培训:组织面试,对污水处理厂的运维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测试其相关知识和技能水平。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1. 考核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各污水处理厂的得分情况、出水水质等信息,以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

2. 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得分较高的污水处理厂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考核得分较低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催促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赋予相应的处罚。

五、考核周期与频次1.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2. 考核频次:对于污水处理效果较好的污水处理厂,可以适当延长考核频次,对于污水处理效果较差的污水处理厂,可以适当增加考核频次。

污水处理考核细则

污水处理考核细则

污水处理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污水处理是保护环境、维护人类健康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污水处理工作的规范和高效,制定污水处理考核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污水处理考核细则的制定目的、考核指标、考核方法和考核结果的处理。

二、制定目的1. 提高污水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2. 规范污水处理工作的操作流程;3. 评估污水处理工作的绩效,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4. 促进污水处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考核指标1. 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考核内容包括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情况、故障处理能力等。

数据示例:- 设备正常运行率达到95%以上;- 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故障处理平均时长不超过2小时。

2. 污水处理效果考核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前后的水质指标、处理效率等。

数据示例:- 污水处理后出水COD浓度低于30mg/L;- 污水处理后出水悬浮物浓度低于10mg/L。

3. 污泥处理情况考核内容包括污泥的处理方式、处理效果、资源化利用等。

数据示例:- 污泥处理采用干化处理方式,处理效率达到80%以上;- 污泥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

4. 运行管理与安全考核内容包括运行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等。

数据示例:- 设备运行记录完整,无漏填、错填情况;- 安全事故率为零。

四、考核方法1. 定期检查定期派遣专业人员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检查,包括设备运行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记录并汇总检查结果。

2. 抽查样本分析不定期抽查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数据,进行样本分析,评估处理效果和运行质量。

3. 环境监测定期对污水处理后的出水进行环境监测,分析水质指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4. 审核文件资料对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文件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考核结果的处理1. 绩效奖励对考核结果优秀的污水处理单位进行绩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荣誉表彰等。

2. 效能改进对考核结果存在问题的污水处理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供改进方案和时间表。

污水处理考核细则

污水处理考核细则

污水处理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污水处理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确保污水处理工作的高效运行和质量,制定了污水处理考核细则。

本细则旨在明确污水处理的考核标准和流程,以确保各污水处理厂能够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运营和管理。

二、考核标准1. 污水处理效率- COD(化学需氧量)去除率:要求达到90%以上;- BOD(生化需氧量)去除率:要求达到90%以上;- 悬浮物去除率:要求达到90%以上;- 氨氮去除率:要求达到80%以上。

2. 出水水质- pH值:要求在6.5-8.5之间;- 悬浮物浓度:要求小于30mg/L;- 氨氮浓度:要求小于10mg/L;- 总磷浓度:要求小于0.5mg/L;- 总氮浓度:要求小于15mg/L。

3. 运行稳定性- 污水处理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行,无故障和停工现象;- 污泥处理应按时进行,无滞后和积压问题;- 运行记录应完整、准确,包括进水量、出水量、处理时间等。

4. 设备维护和保养- 污水处理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设备维护记录应完整,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等。

5. 安全生产- 污水处理厂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员工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6. 环境保护- 污水处理厂应符合环保要求,无违规排放行为;- 废水排放应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污泥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无滞留和外泄问题。

三、考核流程1. 考核周期: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2. 考核内容:对污水处理效率、出水水质、运行稳定性、设备维护和保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考核;3. 考核方法:采取现场检查、数据分析、设备运行记录查阅等方式进行考核;4.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标准,对每一个指标进行评分,并综合评定污水处理厂的整体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1.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2. 优秀:综合评定得分在90分以上;3. 合格:综合评定得分在70-89分之间;4. 不合格:综合评定得分在70分以下;5. 对于优秀的污水处理厂,可赋予奖励,如表彰、奖金等;6. 对于不合格的污水处理厂,应进行整改,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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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细则(试行)
一、有效处理量(共15分)自评得分:分检查得分:分自评总得分:分检查总得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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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运行管理方面(共17分)自评得分:分检查得分:分
- 2 -
三、设施设备管理方面(共15分)自评得分:分检查得分:分
- 3 -
四、化验分析方面(共15分)自评得分:分检查得分:分
- 4 -
五、安全管理方面(共12分)自评得分:分检查得分:分
- 5 -
六、能耗及成本方面(共10分)自评得分:分检查得分:分
- 6 -
- 7 -
附表一:水质分析得分计算表
说明:得分=实际检测频率×满分;实际检测频率在50%以下不得分。

- 8 -
附表二:泥质分析得分计算表
说明:得分=实际检测频率×满分;实际检测频率在50%以下不得分。

- 9 -
附表三: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分类
- 10 -
附表四:相关岗位职责
- 11 -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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