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域盗窃案件的成因与对策
农村盗窃案件频发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农村盗窃案件频发的现状及对策探讨摘要:目前农村盗窃还是特别猖狂,如何遏制、减少或杜绝农村盗窃犯罪严重,避免造成农民的财产造成了巨大威胁及损失,给农业生产及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严重影响,导致农民怨声载道,使农村没有一个安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本文就现状、原因和对策做了一次简陋的探讨。
引语:今天得知家里养的很有灵性很听话很会看家,有二十多斤的狗又被盗了,本来在农村像这样谁家被偷个牲畜啊物品啊农作物啊什么的非常普遍,是常事!但是回忆本来就贫穷的家里这几年反复被盗的物品累积:93年家里被偷了11袋刚收回来的谷子,农村用化肥大尿素袋装的(当时家里每年口粮都要差五六个月,没吃的时候只吃红薯玉米糊);96年家里被盗耕牛两头(母牛带小牛仔,当时家里所有家当就只有这两头黄牛,一家田地全靠它们去耕,我就是没有钱上学,也没舍得卖这点依靠);2000年被盗一辆自行车;05年家里一条特别忠诚的大黄狗有三十来斤被人毒死,狗中毒后回家了没让盗贼偷走(农村为了防盗一般都有养狗习惯,当时看的狗中毒临死前那眼淌泪水、口吐白沫、全身抽搐痛苦的样子,如果知道谁是下毒者,恨不得就立刻把他杀了);06年一个月连续被盗两辆自行车;今年8月3日一辆助力摩托车又被偷了;之间家养的鸡啊农作物啊小物品啊什么的丢了多少被下毒的多少都记不清了....今天又被可恨的盗贼偷走了看家防贼的狗!盗窃对象广泛,家乡村民的家畜如耕牛、猪、羊、鸡、鸭、鹅,过年烘的腊肉、花生、大豆、油、家具、电器、交通车辆、农运工具、电力设备、建筑材料、电缆、钢管、钱财、地里农作物粮食、五谷、菜....被盗的是举不胜数!!只要能变卖为钱的、能吃的、用的都逃不过贼手!!正文:一、农村盗窃案件的现状农村的人我想应该都深有体会,不管是谁家出了刑事案件、物牲被盗、受人欺负、经济纠纷等等等等,首先想到的是自己怎么凭关系去摆平,而不是想到报案,想到Police。
农村派出所是大事管不了,大案破不了,小事不去管,小案不去破。
当前农村盗窃犯罪新动向剖析

当前农村盗窃犯罪新动向剖析一、*犯罪的新动向18年以来,xx县检察院受理*案件 161人,其中团伙案12案43人。
经过对二年多来办理的*犯罪案件进行认真剖析调研,发现当前*犯罪有如下新的动向:1、犯罪方式团伙化。
作案人员分工明确,盗销一条龙。
今年该院受理的*案中团伙作案43人,占26%。
如曹某等六人都是河南商丘市梁园区李庄人,与我市光山县的张某商量组成了所谓的“飞虎队”,团伙成员中有专门驾驶的、有负责销赃的、有负责扒车越货的。
2、犯罪组成人员家族化。
共同作案人员有的是兄弟,有的是父子,有的夫妻,有的是亲戚关系。
如崔某等四人涉嫌*罪案。
18年3月19日,犯罪嫌疑人崔某、付某二人经预谋伙同周某、刘某等人于当日夜9时许,驾车至xx县小茴店镇南张斌鸭厂内盗走种鸭133只,价值2万余元。
后将种鸭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陈某、李某夫妇,得赃款3000元。
崔某、付某、陈某均是亲戚关系,陈某和李某是夫妻关系。
四名犯罪嫌疑人是表亲和姻亲关系。
3、作案范围跨区域化。
有的跨省作案,有的跨地市作案,给社会稳定造成很大的影响。
如王某等人*团伙案,18年3月份以来,王某等三人结伙从安徽省XX市流窜到河南省商丘市、周口市、驻马店市、信阳市疯狂作案几十起,驾驶车辆在宾馆、招待所,见到好的车辆便撬开后备箱进行*,*钱物价值几万元。
4、作案工具现代化。
有的作案工具比较先进,开着汽车进行*,作案被发现后,巡逻民警开着性能相对落后的车辆,根本追不上,很容易逃脱。
如曹某一伙6人,于18年1月15日深夜在国道106线上从一辆大货车上扒窃花生米40袋后,就将窃得的花生米运到仓库,刚打算再次伺机作案时,被一辆警车跟上,其中犯罪嫌疑人孟某某驾驶技术熟练,车速快,开着车沿着国道106线疾驶,很轻易地就将警车甩掉。
5、作案手段残忍化。
有的犯罪嫌疑人在*过程中,其行为被发现后便使用暴力威胁、强奸等手段阻止被害人报案。
如徐某、张某*案,18年7月至18年8月间,徐、张等人在*的过程中被人发现后就进行抢劫,用强奸的方法阻止妇女报案,强奸、抢劫作案21次。
打击盗窃调研方案

打击盗窃调研方案背景盗窃一直是社会治安问题的一部分,对个人和财产的损失产生了负面影响。
为了减少盗窃事件的发生,需要采取措施进行打击和防止。
本文将介绍一些打击盗窃的调研方案。
调研目的针对盗窃行为,调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盗窃发生的原因; 2.盗窃多发区域的特点; 3. 盗窃目标的种类、数量和金额; 4. 盗窃作案者的特征、手段和侵入途径; 5. 目前的防盗措施和存在的问题; 6. 可能的改进空间和建议。
调研内容盗窃发生的原因1.经济因素。
贫困和失业是盗窃的主要原因之一。
另外,物价上涨和工资收入不增反降也会导致一些人采取不法手段谋求生活来源。
2.社会心态。
以牟取暴利或其他利益为目的的人心态恶劣,对社会不负责任,容易犯罪。
3.安全措施不到位。
许多盗窃案件是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而被劫持或盗窃的。
盗窃多发区域的特点盗窃的多发区域通常是人口密集的城市地区,也有一些是偏远、少有人烟的乡村地区。
多发区域的特点有: 1. 交通流通密集; 2. 财物流通频繁; 3. 相对较为荒凉、偏僻。
盗窃目标的种类、数量和金额在调研期间,我们针对被盗窃的物品进行了调查,发现: 1. 金属制品是盗窃的主要对象之一; 2. 电子产品如手机、电脑等; 3. 公司文档和信息; 4. 农产品和农用物资; 5. 产业尤其是矿业物品常常遭受重创。
盗窃作案者的特征、手段和侵入途径盗窃作案者通常是年轻人,他们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瞬间贪欲,造成的危害可大可小,具体特征和手段如下: 1. 大多数是男性,年龄在20至40岁之间; 2.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 3. 通常使用工具、工具具有通用性和隐蔽性, 侵入盗窃对象; 4. 通过窗口、门、管道等途径侵入盗窃对象。
目前的防盗措施和存在的问题目前采用防盗手段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安装防窃器; 2. 使用专业防盗系统; 3. 增加巡逻警力; 4. 增加社区宣传和活动。
然而,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这些方法仍有不足之处,存在以下问题:1. 高昂的初期投入; 2. 真正需要防窃的商业领域,大部分也没有意识到防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 社区活动的参与度不够高; 4. 制定和改进防窃措施缺乏统一的具体计划。
盗窃事件发生的原因及相应防范措施

盗窃事件发生的原因及相应防范措施
1. 原因:
盗窃事件发生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 财物价值:盗窃者主要受到财物的价值吸引,特别是贵重物品和现金。
这些物品容易转手变现,成为盗窃的目标。
- 机会和便利:部分盗窃事件是由于机会和便利性的存在而发生。
例如,人们在疏忽或没有足够的保护措施的情况下留下财物,为盗窃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 经济困难:一些人由于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拮据,选择了盗窃行为来满足他们的需求。
2. 防范措施:
- 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公众对盗窃的认识和警惕性,以便及时发现可疑行为并采取预防措施。
- 财物保护: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时,应选择安全可靠的保管措施,如使用保险柜、防盗锁等。
- 环境安全:改善环境安全措施,例如安装监控摄像头、加强照明等,以减少盗窃事件的发生。
- 社会支持:提供经济援助、教育和工作机会等资源,以减少因经济困难引起的盗窃行为。
-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盗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抓获和起诉盗窃者的概率,以起到威慑作用。
以上是盗窃事件发生的原因及相应防范措施的简要概述。
通过加强安全意识,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我们可以有效减少盗窃事件的发生。
然而,这只是一些基本的建议,具体的防范措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扒窃案件高发措施

扒窃案件高发措施引言扒窃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指的是偷窃他人财物的手段之一。
扒窃案件的高发给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带来了威胁,因此,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少扒窃案件的发生是当务之急。
本文将讨论一些扒窃案件高发的原因,并提出一些应对措施来减少这种犯罪行为的发生。
扒窃案件高发的原因1.社会经济因素:经济状况不佳、贫富差距加大等社会经济因素是扒窃案件高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贫困、失业和无业人员更容易选择扒窃作为生计手段。
2.社会价值观念的扭曲:社会价值观念的扭曲也促使了扒窃案件的高发。
某些人在追求物质享受和快乐的过程中,不择手段地进行扒窃行为。
3.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扒窃案件高发与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也有一定的关系。
如果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的巡逻和应急措施,扒窃犯罪分子更容易逃避打击,从而刺激了扒窃案件的增加。
应对措施为了减少扒窃案件的发生,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应对措施。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措施: 1. 加强社会安全教育:通过开展社会安全教育,提高公众对于扒窃犯罪的认识和警惕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社会对扒窃犯罪的厌恶程度。
2.提高执法力度:加强对于扒窃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增加巡逻频率,提高扒窃案件的侦破率。
同时,惩罚力度也需要加强,对于扒窃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
3.加强社会复员和帮教工作:对于经济贫困、失业的人员,应加大社会复员和帮教工作的力度,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提供就业机会和培训,减少扒窃犯罪的产生。
4.配备监控设备:在公共场所和重要区域安装监控设备,提高监控覆盖率,减少扒窃案件的发生。
监控设备的存在可以起到威慑作用,减少扒窃犯罪的产生。
5.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开展社区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于自身财产安全的警惕性。
教育居民加强防范意识,不随意暴露财物,锁好门窗,并居民之间加强邻里关系,共同维护社区安全。
6.加强社会援助和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援助和保障体系,提供足够的福利保障,减少社会贫困现象,从根本上减少扒窃犯罪的发生。
盗窃案件频发的法律原因(2篇)

第1篇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盗窃案件在我国呈现出频发的态势。
这不仅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也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感。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盗窃案件频发的原因,以期为进一步加强治安管理、预防盗窃犯罪提供参考。
一、法律制度不完善1. 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在预防和打击盗窃犯罪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
首先,部分盗窃犯罪行为难以定性,导致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
例如,一些盗窃行为可能被定性为“侵占”,而侵占罪的处罚力度远低于盗窃罪。
其次,现行法律对盗窃犯罪的法律责任规定不够明确,使得犯罪分子在实施盗窃行为时存在侥幸心理。
2. 法律条文滞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盗窃犯罪手段和方式不断翻新,而现行法律条文在预防和打击盗窃犯罪方面存在滞后性。
例如,网络盗窃、跨境盗窃等新型盗窃犯罪在法律上缺乏明确的规定,使得犯罪分子有空可钻。
3. 法律执行力度不足在法律执行过程中,部分执法部门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导致盗窃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此外,一些地方对盗窃犯罪的打击力度不够,使得犯罪分子在短时间内难以受到应有的惩罚。
二、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1. 法律知识普及不足在我国,部分群众对法律知识了解有限,导致在遭遇盗窃时无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一些盗窃犯罪分子也因法律意识淡薄而铤而走险。
2. 法律宣传形式单一目前,我国法律法规的宣传形式较为单一,主要依靠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
然而,这些宣传方式难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导致法律宣传效果不佳。
三、社会治安管理存在漏洞1. 群防群治机制不健全在我国,群防群治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手段。
然而,部分地区的群防群治机制不健全,导致盗窃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难以受到有效遏制。
2. 公共安全设施不完善公共安全设施的不完善为盗窃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例如,部分小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监控设备不完善,使得犯罪分子在作案时难以被监控。
四、盗窃犯罪分子心理因素1. 经济压力在我国,部分盗窃犯罪分子因家庭困难、失业等原因,生活陷入困境,为了生存而走上盗窃犯罪的道路。
解决农业行业中盗窃问题的具体对策
解决农业行业中盗窃问题的具体对策一、背景介绍在当今社会发展进程中,农业行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不仅承担着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农产品等重要任务,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之一就是盗窃问题。
由于农产品本身价值较高且易于流通,使得其成为犯罪分子的常见目标。
因此,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农业行业中的盗窃问题势在必行。
二、加强技术防范手段1. 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覆盖性广、画质清晰的视频监控系统,对重要区域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
将监控图像及时上传到云平台,并配备专人进行实时观看和预警操作,在异常情况下能够迅速报警和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2.智能感应设备:通过安装红外线传感器、声音感应器等智能感应设备,可以实时捕获可疑动静或声音。
例如,在一个作物种植园区域内部署红外感应设备,当有人员靠近作物区域时,感应器会发出警报并自动拍照保存相关信息。
三、加强治安巡逻力度1. 增加治安巡逻频率:加强对农田、大棚等远离城市的地方的巡逻频率。
尤其是在夜间和平时人员较少的时间段,增加巡逻力度。
通过警察和社区志愿者等多种方式组成专门的盗窃预防小组,实施24小时轮流巡逻。
2. 技能培训:培训农田管理人员以及治安巡逻人员具备基本的警务技能和防范盗窃知识。
包括监控系统使用方法、报警联系流程、判断可疑情况等技能培训,提高人员战斗力。
四、加强社会各界合作1. 成立行业协会:建立农业行业安全协会或联盟,并邀请政府部门、保险公司、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打击盗窃问题。
协会可以制定一套完整的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并开展相关培训活动,推广先进经验和科学技术的应用。
2. 建立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预防盗窃行动中来,建立健全农业行业举报的机制。
通过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网络平台等,向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举报渠道,并对积极提供线索和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五、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建设1. 制定更为严谨的法律法规:针对农业行业盗窃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立法工作,制定更为细化、完善的法律法规。
试论盗窃案件突出的原因及对策
试论盗窃案件突出的原因及对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体系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迅速由相对的“静态封闭”向“动态升级”型转化,人、财、物的大流动,带动社会和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形成了治安防范工作的动态新环境,治安形势面临严峻的考验,各类刑事案件随之增多,尤其是盗窃案件十分突出。
如何强化动态社会环境下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遏制和减少盗窃犯罪的增多,已成为新形势下改革和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的重大研究课题。
一、盗窃犯罪增多,治安形势严峻(一)盗窃案件大幅度上升,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不断加大以楚雄州永仁县为例, 2006年立刑事案件157件,其中:盗窃案件 92件,破 49件,盗窃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58.6%;2007年立刑事案件169件,其中:盗窃案件101件,破了53件,盗窃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 59.8%; 2008年立刑事案件176件,其中:属盗窃案件105件,破 59件,盗窃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59.6%;这些数字客观地反映出了盗窃犯罪大幅度上升的趋势,危害程度明显增大,极大地威胁着社会治安的稳定。
(二)盗窃案件遍布社会各个角落,犯罪量处于高水平态势由于盗窃犯罪活动的空间、时间、范围较广,形成了多方位和全天候的犯罪格局,所有有经济价值的东西都可能成为侵犯的对象;所有放置有价物品的场所都可能成为犯罪现场。
流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本地的无业人员(特别是有吸毒史人员)、“两劳”释放人员及构成犯罪的主体,流窜犯罪现象较为突出。
(三)盗窃犯罪日趋多样化、复杂化盗窃案件频繁发生,日趋突出,严重地危害着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而作案手段日趋智能化、科技化,具有现代特征,增大了公安机关的侦破难度,作案形式表现出多样化,有集团、结伙、单独、内外勾结、流窜作案等;作案空间大、范围广,有人、财、物高度集中和流动的重点复杂地区和场所,也有人、财、物相对分散、交通落后的农村边远地区,作案时间不分白天、黑夜,不分季节,作案工具有现代通讯、交通工具;作案原因有预谋和随机作案,盗窃案件的这些特点,致使盗窃犯罪较为复杂,难以控制,侦破难度较大。
农牧偷匪_精品文档
农牧偷匪引言:农牧偷匪是指那些经常在农村和牧区进行盗窃活动的犯罪分子。
他们以非法侵入农牧户家中偷盗财物为主要手段,给农牧户带来巨大的损失和不安全感。
农村和牧区一直是农牧偷匪活动的重点地区,由于地理环境复杂,警力不足等原因,这些犯罪分子时常逍遥法外。
本文将对农牧偷匪的现象、原因以及应对措施进行探讨。
一、农牧偷匪的现象农牧偷匪的盗窃行为多发生在农村和牧区,其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1. 夜间活动频繁:农牧偷匪一般在夜间活动,利用黑暗、人员稀少等因素,使其行动更为隐蔽。
2. 盗窃对象广泛:农牧偷匪的盗窃对象包括居民住宅、农田、牲畜等。
他们扰乱着农牧户的日常生活和生产经营。
3. 技术手段日趋高科技化:随着科技的发展,农牧偷匪也学会使用高科技手段进行作案,如破解密码锁、利用无人机进行侦查等。
二、农牧偷匪的原因农牧偷匪的存在,一方面是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结果,同时也与农牧地区的特殊经济和社会环境有关。
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 经济压力:农牧地区的农牧户普遍面临经济压力,生活条件艰苦,这使得一些人被迫走上偷盗的道路。
2. 缺乏教育和就业机会:农牧地区的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很多年轻人只能在家务农或放牧。
缺乏教育和就业机会,使得一些人无法找到稳定的收入来源,从而选择了偷窃活动。
3. 治安问题:农牧地区的治安问题相对较差,警力缺乏,监管力度不够,使得农牧偷匪得以肆无忌惮地作案。
三、应对措施为了防止农牧偷匪的活动对农牧户和社会造成更大的伤害,应采取一系列的应对措施:1. 提高社会保障:加大对农牧地区的扶贫力度,改善农牧户的生活条件,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
2. 加强警力部署:加大对农牧地区的警力部署,提高警力的持续性和响应速度,加大对农牧偷匪的打击力度。
3. 宣传教育:加强对农牧地区的社会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牧户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4. 加强技术防范:通过引进先进的安防设备,提高农村和牧区的监控能力,减少农牧偷匪的作案空间。
盗窃案件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对策
盗窃案件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对策在当今社会,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盗窃案件逐年上升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这不仅危及人民的财产安全,也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那么造成盗窃案件逐年上升的原因是哪些,对此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呢?一、原因1.经济发展不平衡。
随着城乡发展不均衡、财富差距扩大,社会上不少人因为贫困而走上了盗窃的道路。
2.道德水平下降。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多元文化的冲击,一些人的道德观念逐渐淡薄,以及文化和教育体制的不足,也增加了盗窃犯罪的风险。
3.对监管不严。
警力不够,不少场所监管不够到位,犯罪者有更多的机会钻空子,增加了作案风险和犯罪者的胆大妄为。
二、对策1.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
治安警务要保持高压态势,加大警力的投入,及时发现和防范盗窃犯罪,在重要场所配置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巡逻,对加强场所的看守和保护。
2.加强教育和宣传。
从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正义风尚等方面入手,着力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增强观察和判断能力,提高盗窃犯罪的预防意识。
3.完善刑事处罚制度。
加强刑事法律的适用和实施,对于犯罪者要依法惩处,使犯罪者产生惧怕和遵法的心理,在社会层面建立起对盗窃犯罪的道德谴责。
4.加强社会治理。
通过加强经济改革和社会管理,实现资源禀赋、财富分配、制度设计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增强社会的平稳性和和谐性,降低贫困人口的比例,从而降低盗窃犯罪的产生率。
综上所述,盗窃案件逐年上升,与经济、道德和监管等多方面的原因密切相关。
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需要制定多方面的策略,加强教育宣传、完善法律体系、加强社会治理、加大防控力度等,让社会得到更好的治理和安定。
只有这样,才能防止盗窃犯罪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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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村地域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有所增长,其中盗窃案件尤为突出。
笔者通过对某市人民法院1997年至2002年受理的刑事案件调研发现,被告人在农村地域作案的案件,年递增率为3.3%,其中盗窃案件年递增率为11.6%。
如何预防、遏制这类犯罪,已成为该地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课题。
为此,笔者拟通过统计分析,结合审判实践略陈浅见。
一、农村地域盗窃案件的特点
1、流窜作案区域广。
该院辖区地处里下河腹部,河港湖荡纵横交错。
由于湖荡河港阻隔,农村地域陆路交通不便,而使用水上交通工具船只通往村舍田畴却方便快捷。
因此,在该市农村地域盗窃作案的被告人往往以挂浆机船作为交通载体,既便于流动作案,又利于运载赃物。
这些案犯,有时一个晚上能窜至几个村舍,盗窃十几个农户,案发前,劣迹遍布十多个乡镇,几十个村庄。
如:被告人沈兴荣、沈小健、顾维明、顾维祥、姚艮国盗窃一案,五被告人在两个月时间内,先后结伙流窜于该市及东台市、江都市的8个乡镇,40多个村庄,采用宰羊、牵羊、抓鸡等手段作案14起,窃得山羊160余头及鸡鸭等家禽家畜,涉案受害的农户近200户。
2、案犯文化程度低,作案手段差。
该院受理的在农村地域盗窃案件的被告人,文化层次普遍低下。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4.4%;而文盲、半文盲(含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50.4%。
这些案犯,由于文化程度低,决定了其作案手段的局限性。
他们通常在室外偷窃或采取撬门扭锁、翻墙入室等手段实施盗窃。
例如该院审理的被告人王元祥、林中明、杨银富、万树柏、张加美盗窃一案,五名被告人中,只有一名具有小学三年级文化程度,其他四名均是文盲。
他们先后单独或共同以船为交通、运输工具,流窜于该市13个乡镇40多个村庄采用扭锁、翻墙入室等手段,盗窃作案达56起。
3、作案次数多、所盗物品杂、查证认证难。
该院受理的被告人在农村地域盗窃的案件,被告人偶尔偷窃的少,常习性盗窃作案者多。
盗窃犯在城区作案,盗窃目标主要是现金、手饰及摩托车、家用电器、高档服装等贵重物品;而在农村,自行车、摩托车及船只被窃后,往往被案犯作为继续作案的交通运输工具。
他们利用这些交通、运输工具,“扫荡”性作案,螃蟹、甲鱼等水产品,稻、米、黄豆等粮食,鸡鸭鹅、猪牛羊等家禽家畜,锅碗刀勺、煤气灶等日用品,咸鱼、咸肉、香肠等食品都成为盗窃的目标。
这类案件案发前,被害人(失主)往往不报案,加之案犯流窜作案次数多、地域广,所盗窃的赃物品种杂,案发后很难寻找被害人及证人,对所盗窃的数量,份量,除了被告人的供述外,往往缺乏其他相关证据佐证或被告人的供述与被害人、证人的证言不一致,从而使法院认证十分困难。
4、有前科劣迹的人员所占比例大。
该院受理的这类案件,被告人中有前科劣迹的占22.6%。
这些盗窃犯,有的是“二进宫”,还有的是“三进宫”、“四进宫”。
特别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基本上每个案件都有个别被告人具有前科劣迹,其他同伙,有的是其“狱友”,有的是其父母、弟兄、妻子、儿女,还有的是其亲戚、邻居及好吃懒做、臭味相投的“二流子”。
他们纠合到一起作案,有前科劣迹的案犯通常起组织、领导作用或主要作用。
二、农村地域引发盗窃案件的成因
引发农村地域盗窃案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既有被告人自身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社会大环境客观方面的影响。
1、案犯法律道德意识差。
盗窃犯罪的被告人大多数是文盲加法盲。
他们平时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是非不明,荣耻不分。
相当一部分案犯,日常游手好闲,惹是生非,将盗窃所得挥霍一空。
更有甚者,将盗窃所得用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
2、案犯劳动致富观念弱。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
一部分人在党的富民政策的指引下,通过自己的勤奋劳动先富裕了起来,其他农户理当以他们为榜样,积极劳动致富。
而盗窃案件的被告人,他们患了“红眼病”,也想早日摆脱贫困、早日致富,但他们主观恶习深,好逸恶劳,既不去钻研学习发家致富的技术;又不肯埋头苦干、辛勤劳作。
为了“快速致富”,追求享乐,于是,他们走上了盗窃犯罪的道路,甚至出现了男女老少齐上阵的“盗窃专业户”。
3、政法机关查处力度小。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把盗窃罪的起点刑从有期徒刑五年以下降低为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同时又提高了数额标准,且除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以外,都不适用死刑。
从而加大了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
加之农村派出所警力不足,治安力量薄弱,有些被盗窃案件的失主报案,派出所不能及时立案查处,致使这类案件增多,案犯有恃无恐,胆子越来越大,作案频率越来越快,作案次数越来越多。
例如该院受理的被告人丁荣明、赵丰红盗窃一案,两被告人实际作案近百起。
案发前,失主曾三次向公安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立案后,并未认真及时地调查处理,直至两被告人再次作案,被群众发现后扭送到派出所时才予查处。
但由于被告人作案时间长,盗窃次数多等原因,致使查证、认证困难,为此,定案时只认定了34起。
4、被害人(失主)安全防范措施缺。
近年来,农户举家外出打工的增多,这些农户往往不委托他人看守房屋财产,将门一锁了事。
还有一些农户,白天到田间劳动,家中无人而不锁门,或锁门后钥匙不随身携带,而将其藏在门下等地方。
这些都为犯罪分子入户盗窃提供了有利条件,致使“白日闯”案件增多。
另外,大多数农户的船只简单地系在河边;收割后的农作物不及时入室保管,囤积在室外;家禽家畜虽有窝圈,但缺少必要的防盗措施。
这些状况,也为案犯实施盗窃大开了方便之门。
三、预防、遏制农村地域盗窃犯罪的对策
抑制农村地域盗窃犯罪的滋生和蔓延,可以根据引发这类犯罪的原因,采取下列措施:
1、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意识。
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是预防和遏制盗窃犯罪的关键。
为此,可以结合“四五”普法,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典型案件,到此类案件多发地公开开庭审理,就案讲法,从而使人们充分认识盗窃犯罪的违法性、危害性和应受惩罚性,预防和遏制盗窃犯罪的必要性。
通过普法教育,增强公民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防范能力。
3、落实帮教计划,实施综合治理。
看守所、监狱及其他劳改、劳教部门,应当加强狱政教育。
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宽严相济的典型案例到关押本区域人犯相对集中的劳改场所进行法制教育。
对缓刑犯,人民法院应当做好回访考察工作,教育帮助他们悔过自新、重新做
人。
农村公安派出所及治安保卫组织对两劳释放人员及缓刑犯,应当逐一落实帮教措施,加强其法制意识,增强其荣耻观念。
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帮助两劳释放人员提高劳动致富的技能,帮助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难题。
同时注意做好两劳释放人员亲友的工作,动员他们积极协助政府开展帮扶教育活动,切实为两劳释放人员营造一个自食其力、重新做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从而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其重操旧业再次盗窃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