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抢注,投资的灰色地带
关于域名抢注法律思考

关于域名抢注法律思考域名抢注的定义域名抢注指的是在域名注册期内,将他人所需注册的域名迅速注册并转售给原本需要注册的人或其他人,以牟取暴利的行为。
域名抢注的问题及影响域名在现代互联网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抢注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他人的权益,还会对正常的网络运营和经济活动产生负面影响:1.网站无法顺利上线:因为抢注者非法持有了被抢注域名的注册权,网站无法正常上线,无法进行正常的网络营销和宣传。
2.商业损失严重:对于企业,在未能取得自己商标域名的情况下,会影响到企业品牌的形象和信誉,从而造成商业损失。
3.产生非法利益:抢注行为的背后往往是牟取暴利的动机,少数恶意注册者不仅会迫使其他人返还高额利润,还有可能会出售给黑客用于非法活动,或者将其用于恶意诈骗行为。
相关法律商标法商标法对于域名抢注行为有明确的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人或者被授权使用、监管的组织享有其商标在互联网上使用的权利。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未经注册商标人或者被授权使用、监管的组织许可,他人不得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方式使用该商标在互联网上进行商业活动。
”是对域名抢注行为的禁止与制止。
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竞争者不得从事以下有损于公平竞争行为:1.侵犯他人商业秘密;2.虚假诋毁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姓名、名称简称或者专有名称等;4.以营销幌子变相实施欺诈的。
域名抢注行为从法律上来看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项有些类似,占用他人的专有名称,从而欺骗顾客的经济利益。
民法典《民法典》第十一条规定:“个人和法人等所有权人对其不动产、动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有佔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域名作为一种资产,在法律上与不动产、动产一样受到保护。
因此,如果你是合法的域名所有者,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你的域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域名抢注行为,其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应进行制止。
关于域名的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域名已成为企业、个人展示形象、进行网络营销的重要工具。
然而,域名抢注、恶意注册等行为也随之而来,引发了诸多法律纠纷。
本文将介绍一起典型的域名纠纷案例,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借鉴。
二、案情简介2018年,某知名企业(以下简称“原告”)在我国注册了“www.某某品牌.com”域名,用于其官方网站。
然而,在原告注册该域名后不久,另一企业(以下简称“被告”)未经授权,注册了与原告域名相似度极高的“www.某某品牌”域名,并搭建了与原告官方网站内容相似的网站,误导消费者。
原告发现后,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删除侵权域名。
然而,被告置若罔闻,继续使用侵权域名。
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域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三、法院审理1. 法院审理过程本案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注册的“www.某某品牌”域名与原告的“www.某某品牌.com”域名相似度极高,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同时,被告未经授权使用原告的商标,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域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2. 法院判决依据(1)被告注册的域名与原告的商标构成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2)被告未经授权使用原告的商标,构成侵权。
(3)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四、案例分析1. 域名抢注的法律风险本案中,被告注册的域名与原告的商标构成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这提醒我们,企业在注册域名时,要充分考虑域名与自身商标、品牌的一致性,避免因域名抢注而引发纠纷。
2. 侵权行为及法律责任被告未经授权使用原告的商标,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侵权行为人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3. 企业维权途径企业遭遇域名侵权时,可采取以下途径维权:(1)与侵权方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域名。
域名抢注著名案例

域名抢注著名案例域名抢注著名案例近年来,因域名被抢注上法院打官司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
2013年最著名的域名官司莫过于李嘉诚创办的长江实业与深圳市融资城电子商务公司对簿公堂,起因是争夺域名为“长江实业”的所有权。
两家公司在历经一年多的官司争斗后,最终由李嘉诚代表的长江实业胜诉,深圳市融资公司停止使用“长江实业”的域名。
一直以来,全国各地的域名争议官司在不断发生。
这也给企业管理者们提了个醒,域名一旦被他人抢占了注册先机,再通过法律途径拿回,既要花费不少的人力、物力,还给企业的品牌形象造成无法衡量的的损失,得不偿失,所以域名注册要趁早,需未雨绸缪。
不过,在注册域名的过程中,有很多细节需要注意,国内顶级域名服务商——新网互联专家支招注册域名可结合以下几个方面来综合考虑。
第一方面,企业需要完善域名注册体系。
针对当前市场上很多产品或品牌域名被恶意抢注的现象,企业应该完善自身的域名注册体系,如:根据现阶段的企业发展、主要产品以及品牌等情况先注册域名,抢占先机,避免“长江实业”类似的域名官司发生。
企业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去塑造一个品牌,如果因为没有及时注册域名而影响到了企业的品牌声誉,无形中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
完美统一的企业域名体系,能够帮助企业加快品牌建设,推动企业网络营销的顺利开展,从而抢占市场先机。
第二方面,注册域名切不可盲目,要重视域名注册服务商的选择。
企业在准备注册域名时,首先要选择域名注册服务商,可以选择顶级域名注册商或是其代理服务商。
目前,国内提供域名注册服务的企业很多,专家建议选择经过CNNIC和ICANN授权认证的国内顶级域名注册商,这类服务商提供的域名服务更正规,手里的域名资源更全面,后续服务也更有保障。
例如:新网互联凭借多年优势,在传统中英文域名基础上,还特别提供了国别、行政、科研、公司、网络和姓名等在内的行业分类域名后缀,便于企业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心仪的域名。
第三方面,填写注册信息时要慎重,切不可胡乱填写。
谈我国商标域外被抢注的对策与风险规避

【经贸管理】
2017年第 4期·总第 274期
谈我国商标域外被抢注的对策 与风险规避
杨玉婷
(哈尔滨工程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摘 要] 商标域外抢注行为扰乱了国际经济秩序,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很多国家为克服商标保 护的地域性障碍,往往通过签订国际条约的方式来协调各国的商标制度。为预防商标抢注,企业应当积极进 行商标国际注册、加强对目标国的商标监测。商标遭抢注后,企业应善于利用相关国际条约进行维权,能够 权衡利弊选择适合自身的应对策略,将事前防范与事后救济有效结合在一起,以更好地对抗外商的商标抢注 行为。 [关键词] 域外抢注;商标确权;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监测 [中图分类号] F76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7)04-00120-03
一、商标被域外抢注的现状及界定 随着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不断提高,很多国内商
标已逐渐成为海外抢注的目标,更有部分国家出现专门 抢注中国商标的公司。“商标壁垒”已经成为企业“走出 去”的绊脚石。从 20世纪 80年代至今已经发生了超过 2000起的国内商标被域外抢注的案例,每年无形资产的 损失达到 10亿元人民币。当然,近十年我国企业的商标 国际注册意识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2016年,中国申请 人提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共计 3014件,同比增长 298%。目前,商标海 外 遭 抢 注 的 行 为 已 经 涉 及 到 了 诸 多行业,如家电、化妆品、食品、文化产业等。
网络域名抢注行为及其危害

网络域名抢注行为及其危害互联网已经对现代商业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特别是域名的出现为各家企业带来了全新的网络经营模式。
当然,如果人们被互联网上的一些假象所迷惑,那么这种从网络获利的方式也会成为最容易受到攻击的“致命弱点”。
具体而言,互联网上的域名抢注行为(Cybersquatting)仍然是品牌所有人需要着手解决的问题,而上述域名抢注指的便是他人通过故意抢注并出售某一商标域名来从中谋利的行为。
这些域名抢注者可谓是将域名注册制度中“先到先得(first-come, first-serve)”特性发挥到极致的一群人。
这些人所抢注的域名往往会包含一些看似与其毫无关联的企业商标或名称。
而域名抢注者随后会借助这些更加有名商标的名气来将消费者与用户吸引到自己的域名网站。
实际上,出现大量域名抢注案件的原因可以部分归咎于不断涌现的新通用顶级域名。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统计,涉及到新通用顶级域名的抢注争端增长幅度已达到16%。
援引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Francis Gurry)的话来讲就是“域名抢注案件在全球范围内持续增长意味着商标所有人以及消费者们仍需要继续保持警惕”。
为了解决在南非出现的各种域名抢注争端,用于处理有关co.za域名事务的.ZA域名争端解决规定(ZADRR)应运而生。
然而,比较棘手的是域名注册者显然会对此表现出消极不配合的态度,同时域名易主的速度也让追踪与打击恶意注册一事变得更加具有挑战性。
在注册完一个名称后,也许域名抢注者既不会对其进行使用,也不会尝试出售或者出租该名称,而是静静等待相关商标持有人主动找上门来。
类似这种域名盗版行为往往会损害一家正规企业的品牌声誉,同时如果相应的域名被用作诈骗工具,那么此举还会造成一定的损失。
要论域名抢注行为最大的受害者当属银行以及金融行业的品牌所有人。
骗子们将会通过模仿真实网站的内容以及页面来使消费者和客户相信自己正在访问的网站就是正主。
如果引起纠纷的域名以及违法网站已经转移掉一部分原本应属于商标持有人的互联网流量,那么这实际上已经对申诉人以及其职能部门造成了损害。
注册网站域名交易会被骗吗

注册网站域名交易会被骗吗其实经常有人注册域名被骗的,被骗者大多都是对域名注册不是很了解的人,只是觉得投资域名比较赚钱,看着别人赚钱了,也自己也跟着投着投资。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注册域名来构建属于自己的网站以此来加大企业宣传,与此同时域名注册商也开始兴起,但是市场上存在着很多不良注册域名商。
很多人可能会问,网站域名交易会被骗吗?被骗了该怎么办呢?下面小编就教大家几招,防止被骗。
▲一、如何防止网站域名交易被骗第一,注册域名一定要运用自己的自己信息和自己邮箱,你在注册域名时注册商就会向你索要你的自己信息和邮箱,注册商会以你的自己信息来注册域名,并向你的自己邮箱发送注册完结的信息以及账号、密码和域名的DNS等。
第二,如今注册域名简直都是网上买卖,买卖是一定要挑选担保买卖的,担保买卖相对安全些。
像国内的知名注册商——新网,专业从事域名服务20年,已经为留意:支付宝也有直接买卖的,最佳挑选在taobao或许天猫等大型平台的买卖平台的担保买卖,不然很简单上圈套。
第三,注册域名尽量挑选一些大的、信誉好的域名提供商,这么才能确保咱们域名的安全性。
第四,域名注册好后查看域名的注册信息是不是准确,并及时更改账户密码,不然域名很简单被人转走,到时候连投诉都找不到地方。
第五,注册域名后不要忘了续费,域名是按年收费的,不是一次性买卖就完毕了。
▲二、注册域名还需要要注意下面的一些事项(一)避免以后有争议:必须知道域名注册和续费的价格是多少,注册年限是多少;交钱后域名多长时间能够注册成功。
(二)域名的管理权限问题:注册域名之后是否拥有域名管理密码,可否进行域名基本信息更改(除域名所有人以外的信息),是否允许自由转出转入,以保护自己的无形资产不会因注册商的服务中断而导致损失。
(三)域名安全与产权方面来说:一定要正确填写域名的所有人,这关系到域名的产权问题及以后的域名过户、转移注册商等问题。
(四)注册商所提供的服务:能否修改DNS,域名解析是否有是否要收费,切记莫贪图一时的便宜,而带来后续诸多费用的产生和不便。
中文域名欺诈内幕调查之四铭万,互联网,电子商务.doc
中文域名欺诈内幕调查之四-铭万,互联网,电子商务-商务指南- 一次性注册10年的域名,显然没有可以站得住脚的理由。
因铭万而注册中文域名的人中,除杨敏这样的小本投资之外,大都是中小企业主。
杨敏告诉记,他所联系到的很多人都是在当地事业有成的人,有一定的实力进行投资。
发现自己上当之后,他们更多地碍于面子,而不愿意向他人透露内情。
这种说法在记的调查中得到了证实,凌先生就多次嘱咐记:“千万不要把我的真名透露出去,我损失了这么多钱,已经够丢人了。
”范世永也同样有过这样的顾虑。
但在考虑到铭万的销售仍然在进行,还有更多中小企业主并不知道什么是中文域名后,他认为自己有必要挺身而出,以真面目告诉大家自己的经历。
那张未来的大饼“他们拼命跟我说,IE7.0支持中文.cn域名了,中文域名将马上升值。
”凌先生说。
在铭万销售人员的描述中,中文域名的价值暂时未能体现,但它将体现在将来,中文域名的使用会越来越多。
IE7.0支持中文域名,也因此被一些人宣称中文域名时代到来,并引申至中文域名的炒作,称中文域名炒作的寒冬就要过去,中文域名将大幅升值。
但事实上,记采访的众多中文域名炒作仍然身处“寒冬”。
关于IE7.0的说法也在各个中文域名交易网站上流传着,但很快就被大量低价转让中文域名的消息冲散了。
如今,真正想做网站的人可选择的域名范围很宽,并且多数网站也只需要一个域名,域名的选择空间还非常广。
对于中文域名的未来很有前景的说法,范世永认为,不管中文域名将来是否真的会很值钱,但至少铭万不应该以欺骗的手段来销售。
“他们说抢注,他们说一次要注册10年,他们要求注册全套,打着国家发改委的旗号卖中文域名。
就算中文域名真的很值钱,他们也应该以正当的手段来卖。
”2006年初,铭万在福建等地开始组织中文域名拍卖会,国内某知名IT行业网站记杨先生因此撰文提出“监守自盗”的质疑。
文章发表后,铭万派出律师与其进行交涉。
“起初威胁我要打官司,过了一段时间又不了了之。
域名的抢注域名投资知识汇总
域名的抢注域名投资知识汇总所谓抢注,简单地划分,有两种意义上的抢注:1.一个从未被注册过的域名的抢注。
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域名的注册者预见到该域名潜在的价值,在其他人想到之前把该域名注册下来。
此范围内包含一些对知名品牌,知名团体或个人的名称、知识产权等。
2.对一个曾经被注册过的域名的抢注。
一个被注册过的域名,如果未能够在有效期结束前及时续费,则会在一段时间后被删除(具体过程见后文详解)。
在被删除后的第一时间内,抢先注册到该域名的行为,视作另一种抢注,这也是本文将要涉及的抢注范围。
实际上,一些存在潜在价值的域名,往往都早已被人注册,作为一个域名投资者或正要选取一个域名来开展网上业务者,费力去"想出"或是"造出"一个能够让大家公认很好的域名实在是难上加难。
更多的,应该由前人注册过,而因为种种原因被删除的域名中去寻找,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个域名从被注册到被删除的正常生存历程是这样的:1.ACTIVE:正常活动状态。
由Registry设置;该域名可以由Registrar更改;可以续费;至少被设置一个DNS(正常情况下要求设定两个)。
也就是正常意义上的正在使用中的域名。
2.REGISTRAR-HOLD:注册商保留。
由该域名的原始注册商设置;该域名不可以被更改或删除;必须由注册商解除此状态才可以更改域名信息;该域名可以续费。
该域名不包括在(域名根服务器)的区域中(不能正常使用)。
如果一个域名,在其有效期的最后一天,尚未收到续缴的费用,将会被设置成该状态,此时该域名已无法正常访问,设置成该状态的时间内,原注册人如及时续费,则该域名会马上恢复到ACTIVE状态。
如在经过最长45天,原注册人仍未续费,则该域名将被设置为下一个更危险的状态:REDEMPTIONPERIOD。
3.REDEMPTIONPERIOD:宽限期。
当注册商向注册局提出删除域名请求后,由注册局将域名设置称此状态,不过,条件是该域名已经注册了5天以上(如果该域名注册时间不足5天,则立即删除);该域名不包括在(域名根服务器)的区域中(不能正常使用);该域名不可以被更改或清除,只可以被恢复;任何其他注册商提出对此域名的更改或其他请求都将被拒绝;该状态最多保持30天。
域名抢注动了谁的“奶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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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对 象 。 已 发 生 的 中 文 域 名 遭 抢 在 注 的 事 件 中 , 害 者 不 只 是 跨 国公 受
不 能成 为 简单 衡 量 域 名 归属 的标 准 , 投 诉 人 虽 未 获 得 相 应 商 标 或 被
合法 的域名 权 益 。 以往涉 及商标 而
与 域 名 冲 突 的 问 题 时 , 拥 有 在 先 谁 权 利 和 是 否 存 在 恶 意 … : 是 比 较 直
重要 的两个 问题 。
册 制 度 , 护 了 广 大 域 名 注 册 者 和 维 持 有 人 权 益 。这 对 于 勺 域 名 相 关 的 其 他 各 项 权 利 的 保 护 , 出 了 新 的 提
与 一 个 特 殊 的 域 名 投 资 者 群 休 有
关 , 们 就 是 所 谓的 “ 米虫 ”域 他 ( 名 1 交 易 耆 的 别 称 ). 互 联 网 上 , . 在 域 名 人 致 相 当 于 一 种 标 明 地 址 住 所 的 门 牌 号 。自 打 互 联 网 诞 生 的 那 天 起 , 名 也 就 随 之 出 现 j 既 然 是 域 , “ 牌 号 ” 就不 能 够重 复 和错乱 , 门 , 因 此 域 名 作 为 一 种 资 源 青 必 然
同样 遭 到 过 境 外 公 司 抢 注 。 然 而 , 存 这 些 已 经 注 册 的 域 名 中 ,却 有 7 % 左 右 因 “ 名 尤 实 ” 长 期 闲 0 有 而
置 。
有 关 服 务 商 标 , 所 持 有 的 域 名 已 但
经 获 得 一 定 的 知 名 度 , 可 以 享 有 便
挑 战 。 其 足 加 大 了知 名 企 业 对 于 尤
抢注域名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域名已经成为企业、个人品牌形象的重要载体。
然而,在域名抢注现象日益严重的背景下,抢注域名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日益凸显。
本文将从抢注域名的法律后果、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应对策略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抢注域名的法律后果1. 违反商标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若抢注域名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将构成商标侵权。
法律后果包括:(1)停止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抢注者停止使用侵权域名。
(2)赔偿损失:被侵权人可要求抢注者赔偿因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销毁侵权物品:被侵权人可要求抢注者销毁侵权域名。
2.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抢注域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律后果包括:(1)停止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抢注者停止使用侵权域名。
(2)赔偿损失:被侵权人可要求抢注者赔偿因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承担行政责任:抢注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等。
3. 违反民法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抢注域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后果包括:(1)停止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抢注者停止使用侵权域名。
(2)赔偿损失:被侵权人可要求抢注者赔偿因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相关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第四十条: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他人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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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抢注,投资的灰色地带
不久前,成都市中联拍卖行举行中国首次网络域名拍卖,由成都资深网民马利一人委托的9个域名共拍出4个。
其中,备受关注的www.lenovo3000.com以32000元的价格拍出,比起拍价高2000元。
时下,域名巨大的获利前景和升值潜力已经成为吸引投资者的焦点,一些IT业界的公司和个人开始纷纷加入到域名抢注的队伍之中,意图从域名抢注潮中分得一杯羹。
虽然域名抢注早已不是新鲜话题,但域名交易在暴利驱使下,域名抢注者的成分已由个人发展为部分专业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加入,给企业的网络品牌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维权挑战困境。
早在2005年9月,就在Google雄心勃勃进军中国市场的时候。
其所有CN域名均被抢注,最后该公司不得不花百万美金回购。
同样,端午节中文域名遭韩国抢注,中国足协域名遭抢注,奥运吉祥物五福娃刚一面世,相关域名便被洗劫一空,这都在预示着域名抢注风潮的来临。
域名抢注风起云涌
在互联网上,域名相当于一种标明地址住所的门牌号。
既然是门牌号就不可能是重复的,可见域名作为一种信息资
源是有限的。
域名是企业在因特网上的标识,也是企业进入互联网,网络用户访问和联络企业的唯一途径,它不仅可以有效保护企业的公众形象和无形资产,而且是企业迈入信息化社会,融入国际大市场,进行电子商务应用的标志,因此有着巨大的商业价值。
在互联网时代,如果企业没有域名,那就意味着它在网上还没有一个正式的“门面”,其它用户或企业就无法在网络上找到这家企业。
当然,不仅是企业,个人也可以注册国际顶级域名。
而域名抢注就是一个域名在被别人注册之前,抢先将此域名以注册人的名义注册下来的行为。
有限资源,开放性注册,两种因素相加,必然导致域名抢注及域名交易市场的活跃。
由于互联网技术和域名管理机构最早出现在美国,域名交易市场也最早出现于美国,美国人在其他国家认识互联网之前,就已经将..org等顶级域名资源占为己有。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一些美国企业和个人在全球高价炒卖域名,获利十分丰厚。
在国内,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从2002年开始连续调低CN域名的管理年费,给予注册服务机构很大程度的优惠,同时,由于国内用户逐步认识到CN域名的价值,注册数量呈直线上升趋势。
截至2005年12月底,中国CN国家域名注册量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达到109万,与2004年同期相比,增长速度达到150%,在亚洲国家名列前茅。
CN域名成为网民
注册时的首选。
国内域名注册数量暴涨,与一个特殊的域名投资者群体有关,他们就是所谓的“玉米虫”(域名交易者的别称)。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域名资源既是有限的,就应该可以用来买卖,“玉米虫”因此产生。
大约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一些美国企业和个人就在全球高价炒卖域名,他们是世界上最早的“玉米虫”。
随着中国进入互联网普及时代,上网早已不再是精英阶层的专利,更多的公民成为铁杆网民,域名抢注就成为了网络经济的一个亮点。
中国的“玉米虫”随之而生。
由于国内许多知名品牌厂商家主动舍弃人们耳熟能详的中文品牌去
创造全然陌生的英文代号,不但使品牌价值大打了折扣,还使用户产生了认知障碍。
一些“玉米虫”趁虚而入,这些品牌的中文域名成为炙手可热的抢注对象。
自己旗下著名品牌的中文域名被别人抢先注册,导致原品牌拥有者的公司在宣传品牌的过程中陷入尴尬境地。
目前发生的中文域名被抢注的案件中,受害者不只是跨国公司旗下品牌,国内一些企业的知名品牌也同样遭到过境外公司抢注,引发了一场场的域名纠纷。
2005年以来,国内知名企业CN域名遭抢的事件屡屡发生,包括娃哈哈、长虹、同仁堂、恒源祥、白猫、海狮、南极人、红双喜、三枪等一批知名品牌;北京吉普CN域名(jeep.cn)拥有者因未及时续交年费被对它觊觎多时的一名
“玉米虫”抢注。
2005年9月22日,美国永备电池有限公司和劲量(中国)有限公司,向域名争议解决中心递交投诉书,称南京一家热处理设备公司抢注了劲量.cn域名(包括繁体),并将其指向自己的网站。
最终,经过仲裁,劲量电池的所有者讨回了“劲量.cn”域名。
2005年6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沃尔玛公司对“沃尔玛”享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权益,此前南京中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南京中铁”)注册、使用“沃尔玛”域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南京中铁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2006年1月,北京市高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南京中铁的上诉,维持原判。
2005年以来,CN域名抢注风起云涌,北京奥运经济网开通当天,其相关CN域名(bjoe.com.cn)就遭抢注,接下来五福娃、神六等域名全都被眼疾手快的“玉米虫”一抢而光。
随后注册者就在互联网上以数万、数十万元的高价拍卖这些域名。
从珠穆朗玛峰的高度重定,到“神舟六号”一飞冲天,国家科技领域取得的最新成果,转眼间让一些与此毫不沾边
的人发了财。
在2006年春节晚会上,赠台湾大熊猫名字――团团圆圆一经公布,便在网络域名抢注领域引起轩然大波。
很短时间
内,团团圆圆的中文和英文重要域名均被人抢注。
更有人抛出了16个相关域名总共333万元出售的天价。
如在上海某IT公司工作的彭先生,在易域网上一口气注册了16个有关“团团圆圆”中文和英文域名,一共花了2000多元钱,而现在这16个域名最低报价lO万元,最贵的高达88万元。
据报道,上海几家大的拍卖行已经在与彭先生积极联系,希望通过拍卖行公开拍卖这些域名。
中国企业应加强网络资产的保护意识
目前在一些已经注册的域名中,有70%左右有名无实长期闲置,这显然是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域名交易者所占有,目的是囤积居奇待价而沽。
域名投资一直因涉嫌投机而处于灰色地带。
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域名的注册投资成本低、转手回报高,是人们看好此投资渠道的原因。
2005年中国仅CN 域名注册量就突破百万,域名抢注争议数量也随之上升,而商标纠纷是其中的焦点。
针对这种情况,2006年2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对域名纠纷处理制度,即《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进行了修订。
在《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修订过程中,许多业界专家均认为,随着域名持有者数量的增多,有必要通过相关规范对域名注册者的利益进行合理保护,但如何权衡商标等现有权利人与域名注册者之间的利益,一时成了修
订的难点。
经过统一认识,当月14日《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修订完成。
3月17日新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正式生效施行。
与原《办法》相比,最突出的变化就是放宽了侵权定性,对域名抢注(也称恶意注册)行为做出新的解释,使之更加接近国际通行的域名注册制度,在域名争议的处理上更加注重保护最先注册者的权益。
新办法一是明确了“所争议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二是明确了只有在“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时,才能被认定为“恶意”;三是明确了被投诉人在接到争议解决机构送达的投诉书之前有
三种情形之一的,不被认为不当获利。
业内人士称,域名抢注合法化将对国内域名市场产生积极影响,“玉米虫”一族必然欢欣鼓舞,CN域名也将成为人们追逐的宠儿。
受Google.cn被高价兜售和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修订的刺激,如今,国内外“玉米虫”开始疯狂大量地抢注属于中国企业的各种域名标识,并利用部分企业怕麻烦的心理(一些被抢注商标域名的企业多数不愿为此花人力、物力去打官司,而采用花钱购回的办法解决),加价出售谋取暴利。
近期就出现了广州汽车集团、魅族MP3、海南航空等多家知名企业的中文域名,被职业化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抢注,险些蒙受重大
损失的事件。
新修订《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实施后,任何企业可以随时对一个域名注册者拥有的域名提出争议申请,要求重新仲裁该域名的归属。
同时此办法也保护了注册者的利益,缩小了恶意抢注的概念范围,也就是说任何个人和公司均可任意注册未被注册或被收回的域名,先注册者合法拥有其使用权。
由于目前国内许多企业缺少足够的品牌保护意识,尤其是对与企业品牌相关的网络域名缺乏足够的重视,许多“玉米虫”在其中捕捉商机,有大量企业或品牌相关域名被抢注。
而对于企业来说,就像抢注商标一样,这种带后缀的中文域名被抢注是防不胜防的。
因此,有关专家建议在企业品牌域名上也要立法。
由此可见,已经实施新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为域名抢注行为正了名,开了绿灯。
同时,也意味着新一轮的域名抢注高潮即将来临,域名交易也会趋于火爆。
那些看似名花有主的域名,因为还没注册,现在任何人都可以放心大胆地抢注,然后坐等买家上门高价收购。
这加大了知名企业对于域名的保护难度,在这个大背景下,相关企业应具备前瞻意识,重视域名注册问题,加强对网络资产的保护。
否则真的等到亡羊补牢时,就会为此付出不菲的代价。
(责编: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