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抢注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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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域名案例

抢注域名案例

抢注域名案例【篇一:抢注域名案例】原告甲有限责任公司诉称:原告成立于1997年,经过10多年的发展,其主营业务收入在全国同类企业中排名位居前列。

2005年,原告自主研发的“**圆”产品上市,当年市场销售火爆。

2006年8月,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了“**圆”商标。

为了宣传及推广“**圆”品牌,原告不仅投入巨额的广告费,而且积极组织、参加大量的市场推广活动和公益事业,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经过原告大量宣传和广泛使用,“**圆”商标已被广为知晓。

2006年2月,被告李某将甲有限责任公司“**圆”中文文字商标对应的汉语拼音注册为“xxx.***.xxx”域名,并公开在网上出售该域名牟利。

被告注册的争议域名是对原告商标“**圆”的音译。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因此请求法院判令:1、确认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3、被告承担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5万元;4、被告公开在报纸上向原告赔礼道歉.被告李某答辩称:针对双方争议域名,被告在持有期间从未在网上出售过,更未通过争议域名牟利。

被告注册、使用的争议域名与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相同也不类似,且标识不近似,故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而且被告注册争议域名在先,因此,被告没有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综上,被告的行为不具有恶意,被告注册、使用争议域名的行为未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篇二:中文域名抢注案例(1111字)上海有人抢注16个相关域名,要价333万京媒体报道,“团团”“圆圆”一经公布,便在网络域名抢注领域引起轩然大波,“团团”“圆圆”的中文和英文重要域名全部被有心人抢注,据上海的彭先生介绍,春节晚会上“团团”、“圆圆”这两个名字公布后的几秒钟内,他就已经把与两只大熊猫有关的16个域名全部注册到了自己名下,他共抢注了16个相关域名,并抛出了333万元出售的天价。

域名抢注的案例

域名抢注的案例

域名抢注的案例域名抢注是指某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手段,抢注他人已经注册的域名,然后以高价出售给原本的注册者或者其他有需要的人。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给网络安全带来了隐患。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域名抢注的案例。

案例一,某公司注册的域名被抢注。

某公司在注册了自己的企业域名后,由于没有及时续费或者其他原因,域名到期后被不法分子抢注。

随后,不法分子以高价出售该域名,造成公司形象受损,客户无法正常访问公司网站,给公司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案例二,个人注册的域名被抢注。

某个人在注册了自己的个人域名后,由于个人信息泄露或者其他原因,域名被不法分子抢注。

随后,不法分子利用该域名发布虚假信息、进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给该个人造成了名誉损失,甚至涉及到法律诉讼。

案例三,知名品牌的域名被抢注。

一些知名品牌的域名也经常成为不法分子抢注的对象。

不法分子抢注知名品牌的域名后,会利用该域名发布假冒产品信息、进行网络诈骗等行为,给品牌形象和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针对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域名抢注给企业、个人和品牌带来的危害。

为了避免域名被抢注,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点:首先,及时续费域名。

在域名到期前,及时续费是避免域名被抢注的有效方法。

其次,加强域名信息保护。

在注册域名时,要注意保护个人或企业的相关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另外,建议大家在注册域名时选择正规的域名注册商,提高域名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总之,域名抢注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给互联网安全和企业个人利益带来了巨大威胁。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域名管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

希望以上案例能够给大家一些启发,避免域名被抢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域名抢注案例分析(1)

域名抢注案例分析(1)

• 被告国网公司辩称,其注册的域名,系经中国政府授权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 中心(CNNIC)依法审查批准注册的,应受法律保护。其注册“ikea”主要 是准备在因特网上开展语音信箱服务业务,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开始,投入 大量精力和资金进行长期的策划和品牌培植。其中“ikea”的含义是“I”和 “Kea”的结合,“I”在互联网行业里是代表“Internet”的意思,“Kea”在 英文中是“一种羽毛漂亮喜欢吃肉,会学人说话的鹦鹉”。“鹦鹉学舌”在 中国家喻户晓,我公司正是基于鹦鹉和语音的此种联系而注册的。其并不知 道原告的商标“ikea”,何谈抄袭或模仿?更何况域名和商标是两种完全不同 的客体,对商标的保护并不能延伸到域名上。其注册了“ikea”域名后,虽然 目前尚未经营,但正在筹划开通关于因特网上语音服务方面的业务,与原告 的家居业没有任何联系。基于自己的创意注册域名,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原告指控,于法无据,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全部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 ,原告英特艾基公司主张被告在因特网上注册以“IKEA”为识别标志的域名 ,不仅会造成中国消费者误认为该域名的所有人系“IKEA”商标的所有人, 进而上网查询其所关注的“IKEA”商品或服务,而且会对其他国家的消费者 造成同样的误导。原告主张“IKEA”为国际驰名商标,不仅受中国法律的保 护,更受中国参加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保护。原告还主张被告注 册“ikea”域名的行为对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了损害并有继续造成损害 的威胁,被告注册数千个域名的事实足以证明,其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国域名 管理行业的基本立场,还违反了诚实信用之原则,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二、对域名抢注行为的认定 并非所有涉及他人商标、商号的域名注册都构成域名抢注。某一域 名注册行为是否构成抢注, 应从以下几个条件来认定:(一) 注册的域名 是他人的商标或商号。如果域名注册人注册的是自己的商标或商号, “ 抢注” 也就无从谈起。需要指出的是, 这里的商标不但包括已经注册 的, 还包括未经注册的但一直在使用的并且在特定的行业或领域为公 众所熟知的商标。注册商标固然受法律保护, 但未经注册而法律又允 许使用的商标使用人尽管不具有商标专有权却存在商标使用权, 其使 用权同样受法律保护, 任何侵害其商标使用权的行为都是非享有任何权利。也就是说, 假如同 一商标或商号在不同的国家为不同的人所注册或登记, 或在一国内, 经 营不同类商品或服务人的人注册了同一商标, 登记了同一商号,其中有 一个商标权人或商号权人将商标、商号注册为域名, 他人均不能主张 该行为构成了“ 抢注” , 因为注册人对该商标或商号享有权利。(三) 域名注册人主观上具有恶意。这是认定是否构成域名抢注的最关键的 一点。

抢注域名案例

抢注域名案例

抢注域名案例抢注域名是指某些不法分子利用先机,提前注册他人或企业的域名,然后以高价出售给真正需要的人或企业,甚至利用这些域名进行非法活动。

抢注域名的案例屡见不鲜,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典型的抢注域名案例。

案例一,某大型企业的域名被抢注。

某大型企业在筹备上市之际,发现其企业名称的域名被抢注。

这个域名与该企业的商标名称高度相似,企业在进行域名注册时却发现该域名已经被注册,并且被要求以高价购买。

企业方面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来要求恢复域名的合法使用权,这不仅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也给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案例二,个人域名被抢注。

某个体户在开展网络业务时,发现其个人姓名的域名被抢注。

这个域名与其个人品牌高度相关,个体户在进行域名注册时却发现该域名已经被注册,并且被要求以高价购买。

个体户方面也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域名的合法使用权,这同样给个人形象和声誉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案例三,域名被抢注后进行非法活动。

某企业的域名被抢注后,不法分子利用该域名进行非法活动,发布虚假广告、进行网络诈骗等。

企业方面发现后不仅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域名的归属权,还要应对因非法活动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法律责任。

以上案例都是真实发生的抢注域名事件,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麻烦。

为了防范抢注域名的风险,企业和个人在进行域名注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提前注册域名,在确定企业名称或个人品牌后,尽快注册相关域名,避免被不法分子抢注。

2. 注册多个后缀域名,注册.com、.cn、.net等多个后缀域名,避免被他人抢注其他后缀域名。

3. 注意域名到期续费,及时续费已注册的域名,避免因到期而被他人抢注。

4. 了解法律法规,对于域名的法律保护和维权有一定的了解,一旦发生抢注事件能够及时采取法律措施。

总之,抢注域名事件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因此在进行域名注册时务必要谨慎小心,做好防范措施,避免成为抢注域名的受害者。

抢注域名案例

抢注域名案例

抢注域名案例抢注域名是指某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抢注他人的域名,然后以高价出售给原本的域名所有者或者其他有需求的人。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合法所有者的权益,也给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以下是一些抢注域名的案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案例一,2015年,某公司在国际市场上取得了一定知名度,决定注册一个新的域名以扩大业务范围。

然而,当他们准备注册时,却发现该域名已经被抢注了。

经过调查,发现域名被一家不法分子抢注,并以天价出售。

最终,公司只能花费大量资金购买了这个域名。

案例二,某个创业者准备推出一个新的产品,为了宣传和销售方便,他决定注册一个相应的域名。

然而,当他准备注册时,却发现该域名已经被抢注。

经过调查,发现域名被一家域名投资公司抢注,要价高昂。

创业者不得不花费大量资金购买了这个域名,增加了创业成本。

案例三,某知名企业打算对自己的域名进行升级,以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然而,当他们准备注册新的域名时,却发现与他们品牌相关的域名已经被抢注,并且被用来发布一些不良信息,给企业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最终,企业不得不花费大量精力和资金来解决这个问题,重新塑造品牌形象。

以上案例充分说明了抢注域名的危害和影响。

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域名是其在互联网上的门面和品牌形象,是其商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旦域名被不法分子抢注,将会给其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域名的注册和管理,及时注册自己所需的域名,并且定期检查和更新域名信息,以防止域名被抢注。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域名抢注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加大对抢注域名的处罚力度,以净化互联网环境,维护互联网秩序。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遏制域名抢注行为,保护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总之,抢注域名是一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个人和企业都会造成严重损失。

我们应该加强对域名的管理和保护,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维护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能够净化互联网环境,为互联网的良性发展贡献力量。

域名抢注案例分析

域名抢注案例分析

手机域名抢注
.mobi手机域名是全球唯一为手机 .mobi手机域名是全球唯一为手机 及移动终端设备打造的域名, 及移动终端设备打造的域名,于 2006年 月正式对中国开放。 2006年9月正式对中国开放。而金 威啤酒(KINGWAYBEER.MOBI) (KINGWAYBEER.MOBI)、 威啤酒(KINGWAYBEER.MOBI)、欢乐 (HAPPYVALLEY.MOBI)、 谷(HAPPYVALLEY.MOBI)、深圳地铁 (szsubway.mobi)、 (szsubway.mobi)、天威视讯 (TOPWAY.MOBI)、 (TOPWAY.MOBI)、盐田港 (YPF.MOBI), (YPF.MOBI),这些深圳人耳熟能详 的名称在一个被称为“手机域名” 的名称在一个被称为“手机域名” 地方,均已遭到抢注。 地方,均已遭到抢注。
(二)区别
由于域名与商标 存在本质上的区 别,用商标法来 调整域名会造成 “多个注册商标 指向同一个域名” 指向同一个域名” 的局面出现。 的局面出现。这 是商标法所无法 克服的一个弊端 . 由于域名与商标 的构成不同, 的构成不同, 引发域名争议 大战的因素中, 大战的因素中, 许多都超出了 商标法的调整 范围. 范围.
三、恶意抢注
• (一)定义: 定义: • 恶意抢注指的是 以获利等为目的、用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 以获利等为目的、
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 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
(二)恶意抢注的判定: 恶意抢注的判定:
案例
2004年10月26日《东南早报》报道了厦门首起驰名 年 月 日 东南早报》 商标认定和计算机网络域名侵犯商标权案。 商标认定和计算机网络域名侵犯商标权案。本案的 基本事实是:年中泉州三兴体育用品公司欲用“ 基本事实是:年中泉州三兴体育用品公司欲用“特 步”商标以中文域名在互联网上注册时发现厦门个 体工商户蔡某于当年6月抢先注册了 月抢先注册了“ 体工商户蔡某于当年 月抢先注册了“www.特步鞋 特步鞋 业.cn”中文域名,并在网上销售同类产品和其他产 ”中文域名, 提供与自己产品、服务相混淆的销售信息; 品,提供与自己产品、服务相混淆的销售信息;于 是该公司以蔡某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 是该公司以蔡某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还构成不正 当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 当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自己所拥有 特步”商标为驰名商标, 的“特步”商标为驰名商标,注销蔡某恶意抢注的 . 特步鞋业.cn”中文域名, 特步鞋业 “www.特步鞋业 ”中文域名,由自己注册使用 该域名, 该域名,还要求蔡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 损失20万元 万元。 损失 万元。

域名抢注案例分析

域名抢注案例分析

案例
2004年10月26日《东南早报》报道了厦门首起驰名商标认定 和计算机网络域名侵犯商标权案。本案的基本事实是:年中 泉州三兴体育用品公司欲用“特步”商标以中文域名在互联 网上注册时发现厦门个体工商户蔡某于当年6月抢先注册了 “www.特步鞋业.cn”中文域名,并在网上销售同类产品 和其他产品,提供与自己产品、服务相混淆的销售信息;于 是该公司以蔡某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还构成不正当竞争为 由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自己所拥有的“特步”商标为 驰名商标,注销蔡某恶意抢注的“ www.特步鞋业.cn”中 . 文域名,由自己注册使用该域名,还要求蔡某立即停止侵权 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案例
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是大型企业集团 “Kelon”是该企业集团使用多年、并在20余类商品上获准 登记的商标。 1997年9月,科龙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以“Kelon为注册域名 时发现已经被广东永安制衣厂抢先注册 1997年12月广东新会市的一个神秘电话打给了该公司企管 部法规科科长何东:“我叫吴勇,我已经注册了 “Kelon”域名”。如果认为这个域名对贵公司有用, 我可以把它转让给你们。但是我希望拿到100万元的转 让费。
1998年12月1日法院传票在1999难3月10日上午 8时30分开庭。1999年3月6日吴勇发到海淀区法 院一快递,表示要注销域名。3月10日被告缺席 开庭审理此案。3月29日CNNIC致函北京海淀区 人民法院:1999年3月23日正式接到永安制衣厂 关于注销域名的申请,并于3月 25日完成该域名的注销。同时广东科龙集团有限 公司提交了注册该域名的申请。1999年4月12 日,广东科龙集团向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撤 诉申请。
3、奥运吉祥物(2005易趣苏州“若成枫”起拍1万3万成交)

域名抢注案例

域名抢注案例

域名抢注案例域名抢注是指某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从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给域名持有者和企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也对互联网秩序和正常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域名抢注的案例,以便大家更加了解这一现象。

案例一,2017年,某知名企业的域名被抢注。

某知名企业在经营多年后,决定将其业务拓展到互联网上,因此购买了一个与其品牌相关的域名作为官方网站的域名。

然而,在准备上线官方网站的时候,发现所购买的域名已经被抢注。

经过调查,发现是一家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手段抢注了该域名,并打算以高价出售给企业。

这给企业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也影响了其在互联网上的形象和声誉。

案例二,某个人的个人名字域名被抢注。

某个人在互联网上建立了自己的个人网站,并购买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域名。

然而,不久之后,发现自己的个人名字域名被抢注了。

经过调查得知,是一家域名投资公司利用技术手段抢注了该域名,并打算以高价出售给该个人。

这给该个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也让他在互联网上的形象受到了影响。

案例三,某企业的品牌域名被抢注。

某企业在互联网上建立了自己的官方网站,并购买了与其品牌相关的域名。

然而,不久之后,发现自己的品牌域名被抢注了。

经过调查得知,是一家竞争对手利用技术手段抢注了该域名,并打算以高价出售给该企业或者直接将流量引导到自己的网站上。

这给该企业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也让其在互联网上的形象受到了影响。

以上案例表明,域名抢注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不仅给域名持有者和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也对互联网秩序和正常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因此,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和机构加强对域名抢注行为的监管,加大对域名抢注的打击力度,保护域名持有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互联网的正常秩序。

同时,我们也提醒域名持有者和企业要加强对域名的保护意识,及时注册自己的域名,防止域名被不法分子抢注。

只有共同努力,才能让互联网更加安全、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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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结合抢注案件的全部事实来看,权利人遇到的举证并非不能解 决。最好的方法就是从抢注行为本身寻找突破口。其一,抢注者注册 域名不是为了使用该域名,而是借注册域名“敲诈”权利人,最终目 的是获得权利人为交换域名支付的“赎金”。因此,抢注者在注册了 域名之后,常常主动与权利人联系,公开声明其注册的某个域名就是 为权利人所为,其域名的网上名称部分使用的就是权利人的商标、商 号或其他标志。抢注者为了吊起权利人的胃口,也总要主动表白抢注 的事实,有时还通过新闻媒体大造声势.际傍自己是为了提高权利人 的网络意识才实施了抢生。因此,抢注者向已的言行成了证明抢注厅 为的最好证据。 其二,即使抢注者没有公开承认自己的行为是沧注、其注册大量域名 的事实也能成为证明抢往的有力证据:如果注册的个别域名与他人的 知名标志拼音或通常英文井译相同。还可以算是巧合,那么注册的几 十、上百个城名都与他人的知名标志“不谋而合”。被抢注的商标、 商号等标志都是有一定知名度的。即使注册域名时抢注者把它们拼音 化或泽成英文,人们也还暴能够分沸出城名与被抢注标志的联系。这 种联系可以从注册域名的数最得到证实,域名之间也可以用印证。
• 2001年7月2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 • 针对网络域名纠纷发生的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 解释列举了4种最为常见的恶意情形:(只要涉及其中一 种情形,法院就可以认定被告主观上具有恶意。) • ①为商业的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②为商业 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 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 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③曾 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这个域名获取不正 当利益的;④注册域名后自己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 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这个域名的。
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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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的注册
域名抢注与不正当竞争现象 域名抢注 域名 恶意抢注 抢注案例分析 域名抢注的法律适用
一、域名的注册
在我国.知名商标被抢往的事件发生。例如,两年前,一家香港 公司在美国域名注册当局将肠长虹“、“同仁堂”、“五粮液”、 “红塔山”“海尔”等一大批知名商标在研“.com”之下注册为 城名,并一再向被抢注的企业发信.表示班意以不菲的价格将这些 域名买还给它们一当时,抢注者的行为无疑让中国企业如梦方醒。 近来,又接连发生了在中国国家顶级域名“. cn”之下的抢注事件。 例如,有家广州公司在“. cn”之下将肯德基、可口可乐、宝马等 20多个国际知名商标注册为域名,还借助新闻媒介公开向被抢注 的企业报价,表示愿意有偿转让这些域域名现今已是重要资源, 抢注者无非是看中了其广告宣传的价值,以待最需要该域名者再 出高价将域名买去。注册域名其实并不复杂,只要在协助用户申 请的公司网站上注册账号,输入联系人的资料并交费后就可以拥 有一个域名的使用权。
域名注册流程
域名注册的价格
二、域名抢注
一、定义: 域名抢注指的是:对于有商业价值的域名,抢先以注册 人的名义注册下来的行为。 二、类型: 有两种意义上的抢注: ①原始抢注:(一个从未被注册过的域名的抢注),这 种情况下,一般是域名的注册者预见到该域名潜在的价 值,在其他人想到之前把该域名注册下来。 ②过程抢注:(对一个曾经被注册过的域名的抢注), 一个被注册过的域名,如果未能够在有效期结束前及时 续费,则会在一段时间后被删除。在被删除后的第一时 间内,抢先注册到该域名的行为,视作另一种抢注。
(二)恶意抢注的判定:
• 2006年3月17日开始实行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
争议解决办法》 • 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行为构成恶 意注册或者使用域名: (一)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 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 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二)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 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 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三)注册或者受让域名 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 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四)其他 恶意的情形。
抢注 案例分析
• 一、简要案情 原告英特艾基公司诉称,该公司在世界二十九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以“IKEA”命名 的大型专卖店一百五十余家,经营家具及家居用品。一九八三年,经中国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在中国商品分类和国际商品分类以及服务上分别获得了 “IKEA”、IKEA及图形组合商标和中文“宜家”的注册商标。在美国、英国、加拿大 、法国、香港等九十个国家和地区的多种商品和服务项目上注册了“IKEA”和IKEA及 图形组合商标。当该公司准备在中国互联网上注册以自己拥有的注册商标“IKEA”为 标志的域名时,却发现被告已在先注册了域名“”。将该公司的注册商标 “IKEA”与被告抢注的三级域名“ikea”相比较,二者的读音、字母组合以及消费者的 呼叫方式等方面均完全相同。所以,被告抢注的域名是对该公司已使用多年且极具独 创性的注册商标公然的仿冒。该公司的商标“IKEA”是驰名商标,其相应的中文商标 “宜家”在中国、香港、台湾等使用华语国家和地区也具有相当的知名度。自一九九 八年以来,上海、北京已经先后开设以“IKEA”商标为标识的家居专卖店,“IKEA” 商标在中国已经逐步为消费者认同。一九九八年该公司在中国支付的广告宣传以及推 广费用为六百万元人民币,而一九九九年的费用则上升为一千七百万元人民币。被告 在抢注“IKEA”域名后,长期空置未加以使用,其行为违反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 约》的原则立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所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相冲 突,应属不正当竞争行为。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和注销 “”域名;2、判令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三、域名抢注的原因 • (1) 域名的价值。域名具有标识功能, 人们通过域名可以找到企业在 网上的地址, 同时企业也可以将域名作为在互联网上代表自己的标志 因此,对于知名企业而言, 域名同其企业名称(商号)、商标一样, 也具有 极强的商业价值, 而且随着网络技术应用的发展, 其价值甚至可能会超 过企业名称、商标的价值。 • (2) 域名的唯一性。在国际互联网上,由于技术方面的要求, 不能存在 两个完全相同的域名, 这与商标不同,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会存在完 全相同的商标, 甚至在一国之内, 也会存在同一商标被不同的主体所注 册, 但使用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的情形。域名的唯一性意味着 一旦某个企业的名称或商标被他人注册为域名, 该企业将永远失去将 自己的企业名称、商标注册为自己的域名的机会。 • (3) 人们的习惯。通常, 在不知企业域名的情况下, 要想访问某一企业 的网络, 人们最先想到的是该企业域名极可能是与其名称或商标有关 的;而在面对某一以知名企业的名称或商标注册的域名时, 人们又会联 想该网站可能与该知名企业有关。
•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行为人注册、使用域名行为
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的4个条件:(当被告注 册、使用域名等行为同时具备这4个要件时,法 院应当认定其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 ①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②被告域 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 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 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③被 告无注册、使用的正当理由。④被告具有恶意

被告国网公司辩称,其注册的域名,系经中国政府授权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 中心(CNNIC)依法审查批准注册的,应受法律保护。其注册“ikea”主要 是准备在因特网上开展语音信箱服务业务,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开始,投入 大量精力和资金进行长期的策划和品牌培植。其中“ikea”的含义是“I”和 “Kea”的结合,“I”在互联网行业里是代表“Internet”的意思,“Kea”在 英文中是“一种羽毛漂亮喜欢吃肉,会学人说话的鹦鹉”。“鹦鹉学舌”在 中国家喻户晓,我公司正是基于鹦鹉和语音的此种联系而注册的。其并不知 道原告的商标“ikea”,何谈抄袭或模仿?更何况域名和商标是两种完全不同 的客体,对商标的保护并不能延伸到域名上。其注册了“ikea”域名后,虽然 目前尚未经营,但正在筹划开通关于因特网上语音服务方面的业务,与原告 的家居业没有任何联系。基于自己的创意注册域名,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原告指控,于法无据,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全部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 ,原告英特艾基公司主张被告在因特网上注册以“IKEA”为识别标志的域名 ,不仅会造成中国消费者误认为该域名的所有人系“IKEA”商标的所有人, 进而上网查询其所关注的“IKEA”商品或服务,而且会对其他国家的消费者 造成同样的误导。原告主张“IKEA”为国际驰名商标,不仅受中国法律的保 护,更受中国参加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保护。原告还主张被告注 册“ikea”域名的行为对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了损害并有继续造成损害 的威胁,被告注册数千个域名的事实足以证明,其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国域名 管理行业的基本立场,还违反了诚实信用之原则,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三、恶意抢注
与域名抢注的事实问题相比,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就更难解决了:域名 注者的目的是把域名卖出去。抢注者只“注”不“用”其域名。是否 构成了权利人的侵害? 一、恶意抢注定义: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 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 的行为。 二、对域名抢注行为的认定 并非所有涉及他人商标、商号的域名注册都构成域名抢注。某一域 名注册行为是否构成抢注, 应从以下几个条件来认定:(一) 注册的域名 是他人的商标或商号。如果域名注册人注册的是自己的商标或商号, “ 抢注” 也就无从谈起。需要指出的是, 这里的商标不但包括已经注册 的, 还包括未经注册的但一直在使用的并且在特定的行业或领域为公 众所熟知的商标。注册商标固然受法律保护, 但未经注册而法律又允 许使用的商标使用人尽管不具有商标专有权却存在商标使用权, 其使 用权同样受法律保护, 任何侵害其商标使用权的行为都是非法行为。( 二) .域名注册人对该商标或商号不享有任何权利。也就是说, 假如同 一商标或商号在不同的国家为不同的人所注册或登记, 或在一国内, 经 营不同类商品或服务人的人注册了同一商标, 登记了同一商号,其中有 一个商标权人或商号权人将商标、商号注册为域名, 他人均不能主张 该行为构成了“ 抢注” , 因为注册人对该商标或商号享有权利。(三) 域名注册人主观上具有恶意。这是认定是否构成域名抢注的最关键的 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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