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计划管理规定》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发文机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文字号】中油计字[2003]346号【印发日期】2003年7月15日【标题】关于印发《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特修订《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结合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国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项目,包括配套的辅助附属工程,均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是指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等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监督机构,包括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和所属各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监督站)。
第四条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主管部门。
第五条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组成工程质量监督协调组,负责协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受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总站负责石油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委托部门负责。
监督站在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依法对石油石化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监督站在业务上接受总站的垂直领导和管理,对总站负责。
第二章机构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二)负责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划;(三)指导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管理总站的业务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丁金林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丁金林篇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称建设单位)的境内项目管理。
集团公司及建设单位控股公司的境内项目管理,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办法。
境外项目及国内对外合作项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投资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油气田地面、炼油化工、油气储运、加油(气)站、建构筑物等(详见附件)。
第四条项目管理应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突出质量和效益,强化风险控制,积极推广标准化设计、规模化采购、工厂化预制、模块化建设,充分应用集团公司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项— 3 —目管理(EPM)系统,优选承包商和供应商,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集团公司对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定,督促相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履行项目管理相关职责。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权限和职能分工履行项目管理与监督职责。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规范;(二)负责权限范围内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及专项技术方案审批;(三)负责一类、二类项目管理手册备案管理和执行检查;(四)组织、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办理项目专项评价和核准、备案手续并获取所需支持性文件;(五)初审提前采购计划,审查引进设备技术方案、引进设备清单,审批或会签权限内招标方案、招标结果和可不招标事项;— 4 —(六)审批一类、二类项目总体部署及开工报告;(七)指导、监督项目质量、健康安全环保(HSE)、进度、投资和风险控制等工作;(八)组织审查和审批一类、二类及专业分公司指定项目试运行投产方案,负责协调落实试运行投产所需资源;(九)组织一类、二类项目竣工验收;(十)集团公司总部授权管理的其他事项。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结合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国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项目,包括配套的辅助附属工程,均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是指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等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监督机构,包括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和所属各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监督站)。
第四条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主管部门。
第五条|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组成工程质量监督协调组,负责协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冲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受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总站负责石油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委托部门负责。
监督站在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依法对石油石化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监督站在业务上接受总站的垂直领导和管理,对总站负责。
第二章机构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二)负责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划;(三)指导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管理总站的业务工作。
第八条工程质量监督协调组的主要职责:(一)审定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办法和规定;(二)通报工程项目计划和相关质量信息;(三)审查特大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四)协调处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九条总站的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玖策、法律渚规和有关规定,参与制定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监督站和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以下简称监督人员)的资质管理;(三)负责管理特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四)接受和处理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投诉;(五)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分析;(六)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组织交流和推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验;(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办法--中油建设【2014】29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统筹工程建设及检维修资源,规范工程建设及检维修市场秩序,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及销售、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总承包和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以及检维修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3—(一)统一标准、严格准入;(二)规范选商、择优使用;(三)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四)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承包商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组织制订和审议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三)指导、监督承包商管理工作;(四)负责一类承包商准入的审批;(五)承包商管理重要事项的决策。
第七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分公司,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落实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三)组织开展承包商评审和年度评价工作;(四)组织建立、维护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4—(五)组织开展承包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六)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集团公司总部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承包商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承包商评审专家组为领导小组提供技术支持。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油建设〔2011〕109号各企事业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3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统筹工程建设资源,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参)股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及销售、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总承包及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以下统称承包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 统一标准、严格准入;(二) 规范选商、择优使用;(三) 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四) 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4 —第六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承包商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组织制订和审议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三)指导、监督承包商管理工作;(四)负责一类承包商准入的审批;(五)承包商管理重要事项的决策。
第七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分公司,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落实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三)组织开展承包商评审和评价工作;(四)组织建立、维护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五)组织开展承包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六)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职责。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诚实守信,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抢险救灾和临时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和炼油化工检维修作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股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规定。
境外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按照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销售和炼油化工等石油石化专业工程项目以及矿区建设等其他工程项目。
第四条集团公司质量与标准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3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量的综合管理与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二)组织和指导所属企业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检查体系运行情况;(三)负责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各监督站(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四)组织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管理,掌握质量动态;(五)归口管理工程建设重要产品、设备驻厂监造工作;(六)协调处理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外部用户、专业分公司之间发生的重大工程质量纠纷,组织调查处理特大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分公司的工程质量事故。
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实施细则;(二)对归口管理企业建立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运4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行情况进行检查、评审和审核,促进体系不断完善并有效运行;(三)组织对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对工程质量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质量动态;(四)按照集团公司投资管理权限,负责在(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审查(批)、竣工验收等环节中,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五)组织协调处理本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工程质量纠纷,组织调查处理本专业内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参与相关特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六)集团公司授权的其他有关管理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一、规定目的为了推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和质量水平,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经济和稳定性,制定本规定。
二、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
三、规定内容1.质量管理组织(1)总质量管理责任人:负责全面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2)质量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协调各方面的工作,确保项目的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3)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建议。
2.质量管理工作流程(1)工程建设项目开始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的质量评审,确保项目的设计、施工预期达到预期目标。
(2)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并且符合当地安全、环保等相关法规和标准。
(3)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质量管理工作标准(1)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应该坚持先进、科学和可靠的原则。
(2)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要求施工人员严格遵循安全规范,确保质量安全。
(3)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4.质量管理奖励和处罚制度针对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表现出色的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应当给予处罚,确保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维护好质量安全环境。
四、规定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本规定开展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规定追溯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然失效时间为2年。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系统工程建设项目高质量管理系统规定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诚实守信,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抢险救灾和临时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和炼油化工检维修作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股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规定。
境外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按照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销售和炼油化工等石油石化专业工程项目以及矿区建设等其他工程项目。
第四条集团公司质量与标准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综合管理与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二)组织和指导所属企业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检查体系运行情况;(三)负责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各监督站(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四)组织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管理,掌握质量动态;(五)归口管理工程建设重要产品、设备驻厂监造工作;(六)协调处理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外部用户、专业分公司之间发生的重大工程质量纠纷,组织调查处理特大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分公司的工程质量事故。
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实施细则;(二)对归口管理企业建立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审和审核,促进体系不断完善并有效运行;(三)组织对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对工程质量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质量动态;(四)按照集团公司投资管理权限,负责在(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审查(批)、竣工验收等环节中,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五)组织协调处理本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工程质量纠纷,组织调查处理本专业内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参与相关特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六)集团公司授权的其他有关管理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项目工程建设计划项目质量管理计划规定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诚实守信,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抢险救灾和临时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和炼油化工检维修作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股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规定。
境外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按照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销售和炼油化工等石油石化专业工程项目以及矿区建设等其他工程项目。
第四条集团公司质量与标准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综合管理与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二)组织和指导所属企业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检查体系运行情况;(三)负责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各监督站(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四)组织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管理,掌握质量动态;(五)归口管理工程建设重要产品、设备驻厂监造工作;(六)协调处理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外部用户、专业分公司之间发生的重大工程质量纠纷,组织调查处理特大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分公司的工程质量事故。
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实施细则;(二)对归口管理企业建立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审和审核,促进体系不断完善并有效运行;(三)组织对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对工程质量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质量动态;(四)按照集团公司投资管理权限,负责在(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审查(批)、竣工验收等环节中,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五)组织协调处理本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工程质量纠纷,组织调查处理本专业内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参与相关特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六)集团公司授权的其他有关管理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石油质字[2000]第25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质量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份公司质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走质量效益型道路,实施名牌发展战略,不断提高股份公司价值和实现股东回报最大化,为股份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第三条各级最高管理者是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质量工作负全责。
应将质量工作目标纳入其任期目标,严格执行“质量否决权”制度。
第四条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化、计量为基础”的工作方针,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依据GB/T 19000(idt ISO 9000)族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施工作业质量和服务质量达到或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股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是质量工作的归口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相应的质量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研究制订质量工作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办法,组织对质量工作的优秀项目、优秀成果和质量工作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审、表彰和奖励;(四)归口指导股份公司所属单位依据GB/T 19000(idt ISO 9000)族标准,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五)统筹规划股份公司名牌发展战略,并会同各专业分公司组织实施;(六)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招标评标和竣工验收,指导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勘探开发施工作业的质量监督和监理工作;(七)规划并提出建立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建议,指导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开展工作;(八)负责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负责指导、监督专业分公司采购产品、设备质量管理工作和对外部技术服务队伍资质管理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计划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计划管理工作,规范质量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专业分公司、地区分(全资子)公司及其他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地区公司)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计划管理工作。
股份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计划管理,应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规定。
境外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计划管理按照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计划(以下简称质量计划)是指在项目实施阶段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对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策划和部署安排,是项目实施阶段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南和依据。
第四条可研估算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一类、二类、三类建设项目原则上均应编制质量计划。
四类项目及投资1亿元以下的一、二、三类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质量计划,其相关内容可在工程建设总体部署或项目实施(执行)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建设内容单一的项目,质量计划可适当简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股份公司质量与标准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综合管理与监督,其质量计划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质量计划管理的法律法规;(二)组织制定股份公司质量计划管理规章制度;(三)指导、监督和检查质量计划管理工作。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质量计划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质量计划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股份公司质量计划管理规定;(二)监督检查所属地区公司质量计划管理工作。
第七条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的地区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质量计划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股份公司总部、专业分公司质量计划管理规定;(二)负责本单位质量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三)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质量计划编制和执行。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按照本规定编制质量计划,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和质量计划的执行。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其他各参建方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本规定履行质量计划管理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编制与审批第十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备案后(油气田项目在初步设计批复后),建设单位应立即策划和部署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开始策划和部署。
第十一条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完成质量计划编制及报批工作。
对于建设内容复杂、建设周期长的项目,质量计划可采用版次方式编制和报批,适时升版并履行报批手续和及时发布。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质量计划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股份公司、专业分公司、建设单位相关管理规定,合同及勘察设计文件等,由项目经理组织工程质量、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管理部门(或人员)编制。
建设单位质量计划内容提纲详见附件1。
第十三条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质量计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工程质量、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管理部门(或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勘察设计文件、合同、建设单位项目质量管理文件(含质量计划)以及承包商公司相关规定等编制,设定的质量目标不应违背建设单位、承包商质量方针和目标。
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质量计划内容提纲分别详见附件2、3。
第十四条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质量计划应依据所承包范围按单项工程进行编制(如承包范围仅为一个单位工程的按单位工程编制),也可以按照同一项目中所承包全部单元编制一个质量计划。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计划所涉及的内容有重大调整变化(包括建设内容或合同范围、项目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重大调整)时,应及时修订和发布新版质量计划,并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质量计划应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工程总承包单位质量计划应报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PMC,适用于项目管理承包项目)审核,建设单位批准;施工单位质量计划应经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及监理单位批准,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项目须经监理单位、PMC单位审核后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四章执行与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建设单位质量计划应向PMC、监理、检测、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等承包商进行交底和培训,并向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质量计划应向分包商进行交底和培训,并分别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对质量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在质量体系审核过程中应将质量计划管理、执行情况作为重要的审核内容。
第二十条股份公司、专业分公司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将不定期组织对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质量计划编制、审核、发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单位、PMC、监理单位应组织对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质量计划编制、审核、发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股份公司质量与标准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质量计划内容提纲2. 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质量计划内容提纲3.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计划内容提纲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质量计划内容提纲1 总则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管理原则2 编制依据2.1 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2.2 现行有关标准规范2.3 股份公司有关规定2.4 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总体部署2.5 批准的设计文件2.6 合同及招标、投标文件2.7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工程概况4.1 项目名称4.2 项目性质4.3 建设地点4.4 建设规模4.5 参建单位项目的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物资采购单位、监造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名称,以及所承包、监理(或检测、监造)的单元(或内容)。
必要时可列表说明。
4.6 质量监督机构4.7 计划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油气田地面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中交日期、投料试车日期(炼油化工工程)计划开工日期、具备试运投产条件日期(油气储运、LNG接收站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中交日期、试运投产日期(销售及其他工程)4.8 主要实物工程量必要时可列表说明。
4.9 工程特点及难点5 质量方针与目标5.1 建设单位的质量方针5.2 质量目标总体质量目标,含工程创优目标(如有)。
5.3 质量指标质量指标应量化、便于考核,一般包括设计质量指标、采购质量指标、施工质量指标、试运行质量指标等。
6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6.1 项目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图涵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等。
6.2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相关机构及岗位职责明确项目管理机构中工程质量管理相关部门职责,项目经理、项目质量负责人、专业工程师(或现场代表)等质量管理人员配备及职责。
6.3 承包单位质量责任工程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6.4 质量人员的培训与岗位资格要求7 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划分7.1 质量验收标准根据工程实际,确定工程设计所执行的内容与深度规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详见附表1。
对于质量验收标准覆盖不到的工程,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根据相关标准编制质量验收规定并确定验收标准。
7.2 工程划分(可独立成册)7.2.1 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列出单项工程一览表,明确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
详见附表2。
7.2.2 工程划分调整、审批要求8 质量控制8.1 质量控制点设置(可独立成册)列表说明工程质量A、B、C、D四级控制内容及控制点设置,质量控制矩阵表格式见附表3。
(A级:对工程有重要影响且需要建设单位确认的设计、采购过程,对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有重要影响的关键工序和部位,或重要的隐蔽工程。
A级点验收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等参加验收并签字确认。
A级点设置应与Q/SY 1476《炼油化工建设项目交工技术文件管理规范》、Q/SY 1564《炼油化工建设项目施工过程技术文件管理规范》中建设单位应控制的工序设置相一致。
B级:对工程有较大影响且需要监理单位确认的设计、采购过程,对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有较大影响的重要工序和部位。
B级点验收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并签字确认。
B级点设置应与监理单位编制的相应专业监理细则中质量控制点,与Q/SY 1476、Q/SY 1564中监理单位应控制的工序设置相一致。
C级:是指比较重要的设计、采购过程,以及施工工序和部位。
C级点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工程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并签字确认。
C级点设置应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编制的相应文件中质量控制点,与Q/SY 1476、Q/SY 1564中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控制的工序设置相一致。
D级:是指一般的施工工序和部位。
D级点验收由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提出申请,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组织验收并签字确认。
D级点设置应与施工单位编制的质量计划,与Q/SY 1476、Q/SY 1564中施工单位应控制的工序设置相一致。
上述涉及的Q/SY 1476、Q/SY 1564适用于炼油化工工程,对其他专业工程应选择相应标准或规定来替代。
)8.2 质量文件和资料的控制8.2.1 质量文件和资料的分类8.2.2 质量文件的编码、标识和管理要求8.3 质量记录控制8.3.1 质量记录的分类管理要求8.3.2 设计质量记录控制8.3.3 采购质量记录控制8.3.4 施工质量记录控制对于油气田地面工程应执行《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册》、SY/T 6882《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编制规范》等,对于炼油化工工程应执行Q/SY 1476、Q/SY 1564等,对于油气储运工程应执行《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册》等,对于销售工程应执行《销售公司管理手册-工程建设分册》等。
8.3.5 监理记录控制对于油田地面工程监理文件应执行《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册》、Q/SY 1602《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于炼油化工工程监理文件应执行Q/SY 1565《炼油化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于油气储运工程监理文件应执行SY 4116《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监理规范》。
集团或石油行业标准未涵盖的工程或记录部分应执行GB/T 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8.3.6 检测质量记录控制对于油气田地面工程应执行《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册》、SY/T 6882等,对于炼油化工工程应执行Q/SY 1476、Q/SY 1564等,对于油气储运工程应执行《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册》等,对于销售工程应执行《销售公司管理手册-工程建设分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