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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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案要求】本合同的立案要求是指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申请并获得资质,并依法成立监理机构,方可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第二条【目的和基本原则】本合同旨在明确委托方和监理方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的实现,维护委托方和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定义和解释】根据本合同的要求,以下术语的定义和解释如下:1. 建设工程:指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在土地上修建、改建、扩建、装饰、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的活动。

2. 监理:指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inspection, 检验 testing 和评审 review 的活动。

3. 委托方:指依法与监理方签订本合同,委托监理方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

4. 监理方:指取得了合法资质的监理机构,具有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能力和经验。

......第二章建设工程监理任务第五条【监理范围】监理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进行监理。

监理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设计阶段的审查和确认;2. 施工企业资质、技术、质量等方面的审核;3. 施工过程的监督检验;4. 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查和确认;......第三章建设工程监理报告第十二条【监理日志】监理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记录和整理建设工程的监理日志。

监理日志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节点;2. 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问题;3. 施工进展和工期控制的情况;4. 施工质量的检验、评估和指导意见;......第四章合同变更和索赔第十七条【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如需进行建设工程的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案变更,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 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 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 示范文本)以下是为您起草的一份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1. 合同主体1.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1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2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1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2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合同标的2.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4 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5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3. 权利义务3.1 委托人的权利义务3.11 委托人有权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12 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监理酬金。

3.13 委托人应向监理人提供开展监理工作所需的工程资料和相关信息。

3.14 委托人应协助监理人协调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关系。

3.2 监理人的权利义务3.21 监理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

3.22 监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符合要求。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24-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24-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24-0202)附件: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 "工程"指本合同附件一所列明的工程项目;(2) "监理"指甲方对乙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3) "合同价款"指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监理费用;(4) "监理期限"指本合同约定的监理起始日至监理结束日。

第二条监理范围和内容2.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阶段;2.2乙方应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符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甲方的要求;2.3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监理情况,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监理费用3.1监理费用包括固定费用和可变费用两部分,具体金额见附件二;3.2固定费用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可变费用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和监理情况按月支付;3.3乙方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监理费用。

第四条监理期限4.1监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4.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监理期限相应顺延。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 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5.2提供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图纸、技术规范等,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监理条件;5.3 按照乙方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问题;5.4 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监理工作。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1 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6.2 及时向甲方报告监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6.3 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6.4 不得将监理工作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7.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7.2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导致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方与甲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法独立公正进行监理,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合同定义1.建设工程监理:指甲方雇佣监理人员,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和控制,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要求进行。

2.监理人员:指由甲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和条件的机构或个人,负责承担建设工程监理的全过程工作。

3.甲方:本合同中指建设工程的业主或者委托代表甲方的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4.监理服务方:指甲方在本合同中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或个人。

以下简称“监理服务方”。

第三条合同补充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四条监理范围1.监理服务方应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等进行全程监理。

2.监理服务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监理计划、监理文件的编制和监理报告的撰写。

3.监理服务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和意见,并配合乙方解决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第五条监理义务1.监理服务方应按照“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履行监理职责,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

2.监理服务方应及时到场,对建设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理,并提供监理意见和建议。

3.监理服务方应配合甲方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定期检查和验收。

4.监理服务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建设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5.监理服务方应确保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向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支持。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六条合同变更1.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解决。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理,乙方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和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设工程监理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监理范围1.1 本合同监理的范围为甲方的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阶段的监理工作。

1.2 监理内容涵盖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监理服务。

第二条监理期限2.1 监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监理期限相应顺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顺延期限及监理费用。

第三条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3.1 监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计算,具体金额为:________元。

3.2 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为:甲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支付总监理费用的____%作为预付款;监理工作完成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支付剩余监理费用。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1.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1.3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相关资料和信息,以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2.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监理费用。

4.2.2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4.2.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监理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未付监理费用____%的违约金。

5.2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024年-《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2024年-《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遵循《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照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监理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维修、拆除等工程。

第三条监理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建设工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监理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五条监理合同双方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保护环境,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定义与术语第六条本合同中所称的“建设单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建设工程投资、组织、管理、使用等职责的单位。

第七条本合同中所称的“监理单位”是指依法取得监理资质,承担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单位。

第八条本合同中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装饰装修等工程。

第九条本合同中所称的“监理”是指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第十条本合同中所称的“监理人员”是指监理单位派驻建设工程现场,负责监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监理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建设工程的批准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二)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四)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资料。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02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正规范本(通用版)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缔约方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第二条监理范围根据《建筑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乙方作为独立的第三方监理机构,负责对甲方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任务和目标1.监理任务:乙方的监理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施工图纸的审核、对施工合同的审核、对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对施工过程的全程监督、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对工程竣工和交付的验收等工作。

2.监理目标:乙方的监理目标是确保建设工程按照合同约定、设计要求、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安全、合规完成。

第四条建设工程信息提供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建设工程信息:–工程基本情况介绍–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施工单位资格证书–相关建设工程许可证件2.甲方提供的建设工程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

第二章监理报告和资料第五条监理报告和资料的提交1.乙方在监理期间应定期向甲方提交监理报告。

2.监理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汇报–工程质量验收情况–施工合同履行情况–特殊问题和风险提示3.监理报告应在每次提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得到甲方的确认。

第六条监理资料的保存1.乙方应妥善保存相关监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监理报告、工程图纸、检测报告等。

2.监理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第七条乙方工作记录1.乙方应妥善保管和记录监理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状况。

2.监理记录应详实、准确、完整,并按要求提交给甲方。

第三章监理费用和支付方式第八条监理费标准1.双方约定监理费用为建设工程总造价的百分比。

2.监理费用计算的基础为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

3.监理费用支付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监理费支付1.监理费应按照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支付。

2.监理费支付应及时、足额。

第四章违约和争议解决第十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如一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停止违约行为。

监理合同示范文本6篇

监理合同示范文本6篇

监理合同示范文本6篇篇1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监理合同范本甲方:(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监理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为明确监理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所在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二、监理服务范围1. 甲方委托乙方对上述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选择、工程施工、工程变更、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2. 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筑监理规定,保证服务质量、服务标准。

三、价格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具体费用如下:监理报酬: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整。

2. 支付方式:乙方每月向甲方开具监理费用明细清单,甲方应当在接到清单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费用。

四、监理责任1.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依法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发现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时,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2. 乙方应当保证监理报告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不得为不法利益谋取个人私利。

五、甲方责任1. 甲方应当依法提供项目建设相关文件和资料,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

2. 甲方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应当保密,不得泄露。

2. 监理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在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七、变更和解除1. 双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经过书面协商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除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监理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在履行监理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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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一局部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那么,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效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本钱合同的文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效劳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通用条;6附录,即:附录A相关效劳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的组成局部。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监理酬金:。

2相关效劳酬金:。

其中:〔1〕勘察阶段效劳酬金:。

〔2〕设计阶段效劳酬金:。

〔3〕保修阶段效劳酬金:。

〔4〕其他相关效劳酬金:。

六、期限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相关效劳期限:〔1〕勘察阶段效劳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效劳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效劳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效劳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效劳。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订立时间:年月日。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局部通用条1定义与解释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本钱合同的全部文中的以下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效劳的建设工程。

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效劳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效劳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效劳活动。

16“相关效劳〞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效劳活动。

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和专用条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9“工程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工程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防止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约定的其他情形。

2解释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22组本钱合同的以下文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投标文〔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效劳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中约定。

212除专用条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

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那么;〔2〕熟悉工程设计文,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平安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方案,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方案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对条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设备质量证明文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平安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局部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并报委托人。

213相关效劳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监理与相关效劳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相关效劳依据在专用条中约定。

23工程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工程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

工程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工程监理机构人员。

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前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工程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约定的其他情形。

23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工程监理机构人员。

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那么和行为标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在监理与相关效劳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

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平安,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除专用条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效劳的报告。

26文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存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

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归档。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除专用条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工程监理机构的权限。

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提供工作条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效劳提供必要的条。

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

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

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

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效劳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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