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二类学分认定
【学生】杭州师范大学二类学分认定

【关键字】学生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杭师大教〔2010〕47号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学生Ⅱ类学分申报与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2008]156号)文件规定,本科学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Ⅰ类学分外,还必须参加课堂外的各类实践训练活动获得至少8学分的Ⅱ类学分方可毕业。
Ⅱ类学分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见习、服务性学习、开放性实验(实训)、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职业资格证书认定、科研训练(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及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等。
根据2008-2009学年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的申报与审核及2010届学生毕业审核情况,现就2009-2010学年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的申报与审核及2011届学生的毕业审核要求做如下说明:一、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学院应充分重视学生Ⅱ类学分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成立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Ⅱ类学分审核认定的实施细则,做好宣传与发动工作,组织学生申报Ⅱ类学分,并做好学分的认定审核工作。
各学院填写《学院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名单》(附件1),于9月8日(周三)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学院Ⅱ类学分管理实施细则各学院已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2008]156号)制定实施细则,对Ⅱ类学分各个类别的审核要求进行细化,修改好的《实施细则》,请于9月21日(周二)前将修改好的实施细则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
三、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申报与审核流程1.本次审核2009-2010学年期间学生所获得的Ⅱ类学分,时间范围为至。
2.专业见习和服务性学习。
由学院教务科根据实施计划、实际完成、成绩评定等情况进行审核。
3.开放性实验(实训)。
由立项项目负责人根据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参与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评定成绩)进行审核。
4.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
由学院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负责,获奖或成果根据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正式刊物、专利证书进行审核;学科竞赛培训、长短期运动队集训、理论学习型和学术科技型社团活动等根据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的活动计划、参与学生名单及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杭师院“二类学分”易得指南

“二类学分”易得指南根据现在学校规定,二类学分的评定项目共有七类:学科竞赛类、体育比赛类、文艺比赛类、考级考证类、开放实验类、学生科研类、宣传作品类、社会实践类、创业就业类和二级分院项目(我们学院主要就是“我与名气零距离”讲座)。
各专业本科学生除完成课内教学规定的学分(Ⅰ类)以外,还须取得至少6个Ⅱ类学分(课外学分)方能毕业。
要想得到6个Ⅱ类学分,比较容易操作的方法(重点为标注黄色部分)条例:4.1 计算机等级考试:非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学生参加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一级者给予1.0学分,通过二级者给予1.5学分,通过三级者给予2.0 学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学生通过二级者给予1.0学分,通过三级者给予1.5 学分。
备注:经学工部同意,在二类学分的申报上,金融服务系学生属于“非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学生”,因此可以“通过二级者给予1.5学分,通过三级者给予2.0 学分”4.2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艺体类专业通过四级者给予2.0学分,通过六级者给予3.0学分;其它非英语专业通过六级者给予2.0学分。
备注:因此要赶紧在大二第一学期的时候考过四级,然后在大二的第二学期将六级通过,这样的话,可以按照“其它非英语专业通过六级者给予2.0学分”4.4 普通话水平测试:播音与主持专业学生参加浙江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一级甲等水平者给予2.0学分;其余专业参加浙江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水平者给予1.0学分,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者给予1.5学分,达到一级乙等水平者给予2.0学分,达到一级甲等水平者给予3.0学分。
备注:按照普通话考试过来者的经验,在考试前一个月好好准备,其实就是跟着录音读字词和文章,二级乙等应该是么有问题,稍微基础好一些,二级甲等也是可以拿下的,对于一些以后想做老师的同学,这个证也是必须的。
4.5 各类职业资格证考试:学生参加导游资格证考试、报关员资格证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证、医师资格证考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机械类技能资格证、裁判员考试等各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者,一般给予1.5学分,若该类职业资格证考试分初、中、高级类别,则按所取得资格证等级类别分别给予1.0、1.5、2.0学分;学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者,给与2.0学分;同一类别资格证只记最高水平等级所得学分,不得重复记分。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管理细则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管理细则(试行)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14]13号)要求,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要积极参与课堂外的创新型研究、专业性实践和其他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提升的活动,获得一定的成果后通过申请和认定可获得相应创新实践(Ⅱ类)学分,并且学生在校期间须修满三小类共计6个创新实践(Ⅱ类)学分方能毕业。
为了做好我院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认定范围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创新创业类、思政实践类、社会实践类三小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须修三小类学分,且三小类不能互相替代。
1.创新创业类。
包含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和学术科研获奖,主持或参与的各类学术科研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论文或作品,获得的专利,考取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和各类创业活动和经历等。
2.思政实践类。
由社会科学基础部组织的思政课程实践活动,此类学分上限为2分。
3.社会实践类。
由团委等部门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此类学分上限为2分。
二、认定标准1.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标准(1)学科竞赛。
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奖的,按照奖项的不同级别,可认定为0.5-7学分。
除获奖外,凡参加1次校级学科竞赛可认定为0.5学分;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培训,由校体委认定的长短期运动队集训,由校艺委认定的艺术类实训实践活动满16课时的可认定为1学分。
(2)学术成果。
在公开发行的正规刊物、报刊上发表论文、论著等学术成果,申请并获得的专利,各类科研学术成果获奖,按照级别可认定为1-6学分。
(3)学生项目、课题。
主持或参与校级“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学生科研项目、学生创业项目,省级“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学术科研项目、课题以及各类横向项目、课题,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并结题后按照级别可认定为2-6学分。
(4)创业经历。
浙江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实施方案(暂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实施方案(暂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认证体系,分级分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全面保障和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二、认证理念认证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基本理念。
学生中心,强调遵循师范生成长成才规律,以师范生为中心配置教育资源、组织课程和实施教学;产出导向,强调以师范生的学习效果为导向,对照师范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评价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强调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教学改进,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三、认证原则1.遵循国家标准兼顾浙江特色。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实施办法》和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分类制定《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标准(第二级)(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标准》),保证达到国家标准并兼顾浙江实际,促进浙江师范类专业建设持续改进提升与彰显特色。
2.实施省部协同分工推进。
根据教育部《实施办法》,师范类专业的第一级监测、第三级认证由教育部委托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实施,第二级认证由各省负责组织实施。
浙江省教育厅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委托浙江省教育评估院(以下简称“省教育评估院”),积极协调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我省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工作,形成整体设计、有效衔接、分工明确、分批实施的协同机制,确保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3.明确高校主体责任。
高校是师范类专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标准包括个一级指标和个二级指标

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标准包括个一级指标和个二级指标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标准是指对师范类专业进行认证评估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评价指标和准则。
这些评价指标和准则的制定旨在保证师范类专业的教学质量、培养目标和职业道德的达到国家要求。
以下是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标准的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的详细解释:一、毕业生素质指标:1.师范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理论素养:理论水平、政治觉悟等。
-宗教信仰:对宗教信仰的认知和理解。
-全球视野:对国际形势和外交政策的了解。
-心理健康:心理素质、自我调控等。
2.师范业务素质:-学科知识:专业知识体系、学科核心概念等。
-教育原理与方法:教育学基本原理、教育教学方法等。
-教育心理与辅导技能:心理学和辅导知识、技能等。
-信息技术与教育应用: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教育资源获取和利用等。
3.师范实践能力指标:-实习实训:实习、实训基地及实践情况、实践报告等。
-社会实践:对社会实践活动的参与和体会等。
-教育技能实练:教育技能的实际操作和教学设计等。
-组织领导与管理:组织工作和管理实际案例等。
二、培养方案与课程指标:1.课程设置与结构:-课程体系:课程设置和专业培养计划等。
-学分安排:学分划分和分配等。
-教学质量保障:教育教学与创新等。
2.教学环节与评价:-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计划、教学组织与管理等。
-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教学技巧等。
-教学评价:教学评价方式、教学成果与效果等。
三、师资队伍与教师能力指标:1.师资配置与激励机制:-师资概况: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结构等。
-学术资历与教学能力:教师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评价等。
-师资队伍培养:师资队伍的培养、发展和评价机制等。
2.教师教育发展指导:-教师培训与发展:教师培训与发展制度、教师继续教育等。
-教师指导与管理:教师教育发展指导、评价和管理等。
四、教育基础设施与条件:1.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室设备和仪器:实验室的设备水平和完备程度等。
-实践教学场所:实践教学场所的条件、使用情况等。
二类学分实施方案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细则(试行)依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和专业培养方案,本科学生的修习学分由Ⅰ和Ⅱ二大类组成。
Ⅱ类学分主要用于课堂外的各类实践训练活动,每位学生至少完成8学分方可毕业。
Ⅱ类学分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见习、服务性学习、开放性实验(实训)、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职业资格证书认定、科研训练(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及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等。
为了更好地实施Ⅱ类学分,规范Ⅱ类学分的认定,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Ⅱ类学分认定的内容:(一) 专业见习(单课性见习除外)专业见习是培养方案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生了解专业培养目的、了解社会、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环节,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意识,并能为后阶段的专业实习打下一定的基础。
每个专业都应安排专业见习工作,以使学生了解、认识专业教学的目的,教师教育类专业还应安排一定时间的教育类专业见习活动。
(二) 服务性学习服务社会是大学的重要功能之一。
服务性学习是指学生利用已掌握的知识开展对社会的服务,并通过服务过程对所学东西进行积极反思的有组织的活动。
服务性学习将学生的课堂学习与现实社会的问题和需要结合起来,促进学生的智力发展和培养学生的社会参与意识。
(三) 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主要是指:参加校级(含)以上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培训、长短期运动队集训、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理论学习型和学术型社团活动以及各类竞赛、科研(成果)获奖等。
(四) 职业资格证书学校鼓励学生为拓展职业技能、优化知识结构而参与各类职业资格证的考试,对于通过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可获得相应学分。
(五) 科研训练(不含毕业设计、论文)主要是指各专业学生大四前开展的学年论文、学生的科研立项及其他有组织的科研训练等。
(六)社会实践活动1.由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相关社会实践活动等,可根据计划和实际实施情况获得相应学分。
杭州师范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杭州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行学分制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我校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条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所在街道、乡镇证明,事先向学校请假。
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以旷课论。
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及体检标准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新生体检复查时确诊患有疾病者,由医疗单位证明,经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可由本人申请,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医疗。
到期未愈者,可申请延长保留入学资格的年限。
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休学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下学年开学前,必须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入学,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医务所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学生入学后,每学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注册等手续。
注册后方取得该学期学习资格。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
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六条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修读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及学分均载入学生成绩登记册,毕业时归入本人档案。
补考、重修可按最佳考核成绩登记。
第七条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每学期的考试课和考查课均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
考试、考查合格,取得相应学分。
实验、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合格不得补考,且在学制年限内只有一次重修机会,重修不合格按结业处理。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不合格按结业处理。
考试课程的成绩均按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考查课程和实验、实习等实践课程的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
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
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是教育部为了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加强师范类专业教育和培养的能力和水平的一项认定制度。
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对于母校能够获得更高的教育评估等级,更为重要的是,它是对教育教学质量的一种肯定,对于培养合格的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如影随形、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直接关系到师范类学校的教师培养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它要求师范类学校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推进、深入实践,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改进和创新教育教学模式,以培养更多、更好的高素质教师为目标,促进母校的发展。
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的考核,共有五个方面作为评估指标、内容与标准。
一、教学质量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将教学质量作为评估的重点之一。
具体包括师范类专业的教学质量实现水平、核心课程的教学质量、教学管理质量等诸多方面的评估,进一步要求加强与社会、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努力推动教育教学服务于社会和经济。
二、师资队伍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还将师资队伍纳入了评估指标,具体包括师资力量保障、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和师资队伍持续发展等各方面,要求母校要加强教师专业管理、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同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引进优秀教师、花费适当的预算配备优秀的师资队伍。
三、科学研究科学研究是师范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评估中,科学研究也是评估指标之一。
具体包括了科研管理、科研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质量等方面。
母校需要加强教师科研队伍建设,鼓励并支持教师协作科研和进行跨学科和多学科合作研究。
四、社会服务师范类专业的母校在服务社会发展的方面,同样需要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评估指标之一包含了师范类专业的社会服务能力,母校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教育、科学技术部门等社会组织合作,结合社会需求,为地方社会提供校企合作、技能培训、信息发布等多元化教育培训,同时以服务为本,创新为荣,R&D创新多元化,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Ⅱ类学分网上申请与学院初步审核的操作步骤.doc
Ⅱ类学分网上申请与学院初步审核的操作步骤
Ⅱ类学分的内容丰富,其中体现学生个性的内容,如学科竞赛获奖、职业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获奖(包括专利成果)、学生科研立项等项目内容,由学生登陆教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操作步骤如下:
1.打开教务处网页,通过“系统登陆外网二”端口,输入学号及密码,登陆到“杭州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界面。
2.在“活动报名”下拉菜单中,选择“Ⅱ类学分申报”,打开Ⅱ类学分申报的界面。
3.选择“学年”、“学期”、“学分项目”,并在“项目内容”栏内填写具体获取学分的内容,在“学分数”栏内填写申请的学分数。
特别注意“项目内容”栏的填写要简洁准确,包括参加的活动时间、名称及取得的成绩。
学分数的填写要符合《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和学院实施细则的规定。
4.学生网上申报之后,应尽快将相关证明材料交学院办公室,以便学院及时进行审核。
5.学院登陆“杭州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界面,在“实践管理”下拉菜单中,选择“Ⅱ类学分管理”-“项目申报审核/报表打印”。
通过该管理界面,可以查询学生Ⅱ类学分的申报情况、获取情况,通过右键功能可以对学生的申报进行审核,还可以实现三种不同方式的打印。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师范类专业认证二级标准
师范类专业认证二级标准一、关于培养目标师范类专业嘛,那培养目标得特别明确。
咱就是要培养出能在中小学好好教书的老师呀。
这个目标可不能含糊,就像是盖房子得知道要盖成啥样的。
得让学生知道自己学了这个专业以后,是要去给中小学生传授知识、引导他们成长的。
而且这个目标还得根据时代发展、教育需求不断调整。
比如说现在科技这么发达,那老师就得能把一些科技元素融入到教学当中,不能还照着老一套来。
这培养目标就像灯塔,指引着这个专业培养人的方向。
二、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可就多啦。
知识方面,那肯定得把专业知识学扎实了。
像教育学、心理学这些基础知识,就像武功里的基本功,不学好怎么行呢。
还有学科知识,要是教语文的,那古代文学、现代文学这些都得门儿清。
能力方面呢,教学能力那是必须的。
得会写教案,知道怎么设计一堂课,从导入到结尾,每个环节都得精心安排。
就像厨师做菜,每个步骤都有讲究。
沟通能力也很重要呀,要能和学生、家长还有同事们好好交流。
不能是个闷葫芦,只知道自己闷头教书。
另外,育人能力也不能少。
老师不仅要教书,还要育人呢。
要能发现学生的思想问题,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三、课程与教学课程设置要合理。
就像搭配饭菜一样,得有荤有素。
既有理论课程,让学生知道为什么这么教,又有实践课程,让他们能真刀真枪地去课堂上练一练。
教学方法也得多样化。
不能总是老师在上面讲,学生在下面听。
得有点互动,像小组讨论啊,角色扮演啊,让课堂变得生动起来。
比如说讲历史课的时候,可以让学生扮演历史人物,这样他们对历史事件的理解肯定更深刻。
而且课程之间还得相互联系,不能是孤立的。
就像人体的各个器官,得协同工作。
四、合作与实践师范类专业可不能闭门造车。
得和中小学合作呀。
让学生有机会去中小学实习,看看真实的课堂是什么样的。
这就像小鸟学飞,得先到天空中去扑腾扑腾。
学校和中小学的合作得深入,不是简单地走个过场。
可以共同开展教研活动,互相学习。
老师可以从中小学老师那里了解到实际教学中的问题,中小学老师也能从大学老师这里学到一些新的教育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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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杭师大教…2010‟47号
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学生Ⅱ类学分
申报与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2008]156号)文件规定,本科学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Ⅰ类学分外,还必须参加课堂外的各类实践训练活动获得至少8学分的Ⅱ类学分方可毕业。
Ⅱ类学分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见习、服务性学习、开放性实验(实训)、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职业资格证书认定、科研训练(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及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等。
根据2008-2009学年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的申报与审核及2010届学生毕业审核情况,现就2009-2010学年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的申报与审核及2011届学生的毕业审核要求做如下说明:
一、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
学院应充分重视学生Ⅱ类学分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成立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Ⅱ类学分审核认定的实施细则,做好宣传与发动工作,组织学生申报Ⅱ类学分,
并做好学分的认定审核工作。
各学院填写《学院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名单》(附件1),于9月8日(周三)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学院Ⅱ类学分管理实施细则
各学院已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2008]156号)制定实施细则,对Ⅱ类学分各个类别的审核要求进行细化,修改好的《实施细则》,请于9月21日(周二)前将修改好的实施细则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 jwc-sjjxk@ 。
三、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申报与审核流程
1.本次审核2009-2010学年期间学生所获得的Ⅱ类学分,时间范围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
2.专业见习和服务性学习。
由学院教务科根据实施计划、实际完成、成绩评定等情况进行审核。
3.开放性实验(实训)。
由立项项目负责人根据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参与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评定成绩)进行审核。
4.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
由学院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负责,获奖或成果根据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正式刊物、专利证书进行审核;学科竞赛培训、长短期运动队集训、理论学习型和学术科技型社团活动等根据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的活动计划、参与学生名单及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5.职业资格证书。
由学院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进行审核。
6.科研训练。
学年论文由学院教务科根据实施计划、选题及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挑战杯或学生科研项目由学生科研工作联系人根据立项与结题情况进行审核。
7.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由各学院分团委根据学生的参与的态度及效果进行审核。
8.各项目审核后,填写《Ⅱ类学分统计表》(附件2),并附该项实践活动的计划、总结与学生成绩等材料,由学院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联系人负责汇总,于9月30日(周四)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统计表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wc-sjjxk@ 。
9.教务处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2008]156号)和学院的实施细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数据转入管理系统。
学院可以通过系统用户查询,学生可登陆选课网页在“活动报名”目录下进行查询。
学院应重视Ⅱ类学分管理,平时创造有利条件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外实践教学活动,申报时给予有效的指导,并严格按管理规定进行审核。
四、2011届学生毕业审核要求
学生应通过各类课外实践教学活动,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获取多种类别的Ⅱ类学分。
毕业审核时,对Ⅱ类学分的组合规则为:①必须要有第1类专业见习学分,至少2学分;
②至少获取三种不同类别的学分;③从督促学生能力多方面发展的角度出发,对较易获得高学分值的第7类社会实践活动学分稍作限制,毕业审核的8学分中最多计2个学分,其余学分只作记载。
各学院应做好2010届学生Ⅱ类学分的预审核,对尚未符合毕业审核条件的学生,给予预警,并积极督促学生获取Ⅱ类学分。
其它未尽事宜可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电话:
28865145、28865800。
附件1《学院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Ⅱ类学分统计表》
二O一O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Ⅱ类学分审核通知
发:各学院、相关部门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0年7月2日印发
附件1
学院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名单
(2009-2010学年)
学院(盖章):
填表人:填表时间:
附件2
杭州师范大学Ⅱ类学分统计表
审核时间:年月日
注:
1.“学分项目”分7类,其“项目代码与学分项目”分别是:01专业见习、02服务性学习、03开放性实验(实训)、04学科竞赛、05职业资格证书、06科研训练、07社会实践活动。
2.“学分内容”要用规范的语言进行表达,意思要完整,一般应包括活动或项目开展的时间、名称或内容、获奖成果或参与的效果”等内容。
3.如一个学生获得多项Ⅱ类学分,请分项逐条填写,并注明获得该学分所在的学年与学期。
4.“学院审核意见”分别是“批准”、“否定”。
5.此表请以Excel形式编辑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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