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建设中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探讨
论失地农民利益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失地农 民利 益受损 的现状
l 、农 民的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
一
土地 ,包括农用地和宅 基地的使用权是 宪法赋予农 民的 供了就业机会 。农 民失去 了土地就 意味着失去 了这种 附着在 项基本权利 。农用土地是农 民重要的财产 ,它不仅有直接 土地 上的就业机会 。由于我国的二元用 工制 度 ,以及矢地农
失地农 民再就业面 临 受益的功效 ,同样具有资产增 值的潜力 。然 而随着土地被大 民的自身素质 、择业观念等 因素的影响, 巨大的困难 ,生活难 以保障 。再次 ,失地农 民的可持续发展 量的征用 ,农 民土地使用权威 为了空 中阁楼 。我国实行土地
所有权 }公有 制 ,农 民只享有 土地的使用权 ,农 村土地的流 得 不到保证 。生存权 是发展权的基础 ,在 基本生活面 临较大 l 勺 转受到严重 的限制 。实际上土 地实际的处分权 掌握在基层干 困难 的情况下 ,可持 续发展必然艰难 ,薄弱的经济实力难 以 部即县 、乡 、村 干部的手上 。于是 ,这些基层干 部就常常以 完成子女的教育 ,难以支出高昂的就业培训费 ,有 心无力 。
权利 。其结果农 民大量I 土地使 用权被剥夺 。据 统计 ,近年 但 由于这个补偿标准带有 浓厚的计划经济色 彩 ,是一种与市 向 来全国有近亿 亩耕地被 征用 ,有 4 0 0 多万农 民成为 “ 务农无 场 无关 的政 策性 价格 ,在 实践 中 ,暴露 出这个 标准 是偏 低
地 、上班 无岗 、低保无份”的 “ 三无农民” 。 的。主 要表 现在 :一 是征 地补 偿费 用远 低于 土地 的出让。
关 键 词 :土地 征 用 失地 农 民
社会保障
社 会救 济
失 地农 民问题是 党的十七届三 中全 会后在推进农村 综合 形式 ,但集 体土地要想进入 市场 自由流转必须先通过 征收程 改革中必须解决好 的主要问题之一 。土 地是国家赋予农 民社 序转为 国有 才行 。所以从土地 市场这个角度 来说 ,实际上是 会 保障的载体 ,对 于农民而言 ,土 地基本上涵盖了其一 切生 剥夺了农 民集体土地 的增 值收益权 。农村集体土 地作 为投资
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状况及解决途径

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状况及解决途径失地农民是相对于国家建设和发展需要而遭受土地征收、征用等行为所致的农村居民群体,他们因征地而失去生产生活来源,社会保障难以得到保障,社会地位降低,生活质量难以维持。
在当前国家进一步加强土地征收,开展规划建设的背景下,失地农民的问题日益突出,需要我们关注和解决。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状况及解决途径进行分析。
一、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状况1.就业岗位少失地农民由于失去了土地资产,无法从事农业生产,又因为缺乏相关技能,难以进入城市工作市场,造成他们就业的难度较大,就业岗位较少。
2.生活水平降低失地农民在征地补偿后,往往无法再有一个固定的收入来源,许多失地农民的经济状况大幅度下降,生活水平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3.社会保障问题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许多人的社会保障难以得到保障,许多失地农民因为没有社会保障,生活中发生了疾病等不幸事件,往往承担不起治疗费用,最终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
4. 土地保障问题征地补偿给失地农民带来了一定的补偿,但在实际操作中,头绪不清的程序化,强行要求信访部门办理或是要通过诉讼解决的情况主要还是存在的。
土地已经是关系农民衣食住行,社会安全的重要生产资料之一,因此失地农民的土地保障是非常关键的问题。
二、失地农民权益保障解决途径1.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政府可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强化对失地农民的保障责任,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让失地农民有更好的医疗保障和更稳定的养老金。
2.拓宽就业渠道对于失地农民,可以发挥其劳动力,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可以从建设农产品加工厂、环境维护清理、统计调查、中介服务等多方面扩大居民的就业渠道。
3.加快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承包流转是解决失地农民土地问题的重要途径,可以通过合理的土地承包流转,保护失地农民的土地权益。
在流转中可以让失地农民受益,获得红利,由此得到宽限和帮助。
4.鼓励创业探索立足农村、发挥农业资源优势,拓宽农民的经济来源。
失地农民权益保护措施探究.pptx

本研究虽然涉及了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的多个方面,但研究 内容仍不够深入。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深化研究内容,如 对失地农民的心理适应、文化适应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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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不足与展望
01
研究样本较小,缺乏代表性
本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研究样本较小,可 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缺乏广泛的代表性。未来研究可以 扩大样本范围,提高研究的代表性。
02 03
研究方法较为单一,需要多种方法综合运用
本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进行,研究方法较 为单一。未来研究可以采用多种方法综合运用,如文献资 料分析、实地观察等,以提高研究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社会保障政策
01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失 地农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确保 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02
医疗保障政策
03
养老保险政策Biblioteka 为失地农民提供医疗保障政策, 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和医疗救助。
为失地农民制定合理的养老保险 政策,确保他们老有所依,提高 他们的养老保障水平。
加强就业安置与保障力度
促进失地农民再就业
政府应加大对失地农民的就业扶持力度,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帮助失 地农民实现再就业。
保障失地农民的劳动权益
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制度,确保失地农民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劳动权益,如工资待遇 、工时制度等。
提升社会保障与福利水平
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 系
就业安置与保障
就业安置
政府应当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促进失地农民就业。
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范文

《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西宁市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大量失地农民。
这些农民因城市扩张、土地征收而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面临诸多权益保障问题。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以期为政策制定和实际操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建议。
二、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现状西宁市作为青海省省会,近年来城镇化进程加速,大量土地被征收用于城市建设和扩张。
在此过程中,失地农民的生存状况、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
许多农民失去了他们传统的土地经营权和收益权,加之就业难、社会保障不健全等因素,导致其生活水平下降,权益受损。
三、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面临的问题(一)土地征收政策执行不规范部分地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政策执行不规范、程序不透明等问题,导致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受到侵害。
(二)补偿机制不完善当前,土地征收补偿机制尚不完善,部分农民获得的补偿费用不足以满足其生活和就业的需求。
此外,补偿标准不一、不透明,使得部分农民的权益受损。
(三)就业问题突出由于文化程度、技能水平等方面的限制,许多失地农民难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就业难成为他们面临的重要问题。
这进一步加剧了他们的生活压力和权益保障问题。
四、解决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对策建议(一)完善土地征收政策政府应完善土地征收政策,确保土地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透明性。
同时,应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防止滥用权力、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
(二)优化补偿机制政府应优化土地征收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确保农民能够获得足够的补偿费用以维持生活和就业。
此外,应建立公开透明的补偿标准,让农民了解自己的权益。
(三)加强就业培训和指导政府应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帮助他们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同时,应鼓励企业吸纳失地农民就业,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失地农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
关于维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的调查与思考

造成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受损的主要原因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这导致了政府在土地征收、 补偿和安置过程中存在不规范、不公正的现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
研究不足与展望
01
研究样本有限
由于时间和资源有限,我们的调查样本相对较小,可能无法全面反映失
地农民的实际情况。未来可以通过扩大样本范围和增加调查内容来提高
补偿机制不合理
在一些地方,征地补偿标准偏低,且补偿款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导致失地农民 获得的补偿与其付出不成比例。
农民维权意识淡薄
知识水平有限
一些失地农民由于知识水平有限,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了解,缺乏维权意识 和能力。
经济条件制约
一些失地农民由于经济条件限制,难以承担维权成本,即使有维权意识,也难以 付诸实践。
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就业困难
失去土地后,许多农民面临就业困难 的问题。由于缺乏技能和知识,他们 在寻找工作时面临较大的挑战。
社会保障不足
一些农民在失去土地后,社会保障成 为一个突出问题。他们往往无法获得 充分的社会保障支持,导致在生老病 死等方面缺乏保障。
03
失地农民权益受损原因分析
法律制度不完善
05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受损情况普遍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失地农民普遍存在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不公、就业保障不足、生活水 平下降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产生活和心理健康。
维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必要性
失地农民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失去了土地这一生产资料,且往往无法获得平 等的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因此,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 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考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大量乡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发生了变化,农民的生活也发生了变化,其中失地农民仍然是社会保障体系缺失的重灾区。
社会关心者一直在努力缓解失地农民发生的危机,但存在一些缺陷。
因此,建立一个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加全面,更加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亟待解决。
首先,要形成一种系统性的失地农民政策,用以加强对失地农民的保护,使他们具有法律上的经济和社会保障。
对失地农民的保护,应明确职责,加强责任,提高质量,加快实施,同时要求失地农民发挥好社会责任,自我辩护,重视自身利益。
其次,要强化组织部门政府部门在经济、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协助和支持,使失地农民能够利用政府和社会服务,提高就业技能,并实施培训、补充保险、提高服务质量等政策措施,使其能够充分发挥自身能力,与其他人共同发展。
另外,建立社会福利网络,为失地农民提供必要的保障服务,如住房、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等服务,政府应多投入资金以实现上述服务,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可以获得有效的福利。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管理体制建设,建立监督机制,科学决策,有效考核,全方位发挥失地农民的保障作用,完善补助政策,以提高社会保障的实施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总而言之,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失地农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增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任务。
推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要求各方加强沟通,减少保障分散,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投入;要加强社会保障与其他发展领域的综合衔接,把失地农民纳入到宏观发展的轨道中,把失地农民看做市民的一部分,以全面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促进失地农民摆脱困境,实现共同发展。
失地农民权利保障的探讨

失地农民权利保障的探讨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在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负面问题,尤其是失地农民的大量出现,形成了一个新的弱势群体,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失地农民的权利严重受损,形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一、我国土地征收中失地农民权利受损的现状及问题1. 征地程序不公开透明,滥用征地权力。
通常政府都是采用“两公告一登记”的方式进行征地工作,即公布征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偿登记,基本不听取广大农民群众的意见,都是政府的私立行为,尤其是在某些物质利益的诱惑下,许多政府机关出现了暗箱操作的不法行为,整个征地过程都缺乏民主性,农民参与土地决策的程序不完善以及执行不严格,导致的严重后果就是本来就粗疏的征地程序制度难以得到认真执行,偏差事件时常发生,农民利益无法保障。
尽管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用审批权由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行使,但各级地方政府实际上仍想法设法行使着一定的权力,加之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在征地申报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
由于立法上对于土地征收、征用的公益性界定不清,一些地方政府机关任意解释“公共利益”,随意将商业用地纳入公共利益范畴而频繁、大量征地,以致侵害农民土地财产权益的现象不断出现。
2. 征地补偿不公平合理,失地农民的生活质量大大降低。
货币安置和就业安置是目前主要采用的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方式,除此之外还帮缴纳一定数量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表面上看失地农民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的解决,实际上却存在明显的权利受损。
从失地农民的角度来看,政府通过各种手段,以十分低廉的价钱就买断了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地,这可是一个严峻的问题,意味着农民失去了耕种的土地和安居的住所,也就无法生存下去。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即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在种种霸王条款的规定下,农民拿到的补偿费是不能保障基本的生存和发展的。
《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范文

《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西宁市作为青海省的省会城市,也在快速发展的城镇化进程中,出现了一个亟待关注和解决的社会问题——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大量的土地被征用和利用,但相应的农民的权益如何得到合理有效的保障成为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因此,本研究将对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
二、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与失地农民现象西宁市作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其城镇化进程正在加速发展。
然而,在城镇化进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土地的征用和利用。
由于城市扩张、工业发展、房地产开发等原因,大量的农民失去了他们的土地。
这些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的同时,也面临着就业、生活、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的问题。
三、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现状(一)经济权益保障不足在失地农民的经济权益保障方面,虽然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如给予一定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费用等,但这些措施往往无法满足失地农民的实际需求。
同时,由于部分地区存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的不透明操作和腐败现象,导致部分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社会保障不完善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困境,西宁市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不完善。
他们在就业、医疗、养老等方面面临较大的困难,特别是在城市生活中,他们的生活成本较高,但收入却较低。
此外,部分地区的社会保障政策并未完全覆盖到失地农民群体。
(三)文化权益的忽视在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文化权益也受到了忽视。
他们失去了原有的文化环境和社区关系,面临着文化适应和认同的困境。
同时,他们的传统文化和习俗也面临着被遗忘和消亡的风险。
四、解决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对策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首先,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土地征用过程中的权益保障标准和程序,规范土地征用行为。
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确保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提高经济补偿标准政府应提高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确保失地农民能够获得足够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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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卷 第3期 河 北 工 程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V ol.36 No.3 2019年9月 Journal of Hebe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Social Science Edition) Sept.2019[投稿日期]2019-07-17[基金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HB18SH005)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郭艳(1984-),女,河北馆陶人,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
特色小镇建设中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探讨郭艳1,柴佩文2(1河北工程大学 文法学院,河北 邯郸 056038;2.河北工程大学 园林与生态学院,河北 邯郸 056038)[摘 要]特色小镇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失地农民群体面临着权益保障困难、社会排斥及社会阶层分化等问题。
通过凸显特色产业,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特色小镇发展,注重旅游特色商品开发、发展休闲农业和完善社会保障等方式,可以提升失地农民的再就业,缓解失地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关键词]特色小镇;失地农民;农民就业 doi :10.3969/j .issn .1673-9477.2019.03.016[中图分类号] C9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477(2019)03-078-04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镇。
特色小镇在全国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中,特色小镇的发展可以承载大梦想。
特色小镇作为乡村振兴的一种有益探索,符合当代人追求个性,悠闲体验式消费的新需求。
然而,在建设特色小镇的过程中,因为政府规划、产业需要等一些原因,产生了一些征地现象,伴随征地而来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失地农民问题。
一、特色小镇发展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特色小镇的发展,集产业、居住、营销和现代服务等多重功能为一体,特色小镇的发展往往与征地伴随而生,在征地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失地农民。
失地农民,是伴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出现的特殊群体。
原本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被征,用来建设城镇工业、构建工业产业园区或其他盈利性农业活动,由此出现了失地农民。
失地农民在形式上是指那些户籍仍是农业户口却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的农民,更深层次的理解则是因丧失土地而失去土地使用权、生活保障权、就业权等一系列相关权利的群体[1]。
有一种形象的说法,认为失地农民是“种地无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收入无路”的“四无”人员[2]。
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字显示,失地农民的数量每年大概有300万人,到2030年,失地农民的数量将增加到1.1亿人[3]。
二、与失地农民伴随而生的社会问题(一)生活保障及社会阶层的分化问题长期以来,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在社会各个方面影响深远。
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中提到“中国社会是乡土的”,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具有深厚的土地情节。
我们想到乡下人,往往称他们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
”“土”是他们的命根[4]。
耕地被征收后,失地农民丧失了他们基本的生活来源,其面临的选择大致可以分为两种:身体力强、年轻点的农民多数会进城打工谋生;另外那些身体不太好,年龄比较大的农民则会留守农村,做一点小生意糊口。
在都从事农业生产的时候,农户之间的收入均来自于农业收入,彼此之间的差异不是特别明显。
土地被征后,个体农户由于年龄、身体状况、就业技能等方面的禀赋不同导致农民出现阶层分化更加严重,原有的“优势群体更为突出,而弱势群体的弱势群体的弱势地位更为明显,甚至是陷入巨大生存风险中”[5]。
一方面,进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就业面狭窄,工资收入低且不稳定。
另一方面,那些完全没有其他收入纯粹靠农业收入的失地农民群体,柴米油盐酱醋茶等原本靠种地收入可以满足的开支,也需要寻找新的途径来填补,子女的教育、人情份子等开支更成为一种负担,征地获得的补偿款被视为非紧急情况万万动不得的一种积蓄,不敢轻易挪作他用。
(二)失地农民遭遇社会排斥社会排斥可能体现在就业、教育、文化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从经济方面来看,失地农民往往受制于受教育程度较低、没有种地之外的特殊就业技能而只能被迫流入城市中流动性强、竞争力差的岗位中,诸如建筑工地工人、保姆、餐厅服务员等。
这些工作除了工资水平较低往往还伴随着各种福利极度缺乏,工作条件差等不利因素。
从政治方面来看,城市职工很多权益的维护是通过单位的工会或家庭所在的居委会等组织来履行,而进入城市的失地农民往往是游离于这些基层自治组织之外的群第3期郭艳等:特色小镇建设中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探讨79体,缺乏权利代表和利益诉求的渠道。
在与这些农民息息相关的征地问题上,无论是补偿价格还是征地亩数,农民往往都是被动接受。
当农民对征地所给予的补偿不满意时,因为诉求表达机制的不健全,往往会通过上访等方式来强烈表达自己的不满,给社会带来一些不和谐、不稳定的威胁。
从社会文化方面来看,失地农民进入城市后,往往要经历一个文化的震荡期,无论是生活方式、生产方式还是消费方式,都要经历一个从不适应到逐渐适应的过程,这个过程或短暂或漫长,或顺利或不畅。
在这个过程中,同时也伴随着失地农民原有社会关系网络的断裂和社会资本的重构过程。
经常我们会看到一种普遍的现象,失地农民进入城市后,由于其经济收入的限制,往往居住在城郊结合部地带,交往的对象、相处的圈子或者是地缘关系接近的老乡群体,或者是有某种亲缘关系的亲属群体,除了工作时与城市居民真正的接触和交往并不多。
伴随失地而来的问题,比如因失去传统生计方式返贫、自身技能水平较低或者生活方式的巨大差异导致融入城市困难,农民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断裂等,种种矛盾交织在一起,有可能会诱发和放大社会矛盾。
失地农民在加速形成一个庞大的新弱势群体。
一旦生存和就业问题无法妥善安置和解决,就有可能引发一些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因失地农民问题引发的冲突和矛盾中,最为尖锐的问题是因为政府征地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引发失地农民出现主观排斥城镇化融入进程现象。
(三)权益保障困境当前,我国特色小镇的发展主要推动力是政府,政府也是征地的主要实施者。
在征地过程中,涉及到征地的用途、规模、征地安置补偿等多层次的问题。
这些因素与各种政策及农民的各种复杂心态相互交织,产生诸多问题。
有学者从征地满意度对失地农民市民化程度的影响方面进行研究,认为失地农民征地满意度越高越有利于农民市民化的实现[6]。
但是,现实往往是,征地过程往往伴随着失地农民权益的流失,且后续保障力度不足,出现失地农民权益保障困境的局面。
而这种权益的流失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土地被征收后带来的收益权缩水、征地知情权被屏蔽、利益表达权受限制、社会保障权弱化等方面[7]。
三、协调特色小镇建设与失地农民问题的思考与国外的建制镇不同的是,我国的特色小镇更多的是由政府主导、有目标、有计划地构建出现的。
特色小镇是在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资源开发等方面聚集而成的一种发展平台[8]。
特色小镇建设过程中失地农民问题的产生,有政府规划决策的因素,也有特色产业发展的需要,还有农民自身的诉求等原因,是关系特色小镇能否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维护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大问题。
(一)发展特色小镇经济,构建优势品牌,提升失地农民就业质量特色小镇是在特定空间上形成的聚集区,其特点是拥有一种有竞争力或独特的产业(产品)。
建设特色小镇,特色产业是基础,一定要在“特色”上下足功夫,不能就特色造特色。
特色小镇的发展和建设,富民是核心,要与当地农民的就业紧密结合起来,让特色小镇的发展真正做到惠及多数农民。
无论是产业型特色小镇还是运动休闲小镇,其建设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就是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参与感、积极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或者说让农民的就业质量有所提高,就业结构有所改善。
在特色小镇发展过程中,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政府要制定统一规划,谋划建立特色产业和特色品牌,并且不断集聚优势品牌和规模效应,将特色小镇与“区域、企业、产品”有机结合,通过打造一批龙头企业、知名品牌,将特色小镇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吸引更多的失地农民实现就地城镇化,切实参与特色小镇建设全过程,改变被动失地、低质量就业的恶性循环。
(二)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特色小镇建设中的失地农民问题乡村振兴所指的乡村,可以分为四种不同的类型,即:集聚提升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和搬迁撤并类村庄,四类村庄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侧重点和要解决的问题均有所差别,出现失地农民问题的原因和解决方式也有所差异。
在乡村分类的基础上,我们要建设的特色小镇也被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如特色小镇较早产生于江浙一带的产业集聚型特色小镇、有体育休闲特色小镇、有创意文旅小镇、有名人故居型特色小镇等多种类型。
综合而言,目前我们正在着力规划和建设的特色小镇及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思路如下:第一类,产业型特色小镇。
这种产业如果具体细分,又可以分为农业产业价值、工业产业、生态产业、旅游产业、文化产业、商业服务产业等[9]。
这类特色小镇建设要突出产业特色,将产业聚集,沿着“产业—产业链—产业面—产业群”这样的发展思路不断将产业向纵深方向发展。
最早提出特色小镇80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期概念的浙江杭州云栖小镇就是这种类型的典型代表。
第二类,在那些有山、有水、有绿、有可挖掘故事的乡村,发展生态旅游产业。
比如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依托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建设特色民族小镇或特色民族村寨。
在太行山区的村落中,依托当地的山地资源,开发旅游景区或者深入挖掘红色革命文化资源,建立红色革命文化为主的特色小镇等。
第三类,平原地区的传统农业村落,即缺山少水又没有民族风情和名胜古迹的乡村,要结合本地的特色,找到一种农作物作为自己的支柱产业,并力争形成规模化经营,发挥规模效应。
如河北馆陶县依托黄瓜的种植,建立的“黄瓜小镇”,在4亿元销售额的基础上,通过发展生态文化旅游、技术输出等,为本县争得“中国黄瓜之乡”的美誉。
当地的失地农民通过租赁土地的方式,承包黄瓜大棚,结合黄瓜采摘等生态农业发展,极大的提高了农业收入。
产业规模化除了能够增加当地农民收入,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是农民生产的黄瓜不用费心去专门做销售,来自全国各地的黄瓜收购商会到“黄瓜小镇”进货,有效规避市场价格变动带给农民的风险,农民的增收更加稳定。
(三)注重旅游特色商品开发和销售,分散失地农民就业压力随着人们经济实力的提高,节假日休闲放松的要求越来越强烈,购买力也在不断提高,游客们具有购买旅游特色商品的强烈意愿。
在特色小镇发展过程中可以进一步注重旅游特色商品的开发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